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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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风携来大海的清新味道。

沿木楼梯走下楼,一眼便看见启安正在逗弄院子里的小花狗。

清晨阳光有透明的质感,照着他发丝毛扬,搭在脖子上的白毛中一晃一晃,小狗绕在他脚边不停撒欢一一看见这一幕,艾默的心情也像被阳光镀上暖意。

“早。”她向他微笑。

启安回头,笑容明亮,“早,我刚跑步回来。”

艾默打量他一身短裤短衫,笑道,“今天有什么安排?”

启安老实地说,“没有安排。”

“来旅游却没安排行程?”艾默有些奇怪。

“不一定要有行程。”启安拿毛中擦汗,“随便沿着海边走走,看看老房子,发发呆,或者闲逛一整天,总之自在就好。”

果然是懂得旅行的人,艾默觉得遇见了同类,笑着歪了歪头,“这么说,有时间去品尝本城小吃了?”

启安眉开眼笑,“正合我意。”

他回楼上换了一身衣服下来,整个人收拾得清清爽爽,白衬衣与灰条纹裤子,同艾默白底灰色花纹的麻质围巾,倒像是一对儿情侣装,看得大门口浇花的老板娘赏心悦目。

两人沿着海滨路前行不远,街市渐渐热闹起来。

远处轮渡码头人头攒动,导游小旗挥舞,三三两两的旅游团又前仆后继涌至。

“再好的她方,一旦变成旅游景点,离破坏也就不远了。” 艾默叹了口气,半晌不见启安回应,转身看去,却见他闷头只顾吃一只牡蛎煎,神色认真而满足——从来不知一个人吃煎饼的样子也会如此专注投入,艾默看着他,不觉笑出声来。

被她这么一笑,原本不顾形象吃得泰然忘我的启安也窘了,指着艾默问,“你叫我买的,你自己为什么不吃?”

艾默一愣,看着手中纸装里热乎乎的煎饼,“我,我一会儿吃。”

启安大感不公平,“不行,一起买就要一起吃。”

在他义正词严的坚持下,艾默无可奈何,只好不顾淑女形象将煎饼塞进嘴里。启安故意盯着她看,本就不习惯在大庭广众街头吃东西的艾默竟红了脸,转身跑到前面去,不肯给他看。

启安跟在后面,看她乌黑长发被海风吹得纷扬,背影熟悉而亲近。

分明是昨天才相遇,却从未感觉陌生,像是认识她已经很久,一句话语,一个笑容,已然投契如老友。

他快步追上她,“我们好像还没做过正式的自我介绍?”

她驻足,眼里一闪而过的迟疑被他敏锐的捕到。

“要有多正式?”艾默慧黠地笑,“用不用自报三代家世、身高、体重、血型?”

这摆明是不肯说的滑头,启安失笑,“这么神秘?”

艾默反诘,“你不也一样神秘?”

为了做出诚实表率,启安立刻介绍自己是在美国出生和求学,目前定居香港,往返于美国和香港之间工作的建筑师,祖籍就在本地,却是第一次来到这里。

艾默了很惊讶,脱口道,“那你的中文非常好啊,是我见过的香蕉人里最好的。”

启安眉梢微杨,“我不是什么香蕉人。”

香蕉人,专指生在国外的华人后裔,虽有一黄皮肤,内里从思想到习惯都已欧美化,就像“黄皮白心”的香蕉。他笑容稍敛,正色说“我们一家都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我家是最传统的中式家庭。”

艾默歉然道,“对不起,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

启安也觉察到自己太过敏感,一时有些哑然。

在这个问题上他一向介意,最不喜欢被人称作aBc.谈话就这样中断,两人都静了下来,不知说什么好。

他也不好再探究她的身份来历,便转开话头问,“前面是什么地方?”

“也有些老房子,你做建筑的话,应该会感兴趣” 艾默将林荫掩映的远处指给他看,心里正自惭于自己口无遮拦,说了那不礼貌的三个字。因为有愧,便主动提出做向导,领他去逛逛老房子。

做为向导,艾默十分尽职,每经过一处房子便指给启安看。

整条路上绿荫掩映,傍山临海,或残旧或完好的老式建筑散布在林荫间,多是民国时期修建,既有仿欧式建筑,也有东西合壁,极具南方特色的小楼。

艾默对老房子的人文历史相当清楚,谈及建筑也很有些专业水准。启安听她一个外行人能说出“铺首”、“女墙”之类名词,心中暗自赞赏。不过,艾默却将一处仿陶立克柱式说成了爱奥尼克柱式,启安便将两者的区别细细说给她听。

说到建筑的话题,启安一反平素的安静,也开始滔滔不绝。

“建筑是凝固的历史,是被时间浸透的地方,每一块砖瓦都会留下某个时代的烙印。”启安说得兴起,语声充满感情,眼里有真挚光芒闪动。他的话句句说中艾默心坎,也正是她所思所想。听他讲述建筑与人的关系,艾默心中触动,脱口道, “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人宅相扶,感通天地。”

“你看《 黄帝宅经》 ?”启安惊叹,这么冷门的书连内行人也看得少。

“我胡乱翻翻,在你面前是班门弄斧了。”艾默有点脸红,低头掠起耳畔鬓发,抬腕一刹间令启安错觉有种似曾相识的风度。

说到书,说到建筑,说到人文风情,两个人惊觉有太多的共同话题。

一路走着,阳光从前方移到头顶,又悄然滑向身后。

时间过得这样快,不觉已到黄春,两人几乎把海滨这一带的老房子都转了个遍。

“想不想看日落?”启安笑问。

“上山顶?”艾默目光闪亮。

两人不约而同想到座宅,从那里居高临下俯瞰整个海湾,这眺水天余晖,应是何等良辰美景。

上山的路上正遇见最后一批旅游团往回走,又遇到昨日那个导游。

瞧见他们两人,导游一脸诧异,擦身而过还频频回头张望。

启安与艾默相视一笑,沿石阶快步而上。

落日已沉入海天相接的云层里,晚霞将满树雪色茶花也染上灿金颜色。高大的废墟静卧在满天云霞之下,斜晖穿过残垣断壁,在雕廊楼柱间洒下深浅光晕一一砖声不言,草木不语,漫长时光里,它们看过了多少次日出日落,又见证了此间多少悲欢起落。

伫立在空寂庭院,启安与艾默都不言语,沉静眺望那轮落日沉下。

他的衣摆,她的鬓发,都被风吹得纷纷扬扬。

启安侧首看她,这一刻的艾默似乎又回到初遇时,沉静疏淡,若即若离,像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她。

有一个艾默,眼眸晶亮,容易脸红,会跳跃地走路,慧黠地微笑;另有一个艾默,周身都透着落寞,似乎来自另一个世界,与周围毫不相干。

“艾默。”

他唤她名字。

她没有反应,兀自出神望着远处,直到他又唤一声,才蓦地回过头来,神色还带恍惚,乌黑瞳仁里闪烁着夕和的迷离碎金。

这碎金像有魔力,突然令他忘记了原本要说的话,也忘了怎样言语。

艾默也不开口,只走安静地看着他。

两人相对沉默,只有轻风抚过树叶的声音。

过了良久,启安低头一笑,在一块平整的断石上坐下。

“为什么一次又一次来这里?”他问出这个不知会不会唐突的问题。

她回答得很简单,“也许和这里有缘。”

看他沉默,她侧首问,“相信缘分吗?”

启安点头一笑,“没有缘分,又怎么会萍水相逢。”

“萍水相逢。”她喃喃重复这二个字,良久一笑,以略带沙哑的嗓音低低哼唱出来:“人与人的相遇,如此扑朔又迷离岁月悠悠容颜兀自更改,为谁徘徊人世间的风景,总是柳暗又花明聚聚散散的人海,谁是今生最爱萍水相逢,是否拥有一样的梦

灵魂曾经漂泊如些之久

生命里都是寂寞

萍水相逢,是否你我灵犀相通付出所有,为爱等候等候心中,最深最真的梦“

……

这是那首叫做《 萍水相逢》 的歌。

启安不觉听得怔了,心思随她歌声飘忽沉沦。

萍水相逢,多年之前,是谁与谁的萍水相逢,结下生死离合悲欢归去都斩不断的眷恋,岁月悠悠,旧日容颜早已更改,人世风景几经沉浮变换,谁还在故地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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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实里,并不常有故事中的萍水相逢,从此缘牵千里。

总有许多突如其来的变故,发生在最美好的时候。

启安只在旅店住了三天,第四天一早就突然离去,走得异常匆忙。

老板娘说他走的时候天还没亮,大约五六钟,也没有退房,反而预付了一星期的房费,让她保留那房间。那个时间艾默正在睡觉,启安没有来敲门告别,却留下一张纸条。

“等我回来”。

就这样简单四个字,再无别的交代。

艾默如坠云雾,怅然若夫。

说走就走,连一声再见也没有,真的还会回来么。

旅途中的邂逅从来不需要结尾,无论多么投缘,来去仍是陌生人。

她甚至不知道他的全名,不知道他的电话,不知道他是否也和她一样有过心动。

或许他还会回来,也或许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离开。

等待一个陌生人的归来,谁知道会是多久。

三天的时间,对于一场邂逅而言,并不算短。

这三天里,和他一起逛遍了所落的老房子,尝过了一间间摊子的小吃,沙滩留下了彼此脚印。那些总也说不完的话题,关于建筑、关于过往,和争论,吵完总会在第一时间和好如初。

最美好的时光,是每天黄昏一起来上山顶废宅,在那魂牵萦梦绕的地方共赏落日。

三天,彼引间的了解似乎已经很多,似乎又仅仅停留在一个名字。

启安,舌尖上轻呼出的名字,唇角上扬,宛如微笑。

老板娘发现艾默连续两天没有走出房门,吃饭都是叫店里做好饭盒,给她送上去。

虽然从不干涉客个人行为,老板娘还是忍不住担心,上去敲开了艾默的房门。

开门所见让她吓了一跳。

房间里关得密不透风,窗帘没拉开,迎面一股甘草咳嗽糖浆的味道。

艾默咳嗽着,声音沙哑,头发蓬乱,脸色苍白,鼻尖通红,眼圈下积累着明显的阴影,也不知多久没睡觉。外面阳光灿烂,气温回暖,她却在睡衣外面裹了一层外套,又裹一条披肩,还冷得缩起肩膀。

老板娘伸手一探她额头,滚烫,果然在发烧。

感冒咳嗽成这样, 这丫头还缩在床上不眠不休的写作。

老板娘连声数落,问她是写稿子重要,还是健康重要,一面数落一面进屋拉开窗帘,让阳光明晃晃照进来,又将窗户全部推开。

外面海风呼地卷进来,窗纱毛扬,散放在床头的一大备稿纸也被吹飞。

“哎呀,我的图!”艾默冲过去抓住被吹飞的纸,慌得像心肝宝贝被人抢走,差点把自己绊倒在地上。老板娘帮她把稿纸都捡了回来,眯起老花眼勉强看清,画的是房子草图。

每张纸上画的都不同,但大致看得出是同一座房子。

“年轻人勤快是好事,可是生病了还又写稿又画图的,小艾你也太拼命了!”老板娘看着她披头散发的憔悴样子,又心疼又生气,“你看你这脸色,白得像鬼一样,两眼无神,不知道还以为中了魔!”

可不就是中了魔吗,艾默自己也无法解释这两天的状态,真的就像走火入魔一样。

启安的不辞而别,多少令她有些惆怅。

在他离开那天下午,她一个人冒着细雨去了废宅,等到黄昏也没有天晴,没能见到夕阳。

回来后却感冒发烧,昏沉沉睡了过去,梦里恍惚穿过雪白山茶与火红木棉簇拥的长廊,循着宛转悠扬乐声,来到衣香鬓影的庄园一一那是荒废前的茗谷,第一次清晰出现在梦中。

醒来后唯恐梦境消散,抓起手边稿纸,将梦里废园的轮廊画下。

画笔可以描出锦绣美景,却描不出那一刻的良辰缱绻。

对梦境的狂热追忆令艾默忘记了启安,忘记了生病,全副精神都专注于写作。

梦中画面历历在目,循着画中痕迹,似乎有一扇门訇然洞开。

迷失在困惑中的思路豁然贯通,画面的故事仿佛曾经亲眼看见,一一得展在脑海中,指端跳跃,恨不能一口气将所有故事都写出。整日将自己关在房里,关掉电话,不理任何外间滋扰,眼前只有屏幕上一行行不断跳出的字… … 直至老板娘来敲门,时间究竟过去了多久,竟不记得。

艾默被老板娘强迫着吃了感冒药,又被拖下楼去吃饭,脑中仍有些空白。

坐在桌旁棒起碗,拿起筷子,看着白生生的米饭粒,恍惚又觉得是雪白的稿纸。艾默将筷子当做了书笔,无意识地在米饭上涂抹,想象笔尖落在纸上… … “小艾!你要写疯了吗!”老板娘一声吼惊落了艾默的筷子,也惊回她三魂七魄。

方才那一刻,仿佛记起梦中遗忘的一幕,那是个穿白色旗袍伏案书写的女子背影,削瘦双肩,岭长颈项,甚至可以听到笔尖划出的沙沙声。

幻觉来得如此真切,令人有种真很难辩的惶惑。

艾默实在是太想看清那梦中容颜,太想真切的看一看“她”。

第六章

「一九二零年十一月陪都重庆」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里,整个大地都被撼动,身在潮强的地下室仍能感到地面的颤抖和爆炸带来的灼热,刺鼻的硝烟味道令人窒息。

这枚炸弹显然落在离这里很近的地方。

电力中断了,地下室里失去照明,黑暗中只听见慧行呛咳的声音,似乎被头顶衰落的灰尘呛到。念卿探身摸索,想将他抱到身边,“霖霖,慧行怎么了?”

“慧行在我这儿,没事。”霖霖的声音平稳柔和。

“我不怕!”慧行却大声嚷道,“等我长大了,把飞机都打下来!”

童稚的话语令置身黑暗中的念卿、霖霖与薛晋铭都莞尔失笑。

薛晋铭将念卿护在臂弯中,却听她低低叹了口气。

“怎么?”他低头问。

“这样小的孩子,却能说成这番话… … 就算是为了这些孩子,又有什么苦难不可坚持。”她语声苍凉,震动他心底最薄弱的一根弦,令他不由自主攥紧她冰凉的手,“你要坚持,我们都要坚持。”

她怆然而笑,“我会的,我答应过你,要活到白发苍苍那一天,要亲眼看着孩子们长大,亲眼替仲亨看着他的梦想实现。”

薛晋铭什么话也说不出,心中如海潮翻涌,只将她的手紧紧握住。

他比谁都清楚她所承受的苦难,藏在她心底的伤痛,早已漫过寻常人一辈子悲伤所积的极限,连他也曾以为她会倒下去… … 她却没有,从来没有。

不仅不让自己倒下,她更张开手臂去保护旁人。

薛晋铭握着掌心里纤瘦透凉的手,恍惚里,并不觉得是自己在保护她,却是她在以生生不息的希望和勇气支持着他,给他无穷尽的温暖依靠。

今天的夜间空袭来得格外凶狠,日本人的战机久久盘旋不去,地面炮火开始反击,远远近近的爆炸声不间断地传来,地面不住颤抖。

“晋铭,你听。”念卿凝神倾听,空中传来的不一样样引擎轰鸣声,正是我方战机起飞的声音,“是我们的飞机在截击日本人!”

“不错,是我们的飞机。”薛晋铭早已听出来,冲上天去截击的美式战机轰鸣声里,也夹杂着中国自制战机的声音,对他而言是再熟悉不过的。

臂弯中她的身子微微颤抖。

薛晋铭揽紧了她,耳听着飞机呼啸掠过,不知心中是欣慰还是悲酸。

-----当年一对璧人,终究抛下羁身俗务,偕隐世外。别离了万丈风云,处身江湖之远,却未有一日忘忧国。那人携她游历欧洲数年,便回到香港,绝口不提军政,只潜心于军工机械。不惜倾尽全力,一掷万令,与他共同才捐资集物,终于建起梦寐以求的兵工厂,从零星部件到至为重要的引擎,从普通弹药生产到自制飞机组装… … 如今由他们一力支撑起来的工厂和机械开都已转移到西南大后方,移交给政府,成为国家军工命脉之一。

东南海岸线已全部沦陷,口岸遭到日本封锁,中国仅有的输血管线只剩下云南至腼甸一线,国际援华物资在这条线上,艰难如蚁行地进入西南腹地……杯水车薪,远水难救近火,中国人只能靠自己。

隐蔽在西南崇山峻岭中的工厂,不惧轰炸,昼夜不停生产。

纵使技术落后,物资匮乏,也从未有一人轻言放弃。

这一切,那个人已无法看到。

“如今想来,他早一些走,或许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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