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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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里她的脸色看起来真的算不上很好,配上凌乱的头发,真跟病人似的。

她用温水将自己清洗干净,擦上了一些护肤品,再将头发扎成一个小马尾。

出来时,父母正坐在桌子前等她吃饭。

都说天底下,只有父母对儿女是没有二心的,与暮感同身受,想着自己以前很少花时间来陪他们,正好现在也没了工作,便打算在家里多待一些时间。

既然回了家,走访亲戚是自然不能少的。

与暮一向不太喜欢这样的社交,但也不得不妥协。工作久了,一些主要的人情世故她还是知道的,而且拜访的人大多都是长辈,象征性地去看看其实也无所谓。

去奶奶家的时候,大伯的儿媳妇正在奶奶家里坐月子。

大伯是父亲的亲哥哥,也是爷爷跟奶奶最疼爱的儿子。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奶奶一共生了七个,除了大伯放在身边带着,其他都分别送到偏远的小镇请奶娘帮着带。父亲是里面最小的,从小又不在身边,所以最不受宠。

与暮听母亲说过,自己小时候体弱多病不受奶奶的喜欢,奶奶从小连抱她一下都没有。后来长大了,她自然也能感受到自己与其他兄弟姐妹之间的差异,便对奶奶有了陌生的生疏感。所以每次来奶奶家,她都要父亲跟着一起来

偏巧大伯的老婆也在这里,见到与暮的第一句话就是:“哟,与暮终于从外面回来了?瞧瞧这身打扮,真是从城里来的就不一样,穿得多妖娆。”

“妖娆”这个词在小镇上来说真算不上是个赞扬人的词语,大多都是带着讽刺意味的。

与暮的这位大娘叫程晖,性格也有点怪。她最不喜欢别人的生活过得比她家好,除了自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都看不顺眼,每次见着面就要冷嘲热讽一番,与暮经常是她拿来娱乐的对象。

通常这个时候与暮都会对她的话听而不闻,就当作是狗在放屁。

今天也是一样。

不过大娘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看大家聊得其乐融融,又会插上一句话说:“你哥都生孩子了,不知道与暮跟谭小帅哥什么时候会有喜事?”

与暮用还没到年龄为借口搪塞过去,却不料她接下了话:“这怎么就没到年龄了?二十六岁不算小了吧?小心时间长了,要担心嫁不出去了,还是趁现在还有些姿色把自己给嫁出去,你知道女人在年龄方面老得很快的。”

这么明显的讽刺,不就是说她大龄剩女还没人要吗?

与暮皮笑肉不笑地说:“这个还请大娘放心,虽然我的年龄不小,但是大娘不是看起来还年轻吗,既然你都没老到入土为安的地步,我还担心什么呢?”

她看见大娘嘴角抽搐得厉害,却碍于奶奶在场没有将她的本性给爆

发出来。

奶奶到底是个精明的人,见两人剑拔弩张的气势便匆匆跟与暮说了话,语句里不乏有让她先回去的意思。

Part6

与暮打小便知道老人家不喜欢自己,而对自己不重视的人她也不上心,表面上礼貌地说了离开,踏出房门才感觉真正的轻松。

回家的路上难免被父亲说起刚才的事,无非是说他们都是长辈,即使再看不惯也得忍着。

与暮表面上点头应着,其实心里却是毫不在意的。

就在一家人回去的时候,发现院子门口聚集了许多人,正在对着什么东西议论纷纷。

有眼尖的邻居看见了他们忙走上来说:“老朝,快看看你家去,门口停了一辆好耀眼的车,一看就是这个数呢!”他伸出了一根手指,意思就是一千万。

老朝是邻居对与暮父亲的称呼。

朝父跟上前去看,老头子也是第一次现场看这么闪耀的车,他对车一向热爱,不过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自然也只是闻车名没见过真实的车样子。

这车的标志他是认识的,是世界顶级跑车……可一时间却又想不出名字。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为什么会停放在自家门口?

与暮心情不好,对这些事根本没放在心上,只不过想回家就一定要经过那辆车。她的眼神刚触及还没什么反应,过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对劲,她细看过去,才感觉那车竟很是熟悉,不就是傅致一和何筱筱配对的那辆

兰博基尼吗?

与暮扭身就想要赶紧逃跑,却不料车里的人早就发现了她,但走出来的,并不是她以为的傅致一,竟是叶凡。

“嗨,与暮,怎么跑得比兔子还快?”他也不追她,只是靠在车门旁大声地叫唤,这种情况下,即使与暮想要装作不认识也不行了。

众人的眼光齐刷刷地看向与暮,不敢相信朝家的女儿居然认识了这么有钱的大帅哥。

与暮顶着众人的目光不情愿地快步走到叶凡身边:“有什么事去我家说!”说完拉着他要走,他却将她给拉了回来:“哎……有话要跟你说的不是我……”他扬起下巴,示意车子里面还有个人。

与暮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坐在里面,可是在邻居围观的情况下,她怎么能坐在车里跟他说话?

而且时至今日,她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傅致一这个人。

叶凡的火眼金睛好像知道与暮心里的想法似的,小声对她说:“放心,只要你上车,致一会将车子开离这么个显眼的地方。我知道你恨他埋怨他不想见他,但是你总不想看见他的这辆车一直停在这里被围观吧?别人对你议论得太多也不好是不?所以你就放宽心些,暂时先原谅他,待会儿上了车要打要杀还是要做别的都可以,反正只有你们俩在里面,把你的怨气都发泄出来吧!”

与暮白了他一眼,受不了他言语中的坏心思。

叶凡却朝她露出一个贱贱的笑。

“我

跟我爸妈说一声。”与暮说完就转身跑到自己父母前去交代了一声。

说实话这么多天没见,与暮不是不想傅致一的,可正是因为太想才更要克制住自己,不然自己这半个月的独自旅行不是白费了吗?

与暮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踱步过去,叶凡已经亲手将门替她打开,她看了他一眼问:“我们开车走了,你怎么办?”

“啧啧,与暮真是个会关心人的好女孩。”叶凡嘴巴像是涂了蜂蜜,“与暮家乡这么美丽,我一个人去走走,欣赏下风景也不错,说不定还能有一次艳遇。”

与暮觉得自己跟他真是不属于同一国的话题人物,便没说什么,径自坐了进去。

车门一关,顶级跑车便发动了。

坐在后面的与暮忍不住说了句:“别开那么快,我家乡的马路比较窄,很容易撞到在马路边玩耍的小朋友。”

不过她的话却没人领情,前面开车的人闷不吭声,显然心情不是很好。

与暮悄悄打量过去,南方的天气现在已经算挺冷的了,他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黑色风衣。

与暮总觉得男人秋冬季节的时候会比夏天的时候要更俊帅一些,可用在傅致一身上就完全不具备意义。

无论是春夏秋冬,他给人的感觉都一样的好看,是那种一沾上便很难移开视线的感觉。

从开车出来,他便一声不吭,兰博基尼中隐隐地透露出一股沉闷的气息。

他不说话,与暮自然不会

傻到找话题,看着他开着车到处乱跑,停下的时候已经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了。

与暮的家乡原本就小,平常的车子开了几十分钟就能走到小镇的尽头,这么丁点的地方怎么经得起他的兰博基尼狂飙的速度?

两人坐在车上沉默了许久,与暮才忍不住问:“小傅爷,你来这里找我不会就是为了让我看你是怎么飙车的吧?”

事实上对于他会来这里找自己,她心里的意外早就满满上升到喉咙口了,只不过表面上没有显露出来而已。

“四海阁没允许你辞职,你凭什么就收拾包袱走人了?”他的语气很冷淡,原来是来这里抓人的。

不过小傅爷亲自来抓人上班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还是说四海阁里每个翘班的人都有这么好的待遇?

“我已经递了辞职信了。”她的口气自然也不好,“允不允许是你们的事情,反正我手上也没什么工作,何况那时候我又没跟你们签什么协议,有什么不能走的?”

她就这么不想待在他身边?傅致一很不悦。

她就是喜欢跟他抬杠,什么事情都倔强固执。见他有别的女人在家里,竟然说搬东西走就搬东西走,给她买的东西,从来也没见她用过就算了,搬家的时候居然还给他好好地摆放在那里,像是耀武扬威地宣告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

那天,看见助理递过来她的辞职信,他立即打了电话过去,谁知她居然关机,气得他把手机给砸了。

小倩站在一旁吓得不敢吭声。

眼见傅致一半天没说话,与暮以为他又在生哪门子莫名其妙的气,她还想回家去吃饭呢,没工夫管他气不气闷不闷,最后干脆豁出去地说:“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送我回去,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想陪陪我爸妈。”

他居然回给她两个字:“没门。”

见过这么蛮不讲理的人吗?与暮翻了个白眼。

“你究竟想要怎样?有话不说,难道要我陪你在这里发呆一个下午吗?”

“让你待着就待着,有错吗?”他还真是说得理直气壮,可是她凭什么要浪费时间陪他待着啊?

看着外面前不着村落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地,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她也不会傻得下了车自己走回去。

真是后悔刚才怎么就上当上了他的车?

后来,她就真的待在他的车里陪他发了一个下午的呆。他倒好,心情不爽,开个窗子抽根烟,她坐在车上屁股都麻掉了,最后忍不住下车,门还不敢关,生怕他自己一个人开车走了把她丢在这里。

深秋的郊外下午倒也不怎么冷,风吹过脸颊,很是舒服。

说起来,与暮好像真的好久没有在这样的郊外玩了,还小的时候,父亲每个双休日都会抽一天的时间带她出来玩,这样的郊外看似什么都没有,却让她感觉到新奇,好像可以在没有人的地方做很多事情,很久之后她才知道

原来那种感觉叫作自由。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傅致一开到的地方不远处正好有一条很长的河,与暮知道这条河是连着自己的小镇的。

她坐在河边,一时兴起就将鞋袜给脱了,光溜溜的脚丫子刚触及水面就感觉到水的凉意。

不同于夏日,这样的天气,虽说不算太冷,但河水的温度还是冷得刺骨。

不知道什么时候傅致一也下了车,走到她身后。

与暮知道他就站在那里,也不管他,自顾自地玩。

耳边又传来他冷哼的声音:“你倒是悠闲!”

与暮敢肯定这个人心里肯定有一定程度上的变态,就是见不得别人活得比他开心。可是她自己也有些变态心理,越是不想自己活得好的人,她越想活出自己的精彩。

第十一章 你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Part1

“你们处于财富顶端的人,当然不知道普通百姓的心理。”她平静地说,“生活本来就这么艰难,当然要在微小的细节里给自己找快乐,不然每天都生活在痛苦里,那样快乐吗?”

他冷哼一声,没说话。

与暮以为他是无话可说,却不料他竟也跟着她一起坐在草地上。

傅致一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他的房间永远是干干净净的,每天都要人来打扫,身上更是干净得连一根头发都找不到。

所以当他这么不拘小节地跟她一块坐下时,着实让她有些意外。

“谁跟你说有钱人就没有吃过苦?”他扬眉,看着她的眼神已经不是那个高高在上,跩得不得了的四海阁小傅爷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平易近人的邻家哥哥,“我在吃苦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喝奶。”

与暮被他这句话给逗笑了,呵呵两声:“你吃过苦?看不出来。我从来都没见过有比你更细皮嫩肉的人。”

这点倒是不假,他手掌心上一个茧子都没有,比女人的手还嫩,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以前还吃过苦。

“那你说说,你吃过什么苦?”

“我吃过什么苦,要真的算起来,那些都是我自作自受,谁让我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

“又是谭勋?”

“嗯。”她懒懒地抬起头,“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跟他有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两个世界的人。说得庸俗一点

就是他是王子型的人,身边的一切都很美好,我就是布满灰尘里的小平民,是连灰姑娘都算不上的那种。灰姑娘至少还有仙女帮忙,我要自己帮自己,拼了命地想要去拉近跟他之间的距离。可到最后我们还是隔得很远,它告诉我,人不怕看不清楚现实,怕的是明明看得那么清楚,知道注定会失败,还要去尝试那种失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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