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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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不知道该不该算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被人“求婚”,在我七八岁的时候。

当时我的回答是:“你这个流氓,走开!”

被骂了流氓的小家伙,瞪着无辜的圆眼睛,委屈得很。

她那年四五岁,扎着小辫子,整天追在我屁股后头,什么都是“姐姐说,姐姐说…”

那时候家里大人在讨论姑妈的相亲大事,结婚这个词,高频率地出现在爷爷奶奶家的饭桌上。我在那个年龄已经明白了结婚是男女之间的事,是一件说起来会害羞的事。可她还弄不懂,大概只觉得,两个人很好很好了,就要结婚。于是那天,她抱着她最喜欢的布娃娃,悄悄凑过来,趴到我耳边,提出这个要求。

我面红耳赤,大为愤怒,感到被自己的表妹耍了流氓。

整整一天我都很生气,拒绝搭理她,不跟她玩。

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可怜兮兮地跟在我后面,想讨好,又不敢,引来奶奶抱不平地责问我,为什么不和妹妹玩。我气鼓鼓不说,不好意思说,觉得太丢脸了。直到我妈都看不下去了,问到底为什么和妹妹生气,我才悄悄告诉了她,“妹妹说要和我结婚!”我妈嘴巴大张,啊了一声,反应过来之后笑得眼泪汪汪的。

很多很多年之后,这个曾经说要和我结婚的小姑娘长大了,嫁给了一个英俊温和的男人。

在她的婚礼上,我低调地坐在亲友席,笑盈盈地陪着长辈寒暄,尽管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满眼的玫瑰花,看着红地毯,还是有点不能相信——我最疼爱的小丫头要嫁人了,要被一个男人拐走了。

婚礼进行曲响起了,鲜花拱门后,新郎新娘手挽手出现了。

新娘子眉目如画,明媚照人,披着雪白的长婚纱,拿着捧花,优雅地一步步走来。

我真想按下这个画面的暂停键,等等,等等,我要多看一会儿…可是红毯上的新娘子,你在看哪里呢,这家伙怎么挽着新郎,走着红毯,眼睛滴溜转,在往宾客席上瞟?

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看见我了。

轻抿着一丝端庄微笑的新娘,突然咧了咧嘴,笑嘻嘻做了个鬼脸。

谁见过走红毯时做鬼脸的新娘子。

后来这家伙说,她一走上红毯就在找我,看到我时,一高兴就忘了端庄。

于是我原谅了她嫁给别人这件不地道的事儿,看着他们交换戒指,我还洒下了百感交集的眼泪。从她身旁那个男人以大学同学的身份出现时起,我就知道,从此以后与她最亲密无间的那个人就不是我了。

他们经历了美好而不易的恋情,终成眷属。

在他们刚刚相恋时,家里人还不知道,她让我第一个见到了她的男朋友。

婚礼上风度翩翩的新郎,那年还是个稚气的大男生。

恋爱真是个好东西,让这个好多年不肯穿裙子的假小子终于变回了娇俏的妹子。

她小我三岁,第一次从医院被抱回家,就夺去了我在全家人眼中唯一焦点的位置,以往老是围着我转的奶奶,居然只顾抱着这个奶娃娃,不理我了。我一直清楚记得那个晚上,对奶奶怀抱里那一坨软乎乎的小东西的愤怒。

这愤怒似乎持续了一段时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接受了这个家伙,开始喜欢她,愿意抱她,逗她玩,和她分享食物、玩具、家人的爱…我们虽然是表姐妹,却在爷爷奶奶家一起度过了童年的最初时光,像亲姐妹一样长大。

夏天,我们一起在竹凉床上睡午觉,再热的天,也要你挨着我,我抱着你。她睡觉从来不老实,像是一条小八爪鱼变的,睡着睡着就双手双脚搂住我,推开了又翻过来,把我挤到床角落,说什么也要搂住。晚上睡觉前,总要缠着我讲故事,随便我怎么胡编乱说,她也认认真真地听,听着听着就呼呼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还躺在床上,翻个身,小圆脸凑上来:“姐姐,那个金鱼公主后来呢?”

我迷迷糊糊早不记得前一晚编过什么金鱼青蛙乌龟了,挠挠头,只好重新又编一个。

那是她最乖的时候,软软嗲嗲的,又不爱哭,整天笑眯眯。

给糖就吃糖,给玩具就玩,不给就呆呆睁着圆眼睛,困惑地看着你。

慢慢开始淘气,开始跟我吵吵闹闹。

每次我生气起来,说不要你了,你不是我妹妹。她就撇着嘴跑开,也不哭,也不理我,自己一个人玩,玩一会儿忍不住了,又到我面前转来转去,故意吸引我注意她,逗我和她说话。只要我稍微理她一下,她就毫不矜持地扑上来,满口甜言蜜语地说,姐姐我错了,姐姐我最喜欢你了。

长大一点之后,她被姑妈姑父领回去,离开了爷爷奶奶家,只在周末和寒暑假才回来。

我们刚被分开的时候,都很伤心。

每次她跟她爸妈离开,奶奶带着我去车站送,她趴在车窗上,大声喊奶奶,喊姐姐,眼泪汪汪地喊得满车满街的人都听见,车都开远了,还使劲拧着小身子往回看。

那时候我们最期盼过寒暑假,放寒暑假就能一起回爷爷奶奶家,在大院子里撒欢,打进打出一起疯,滚在床上一起搂着看电视,一起睡觉,一起做作业。

她读小学时,最头痛寒假作业布置的作文,央求我帮她写。我大笔一挥,一口气把五篇都洋洋洒洒写好了。结果因为写得太好,被老师表扬,露了馅儿,两个人都被家里一顿好骂。

爷爷奶奶家后面的学校正在施工修新楼,工地堆了很多沙,我们跟着一群邻家男孩子,也偷偷摸摸去挖沙坑,堆沙子玩。总是穿着干净漂亮的衣裳出门,滚成两个泥猴子回家。有一回她踩进了几个男孩埋的沙坑陷阱,崴疼了脚,男孩们哈哈大笑。我看到她被欺负,大怒,二话不说抄起沙坑里的砖头,朝男孩们脑袋上就扔。男孩们鬼哭狼嚎地跑了,我还杀气腾腾拎着砖头在后面追…这事也不知道被谁告了状,回家我就挨了老妈一顿板子,边打边被问错了没有。我死犟着不认,心里充满了一股英雄气概,谁让那几个熊孩子欺负我妹妹。

大概是她读小学三年级时,被剪成了假小子的短发。

从此开始了她好多年都不肯穿裙子的假小子历史。

姑父带我们去山上春游,野炊,捉象鼻虫,养金龟子。

我们为了谁放跑了谁的金龟子这样的小事,吵来吵去,赌气互不理睬。回到家她抢先看到新煮出来的甜玉米,就立刻忘了之前的吵架,抓起两个烫呼呼的玉米,一个给我,一个自己啃,两个人又兴高采烈起来。每次有好吃的,她总会机灵地第一个发现,拿在手里左右为难比较半天,还是会把大个儿的给我,然后凑上来贼兮兮地笑着说,我要咬一口你的!

暑假里,电视台总会放好看的香港电视剧,武侠片。

我们一起每晚追看,一起讨论剧情,多半是我喜欢哪个人物,她就喜欢哪个人物,偶尔有不同爱好,她想支持另一个人物,被我一顿说,立马就放弃立场,坚决保持一致。看到剧情悲惨处,两个人靠在一起伤心;看得激动了,睡不着,大半夜用悄悄话的音量,凑在耳边讨论剧情。稍微一高声,睡在隔壁的奶奶听到了,就迷迷糊糊骂一句,还在说话,快睡觉!我们赶紧缩头,互相嘘,屏息静气等到奶奶睡着,又叽叽叽叽开始讲…

每天吃过晚饭,我们就飞快地冲去洗澡,洗得香喷喷,干干净净,才能滚在床上舒服地吹着凉风看电视。为了不耽误看电视的时间,我们两个总是一起洗澡,边洗边玩边聊天,竖着耳朵听电视的动静,一定要听到电视剧开始的音乐响起,才飞快擦干穿上衣服冲出来,不然谁催也不理,嘻嘻哈哈在浴室里也能玩半天。

一个个暑假就这么没心没肺地过去,我们一起追看了《警花出更》《玉面飞狐》《大时代》…看着看着,我们渐渐长大,讨论电视剧情,从谁是坏人,谁的武功最高,到讨论起男女间谁爱谁,谁和谁更般配。基本上都是我向她灌输这些情情爱爱的不健康思想,她十二三岁时,仍然是个半懵懂的假小子,和我多情善感的早熟截然相反。

我喜欢了同桌的男生,我开始收到小男生们的情书,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同她分享。

她眨巴着大眼睛,像小时候听我讲故事一样,努力理解“大人们的复杂世界”。

她白纸一样的单纯着,假小子一样的大大咧咧着,直到在大学里才被我未来的妹夫拐跑。

几乎我青春时代全部的小秘密,她都知道。

过了好多年,我都已经忘记,她还偶尔记起,问起来让我一愣一愣的。

我读高中时,她读初中,一起面对升学考试压力,一起写信诉苦。

我写的信,满篇青春文艺风。

她写的信,满篇不着调的二。

那些信至今都还保存着,现在若再打开,简直不忍直视。

后来我们各自毕业工作,各自有了忙碌琐碎的生活。

然后有了网络,有了QQ、微博、微信,我们从朋友圈和微博里看到对方的生活。

她结婚生子,我远赴异国。

第一次回国的时候,我们又和小时候一样,关在奶奶家的一个小房间里,锁上门,盘腿坐在地板上,我给她讲异国的趣事,讲我戏剧般的爱情,那时候我在异国邂逅的情事还是一个小秘密,没有家人知道,只愿意告诉她。她已经嫁人,过着安稳平静的生活,听到我说,我决定了要去异国他乡生活,她久久地不说话,望着我,然后靠过来拥抱我。

偶尔的每一次回国,都很匆忙,和家人相聚的时日并不多。

无论多匆忙,我们总会避开热闹的一大家子,悄悄私会,说一些只有在彼此面前才说的话。

上一次回国,离开家时,我谢绝家人送我去机场,不想面对离别的场面。

临到去机场的那天早上,她突然打来电话,说一定要来送我。

她匆匆赶来酒店,我们一起在酒店餐厅吃早饭,只有半个小时,许多话无从开头,也似乎不必多说,无非是牵挂,是珍重,是将惦念在心底放好,带着微笑,目送彼此前行。

截然不同的生活里,我们都已独当一面,都在各自的生活中冷暖自知。

现在的她,已经是一个母亲,是一个温暖而安然的女子。

她的儿子小土豆出生的那天,我打电话回去,紧张地拨号两次拨错。

电话接通,那边一片热闹笑声,家人乐呵呵说着母子平安的喜讯。直到她接过电话,听到了她疲惫而平静的笑声,我心里终于踏实下来,眼眶微微发热。

想起她现在守着小土豆,万事安足。

而上一个夏天,她来了欧洲旅行,来意大利看我,谁都不知道小土豆会这么快到来。

我们手挽手在Garda湖边散步,在城中石板路上拍自恋又搞怪的照片,脸贴脸,头挨头,像两个小女生。看着她在前面蹦蹦跳跳走路,我时不时恍惚,想起小时候在爷爷奶奶家外面的小路上,也是这样蹦跳着,嬉笑着…时光变了,地方变了,连我们的容貌都改变了这许多,而我的小姑娘还是那个小姑娘。

她永远有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永远笑起来古灵精怪透着坏。

当四岁的她,对七岁的我说,姐姐,以后我们结婚吧。

她一定是想,两个人喜欢对方,喜欢到不想分开,就要结婚在一起。

那时候我们不知道未来会分开,会走向不一样的生活,会天各一方;也会有各自的伴侣,各自的家。我们不会结婚,不会生活在一起,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最亲密的人,共有一种血脉,共有一段生命,是从同一株根系上生长出的花,无论开在什么样的地方,开出什么样的颜色,都有一种深植入大地的牵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的小姑娘,在心中的某个地方,我们一直手牵着手,同逛人生游乐场。

第十三章 像两个小动物的相遇

那个人就坐在我的对面,隔一张茶几,我却在纸上写信给她。

有很多深切的话,面对面说了一个晚上还嫌不够,要写在纸上才尽兴。

这件看上去就很深情的事——却不是和某个相爱的男子,而是多年前在鼓浪屿的一间民宿,和一个女孩。

那时我们相识已好多年了,相见的次数,一年一两次吧。

总是各自把假期攒起,相约一个目的地,从各自居住的城市飞去。

那年的鼓浪屿,还没有很多人趋之若鹜,鹭岛还是那个安静幽雅的鹭岛。我们在机场见面拥抱,拖着行李箱上岛,住进一间风情万种的老别墅旅馆。午后阳光很好,我们爬到海边一块大石头上,躺在阳光下睡午觉,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散步,一路逗着野猫,在夜市大吃大喝,一手水果一手零食地回到旅馆…夜已经深了,四下寂静,我们已经说了不知道多少话,还是不舍得睡觉。于是泡了茶,坐在屋子角落的沙发里,只开一盏落地灯,懒洋洋地各自窝着,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偶尔发呆,谁也不说话,也觉得很好。

白天我们总是嬉笑,静夜宜沉思,这样的时刻,正好悠悠说起人生,说起或远或近的梦想。莫名就想在文字里诉说更深的情绪。我们找来纸笔,各据茶几的一端,埋头沙沙书写,约好各写五封信给五个人,只写一页,然后猜,对方都写给了谁。

结果我们都猜中了对方的收信人,这其中,她有一封是写给我的,我有一封是写给她的。交换了信,一起打开来读。我们不约而同写了相隔一年不见,所觉察的,对方的成长与变化。读完抬眼,两个人笑嘻嘻,你歪头瞧着我,我歪头瞧着你,昏黄灯光暖暖照着,知己如此,相契如此。

一晃四五年后,她在北京,我在意大利。

一天午后,我在书桌前整理一份需要寄回国的文件,一时想起来,曾经买下一张极可爱的卡片,想着给她,却几次回国都忘记了,那卡片都在书柜里放得旧了。于是起身去找来,雪白的卡片打开,忍不住想提笔写点什么。

这一落笔,眼前就掠过鼓浪屿的那个夜晚,我们给坐在对面的人写信的情景。

忍不住笑。

发了微信过去:“你在干什么呢,我在给你写信呢。”

隔着时差,北京的深夜里,她回答说:“我在遛狗呢,在等着你的信。”

我们并不是每天联系,各自生活,各自专注,各自忙碌。

有天她突然发微信说,我在家打扫,不知怎么就想起,你住在我家时,有天早上,我们在各自的房间里睡醒了,不知道对方起床没,轻手轻脚拉开门张望,两个睡得蓬头乱发的脑袋同时探出来,大眼瞪小眼,撞个正着…

想起那一幕,依然笑得不行。

那是我们一起住在北京的时候,两个人住处很近,有一段时间她时常过来住我这儿,之后我又住到她家,可算朝夕相对,同进同出的一段日子。

早上她比我出门早,若时间来得及,会去遛狗时顺便买回早点,给我搁在厨房桌上。晚上我回来,还在路上就问她今天想吃什么,于是约在吃饭的地方,酒足饭饱后一起回家遛狗,散步聊天,偶尔再吃个夜宵。回家一起趴在床上看碟,她养的小狗更喜欢粘着我…想要风雅的时候,搬出我那一小套茶具,盘腿对坐,我泡茶,她喝;阳光下,月光下,普洱茶就着阿多尼斯的诗歌,我们聊爱情与年老,聊信仰与慈悲。

更多不风雅的时候,就着瓜子儿、卤味、辣鸭脖、烤玉米…两个人在地板上盘腿一坐,眉飞色舞,嬉笑怒骂,讲不完的段子和八卦。

那个我们一起度过的秋天,北京的秋天,让我在后来的每个秋天都想念北京。即使意大利的秋日有黄叶翻飞如碎金漫天,也总不如北京深秋里雾蒙蒙的夕阳与初冬的雪。下起薄雪的那个清晨,我离开了北京,飞往柏林。

前一夜,她陪着我收拾行李,彻夜没睡。

谁也没有讲半句离愁别绪的话,谁也没有不快乐,一如往常嬉笑逗趣。

天亮时她送我去机场,一起拎着行李下楼,发现北京下雪了。

我们在薄薄的积雪上走过,大口呼吸清冷空气,等车,匆匆奔向机场。

进安检前,彼此凝视,微笑,用力拥抱。

那时她已知道,我去意已决,未来将有长久的分别。

那个冬天是欧洲百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

连意大利也飞起鹅毛大雪,满城皆白。作者:寐语者

来自雪乡的她,最爱雪了,我一夜醒来,看见窗外茫茫,就在skype上线,让她从视频里看这里的雪。

在一个很冷很冷的雪夜,我冒雪夜归,放好热水躺在浴缸里,手机登上skype,隔着时差和她聊天。一个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北京的日出,一个躺在维罗纳的雪夜浴缸里,聊到嗓子快哑了也不觉得累。就是有那么多的话愿意和这个人说。

她爱甜品。回国的时候,我从米兰买了甜品,怕压坏,一路捧在手里,飞了十个小时,下飞机看见她,把一大盒甜品塞在她手里,看她欢喜得哇哇大叫的样子,开心得不得了。然后她从大挎包里,神奇地掏出一包腊鸡腿…知道我在欧洲吃不上,惦记,她就揣上食物来接机,让我落地就能吃到这一口。那天我们两个坐在出租车里,在机场高速路上,我吃鸡腿,她吃甜品,一路吃回家的。我从来没有那么不顾形象地在出租车里大啃鸡腿,也从来没有像那天一样吃得欢快满足。

匆匆相聚,我又回到意大利。

夏天她从北京飞来,我去米兰机场接她,她的一个大号行李箱里,满满都是带给我的零食。那个夏天我们一起在欧洲游荡,在Trento的高山牧场上看牛羊,在Garda湖畔看夕阳帆影;我们一起穿上华服去听歌剧,一起在老城小巷里闲游晃荡…我们疯狂shopping,互相为对方挑衣服,在家中把新衣扔满一沙发,一起在穿衣镜前臭美。我们欣赏着彼此的各种可爱,盛妆时可爱,邋遢时可爱,犯傻时也可爱。我们也不会时刻腻在一起,都是惯于独来独往的人,时常会需要一点自我空间,与世隔绝起来休眠。我尤其任性,躲起来不理人的时候,从不解释。而她任何时候都理解,根本不需要解释。她一个人去陌生城市,在语言不通的异国他乡晃荡漫游,我也不担心,不去介入她的自由旅途,让她去与未知邂逅。

我们好像天然就懂得对方什么时候需要独处,从不去打扰。

通常都说,要好的两个女孩子,谁如果谈了恋爱,就会与另一个疏远。

这条定律在我们之间也被打破。

她来到意大利发呆犯懒的那个夏天,白天是我们的二人世界,晚上或周末,我男友加入进来,就变成三人世界。不同的语言、种族、文化,凑成另一种有趣的搭配。时常是他开着车,载我们漫山遍野去游玩,两个女生要手牵手说话的时候,他在一旁做隐形人;我和男友独处的时候,她自有她的乐趣,晃荡到别处玩得不亦乐乎。

我们能把任何无聊的地方,变成欢脱的party;能在任何乏味的场合,突然找到津津有味的乐子,说玩就玩起来。而最不可思议的是,这种神奇的化学反应只发生在我们两个相遇时,单独分开来,我们内心的那个小孩子,会自己躲起来,不会轻易与旁人玩耍。

后来我回国的时间越来越少,即使回去,也来去匆忙。

她也工作缠身,不再有悠长假期可以飞来欧洲发一个月的呆。

忙起来可能我们好几天都不联系,一找到时间,就在微信上哇啦哇啦讲一通。

我们共同度过了一些飞扬跳脱的时光,也在各自经历低谷的时候,虽相隔遥远,却始终以心相伴。

我告诉她,曾在旅途中,遇见过两个老太太。

她们鬓发都花白了,衣饰雅洁考究,同坐火车去旅行,在车厢里,两人拿出一本填字游戏书,头挨头凑在一起琢磨,小声讨论偶或争论,认真得可爱。做完填字游戏,又拿出一盒点心,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边吃边讨论今晚到了目的地,要去做什么,要去哪家有名的餐厅吃饭。

我还没有讲完两个老太太的故事,她就说,我懂。

很早以前,我们就这样憧憬——等以后老了,不管各自有着怎样的生活,都要做一对洒脱自由的老太太,要继续一起去游玩,一起去尝试新鲜事。

这世界上,有个这样的人,让你一想到她,就觉得美好、安稳,觉得不孤单,这样的幸运,甚至比在茫茫人海遭遇爱情更罕有——在拥有爱情之前,总以为,爱情是一种极致的渴求。拥有爱情之后,才发现,人生有很多角落,是连爱情也到达不了的空白。那些拥挤或空旷的时光里,曲曲折折,却有另一种温醇的感情来填满—没有男女间复杂的欲望、责任与独占,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懂得与接纳。

用这两个词来表述,仍觉得笨拙,但又似乎没有更好的词了。

像两个小动物的相遇,嗅到安全的气息,一起在原野上徜徉、追逐、奔跑,一起在风雨中抱团取暖,一起在阳光和花香里陶醉。因为是同类,自然懂得彼此的一切;它们不争夺不占有,自然地敞开自我领地,彼此接纳。

第十四章 我们的遗失大陆

小时候,第一个梦想是当动物学家,住在非洲大草原或亚马逊丛林里,每天和狮子鳄鱼为伴。后来迷上武侠小说,幻想习得一身横练功夫,拳打郭大侠,脚踢黄师傅,或者做个金湘玉似的黑店老板娘,最好是《蜀山奇侠》里的魔教妖女。书里纯洁善良的美少女女主角,无论男主角爱得多么死去活来,我都一心一意爱着那些不被男主角待见的女配角,爱那些妖女的率性真实、敢爱敢恨、为所欲为。

再后来,忽如一夜漫画来,《圣斗士》席卷了整个小学到初中时代。城户纱织那么傻乎乎只会等着被别人来救,好没出息的女主角,也能是女战神雅典娜?那么会不会某一天,也有个人来到我的小学校门口,拦住背着小书包的我,严肃地说,你其实有一个神秘的身份…然后,就会涌现出一群英武忠诚的美少年,团结在我的左右,拯救这个世界。那么我一定会比雅典娜小姐做得更好,至少,绝不宠信一脸欠扁样的星矢,也绝不像纱织小姐那样动不动扮柔弱晕倒,明明是个终极大BOSS级别的女战神,还总是装低能儿,等别人要死要活来搭救。如果可以任意宠信,我一定选中美貌又强大的撒加和沙加大人,穆先生也行。

读初中时,订阅了一本《奥秘》杂志,这杂志主要讲的是那些地球人知识还无法解答的问题,每期的内容都充满了外星人降临的离奇故事,同时还有海地人、地底人…于是我热切相信有外星人和史前文明的存在,相信有亚特兰蒂斯大陆,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亚特兰蒂斯的孩子,有一群遗落的祖先生活在深海之下。

时常盯着自己手指,思索怎样才能产生特异功能;第一次和妈妈去洞庭湖玩,听见导游说洞庭湖的湖怪传说,我激动得一路趴在船舷往下看,盼望水里浮出个东西,更周密地思考了一番如果这东西把我叼去水里,把小艇拱翻,我还不会游泳要怎样逃生,怎样救我妈妈…到现在我妈也不知道,在她听着舜帝湘妃的凄美传说,临风望君山而感慨时,她身边一直专注看湖水的小朋友,在想着怎样打败水怪解救她的问题。

半夜我会站在家里阳台,假装背课文或英语单词,一个人不受打扰,自由自在地仰望星空,诚心诚意等待听见宇宙深处的召唤,默默发射自己的脑电波对外星朋友们说,看见我…看见我…看见我…

对科幻小说持续狂热了一个暑假后,我又开始对侦探历险小说产生兴趣。最早看的一本儿童侦探故事,叫《狐狸摩斯探案集》,现在想来也觉得作者有才啊,把夏洛克·福尔摩斯变成了一只在森林里探案的狐狸摩斯…终于等我认字足够,看得懂正经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就开始很热衷于研判蛛丝马迹,那时候生活中最大的悬念就是谁偷了我的圆珠笔,谁向老师告了谁的状,谁说了谁的坏话。

早在漫画《尼罗河女儿》出来之前,我就相信有时空穿越之门了,可以让我回到梦想中的朝代,去看一眼梦想中的偶像。那时候全没想到多年后会有穿越小说的风行,也没想到穿越小说风行的时候我已经对穿越这件事全无兴趣了。

上化学课学会摆弄瓶瓶罐罐后,我总是担心自己会不小心就配制出一种剧毒药品或能令人体变异的魔药,多年之后看《绿巨人》,郁闷地发现这个灵感早被雷同。

再小的时候,看了西游记、天仙配,就把妈妈的首饰翻出来披挂一脑袋,披着纱巾甚至毛巾被,感觉自己就是飘飘欲飞的仙女和妖精——这种事每个小孩都干过吧。

你是不是也曾坚信并期待着,自己是一个神奇的小孩,拥有超能力;你是不是也曾以为,在乏味的考试和作业组成的世界之外,一定存在着另外一个有仙女、有魔法、有美人鱼和独角兽的奇异世界,坚信有朝一日自己能回归那个世界,那才是我们的故乡,我们是来自某一片遗失大陆的神奇的孩子。那个世界又远又近,远在科学家们的视野之外,近在我们心心念念的幻想里,那是我们的亚特兰蒂斯,或许是亚特兰蒂斯里的另一个我们。

其实每个人,都曾拥有过一片心中的遗失大陆。

第十五章 熊孩子和她的小伙伴们

有一阵,我看科幻小说《三体》看魔怔了。

合上书也满脑子都是外星人,和好友喝下午茶,听她倾诉杀人不见血的职场战记,听着听着一抬眼看见窗外暮色已临,整座城市在这样一个温柔的黄昏里,依然忙碌得剑拔弩张。我一时走神,说,三体人的夕阳一定比这个好看,它们却没心情欣赏。

好友优雅地放下茶杯,随口应了一声,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说的是外星人。

我问她看不看科幻小说,相不相信外星人。

她一点都不掩饰地大笑说,你还有这个闲情关心外星人!想想又耸肩说,有吧,但是有没有外星人都轮不到我操心。

一个热心外星人事务的人,和一个只有兴趣职场拼杀的人,这就是那一刻我们之间的鸿沟。我表示要和她划清界限,说,不关心宇宙的人和我们这种关心宇宙的人,境界太悬殊了,完了完了,不能做好朋友了。

为了弥补这样的悬殊,她自觉地请我喝茶,把账单付了。

喝完下午茶出来,走在大街上,她已倾诉完心中郁闷,心满意足。

我满腔对外星人的关怀,却无处挥洒热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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