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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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儒说:“屋子里不冷,你穿这么多,不热?”
“还好。”
床上乱成一乱,怎么看都暧昧。之璐挑了沙发坐下,清清嗓子:“陶儒,我想了一个晚上。我觉得,我们应该谈一谈。”
陶儒神色一变,把毛巾往床上一扔,坐到她对面:“你说,我听着。”
之璐脱下羽绒服,放在膝盖上,稍微感觉自在一些,也能顺畅的把话说出来:“陶儒,我不知道怎么跟你形容,也许,我潜意识里,的确不希望你回来,不希望你回来改变我现在的生活。所以,你一回来我就使脸色给你看。我不像罗罗和其他女同学,有一半的时间围着男朋友打转,我学不会。我现在觉得自由,轻松。我的时间每一分钟都是自己的,我想去图书馆就去图书馆,我要什么时候出门就什么时候出门,我在图书馆呆多久都没人管我。可是你一回来,我就不得不跟你在一起,履行女朋友的义务。这是我最担心的事情。
“陶儒,我的确做的不够好。”之璐顿一顿,说,“那时因为,我习惯了。我习惯没有你了,但我还是喜欢你的。”
陶儒看着她,揉了揉她的头发,脸上有着纵容的笑容:“你说实话,总比不跟我说实话好多得多。”
下一个瞬间,他伸出手臂,准确的勾住了她的腰,强行抱着她跟自己一起站起来,另一只手擒住她的下颚,没有任何预见性的,吻了上去。
之璐傻了眼,下意识的伸手伸手,用手肘在两人之间隔开距离,可他没有放开的意思,一只手制住她两只手,扯到她身后背着;血一下涌到脑门,之璐愤怒之极,张张嘴想说话叫人;可这明显是愚蠢的举动,不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属于别人的舌头借机占据了她的嘴巴。
陶儒的本意,这个吻只是试探,可没想到食髓知味,她的嘴唇又甜又软,如何能够放开。她白皙透亮的皮肤和温软身体的味道都让他把持不住。大脑轰轰然作响,仿佛有什么东西陆续爆炸。上次吻她还是三年前的那个寒假,太轻,不过是轻轻擦过而已。
之璐却说不清是震惊居多还是愤怒更多。她无法呼吸,缺氧导致眼花缭乱,想要挣扎,拼了命的踢他,有几脚命中,可似乎没给他带来什么伤害,力气愈发大了,进一步把她摁在墙上;震惊中,又察觉他另一只手变得不安分,伸到了她宽松的毛衣里面,沿着脊背一路熟练的游走,他手指微凉,仿佛一条蛇在她身上爬行。之璐无法忍受,急则生智,狠狠的抬起脚,使出浑身的力气踩下去,第一下脚踩了个空;她换了个地方,狠狠一脚又踩下去。
此举颇有成效,陶儒低低的惊呼了一声,猛的松开她,后退几步,跌坐回床上。她穿着皮鞋,而他穿这宾馆里薄薄的拖鞋,这一脚下去,刚刚踩到了脚趾,后果显而易见。
之璐终于能够喘气,扶着墙大口大口的呼吸。气息稍微平和一点,她愤怒的扭头,看到陶儒也以同样不可思议而愤怒的目光盯着她,漂亮的脸有些扭曲,戾气隐隐流动。视线略一交错,他弯了腰,揉了揉脚。
愤怒未消,之璐迅速扯直了被他弄的乱七八糟的衣服,把羽绒服套上,抓起书包就要走,两步之后听到陶儒冰冷的声音:“原来你讨厌我到这个份上。”
之璐猛然转身,因为屈辱,眼睛都气红了,“你怎么不说你自己都干了什么?”
陶儒霍的站起来,因为脚趾传来的剧疼又跌回去:“男女朋友做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你用得着反应那么大?你不放心,我们可以马上回家,结婚订婚都可以!”
之璐气的哆嗦,眼泪就要掉下来,可有些话实在说不出口:“你说正常?你不跟我道歉,居然说正常?你去找别人做去,我不奉陪!”
害怕他再做出什么事情,之璐逃一样跑出房间。
其实陶儒以前都没碰过她,又或许是见面太少,没机会亲近;如果她没踩那一脚,接下来的后果有多严重?打又打不过,推也推不开。男生总是有点血性的,她还记得,高中时,有一次,陶儒差点跟老师打起来。
之璐关了手机,坐在图书馆,身上一真冷一阵热,面前书上的字也模糊起来。
[二]
离开自习室时前,之璐终于打开手机,顿时弹出六七条未阅读短信。大都是陶儒发来的,前面几条都是抱歉对不起,请她回电话;最后一条格外的长:我在学校里找了你很久,可是都找不到。之璐,我才知道,你那么生气。我现在宾馆,我会等你到八点,如果你还不回我的电话,那我回家了,反正,你也不想见到我。
而现在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四十。之璐抱着头想了一会,也不再看剩下的短信,把手机往书包里一塞,出了门骑车朝西苑宾馆直接冲过去。
圣诞节的缘故,路边的树上都挂了彩灯,之璐想着事情,心不在焉的骑着车,没有留心四周的,被红绿的彩灯一晃,眼前就花了。回神的时候,恰好看到一辆自行车高速朝她撞来,时间太短,她来不及反应,两辆自行车就这么在化工学院门口撞上,几乎是同时,之璐和她的自行车狠狠翻倒在地。
这一下,之璐真是摔得人仰马翻。脚崴了,手抽筋,手摁在地上缓冲了力度,手掌擦破了一大块皮,露出皮肉,而车把重重的砸在小腿骨上。几个地方的尖锐疼痛传来,让她火气顿时上来,对着撞上她的那人劈头盖脸的一顿责骂:“你怎么骑车的?干吗逆着道骑车?还骑得这么快!基本的交通规矩都不懂了吗?”
然后才发现那男生也是瓷牙咧嘴的。他明明没有受伤,扶着那辆昂贵的自行车站得稳稳的,说了一串她听不懂的韩语,神情桀骜不驯,一双眼睛朝上空看,怎么看都不像道歉。之璐更没好气,很凶的吼:“在中国的土地上还这么嚣张跋扈!为什么不学好礼仪再出国?你的父母,你的国家就是这么教育你的?”
这场事故吸引了来往几个同学的视线,极其美丽动人的被撞女生表情严肃的痛斥留学生,看得在一旁纷纷叫好,只觉得大块人心。那个留学生瞧着不对,迅速骑车撤退逃离,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叹为观止。好在同学们仗义相助,帮她扶起车,又把书包和摔成好几块的手机捡起来递给她。
手机是彻底的坏了,怎么都拼不上,没法再用。之璐手臂疼,不能再骑车,一步步的走到了西苑宾馆。前台小姐声音清脆的回答她:十分钟前,他已经结帐离开了。也就是说,错过了。
从医院回到寝室,之璐用座机给陶儒打电话,他大概正在回家的车上,可以听到车声风声交织在一起。
在她开口之前,陶儒先抢过她的话:“之璐,早上的事,是我唐突,对不起。我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最好的圣诞节,可现在发现,给不了你。我们两个人,不论是性格还是思考方式,在这些年里都变化得太多了。你什么都不用再说。我需要时间思考,而你也比我更需要时间想一想你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糊涂下去,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挂上电话,之璐抱着膝盖蜷缩着坐到椅子上,大脑一团混乱。她想不清楚自己怎么了。她不喜欢陶儒碰她;但是他要走,那么失望的离开,她心里一样失落。她顺手打开电脑,点开一部欧洲电影,四个小故事里都有一个美丽修长的女人,喜船深色风衣,眸子里溢满光泽,那双眼睛,就是过去。
电话又响了,她不想接,但寝室现在只有她一个人,电话不知疲倦,最后只有抓起电话,神游物外的说了句:“喂?”
想不到是叶仲锷,他声音温润:“之璐,你手机关机了?所以我打到寝室,没有打扰你吧。”
“没有打扰。”之璐掩饰住抑郁的心情,客气的回答。因为失神,大脑不能成功的找出下一句话,就顿在那里。
几秒钟后叶仲锷问:“你在看电影?”
“是啊。”之璐边回答边把电脑音响掉小一点。
“云上的日子?我喜欢最后那个故事。”
之璐呆了呆:“你怎么知道我在看这个?”
叶仲锷声音带笑:“刚刚我听到苏菲马索的声音,她说,我杀了我的父亲。她的英文很有特色。”
之璐有点诧异:“你还喜欢看这个电影?我以为男生都不会太喜欢,深涩难懂到了极点。”
“我看过安东尼奥尼的《一个导演的故事》,所以特地找了这部电影看了看。文字和电影结合起来,感觉不比一般。我记得,电影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每一幕映像背后都不仅仅是它本身,而在那映像之后又有另一个,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直至那最绝对无人可见的终极现实。是这样吧?我记不太准了。”
之璐连连点头说:“是的是的。不过你说的这本书我倒没有看过,明天去图书馆找一找。”
“电影和文字还是有些相通。”叶仲锷说,“表达的东西到底是一致的,”
“是的,”之璐被他说得兴趣大起,“导演的文字往往比专业作家更准确和精致,真是镜头一样的语言啊……”
这么一聊,几乎就刹不住车,从电影到天文地理,不觉大半个小时就过去了。之璐从来没有烫电话煲的习惯,可跟他就是例外,总能滔滔不绝的谈下去。目光从电脑上扫过,猛然想起时间,之璐恍然:“啊,都聊了这么久。叶先生,真不好意思,浪费你的时间了。”
叶仲锷顿了顿:“没有,之璐,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叫我名字好了。”
之璐惊诧:“我都习惯这么叫了,叫别的不习惯。”
他微笑:“那慢慢改吧。今天晚上,准备干什么?”
之璐说:“看电影,反正她们今天都不回寝室,我看通宵都没问题。”
“不出去玩?今天晚上很多活动。”
“不出去,”之璐歪着头,脸颊慢慢的搁在膝盖上,“一个人也挺好的。”
叶仲锷沉吟着问:“你们又吵架了?”
不知怎么的,之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告诉他自己跟陶儒吵架的理由,她看到自己手上的淤青和擦伤,轻描淡写的说:“没有,没有吵架。我们挺好的。我摔了一下而已,所以不出去。就这样吧,再见。”
搁下电话,叶仲锷下意识的就去摸车钥匙,拿外套,动作一气呵成。匆匆走到门口时才想起来,她压根就不希望自己去看她,进退两难,就这么怔在办公室门口,嘴角浮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别的女孩子,在某些方面总喜欢夸大和加工事实;钟之璐却不这样,说她骄傲也好,倔强也罢,总之,她绝不会把自己的弱点伤痛暴露出来。她说没事,往往就是有事;她说摔了一下,绝对摔得相当严重,手足受伤毫无疑问,疼痛不说,恐怕走路都有困难。那这段时间谁照顾她?不小心摔到了又怎么办?
可他又以什么借口去看她?她不善说谎,笨拙的自圆其说不用戳就破了。不论有心无心,她已经开始防着他。如果,他现在出现在她面前,她再怎么迟钝,恐怕也能猜到三分。只要一日没跟陶儒彻底分开,她就不可能接受他。
叶仲锷沉默半晌,把外套重新挂在衣架上,折回办公桌前,重新坐下。
他呼出一口气,双手渐渐紧握,嘴角浮起微笑,不着急,再等一等。
圣诞节元旦一过,期末考试渐渐逼近。之璐每天拖着腿去上课上自习,被班上的同学誉为本年最佳劳动模范。她受了伤,不能到处采访,校报的工作暂时告停,偶尔写写稿子,帮忙校对一下。因此,空闲时间相较以前,反而更多。
有空的时候她会拿出普拉切特的书开始看。之璐英文相当不错,借助牛津字典,很快看完了第一册小说。普拉切特文字犀利,用词用典都非常的冷幽默。之璐屡屡看的笑起来,对这套书爱不释手。罗罗同学很不满意她这样自己独自一个人寻开心的做法,批评她说,钟之璐同学,不是我说你,你看你现在的眼神,闪闪发亮啊。就算看到绝世帅哥你都没这么激动过,你还是不是女人啊。
之璐不理她,继续读书。
罗罗摇头,深入揭发她:喂喂,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我可告诉你,你再这么故步自封下去,再漂亮都没人要啊。你看,陶儒都跑了。
之璐举手投降:麻烦您老人家让我看完书在批评我好不好?
劝说无效,罗罗摇着头离开;宿舍里再次只剩下她一个人。之璐把第一册放下,略微站起来,把书架上的第二册取出。
一封极薄的信封从封面和扉页之间滑了出来。信封洁白,底部有淡淡的蓝色条纹,没有邮戳和地址,只有几个简单的英文单词。字体圆滑优美,精美的仿佛是印刷出来的:送给我亲爱的朋友。
这封信是怎么回事?送给她的么?信封没有封口的痕迹,也没有被人打开的痕迹,稍微一用力就鼓了起来,从敞口里看,里面有两三张纸。可是还是要确认是谁的,之璐略一犹豫,取出了其中一张。与其说是信纸,不如说是便条。看清楚便条上的内容后,有数分钟的时间,之璐根本无法动弹。
毫无疑问,写便条的人中文应该不会太好,字体歪斜,不算美观,但却没有语法上的错误。封上的内容很简单,不过三五行字:叶,我的朋友,这是你所需要的书。希望你挚爱的女孩看到它之后,能够露出笑容。
落款又回到了英文,一个叫亚历克的人。
之璐看着那张便条失神,然后思考,叶,应该就是叶仲锷了;挚爱的女孩,又是指的谁?迟疑了很久,她把便条重新折好,小心翼翼的塞回信封里,拿起手机给叶仲锷打电话,声音提示说关机;半个小时后他打回来,解释说:“我刚刚下飞机,之璐,你找我有事?”
不知怎么的,他声音听起来很是沙哑。之璐竭力让自己镇定,仿佛情绪完全没有被干扰:“叶先生,我在那套普拉切特的书里发现了一封信,是给你的。”
“是么,”叶仲锷诧异,“什么信?”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之璐马上说,“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把信送还给你。”
“前几天你摔倒了,走动不方便吧。我一会来学校找你。”声音里满是不容置酌的意思。
之璐哪里肯让他来找她,他如果在宿舍楼下出现,后果简直难以想象。她以更确信的语气开口:“不,不麻烦你过来。我的脚已经没事了。所以还是我去找你好。请问在哪里见面比较好?”
再次感受出她那种倔强的坚持,叶仲锷顿了顿,想着她的脚也许是真的痊愈了,答应她:“第一次见面的咖啡馆,怎么样?”
“好。”
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天空忽然阴霾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寒冷的味道。从公车的玻璃窗看出去,马路和人行道上的树都发着惨白的光,来往的路人一个个瑟缩着身体。棉衣,帽子,高筒的长靴好像还是不能去除那份寒冷。
之璐到达咖啡馆的时候,雪已经下的初具规模。屋子里温暖,外面细雪飞舞,仿佛另一个世界。的确,今天不适合出门。
咖啡馆里有着淡淡醇香和缥缈的音乐,情调和格调一如既往的高雅。之璐站在厅里,看到了坐在墙角双卡座里的叶仲锷,他身穿深色毛衣,大衣搭在沙发上,左手端着咖啡杯,头微低,专心看着一本很厚的书。他长得是真的英俊,别的词都不能形容。英挺,俊朗,很简单的两个词,早就被人被人用烂了,可实际上确不是人人都能够这么形容的。之璐想,能用英俊形容的男子,一定是成熟,并且富有魅力。他五官硬朗,轮廓明显,侧脸看上去,颧骨,睫毛,鼻梁,下颚,线条一气呵成。
之璐忽然无法动弹。服务员小心翼翼问她:“小姐,你找谁?”
问话虽然低,但也让叶仲锷侧过头去,一眼看清几米外的钟之璐。他动作很快,之璐没有把自己的神情和动作藏好,被他深深的目光逮了个正着。叶仲锷放下咖啡杯,想,果然,她看到信里的便条了。他不动声色对她点头示意,平常那样笑。她也回了他一个笑,似乎有点勉强,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
叶仲锷目光不移动的看着她的每个动作,待她落座后说;“喝什么?”
“嗯,我不要了,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点心呢?”
“我也不想吃。”之璐摆手,拒不接受服务员递过来的价目表。服务员却不动,看着叶仲锷征询意见,直到他颔首之后才欠身离开。
四周无人,叶仲锷淡淡开口:“你不是说脚好了?你这样,是好了?”
“的确好得差不多了。”之璐坚持己见。
那语气几乎可以称为固执了,叶仲锷脸一沉:“脚崴可以是小病,也可以是大病。需要休息就休息,你跑这大半个城市,更严重了怎么办?”
他从来没那么严肃的跟她说过话,而他的话和神态配合着他的目光,仿佛是千万根钉子;之璐瞠目,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干脆闭了嘴,从包里拿出那只白色的信封给他,手却不有自主有点抖:“都是坐车,也没什么关系。对了,是这封信。”
叶仲锷拿过信,扫了一眼封面,又把里面的两三张便条抽出来看了看,折好放回去,解释说:“我朋友给我写的,我请他帮我买的这套书。”
之璐“哦”了一声,不敢深想下去;迟疑的说:“你声音有点哑,感冒了?”
“大概是。”叶仲锷说。
之璐一顿:“叶先生,你刚刚下飞机,肯定很累。又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那我也回学校了,”她指了指窗外,“雪越下越大了。”
叶仲锷瞥了一眼窗外,的确如此。可他已经有若干天没有见到她,不想这样跟她分别,他捏着信封微微晃动:“你看过没有?”
“没有没有,”之璐唬了一跳,立刻辩解。
“是么。”
之璐硬着头皮,感觉他并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话,刻意的加以强调:“当然了。我怎么可能看别人给你的信呢,绝对不可能。”
叶仲锷端着咖啡喝了一口,一言不发。
之璐猛然觉得自己看到他眼底不明的笑意,不敢再留,重复说了一次:“你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下雪了,天也晚了。”
边说边站起来,叶仲锷见状,拿过大衣手上,手从桌上拂过,把那封信顺手塞到衣兜里,衣兜很深,信封几乎完全没入,只露出一角白边。
在咖啡馆前,之璐欠了欠身,做最后的靠别,被他一把抓住手臂:“我送你回学校。”之璐习惯而自然的拒绝,话一出口,他眉毛往下一压,似笑非笑的表情:“下这么大的雪,你还崴了脚,我自然应该送你。不过,之璐,你今天怎么那么拘束?以前不是这样吧。”
之璐看着他的脸,彷佛心口被什么扎了一下,本来的坚持忽的开始退缩。
认识这么久,她第一次上他的车,到底是好车,车厢里的每一个细节都无从挑剔,味道都是宜人的,仿佛他身上的味道,应该是用了香水吧。之璐对香水首饰这类东西完全没有兴致,闻不出来是哪种香水,只觉得好闻,不由得深吸了几口气。狭窄的车厢,里面很暖,之璐很快觉得热,想脱羽绒服,拉链都扯到了一半,双手猛然停住,重新拉回去。叶仲锷看了她一眼,轻轻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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