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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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苗桐和林乐的是女主人,也就是欧阳立的大嫂,年纪在五十岁上下,身材皮肤都保养得很好,看起来很年轻。苗桐带了老山参做伴手礼,大嫂一看就知道是极好的东西,很是不好意思,觉得他们太客气了。
欧阳立把他们带到老父亲的房间,他的房间和后花园是相连的。花园里种了桃李、银杏、红枫和月季藤,冬天一过就断不了好景。
欧阳老先生靠在躺椅上,眼睛盯着窗外,保姆在旁边做针线活儿。他身边平日里离不开人,晚上会有护工过来整晚陪着他。
“爸。”欧阳立喊,“我带朋友来看你了。”
欧阳老先生把脸转过来,看看小儿子喊:“小玉。”
“爸,我是小立,不是二哥。”
老人也不跟他争辩,又指着林乐,笑了:“这个是小玉。”
欧阳立对着他们挤眉弄眼,小声说:“我爸最疼我二哥,我二哥是工程师。”
欧阳老先生是轻度阿兹海默,除了认不太清人,还时常记忆混乱,经常吃着饭就吵着要去上班开工程会议。不过却不是那种发疯的老先生,即使生病了,也是那种不吵不闹的,偶尔给小辈们添点不大不小的麻烦。
大嫂很支持弟弟拍这样的纪录片,很配合采访,而且被苗桐采访很像和隔壁家看着长大的姑娘聊天,过程也很愉快。
她们聊天时,欧阳老先生就坐在旁边看着她们,可眼睛没有焦距,整个人都像是跟这个世界失去联系一般。突然老先生坐直身子直勾勾地盯着苗桐,苗桐无措地看着大嫂,大嫂问:“爸爸,您是想上厕所吗?”
欧阳老先生根本没听见她的话,只是盯着苗桐,一下子清醒过来似的,说:“你到我家来干什么?”
苗桐说:“老先生,我是小立的朋友,过来做客的。”
老先生非常不解:“我不认识什么小立,你是因为你爸爸的事来的吧?”
大嫂哭笑不得,抱歉地说:“看,又胡说八道了。”
苗桐笑了笑,表示理解,对老先生耐心地解释道:“不是的,我的父亲已经去世了。”
老先生叹了口气:“我知道啊。”
正好欧阳立在外面喊大嫂出去,大嫂看他们一老一小真的莫名其妙地聊起来了,嘱咐苗桐有事就喊保姆便离开了房间。
苗桐看老先生直愣愣地盯着自己的脸,倒不是空洞,而像是在回忆什么,奇怪地问:“老先生,您在想什么?”
“我不会认错的,你叫苗桐。”
苗桐惊讶极了,谁说老人家不记事的,刚才见面只介绍了一遍就记住了:“是的,以后也要记得我啊。”
老先生说:“忘不了啦。”接着又说,“你爸爸的事,我觉得很抱歉。”
“没关系的,都去世好多年了。”
欧阳老先生抓住苗桐的一只手,在她手背上拍了拍,有些难以置信地问:“孩子,你记错了。你爸爸上个月刚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啊,上个月的事啊,我见过照片的。你要节哀,照顾好你妈妈。”
这一句话好似半桶冰水从头顶浇头了,被老先生握着的手心却出了汗,苗桐耳朵嗡嗡的,险些幻听。她爸爸的确是从脚手架上摔下来的,苗桐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什么,略回想了一下刚才的对话,怎么都觉得不太对劲。连她自己都没发觉自己覆上去的左手是颤抖的,竭力稳定自己的声音问:“老先生,那你知道我爸爸叫什么吗?”
老先生看了她一会儿,眼中的清明之色渐渐散去,嫌恶地甩开她的手:“你自己的爸爸,你问我?!神经病!”
苗桐几乎控制不住自己再去抓老先生的胳膊,被老先生再一次拨开,她再抓,他又拨开瞪着她。
这是巧合吗?还是一段受到刺激后,恰好搜寻到的记忆?
她莫名心神大乱,谎称自己家中有事要先走。欧阳立把她送到门口,看她鬓角的发都湿了,人的精神也有些低落,担心地问:“你不舒服吗?要不要我送你?”
“不是的,你回去吧。”苗桐说。
在小区里的林荫道上,苗桐边走边咬指甲,过路口时差点撞上了从右边行驶过来的车,刺耳的刹车声惊得她回过神。
车主降下车窗,像看衰神一样抱怨她:“什么孽缘啊,怎么走到哪里都能遇到你?!”罗佑宁下车把车门甩下,看她还是低眉顺眼没了魂儿似的,上下打量她,指了指头顶,“有摄像头啊,我的车可没碰到你,别摆出受害者的脸。”
“你……找我?”
真当地球是乒乓球大小呢,随便在大街上走个一分钟都能撞见个五回。罗佑宁气笑了:“我找你?昨晚我给你托梦了,让你在这里等着给我撞?我也没那么闲工夫来跟踪你,我是来看我叔叔的。不信?那我给你汇报一下家庭住址,就在二区38号,黑色铁栅栏大门,户主姓欧阳,我要去看的是个老年痴呆的老头儿,要不要去证实一下?”
也不能怪苗桐看见他就觉得没好事,毕竟以前每次和苗桐“巧遇”多是他有些小手段在里头,这次却真的是纯属巧合了。罗佑宁心里高兴着:好嘛,打着灯笼都找不着人。口气上更加咄咄逼人。
苗桐可是个真正的老实人,连忙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你和欧阳立国什么关系?”
“他看着我长大的,你说什么关系?”罗佑宁顿了顿,那总是习惯性眯着的眼张大了,“你调查我?!”
苗桐心想着,我闲得啊,我调查你?不过她今天心情不太好,捏了捏眉心:“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我回家了。”
罗佑宁哪里肯放过她,抓住她的胳膊不放人:“不行,给我说清楚。”
苗桐指了指头顶:“放开,有摄像头啊。”
罗佑宁一放手,她就从他眼前溜了。他抓不到人,跑到欧阳家一看,除了老三还有个老三的朋友。大嫂解释说,小立在筹备一部阿兹海默的纪录片,今天带了两个朋友过来,还有个姑娘有事先走了。
他心里就有了底,把大嫂拉到一边小声说:“那姑娘下次来的时候你跟我说一声呗。”
大嫂笑他:“看上人家了?”欧阳大嫂不看电视,来往的也全是些学佛的俗家弟子,哪里知道那个姑娘是风口浪尖上的名媛,只当罗佑宁看上人家了。
罗佑宁支吾着说:“你就告诉我就行了。”
学佛的哪会坏人姻缘,大嫂就笑着答应他了。
第六章:甜言蜜语
【你看我这一生,和亲人缘分淡薄,却偏偏长成了一棵桃树,一年四季花开不败,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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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桐出去工作了,白惜言在家里画了一天的画。
中午时张阿姨打断了他一下,让他接电话,说是找老爷。他把电话接过来刚“喂”了一声,那边就压着怒气笑着说:“惜言啊,你真是想把你表妹往死里逼啊。她好歹也给你们白家生了个孩子,没功劳有苦劳,非把脊梁骨戳穿了你才高兴?”
白惜言盯着画布,考虑着下一笔往哪里放,说话也漫不经心,只说:“您老别这样,这种事就像下棋,您一路烧杀抢掠,别人只守不攻等死才行吗?没这样的道理的。您有您要保护的人,她被人笑两句您就受不了。我也有我的心头肉,别人戳她脊梁骨就是戳我的心,戳我的肺。我一个做小辈的总想着您老是有分寸的,偶尔想起来也会可怜可怜我们,可您是把我们往死路里逼啊。您是没看见,我的心肺都烂成什么样儿了。”
赵老爷子气得血压都升高了,冷硬地说:“好,那咱以后见了可就没客气的时候了。”
白惜言叹气:“您老什么时候跟我客气过?”这话说完就是撕破脸了,他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也没必要给找老爷子老脸直接就挂了电话。
他画完画下楼去,看到苗桐的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就问张阿姨:“人呢?”
张阿姨说:“在睡觉呢,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好,别是冻着了。”
白惜言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绕到床的另一边却见她两只眼睛睁得一样大,半点睡意也没有。他想着,别是发烧了?摸了摸头不烫,伸进被子里摸她的脚也不凉。
“不睡觉躺在被窝里做什么?”
“想事情。”
“想通了没?”
苗桐摇了摇头:“没有。”
“不要遇到事情就钻牛角尖。晚上去看电影吧,葛优演的。”
苗桐知道那部片子,问他:“你不是不喜欢看爱情喜剧片吗?”
“谁说的?我爱死了。”他们在一起这么久,因为总是住在一起都没正儿八经地约会过几次,真的有点对不起她。白惜言想了想,又高兴地补充,:“索性晚饭也在外面吃吧。”
苗桐其实没出去娱乐的心情,但是看他这么高兴也不好打击他。他可靠的金牌秘书迅速搞定了餐厅和电影票,餐厅是可以看夜景的,全景玻璃,灯光昏暗每个桌上都放着烛台。在城市里看不清星星,却很适合看夜景。
她没想到刘锦之会订这样的餐厅,白惜言穿的很讲究,膝盖以上的 的羊毛外套,拉围巾的动作都很优雅绅士,无论出现在什么场合都很体面。
“你该提醒我穿件漂亮的裙子。”苗桐抱怨他。
白惜言毫不吝啬地恭维她:“你穿这样已经很迷人了,这夜景因为你熠熠生辉。”
苗桐目瞪口呆:“你这是在对我甜言蜜语?”
“我平时说得很少吗?”
“你几乎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些。”
“是吗?”白惜言假装失忆,“那我以后会多说的。”
苗桐赶紧求饶:“不用,你这样我会长蛀牙的,像平常一样就好了。”
白惜言假装失望地叹口气:“我以为这样你会高兴的。”
“我高兴的。”
“真的?”
“当然,我也是女人啊。”
白惜言说:“那我以后会多说的,也多约会吧。”
苗桐又被他绕进去了,心想着只要他高兴就好,顶多自己多起点鸡皮疙瘩。
服务生来上餐,来这种地方的都是情侣,摇曳的烛光下,脚下就是比星空还璀璨的不夜城。苗桐本来就很少吃西餐,烛光又昏暗,她几乎把脸要埋在盘子里。白惜言看她艰苦奋战的样子,伸手把她的盘子拿过去帮她切。
她托着脸在烛光下打量他,突然说:“约会选在这种地方果真是好啊。在太亮的地方,脸上有个痘痘都会无所遁形。可烛光的确是照美人来的,越看越好看。”
白惜言抬了抬眼,眼波荡漾柔情似水,嘴角上扬着问:“怎么,在跟我玩甜言蜜语比赛?”
“在这种地方,求婚的成功率应该很高吧?”
“这个嘛,要看情况的。”他慢条斯理地说,“如果两人感情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比如双方见过父母,两家已经商量好给孩子们置办家产,那么求婚只是一个形式。就像结婚办酒一样,领了证就是合法夫妻,可是少了这一项就好像不完整一样,少了那种庄重的仪式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男人觉得如果自己不做点什么,这个女人迟早要走,于是碰碰运气咯。”
他把盘子端给她,手伸到苗桐面前时,她闻到了颜料的味道。有点涩涩的苦味,她却觉得这是最适合他的香水。
她刚把牛排肉塞嘴里,突然音响里的音乐换了,服务生端着插着蜡烛的蛋糕走到他们旁边的那桌。女生捂住嘴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男人拿出藏在座位底下的鲜花,掏出戒指单膝跪地,标准的求婚姿势。女孩儿瞬间泪如泉涌,拼命点头。餐厅里就餐的情侣们毫不吝啬地给予掌声。
白惜言也跟着鼓掌,笑着说:“你怎么知道有人要求婚?”
苗桐小声说:“我看到他刚才跟服务生打手势了,神神秘秘的,不是生日就是求婚咯。”
“名侦探苗桐。”白惜言拧了拧她的脸,“聪明。”
“不过我不喜欢仪式。求婚时都会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爱你一辈子。结婚仪式时的誓言更庄重,无论贫穷或者疾病,只有死亡能把我们分开,甚至把手心放在圣经上对上帝发誓。人都相信誓言有约束力,其实那只是一种手段,只为了达到目的。可誓言如果真的有用的话,那么就不需要那张结婚证,不需要法律。”苗桐丝毫没发现自己正拿着插着牛肉的钢叉张牙舞爪,“不过在说出誓言的那一刻,大部分人真的是那么想的,只是高估了自己和对方的承受能力,比如对贫穷、对疾病,根本用不到死亡的程度。”
“哦,贫贱夫妻百事哀吗?”
“可是很少有女人肯承认,离开一个男人是因为嫌他穷。提个问题,你认为男女分手或离婚时,最多的理由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出轨和性格不合。”
苗桐笑道:“看了《晨报》那期的调查吧?”
白惜言也笑了,他可是订的年报。
“是的,这些分手的,曾经都是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好像离了对方就会死一样。可出轨的时候,顶多会有愧疚感,却不会因为誓言就停止自己的行为。说性格不合的那些就更有意思了,又不是第一天知道性格不合,那还要结婚,结了婚难道就合了吗?”
白惜言冲她抛媚眼,看了下旁边那对刚求婚成功的情侣问:“请教大师,这两位呢?”
“男人长得挺体面的,可给人感觉有点轻浮,从喝酒的姿势来看是端惯了啤酒杯的酒场老手,身形保养得不错,可眼角皱纹很深了,目测有三十五岁左右。在他没求婚之前,女孩儿就一直很紧张,可是又真的很开心,年纪很轻,眼睛和脸上的胶原蛋白骗不了人。身上的裙子看起来很低调,其实是一个法国牌子的春季新款,看来家境能甩那个男人几条街。”苗桐把凉掉的牛肉放到嘴巴里,“我见过我以前的同事求婚,紧张得连戒指盒子都打不开,激动得满脸通红。这男人是情场老手了,到了结婚该收心的年纪,找了个家境很好又狂热喜欢他的小姑娘,简直是完美的骗局。”
白惜言不得不承认,苗桐说的跟他想得八九不离十。在商场上经过风浪的人,大多都学会了察言观色,通过衣着表情和行为来判断一个人是金玉还是败絮。不过苗桐不是通过这些来学习的,她是因为年幼的时候失去庇佑,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去学会察言观色,这是生物进化的本能。
苗桐听到他叹气,莫名地问:“你伤感什么呢?”
“没什么。”白惜言看了看时间,“吃了饭,还有电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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