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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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见得这票二世祖有什么了不得的丰功伟业,而是其背后代表的财力令人倍加殷勤。

何况这些年轻人总有一天会继承其家业,有了来往,生意才好做。

十四名参与者中,只有方笙是唯一的女性,而且美丽温柔的外貌不意外的招来众多觊觎,其中又以召集人何必生更是势在必得。

开玩笑!泵且不论方笙所代表的方氏企业,以及她是诸家大老眼中的佳媳能妇,有幸交往来旺夫益子又中看,大大有利之外,纯粹以男人的眼光来看,这种女人交来当妻子不仅风光体面,想必温柔似水、千娇百媚得让人骨头都化酥了。娶来当妻子根本是有百利而无一弊。

何况上流社会中容貌姣好的女子实在是少见,多的是妆扮出来的姿色;像方笙这种丽质天生,又得以继承大笔财富的女子并不多见。即使有,也不可能美得像方笙这般温雅似水,而不咄咄逼人。

因此早在力邀方笙同行时,何必生已打定主意要得到这个女子。所以才百般安排。依他看,方笙是传统出嫁从夫的保守女子,如果十天的日夜相处下来,也不能打动她芳心的话,那么采取一些“必要”的手段是一定的。反正他想娶她嘛!在婚前做任何事都没有关系了。

只要方笙的妹妹——那个人人退避三舍的暴力分子方筝不在方圆百里之内,一切都好办得多。他必须牢牢把握住这次机会,否则回台湾后绝对等不到第二次良机。

将佳人载到酒会,极尽能事的殷勤;下车后,他挺起胸膛笑道:

“方小姐,如果你对广东话不太能理解的话,请容许在下跟随在一旁当个忠心的向导,放心,一切有我。”

方笙笑道:

“您真是太体贴了。”

这家伙显然不知道三年前方氏企业争取到一笔来自香港的大生意全靠方笙流利的广东话来搞定。不过方笙之所以讨人喜爱欢迎,就是来自她性格中从不使人下不了台的优点。即使他人再怎么可笑无知,她仍是微笑以对,绝不令人难堪——虽然心中可能早已偷笑到中内伤。

与谁一同参加酒会并不重要。她衷心期盼今晚的来客中,有锺适的大名。

四年了!平静的表相下,她的心期待又忐忑,期望四年的牵挂不独她一人,也许他也是对她印象深刻的。因为彼此没有太多时间相处,一个在台湾,一个在香港,完全失了地利;又因各自有繁重的公事,隔开了距离,想经营一份感情必须出奇制胜,而且千辛万苦难免。

但这都是无妨的,她有的是令锺适印象深刻的方法,只要她有足够的时间。

如果今夜遇不到他,恐怕她得小心了。一如小妹方筝所言,何家别墅狼嗥阵阵,住上一晚已是大有危险,更别说要住上九个夜晚了。

没有退路,她宁愿相信自己运气非凡。

虽然打一进入会埸。她没有见到锺适,但她依然乐观。心不在焉的左顾右盼,致使她与另一名冒失者撞成一堆!雪白的晚宴服更被染了一大片酒红色印渍。

“对不起!”两人同时以广东话道歉。

幸好这边是比较僻静的角落,不然她的样子可就“好看”了。

撞到她的男子将她扶到小阳台,他们才算看清了彼此。方笙看到的是瘦高挺拔的年轻男子,正扬着真诚而歉意的笑面对她,抽出他丝质手巾递到她面前——

“对不起,我没有注意前方,是我的错!”

她颔首,无来由的对他的相貌感到一丝丝面熟,努力在脑海中转了几圈,蓦然浮出了答案——他是锺迅!是锺适翻转于诡谲锺家中,唯一交好的男子,也是唯一真心对锺适好的人!

接过手巾,以及一小包面纸。她心不在焉的擦着酒渍,忍不住泛开一朵真诚的笑——因为他对锺适好。

“你赶着离开会埸吗?”她瞄了下侧门出口,想来他刚才的目标正是那儿。

锺迅浓厚的书卷气质令他的举手投足无比优雅而韵味独具;而他有一双无伪而明亮的眼,一如纯真赤子,绝对不是经商的料。他不掩对她外表的欣赏,明亮的眼些微闪着好奇。

“对!我要去阻止一件事,反正主办人知道我有来过就行了,对我父亲有个交待。我是锺迅,你是台湾的小姐吧?广东话说得很好听。”

“是,我叫方笙。久仰大名,锺迅。”她伸出青葱玉手,让受宠若惊的他握住。

“客套话吗?我并不有名。”至少在商业上他向来是个笑柄,所以他也问得直率。因为他认为眼前这个看来纯真美丽的小姐不该是场面话挂满嘴的虚伪人士之一。他对商业一窍不通,不代表他没有敏锐的天性;尤其他们这种学艺术的人,敏锐的洞析力是十足必要的特质。

“我不是指商场上的有名。这么说吧!因为我认得锺适,所以知道他最心爱的小弟正巧就叫锺迅。对吧?”她笑得好柔美,直看着他的张口结舌。

“我没听大哥提过……他似乎没有女友……我是说像你这种可以真正称得上女友的女子,他应该会对我提,因为看得出来你不是那种认识来上床的,呃,我是说……”

讲到最后,锺迅的脸一路泛红,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又多舌了起来。明明大哥有交代的,像他这种天生坦诚的人,面对商场人士时,只有少说才会少错。

瞧瞧他在说些什么浑话!

方笙笑出声道:

“OK!我明白你的意思,千万不要再解释了,你只会愈描愈黑,我可是会哭给你看哦!”

她的回应与谅解令锺迅张口结舌了起来,他以为依他不得体的方式,想必令这个看来楚楚动人、气质娇弱的小姐气哭出来,因为她分明长着一张弱不禁风的脸,但说出口的话却又充满慧黠理智,叫他怎能不讶异?

“你——”

“事实上我是来找锺适的。他今晚会来吗?”依她猜,怕是不来了。

丙然,锺迅摇头以对。

“他不来,他被派去与金小姐参加慈善晚会。”他瞥了她一眼,终于直率的问:“你找我大哥的目的是什么?我大哥会乐于见你吗?”

方笙眨了眨眼。

“也许是太多千金小姐对锺适别有居心,欣赏他的外表与卓绝能力,因而前仆后继的想接近他,造成他不少困扰。因此你把我当成是那些女子之一,我不反对。但我可以告诉你,对锺适而言,我绝对是不同的。”

他无语,谨慎的在心中计量。

“容我猜猜,此刻你急欲前往的地方,是那个有锺适参加的慈善晚会吗?”

她温婉的轻问却合着不容置疑的威力,令锺迅不由自主的点头。

“是的,我正要找大哥,与他谈一谈;听说今夜他们会公开婚讯。我爸爸示意大哥向金小姐求婚。我不许大哥连自己的婚姻也卖掉,他应该为了爱结婚。”

她闻言勾住他的手。

“那咱们一同去吧。我们必须阻止他去制造自身的悲剧,并且你也可以看一看我在锺适心中有无地位。事实上我自己也想确定一下,”

锺迅楞了一下,终于点头,挽住她住出口走去。方笙拦住路过的服务生,请他传口讯给何必主,便一同走了出去。

上天并没有浪漫的安排,让她与锺适意外的重逢。但她运气还算不坏,遇见了锺迅,这也就很好了。

山不来就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就去就山。

她岂有不懂这种道理的。

***

当锺迅与方笙抵达会场时,已是九点光景,晚会已进行至一半时候了。全是因为方笙必须换下脏掉的礼服所致;因为锺迅特意带她去精品店挑了一款合身小礼服换上后,才匆匆前来会场。

全场的焦点自是锺适与金玉斐这对亮丽佳偶,又因为风声早已传出今夜会有求婚事件上演,因此记者们捕捉的不是各种慈善的表态——反正也不过都是千篇一律的做秀而已!同样是做秀,来点新鲜的东西才令人期待。

英俊冷静的锺适,身上自是有一股深沉难测的气势,而他身边健美高挑的金小姐全然是阳光股炙热迫人的典型,活跃而眩人心魂,所到之处必是太阳一般的存在。太开,太放,太烫人!

真是极端的组合!偏偏人家金小姐爱死了锺适的冷与深沉。全香港六百万人口都知道了,金小姐对锺适是势在必得。

方笙还在想要以什么方式吸引锺适前来认人,不过锺适倒是在锺迅进来时就看到他了,撇下金小姐走了过来。只在心底笑着这个小弟终于开窍,会想带女伴出来,想必是沉迷于艺术之余,也情窦初开了。可是件好事哪!不过并没有注意其女伴的长相就是了。

也所以,当他要开口对小弟打招呼时,会硬生生的顿住,并且呆若木鸡,失去了平常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镇定自持。谁叫他在叫人之前扫了她一眼,然后就此再也不能感受到其他人,甚至不由自主的一把拉过方笙——

“你在香港?”他一定在作梦!

“好久不见,锺适。”她任他捉住双手,却忍不住踮起脚尖在他唇上印了一个轻吻。

“你是迅的女伴?”他突兀的放开她,在震惊过后,眼神复杂了起来。

“大哥,她说她是你的朋友,才带她来的。我认识方小姐不到两个小时。”机敏的锺迅立即撇清关系。

方笙噗嗤一笑,纤柔的身体偎向锺适这一边。

“我会来香港,是因为这里有个你。”

他不由自主的伸手搂住她纤腰,两人间有自然的契合与亲密。

“方笙……”她是他唯一存在着的美梦呀!教他怎能不动容!可是……

“我们可以谈谈吗?”她问。对他眼中的犹豫视而不见。

“对不起,我有件——”

她的话被锺迅打断。

“大哥,你可要帮帮方小姐,她在香港举目无亲,未来十天要与十三个大男人住在山上无人烟的别墅呢!太危险了。”

如果之前锺适尚能理智的想起自己今晚肩负的任务,也会在锺迅提供的消息中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低吼:

“十三个男人?荒山的别墅?”

她明眸水气氤氲,微微咬着粉唇,渐渐低下螓首,不敢面对他——怕他看到自己在偷笑。

“我没有地方可去。饭店早被人订光了,临时要订也没有房间可订。我想——他们应该不会对我做什么坏事,大家以后还要在台湾商场见面的。”她压小声量,听来懦弱可怜又天真。

当然,也成功的惹毛了锺适!

“你脑袋几时改装草包了!不会有事!你真的那么认为吗?”他手劲下得更重。

她痛得拧眉,趁机推开他。

“你好粗鲁,我要回去了!很抱歉打扰了你。原来你并不乐见我,不好意思用你些许时间,再见!我回别墅了。”话尾未落,她人已往外跑去。

锺适来不及抓住她,神情气急败坏!看了看远处的金小姐,又更快速的看着跑向马路边的佳人,终于咬牙道:“阿迅,送金小姐回家!”

“知道了!”锺迅在他背后愉悦的答应。可以想见,那方小姐对大哥而言是不同的。居然能让大哥方寸尽失,有多少年没看到过大哥“冷静”以外的表情了呢?

不过,令他深思的是,那方小姐转身跑开是因为伤心气愤呢?还是因为要引开大哥?

为什么他无法明确的区分?不过,无论如何,今夜不会有“公开求婚”的事件,他已大大满意,不再求其他了。方小姐性情如何,是大哥的问题。不是吗?

 

4

 

四年前的短暂一夜情之后,锺适刻意的把有关于方笙的记忆封锁在心的底端。不轻易回想,不让那份美好延伸成更进一步的思念,进而泛滥成灾。他要不起,也拥有不起,明知道有那么多的无望,自是封锁住所有,不让自己屈服在渴求希冀中。

春梦,美梦,都只能放在心中低迥浅。

可是他能抑制自己几近完美的勒住自我脱的心,却不能阻止他人来撩动。尤其是这个令他心动的女子。四年前不早已知道了吗?她并不如外表所呈现的娇弱被动且无助,当然更不是童话中坐等王子来追求的公主。

她是比任何人都独立自主、深知自己要什么的女性。

四年未见,不代表他当真能对她做到不闻不问的地步。商业性刊物的报导,由台湾商界传来的小道消息,只要有关于她,他皆小心且慎重的收藏在心中,不断的为她的功绩喝采。

不需披战袍与男人杀,不必以男性化的扮相让人感到精悍,甚至不必刻意将口语训练成简洁有力。她似乎完全悖离了人们对“女强人”刻板的认定,自成一格的扬威商场,一再一再的使轻视她的商界老手大吃败仗。

这样的女子,一旦确定了她要的东西,他怀疑她会有要不到的。光是她美丽柔雅的外表便足以让男人为她摘星捞月了。

如果她当真为他而来……

悸动的心因这想法而难以平静自持。

他们不会有结果的。尤其他想到了他必须与金小姐结婚,心头益加沉重且阴冷。

唉带她回他的公寓,她便进入浴间卸妆,坚持在最清爽的时候与他谈话,也给了他思考的时间。

闷闷的对着窗口吐出烟雾。在乍见她的欣喜压下之后,苦涩又不客气的狂涌了上来。三十年来,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几乎没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亲之外,就属方笙最令他无法忘怀了。如果他够自由,或有充裕的时间,那他们早在四年前就该有更进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预期的,“爱情”这东西也会毫无疑问的到来。

但他们没有时间,于是错过了彼此。

不是没有遗憾的,只是世间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事来挫折人心。何能独厚于他而幸免?

身后传来轻巧的脚步声,他侧过面孔,看着清新如朝露的她,正雅致的泛出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借穿你的衬衫,不介意吧?”她指了指身上的白衬衫,下长及膝,像穿着大布袋,益加显得她羸弱而纤小;一卸了妆,没了那股世故气息,她纯真如天使。

几乎要溺毙在她的温柔眼波中,他猛地拉回理智,甩开头,顺手将菸捻熄,坐入沙发中。直到冷静的因子回到体内,他才又看向她,眼神是难以解读的莫测高深。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她坐在他对面,笑得有丝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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