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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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订婚了,你没忘记吧?我亲爱的未婚妻。”

对,他们是订婚了,她当然知道自己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不是戴好看的。

“而且,很快的,婚后,你会为我生下孩子。”

哪有很快?一年后结婚,三年后生小孩,从现在来看,还久远得很,他现在就谈这个,不觉得有些……不切实际吗?

仗恃着夜色,孙湉湉很不优雅的撇了撇嘴,保持着柔顺的姿态,等着他说下文。

“湉湉,适应这一切吧。”他以建议的语气道。

“嗯?”眨了眨眼,一时不理解他说的意思。

“你的时间表总是将一切订得太远,而你之所以订得那么远,不过是因为你拒绝它们的到来。”他顿了顿,声音很淡:“你在逃避。”

结束了三天的游乐之行,晚餐过后将孙湉湉送回居处之后,王子齐的下一个目的地便是机场。他总是将时间排得很满,有时甚至连分分秒秒也要斤斤计较,所以三天全然放松的生活,对他来说,实在难得。自从离开校园之后,就很少再有过这般悠闲的生活了。

不过,他并不是个纵情于安逸享乐的人,所以悠闲快乐生活对他来说不具备特别吸引力,他比较满意的是经过这三天的相处,与未婚妻之间已经不再那么的陌生,客套的时候少了,有时时机对了的话,甚至还能说上一些有趣的话题,让人感到些许振奋。

一个相当内敛的女人,也确实缺少热情和进取心。幸好她高贵的家世可以容许她不必进入职场打拚自己的未来,因为她肯定争取不到一份象样的职位,只能郁郁无为,庸碌的度过一生,至少他绝对不会录取她。王子齐面试过不少员工,像孙湉湉这样性情的女子,从来不在他列为工作伙伴的标准内,太鸡肋了,连安置她一个最没前景的打杂事务员职位都嫌能力不足,一个心境无为甘于平凡的人,有时候会成为一个野心勃勃团队的斗志破坏者。

当然,世上没有一个人是真正没用的,只看你能不能找出他的价值,将他摆对地方。

孙湉湉永远不会成为他的员工或事业伙伴,可是她适合当他期望中的王家主母。打从第一眼“面试”孙湉湉时,他就知道她不会是个在职场上有所作为的人,甚至在贵族圈的夫人团体里,也当不了最光芒万丈的那个领头人物。她太缺少斗志了,就算她其实并不是那么平庸无能的人,也没有将自己推上聚光灯中心点的野心。不张扬,也许是没有能力张扬,或者是天性不喜张扬,不管怎样都好,总之在这一点上,她符合他的期望。

在这三天里,只要有一点点独处的机会,柯立欣都会忍不住问他:“为什么选择她?我已经观察够她了,却依然不明白。”

才三天,怎么算是已经观察够一个人了?而那个人甚至是她假想中的敌人呢。从这一点上,便再一次证明立欣是个粗率的人,与她总是打理得精致细腻的外表一比,真是表里不一得紧。

王子齐从来不轻易对一个人下定论。至少他认识孙湉湉至今,仍然不会认为自己了解她,即使她将是自己未来的妻子。他还不太了解她,但他利用每一次见面的机会去攫取她身上具备的特质:出身高贵、性情稳重、闺誉良好、理性平和、尊重传统、无不良恶习。

光这些条件也就够好够让人满意了,虽然听起来好像在每一个贵族千金身上都能找到这样的特质,但其实不是的,那并不容易。在这个科技发达、信息爆炸、强调思想与身体大解放的时代,人们往往为了证明自己的前卫新潮,不被陈旧腐败所束缚,总是轻易将传统的东西拿来践踏,许多古老而美好的东西也被扭曲成丑恶了。

有一段期间,大概在一、二十年前开始,年轻一辈世家子弟圈子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老古董而纷纷以叛逆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于是他们勇于破坏一切来博得社会的认同感;然后,从那时开始,“传统”就成了年轻一辈眼中的毒药,谁要是不开放不新潮不努力与世界同步,就是古板、就是陈腐。

立欣觉得孙湉湉像个古董,在她眼中,“古董”两字相当于一句恶意的批评了,却不知道,他就喜欢她像个古董的样子。

他喜欢传统,也尊重传统。所谓传统,内涵广博深刻,而且美丽。但是当“传统”两字被污名化之后,在许多人眼中,它就狭隘得只代表“陈腐”

虽然与他相熟或共事过的人都觉得他是一个受西式教育,接受世界上一切最新知识,眼光深具前瞻性的人;而他在事业上表现出的野心勃勃,更让人觉得他在创造新一代贵族的典范,相信他肯定对于古老的一切深恶痛绝。几年前,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被媒体以及那些张扬的年轻一辈贵族子弟们当成新一代贵族圈激进派的领袖人物,于是他的一举一动便成了世人的瞩目,都等着看他日后如何大展雄风推倒古老贵族世家那些早该随着时代淘汰掉的、不合时宜的一切,给“贵族”两字重塑出跨时代的新意义。

这些人显然忘了,他是王氏家族下一代的家主。

在现代仅存的十数个世家里,还没有哪一个家族的家主与继承人会高举起叛逆的旗帜,高喊着要把自己推倒的。他们至少清醒的认知到,身为传承了数百年的贵族身分,本身就是“古老”且“传统”。

每个人都有喊口号的自由,也被允许年少轻狂的张扬,贵族子弟也不例外,但肩上扛着家族责任的人不在此列。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你看起来心情很好?”即将抵达机场,自告奋勇充当司机的友人柯立荣忍不住问道。

“是啊。”

“为了什么?”

王子齐只是笑,不语。是为了他的未婚妻吧?柯立荣心中想着,眼神有些复杂的望了好友一眼。心中有许多话想说,但也很明白并不适合,所以也只能在张开口之以沉默作结。

“下次什么时候回来?”

“很快。”

这大概就是好友心情好的原因吧,已经在期待下次的约会。

第六章

她们说,向南是个非常耀眼的男人,让人第一眼见到,就轻易为之印象深刻。孙湉湉听说过有一种人天生就是吸引别人目光的聚光体,彷佛只要站在那里,什么也不用做,就是周围一切的焦点,连最冷淡谨慎的人也无法对他做到视而不见,只要他一出现,就会不由自主的将目光定在他身上,不由自主的绕着他转,除此之外,再也没法专心其它的事。

从这半个月的观察下来,她知道了所谓的很耀眼、很有魅力之类的形容词是专门用在向南这样的人身上的;与其它男人一比,他显得很出色,而其它男人就算具备了一两项优点,也很难拿来跟他比较。虽然她的感觉与一般人并不太一样,但她恐怕得承认在这一方面她是个恐龙一般的例外。也就是说,即使她不知道向南这样的男人是耀眼的,也不能否认他确实光芒万丈。所以从向南身上,她知道自己该好好调整一下看人的角度了。

第一次见到他,他只是一个新搬来的邻居而已,养了一只不太守规矩的猫,她甚至没记住那只猫有着什么颜色的毛,就像她不会随便记住一个陌生人长得有多么英俊,因为她深信除了那次偶然相遇,彼此再也不会有更多交集的机会了。一个陌生人,就算是爱因斯坦再世,也与她没有关系不是吗?

但她错了。

半个月以来,她的生活里都有向南这个人参与,他轻易的融入她的生活,那么自然而然的融入,彷佛正该如此。

她总是见到他。在王氏学苑见到他;他是她的马术指导老师;他是她的邻居;非常亲切的那一种;他既是孙月的大学学长,又是孙宜平中学时代的武术师兄,而如今她们与他相认了,一个叫着师兄,一个在被他的学识折服之后,乖乖认了学长学妹的关系。

当向南不再是陌生人的存在之后,她自然得认识他;而当向南成为天天上门拜访的芳邻之后,她就必须了解他,因为他已经登堂入室了,以非常自然而然的方式。至少除了她之外的另外两名永远对外人处在高度警戒的女性,很容易就判定他是可以深交的人。于是,这间连王子齐都没进门过的屋子里,迎来的第一位男性客人,居然是向南。想想真是不可思议。这个男人真是有本事。

一个能同时搞定孙月与孙宜平的男人,孙湉湉想,她或许应该尊敬他。她从来不认为她身边这两个女孩是好应付的对象,她们太优秀了,难免眼高于顶,若是没有足够的才能让她们心服口服的话,就算是皇家王子站在眼前,也只会得到最恭敬有礼的对待,不会有任何的真心与热络。

也就是因为两个女孩很明显对向南的好感,所以孙湉湉才会对他产生了解的兴趣,而不仅只是基于责任必须对这个经常来她这儿作客的客人有所了解;也知道了原来这个男人就是传说中那种天生耀眼的男人。当一个如此出色耀眼的男人想要讨人喜欢时,简直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而他正在这么做。她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只是出于一种直觉,所以并没有向任何人提起,只是饶有兴致的默默进行自己的观察,就当作学习。

她知道在许多方面她都是有所欠缺的,毕竟她实在太宅了,懒洋洋且怠惰的过着封闭的隐居人生,没有什么危机感的任日子浑浑噩噩,安于当一个被保护于高塔的闺秀,以至于当她得走出“小姐”这个备受娇宠的身分,往责任重大的“夫人”身分过度时,所有的不足便暴露了出来。

她没有充足的经验来培养出精确的识人之明,顶多只能依靠本能来定论一个人品性上的优劣高低。至少在看待男性方面是这样的。当她发现自己对向南的观感和另外两人不同,而她可能是错的一方时,她就开始调整自己的眼光,并暗自重新培养这显然已经与世人误差了太多的审美观。

而向南,这个被她观察的对象,既然天天上门,正好是方便的研究对象。她可以从他身上去理解许多标准像他这样的男人就叫出色,就叫不凡,就叫潇洒,就叫气定神闲,就叫文武双全,而且是那种既狂放又内敛的复杂男子,他的身上一定有个深沉的故事,才会在眉宇间隐隐带着沧桑……以上这些非常梦幻的形容词并非出自孙月或孙宜平,她们这两个人即使欣赏一个人,也不会轻率的从嘴里说出来;她们只要以接纳的态度表示出来,就足以令孙湉湉了解她们对这个男人拥有多么高的评价。

在这半个月里,当屋子全部打理好了之后,她的访客也就多了起来。

除了必须往来的王家年轻女性,那些跟她一同在学苑里学习的未来妯娌外,其它都是孙湉湉的亲友同学;而她们每个人几乎都见过向南了,也都一致表达出对这位年轻帅气男性的好感。

孙湉湉觉得很有趣,因为这些来拜访的女性友人并不都是同一类型、事实上她们有的是趾高气昂的世家夫人、有的是文静淡定的闺阁千金,还有一些是她交好的同学,她们都极有才华、极有个人特色,虽然没有贵族的家世,但也都是眼高于顶的社会精英人士。而她们这些性格不尽相同的人,都对向南做出了不错的评语,其中大胆一些的,便直接将那些听起来很梦幻的形容词送给了他。

所以,孙湉湉正在努力学着理解:向南这样的长相就叫作英俊,他不拘的举止叫作潇洒,他穿衣风格休闲中带着贵气,这叫天然的品味。他会骑马、会武术、会最艰涩的程序语言、拥有最先进的国际金融知识、会种田、会养花,甚至说起猫狗之类的宠物也头头是道……他什么都会,像个百宝箱似的,怎么挖也挖不完他的内涵,简直不可思议!他的气质既高贵又狂放,行事不拘一格,像个谜样的存在。

一个才三十岁的男人,竟然可以学会那么多东西放在身体里而不会因为塞得太满而爆炸?一个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学历的男人,为什么竟然只在家种田、在私人家族学苑当马术老师,而不去图更好的发展?而他种田的地方竟然是全国地价最昂贵的皇城住宅区?!

真是一个行事怪异、与众不同,全身充满秘密一般的英俊男人啊!

已经有好几个女性友人偷偷在私底下问过关于他的事了,而她们过于频繁的上门拜访,也让孙湉湉再度理解这个男人的魅力到底有多吓人。要知道,即使是跟她最相熟的表姊妹、堂姊妹等人,在同住于孙氏岛时,也不是三天两头碰面的。可现在,神奇的向南改变了她们的行为。于是她这宁静的居处变得每天都好热闹,她可不知道自己曾经被朋友这么思念过,非要联系得这么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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