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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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点:天台

发生时的情况:林泽丰和于湖新别别扭扭的依偎在一起躲雨,但表面平静,内心各有想法。我_看书斋

从楼顶望去,只见天大地大,空气在这样的时节里显得清冷难奈,而小小的雨篷下却有着一抹说不清的温暖,沁人心脾的,如雨丝一样细细的、缓缓的,滋润了心田。

林泽丰闭目装睡,雨夜中的脸沉静异常,但心中却平静不下来。

他喜欢这一时刻,很奇怪的感觉,其实于湖新那个可恶的女人并没有和他太亲近,只是挨着他坐,他就奇怪的感觉温暖。

这感觉多么平凡,可他却从来没有过。

母亲去世得早,父亲表面上很花,女朋友无数,但他其实是个大情种,自母亲去世后,父亲的心也死了,再没有爱过其他女人,当然也不可能再给他和秀找个继母。

而且,那时他们CES风雨飘摇,随时可能会倒闭,如果真到了那一步,父子三人就要面临睡大街上纸箱、每天吃垃圾的命运,所以父亲拼命支撑着公司,咬紧牙关,一次次在生死边缘走过。

父亲曾说,如果只是自己,也许他不会那么努力,也许就找个看墓地的工作,每天陪着母亲。但是他有两个儿子,作为一个父亲,把儿子教育成人。让儿子过温饱的生活是最基本的条件。

“做个父亲不容易。”有一次,父亲累得连饭也吃不下时,这么叹息着对他说。

他没说话,但心里明白,父亲做地很好,是个很好的父亲。在那种恶劣的商业环境下,如果换做另一个人,可能早就撑不下去了,也许还会抱怨那么多的打击和那么多的困难。可父亲坚持下来了。

所以当父亲把CES交到他手里时,他发誓要把这间公司做成亚洲最大的奢侈品公司,把那个阶段对CES步步紧逼的时代和城园打垮,要林氏的金元帝国无限扩大。

为此,他愿意牺牲一切,包括爱情。或者说是感情,因为他对京子的感情不是很强烈,与后来看到秀爱得要死要活时地样子完全不同。

当父亲提出要联姻城园时,他脑海中闪现出一张漂亮宝贝的脸。那张脸完美无缺,那个宝贝举止优雅。受过良好的教育,上流社会淑女应该会做的一切,她都做得很好,这样的宝贝是个男人见到就会动心,娶到这样的女人,大概是一个男人的梦想。但因为他从小就与这个宝贝认识,所以充分了解她自私冷酷的本性,骄纵任性的行为,虚伪可耻性情,还有。她没有一颗柔软温暖的心。

正因为知道本质,并且见惯了她地美貌,所以他才能无动于衷吧。可偏偏就是这种冷漠,吸引了这个漂亮宝贝,也就是袁爱的注意,或者因为他的傲慢挑衅了她的骄傲。于是她决定不惜一切嫁给他。征服他。

有钱的男人不需要爱情,刚才他在和于湖新争吵的时候说了。而在年轻的时候,他还认为过分追逐漂亮女人是穷男人才做的事,因为有钱男人见过太多美女了,只要有点品味,绝不会只被女人的外貌吸引。

所以,他对袁爱的美丽并不十分看中,虽然有这样地女人在身边。很是满足男人的虚荣心。不过父亲说这对生意有帮助。尽管城园合作之心并不诚恳,有可能还是要借机吞掉CES。但相同的,CES会赢得喘息之机,还能获得一次绝好的机会。

考虑到这些情况,他决定答应婚事,尽管这样做对不起已经谈婚论嫁的女友京子,但为了公司,他可以牺牲一切,他早就有这个觉悟。剩下的,只是对京子经济上地补偿吧。

不过,这所有地一切,父亲、公司、袁爱、京子,甚至秀,都不曾让他觉得温暖过。大概也是这种生活经历养成了他冷酷、傲慢、强硬的个性,一个心理学的朋友说他精神强悍的外表下隐藏着紧张,说他还肌肤焦渴症,这是幼年时缺乏爱抚,并且长期处于不安全环境中造成的。

那医生建议他应该增加抚摸和亲吻的次数,这样他的心理上会得到安慰,还说这世界上的人都有精神上地问题,否则就不是人类了。

他对此嗤之以鼻,虽然回想起来,小时候确实非常渴望父亲能抱抱他。想那时候,他只有六岁,秀只有两岁,可是他们没有父母亲人,没有朋友和小狗,只有大得可怕地祖屋,还因为债物而没什么家具摆设,那是父亲坚决不肯卖掉的,

他们有地,只是父亲匆匆的背影,还有佣人冷漠的目光和厌恶的神情。那佣人是父亲特意雇来看管他和秀的,是个阴沉的欧巴桑,经常背着父亲打他们,不准时做饭,还偷东西。

其实,童年的日子中,他每天都很惊恐,总觉得世界大,而自己太小。尽管他后来学会反抗,才六岁就懂得保护秀,被那个佣人推倒打翻好多次,仍然拼命跳起来嘶咬她,用幼儿唯一的武器攻击她,最后因为眼神可怕而终于为自己和弟弟赢得了不再挨打,并且定时吃饭的权利。

但他并不怪父亲,他知道父亲这么忙碌辛苦是为了什么,他觉得自己也是男人,可以保护弟弟,帮助父亲。从六岁开始到现在,他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己面对,就算对很害怕的狗也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奢望温暖是不可能,也没有任何意义。

只要够有钱,只要够强大,只要够厉害,他就可以解决一切,这是他从小到大形成的观念。

可是为什么,在这一刻,在这个细雨之夜的天台,当身边倚着一个一直针锋相对的“讨厌”女人,他会感觉出从未有过的温暖呢?而且惊讶的发现,原来他不是不需要,而是太需要这种温暖了。这简直是醉人的,让他希望时间停止,尽管身边的女人不是他喜欢的。

是----不喜欢的吧?

他不能喜欢,这是秀所喜欢的。从小到大,秀一直被他保护,他习惯了所有好的东西全给弟弟先挑。

那么,他不喜欢这个女人!

只是,为什么于湖新会给自己这种从未有过的温暖感觉呢?真是奇怪,他们一直就不对盘,而且她现在身体僵硬的倚着他,显然也对他不那么喜爱。

林泽丰想到这儿,悄悄看了一眼于湖新,用激将法的语言让她再靠近了自己一些,同时心中浮现出一句话:抚触传达我的爱。

他现在很想抚触某人一下,能够化敌为友最好。不过---还是算了,这女人练过武功的,万一他毛手毛脚,不对,是抚触传达我的爱,而她误会了他的意图,把他的手打断怎么办?这事她做得出。

算了,省省力气吧。

林泽丰重又闭上眼睛,没留意自己唇角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温暖真好呀!想必于湖新也感觉不错,因为她渐渐放松了,并且伏在他的腿上睡着了。这让他有一点小小的快乐,因为这意味着他让于湖新感到安全,人不是在安全的环境下才会毫无戒心的安睡吗?

发生时间:CES夺得世界十大奢侈品亚洲巡展后的庆功晚宴上

发生地点:某金碧辉煌的大厦十层

发生契机:于湖新答应林泽丰假意和林泽秀交往后,林泽秀邀请于湖新为女伴,参加宴会。我^看书^斋

于湖新挽着林泽秀进入大厅的时候,赢得了很多人的注目。

不过,于湖新同学是很清醒的,她知道那不是因为她有多么惊艳,而是因为秀。这男人太出色了,无论到哪里都是众人注目的中心,像一个光源般让人无法忽视。

不仅如此,于湖新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别和太出色的男人站在一起,这样不但不会增加自己的光芒,还会让自己成为众雌性动物目光神箭的靶子。从走进大门,她就受到了非凡的洗礼,如果眼光可以杀人,她早死了很多次了,而且会死得很惨。别说她这么大个目标了,有些女人的恶毒目光能杀死飘过眼前的一切生物。

天哪,太可怕了!但是,感觉也很爽,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当初对电视中的秀一见钟情真是傻,这样的超完美男友,拥有并不是幸福,而是折磨呀。还是林泽丰好,虽然长得也不错,身材似乎因为喜欢体育运动,比林泽秀还好些,但他态度恶劣,言语生硬,那傲慢的举止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的男人除非有自虐倾向地女人。....甚至想自杀的女人,应该没人敢主动往他身边凑和。

想到这儿,于湖新的目光找到了在与人谈话的林泽丰,见他穿着休闲式西装,配着略黑的肤色,显得非常帅气,可是他身边的气场是“绝女型”,所有女人都站在他三米以外,整个衣香鬓影。其乐融融的宴会厅,只有他那边显示出冷静高贵的商务气息。

唉,这个男人,这样累不累呢?就放松一下,他会死吗?而且可恶的是,她精心打扮这么久,算不上美丽,也有几分可爱,这死男人就是当她透明,完全熟视无睹。不过算了。他从来都对她不屑一顾,随他去吧?反正他地关注对她来说并不那么重要。

其实,刚才林泽秀去接她的时候,目光中有惊艳,但她清醒的知道,那只是在自己突然这样盛装打扮的前提下,一个男人见惯了你的素颜,你突然精致一下子,他一定会觉得你很美丽。但这只不过是因为对比才产生的差别,此时把她扔到全体精致的淑女堆里。她就仍然变回了平凡。

不过她对此并不介意,因为她对秀已经没有了企图,所谓无欲则刚,她不想成为秀的心上人,反而坦然了许多。....而秀因为一进场就受到了关注,有太多人围着他打转。所以当他们冲出重围。来到大厅的餐饮台前时,至少过了十几分钟。

秀很体贴,做了一个绝好男朋友能做到的一切,不过他们才安静了一小会儿,林泽丰就突然找了下来,要秀去“出卖色相”,为公司地生意做贡献。

于湖新听他兄弟二人的对话,忍不住好笑。觉得这个时候林泽丰还想着工作。实在让人无语。其实她并知道,那个她感觉从没注意过他的男人要很努力保持平静。才控制住自己不盯着她看,不立即走过来和她说话。行动上,他做得很成功,和往常一样,他可以克制自己,不过他的心却不免一直挂在她身上,只是他自己也没有发觉罢了。

幸好,有个对公司来说很重要的客户指名要和秀谈谈,他才借此机会,很“正当”的接近了于湖新。

在他看来,今天的于湖新真的很让他惊艳。

他挑衣服的眼光没错,这件小礼服配她正好,即显示出她玲珑性感的身段,又衬托出她介于女人和女孩之间朦胧甜美又浪漫温柔地气质。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她,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争吵,名牌的运动型连衣裙让她穿得像路边摊的衣服。后来,每回他见她,她都很家居,在公司时虽然像点样子,不过职业装和她的气质不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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