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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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就在一封封书信记载的欢笑烦恼里过去了,单纯的少年时代也过去了…那些夏日知了吵吵闹闹的午后,窗外的梧桐树,绿得凉悠悠,教室顶上的吊扇摇摇晃晃,黑板上粉笔的印子还留着上一堂课的数学方程式,生物老师却在展示着他的草履虫图片…
我进入了大学时光,小杰继续无所事事地悠闲生活。
我一头扎进大学的图书馆,开始读教授们列出的长长书单,迷上在影视课上放映的文艺电影。我想分享自己在读的书给小杰一起看,他一听外国作者那么长一串名字就提不起兴趣。
他也推荐他在玩的游戏,让我一起打游戏,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兴起,游戏开始颠覆世界。
我哪里有时间去玩游戏,看书都看不过来,紧接着大三开始实习便是迈入社会的开端。
和小杰的通信渐渐变少,内容渐渐变短,终于有一天,提笔觉得乏味,不知可以说什么。我的生活,他的生活,似乎各在一个星球。
几年间,我们一起读了那么多书,那些嬉笑怒骂,针锋相对,字里行间建立起来的友情,纯粹得像书里的世界,天马行空,高来高去,一旦落到现实里,却让人无所适从。
联系自然而然荒疏下去,即使有了网络,有了Email和QQ,我们每天上QQ都能看见对方在线,却没有什么可聊的话题,他的回答似乎永远都是,等一下,我在打游戏。
过了好久,有一天,他突然说要来学校看看我。
我在校门口等他,他远远走来,懒懒散散的样子,穿件格子衬衣,模样一点没有变化,还是那个初中男孩。
他看着我,很错愕,好像看见另一个人。
我只是留长了头发,化了淡妆,穿着裙子和带一点高跟的鞋子,这是一个初入职场的实习生很平常的打扮。
坐在一条长石凳上聊天,对面是修建于民国时期的老教学楼,第一任校长的雕像掩映在树丛间,小杰望着这些,神往地说,你们学校很美啊。我问他要不要逛逛。他摇头,想想又说,如果可以,你帮我从图书馆借点书来看看吧。
他从未这样生分客气地和我说过话。
我问他想看什么类型的书。
他似乎被这个问题问住,怔了一会儿,说我也不知道要看什么,很久没有看书了,突然不想打游戏,就来看看你,看到你又觉得想看书了。你在看什么,看完就借我随便看看吧。
那天他心不在焉地,时不时沉默,没待多久就说还有事要走了。
我想着,下次吧,反正还要帮他借书。
互道再见时,我们还是一样大大咧咧挥挥手,都笑嘻嘻的,却像有一个声音,隔在中间小声地叹了口气。
有些改变,不可逆转,无从挽留。
在图书馆找了几本或许他感兴趣的书,发信息问他几时来拿,他说过几天吧。
这一过,到现在已经十年,我们没有再见过面。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失去联系的,起初只是淡了联系,偶尔问候,渐渐连偶尔的惦记也被一天天高速变化的生活冲淡。总是在高节奏的生活中,从住处到工作,从邮箱到手机号,变动更新如家常便饭。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行走的路越来越远。
那些遗落在路上的时光,某一天想起回头去找找,早已不在。
我们争先恐后地改变,生怕被这个善变的时代丢下。
那些手牵手,同路而行,一起走过时光的小伙伴们,每到一个分路口,各有各的方向,总不能牵着小手走完所有的路——记得幼儿园时,老师带小朋友们出去玩,用一条长长的黄色带子把排成队的小朋友拴成一队,一个接一个,谁也不会走丢。
可人生是一场自由奔跑。
有人快,有人慢,有人左转,有人右拐,跑着跑着小伙伴们就跑丢了。
一年年的时光流去,不会刻意想起,也从来没有忘记…就像和小杰的那些信件,多少年没有打开来看,一直在那个口袋里,不用真的打开,也还是记得那些深夜拿着手电筒写信的快乐。
小伙伴们,如今,你们一个个奔跑在哪里呢?
此刻身边,和我们一起跑着的人,也是在从前一个个不同的路口,切换了方向,偶然或是必然与我们相逢,跑在了同一条路上。于是我们继续奔跑,结伴或独自,相逢又道别。
再见,那些注定不会再相逢的小伙伴们。
即使不再相逢,我们说过悄悄话,有过小秘密,熊孩子们的快乐时光,少年的烦恼青春,这些时光里真正的宝藏,不会被偷走,永远永远都是我们的。
第十六章 曾经爱过这些人——80女花痴笔记
2014年的春节,似乎大家都在谈论一个来自星星的“叫兽”。连我远在意大利,从来不看韩剧,也被微博里铺天盖地刷屏,刷到对“叫兽”不能和女神接吻这种细节都知道了。
然后,某天我看见一条微博圈我,是个读者,说她在百度百科上搜索“薛晋铭”这个词条被震惊了。我一好奇也去搜,这个名字是我长篇小说《衣香鬓影》三部曲里一个迷倒诸多女读者的人物。百度百科他的词条一看,不知是谁,把六十多万字书中关于他的正面、侧面描写,各种细节,全部挑出来编辑成了人物档案,考据推断出了他的生平、爱好、经历、亲缘关系…
谈恋爱,对男朋友也没有这么热烈和上心吧。
谁没有爱过一些来自二次元的男人呢。
爱能跨越时空、种族、性别界限,跨越一下次元也很正常。
以前这叫花痴,现在叫“我是某某的脑残粉”。
还在小学的时候,班上女生就几乎个个都有一本秘密的小笔记本,抄满了某个明星的档案资料、歌词,贴满花花绿绿的明星不干胶贴纸。90后不知见没见过那种不干胶,那个不干胶的年代,没有明星微博,明星也不会和粉丝互动,一个个都遥远得真的像天边的星星,能得到一张印着他剧照的不干胶贴纸,就能让粉丝幸福陶醉好久。哦,那时的粉丝还叫作追星族。严格来说,追星族追的是现实中的明星,更多时候,我们追逐的星在另一个次元,是书里剧里的角色。
在那幸福的脑残粉时代,我也曾经爱过这些人——
《倚天屠龙记》的杨逍
《大时代》的丁孝蟹
《包青天》的展昭
这三位并列为我初中时代的三座大山,不,是三座奥林匹斯山上的男神。
前两位都同样是迷倒了天下女子,却爱上一个把他往死里整的女人。所以他们只能负尽天下人,却被一人负。这种角色设定,就奔着一个虐字。情深不寿,强极则辱,他们都是一个江湖、一个时代的极端强人,然后绝望痴心地一头扎进爱情,被自己的深情溺死在悲剧命运里,敲碎一地女人心。
展护卫在剧中谈过几次恋爱,都不得善终,最终命运不是和锦毛鼠去相爱相杀,就是和开封府里的男人们去相濡以沫…不知道说他什么好,反正吧,那一身黑衣清俊,红衣制服诱惑,时不时受个伤,中个毒,吐个血,苍白个脸的展护卫,无论搁在当年还是现在,都是尤物。
另一个尤物,走出了反深情的另类路线。他也总是很深情,却是跟不同的女人深情,上一集还在和盐帮帮主海誓山盟,下一集你还在为程帮主的“从此萧郎是路人”而心痛,他已经一转身去和那个要杀他报仇的侠女拥抱滚黄沙了…对,他就是那个比清宫戏里什么阿哥皇帝都早火好多年的四爷,乾隆啊。
剑眉星目,风流倜傥,这八个字,的确是为郑少秋度身定制的。
美人如玉剑如虹,也是为他的角色度身定制的。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具妍态,今夜吾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谅不至令吾徒劳而返。”——比《戏说乾隆》早很多年的《楚留香》,同样的脸,同样的俊美倜傥,无论书中角色还是剧中扮相,都是一代巅峰。
倜傥是不受年龄限制的一种气质,六十岁也有六十岁的倜傥。
看前几年秋官演唱会上,举手投足仍倜傥。
与张天爱一段对唱之后,王子装扮的秋官亲吻了张天爱公主的手背,已不年轻的公主笑对已不年轻的王子,柔柔说:“谢谢你,让我做一回你的公主,你永远是我的王子。”
《决战玄武门》这部更早的戏,经典之处,还不是港剧黄金时代的苗侨伟、汤镇业、黄日华、翁美玲同台飙戏,而是又美又虐的剧情,永不落伍的角色配置,简直是丧心病狂地要击碎观众的心——苗侨伟的秦王李世民,英俊雍容狠辣;汤镇业的李元吉,俊美阴毒变态;黄日华的江丰,江湖屌丝奋斗励志模范。三人同抢一个痴情哀怨苦恋薄幸秦王李世民的女人。
经典中的经典,是李世民为皇位亲手杀死心爱女人的那一剑。
悲情而美丽地死在自己所爱之人手中,这是女人天性中隐秘的献祭情结。
——当遇到生死关头,一个男人没有办法保全自己心爱的女人,怎么办?
电视剧和小说里往往会有三种选择:一、奋起反抗,战之不胜,两人一起死;二、男的放弃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让女的一个人保命独活。女的改嫁个她不爱的人,慢慢苟且一生。或是女的转眼也死掉,两人来生重逢;三、男的一狠心,咬牙牺牲了女人,自己上位,然后一辈子或暂时地痛苦内疚怀念。遇到大男子主义的编剧,这个女人通常是自愿为爱人而死,含笑瞑目,多年之后这个男人寿终正寝或死于非命,临死还不忘当年所负的爱人,大家纷纷洒下同情的泪水。遇到愤愤不平的女编剧,这个女人多半很凄厉,死不瞑目,诅咒男人江山情爱永失,多年以后报应来临…你若是男人,喜欢哪一个选项?你若是女人,又喜欢哪一个选项?
我年少的时候,也觉得秦惜惜含笑血溅李世民剑下,永远活在他的愧疚痛苦中,是一个完美的死法,反正老死床上也是死,不如在爱情中绚如烟火美美地一死。后来我意识到,后半段剧情是女观众的一厢情愿,李世民才不会因为初恋为自己的牺牲献祭而铭记深爱她一生,转身就有了同样美丽又爱他的长孙皇后和妃子们。秦惜惜泉下有知,可能会想,Oh,no,早知道不死了,跟着深爱我的少侠去浪迹江湖不知多快活…
《怒剑狂花》这部武侠剧很小众,看过有共鸣的人可能不多,老实说,那个制作化妆潦草得有点不忍直视。但剧情和人物设定,太知道女观众的软肋在哪里——戴天,一个文能安邦,武能定国,处处惊才绝艳,傲视天下的美男子,终生甘为一个女子的家臣,甘为她皇甫藏花一人俯首,为她含笑低眉,为她舍生忘死。在她风光时退居身后,在她落难时默默守护。他的感情是极端符合东方传统式的内敛自持,不宣泄不追逐,宁肯在被忽视的角落自开自落成一树枯梅,也不肯着了痕迹,这种情感是一种古典的高贵,现代人可能已无力在浮躁世事中去亲践这样的高贵,却被荧幕上的人物,在心之深处叩开最柔软的感动—要知道这剧当年在录像台播出时,连我那个向来不屑看武侠剧的文艺范儿老妈,也和我一起半夜追剧不睡觉,看完还和我意犹未尽地感叹,戴天对女主角太痴心了。是啊,这样的男人如果得不到爱情,谁都不会甘心。大结局那集时,她和我一起抱着被子,守在电视机前,看到痴情得让人心碎的戴天终于抱得女主归,我们都心满意足…这就是痴情的杀伤力,对女人永远有效。
演员姜大卫本身有一种落寞忧郁,虽万千人吾往矣的气概。他年轻俊俏时演过的经典角色很多,最动我心的,还是他中年后出演的《九阴真经》——那个史上最美黄药师。同样是他中年时代演的曾静,我就无感,与演员无关,角色属性决定了,曾静是不受待见的炮灰,而黄药师一出场—雪地,浇酒,祭剑,大开杀戒,携一美人众叛亲离远遁海上,这就是奔着击碎观众的少女心来的。
这部剧里的黄药师,其实已经谈不上貌美,姜大卫已现岁月疲态,也同时现出了眼神里的凌厉悠远。翩翩年少的唇红齿白,像瓷器,历经岁月淬炼之后,瓷器就变成了玉,光华由内而外,敛而不露,温润清坚。看这部剧时,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大叔的魅力。
终于该说到我的二次元初恋,第一个爱上的电视剧人物了。
那年我才八九岁。
看刘永版的秦始皇,情情爱爱剧情还看不太懂,但是看到少年嬴政小心翼翼爱上那个病娇的韩国公主,单恋哦,被妹子又躲又甩,刺激得未来的千古一帝自卑脆弱不自信,我就生气到想冲进电视里把那个公主和燕国太子丹绑在一起扔出去。这部剧虽然不是正剧,刘永却把一个成长历程崎岖的帝王的孤独感演得特别到位,那种深入人心的孤独,甚至能触动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看着荧幕上的嬴政如一头雄豪的困兽,从深宫到天下,左冲右突,也不能打破宿命孤独的樊笼,年幼的我竟第一次有了一种深切悲哀的感受。
的确,孤独是人类有生以来的共同疾患,谁抓住了孤独,就抓住了共鸣。
最后悄悄说一句,李默然老先生演的邓世昌,看这部剧的我还非常小,勉强能看懂剧情,看到邓世昌殉国那一幕,我眼泪哗哗地流,正好刚看过哪吒闹海,就在脑子里自己演了一部续集——我是一个像哪吒那么厉害的小英雄,飞天遁海,挥舞长绫,脚踏火轮,帮助邓世昌打败了日本军舰。这个幻想我一直没好意思说给任何人听过,花痴到连李默然爷爷都不放过,太不好意思了。
第十七章 长不大的老国王和他的小公主
女孩被男朋友惹生气了,回家跟爸爸抱怨说:“男人都有幼稚病,一辈子都是长不大的小孩。”
爸爸会怎么回答?
“很正常,我都是五十岁以后才开始成熟。”
这个大言不惭说自己五十岁后才开始成熟的男人,就是我的老爸。
女儿是爸爸的小公主,但童话里也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国王。
一个五十岁才开始成熟,内心像彼得潘一样长不大的老国王,他的小公主,注定了从小要被锻炼成一个内心强大的公主型汉子。
小时候,如果爸爸突然心血来潮说,喂,明天带你去动物园看大老虎。
我不会过早兴奋,会谨慎等到真正到达动物园门口才开始开心。
高兴太早很容易白高兴一场。
因为在我的童年人生经验中,和爸爸出门的计划,总是充满变数,他的心情和兴趣随时会改变,许诺和计划都不重要,我们的出行常常取决于爸爸的即兴发挥和灵感。
很可能,说好的动物园,变成出城看野花。
很可能,说好的游乐场,变成在爸爸的朋友家旁观大人们聊天。
甚至有可能,说好星期天去郊游,天气变了,或爸爸没睡足觉心情变了,当我兴奋了一整晚,准备好小背包,一早穿得漂漂亮亮,左等右等,爸爸还在那里磨磨蹭蹭考虑到底要不要出门呢?要带上哪些东西?要不要带伞?一直考虑到中午还没有出门的迹象,然后鉴于时间太晚,郊游取消。
一个话还说不利索的小孩,无法明确指责他这种过度随机的行为,只能用撒泼来表达愤怒。对待一个爱撒泼的小人儿,爸爸自有一套。
那些年他常常把一句古话挂在嘴边:君子不与小人斗。
我就是那个被嫌弃的小人儿。
所以,计划没有变化快,人生就是这样无常,要淡定面对各种变数,学会接受不去动物园就去逛大街也没什么,看不了大老虎就为自己多争取一根糖葫芦也挺好,反正撒泼解决不了问题。
不得不承认,爸爸教给我的这项本领,在我的人生中,要排名实用性前三名。
尽管这样,大多数时候,他还是一个颇有作为的爸爸。
比如,当我正玩得开心的时候,他不巧正闲着,想起好像应该做点什么来尽到教育职责,就把我拎起来,摁到小桌前,说,来,爸爸教你画画,爸爸教你数学,爸爸教你写字…
我扭来扭去不高兴,玩得好好的,谁要学什么数学。
他就痛心疾首跟我妈投诉,你看,这孩子太不追求上进,教育很难啊。
当我玩够了,虚心好学地捧着小本子和铅笔,找他教我画画时,如果他正在看电视,或是下班回来刚打开一瓶啤酒喝得痛快,就推推我说,去找你妈妈,她教得更好。
好不容易在我们都有兴致坐下来画画的时候,爸爸伏案作画,妈妈在一边织毛衣,我趴在旁边认真虔诚地观摩爸爸创作。他挥汗画好了一幅作品,兴致勃勃地展示给我:“看,爸爸画的什么?”
“小鸡!”我拍手赞美。
“不对!”爸爸的脸色阴了一点点。
妈妈探头过来,仔细研究一番,启发我说:“这不是小鸡,你再仔细看看,小鸡的嘴巴应该是什么样,爸爸画的是什么样?”
我想了想:“是小鸭子!”
妈妈称赞道:“对啦,这是扁扁嘴的小鸭子。”
老爸沉默,清了清嗓子,耐心提示:“注意看这个尾巴。”
妈妈和我困惑地仔细端详,哦,尾巴好像是有点长。
“野鸡?”妈妈试探问。
“是孔雀…”老爸沮丧地放下了画笔。
事实上,我的爸爸有一副很具迷惑性的外表,看上去完全不像这种个性的人。
他英俊,浓眉大眼,正气十足,衣着低调又得体,在工作场合严肃沉稳,不苟言笑,接到女儿奶声奶气打到办公室的电话,也是这种腔调回答:“喂,哦…什么事?你说。”
和他走在路上,我总是够不到他的手,矮矮的一个小人儿,想要牵着爸爸的手走路,基本就是被半悬着拖走。他发现这个问题后,自觉让我骑在他肩膀上,驮着我。
驮不了一会儿,他兴奋劲上来,就开始摇头晃脑大步走路,把我在肩上摇来晃去,晃到我尖叫喊救命。别的孩子都很喜欢骑在爸爸肩头,我倒是宁愿被悬着拖走。
甚至我们还发明了一种更有趣的悬挂方式。
他单臂平伸,让我两爪环抱着他的上臂,双脚离地蜷起,像猴儿攀树似的,团起来挂在他胳膊上。他很得意用这种方式炫耀自己的高大威武。
那时候在我眼里,爸爸也真的像托塔李天王一样,凛凛威神只可仰望。
和小朋友一起看动画片哪吒,小朋友不信哪吒的爸爸李天王能一只手托起一座塔。
我自豪又不屑地说,那有什么呀,我爸爸也能,他一只手能把我都举起来,塔那么点小,十座都可以!
说着我比手画脚描述自己是怎么挂在爸爸胳膊上出门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一条胳膊都那么强壮的老爸,整个人一站出来,那肯定是孙悟空级别的。
很长时间我都对此坚信不疑。
直到什么时候我才醒悟,老爸并不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大英雄呢?
那一幕我记得很清楚。
那是夏日的一个夜晚。
爸爸下班回来吃完饭,突然又心血来潮要带我去河里游泳。
按照常规,他心血来潮的时候,总暗示着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事要发生。
我们家离江边不远,饭后散步走着就到了。
那会儿的长江还没有污染得很厉害,夏天江水上涨,涌入浅弯,每天傍晚都有好多人游泳,水性好的人特别多,许多小孩是在长江水里跟着爸爸扑腾长大的。
我爸一直扬言他也是从小在江水里畅游的人,年轻时还有冬泳习惯,水性据说是极好的。
但我一直没有见识过,他解释说,后来工作忙,没时间了。
我妈说,是因为他长胖了,结婚后就懒得锻炼了。
我记得她带着一点不无惋惜的表情说,要不是你爸以前长得帅,身材好…
就,就没有下文了是吧。
总之那天爸爸突然有兴致去游泳,我太兴奋了,认为终于要一睹他畅游江河的风采。
我亲自扛着自己的黄色小鸭子游泳圈,爸爸妈妈手牵手,这快乐的一家就向江边出发了。
走到江边天色已黑,路灯下的河滩上,许多人在玩耍游泳。
爸爸说太吵闹了,他知道附近有一个安静的,水又浅的地方。
我们信任了他,跟着他又走啊走,走到我都快没力气游泳了,妈妈也抱怨脚疼了,终于他说到了。
眼前,是黑压压的一片无法辨认的景色,没有路灯,只有淡淡的月光。
月光下鬼影都没有一个,果然安静。
爸爸开心地指着脚下那一片黑影说,那是木材厂堆在这里等船来运走的大木头和竹子。
整整齐齐堆成一堵墙一样,顶上勉强是平坦的。
他说,现在我们只要走过这堆木头,跳下去,就到了最好的一片沙滩,游泳开始了!
说着,他一马当先,大脚板穿着拖鞋,咚咚咚踩着那些木头,冲向前方。
我一时忘记了对黑暗的害怕,举起小鸭子游泳圈,跟在后面咚咚咚冲锋。
只有妈妈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意味。
她在后面大喊大叫让我们停下。
没人理她。
爸爸已冲到了木头堆的边缘,以一个英俊的姿势,凌空跃起,笔直地跳了下去。
我冲到木头堆边,也要跟着跳。
但是,等等…爸爸去哪儿了?
他不见了。
人呢?
我呆呆地望着脚底下一片黑暗的沙滩,真的没有爸爸英俊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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