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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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哟!你轻一点!」哀号声不断地传来。
「这样好一点了吗?」另一个声音轻轻地问。
「痛死了啦!」
「哼!谁叫你单独先走的?痛死活该!」白悠远发现横躺在床上的丫头不宜采温柔方式待之,愈温柔她愈会撒娇地叫痛,乾脆用骂的比较快,顺便吼出他的愤怒:「我千交代、万交代,叫你一定要在有我陪伴的情况下做任何事,你的表现是什麽?这些皮肉之伤只是惩罚你背信违约而遭来的天谴。」
即使身上的瘀青一时之间仍然很痛,秋水也要强提起精神来反驳:「我的皮肉之伤是你近日来寸步不移的原因吧?别颠倒是非了,如果你早点儿告诉我,我死也要抱着你一起挨揍。你说!你是不是怕被人抓来一起打,才不告诉我的?」
「是呀!我怕得要死!怕死了你这个宇宙超级大白痴,我看你连自己怎麽死的都不知道!你不会是被打得更笨了吧?不懂防身功夫的人才有被K的本钱,你忘了是谁英雄救美的?」他用力一拍,最後一张OK绷精准地黏上了她鼻尖的小瘀青。
事实上,要找出秋水身上不疼的地方倒挺困难的。当时白悠远找遍了每一条巷子,终於找到她时,她已经鼻青脸肿了!太多的伤口来自她闪避不及地撞到墙角或吻到地表造成的。那群围堵她的中学生没持刀,也没持棍,只想以拳头教训她。幸好秋水运动神经还算可以,在不伤人,也不要被人伤的原则下,她闪得相当狼狈,不明白为什麽她会受到这种「招待」?
在被揍了几拳後,她火气也大了起来。可惜还容不到她发出怒吼,她的救命天神从天而降,一下子情势大逆转,她成了童话故事中的女主角,被英雄所拦救。等到她决定不要扮柔弱,也要打几拳回来以示公平时,那几名学生早已被摆平倒在地上了,接着几辆警车前来带走这一批问题少年,据说都是有前科的。害她一拳也没打到,真讨厌!
此时最急需弄清楚的是,她为什麽会成为人家殴打的目标,她是这麽标准的好老师,来台中不过才两个月,还来不及与人攀恩结仇,为什麽他们会找上她?况且,那些人看来似乎也不像是自己学校的学生。
她小心地捧着红肿的下巴,看着他:「我这辈子还没有做过对不起人的事,你想,那些人K我的目的是什麽?而你似乎早已知道了,也不告诉我一声,太不够意思了吧?」
白悠远从购物袋中抽出一条法国面包,示意她张开嘴巴,将一整条面包往她口中塞去,让她慢慢在口中分解吞下;除了要治她饥饿的肚子,也是要让她闭上嘴。
「原来我希望事情根本不要发生,最好能事先找到那些人解决掉这桩麻烦;可是他们在暗,我们在明,着实难以掌握,所以我一接获密报。立即采取最直接保险的方法,与你形影不离。想教你防身功夫嘛。才知道你天资鲁钝得不可思议,今天这一顿毒打,足以让你以後更小心些吧!怪来怪去只能怪你的莽撞!你根本忘了一个多月前找那个小男生飙车的事了,对不对?那孩子是挺讲义气地暂时服了你,但他的手下不服,尤其那些来自别校,呈半退学状态的学生。他们倒也不是多想替老大报仇,而是那群小子个个都想当老大,最好的方法就是打垮那个令他们前任老大心服口服的人了。如果是光明正大找你赛车,我就不会如此紧张,偏偏就我所知,所谓的「江湖道义」是不存在於那些小杂碎之间的:他们成不了大事,又好大喜功,个个想争王出头,还自以为潇 得不可一世。不过,主要也是知道那些人在吸安非他命,所以我决定让他们去勒戒所反省几年再出来;至於会打到他们躺平在地上的原因有二,一是我手痒,二是替你出气,开心吧?有我这种未婚夫是件多麽幸福的事啊!」
秋水啃完了半条面包已经快吐了,还有个不要脸的男人在自吹自捧。她拿开面包,灌了一大瓶矿泉水,在嘴巴没空的同时,只好以眼神表示不屑的嗤声,好不容易将梗在食道的面包给冲到胃中之後,她才道:「那麽,不事先告知我的原因呢?
伟大的英雄?」
「怕你会以担心为藉口,半夜到我房间偷袭我,到时谁还我清白?」他义正严辞,以一副正人君子模样表示。
她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他。一手指着他额头说:「认识了你这麽久,才知道厚脸皮的说法可以运用到什麽程度。是谁说要提早结婚的呀?」
他伸手拉她入怀,她低声哀叫,还後仍是依偎在他怀中了,忍着疼痛也要享受他温存的搂抱,尽管这家伙吐出的话并不怎麽温存。
「是谁每次看到我赤裸的上身都要研究很久,又摸又搓的,完全不懂脸红为何物?」
「脸红?不,我的血液要运用在更有效益的地方,没空天天冲上脑门扮脸红。」她往他颈子上咬了一口,企图制造出瘀青,来个「妇唱夫随」。
他哈哈一笑,捏了捏她鼻尖,吁了口气:「总算没事了。」
「你很担心呀?」
「当然!你还没替我生娃娃呢!」
她咕哝着:「真是不可爱的回答。」只好勉强当成是他特别关心的用语吧!说点好转的话会少块肉呀?臭男人!
她真怀疑自己怎麽甘愿当他的未婚妻?追根究柢,自己的眼光也逃不了责任,八成是脱窗了,不然就是上辈子欠他的;倒是……他娶了自己又能得到什麽好处?
据他宣称,她煮的某些菜色使他拉了好几次肚子,厨艺平平,乏善可陈;要说身材容貌嘛,也有比她条件更好的:再谈到性格上,她也不怎麽温柔,许多时候与他打打闹闹就算是「谈情说爱」了!
唉!没什麽好互相嫌弃的,他们两人是什麽锅配什麽盖。若要他正经八百、柔情万千地与情人咀嚼浪漫又文诌诌的对白,不出叁秒,不是他跑去吐,就是她当场吐血身亡。他——白悠远,一个有绝佳条件的男人,此生最大的败笔在於他热爱又骂、又吼、又打、又玩闹的爱情方式;所以,江秋水恰恰好捡来用,绝对没有人吃亏。
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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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她身上遮也遮不去的瘀青,秋水陷於一种悲惨的情景中。如果怕丢脸,死不肯说是被外校学生打成了这副尊容,就得接受同事与学生们暧昧眼光的质询。即使她再笨也知道那眼光的含意是什麽。他们全部一致通过,认定她昨夜与未婚夫「一时天雷勾动地火」,上演太激烈的戏码,以至於她身上充满了瘀痕!
说那票好事人口没知识,外加没水准,还真没冤枉他们。哪有一种吻痕会形成像拳头般大的瘀青附着在额角、颊边的?有哪一种亲热法会让手臂破皮流血的?更别提她小腿上那一条长约二十公分的刮伤了:至於其它症状较轻微的小伤痕,也没有一点儿像吻痕的长相,很好比较的,真不知那些人的眼睛怎麽长的。白悠远的左颈口有一块圆形吻痕,那是她昨天咬下来的,跟她身上的大不相同,别人也看到了,想法却更为邪恶,让她跳入太平洋也洗不清了。
真不明白那些闲人何以对他人的闺房记趣表现得如此兴奋?动不动就想歪,任由他们说破嘴没做过也不相信;但,话说回来,她何必管他人信不信?她是不会托出造成这一身瘀青的事实,就让他们去渲染吧!
「喂!你们昨晚到底有没有?」体育组的大熊先生叁八兮兮地挨过来问秋水。
换做别人他可不敢问,但是江秋水是他的小哥儿们,他几乎已忘了她的性别了,要当她是女人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所以趁这一堂白悠远有课不在,马上冲了过来打听情报。
秋水装做很专心地批阅作文,口中叫着:「好忙哦,好忙哦!」
「你们会不会因为孩子提早来报到而提前结婚?不是我爱说,肚子大了照相就不好看了。」
「好忙哦,好忙哦!」她又叫。
「我就知道你这小子在害羞!我真的很不明白,白老师怎麽有办法将你想像成女人来爱呢?他是不是有点同性恋或恋童的倾向?」
她向天空瞪了一眼,也瞪了大熊一眼。没好气地说:「基本上,我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OK?」
「嘿嘿……对哦!」大熊搔了搔一头乱发傻笑。
秋水丢下毛笔转身看他,很不明白地反问:「奇怪?这种事你们男人之间比较聊得起来吧?你该去探口风的人是白悠远,而不是我,为什麽没有人问他?大熊,你很「偏爱」我哦!」
「呵!问他?我不要命了!别看你那老公平常热心开朗、人缘又好,其实他最重视的就是个人隐私。不过,说来也奇怪,他并没有因此与人造成距离感,反而还能与人打成一片,每个人对他都不会有太超过限度的举止。也就是说,他那个人有自成一格的特性,让人乐於亲近、信任,甚至玩闹在一起,应对进退却又极有分寸。如果他有野心一点儿,不安於当老师,他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再加上他显赫的家世——」
秋水立即打断他:「他家只是种水果的,与台湾排行百名内的巨富都没有八等亲以内的关系。」
「我知道啦!我说的是另一种。他父亲是亚洲武术界赫赫有名的宗师之一。白家七名子女在多年前参加一次武术大赛,包办了所有组别的冠军席位。当时轰动了全世界。只可惜他们一家子都不爱出风头,事隔多年,想来也不会有人刻意去记着了;不过他们在世界各地的武术界都享有盛名,这不是财富所能比较的。巨富算什麽?随便在台湾抓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巨富,可是却不容易抓到一个武术高手!创造传奇比制造财富更令人激赏!」
这麽神气?怎麽她都看不出来?也没有衍生出崇拜与伟大的感觉?她只知道他武功不错而已,其它的什麽传奇事迹、宗师名号……似乎都是太锦上添花的事。她较重视的是大熊对白悠远的评语。大家都不敢惹他,所以明知是很逾越规矩的事,也只好往她这边挖掘了。原来她一点气势都没有,可是任由她怎麽想破头,也想不出白悠远有哪一点表现令人敬畏?
他很受校长重用,也很受学生拥护。这种「恶」势力是很大没错,可是他的行迳却与他的「表兄弟」如出一辙;很不幸地,他的表兄弟名为「痞子」,哪来的「特性」示人?秋水不服气地想。
嗯,爱情果然使人盲目!像她就完全看不见他特别的地方,她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在他眼中,她并不算特别优秀出色;同理,在她眼中,他也平凡得不出奇。真不明白为何两人给他人的观感怎麽会差那麽多?
大熊先生很讶异地问:「你居然不知道他有那些辉煌的历史?那你迷上他什麽?怎麽会爱上他的?」
秋水揉了揉下巴,傻愣愣地说:「他觉得我适合,我觉得他可以,自然而然就走在一起了。我干嘛崇拜他?我又不是花痴。」
「你真是没一点儿女人细胞!」大熊先生受不了地下了这个结论。
秋水吐着舌头回他一句:「没看过比你更会幻想少女漫画情节的男人,你被日本漫画洗脑了!」
大熊不死心地回应:「每个人都说《灌蓝高手》中的「赤木睛子」是最可爱的女人。」
「她是个白痴!仅存的善良是她之所以会成为女主角的原因。」那本漫画是男人画的,难怪会让男人起共鸣。她耸肩,决定不讨论这个没营养的话题。
「你不怕那群漫画迷拿鸡蛋丢你吗?」这位大熊先生显然是日本漫画的忠实信徒,索性放弃去探人隐私,决定来打一场漫画保卫战。
「你忘了我有英雄保护吗?在他心中,我才是最可爱的女孩,那就够了,赤木睛子算什麽?在我心中,白悠远才是最帅的男人!那个喜欢骂人白痴的流川枫只得缩在一角叹息了!你想,这情况下,我怕什麽来着?看你的漫画去吧!我要去吃点心了!」她跳跳地走开了去。
直到她走远,大熊先生才知道他想问的问题被带离了轨道,二十分钟耗下来,什麽也没探到,这丫头实在也挺贼的;不过,他更无聊就是了!
* * *
虽然不挺在意白悠远突然蹦出来的「显赫」家世,可是她仍在意着他既然有更好的发展,为什麽来当个没没无闻的老师?吃不饱又饿不死的,连贷款买房子都会被利息吃得死死地,以後想要生儿育女就更有看头了!
这一天他们决定去吃好料的东西,两人相偕来到饭店用餐,然後她问出了她的疑问。
「更好的发展?回家当果农。」白悠远认真地说。
「有没有想过当未来的「宗师」呀?」她刻意探他的口风。
他埋头一边闷笑,一边塞沙拉吃。宗师?哈!想都没想过。
「姓白的:我没讲笑话,你可以收起笑容了。」
白悠远抬头看她:「你看过武侠小说吧?要当「宗师」得看天资的。例如:天赋异禀,筋骨异常,再来个机缘巧合在无意间贯通生死门及任、督二脉,或者跌入绝谷吃到灵丹,最後捡到失传百年的武功秘岌,练到百穴自动移位,到时如果不成为怪物,就铁定是宗师了!」
「阁下的老爹也是这麽练成的吗?」
「他又不以当宗师自许。我们家练武的目的另在强身,延续日渐失传的国粹,要求学徒精进,绝对不以利益为前提。我大哥继承家业当果农,也延续了自家武学;二哥纯为兴趣任教於各武术馆,是采比较入世的做法;叁哥一边作摄影师,一边探访世界各地隐居的高手,想统合各流派,证实他的理论:再下来的几个可就是完全放牛吃草,一个比一个更混:不过,每个人也都找到自己有兴趣的工作。当老师有什麽不好?你有职业歧视的嫌疑。」
「我才没有。如今证实你资格鲁钝,当老师是明智的选择;反正我们两人的薪水加起来有七、八万,够养一个家了,不怕!」她伸出手拍拍他的胸膛。「况且我老爸还准备送我一牛车的嫁妆!」
「还嫁妆一牛车咧,够了!麻烦你告诉你父母,如果他们硬要塞嫁妆给我,我就要把你当货物给退掉。」
秋水一点也不恼怒,反而笑了。「呆子,你躲不过的。他们会在我们有孩子时将金钱转为教育基金,买来成堆的婴儿用品与玩具,然後很慎重的告诉你:「这是给孙子的礼物,你敢代为退还就试试看!」可以预料的,我们无法为自己的子女花到一毛钱。」这是从康硕惨痛的案例中记取的经验。
他扬眉了许久,才不置一辞地换个话题。伸手轻压她脸蛋:「还会疼吗?」
「不会了。」其实青紫色块已褪得差不多,她早已不在意了。
他没有放开手,反而轻轻揉抚着她脸颊:「我曾提过婚礼要提前的事,你以为如何?」
「不差那些日子,随便吧!反正我们住在一起,已经很像结婚了。」
「好!那麽我们下个月五号举行婚礼。」
「啊!」她跳了起来,哪有这麽快的?她还没有心理准备。「十五天後?半年与十五天是差很多的!」
「你反对的理由是什麽?」他乾脆拉她坐在他这边的椅子上,以双手环住她。
「我不是反对,我是太——」
「好,不反对就是附议,我们明天先去拍结婚照。」他截断她的话,开始商讨筹备婚礼的细节:不过,很明显地可以看出他是标准的「一言堂」,完全没有她反驳的馀地。
「婚礼会来不及筹备!」她叫。
白悠远亲了她一下:「老婆,我们只是很穷的教书匠,依那些奢华的古礼来办,可能会使我们少生养一个孩子,你忍心吗?我们参加政府办的集体结婚,届时请亲戚们来观礼,席开个两、叁桌请亲友好友吃一顿就好了。」
秋水有些心动,又怕一意孤行,父母会难过,她向往地道:「当年临波的婚礼好盛大的,最後康硕骑着DT机车载走新娘子去度蜜月,好浪漫又好性格……」
「你也想要盛大的婚礼?」
「不是,我是怕父母失望我不给他们凑热闹。」
他笑:「如果他们当真唯恐天下不乱,总会给他们想出法子来,别担心了。公证结婚如何?」他又问。
她将头依在他肩上,柔顺地应允:「好。不过,我们不要坐轿车,我骑DT载你去蜜月好不好?」
「你休想。」他的气息拂在她耳边,语气是少有的坚决。
她叉起腰来,微怒:「你就不能妥协一次吗?我也想要有个特别的回忆嘛!」
她怎麽会与这个男人谈论到婚嫁?臭男人!
他故作神 地吻她,垂首在她耳畔低喃:「你会有的,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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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悠远,这……这就是你打算给我的回忆?」一身湿淋淋的秋水瞪着同样也是湿淋淋的白悠远问。
那家伙居然叫学生来他们的婚礼上丢水球,把他们砸成了两个「雨人」!是很特别没错,却使她欲哭无泪!天啊!在全校老师、双方亲友面前,她真想撞墙算了……等等她会先解决他的。
白悠远一把抱住她,笑道:「爱妻,节目还没开始呢!」
「别再来了!我对你信心大失,我要回家了!今天结婚不算数!」她挣扎着要从「刑台」上跳下来。趁他一时抓不稳,她立时跳了下来,却给脚下的高跟鞋绊倒了。在又 又狼狈的情况下,再怎麽糟的情况都不算糟了!
一百对公证结婚的新人,除了他们这一对以外,想必其他九十九对都在可怜她嫁了个神经病。她得马上逃离这里,她再也受不了!踢掉高跟鞋,将它勾在手上,她大步地走向马路;奇异的是身後竟然没有任何声音,也没有人叫住她,也许他们早吓呆了……
等等!那是什麽声音?踢 踢 ……声音愈来愈近,在她回头看时,她的人已腾空而起,身後的景物以飞快的速度往後掠去。哇!是一匹通体雪白的白马!掳她的人正是叁十秒前她决定登报作废的老公!她高兴地什麽话也说不出来,回头去看身後,在彩带、拉炮中,是一片欢呼与挥手大笑的人海——原来只有她是「受害者」。
「你——」她正想开口就被他打断了。
「嘘,我们要在叁十分钟之内抵达饭店顶楼,然後乘热汽球环岛一周。」
他知道新奇的事物会使她开心。果不出其所料,她立即笑颜逐开。
「弄湿我们两人的行为实在是败笔。」她不满地嘀咕。
他缓缓的低语:「谁教你是我的「一江秋水」。」
刹那间,在彼此的眼瞳中,两人看到了五年前初相见的时光……
感谢「上邪」让他们结缘,让他寻觅到他的「一江秋水」。是的!她是他今生今世的「一江秋水」;而她原来已经爱他那麽久了!如今才肯承认。尔後,她会一直爱下去,用心爱着那个骂她「不学无术」的白老师……该怎麽说她此刻的感受呢?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关於爱人与被爱。
《全书完》
作者:席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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