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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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涧山接了馄饨,筷子微微一顿:“横竖俞望川已死,又有阿徽主持大局,风云庄我是很放心的。”

“风云庄和她…”我微微一叹,“是两回事吧。”

“我与师妹之间,发生了太多,已再难回到最初。”宋涧山低声道,微风淡淡掠过,“何况宋某是有妇之夫,今生绝不再娶。”

言毕,他闷头吃着馄饨,我也没有再言语。

这些往事,说着总是让人感伤。

时隔一年,江湖上发生了许多事

九重幽宫一夜血洗,炼华重现天日,点化井渊,令其终生于苍雪山顶赎罪。她与瞿简的关系也公之于众,住进了瞿门,与其双双归隐。为江湖平稳,俞望川的恶行终是没有公诸于世,曲徽于半年前秘密将其诛杀,宋涧山、晋安颜、御临风都有助阵,俞琛方知其父与妹的恶行,深受打击,俞家就此中落;桃源谷与风云庄甘愿臣服,曲徽拥有武湖玉印,各大派唯他马首是瞻,自此瞿门一统江湖。

我正想着,胸口忽然一阵剧痛,手中的汤勺便掉落在地,只觉体内有千万虫蚁狠狠噬咬。这疼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我身子踉跄了一下便向后倒去,似乎有人扶住了我,同时一股醇厚的内力从背后源源不断涌入,顿时化去了小半痛楚,但仍难以承受。

宋涧山托着我坐倒在地,对旁边的食客解释为宿疾,便也没人再关注。我抱着双腿浑身哆嗦,双目赤红牙关紧咬,疼得说不出话来。这便是曲徽所中之毒的威力了,每发作一次,我都会不住地想,那六日温柔缱绻,他也是忍着这可怕的痛楚的。

而我终能代他受苦。

这般想着,心中就会涌起一种温柔却坚定的力量,去战胜一切病痛。

大约半柱香的时分过去。

我喝了口面汤,大约是缓过来了。

宋涧山面露忧色:“百万,可还疼么?”

“不妨事,年初刚发作那会儿…比这厉害多了。”我对他笑笑,勉强站起身来,与他打趣道,“十天半月都不发作一次,偏偏你一来就赶上了,不如你改名叫宋发作算了。”

宋涧山却不理我的插科打诨,只沉了声音道:“你要这样躲到什么时候?”

“我不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淡淡一笑,“无牵无挂,自由自在。”

“你明明是牵挂太多,才要这般隐姓埋名四处漂泊。”他幽幽一叹,我垂下头,沉声道,“这世上最没资格说我的便是你了,明明可以揭开真相,你却还是要背着这诸多骂名,我当真是不懂——”

“你当知道,风云庄如今有阿徽庇护,已是日渐昌盛。俞家虽没落,但根基极稳,俞琛臣服的条件便是不可公开俞望川与俞兮之事,阿徽有意将他一军,洗清我的冤屈并要我接掌武湖玉印…只是我不愿罢了。”他浅笑,“宋某闲云野鹤惯了,可做不来那一板一眼的领袖,且我在乎之人,皆知我的品性,这…便已足够。”

我怔了一会儿,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有些欢喜,又有些怅然。男儿当如宋涧山,论洒脱肆意,再无人能如他一般。

“你说…咱俩是谁先开始倒霉的?”我认真道,“真是难兄难弟。”

宋涧山不禁失笑:“那肯定是你。”

我忍不住抚额。

他又道:“其实你与我也不尽相同,阿徽他虽已不记得,但你若肯让我与他说…”

“张姑娘曾说,换血的二人之间,会有某种联系。”我轻声道,“若让他记起我,引得血气逆转便会有危险,那忘情草这番功夫便全然白费了。然若他记不起我,去见他…又有什么意义?”

“这只是百万你一厢情愿的想法。”宋涧山耸肩道,“我猜阿徽宁愿气血逆转,亦不愿忘了你。”

我垂下眼睫毛微微摇了摇头,终是忍不住问道,“他还好么?”

“好与不好,我说的如何算。”宋涧山言语中有一丝淡淡的惆怅,“你若亲自看看,便知道了。”

年纪轻轻,置身武林最高处坐拥江山,武功智计人品才貌,再无人能出其右。曲徽如今,已是天下无双的传奇。

应该,是很好的吧。

我笑笑,与宋涧山聊起了其他,距当年之事过去大约一年之久,旁人都只道我为曲徽换血而死,连张歆唯亦不知我的下落。唯一的当事人曲徽已失去了与我有关的全部记忆,宋涧山不信我已死,便边追杀俞望川边寻我,终在慕秋大婚之时于靖边镇发现了我的踪迹,自此得知全部真相。

而其他人,只当我已为曲徽而死,在靖边立了一座衣冠冢,不时会有旧识前去祭拜,听宋涧山说,那些人中有慕秋、阿颜、小鱼、断弦翁,甚至还有瞿简和苏灼灼,只是唯独…没有曲徽。

他已经忘了我。

与宋涧山分别,我收拾了细软,准备到另一个镇子。临行前天色已晚,下起了朦胧细雨,行人匆匆。

我面色恍惚,脑中不知想着什么,却见前面围了一圈人,心下不由得好奇。走过去才发现路中躺着一只半大的黄狗,大约是得了什么病,毛都掉光了,瘦骨嶙峋地躺在雨水中,看起来极是可怜。

一般这种土狗,都是镇子里普通人家养来看院子的,卖不了几个铜板,大约主人觉得不值得给它看病,是以才将它抛弃任其自生自别。所幸这条狗瘦得厉害,这才逃过了狗肉贩子的黑手,不过瞧这个情状来看,它已活不过这个晚上了。

围观人虽不少,但都没有救它一救的心思。毕竟只是一条狗而已,大约亦无人想破费,包括我在内。彼时我已在江湖中颠沛流离一年之久,虽不至于饿肚子,但也只是刚够自己温饱罢了,断断不能再添一张嘴。

是以我虽满心怜悯,但亦是无能为力,便摇摇头走开了。

只是刚刚迈出几步,忽闻身后一声微弱的闷哼。

我转过身去,那只黄狗昂起头,似是用尽了力气向前爬了数寸,口中一声接一声地悲鸣,乌黑的眼珠直直落在我的身上。我心头霎时中了一箭,只好走回去蹲下神来,摸了摸它的脑袋。

“没办法,我也是穷光蛋呢。”我无奈地笑笑,“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它像是听了我的言语,不知是不是懂了,竟也安静下来,只是用力昂着头望着我,眼睛乌黑而明净,然后…舔了舔我的手。

我心中忽然一疼。

许多年前,慕秋在靖越山村寨时,我大约便如这条黄狗一般吧?她从没想过捡我回去会为自己带来何种灾祸,她亦没有埋怨过,她说…她从不后悔。

世间诸事大抵如此,前因后果,一念之差,若她当年没有救我,大约这江湖,如今亦是另一番景象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感激。

我摸了摸那条黄狗冰凉的身体,将湿漉漉的它抱在怀里,温软地道:“不嫌弃的话,就跟着我…从今日起,你便叫百万吧。”

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当时我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无不牵扯着来日的终局。

说来也怪,抱回百万的那个傍晚,我瞧着它奄奄一息的模样,觉得大约是救不活了,谁知竟叫两个硬窝头和馄饨汤吊回了一条命,自此昭示了它十分好养的本质,我吃什么它吃什么,从不挑三拣四,菜根子啃得也欢实,是以成长得很是茁壮。

而那一身起癞的皮毛,亦让我寻了些土方草药,洗了几次澡便胡乱给医好了,不出月余,百万这货竟长了一身金黄光亮的软毛,配着那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对下至八岁上至八十的丫头大娘们极有杀伤力,大约不用跟着我自己就能混个温饱了。

然百万奇葩之处在于,记性逆天的好,也分外的聪明,会帮我看馄饨摊子,哪个客人没给钱亦会吠叫,只是黏我黏得厉害,大约它生怕再次被人抛弃,连我如个厕都要跟着,实在烦人。

但这不妨碍我日益地喜欢它,并且尝试与馅饼摊子的大姐调戏百万取乐,她手中拿一块肉馅,我手中拿一个窝头,百万两边都闻了闻,还是头也不回地奔向了我,任大姐如何呼唤诱惑都不为所动。

那一瞬间,我心中软软的,像是能原谅一切黑暗的过往。

然当隔壁那只风情万种的小白花过来勾引百万它却理都不理,只跟街头流浪狗小团伙打成一片时,我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危机感。

不过这种忧虑很快就释然了,因为我发现,这货喜欢美人。

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有一点点的美貌,它便贱兮兮地凑近讨好,不过也只是讨好而已,调戏够了仍然会坚定地回到我身边。于是我又有了新的忧虑:这货真的知道自己是条狗么?真是刷新了它的奇葩度啊…

(2)

眨眼一月有余,我在这个镇子待得差不多了,便盘算着离开。

这个镇子小得没有名字,却是民风淳朴,山清水秀,我亦喜欢这里,只想着多待几天,一拖再拖,终到了不能再等的地步。待到今晚给一个大户人家做了馄饨后,这便要走了。

对一个地方产生感情,便会留下来,亦容易被人寻到酿下祸端。

我将馄饨馅料放得很足,跟旁边卖馅饼的大姐话别,大家都颇有不舍之意。正忙碌间,老实趴在一旁的百万忽然晃着尾巴蹿了出去,我心道大约是来了个美貌的路人,便也没有回头,径自向炉灶添着干柴。

“给我一碗馄饨。”

这声音清清冷冷,徐徐散入晨风,我愣住了,下意识地接口:“荤还是素?”

“素的吧。”那人在桌旁坐下来,我没有回头,只是呆呆应了一声,将馄饨入了锅,心中像是也悬了一锅开水,过去的种种沸腾开来,烫得难以承受,只是咬住嘴唇忍着不肯出声。

馄饨很快便好了,我端在手中,走到角落的小桌处。男子一身玄衣,容色俊美,眉间一点殷红朱砂,似是染了些风霜,却更添一份沉稳的气韵。

我呆呆望着擎云,许久才觉得汤碗烫手,轻轻“啊”了一声。百万正围着擎云的腿不停地蹭来晃去,我反应过来,轻声训斥了一句“百万别闹”,它登时听话地坐到了一边。擎云淡淡瞥了它一眼,眸光又落回我身上,稳稳地接过碗。

“岁余不见,阿初的功夫倒是退步了。”他轻声一叹,垂下眼睫毛。

我身子晃了晃,一句“你可好么”到了嘴边,却不知为甚问不出口,只是愣愣地瞧着他,半晌才接口:“嗯…卖馄饨而已,也用不着功夫。”

他要了馄饨却不动筷,只是隔着氤氲的雾气细细地打量我,我在桌边坐下来,稍稍平复了些,转而弯起一个笑:“能见你…我很欢喜。”

“欢喜又有什么用?”他捞起一个馄饨,亦笑了笑,“你想见的…从来就不是我。”

我有些讶然,从前的擎云,定不会说这种话的。

“一年过去,你一定…”我有些羡慕地道,“去过很多地方吧?”

“在这之前,不如你先告诉我…”他淡然道,“为甚身子这么差?”

我垂下眼睫毛,果然…现下这副身体,根本瞒不过他,然我对于擎云亦没什么好隐瞒,便将当年他走之后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通,末了不想他担忧,便伸出胳膊做力大状:“虽有些凶险,但还是让我挺过来了,哇哈哈,内力是退步了些,不过对付个把小贼是没问题的。”

擎云伸出手,一把捏住了我的手腕,我道了一句“干甚”使劲挣了挣,然后毫无悬念地…没挣开。

“这叫退步了些?”他定定瞧着我,我有些心虚地摸摸头,便听他沉声道,“阿初,你果真是个心狠的人。”

“心狠?”我不甚乐意,“我若心狠,旁边那只狗能这般肥么…”

“原来不止对我,便算对金慕秋,对曲徽…甚至对你自己,都是一般的狠。”

我一呆,直直撞进他微灰的双眸中,却又无言可辩。

擎云松开我的手腕,转而将我的手摊平了,露出许多细细的伤痕来。这些疤,有些是生火烫的,有些是推车划的,更多的却是毒发时苦苦忍耐指甲刺入掌心的血痕。

“我寻你两月了。”他轻轻摩挲着那些伤疤,淡然道,“张歆唯与我说你死了,我在你坟冢那里瞧着,却唯独不见宋涧山祭拜,便悄悄跟了他,终于在上个镇子见了你。”

“什么?”我有些讶然,“既早到了,何不出来相见——”

“我只是想看看,你不肯与我一起,却是在过多逍遥快活的日子。”

他话音一落,我不由得有点羞赧,挠头道:“这个…其实…”

“说来奇怪,明明困苦窘迫,阿初却有本事过得自在洒脱。”擎云顿了顿,复又弯了嘴角,“这一月你所展露的笑容,比我记忆中任何时候…都要多得多。”

不待我说什么,他接着道:“这一年我依了你说的,看了许多风景,结识了很多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终于…知道了你一直追寻的东西是什么。”

“嗯。”我有些欢喜,“天下很大,是不是?”

“然过了这许久,我心中最馨香的花朵,仍然叫阿初。”他忽然道,我放在桌上的手缩了一下,他瞧见了,垂目喝了一口汤,淡然道,“可我已懂得,你我相依为命的那许多年早就深入骨髓,只要我在你身边,你便会想起噩梦一般的过去,永远不会快活。”

“我…”

“如今我亦懂得,到底欠了金慕秋什么。”他静静道,“我去靖边瞧过她,可也算得圆满如意,便不该再去打扰了。”

“是我让她吃了忘情草。”我低声道,“眼下看来,能忘记…亦是一种幸运吧。”

“哦?”擎云扬目,“那么阿初,我要你忘记曲徽,忘记这纷乱纠缠的种种,你可愿意?”

我怔了怔。

良久的沉默,擎云站起身来,微微一笑:“今晚这个镇子有灯火节,先不要离开,戌时在镇中石桥上等我,好么?”

“这个…”我想了想,反正晚上也要去镇上做活,且一年没见故友,却有许多话想说,便也就同意了,然想起一事又问了一句,“能带上百万么?我走哪儿它跟哪儿。”

“随阿初高兴。”他沉声道,面色却似有些怅然,随即便转过身径自离去,再没回头瞧一眼。

我觉着有些奇怪,然望了他的背影许久,仍是不由得颔首赞许,当年那个阴厉易怒的少年已成长得这般气度了,果真人是应该多出去闯闯。

然百万却一反常态,对着他的背影吠了许久。我正纳闷它怎么转了这副爱美人儿的性子,半晌才一拍脑门反应过来。

他娘亲的,这货吃了馄饨没给钱啊!

当晚月明星稀,虽然没听说灯火节是个什么节,但必定人群聚集,还是小心为妙,便套了个灰突突的斗篷,为防意外将所有的积蓄揣在了身上,压低了兜帽,领着百万便向镇中行进。

一路走来,周遭半分灯火也无,黑黢黢甚是平静。问了路人才知,灯火节便是要待吉时,家家户户同时燃起灯火,明亮整整一夜,十分壮美。我觉得蛮有趣的,便也将兜帽放了下来,反正大家谁也看不清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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