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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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殷佑由人形化为狼形时,金光已强烈到令人睁不开眼。於悠指示其他三人咬破手指,结出手印--那些流有狼王血液的血滴,并未向下滑落,竟飘浮在半空中,缓缓涌向金光的中心点。在於悠的咒语下,当血滴与殷佑融合时上立於中天的月光像是一只探照灯似的,笔直垂下一束光源与咒法融为一体......

蜕身的过程已开始--

金光中,逐渐浮现一根一根的金毛,愈来愈多、愈来愈多的围绕在金光之中,形成华丽灿目的流光。

当金光由强烈趋於和缓时,飘浮的金毛在失去力道的搅动後,几乎要四散於风中了,但白逢朗此时突地施法围出一大片布幕,在金毛即将飞散时,罩住了所有、收纳了来,形成一小只布袋;取後缩为巴掌般的大小。

整个过程历时十五分钟。当金光尽敛时,大夥见到的还是殷佑,没多一个眼睛,也没少一枚耳朵。

季曼曼甩了甩微微作痛的手指头。

「有成功吗?怎么还是一样?」

「逢朗,你在做什么?收集胎毛要做毛笔去卖吗?」朱水恋问著心上人。

「不是,它有其它作用。」白逢朗将袋子收纳入袖子中,轻轻地道。

於悠站在殷佑面前。他仍盘坐在地上,调息自己体内汹涌的波动,并试著驾驭那些如猛虎出柙的巨大力量。

她不打扰他,眼光定在他额头。那破碎的疤痕中间,似乎隐隐浮现出什么图腾似的......那是什么?

她知道他那道伤疤的来由。也就是他第一次溜来人界,差点成了狩猎者的战利品所留下的伤痕。但隐在伤痕底下的......那是什么?

比别人多具备了特殊的感应力,使得於悠总能很精准的察觉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了?」韩璿走过来问。

「璿,你看不看得到他眉间的金光?」

「我看不到。」她见到的只有浅红色的伤疤。

「金光拱聚在伤疤底下,像隐隐约约在形成一种特殊的图腾......」於悠连忙拿过韩璿正在批阅的文件,以空白的背面试图绘出那图形。

白逢朗等人走了过来。

「那是什么?」水恋问他。

「金狼族的封印。」白逢朗微笑的看著。

「什么意思?」韩璿盯著纸上复杂的线条。

「没什么意思。」星罗淡淡地讽道:「不过就是金狼王在自己儿子身上动了些手脚罢了。」

「啧!有说等於没说。」季曼曼嗤声道。

「逢朗?」还是指望由正常人来说明比较简单明了易懂,不致於听完後还得吐出三桶血抗议。

白逢朗正要说明,但已收功完毕的殷佑已发出凄厉的哀嚎,哇哇大叫不已--「怎么会这样?臭父王!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可恶!可恶!不去冥界救你了! 哇--呀!」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就是狼界),有一个金狼王子,名叫殷祈。在取得全族的支持後,决定统合狼界各族;资源共享,福祸共担,制定统一的律法,不再姑息任何一族去包庇犯罪,也不再容许恃强凌弱的事件不断上演,搞得狼界无一日安宁,仇恨绵延了世世代代。

身为一个天才型的修行者,他不到一千年的时间便已是全狼界法术最顶尖的人,更可怕的是他独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咒术,要不是殷祈生性淡泊,又以玩乐为重,若兴起君临天下之野心,也不是达不到的事。

殷祈的观念是这样的:连他这么个旷世奇才,无与伦比、谁与争锋的人都没想当狼界至尊了,其他那些三脚猫,既无德又无能更无智的家伙若敢去妄想,岂不是存心侮辱他?

所以他只好一一收服了来,强迫那些自以为强国的部族签下联邦同意书,并以王血为誓。相较於两、三个强族的不乐意,弱小的部族可说是欢天喜地了。

狼族五百年的盛世,可说是殷祈强力运作出来的。

於是,当他心爱的妻子有了身孕,并吐得死去活来时,他便已推算出来自己将得付出什么代价--恐怕将会从他的儿子开始,下一代的金狼族子民都必须承受逆天而行的後果--度得过,生存;度不过,灭族。

夫妻俩商量後,决定让自己的孩子去担起全族的劫难。而殷祈更以毕生之力去加强这胎中孩儿的承受力,反正他逆天而行的事件已太多了,不差这一件。

殷佑能够活著出生,可以说是命大,因为在殷祈施法护他的同时,全金狼族的祈咒师也将全族的运势危厄导向王后的腹内,由小金狼一点一滴的承担。这过程里,死胎的机会是百分之九十。

所以殷佑退化回数万年前的狼胎模样出生,可以说在胎儿时期便已打了一场艰苦的仗。

当祈咒师将厄运送绘胎儿承受时,便无法反向的施予祝福,或助他蜕身。然後,殷佑这身护体的皮毛,同时又成了限制他习法的障碍。

如果殷佑没能在出生的五十年内完成蜕身,那么当他修行的层级愈高,身体便愈负荷不了,最後仍是得暴毙而亡。而不修行,则只有十年的寿命......

所以当狼王夫妇苦思著解决办法时,也就放任独生爱子成日顽皮捣蛋,没强迫他天天学习。最後还是顽皮的殷佑因为误闯了人界,开散了与人类的缘分,才让殷祈觅得一线生机。

殷佑在人界所遇到的那一对人界情侣身上具有祈咒师的潜质,很少很少,但对殷祈而言却够了;特地将狼王令交付,就是为了藉此导引出他们的特质,相信长期蕴化下去,他们的下一代将能拥有辅助殷佑蜕身的能力,同时令牌也能保护他们不被邪异所扰。

好啦!儿子的小命确定已能保住了之後,殷祈又开始忧国忧民起来了。

他跟长老们关在会议室三天三夜,虽然是四十九票对一票,但他很没有民主素养地宣布:「儿子是我的,你们反对无效。」就这样,他独裁的下了一道决定!

将全金狼族族民们的一灵一魂寄生在小王子身上,以皮毛掩护,封印咒令下在殷佑的眉心印堂。

这种做法是为了以防万一。倘若金狼族注定了要灭族,那殷祈偏要藏起族人的一灵一魂,随著殷佑共存亡。

在狼界,每一个死亡的人皆必须魂魄完整才会被冥界接引走,若是不完整的灵魂,就会停伫在原地,脱不出肉体,即使是死亡,也像沉睡一般。

倒楣的殷佑不仅是个退化过的胎儿(请想像现代人生出北京猿人的模样),後来还因他的金毛有遮蔽作用,再加上他在人界受过伤,方便藏住封印,全族人的小命就放在他身上了。若有个万一,殷佑便是数万生命的刽子手......

逆天之举可说是罄竹难书,也难怪冥王坚持要请他到冥界作客。

但对殷祈而言,「规矩」这东西太没道理。所谓的「天规」,是用来挑战以求进步的。如果他能用方法使周遭人过得更好,那他会做;如果有法子可以守护他的族人,逆天又何妨?

没被揭发是好运,就算被揭发了,至少努力过就好。

一如他知道自己的孩子将要受苦,但他会努力让儿子得到生存的机会。而他也争赢了,不是吗?

即使因为身上带有守护族人的封印,让殷佑原本只要睡一百年,却成了睡五百年......好命苦的殷佑啊。

莫怪他要哇哇大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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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不知何故,竟然从沉睡中忽地转醒。

她张开渴睡的迷蒙眼眸,眨了眨,确定仍是属於睡眠的夜,阗黑是天地里唯一的色彩。

细细的鼻息在寂静襄特别明显,而那不是她的吐呐声。她微偏了下头,看到床的另一边有著凸起物,大剌刺地分享了她的单人床。要不是她靠著墙内侧睡,怕不早被挤下去了?

「佑佑......」不是他,还有谁!

以前她与他都睡在一起的,但自从他变身为少年之後,全部的人都反对他们再同居,也就分房睡了。

今夜他这样摸上她的床,要是被璿他们知道了,必然会让他「好看」。

「啊......你醒了?」他已经极力轻手轻脚,不发出声音了,怎么还扰醒了她呢?因压低音量而显得沙哑的言语,添上几许懊恼。

「怎么还没睡?」她习惯性的偎近他,让他的头颅依靠在她颈窝。当他是小狼与小孩时,他们都是这么亲近的,没有任何的绮思遐想,只是纯粹的依靠著彼此。

「不想睡。」他咕哝著。在她手指无意的抚弄下,通体舒畅,连话也讲不清楚了。

她喜欢抚弄他的金发,有时兴致来时还可以编出上百条的辫子,让他顶著黑人头示众一整天。

「心情不好?」她低笑了声,在他抗议之前亲了他额头一下,消去他满腹的委屈。

「哼......」他轻哼了声,表示余怒末消。

「气了一天一夜,也够了吧?」「在我身上做了那么多事,却又不告诉我,真过分!我至少有权利知道。」害他还真信了别人谣传的说他人形狼形皆俱,是天赋异禀、旷古绝今的明君......结果,哼!他之所以会两体皆俱,只因他是历尽沧桑一金狼,几乎九死一生才得以存活下来的可怜小孩。

他是不介意自己活得如此坎坷啦(只有一点点哀怨),但至少他有权利知道是吧?

「你现在知道了呀。」

「我希望一开始就知道!至少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必被耍弄得这么惨。」反正就是很不爽啦。

「你後悔遇见我了吗?」

「不是啦,别扯这个--」

「我好喜欢你是小金狼的模样呢。」

「很可爱对不对?」他点头同意,并且傻笑......不对!很快的甩了甩头,觉得话题走偏了。「哎呀,我要抱怨的是父主的坏心啦!」

「不管如何,事情总是走到这里了。何况若不是睡了五百年,想必你遇见的就是别个管家少女了。你是在抱怨这个吗?你想遇见很美、很古典、很优雅的古代少女,而不是我--」

「悠悠--」他差点跪地求饶。「我没有那样想!我高兴死了遇到你,但原本只睡一百年就好,却睡了五百年,只因为身上有三万多个寄生虫--」

「是寄生的魂魄。」她轻拍了他一下纠正道。

「是的。他们分享了我的灵力--」

「所以他们才能以睡眠的状态存活下来。」小器鬼!她的语气很明显的对他人格产生质疑。

「我才不是小器鬼!毕竟我生为王子,承受族人的苦难理所当然,但不该是一无所知的。悠悠,你了不了解我到底在生气什么啊?!」

於悠的双眼已适应了黑暗,当然也看到了殷佑的脸孔正抬在她脸蛋上方几公分处,大小眼的瞪她。

她忍不住失笑,还伸手扯著他脸颊,作出各种怪表情来娱乐自己。

「你们狼族都是经由修练来提升法衡层级,很多事不必别人来说,你自己就会知道了,只要功力够,这十年来你不就是一一推算出这几百年来的事了吗?昨夜你蜕身完,便由高深的法力算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可见不必别人说的嘛。而当年,你那么小,即使你父母告诉了你,你页能记住吗?就算记住了,又如何?只不过让你从此成了一个忧国忧民的苦瓜脸王子罢了。我可不爱我的佑佑长著一副阴沉、冷漠、仇恨的性情。你现在这样多好哇!顽皮、乐观、爱玩,就算生气,也鬼吼鬼叫完就没事了。」

殷佑差点又忘了自己正在哀怨中而晕陶陶起来了。

「嘿......不对!什么没事,我还在生气。」

「别气了嘛。」她拍拍他的头。「我总认为一件终必须解决的任务,你可以选择以各种心态去面对它。好啦!你并不是抱怨这些责任,而是生气不被告知,有点被耍弄的感觉。你看,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了十年,又幸运的得到狼王令,一路走来,危险又刺激,你还受伤了呢。可是我们大夥都相处得很愉快不是吗?如果打一开始你就知道你身上的担子那么沉重,你还玩闹得起来吗?来,想像一下你脸上长出一枚苦瓜的模样。」她建议道。

「不要,我又不喜欢吃。」

「对啊,我们都不喜欢,所以,幸好你父王没一开始就告诉你,让我幸运的遇到我可爱的佑佑。」她搂住他肩头,柔嫩的脸蛋磨著他的......「咦?」她猛然叫了声。

「什么?」正被揉得舒服欲困的殷佑当下被拖回迈向周公的脚步。

「刺刺的。」怎么会这样?有暗器!她坐起身,拍开床头灯,大眼盯牢他向来白净的脸,用力搜寻。

殷佑躺平在床上,伸手抚了下脸颊,耸耸肩。

「喔,胡渣子。」

「你长胡子了?」怎么会?!他还只是她的小佑佑啊。

「悠悠,我跟著你的成长步调长大,如今你十六岁了,我当然也是呀。」有哪个少年不冒胡渣子的吗?

「可是......我以为......」她低呼:「我以为胡鬓是老公公才有的,还有,胡渣子是流浪汉本会长的。」她的意思是!她从没意识到他!她的佑佑......是个......男人。

男人耶!

好奇怪喔......

於悠一整个上午都心不在焉的上课、考试(竟然还可以考到七十二分)。听到了中午的放学铃声响起,她也跟著其他人机械般的收拾手袋,鱼贯的走出教室。

基於一种不知何时养成的习惯,跟男同学擦身而过时,她会屏住呼吸,因为怕间到可怕的汗臭味。

这样狂猛的大热天,光是来回一趟福利社就足以汗流浃背;而那些汗液湿透了衣服,再由著燠闷阳光蒸发的过程,会发出一种很可怕的味道,所以她一向支持男女分班的校规。

可惜暑期辅导似乎成了来电五十大联谊,硬是拆散原班人马,来个男女合班。

不知道学校在想什么?害她老是憋气憋得好辛苦。

人家佑佑身上就不会有这种臭味!

哎......怎么又想到他了。想了一整夜还不够吗?

很难分得清心中是什么滋味。好像直到昨夜,她才认知到她与他之间,除了是好朋友、好玩伴、亲密不可分的人之外,她与他,还是女人与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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