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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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想打搅你们。”

一个浑厚低沉的声音从下方传来,司凌云低头,楼梯尽头站了一个穿着灰色T恤深色长裤的中年男人,他中等身材,相貌斯文,正含笑看着他们,“不过我觉得下面有更适合说情话的地方。”

傅轶则放开司凌云,仍旧牵着她的手下来,给他们做介绍,“我朋友高翔,这间酒吧是他开的。我女友,司凌云。”

两人相互点头致意,高翔带他们往里走,穿过一道门后,司凌云情不自禁低低“哇”了一声,眼前整齐排列着一排排葡萄酒架,上面一只只酒瓶反射着幽微的光,几乎可以说得上壮观。高翔领他们穿行其间,大致介绍着那些酒的产地、年份。

“这里大概是酒鬼梦想的天堂吧。”

高翔失笑,“司小姐,信不信由你,酒鬼的首选肯定不是红酒,真正爱喝红酒的人都很有节制,豪饮的比较少见。那种动辄嚷着开几瓶拉菲当水喝的,其实都不懂酒。”

傅轶则笑道:“老高,以你的定价来讲,豪饮可得带上支票本来才行。”

“轶则喜欢拿我当奸商宣扬,别相信他。”

高翔招呼他们到品酒室坐下,这里装了通风装置,没有酒窖中那种奇特的气味,装修没有楼上的柔靡气氛,而是偏向简洁硬朗,一看就是男人喝酒聊天的地方,很少会有女性涉足。服务生给他们端来红酒,傅轶则晃动酒杯,嗅一下味道,“你新进的这种酒橡木气息很特别。”

“按那边酒庄的说法,这种酒经上好的橡木桶贮藏了四年,你真应该来替我开酒吧。”高翔转头对司凌云说,“你知道吗,司小姐?我有过敏性鼻炎,对气味很不敏感,完全讲不出红酒关键微妙的味道区别,靠卖酒过活简直是阴差阳错。”

司凌云喝一口酒,“有什么关系,知道它好喝,值得定什么价卖出去就足够了。”

高翔笑着点头,“有道理。你们随意,我先失陪了。”

他走后,傅轶则倒另一杯酒给她,“试试这种,有香瓜和蜜桃的味道,应该是女孩子喜欢的口味。”

她一口喝下去,“还行。”

“你是标准的实用主义者。”傅轶则好笑地看着她,“不肯为你不感兴趣的东西费任何脑筋。”

她点头承认,“所以我妈从小让我学钢琴、学跳舞,全都是白费功夫。”

他接过她手里的酒杯放到一边,搂住她,“我是不是得庆幸,你对我仍然有兴趣?”

她打一个呵欠,“傅先生,女人要对你发生兴趣,实在太容易了,重点是不要被这兴趣困住,不然你会先失去兴趣。”

他似笑非笑看着她,“所以你对我追求你这一件事得出了结论:尽量克制对我的兴趣。”

“我不需要克制什么,比如有一件事,我就很有兴趣知道,既然你朋友开着酒吧,卖的又是你喜欢的红酒,为什么你有一段时间常常去阿风那里?”

他没一点迟疑地回答,“我想碰到你。”

跟往常一样,他总能坦白得不落下风,但是她仍然不解,“你怎么知道我跟阿风是朋友。”

“五年前,你留了一张CD在我家,主唱就是阿风。”

她记得那张CD,更记得她离开他家的情形。流年逝去,旧事随风,眼前竟还是他,她怅然若失。他眯起眼睛,警告地捏她的下巴,“不许想你的前男友。”

她苦笑着,“你可把我想得太多愁善感了。”

“刚好高翔认识阿风,而且对这张CD也有印象。我回来后,他带我去了阿风的酒吧。”他放开手,半带调侃,半是认真地说,“你看,我怀念了你这么长时间,又这么用心重新遇见你。你居然不感动吗?”

她看着他,隔了一会儿,顾自笑了,“对不起,我的心不够软,没那么容易被感动。而且我认为,”她拨弄着他衬衫纽扣,眼睛亮晶晶地注视着他,“你的目的是征服,不是感动我。”

“被征服和被打动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你只是不打算让我轻易得逞而已。”

“那多别扭。我只打算好好享受这个过程。”

他好一会儿没再说话,她窝到沙发里,调整着身体,找到最舒服的姿势,却没法放松下来,这些天看的案子如同过电影一般在脑海中回放,那些案子比她相象的更复杂,不过她并没有找到韩启明预报的大案子,始终无法松驰下来。她不知道出神了多久,再看傅轶则时,发现他仍在喝酒,神情淡漠地看着前方,似乎也在想什么想到出神了,面前摆的酒瓶已经空下去大半。

“喝了这么多,你待会儿不要开车了,让我来开。”

傅轶则没有回答。她也不多说什么,翻皮包找出笔记本和笔,匆匆记下刚想到的几个疑点,准备明天到办公室再重新看一下几个案子。

“我们走吧。”他突然站起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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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凌云与傅轶则上去,跟高翔道别,走到门口,一个高挑的女郎已经站在那里,正是在台上演唱过的可可。她卸过妆,换下了演出时穿的亮片晚装,穿着T恤、牛仔短裤加平底鞋,手里拎了个大包,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向外张望,她一转头看到司凌云,马上认出了她,跟她打招呼,“嗨,你好。还记得我吗?”

司凌云笑道:“当然记得,你的歌唱得真好听。”。

“谢谢,”她显得十分开心,“我刚签了合同,一周有三天在这边驻唱,下次你来喝酒,记得告诉我你喜欢听什么歌。不过这个酒吧的风格就是唱爵士和怀旧老歌,完全是老男人的品位,选择有限。”

她这么无拘无束,口无遮拦,自有一股洒脱不羁、让人乐于亲近的味道,司凌云也禁不住微笑,“那你自己喜欢什么风格?”

“我比较喜欢电音摇滚,不过阿恒也说我的嗓子其实适合唱爵士、民谣。”

“你是要走吗?我们可以带你出去,这里似乎很难等出租车。”

“不麻烦你了,阿恒说他来接我,我正在等他。”

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车停在了酒吧门口,曲恒摘下头盔走了过来,他扫一眼司凌云与傅轶则,淡淡地点点头,将另一只头盔递给可可,“走吧。”

可可对他们挥下手,跨上摩托车先走了。司凌云伸手,“车钥匙给我。”

傅轶则拿出钥匙交给她,上车后她调整座椅,发动车子,不一会儿,远光灯内出现那辆摩托车,可可的长发随风飘扬起来,她双手紧搂着曲恒的腰,下巴搁在他肩头,跟他说着什么,两人姿势十分亲密。司凌云赶上去,摩托车放慢速度驶到路边让她超过去,可可再度笑着对她挥手,而曲恒也侧过头来,视线与她瞬间交错而过。

“你注意到她,不仅因为她声音特别吧。”

司凌云没想到他会提起她进酒吧时随口说的那句话,可是这样的细枝末节如果也需要辩解说她并没有刻意隐瞒,反而荒唐,她一时无话可说。

傅轶则仍然用那种调侃的腔调说:“这女孩子知道你是她男友的前女友吗?”

她恼火地说:“过去那么久的事,需要知道吗?”

“有时候,我们都得面对一些难堪的真相。”

“谢谢你的今日金句,我以后出来之前,一定先探头打听一下,有没有什么真相等着让我难堪。”

“也许我们双方诚实一点,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司凌云气结反笑,“轶则,幸好你说的是双方诚实,不然我只好认为你想充当神父听我告解了。对不起,我没什么可忏悔的,而且我也负担不起别人对我无条件坦白。”

“很好,又是你讲求的事事公平,这条界线画得可真妙啊,简直可以抵挡任何问题。”

司凌云默然了。她想,这个晚上的所有争论似乎都起源于几年前她声称曲恒是她男友,她从未想到那一个谎言的影响会绵延至今。幸好她与傅轶则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恋爱,不然怎么经得起这样的相互隐瞒与刺探。

到了傅轶则住处地下停车场,司凌云停好车,与他一起上电梯,他按了34楼,她按下一楼,“你刚出差回来,好好休息,我打车回家。”电梯到了一楼,她正要出去,他一把将她抓住,用力之大,她险些脱口惊呼出来。她又惊又怒,可是眼见几个人走进来,挣扎起来未免难看,只得不动。电梯上上停停,到了25楼,里面重新只剩他们两人。

“你干什么?”

他一声不响,低头吻她,突如其来的压力让她后退,背一下撞上电梯壁痛的微微皱眉。他迫近,手抚上她的身体,她气急败坏的推护着,挣开他的嘴唇,“电梯是有监视摄像头的。”

他低沉的笑,呼吸中有红酒的味道,可是笑声没什么愉悦,反而有几分难以言传的挑衅,“也许你更喜欢我这样演给你前男友看。”

“你喝多了。要表现深情可不是这么个玩法,大家过去都不是一片空白,阿恒跟我……现在是普通朋友。”

电梯停在了34楼,傅轶则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大步走了出去,“这么说你不喜欢看到我为你吃醋?”

“我怕我没有相同的醋意回报给你。”

“又来了,你还真是无时无刻不记得你那些条件。”他放下她,一手牢牢搂她,一手拿钥匙开门,“好吧,我道歉,我确实喝多了。今晚别走,我们已经一个多星期没见面,我真的很想你。”

她睨他一眼,他已经完全恢复了彬彬有礼的轻松模样,嘴角上扬,笑意迷人地看着她,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颈后,力道温柔。她多少放下心来,又觉得疲倦,也不想再争执,随他走了进去。

傅轶则打开音响,播放的仍是Tom Waits的歌曲。

In a land there's a town 在那里有一座小镇,

And in that town there's a house 小镇上有一所房子

And in that house there's a woman 房子里住着一个女人

And in that woman there's a heart I love 女人有一颗我爱的心

I'm gonna take it with me when I go 若我离去我会将它带走

他走到酒柜那边,拿出酒杯倒着红酒,“你要吗?”

她摇头,“不要。而且你也喝的够多了,远不止高翔说的品酒。”

“别听他的,他豪饮起来比我厉害得多。”他漫不经心的说,仰头喝了一口酒,“我们不止一次在纽约酒吧喝得烂醉,最后他那个书呆子表兄气地说再也不救我们回去了,哈哈。”

“你们喝醉了会做些什么,不见得总是找人吵架吧?”

“我们不止一次打架。别看老高现在一派斯文,当年动起手来狠着呢。”

司凌云再想想高翔那个儒雅的样子,真有些不可思议,“你们一个博士,一个商人,居然结伴喝酒闹事为乐,太神奇了。”

“每个人都有胸中块垒嘛。不过他开始做红酒代理以后,反而喝酒少了很多。”

“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对,很久了。说起来他最先看出我顶多是个二流学者,当不了一流的科学家。我进入风投行业,还是他建议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对她谈起他转行的由来,她不免有些好奇,“他也做风投吗?”

“他是我公司的大股东之一。”

这也是他头一次谈起公司的背景,她回想一下高翔,“他看上去倒确实不像一个酒吧老板那么简单。”

“那么我看上去像什么?”

她上下打量一下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不用我评论,所有人都会告诉你答案,你看上去就是会取得成功掌控局面的那种人,做哪一行倒是其次了。我觉得以你的性格,你要真想成为一流科学家,也一定会做到的。”

“谢谢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去美国之前,很多因素都让我有职业倦怠感了,我想换个环境看看。不过那也没能拯救我的职业生涯,倒让我知道了,没有人是无所不能的。”

“嗯,我很难想象你会觉得无能为力。”

他笑,“凌云你这就不是对我有信心,而是觉得我偏执了。”

“有时候偏执与狂妄才是成功的保证嘛,比如我爸……”

他连忙举手示意她打住,“再拿我跟你爸爸类比,今天晚上的气氛就完全破坏掉了。”

她也笑,“别害怕,我又没有恋父情结。”

他放下酒杯,过来抱住她,深深凝视,“那么你迷恋什么?”

“我不知道,跟你吵完架还进来,也许我就是迷恋跟你上床也不一定。”

“我倒是越来越觉得,其实你对性这个事并不迷恋。”

“单纯迷恋性的女人本来就比男人少得多,更多的时候,我们喜欢的是亲密的感觉。”

“可是你其实很逃避跟我过分亲密。”

“要不要挖掘我的童年回忆供你做心理分析?”

“你看,你又马上警觉了。你现在警惕性实在太高,跟我在一起,甚至不肯多喝酒。要知道,当初我就是被你喝龙舌兰酒的样子迷住了。”他执起她的左手吻她的虎口,声音低低,带着难以言传的诱惑,“以后一直觉得,这里是你身上最性感的部位之一。”

语言是多余的。他这份挑动她身体反应的能力,再度让她起了一丝畏惧,仿佛灵魂虽然筑起防御工事,严阵以待,可他的触摸、亲吻所到之处,肉身正在节节溃败。她哪里是警觉他。所有内心交战与挣扎,她警觉的是自己而已。

Tom Waits粗糙沙哑的歌声回荡着,一瞬间,她疲惫得只想丢开所有思绪,忘情沉溺,再没有明天。

入秋之后,房地产市场再度放出回暖讯号,司建宇主持在售的楼盘一片飘红,销售势头惊人,他与傅轶则合作的地产项目也正式开工。司凌云毫不惊讶地看到,物流公司换了一位新的职业经理人担任总经理,货场置换给地产公司被提上了讨论日程。司建宇迅速拿出项目规划,也得到董事会的认可,同时跟傅轶则开始新一轮合作的谈判,对于地产公司的频繁大动作,张黎黎保持着超然的态度,丝毫没有加以任何干涉。司凌云决定也咽下所有疑问与愤怒,静观其变。

顶峰进入了最繁盛的时期,司霄汉时不时会在各类媒体露面,是各地区政府招商洽谈的座上宾,他的社会活动空前增多,同时也加快了寻求上市的努力。他一方面寻求本地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投资部总经理王军推出的上市计划却执行得并不顺利,几个耗资巨大的并购都在集团内部引起争议,看不到成功的迹象,王军转而推出一个借壳上市的初步构想,与司霄汉频频飞赴北京、上海、深圳、香港等地出差,而这也当然涉及了更大笔资金的运作。

经白婷婷推荐,她的一名精明肯做事的学弟小伍到顶峰来应聘,成为司凌云手下的法务助理,只有两个人的法务部门虽小,但一件件理顺积压的诉讼,应付新产生的法律纠纷,处理各式合同,忙碌运转得有模有样,任谁也不能再小视了。

 相比之下,傅轶则更加忙碌,他时常加班出差。两人相处时间有限,反而令司凌云隐约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将一段关系限定在只享受乐趣以内,需要这种距离感来时时提醒她保持清醒。尤其她经常意识到,傅轶则其实是在不断突破、挑战她的防线。

他不在本地时,她偶尔会去阿风的酒吧消遣。

有一点傅轶则并没说对,就算他不在她身边,她也不打算买醉。到了酒吧,不过是拿一罐啤酒,独自坐上天台慢慢喝完而已。这里最能让她平静放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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