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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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知道牡丹坊中挂牌的姑娘都冠以花名的。其中以四朵名花艳压群芳,牡丹的雍容华贵,碧莲的清廉自洁,海棠的楚楚可怜,寒梅的冷艳清高,让世上的男子魂牵梦萦,失魂落魄,但牡丹坊的花魁却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舞伎,而且那个舞伎最爱拿乔,高兴的时候出来舞上一段,赢得满堂喝彩,不高兴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不见踪影。对此,嬷嬷却毫无怨言,让那些王孙贵族怨声载道偏又望穿秋水,与众女调笑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地问上一句,今天红袖来不来,怎不叫一票美女咬碎一口银牙。而我,却生来享受这种眼神,我问身边的夏荷,我是不是个坏女人。夏荷急忙摇着头说,小姐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真的。我看着她惟恐我不相信的焦急样子,不禁莞尔,拍拍了她的头,阻止她将头摇下来的行为。其实我做的不过是卖了个面子,把她从一个喜欢虐婢的主子手中要了过来,不料把的心也要了过来。

我登上舞台,只往台下瞟了一眼,喧闹的大厅顿时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酒杯从手中滑落,摔在地上破碎的声音,此起彼伏。而本来正在享受爱慕者殷勤的美人顿时沦为壁上花,却不等表现出怨妇的模样,咬着锦帕,用恨恨的眼神瞪着,巴不得瞪出个洞出来。而那个男人正和二皇子一群人坐在最前排,默默地喝着酒,面无表情,想必不情愿得很,与周围淫亵的目光格格不入。

第46节: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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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过夏荷手中的佩剑,向乐师打了个手势,琵琶声如迸泻的水银炸开,带来一片金戈铁马之声,将手中的双剑舞将开来。火红的身影在不大的舞台上腾挪转移,风,化为我灵动的舞步,琵琶声,是浮动在空中的音符,一个又一个或正或斜的银色光圈荡漾开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懂得我的舞蹈,还是只会注意我的脸蛋和身体,这些都已经不在考虑范围之列,我只是让自己沉浸在一阵急似一阵的琵琶声中,用身体、用感情、用双剑舞出关外的漠漠黄沙,滚滚狼烟,两军交战前的一触即发,兵刃相接时的惊心动魄,夕阳下打扫战场的凄凉荒芜……当最后一个颤音回荡在空气中,我缓缓地起身,看见那男人眼中的激动和欣赏。

要知道所谓公孙大娘的舞剑术,杜二娘的“神针点睛”和顾三娘的“朱笔飞毫”并称当代三绝,又以公孙大娘的舞剑术为首。诗人杜甫还特意做了首诗,赞曰:“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而我作为公孙大娘的首席弟子,自然不能丢了她老人家的面子,而我做的,仅仅是将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

我微微一笑,转身离去,空留身后如雷的叫好声。

再遇上那个男人是在上香途中的枫林中,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闹剧。几个自诩为潘安再世的纨绔子弟在深秋时分,自认为潇洒地摇着纸扇,拦住了我和夏荷的去路,没说两三句话就开始动手动脚。我冷冷地笑,正要动手,他挡在我们的面前,只是那么一站,低喝一声,滚!暴戾之气喷薄而出,吓得那几个只懂得风花雪月的人落荒而逃,连掉了的扇子都忘了拣。

赵将军好威风哦。我说。

他有些诧异,问,为什么在下不自报家门,红袖姑娘却知在下名谓。

我淡笑,避而不答,反问了一句,二皇子不太好相处吧。

他恍然。要坐上皇位,除了自身的实力之外,还需要拉拢一票人,以寻求经济、军事上的支持,那些握有兵权的将军们自然成了香馍馍,而镇守北疆,在安西都护府统率边防守军的赵天昊成为二皇子寻求合作的目标。他苦笑道,政治复杂多变,今天的朋友很可能成为明天的敌人,谁都不能相信,杀人于无形,还不如在沙场上,朋友就是朋友,敌人就是敌人,一刀下去落得干脆。

那今天赵将军是来……

我是来看我的兄弟们,他们都是大唐的好子民,他遥望着矗立在山头的寺庙,眼神飘渺,我仿佛在刹那间置身于庙宇之中,隔着袅袅的香火瞻仰一个个长生牌位上默默无言的名号,在绵延的钟声和低喃的诵经声中成为永恒。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说,也许是兄弟们保佑,能在这里遇见红袖姑娘,实在是在下的荣幸。说完微微一笑,露出白色而整齐的牙齿,眼睛弯弯的,笑容明亮,好像划破春天的莺啼,化为百花盛开的瞬间,但眼底却有一抹化不开的忧伤,浓重而深邃,清晰地疼痛着。虽然我不明白一个人的笑容为什么可以拥有如此矛盾的极端,但我只知道,就因为这个笑容,我爱上了眼前的男人,爱得痛彻心扉,从此,万劫不复。

你并不适合沙场,我说,你的眼底沉淀着因为杀戮而凝结的忧伤,深不可测,不可触摸。

他的身子整个振了振,眼睛闪过复杂的情绪,似惊喜,似悲苦,似释然,似无奈,交织在一起。良久,才长叹一声道,红袖姑娘真是在下的知己,但一个只懂得耍刀弄枪的武夫不打仗,又能如何?

我笑道,辞官归隐,种上几亩良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岂不悠哉,总比见到自己兄弟的尸体和牌位好上千百倍,莫非赵将军舍不得荣华富贵?

他朗声大笑,区区不才,哪里还舍不得这几斗米的,若红袖姑娘肯为在下织布制衣,别说辞官归隐,就是发配到边疆,在下也是十分愿意的。

平生第一次,为了一句话,竟然羞红了脸,如同枫叶刚由青转红事的那一丝红痕,清涩却又艳丽无比。而他,只是愣愣地盯着我罕见的那一抹娇羞发起呆来。四目相投,含情脉脉,此时无声胜有声,只有风吹过枫林发出沙沙的声音在耳畔回响。直到夏荷看不下去了,硬是咳嗽了几声,我们才惊醒了过来。

有空请来我的红袖阁坐坐。我客套了一句,拉着夏荷匆匆离去,却不料我这一客套,为红袖阁套来了一个白吃白喝的将军。

白天,我们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在城外的郊游。马蹄溅起的点点尘土都带有我俩的欢笑。夜晚,或在月光的银辉下,我抚琴,他舞剑,或在房间中秉烛夜谈,他谈西疆的粗旷豪迈,人心朴实,我谈江南的烟雨凄迷,远树含烟。一日复一日,他眼中的爱怜日渐堆积,浓得化不开的深情总在四目相对时将我溺毙在其中,但我不躲不逃,心甘情愿。

秋已深了,经霜的枫叶灿烂地如同二月花,恣意燃烧人们的视线。坐落在枫林之中,品茗青雅甘醇的碧螺春,实在是一件趣事。端杯相敬,我开玩笑道,赵大将军,何时把你在我这红袖阁里费用清一清,我这里可是以黄金计价,怕时间一久,即使赵将军当掉裤子也付不起这个价钱。

他笑道,红袖阁是你的,你又是我的,那红袖阁自然就是我的,自己的东西还要付钱吗。

我听得好笑,此人脸皮之厚,世上绝无仅有,不禁徉怒道,哼,你的都是我的,我的可不是你的。

第47节: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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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对,我从上到下,从每一根头发到脚底的泥巴都是属于红袖姑娘的。他笑着一把拥住我,耳鬓私磨。又说,只是不知红袖姑娘什么时候给在下一个名分。我大笑地挣脱开,才跑了两三步,又被他一把抓进怀里,牢牢地锁在坚实的臂弯里,灼热的鼻息喷在耳后引起阵阵颤栗。他轻声道,红袖,我为你赎身可好。

斜瞥了他一眼,我说,怎么,将军府上少一个端茶递水的称心丫鬟,将心思打到本姑娘头上了。

他笑道,我可不缺什么丫鬟,只缺一位将军夫人,不知道红袖姑娘有没有兴趣。

我瞪他,那我缺一名护院,不知道赵将军有没有兴趣。

他还一本正经地点头说,好啊好啊,你做我的将军夫人,我做你的护院。

他耍赖的样子很可爱,亮晶晶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神情,让人不忍心拒绝。轻抚他的脸,我叹了口气,昊,你是我今生的劫数。

你答应了,你答应了。他开心地笑了,抱着我转圈,四周的景色飞快地旋转,令人晕绚,枫叶在树枝间跳跃,如同无数对龙凤花烛舞动的火焰。

我想,我们会永远幸福地在一起。

但事情远非我们想像地那么简单,婚姻并不是一场家家酒,只要你情我愿,盖上一块红布就可以替代凤冠霞帔。他是将门之后,名门之子,而我只是一个叫红袖的舞伎,即使拥有绝世容颜,过人之才,也不过是个倚门卖笑的舞伎。自他那天回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根据夏荷打听的消息,不知道什么原因,赵老将军大发雷霆,将自己的宝贝儿子杖责二十,关入房间软禁起来,而他的母亲更是夸张地晕了过去,醒来后整天以泪洗面。

昊,你可知道你的父母正在为你物色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女,小家碧玉,以便断了你的念头,难道我们注定有缘无分,无法白头偕老吗。

一个人坐在阁上,怔怔地看着远方,我感觉凛冽的秋风穿过身子,在心上留下一个血洞,汩汩地流着鲜血,疼痛,刺骨而尖锐。我终于下了个决定,唤来了夏荷,低低地说了句,你陪我去见一个人,一个我最不愿意见到的人。

三天后,皇上亲自赐婚,将苏尚书的千金许配给赵天昊将军,十日后举行婚礼。

他是被人架着拜了天地,抬着进了洞房,多日的绝食使他的脸颊深深地陷了下去,脸色苍白而憔悴,原本刀刻似的轮廓变得更加鲜明,让人看了心疼。红袖,他醒了,睁开眼,伸手覆盖住我正在他脸上摸索的手,温柔地笑道,真好,又梦见你了,你带凤冠的样子真漂亮,好像仙女下凡,不过仙女是不流眼泪的。

我透过朦胧的泪眼微笑,说,亲爱的昊,你并没有做梦,我就在你的面前,今天是我们成亲的日子,我们已经拜过天地,我们可以白头偕老了,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了。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随即又皱了皱眉,说,我记得我是和苏尚书的千金成婚,为什么……

我就是苏尚书的千金,我是苏红袖。

他愣了一下,然后夸张地叹了口气道,早知道你是苏尚书的千金,我就该吃饱了喝足了,以准备今天的洞房花烛夜。

我连忙塞了一汤勺的粥堵住那张毫无禁忌的嘴,以掩饰微红的双颊,说,我知道你很疑惑,为什么牡丹坊的舞伎会成为苏尚书的千金,我给你讲故事吧。

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富家女爱上了穷书生,为了爱情舍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任由艰辛的风霜在娇柔的面容上刻下岁月的痕迹,她,如同失去了水分的花朵迅速地枯萎着,但每晚回倚在门边期待上京赴考的丈夫高中归来。即使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刻,眼睛仍是朝着门的方向。在简陋的葬礼之后,她的女儿带着信物去找父亲,这才知道当年的穷书生中了状元,被丞相看中,招了做女婿。自然是平步青云,官运亨通,忘记了在家乡的妻儿。女孩恨她的父亲,是他的薄情寡义导致了母亲的死亡,她不顾父亲的呼唤转身离去,在各处流浪,直到遇到公孙大娘,拜了师傅学习舞蹈,长大后成为牡丹坊的幕后老板,每天坐在高阁上看尽人世情爱。她不相信爱情,却在某一天爱上了一个男人,为了与他厮守终身,她去找了十几年未见的父亲。她突然发现,或许,她没有想像中那么恨眼前这个霜染鬓发,老泪纵横的男人。

他紧紧地抱着我,以期补偿我少时所受的所有苦难,低声喃喃道,红袖,你是枫林中舞蹈的精灵,从见你的第一眼起就轻易捕获了我的心,我愿好好地守护你,给予你世间最大的幸福,即使毁天灭地,也再所不惜。

我亲吻着他如刀剑一般的眉毛,说,你不需要毁天,也不需要灭地,只要你能和我永远在一起,不要抛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就可以得到我的灵魂。

755年冬,以诛杨国忠为名,时为平卢(治今辽宁朝阳)、范阳(治今北京)、河东(治今山西太原)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及其部将史思明乘机发动叛乱,率15万大军由范阳南下,直指洛阳和长安。“所过州县,望风瓦解,守令或开门出迎,或弃城窜匿,或为所擒戮,无敢拒之者”。皇上任命朔方(治今宁夏灵武西南)节度使郭子仪为主帅,赵天昊为副帅迎战。

那时,我们已成婚五年,依然如胶似漆,恩爱甜蜜。每天他会用一把玉梳替我盘起发髻,为我画眉,他总会亲亲我的脸颊,说,红袖,红袖,真想为你梳一世的秀发,画一辈子的眉。而我,则每天下厨,为他煮一些他最爱的小菜,再热一壶好酒,在盈盈花丛中看着他笑着走来,将我拥入他的怀里。

但当他要回北疆的时候,总舍不得我去受苦,希望我呆在安定繁荣的长安,但我不愿和我的母亲一样,将其一生耗尽在无穷无尽的等待当中,就把两个儿子扔给了赵老将军,化了装偷偷地跟在大军后面,直到半途被他发现,当着众兄弟似笑非笑的表情,一脸无奈地将我拥入怀里,宣布我为他的传令官,女扮男装,编入他的帐中,从此寸步不离。我们共乘一骑,驰骋在仿佛没有尽头的草原之上,枕在他的腿上看毫无瑕疵的蓝天白云,唱着粗犷豪迈的歌谣,跳着热情奔放的舞蹈。只要他在身边,那些粗茶淡饭,淡汤浊酒胜过山珍海味,琼浆玉液。跟了一次两次之后,他走时顺便将我打包,以免我风餐露宿,让他心疼。

第48节: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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