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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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尽快找到印信……

此时,萧真去找琉璃了,水石乔跟着一起去。房间内,只剩下温氏父子。

温凝之站起身来,慢慢踱到那些盒子旁边,一个个慢慢翻看,都是些彩帛、绫、黄金、金漆等物。他心里转着主意,等着儿子开口,可温宏宣捧着一对巴掌大的金漆物件看得出神。不得已,他咳嗽了声。

“父亲,喉咙可不舒服?”温宏宣“关心”地问。

温凝之心下恼火,脸上却不露。他这个儿子太聪明,与他之间不像父子,倒像是对手。家里的很多事,别人不知道,宏宣却一定明白得很。但他们到底是亲生父子,都姓温的,某种程度上,不管宏宣愿不愿意,两人就是同谋。

“宏宣,家里的情况你知道……”温凝之斟酌着字句。

“其实父亲是何必?”温宏宣的唇角挂着微笑,但那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娃娃脸上,却有浓浓的讽刺意味,“父亲的字,儿子的画,都是千金难换,只要儿子开一间书画店……”

“不要侮辱斯文!”温凝之打断儿子。

温宏宣的冷笑仍然挂在脸上,却二话没说,收拾了几件金漆稀罕物,抬步走了。侮辱斯文吗?父亲做的那些事,算得上禽兽败类了,在这儿还讲什么斯文?不过虚伪罢了。虚伪得他恶心。就连变卖家里的东西,也要借着他这个狂生的名头!可是有什么办法,谁让他姓温,谁让人都是父母养的,不能选择?所以有时候,他真想做个纯粹的坏人,至少够真。

卷着东西往外走,路过花园时,正见到琉璃、萧真和水石乔三人慢慢走过来,立即闪身到假山石后躲起来。虽是腊月天,但并没有风,阳光又好,这三人竟然是来散步了。

温宏宣不禁眯起了眼,因为没见过哪家小姐像琉璃这样喜欢户外的。若别人有她那样的白嫩皮肤,绝对舍不得晒。所以,琉璃身上有一种对自己的容貌满不在乎,对男人也满不在乎的劲头,同时坚强又独立。这些气质难得,很是引人注目,听说就连萧十一也被迷惑住了。

而且,他总觉得眼前三人之间的气氛古里古怪的。水石乔可不是愚钝的人,外表粗豪,却极有眼色,人家未婚夫妻两个久别重逢,一起散步聊天,这在东京都是经常的事,他一个大舅哥插在中间算什么?另外在他看来,水石乔和琉璃之间的兄妹感情,似乎……有点太深了。他从前对琉璃迅速产生过兴趣,但又迅速丢开了。现在想想,是不是太马虎了些?

琉璃等三人都没注意到温宏宣,只是慢慢散步,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因为哥哥和未婚夫在身边,琉璃只带了忆秋一个丫头。忆秋默默跟在后面,看着前面三人的情形,想想她们几个私下说的话,也轻轻皱起了眉头:小姐对帮主笑得太多,但对晋王殿下笑得太少。

“今天天气真好。”逛了半天,实在没话题了,水石乔勉强谈谈天气。

“不知有没有马球赛,倒是很久没看过了。”琉璃接话道。

“年后会有几场的,到时候,琉璃一定来给我捧场才行。”萧真停下脚步,侧过脸对琉璃微笑,又赶紧转了话题,“对了,我给你的礼物,叫人单独送到你院子里去。好歹是我精心挑的,你不会连盏茶也不管吧。走了半天,倒是口渴得很了。”

他都这样说了,琉璃立即请他回墨玉轩。水石乔厚着脸皮跟了半天,这时候真没借口再一起回去,只能万般不情愿地任由得二人离开。

第四章小姐,小心

到了墨玉轩,青黛亲自给上了茶,萧真抿了抿,见丫鬟们都下去了才说,“刚才水兄一直在,实在不好说话。其实我是想问,大年初一的时候,东京都的命妇们要进宫请安拜年。因为太后和皇后都薨了,往年都是我母妃主持仪式,其实也就是个意思,表示君臣相得和睦。”

“然后呢?”琉璃有点明白,却仍然问。

“宁安侯府的两位小姐虽然是嫡出,却毕竟是没有品级和封号的,也没有母亲带领,所以不用进宫。可今年我母妃想见见你,就安排了她们入宫觐见,你要一同前往,可好?”

琉璃讨厌皇宫,初来东京都时,算是见过一回皇上,连那人的脸也没太看清,却跪了好半天。不过,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她不能拒绝。何况萧真居然软语相问,于是就点了点头。

“那好。”萧真脸上露出笑意,“可惜我不能接你,不过会在宫中照应的。我母妃那个人看着挺厉害,但其实……你不要怕。”他想为母妃说好话,但却一时讲不出什么,只好安慰。

“我不怕。”琉璃微微一笑,冷静的回答。

萧真犹豫一下,鼓起勇气,突然拉住琉璃的手,“如果她……我母妃要为难你,看在我的面子上,你不要生气。回头,我向你陪不是。反正你现在还是宁安侯义女的身份,我母妃不能经常叫你入宫的……”

正说着,水石乔居然又跑了回来,而且没让人通报,直接就进屋,嘴里大声嚷嚷着,“九郎走了没有?我突然想到个主意……”

琉璃的手还被萧真握着,本来有前世的生活习惯垫底,仓促间也没觉得什么,但水石乔一进门,她不知怎么。忽然就心虚起来,急忙把手抽回。大赵风气开放,青年男女在婚前有些小暧昧,甚至肢体上的触碰并不太禁忌,但在别人面前,却还是有些避讳,因而萧真也急忙缩手。

可他们忘记,桌上有青黛才换过的热茶。

萧真今天打着正式拜会的名义,所以穿着暗紫色收口箭袖袍,显得分外利落。但琉璃却不同。大家闺秀的做派。身上的衣服不是飘带就是披帛。袖子里三层外三层的花边。而她情急之下也没太留意,袖子把一盏茶带倒了。幸好她躲得快,却仍然有一些洒在手上。

随着杯子落地的脆响声,极短暂的沉默失措后。水石乔一个健步冲上来,双手捧着琉璃烫到的手,浓眉皱成一团,焦急地问,“啊,怎么这么不小心!疼不疼……都烫红了!怎么这么毛躁啊,不疼啊乖……青黛!青黛!快拿烫伤药膏来!”一边说,一边轻轻吹着琉璃小手上红通通的部分,那份心疼。恨不得替她受伤的心疼就浮现在脸上,根本掩饰不住。

任琉璃是多么冷静的人,此时也慌乱万分,想抽回手,却被抓得紧紧的。她感觉脸上蓦然发热。心咚的剧烈跳了起来。奇怪了,从前练武时,和石头拼得滚在一起的时候都有。当时没什么感觉呀,为什么现在只是被他的手指摩挲站手背,就像过电一样,浑身麻酥酥的?

“我没事,哥哥太夸张了。”好半天,琉璃终于得了自由,连忙把手背在身后,“茶水也没那么热了,哥哥还当我是小孩子吗?”她故意连说了两个哥哥,水石乔才恍然回神。

他有些尴尬,随手扒了扒头发,看着惊呆在一边的萧真,讪笑道,“九郎可得小心,我这妹妹马虎得很。从小到大,大小伤不断,真真让人操心。还好,以后归你负责了。”话是这么说着轻松,可心里却像被剜肉一样。只是说说把琉璃交给别人,就有点受不了。

“是我的错。”萧真赶紧说,又关切地问琉璃,“到底有没有事,我让看看。算了,我还是叫人去找御医……”

“哪有那么严重……”琉璃望着门边,正好见青黛着急忙慌的跑进来,就迎上去道,“根本就没那么疼,叫你们闹得我都不好意思了。青黛,拿咱们的药油来抹抹。”琉璃是在花厅待客的,再豪放的姑娘也不可能让未婚夫直接进闺房。因此她这样一说,青黛连忙拉着她回屋去。

花厅,眨眼间就只剩下水石乔和萧真。

两个男人对视,本来相处如兄弟般友好随意,这时候却都有些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水兄刚才要说什么?”到底是萧真急智些,问,化解了奇怪的沉默。

“我是听你和琉璃说起马球。”水石乔赶紧抓住话题,“我虽然身在漕帮,常年待在江南之地,但马球也打得很好呢。所以我想,年后的马球赛,你还要不要组队员呢。呵呵,一时手痒了,也想参加。”

“我们打马球没那么多规矩,图个过年乐呵,看人数分队,谁都可以来。只要你愿意,我们一队好了。”萧真回答道。

两个男人就这样说起马球来,一人一句,认真得很,就好像刚才那幕没有发生过。但在心里,却都被搅得七上八下的。水石乔惦记着琉璃的伤,心一直揪着,以至于自己的手背也感觉火辣辣的。不过,他觉出刚才自己太“情不自禁”,很怕坏了琉璃的事。而萧真,也确实觉得琉璃兄妹情深,倒显得自己是个外人,特别不舒服。他也有姐妹,还有很多,似乎没有这样贴心的。可能水氏兄妹相依为命,与别的兄妹不同吧。但就算是一奶同胞,年纪都大了,这样拉手也有点过分是不是?

他们一边聊天,一边各动心思,着实辛苦无比。好在琉璃动作麻利,很快就转回。手上散发着淡淡凉凉的药草香气,也包了干净的白布,并向两个男人一再保证没有起水泡,他们才再坐不住,各自离开。

等人都走了,琉璃就回到自己的卧房。

她的心也很乱,但完全捕捉不到是什么原因,就那么冷一忽,热一忽的。迷茫中抬头,见青黛在屋里磨磨蹭蹭的。给她换过茶水点心后,又摸摸这儿,擦擦那儿,欲言又止的样子。

“有什么话,不必瞒我。”琉璃太了解自己的丫头,于是问。

青黛似乎没听到,沉默片刻,手里拿着抹布,无意识的反复擦着床栏杆。

琉璃也不催,等青黛终于开口问。“小姐。您将来……到底要不要真嫁给晋王殿下?”

“好好的。怎么问这个。”琉璃皱皱眉,回答得模棱两可,“九郎,他说过不娶我。”

“可奴婢看晋王殿下的意思。不像要毁婚的。”

“是吗?可能吧。”琉璃茫然。是真的,很茫然。因为她满心是复仇之念,并没有认真想过自己的事情。

“奴婢不是干涉小姐的决定,只是……”青黛咬了咬牙,干脆道,“只是小姐最好要有个思量,免得……免得……”

“免得什么?”在感情事上反应迟钝的琉璃问。

青黛张了张嘴,话却堵在嘴边说不出来。

之前,是青柠发现小姐和帮主之间有那么点不对劲。唯唯也作证。今天,忆秋又说了同样的话。那几个丫头合计了一下,非要推她出来问问小姐。她本不知如何开口,但刚才撞见那种情形,知道若再不说。说不定以后要有麻烦。在为大小姐报仇的事上,小姐算无遗策,可在感情事上,和她们一样没有经验。到底,小姐比她还小一岁呢。

“小姐,咱们帮主过了年就二十三了,为什么还不成亲?”她转换方式问。

琉璃怔住,当即就明白了。她是迟钝,或者说是没有多想过,却不是白痴。因而涨红了脸道,“你们知道的,石姨还健在,石头虽是一帮之主,但他那么孝顺,婚姻事自然是石姨做主。”

“那小姐……”

“至于我……”琉璃打断青黛,“其实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我只是要报仇,若是必须嫁给萧真才可以达到目的,我就嫁。”说到这儿,心忽然酸软难过,却硬生生让她死忍过去。

为姐姐复仇是她唯一的目标,没有任何事、任何人、任何意外可以阻挡!

“若不需要嫁呢?”

琉璃摇头,因为她也不知道。但一想到大仇得报,不用嫁人而回到漕帮,心里就涌动着莫名的心安与快乐。可理智想想,似乎不太可能。大仇,不知要报到几时,太多意外发生。而她要扳倒的那个人,要做到的那件事又太匪夷所思。对这世上的大多数人来说,甚至算得上是异想天开的。可能,要耗尽她的一生。

没有男人能等得起她这样的女子,就算她再值得等也一样。

想到这儿,突然就有一种怅然和悲伤,不禁深深叹息。

一边的青黛看着这样的小姐,心疼得差点掉眼泪。本来有好多话要说,好多话要劝,最后却只化为一句,“小姐,小心。”

小心别失落了自己的心。

小心别为了复仇而错过自己的幸福。

小心别爱上不该爱的男人。

小心分辨出自己的真意。

琉璃何尝不知青黛的意思,只是她也很混乱。一切都好好的,按着计划进行不是吗?但她和石头之间,不过是分别了几个月又重逢,却似乎有什么东西变质了。

原来,分别有一种魔力,能轻松打破看似山高水远的距离。

她该怎么办?她不知道。因为她真的,还不能完全看清自己的心。

第五章他就是个吃软饭的

温凝之坐在马车上,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胸口。

怀里,有一个信封,信封里有几张银票,是宏宣给他的。宏宣很是能干,那几件东洋金漆玩意儿,两天之内就出了手,价钱不错,还做得很隐蔽。不过,这小子何必非到衙门找他,明明就是想让他难堪的。幸好,他掩饰得完美。

只是,就算有了这些银子,过年是能应付过去了,元宵节怎么办?他主持着漕运,绝对的肥差,照理说能得到不少“辛苦费”,想日进斗金也做得到,可他哪里敢啊。皇上把他立在那儿,就是让他做百官楷模的。他的名声,就是他的圣宠,就是天下归心、海清河晏的象征。皇上明知道他是什么样的小人,还要经常夸赞他,把他当标杆树着前头,就是让他硬顶着。

所以,他只能死要面子活受罪。他爱名声,却又恨得不得了。名声是他的光辉,也是他的牢笼。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在皇上跟前演戏的丑角,必须演得好,才有好日子过。

不过他太需要钱了,花架子也得有银子撑啊。但那印信就是找不到,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么大块肉却咬不了一口。往年,霍其坚还活着时,至少有年息和年货送上。今年下面搞得一团乱,那么点点的出息还给拖到开春了。

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何况他还只是处吃软饭的。

温凝之越想越有怨气,甚至琢磨弄出个印信的赝品来。只是见过那印信的人都死了,包括他的两房妾室在内。他很后悔,为什么不在弄死那两个贱人之前,让她们先把印信的样子画下来呢?失策!真是失策!

没有人知道,大赵国人眼中的道德楷模,士子文人的象征,万千中老年妇女的偶像,师奶杀手,每天心里头翻腾着的。不是经济学问,不是圣人教化,不是国家社稷,却是这么龌龊无耻又卑鄙下作,比市井流氓还不如的心思。

正独自咬牙切齿,丑态百出,马车却猛然一顿。温凝之没有留意,加之车速不慢,他整个人向前扑倒,额头撞在车壁上。生疼。

“怎么回事?”他登时就怒了。暴喝一声后。又觉得要注意儒雅的形象,改为咳嗽。

“侯爷,马车的轮子出了点问题,不严重。”车夫诚惶诚恐的回话。“还请侯爷移步,小的修理一下就好。”

温凝之非常不高兴,却又无可奈何。

现在是腊月天,冷得很。马车内有软垫暖裘,有黄铜雕兽头,四边镂空的炭炉,还有热茶和点心,实在舒服得很。可却要他站到寒风里去,不是受罪吗?

但。有什么办法?

他慢吞吞打开车门,只觉得寒风一下就灌过来,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他的两名随扈立即上前,一左一右搀扶他。

“出门之前,也不检修一下马车吗?”大赵国的贵族多坐马车。鲜少用轿子。

“明明看了的,没什么问题。可是……可能是天太冷,颠簸的时候,轮轴有些错位。都是小的罪过,一定尽快修好。”大冷的天,马夫却抹了把额头。

温凝之很是火大,但此处正是最热闹的朱雀大街,加上百姓们要办年货,人来人往的,他得维护形象,忍气只忍得胸口疼,还得表现出宽厚主人的样子,虽沉着脸,却摆手道,“去吧去吧,别挡了百姓们的路。”转眼,看见自己赢得了崇拜和尊敬的目光,感觉舒服了些。

“侯爷,今儿刮的是大西北冽子,风吹到脸上都疼。”一个随扈指了指街边专卖茶食甜饼的小铺道,“不如您先进去看看,顺便歇歇脚也好。”

温凝之抬头看了看铺面,虽小,却也干净精致,就点了头。只是才迈步上台阶,突然有一个人从侧面跑过来,似有急事,嘴里还喊着“借过借过”,嗖一下从他身边蹿过去,把他带得一脚踩空,向后就倒。

幸好两个随扈手脚敏捷,没让他当众跌交,可这一下吓到他了,惊魂未定之中,下意识的又摸了摸胸口,发觉衣襟被神不知、鬼不觉的扯开了。

不是遇到了偷儿贼吧?!温凝之脸都白了。撞伤他没关系,可若偷了他的银子,还不如直接要了他的命更痛快些。

“侯爷,您怎么样,有没有伤到哪里?”另一个随扈见他面无血色,连忙问。

还好温凝之城府够深,那般的惊骇都掩饰过去了,只道,“无妨,只是那人突然钻出,实在没有预料到。撞到我便罢了,若是伤到老弱妇孺,大年下的,可怎么办才好。去把那个人追回来,本侯要说他几句!”说到后来,语气里掩不住焦急,听起来好像是气愤。

他从十五岁中了探花郎,见识了清苦耕读生活之外的繁华奢靡,就深深迷恋上了,就像老鼠见了真正的大米似的。于是,开始伪装自己,如今已经成为有如印在骨子里的习惯,到哪儿都本能的装,忘不了的装。他的真实意思其实是:想借着关心百姓的由头,把那个偷儿追回来。

他的银子啊!

随扈应了声,一个去追贼,一个守在原地。温凝之也不去茶食铺子里歇着了,要死命控制自己,才没有当众往胸口里探一探,看看那装着银票的信封到底有没有被偷。他只觉得胸口那儿都凉了,冷风嗖嗖的往里灌。

艰难的熬了片刻,追贼的随扈回来了,神色尴尬的躬身道,“回禀侯爷,属下无能,让那小子给跑了。今天人多,他又熟悉路,三钻两钻就没了影子。”

温凝之提的一口气,险些背过去,正急得想让两个随扈再去找,车夫却禀道,“侯爷,车轮已经修好,请侯爷移步。”

两名随扈想扶温凝之,却见眼前人影一闪,侯爷以前所未有的快速,极不优雅的钻进了车厢,仿如恶狗抢屎。他们对视一眼,都只道候爷是冷得很了。所以手脚麻利,哪知温凝之关紧车门后,第一件事就是扯开衣服。

信封,掉了下来。呼,还好还好,东西没丢。不但没丢,怎么还多出一个?明明只有一个的啊,现在变成了双数。

温凝之诧异,盯着地上半晌,缓缓拿起原信封。那上头被折了角。算是记号。再小心翼翼的打开看看。银票妥妥的躺在里面。一张不少。

他不禁松了口气,犹豫片刻,才拿帕子包着手指,捡起另一个信封。他这个人。一向谨慎惯了,丢东西虽然心疼,却是正常的。要是多了的话……那就奇怪了。若是有人私下想跟他联络,事情一定是机密的。可对方不知是敌是友,他当然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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