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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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男人们去军营了,苏锦坐在炕头,清点家底。

  从扬州出发时,她带着二十多两的积蓄,也算是个小富婆,但将近大半年的奔波,娘俩与伙计阿贵的饭钱、客栈花销、生病的药钱,不但花光了银子,还搭进她一只手镯。好不容易到了北地,寒风一起吹得她透心凉,阿彻更是抵挡不住又病倒了,苏锦不得不当掉另一只手镯,换了五两银子,买药添衣。

  抵达千户府,苏锦身上只剩一串可怜巴巴的铜板。

  好在冯实入伍这么久,攒下六两饷钱,媳妇一来就全都上缴了。

  取出二两碎银装进袖口,苏锦一边藏钱罐一边问坐在炕里头的儿子:“娘要出门,阿彻去吗?”

  阿彻摇摇头,低着脑袋玩九连环,那是前年冯实亲手给儿子打的,阿彻聪明,早就能解开了,但小家伙特别喜欢这个九连环,永远玩不够似的。

  四五岁的男孩,该是活泼好动四处闯祸的年纪,阿彻却从不张罗去外面,每日就在家里闷着。

  苏锦知道原因。

  阿彻长得太漂亮了,像他那个嫌贫爱富的亲爹,任谁见到父子俩,都会猜疑阿彻不是冯实的种。冯实不介意,街坊们嘴碎,总有讨人嫌的问阿彻:“你像你爹还是像你娘啊?”

  大人这么说都算客气的,同街的孩子们嘴没遮拦,从爹娘那儿听了闲言碎语,就跑来笑阿彻:“你别喊冯铁匠爹,他不是你爹,你娘在外面养汉子了!”

  第一次听到这话,阿彻哭着跑回家,一边抹泪抽搭一边问娘亲他到底是谁的儿子。

  苏锦心疼,撒谎说他就是她与冯实的孩子。

  三岁的阿彻信她,开心地跑去与伙伴们理论。

  男娃声音稚嫩,为了让所有人都听见,他拼尽力气大叫,叫哑了嗓子。

  没有用,大人们继续逗他,小孩子继续嘲笑他。

  阿彻越来越沉默,四岁的某一天,男娃突然又问娘亲他爹是谁,还要娘亲对天发誓绝不撒谎。

  苏锦看着儿子憋着眼泪的黑眼睛,抱起儿子亲了亲,给小家伙讲故事,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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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锦命苦,三岁的时候没了爹,七岁时死了娘,然后她的亲爷爷奶奶、大伯父大伯母,开始把她当丫鬟使唤。才七岁啊,苏锦就要烧火做饭,养鸡放鹅,大伯父大伯母开了包子铺,她起早贪黑跟着忙活,干了那么多,一分钱也没有。

  苏锦不甘心,跟大伯父大伯母吵了一架,街坊都来看热闹,夫妻俩被她骂得没脸,答应一个月给她十个铜板。

  不多,但苏锦知足了,有比没有强。

  十二岁的时候,苏锦出落地非常美貌了,丹凤眼樱桃嘴,雪白水嫩的肌肤,她往包子铺门口一站,男人们便纷纷往这边挤。包子铺的生意越来越好,苏锦心知功劳在自己身上,又去跟大伯父大伯母讲条件,要求涨工钱,大伯母给她涨到一个月二十铜板,苏锦嫌少,大伯母竟威胁她,不听话就把她卖窑子里去。

  夫妻俩为了钱什么事做不出来?苏锦忌惮,不敢再闹,忍气吞声地干活儿,一心盼着快点嫁人。

  十三岁那年,邻里搬来一个姓沈的书生,面如冠玉温雅翩翩,喜欢穿青衫,桃花眼比女孩子还好看。书生来买包子,看见苏锦手指有烫泡,再来时,他偷偷塞了她一瓶膏药。镇上花灯节,书生约她一起去看,花灯下的书生,俊美得仿佛神仙下凡。

  苏锦就动了一点心。

  后来,书生向她许诺,他一考上秀才就娶她过门,苏锦很高兴,书生要亲她,她没躲。

  后来,书生去考秀才了,考完回来,没多久府衙发榜,书生居然是案首。书生意气风发,各种应酬邀约接连而至,就连知府大人举办才子宴,都给他下了帖子。书生踌躇满志,去府城之前,约苏锦去桃花林赏花。

  桃花如云,树下小情侣依依不舍,书生搂着苏锦,说他一回来两人就成亲,低沉的承诺,温柔似水的黑眸,十五岁的苏锦哪招架得住?她被书生描绘的婚后生活弄得晕乎乎的,不知不觉间,俊俏的书生将她压在草丛里又亲又摸,苏锦半推半就地给了他。

  结果书生这一去,就被知府大人看上了,要他当乘龙快婿。书生家里穷啊,娶了知府小姐,他不用再操心生计,不用再给人写字卖钱,将来当了官也有人照应,于是书生答应了。回到镇上,书生又约苏锦去了桃花林。

  桃花已败,凋零满地,书生跪在她面前,说对不起。

  苏锦当秀才娘子的美梦破碎了,出嫁离开大伯父大伯母的希望也破碎了,她恨得咬牙切齿,刚想扇书生一个大巴掌,书生突然从衣袖里掏出两个五两的银元宝,高高举到她面前,神色复杂地道:“锦娘,如若我生来富贵,那我绝不忍舍你,奈何现实如此,你贫我寒,即便你嫁了我,咱们贫贱夫妻,总是不如意,倒不如我去攀附权贵闯荡官场,你拿了钱开间包子铺,咱们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苏锦盯着两个元宝,心想,有了属于她自己的包子铺,她还要男人做什么?

  苏锦绷着脸接受了书生的补偿,夜里搂着银元宝嘿嘿笑。

  笑了一个月,就在苏锦琢磨如何摆脱大伯父大伯母的控制时,她吐了。

  苏锦曾亲眼目睹大伯母生堂弟的全过程,心知她这症状,意味着她怀了书生的孩子。

  苏锦怕极了,书生已娶新妇,她真揣着孩子找上门,知府小姐宽厚,兴许会让她当个小妾,万一知府小姐是个妒妇,没准就派人把她灭了。苏锦不想当妾也不想冤死,她想方设法要弄掉孩子,却无意听说这事闹不好要死人的,苏锦登时没胆再瞎折腾了。

  孩子不能掉,那就只剩一个办法,在肚子显怀前嫁人。

  嫁给谁?

  不是苏锦吹牛,镇上喜欢她的男人多的是,老老少少高高瘦瘦,能从巷头排到巷尾,但那些人全都奔着她的貌来的,看她的眼神色眯眯。苏锦未婚先孕,这是污点,嫁个不靠谱的,将来人家拿这事骂她怎么办?苏锦挑啊挑,看中了冯实。

  二十岁的打铁匠,容貌普通毫不出挑,个头跟她一个妇人差不多,乃左邻右舍耻笑的对象。但在当时,冯实是爱慕她的男人中最正派最憨厚的一个,别人买包子,恨不得眼睛黏在她脸上,冯实买包子,耷拉着脑袋不敢瞅她。

  确认冯实能接受她的孩子后,苏锦当晚就睡冯实家了。大伯父大伯母一直盘算用她换个好价钱呢,得知此事,两口子就跟自家养肥的猪被别人偷了似的,涨红脸骂她不知羞耻,但又迫于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不得不送她出嫁。

  婚后冯实对苏锦特别好,什么重活儿都舍不得她干,赚了多少钱都给她。

  苏锦就安安心心地跟冯实过了,街坊们说她闲话,苏锦权当耳旁风,喜气洋洋地开铺卖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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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故事,阿彻懵懵懂懂地知道了,他的亲爹是抛弃娘亲的姓沈的书生。

  当时苏锦是这么跟儿子说的:“他嫌娘没有当官的爹,狠心不要娘了,那娘也不要他。娘既嫁了冯实,冯实就是你爹。阿彻愿意喊他爹,他会一直把你当亲生儿子养,如果阿彻想去找亲生父亲,那娘就把你送过去……”

  苏锦的话还没说完,阿彻就扑到娘亲怀里嚎啕大哭,不许娘亲送他走。

  苏锦怎会舍得送走儿子?这是她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的娃,生的时候差点要了她的命,姓沈的除了自己快活,为她们娘俩做什么了?别说送,就是姓沈的来抢,就是姓沈的拿出两百两千两万两银元宝,她也不会把阿彻给他!

  自那之后,阿彻便不愿意出门了,苏锦冯实都挺发愁的,担心儿子想不开,但阿彻并没有嫌弃爹娘,冯实打铁小家伙目不转睛地在旁边看着,像个小铁匠,苏锦卖包子回来趴在床上喊腰酸,阿彻也会有模有样地帮娘亲捶背。

  他就是,不想与外人接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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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不愿出门,苏锦没辙,以前她试过强行带儿子上街,然后阿彻垂着眼帘哪都不看的样子,深深地刺痛了她。苏锦就想,先这样吧,等儿子再长大点,或许就不畏人言了。

  嘱咐阿彻好好看家,苏锦叫上刘婶一块儿出门了,她初来乍到,需要有人领路。

  彰城属于辽王封地,乃大周朝东北边境防御匈奴入侵的一处重镇,商贸往来,在边境算是不错了,但富庶远远不如苏锦熟悉的扬州城。视线所及,百姓们几乎都穿看不出身形的厚厚冬衣,灰扑扑的,少有鲜艳之色,苏锦一出现,柿红的小袄就像一团火,引人瞩目。

  苏锦奇怪:“这边人都不喜穿红吗?”

  刘婶笑道:“冬天天冷,都没闲心打扮吧,天暖和了小姑娘年轻媳妇们就换漂亮衣裳出门了。”

  苏锦左右看看,不管了,她喜欢怎么穿就怎么穿。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主街,街道两侧有窄小的面食糕点铺子,也有气派的绸缎庄大酒楼。

  苏锦想赁个铺面,但逛了一圈,没有出让的。

  往回走时,苏锦瞅瞅街口两侧卖吃食、零碎物件的小摊贩,问刘婶:“我可以在这儿摆摊吗?”

  刘婶道:“可以是可以,只是每天都有一堆人抢,来晚就没地方了。”

  苏锦思索着点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嗯,文案上的仨男人都有了大概轮廓,你们最喜欢谁?

  沈书生:我好看!

  冯铁匠:我老实!

  萧将军:我,我不需要你们喜欢。

第4章

  苏锦特别爱吃肉,一顿不吃她浑身难受。

  扬州的苏家,家境还算不错的,隔三差五就弄顿鸡鸭鱼虾,可苏锦是父母双亡的小可怜,爷爷奶奶不疼,大伯父大伯母更是苛待,每次家里做了好菜,一群人就不让苏锦上桌,只给苏锦吃剩饭,一点肉腥都不留。

  越是吃不着就越惦记,馋了那么多年,后来嫁给冯实自己有钱了,苏锦开始顿顿吃肉,把自己养得胸脯鼓鼓脸蛋比豆腐还嫩,把冯实养得红光满面肌肉结实干起活儿来更有劲了,小阿彻也白白胖胖的,一家三口就跟锅里的大白包子一样,滋润无比。

  可惜出了一次远门,苏锦瘦得男人两手都能掐住腰了,大病两场的阿彻更是成了皮包骨头。

  因此,苏锦自掏腰包,一口气买了二十斤猪肉、十斤排骨、十只猪蹄、十只鸡,再加上米面白菜以及摆摊卖包子要用的各种器物,将二两银子花的一分不剩。

  这么多东西,苏锦、刘婶肯定拎不动,托各家铺子伙计陆续给送到了千户府。守门侍卫看到猪肉排骨,激动地喉头滚动眼冒狼光。千户大人过得太艰苦了,除非打猎猎到野味儿,否则整个府邸唯一的肉,就是他们这些大活人。

  货比人先回,苏锦、刘婶回来时,一个比较油嘴滑舌的侍卫笑着问刘婶:“大人有喜事了?”

  刘婶就朝苏锦努努嘴,笑吟吟道:“那都是阿彻他娘买的。”

  侍卫既惊讶苏锦的大手笔,又失望他们没肉吃了,千户大人豪爽,有肉大家一起吃,冯实两口子肯定不会分他们。

  苏锦却笑道:“我们远道而来,以后还要靠军爷们多多帮衬,今儿晌午咱们都加菜!”

  两个侍卫立即咧嘴乐了,纷纷管苏锦叫小嫂子。

  苏锦十分舒坦,用点肉换个好人缘,值。

  晌午苏锦亲自下厨,弄了三道菜,一道大白菜炒五花肉,一道肉丝跑蛋,还熬了一锅香喷喷的排骨汤,料放的都特别足,娘俩与刘婶母女一起吃的,再给前院刘叔、阿贵与两个侍卫送一份,萧震、冯实要等傍晚才回来呢。

  “阿彻多吃点。”饭桌上,苏锦连连给儿子加菜。

  阿彻端着碗避开:“娘吃吧,我这儿还有。”

  苏锦见儿子碗里确实还有块儿大排骨,这才作罢。

  “阿彻也吃点鸡蛋。”漂亮秀气的男孩子,春桃忍不住想与阿彻更熟些,夹了一块儿炒得鲜黄的鸡蛋递过来。

  阿彻抬眼。

  春桃有些腼腆的笑,目光清澈淳朴。

  阿彻抿下嘴,伸出碗去接。

  春桃高兴极了,苏锦瞅瞅儿子,心里也很是欣慰。她希望儿子明白,世上有以嘲笑别人为乐的小人,也有心地纯良的好人。

  饭后,春桃邀请阿彻去看她养的两只兔子,阿彻看眼母亲,才点点头。

  苏锦很清楚,儿子并不是喜欢看兔子,而是出于礼貌,没有拒绝热情的春桃,不管怎么样,儿子肯与人接触,苏锦就满足了。

  小孩子们去玩,苏锦喊来阿贵,趁着晌午日头暖和点,开始准备明早的包子。阿贵也是扬州人,今年十六,比苏锦小三岁,原本是个孤苦伶仃的小乞丐,苏锦还没出嫁前就认识他了,经常背着大伯父大伯母偷包子送给阿贵。后来苏锦自立门户,缺个帮手,就把阿贵叫来,问阿贵愿不愿意跟她干。

  阿贵当然愿意,瘦猴似的少年郎,洗洗脸换身衣服,养了一个月,脸上有点肉了,模样居然还挺清秀。图吉利,苏锦为他改名叫阿贵,阿贵没有辜负恩人的期待,踏踏实实地跟着苏锦学做包子,如今手艺与苏锦不相上下,如果不是阿贵能干,苏锦一天也做不出那么多包子,除非不要命地忙。

  苏锦新买了一张案板,她切白菜,阿贵剁肉,到底是男人,十六岁的阿贵比苏锦有劲儿。

  刘婶洗完全府的衣服过来,就见盆里馅儿都要堆满了,苏锦阿贵面对面坐着,低头捏包子呢,速度奇快,一会儿就一个,捏的还特别好看。灶膛两个大锅都烧着水,一边蒸肉馅儿包子,一边蒸菜馅儿包子。

  “锦娘,你这架势,准备捏多少个啊?”刘婶目瞪口呆地问。

  苏锦笑:“先做五百个吧。”

  这几日苏锦有个惊喜的发现,北地天冷也有好处,她可以白天做包子,蒸熟了连着蒸屉往外一端,没多久包子就冻成冰块了,第二天蒸一会儿马上能卖。扬州冬天暖和,这个办法就行不通,必须一大早摸黑起来捏包子,馅儿才新鲜。

  今天做五百个包子,明天卖不完,冻包子也不会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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