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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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跟我那前老板都不知道我们正在『长富 』的大老板面前吵架,他的坏心都被知道了说。后来我那个前老板进去谈借钱的事,要我在外面顾车,不可以让交通警察开罚单,不然就扣我薪水。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范姜颐问我要不要到他身边工作,说我很有正义感,他很欣赏我。他好帅哦!帅到像是小说里面走出来的豪门贵公子,电视明星都没他帅!马上我就决定眺槽了!」

「那--」林欣雁很快的举手发问:「后来呢?后来呢?你们有没有谱出爱的罗曼史?」

「我们是吃过几次饭啦!」徐微莲搔搔头,有点得意又有点尴尬的说着:「跟帅哥吃饭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哦,好像全世界的眼光都集中在你身上,很有虚荣感呢!」

「那就是很浪漫的约会了呀,他在追你呢!」

「算追吗?也许有过吧。」有那种感觉是在刚认识的时候,嘿嘿,之得意的。但现在完全感觉不出来了,失落之余,也有松了口气的感觉。他很帅,她以后应该遇不到比他更帅的人了吧?可是贵族与平民的距离真的是太遥远了呵!遥远到像是南极与北极。而她最不能接受的就是--

「可是……他不吃路边摊,哦!不,不只是路边摊,连自助餐、平价牛排店,他也不会吃上一口的,不管我跟他说那有多好吃,他都不会吃的。而他带我去吃那种一套三、五万的高级料理,我都一边吃,心一边滴血,哪里还有胃口!吃不完想打包居然也不行,黑店!一客三万块的食物至少有两万块被浪费了!如果我真的跟他交往下去,就算没有被雷公劈死,也会先吐血而死的!」徐微莲一副要哭要哭的样子,接着说道:

「我常常幻想有一天会变得很有钱,有一天也许会遇见一个很有钱的白马王子让我过着奢华的生活,可是……事实证明,就算真来了一个白马王子,我也不是那种过得起上流社会生活的人呀!就像……就像以前我一个月只赚一万五仟元时,要拿一万块回家,三仟块缴房租,剩下的钱只够我每天吃阳春面、白吐司的,而现在我每个月有三万块收入了,身边的钱多了,我还是每天只吃白吐司、阳春面呀!顶多偶尔去吃一次399吃到饱,就觉得是无上的亨受了。我也觉得这样很可悲,但是我真的过不来奢华的生活。所以我跟范姜颐是不可能的啦!虽然很给他感到遗憾的。」

「啊!这样哦……」林欣雁也替她感到很可惜。

「不管他了啦!反正我试过了,没办法适应,就……忍痛给他算了吧。我看范姜颐很中意那个何小姐呢,他们要是成为一对,一定会生出很漂亮的小孩的!」挥去心头淡淡的失落,想到了一件事,马上拉着林欣雁小声说着:「我跟你说哦,我今天去参加咖哩饭的大胃王比赛,那个第一名好厉害的,他有厨师执照哦!而且……他有跟我要电话,问我有没有男朋友……」好害羞哦!

「真的?那他长得怎么样?那个……」

吱哩呱啦、吱哩呱啦,小女生谈得欲罢不能!

门边,王秘书悄悄将送来的衣服放在一旁的玄关柜上,无声的走了。

 

第八章

 

当范姜颐终于开完冗长的会议回来,何曼侬也恰好将自己打理完毕。

所谓的打理完毕,当然不是随便洗一个战斗澡就可以作数的,洗过泡泡澡之后,还有美发师的吹整服务,美容师帮她做脸,最后是挑捡合适的衣着搭配。全部完成时,正好花了三小时。

这三小时里,还发生一段小插曲--由于她耗在房里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两个小女生在外头等得不耐烦,趁「大人」都出去开会没人管的空档溜了进来,冷不防看到正在敷脸的她,吓得哇哇大叫,见鬼似的。何曼侬被「鬼鬼鬼」叫得脸上敷的鱼子醒肤泥差点龟裂进开,好化为暗器向她们射去。结果在她的指示下,两名小女生也给抓来一同「有鬼同当」了。

当她从头到脚都美美的呈现时,范姜颐进来了。他看到了一个容光焕发的大美人,以及两只被困在床上不能动弹的黑脸小鬼。

这样的景象不在他的预期内,他看向何曼侬,发现她也正在看他,嘴边噙着淡笑,像是清楚他的沉默来自于这种不在计算内的错愕。

她是知道他的……

他突然有这样的认知。

她或许还不算很了解他,可是她有足够的灵慧去分析他一个眼神、一个蹙眉所代表的意思。她能体会他的体会,关注到他当下心情的微微波动从何而来。这算……知心吗?他从来就不是个容易了解的人,他自己是知道的,如果她能轻易抓住他心绪的波动,可见这半年多来,她对他是十分用心的,只是,他没看到。

以前怎么会认为她呆板而肤浅?就算追逐流行时尚、重视外表修饰是她的乐趣与兴趣,也不代表她是个完全不具灵性聪慧的女人。如果他愿意去注意,愿意多加挖掘,就不会只对她有着那样的定论,然后轻易放弃。

在感情上,他以为天真无伪的性情才是他所需要,因为那同时也代表着那位女性对他的喜爱没有其它附加条件,如果行,他会轻易看见。

而他以为,能够不将他的好条件、好身家当一回事,且不把他当成理想对象加以曲意迎合的那个女性一定就是他最想要的人。但事实上,并不。

价值观完全不同、生活环境截然两样的人,共处在一起,是彼此的灾难。

如果连吃一顿饭都不能达成共识,又哪来的机会去培养知情知心的机会?

她急欲分享的美味,他不认同;他带她领略的精致美食,她只觉浪费。三句不离非洲饥民、饥饿三十的个人见解……同餐共食总是灾难收场。很挫折的领略到;朴实的人不代表能知心,性情单纯反而无法知性。

他想……他走错路了,在感情上。

而或许必须有过这样的定错,才会晓得自己忽略、错过了什么,才能以全新的眼光去审视自己的感情,以及对曼侬的心情。

然后,懂得珍惜;然后,学着付出。

「喂!范姜颐!你快叫她们放了我们啦!我们不敢再对何小姐鬼叫了啦!我们不要在脸上涂泥巴啦!」床上的徐微莲哇哇大叫,希望范姜颐可以救她俩于水火之中。

范姜颐只是微笑,不作其它表示,难得亲眼看到这样的风景,可怕之余,还真是颇为新奇。他问何曼侬:「这就是你们女性美丽的秘诀?浸在泥巴里?」

嘲笑吗?哼!她才不在乎他的嘲笑不嘲笑呢。

「可不是。」她假笑应,开始找她的皮包,打算走人了。

「喂喂喂!范姜颐,你有没有听到我说的呀!快救我们啦!」

范姜颐伸手抓紧何曼侬的手臂,不让她趁机离开,一边对床上两只可怜的小家伙道:「你们好好享受吧。」说完,带何曼侬走人。

「哇!怎么这样啦!」

休息室里的两人还在哇哇大叫,不过她们的救星已经弃她们而去了。所谓见色忘义,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了。

********

她没想到他会带她回到这里--他们当初同居的地方。

原本范姜颐想在办公室的休息室里好好与她谈的,可是多了那两只造乱的小女生,耳根哪有清静的机会?只好另寻个安静的地点来谈。这儿最近,又不怕有人打扰,没有比这里更好的选择了。

他们上楼时,从他家里赶过来的四个佣人已经将餐点备妥了,等范姜颐点头确定没其它吩咐后才离开。

这里,令她意外的,居然保持着有人打理的干净模样,彷佛还有人住。她不以为范姜颐会住在这里,当初会住在这里是为了方便两人的恋情,他并不是特别喜欢住外边的--因为他这个超挑嘴的美食主义者相当中意家中重金挖来的厨师,待在家里永远是他的第一选择。她离开这里后,他应该也不会再踏进这里才是。既然不住了,也就不会对这地方花心思关注的呀,不是吗?

当然,那些被她砸坏的小饰品被清掉了,她的私人用品也拿走了,闻不出她曾经住过的味道。但这里很干净,干净得像个样品屋。她以为这里理当荒废掉了,一如她的恋情一般下场。但并不,并不。

没想到他还会记得叫人定期来这里打扫。一股奇怪的感觉自心底升起,但她选择忽略不理。

「你应该也饿了,来吃吧。」餐桌那边,范姜颐对她说着。

中餐没吃,下午又一连串的忙,到现在下午四点多了,肚皮确实相当的空虚。她不太情愿的走向餐桌,没想到这辈子还会有回到这里与他一同吃饭的一天,感觉好怪。

走到餐桌前,差点习惯性的为他盛饭夹菜,幸好及时定住,但还没来得及暗自松口气,就被他的动作惊得瞠目--他!他他他!居然在帮她添饭!

「这样够吗?我记得你只吃半碗的。」范姜颐将饭放到她位子前,含笑问着。对她的震惊视而不见。

「坐。」他道,差点就要走过来教她「坐」这个动作怎么分解进行,省得她一径只会呆站。幸好她已经赶紧坐下了。

「你带我来这里,就为吃饭?」她捧着碗,没有办法学他那样自在。事实上她浑身不自在;在这个地方,有着他与她所有的回忆,那些当初感到很愉快,现在却只想遗忘的种种。

他抬头看她一眼,顺手夹了一筷干贝炒蛋到她前面的餐盘里。这动作又让她吓坏了!他!他!他!竟然为她夹菜?!

「吃呀。」他道。

她连忙吃了一口,不敢不从。只不时偷觑着他,怀疑他不是范姜颐,而是一个穿著「范姜颐」外衣的外星人,再不然就是电影里的「变脸」剧情在现实生活中上演了!

这也不是不可能呀!毕竟范姜颐是「长富金控」的末来继承人,个人资产十数亿,家族私有财产数百亿,公司资产数千亿,这样的阵仗够教人觊觎的了,他……被变脸了吗?被外星人附身了吗?

「看什么?」径自添了第二碗饭,顺带睐了她一眼。

「你……真的是范姜颐?」她问出来之后,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啊!

范姜颐浓眉高扬,眼光对上她惊骇不已的表情,很是兴味的将碗搁在一边,起身向她走来--「怎么?这么快就对我感到陌生啦?我们分开有那么久吗?久到让你对我的一切都不确定了起来,居然还要出口问我是谁?」无视她对他接近所产生的紧张表情,他不只接近她,还有更恶劣的呢!他双手往她两边的扶手一放,弯着腰,整个人居高临下的看她。

「你……靠那么近……做什么!你吃饭时一向都很专心的!还……还……不坐回去!没、没规炬。」这是他以前训过她的话,在她试图坐在他腿上喂他吃饭来培养情趣时,被他冷脸峻斥了一顿。后来她再也不敢造次了,每次吃饭时都乖乖静静的不敢乱来。

享用美食是他少数个人兴趣之一,他不容人破坏的。

可他现在、现在……居然自己违规,都不会感到不好意思吗?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总得让你能看清楚我、记得我,我怕你今天忘了戴隐形眼镜出门,又再度『识人不明』而不自知。」

他含笑的眼神紧攫着她的水灵美目,而他的这番话也成功勾起她以前一段很糗的回忆--刚开始交往时,她总想把自己打扮成天仙绝色,教他每次约会都眼睛一亮,被她迷得再也没力气去看别的女人,所以常常花一整天的力气在打扮自己,致使约会永远都会迟到。他没对她的迟到有任何批评,可是她很快的察觉到他逐渐的冷淡,立即做了修正。也就是说,她还是每天花五个小时在准备约会,可是她会提早起床准备,绝对不敢再有迟到这样的情况出现。

面对她的改变,范姜颐没说什么;可是没多久,他就对她提出了同居的建议,可见他对她的「陋习能改」是相当满意的。他痛恨没有时间观念的人。

在同居之前,她常常为了不要迟到而跟时间赛跑,有一天,范姜颐约了她午餐,她从半夜三点开始起来准备,不幸的是她睡着了,也睡晚了,只来得及在一个小时之内化好妆、配好衣服,然后,冲!

她忘了一件重要的事:她忘了给她那有着四百度近视的大眼睛戴上隐形眼镜!结果被他派来的司机载到了他公司门口放下后,她因为时间已经到了而死命往楼上冲去;那时范姜颐的办公室门外有王秘书以及两、三名特助,反正一群人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都杵在外边就是了,她没空理会,直接往里面冲--里面没人,她没看到人,立即又冲出来,以为范姜颐人已经走了,对迟到的她彻底放弃了,她着慌的赶紧就近抓住一个人问:「先生,请问你,你们总经理呢?他走多久了?」一双大眼睛瞇成两条细缝,可惜还是看不清楚这些路人甲乙丙的样貌,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啦。

她着急的四下看着,并没有兴趣去仔细端详自己抓住的人是圆是扁。

「他有说要去哪里吗?还是你不知道?怎么不说话呀?」得不到响应,她气得跺脚,决定自力救济,自己找人去。对了,打手机!她低头要找手机,却发现手袋好像忘在车上了,真是讨厌!她跑到王秘书的桌边,忘了左手上还抓着一个路人甲,就这么把人拖着一同移动。对王秘书道:「电话借我一下,我找你们总经理。」

「……请。」向来反应精敏的王秘书有些楞楞的。

不管她,打电话要紧!电话打通了--

但吵人的手机铃声同时很没公德心的在她身边扬起。怎么这样呀?很吵耶!这样她怎么能好好与范姜颐通话呀?

铃铃铃铃铃--铃个不停,还不见有人接,太过分了!

「谁的电话哪?有电话就快接呀!」她叫,转头想瞪人,发现电话声很近,就在她身边而已,她这才发现是自己紧抓着这位路人甲兄,让他不方便接电话的样子。吐了吐舌头,立刻将人放开,笑笑的抬头想要道歉,可是眼光还没往上挪到路人甲脸上,电话就接通了,吸引开她所有注意力--「范姜,你在哪里?」好甜好美好娇的声音,完全让对方听不出来自己此刻正像一只无头苍蝇般的荒乱暴走中。

「我在这里。」声音很近,又很远。

远,来自于电话;近,来自于身边,很近很近的身边,还带着笑。

她身形一僵,糊成一团的脑袋终于有了一些清醒,不会……吧?

他他他!路人甲!他他他……

一只有力而熟悉的手臂从她身后环住她纤腰,证明了她的猜测。

没错,他一直都在,在她身边,看着她抓着他却又找着他的大演一场迷糊戏。

……真是不堪回首的往事!那件事已经被她列为「生命中绝对不愿再回想起」的大糗事之榜首。

他!他现在又提起是什么意思?!不知道这会让她很想找个洞去钻吗?!

她红着脸,就要推开他。而,好一个巧合,就在她极力想忘掉那件糗糗的手机往事时,她皮包里的手机居然在这时候响起了--

有多久没见你,以为你在哪里。原来就住在我心底……

是「心动」,是汪洋打来的!呀,快接!

「有、有电话,你放开我!」她没法从椅子中起身,因为他还包围着她。

「手机会唱歌?是汪洋打的?」范姜颐没动,让女歌手的歌声继续在电话里沙哑,「不错的新玩意。看她唱得这般卖力,何不让她唱完?」

有多远的距离,以为闻不到你的气息,谁知道你的背影那么长,回头就看见你--「这是电话铃声,不是设来当音乐听的!汪洋找我,你--」

「心动。谁的心动?」说着歌名,身躯更向她压近,吓得她马上噤口。

过去就让它过去……

「唱得好。他是你的过去,你明白就好。」

如果不能永远在一起--

嘎止!铃声因太久无人接听而停止。

「当然不能。你是我的。」

她只能瞪他,不敢多说什么别的,很清楚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她还是识时务一点来明哲保身的好。

他笑,直起身躯,没对她多加为难,她以为他会坐回他的位子上继续吃饭,可是出乎她意料外的,他居然定向沙发那边,拿起她的皮包……

「你拿我的皮包做什么?!」她脸色突然一僵,无比戒慎的看着他的动作。

他动作停顿了下,看向她,又笑了--

「你知道的,又何必问?」

这人!这人真的是要查她在自己的电话中给他的来电铃声设了什么音乐吗?他兴起这种好奇心,会不会好奇得太无聊了点?他耶!一个公事至上的工作狂耶!又不是她这一类无所事事、成天只会努力创造台湾经济奇迹的败家女,他干嘛好奇这种事呀?

「我没有特别为你的来电设铃声啦!」她叫。在他又看了她一眼时,她倔着性子加强说明:「你又不是重要的人,我没再把你设为拒听来电就很不错了。」上回他到「仙客来」还她手机时,就逼着她把所有的手机都重新设定过,不许再将他列为拒听户。她不敢不从,因为他的嘴巴离她的好近,一副威胁的样子。

他已将她的手机拿在手上,一边忙着,还能一边响应她--

「你没有?那你为什么不敢过来?」

经他提醒,她立即从椅子上起身,但不是走向他好方便抢手机,而是跑到离他最远的地方。然后还假假的耸肩道:「没有不敢过去呀,我只是突然想站在这里欣赏这一幅画。」

那边没再说话,想必已经在打手机了,她不时偷瞄着他动作进行到哪里,一边装作若无其事,然后,冷汗偷偷给它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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