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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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开!”他的脾气一向不好,能容忍她到现在是因为最近心情挺不错,但耐性毕竟是有限,将一包水泥扛丢在沙土中后,他恶声吼了下。
“喂喂!你敢对李小姐无礼?好大的胆子……”工头趁机出面狗腿一番。
“要你多事!走开啦!”可惜千金小姐不领情,斥退工头后,马上笑脸相迎:“阿泽,你别生气,我知道你怕我晒伤了,所以才叫我走开,我很了解你们这种感情内敛的人都是用粗暴的口气表示关心的,我真的太感动了……”
“感动你妈的头!傍老子滚远一点,要唱歌仔戏自己去唱,少来烦老子。他妈的,懒得理你,你的大戏却愈唱愈起劲,再吵看看,老子送你一拳黑轮!”他火大地破口大骂,火爆浪子脾气重现江湖。
“你——你——终于表现出大哥的威严了……”好感动哦!李花痴当下拜倒在他的胶鞋下。
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望着手上的砖头,直想往那女人头上砸去。还来得及付诸行动哩,身后突然传来谴责声,而且熟悉的语气令他叹息不已。
“衍泽,你怎么可以骂粗话?这么大了还改不了这个坏习惯。”常夕汐手中抱着新生儿到市区打预防针,顺道绕过来这边送点心,正好将他的粗鲁逮个正着。
“呀,你来了?怎么又有一个小表?这些小表的母亲是死到哪里去了,老要你照顾?”
他不喜欢她照顾小孩。更正确一点的说,他不爱看她照顾他以外的任何人。
“胡言乱语!”她低训了声,顺便看向他出口恶言的对象,还来不及打量哩,人家对方已向她开炮火了。
“你是谁?与我的阿泽是什么关系?”李艾春尖声叫问。
“她的”阿泽?什么意思?
她眨了眨眼。
“你们——”
“什么也没有,她是那个花痴。”他在她耳边解释,一手搂住她腰到阴凉的地方。“今天带什么点心给我?”
“小笼包。”
“真好。”他本欲偷香,但她怀中那名笨小孩太过碍事,让他身体感受不到温香软玉不说,连亲吻也没得亲。“这小表是男的还是女的?”他不善的瞄着,无法忍受小表的大头正枕在她胸脯上,分享了他的福利。
“是男的,怎么了?”
“这么小就这么好色还得了。”他抬起脏污的大手探入背儿袋中,企图让小娃娃的睡姿由趴式改成仰天式。
“哎呀!做什么,别乱来!”她连忙拍开他的手,面孔不由自主红了起来。
“你——你居然没给我穿内衣!”他发现了,低吼了出来。
“拜托!”她伸手捂住他的大嘴巴,向四方神佛乞求他们身边没有闲杂人等在偷听。
“这小子我来抱,你马上去买来穿上。”蛮性一发作,他根本是用扯的将小孩由她身上扯下来。小娃娃被扰醒,哇哇大哭了起来。
“你发什么疯!我有穿衬衣,天哪!我怎么在光天化日之下与你谈这个!小孩还我,你想吓死他吗?”他抱小孩的方式与拎一条鱼差不多,只以一根手指勾住背袋的上端,将小孩提得高高的。
“不还,他是男的。”他左看右看,看到工头立于花痴女的后方,扯喉叫道:“喂,我今天就做到这里了,工钱随便你算,我下班了。”
没有常夕汐抗议的机会,花痴女伸出十指利爪叫道:
“你这臭女人给我站住!如果你敢抢我的男人,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别想逃!”大姊头的架式一摆,看来颇有派头。
这个女人恐怕病得不轻,但常夕汐仍试着与她讲明白:“对不起,这位小姐,我想你弄错了,衍泽是我的未婚夫,不是你的男人。”
“我喜欢你这么说。”他插嘴。
“你这个土包子,你知道他是谁吗?不是你这种平凡人可以配得上的!他是一个老大,以前在工专时就有“地下总司令”的绰号,横扫千军,万夫莫敌……”
“她说的人是你吗?”常夕汐没有打断花痴的说书时间,悄声问着身边的男人。既然他不肯将孩子还她,她只得教他抱孩子的手势。
“你听她在放屁,我是谁你还不清楚吗?还需要她来乱掰?”基本上他一点儿也不想让她知道他在五专时期的生活有多么刺激。
“她——很喜欢你?”亲眼见到他有爱慕者,心口才真实感到醋味。即使对方条件不好,他也不会动心什么的,但属于女人家的心眼依旧会有些微的疙瘩。
“才怪,只要是叫『老大』的男人她都爱。咱们走。”他搂住她腰转身走开了去。
“喂——”李艾春尖叫着追上来,但有一坨不明物体砸中她脸,让她吃了一嘴,脏了一脸。
纪衍泽在常夕汐没能察觉的情况下,往后踢去一腿沙,止住白痴女人的叫嚣,谅她也不敢再追上来。他微微一笑,走人也。
* * *
带男人回来过夜,是常夕汐想都未曾想过的事,不过当纪衍泽存心做某些事时,是容不得她抗拒的。
他辞去了建设公司的工作,主要是在不能动手打人的情况下,想远离花痴的纠缠,只有走人一途。然后他便收拾了细软,离开工寮,大剌剌的在她这边栖身,也不管她住的宿舍只有女性进驻,男宾止步的。
今天是星期日,但她仍有工作得做,不能把大好时光浪费在浓情蜜意上,虽然这种属于恋人的亲密感觉好得令人沉溺。
“再陪我睡。”他惺忪的半睁眼,搂住她欲起身的柔躯,满是胡渣的脸埋在她背上。
“不行,我与理事长有事要谈,趁现在还有点时间,我做早餐给你吃。”
“嗯。”摸了摸自己咕噜直叫的肚子,他也起身不再贪睡。“这几天我会去找房子,再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缺临时工。”
“如果明年你就要去大陆了,剩这几个月倒不如用来充实自己。虽然说你的朋友有商业头脑,不怕创业失败,但如果你能趁此修一些学分,建立一些商业的概念,日后就不会摸索得那么辛苦。”
“再说啦。”他对读书又没兴趣,许多事亲身体验了不就会了吗?眼前他只想好好与她过一段甜蜜的日子,其他全不是重要的事。
刷牙洗脸出来,正巧门铃响了起来,见她正忙,他也就不避讳的前去开了门了——
“你是谁?!”冷怒的声音在错愕过后扬起,是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
相较于门外男子的庄重,纪衍泽只套了件牛仔裤的随性就显得太过暧昧。不必太深想就可猜得到最火辣的一幕去。一个半裸男人出现在女人的屋子中,能做的联想只有一个。
“你又是谁?”纪衍泽双手横胸,没有请人入内的打算,将门框填得满满的。
“衍泽,是谁?”做好早餐的常夕汐连忙走过来,怕他的坏口气会吓到同事。
“他是谁?”一手占有的将她搂住,下巴指了指外边的男人,脸色不善得很。
“方律师?怎么这么早?有事吗?我记得与理事长约上午九点见呀。”她好惊讶的问着。
方文星盯视着两人亲的肢体动作,久久才道:
“王女士改了地点,要我们到她家商谈,所以我来接你,看来我出现得并不恰当。”
“知道就快滚……”一肘子打断他的恶言。
常夕汐双颊微红,被人亲眼看到自己未婚却与男友公然同宿,难免羞赧不已,僵笑道:
“他是我的未婚夫,姓纪。衍泽,他是方文星律师,我们基金会的法律顾问。”她互相介绍着。
“那个对你有企图的律师?”
“未婚夫?”
两名男子同时发出疑问,并且很有默契的发完话后互瞪,以眼力较劲。
一个衣冠禽兽!
一个地痞流氓!
“你订婚了?”她看到了她手中的廉价戒指,既不具价值,又无雅致可言,能挑来这么丑的戒指送人实非正常人所能办到。“令堂知道吗?”他嘲弄地问。
“这是我自己的事。”
“你别打我女人的主意,滚远一点。”纪衍泽不怕挨K,仍是撂下要胁词令。
方文星摇了摇头。
“我不能理解你的眼光。”她不该是盲目的女人,可她偏偏盲目得毫无道理。
“我爱他。”她坚定的说着,不愿解释自己与纪衍泽十数年来的纠纠缠缠。纯粹的爱,已足以解释一切。
“看来,是没有我发挥的机会了,我想你大概也不必我解送去王女士那里吧?我先走一步了。”他有礼而疏远的道别。
高傲自负的男人不会苦苦追求一份无望的感情。她已与别人如斯亲密,他自然也就放弃了,只对她的选择百思不解。是什么样的盲目可以令她对一个毫无特色的男人动心?一张凶神恶煞的脸吗?啧!
“他挺识相。”甩上大门,他挑着眉道。
“他是个高傲的人,而且很理智。”她勾住他的手。“来吃吧,等会还要请你送我去理事长家呢。”
他微一使劲,将她拉入自己怀中。
“怎么了?”她轻问。
“有一天,我会向全世界证明你的选择是对的。让你的父母、你的同事朋友知道我可以是个粗工,也可以是个成功的巨富。到时,所有对你嘲笑过的人,都要反过来嫉妒你了。”
他低哑的向天起誓。
“我说过了,不要理别人怎么说,他们根本什么也不知道。你能走上正正当当的路子,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且职业本来就没有贵贱之分,那些会歧视别人的人,才是心理不正常呢,我们不必理他。”
他呵呵低笑,轻吻她发丝。
“我只为你,理他们呢,那些疯子除了嫌贫爱富羡妒别人之外,还会什么?夕汐,我不能说我是一个多正当的人,因为我仍不认为遵守法律的规范有什么意义;但因为那是你所重视的,所以我愿意去守法。我想,可能是小时候欺负你欺负得太彻底,所以长大之后,懂事了些,就不自觉的对你心软,依了你唠叨的训话。你才大我三岁,却扮演了各种角色,给了我我所欠缺的一切,无论我怎么欺负你,你依然不忍心看我挨饿受冻。我知道你对每一个弱者都有一大把的同情心,可是我常希望你的善良只给我一人。老实说,我对那些弱者一点也不同情,但如果是为了独占你,我愿意捐出一大把金钱给他们自生自灭,只求你只对我一个人好,全心全意的守在我身边。所以我要赚很多钱,买回你的时间来陪我。有钱实在很好,身分、地位、别人的另眼相待,我一定非成功不可。到时我回来娶你,全世界便不会再有异议,没有人会再笑你嫁给一个流氓、一个粗工、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男人。”
“我不在乎的。”她不知道该如何抹去他的偏激。
“我在乎。这对我很重要,我不能让别人笑你。”
她从他怀中抬头睇凝他。
“听说大陆的美女很多。”而且十个台商九个包二奶,另外一个则必会偷吃。
“台湾的美女也不少。”他欣赏她微微的醋意,一会才郑重道:“除了你,我谁也不要。”
徒有美貌是没用的,要能攻占入他的心才会使他动情。而这辈子只有一个傻女人会用十多年的时间来自投罗网,密密的将他心攻占,最后被他霸气掳来当伴侣。
当他什么都有时,女人前来投怀示好分文不值;在他什么都没有时,不问收获的付出才教人撼动激汤。
为了这一份恩情与爱情,他一定得成功。
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以让妻子过苦日子!不是吗?
他会让全世界的人收回今日所嘲笑的每一字、每一句。
总有一天!
* * *
第9章
将近五年了!看着新换不久的月历,她幽叹的想着。好漫长的数字,但因已熬过,又觉得似乎是眨眼间的事。
等待,是什么样的颜色呢?是忧郁的蓝,还是温暖的黄?每一日每一日的耗度,皆像是望眼欲穿的折磨,但亦是一种臻于成熟的沉潜。
数着日子等待,忙碌的工作占据了无病呻吟的大半时光,不能说不充实的。
何况,五年来见面的时间虽少之又少,传真机却从未间断的每日捎来讯息与爱语。三五日的深夜,当他忙完工作,总会耐不住的打电话找她,非要听她的声音才能入睡。这个男人成熟了,时光与经历,淬炼出他的成熟内敛;但某方面而言,他保持了面对她时独有的孩子气与霸道。
今天是她三十岁的生日。
突然想起每次他回台湾的时间,都不曾排在假日或什么特别的日子。习惯了他的粗率,想来也不会把生日之类的日子放在心上。
昨日他正式的求婚了,是认为他已累积了足够的财富成就来傲人了吗?
她多少有耳闻他与合夥人经营电器用品外销极为成功,一年前往科技产品探路,几乎投入了之前盈余的资金血本,好像也颇有起色。
这幢位于大肚山的小别墅即是他去年买给她住的。这样的大手笔,当下堵住了自己父母的反对。
有钱,在世人眼中似乎是很重要的事。只要有钱,以前的鄙视唾弃全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当年那番愤世嫉俗的言论,全然印证。
没有人会再以轻鄙的口吻提起他“那个流氓”或“那个野孩子”什么的。前日母亲抓着一大叠剪报前来别墅赞扬他多么多么了不得,是十大杰出台商,与大陆官方关系良好,又蒙总统召见嘉扬。以往的街坊邻居全热烈的讨论不已,与有荣焉;记者来采访时,全争相说着他自幼即与众不同、天资不凡,虽父母失职,但苦儿力争上游,没有学坏,反而变成大老板,真正是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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