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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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就是前朝的丞相——

冰璃公子。

薛采。

一 高楼会

我在见到薛采之前,就已经耳闻他许多许多年了。

唯方大陆共有四个国家,总计人口七千万,这是一个百家争鸣的年代,惊采绝艳的人物层出不穷,但是,细究其中最最著名,让所有人都赞叹膜拜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薛采。

他是前璧朝时大将军薛怀的孙子,姑姑薛茗曾是皇后,因为得罪了皇帝,被满门抄斩。当时的白泽侯求情留下了他,自那以后他便成了姬婴的奴隶,侍奉左右。后姬婴逝世,将白泽之号传给了他,在新后姜沉鱼掌权后,更是提拔他当了丞相。

那一年,薛采九岁。

我十五岁。

自我有记忆起,便听说过他的若干传闻,对这位久负盛名的神童充满了好奇,一心盼着能够亲眼看看。

机会终于在那年的秋天姗姗而至。

有书生闹事,不服薛采为相,每日在市井街头胡说八道的诋毁他。薛采被激怒,当街贴出告示,以鼎烹说汤为例,宣称七天之内,无论是谁,只要觉得比他更有实力做璧国的丞相,都可以去挑战他,若能将他击败,就将相位拱手相让。

此言一出,天下俱惊。

得闻讯息的人从四面八方汇集帝都,我当时正好途径红园,便在石榴的陪伴下换了男装去凑热闹。

整整七天。

从午时到戌时。

那个个子还没有我肩膀高的孩童,穿着白衣,鞋子上绣着凤凰,就那么大喇喇的往主座上一坐,舌战群儒,雄辩滔滔,直将一干书生们,辩的哑口无言。

我第一日去,是好奇;

第二日去,是兴奋;

第三日去,是探究;

第四日去,是惊讶;

第五日去,是钦佩;

第六日去,是叹服;

而到了第七日,则是彻彻底底的来了兴趣。

我是胡不归的女儿。

打出生起,命运就与凡人不同。按父亲的话说——便是一国的公主也没有我矜贵。

富甲天下,其实是很可怕的字眼。因为无所缺,也就无所求。

这个世界上能让我感兴趣的东西,并不多。

然而,那一刻,我望着眉目漠然、年仅九岁的薛采,却像看见了世间最稀罕的珍宝,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一种名叫渴望的东西在我内心深处发了芽,长出嘴巴,开开合合间,叫嚣着两个字——

我要。

我要!

我要这个人。

我打定了主意,抱起我的琴,就在众人以为大势已定的第七日戌时时分,走出人群,走上大堂,朗声道:“且慢。晚生不才,想与丞相一较琴艺。”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薛采于此地设台,与人比的是经略之才,为相之术,而我却要与他比八竿子都打不着关系的琴艺,其实我自知也是无理取闹,但心中不知为何,就是知道——薛采一定会答应的。

他如果真是传说中的那个冰璃,就应该允诺我,并狠狠的击溃我,才不负傲世之名。

来吧,薛采,让我看看你究竟是不是我心目中的那个人。

那个可以凌驾我、压制我,让我也与世人一样对你俯首称臣的人。

薛采脸上没有太多惊讶的表情,只是微微蹙了下眉,似乎有点不耐烦:“你说什么?”

“我要与你比琴。”我朝他走近了几步,在拉近的距离里,他的五官变得越发清晰,黑瞳沉沉,睫翼浓长——一个九岁的孩子,竟长了一双看不出深浅的眼睛。我的心头一颤,但表面上却尽量的不动声色,“丞相不是说,这七日内无论谁来挑战你都可以的么?我,就来挑战看看丞相的琴艺。”

四周议论纷纷。

薛采睨着我,半响,冷冷一笑:“好。”

四周的议论声顿时变成了抽气声。

而我心中的芽抽长着,开出了花。未等我有所反应,薛采又道:“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如果我不答应你,你肯定会对外宣称我设下的擂台有漏洞,如此有漏洞的比赛规定,比出来了,也根本做不得准算不得数,从而进一步将我这七日来的辉煌成绩全部抹杀——对么?”

我不置可否的扬唇笑了笑。

薛采盯着我,一字一字沉声道:“所以,我绝对不会如你所愿。你要比琴是吧?来啊!那就来比吧!”

他如我所愿的接下了挑战。

也如我所愿的赢了我。

一个明明不会弹琴的人,却用一种绝对强势的方式赢了精通琴技的我,别人以为他用的是武功、是权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是傲气。

让我宛如饮下毒酒般既致命又销魂的,是他的傲气。

百年难见的傲气。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天他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权势也是一种实力。你若没有超越我的实力,凭什么想要取代我?”

他当时的每个动作、每个表情、每个音节,都像烙印一样深深留在我的脑海中,这么多年了,未曾丝毫淡去。

此刻的我,凝望着窗外纷飞的大雪,遥忆他当年的风华,眼中依稀有泪,莫名酸楚,不知原因。

用九十九颗宝石串制而成的绣球,依旧挂在我的床头,十年前我将它丢给薛采,信誓旦旦说要嫁给他,十年后,它摇曳着提醒我——在我人生中,所遭遇的第一场羞辱、第一次劫难,和第一段孽缘……

四婶的话依稀从耳旁飘过,仍在唠叨:“倩娘,我知道你眼高于顶性子傲。婶婶可以说是看着你长大的,你从小就生的好,不但漂亮,还聪明,十三岁起就能帮你爹打理生意,精明干练的大多数男人都比不上,再加上咱们加的财势地位,确实普通的男子也般配不起。但是,薛采已经死了啊,你不可能再找个像他的,还是死心吧。男人啊,有多能干,有多本事,其实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对你好。找个对你好的丈夫,才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啊……”

婶婶说错了,其实我没想过要再找个跟薛采差不多的人。

因为当今天下,不,甚至可以说千年以来,根本就没有第二个人能与薛采相比。

他是错降人世的凤凰,所以,老天爷发现自己弄错了后,就匆匆把他召回了天庭。

只让他在人间待了短短十五年。

留给后人无限缅怀、无限追思的十五年。

更是让我无比后悔的十五年。

如果当年……我不是那么固执……

也许他现在还能活着?

如果他现在还活着,就算没有成为我的丈夫,但也许会成为我的……朋友?

这样的设想一经冒头,就被我狠狠地强压了回去——不,我不做这样的设想!是他拒绝我在先的,他宁可选择死也不肯娶我,所以他最后死了是他活该!我有什么好后悔的?

我一把推开石榴,因愤怒而浑身战栗。

石榴显得很惶恐,连忙屈膝跪下:“小姐,我弄疼你了?”

四婶也吓了一跳,放下手里的针线活担忧的看着我:“怎么了怎么了?”

我深吸口气,尽量让自己重新平静下来,然后起身,淡淡的说了一句:“我出门了。”

二 万民碑

我坐着一早准备好的马车,除了车夫,谁也没带,就那样出了红园。

一路上风雪呼啸,车轮碾碎厚厚的积雪,我坐在车中摇摇晃晃。

路上基本上没有行人,宛大的璧都,笼罩在苍茫的大雪中,像一个披着丧服的遗孀,静郁而悲伤。

透过车窗的皮帘子缝望出去,沿途有很多人家檐前挂着白灯笼,灯笼在阴霾的暗青色的街景中发出淡淡的光,照得道路一片凄清。

十二月初一,是薛采的忌日。

但事实上,他不是在这一天死的。

他死在十一月,因为感染瘟疫的缘故,下人只能将他的尸骨当场焚化,再带着骨灰回帝都。消息传回来时,沿途百姓无不痛哭哀涕。大家怕他的鬼魂找不到回家的道路,就纷纷在屋檐上挂起白灯笼,照亮了从寒渠到帝都的道路。

当时的女王姜沉鱼,选在十二月初一亲自为他下葬。自那以后,每年的今天,帝都都会下雪。而点灯,就成了璧国的一种习俗,至今仍在延续。

我望着那些点灯的人家,原来……你们也没有忘记他么?不过,他那样的人,是谁都无法忘记的吧……

传说中的人物;绝世风流的人物;独一无二的人物……那样的一个人,为什么偏偏,要伤我的心呢?

我垂下头,捂住胸口,曾几何时,那里曾经盛开过一朵花,但如今只剩下了一个深深的伤口。这么久了,伤口还没有愈合,每次呼吸都会牵扯到,让我疼痛,让我郁卒,更让我绝望。

我这一辈子……难道就没法摆脱薛采留给我的阴影了么?

即使我最终毁掉了他,也摆脱不掉么?

我的眼泪在顿悟到这个事实之后,黯然流下。

薛采的墓,选在京郊十里的青岚寺中。

墓前除了那块鼎鼎大名的抱母石以外,还有一块万民碑。碑上密密麻麻的刻着一万人的名字,因此又叫万名碑。他们全是梨晏五年那场瘟疫里的生还者,这些人因他而活了下来,他却为了他们而死了。

不知道旁人看这万民碑是何感觉,在我看来,世事讽刺,莫过于斯。

薛采一生谨慎,甚至可以说是老谋深算,铲除异己,镇压叛乱,从来都是运筹帷幄、滴水不漏,但却最终算错了天灾,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堂堂一国丞相,竟然亲临死亡之城,说的好听是勤政,说的难听就是送死。他再怎么神通,也不过区区凡人,竟与天斗,活该命短!

直到今天我想起这点,都忍不住咬牙生气,但下一刻,又为为此生气的自己而感到悲哀:放不下……放不下……我胡倩娘,中了薛采的毒,竟到现在了,还是放不下。

每年都眼巴巴地赶来这里拜祭他,至今看不上世间任何男子的云英未嫁……我所为你耽误了的、牺牲了的,薛采,你若天上有知,可会感动?还是会后悔?

凝望着万民碑后白雪皑皑的墓地,我的心,便如着苍茫大地一般的寂寥了。

明年……我一定一定不要再来这里了。

我来这里,就表示我还放不下,我放不下你,又如何去嫁别人?

薛采啊薛采,你害我不浅啊!为何当年,我偏偏就遇到了你呢?明明我比你年长五岁,明明我们相隔万里,是怎样错乱的命运,将你我之间误缠了红线,至今纠结?

青岚寺的钟声突然响起,一群乌鸦受惊地从枝头飞过,发出长长的嘶鸣。

于是我不禁想起最后一次见到薛采时的情形,那时好像也有这么多的乌鸦,它们也从我头顶成群成群的飞过,盘旋着,久久不去。

那天,薛采说了些什么?

我明明把跟他之间的初遇记得那么那么清楚,可为什么却忘记了别离时的情景?他说什么了?让我那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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