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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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庭筠看着总觉得他的笑容若有所指似的,她有些心虚。

不会是又说错了什么话吧!

“不是说了有什么话要好好说的吗?”她不由嘀咕道,“我又不像你,见多识广,人又狡…”原本准备说“狡猾”的,想到那天他有些僵硬的笑容,忙把“猾”咽了下去,道,“聪明…”

赵凌听得一清二楚,眼底的笑意又溢了出来,道:“你看看窗外,有什么不同?”

傅庭筠不明白,跑到窗前朝外看。

“没什么不同的!”她嘟呶道,“铺子在镇的东边,驿道却从西边进来,位置有点偏…”

赵凌提醒她:“往远处看!”

“远处啊…”傅庭筠眺望,“远处可以看见驿道,驿道旁的树林也看得十分清楚,咦,还有城隍庙,我们昨天歇脚的城隍庙…都看得一清二楚,”说着,想到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不由喃喃地道,“也不知道那些尸体被人发现了没有?”

赵凌半晌无语。

傅庭筠缓过神来,忙道:“我就看见了这些!”

赵凌叹气:“到临春镇只有两条道,一条是驿道,一条是城隍庙旁边的土路,这里既可以看到驿道,又可以看见城隍庙,也就是说,外面的人不管从什么地方进入临春镇,只要站在这里眺望,都可以发现。而且这里不管是对驿道也好,对城隍庙也好,都有点偏。万一有人进来,完全有时间可以从容地离开。”他叹道,“进可攻,退可守。这个陌毅,是个行军布阵的好手。”

傅庭筠很想问一句“既然你也看出来了,是不是说明你也是个行军布阵的好手”,话到嘴边,觉得这句话太过亲昵,忙改口道:“九爷,你刚才是不是趁着我们都不在的时候仔细站在窗边观察过?要不然怎么会这么清楚,我都没有发现这里能看见城隍庙呢!”

赵凌嘴角微抽,一副不愿意和她一般见识的表情,猝然道:“你说,阿森和之前在街上向我们乞讨的那群男孩子中领头的一个打架?”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了?

“嗯!”傅庭筠道,“说是那孩子来偷吃食!”

赵凌道:“你等会问问陌毅,我们这几天的口粮怎么办?”

傅庭筠也比较关心这个问题,见赵凌眉宇间有抹疲惫,又陪着说了几句闲话,扶他躺下,帮着打了会扇,见他睡安稳了,轻手轻脚地下了楼。

那小男孩早不见了,阿森和小五在比赛蹲马步,一旁的陌毅冷冷地道:“你要是下盘稳,怎么会被那小子一脚给铲翻在地。也不知道你们爷是怎么教的你…”

话没有说完,阿森立马翻脸:“我们爷教得可好了,是我没学好。我玉…”

傅庭筠感觉他要说“玉成哥”这三字,忙咳嗽了一声,道:“阿森,天气这么热,九爷如今病着,不比平常抗得住,你上去给九爷打打扇吧!”

阿森飞快地跑上了楼。

傅庭筠问陌毅这几天的粮食怎么安排。

“足够我们几个吃个四、五天了。”他道,“姑娘不必担心,我明天会派小五去趟西安府,到时候再带些吃的喝的过来。”

傅庭筠说了几句“让陌管事费心”了之类的客套话,上了楼。

她教训阿森:“我们和陌管事萍水相逢,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要仔细想想才行。知道吗?”

玉成和元宝是赵凌的底牌,她心里隐隐约约不想让别人知道。

阿森辩道:“他们说爷教得不好…”

“好不好,他们说了不算。”傅庭筠打断了他的话,“爷还躺在床上,越是这个时候,你越要小心谨慎,不要和他们起冲突才是。”

“嗯!”阿森点头,“免得我们自己人先打起来,那些流民看了跑进来抢我们的粮食。”

傅庭筠嫣然。

等赵凌醒了,把陌毅的话告诉他。

“这么说来,他们不是十六爷的人了!”赵凌沉思道,“可惜不知道西安府现在都住着些什么人…”

傅庭筠有些惊讶。

赵凌解释道:“那个小五不是说,西安府现在只让出不让进吗?如果他们是十六爷的人,对西安府肯定不熟悉,怎么可能这样随意进出西安府?”

“那,那他们是什么人?”傅庭筠听着胆战心惊的。

“就算不是十六爷的人,也和十六爷关系密切。”赵凌安慰她,“总能探听得到。”吩咐阿森,“你去把陌管事请来!”然后对傅庭筠道,“如果能趁着这个机会去西安府就最好了。”

倒是有商有量的样子了。

“那你的伤?”傅庭筠很是担心。

“支持到西安府没问题。”

傅庭筠想到赵凌和玉成、元宝的约定…中秋节没几天了…没有做声。

陌毅很是意外。

“我们原来就准备去西安府投靠的,后来听说小五说西安府只能出不能进,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赵凌道,“既然陌管事有办法进去,我们不如去西安府好了。这样一来,我们找到了亲戚,陌管事也可以回十六爷那里了。要不然你总这么陪着我们,我们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让我陪着你养伤,是我们十六爷的意思,我陪着你们,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们何必过意不去。”陌毅委婉地拒绝了,“何况西安府挤满了逃难的达官贵人,物价翻了五、六番都不止,乱得很,还不如就待在临春镇呢!反正你休养两、三个月就好了,也不急于这一时。”

“要不,你们明天把阿森带去西安府给我的亲戚报个信吧!”赵凌没有坚持,退而求其次地道,“这样我也安心些!”

陌毅很爽快地答应了。

赵凌的脸色却不是很好看:“看样子,我们被软禁在了这里!”

傅庭筠大惊失色:“是十六爷吗?为什么?难道是怕我们泄露了他们的行踪?”

“有可能。”赵凌想了想,道,“不过你别惊慌,只要十六爷回了藩地,到时候就算我们有心,无凭无据的,难道还能去腾骥卫告发他不成?自然会把我们放了。”叮嘱阿森,“你明天机灵点,一来看看他们用什么方法进的城,二来想办法给玉成和元宝留句话,把我们现在的处境告诉他,免得他们担心,像没头苍蝇似地乱找。”

阿森认真地点头。

第二天跟着小五去了西安府。

第41章 郑三娘

阿森走后,傅庭筠和赵凌商量:“我想去看看那个抱孩子的妇人还在不在?”

赵凌不解。

傅庭筠道:“反正这些日子我们的吃食都由陌毅张罗,不如把我们的馒头、水送给别人,说不定正好解了别人的燃眉之急。”

有挡不住的笑意从赵凌的眼底流溢出来。

他以为她经历了她舅舅的事,再也不会相信别人,再也不同情那些孤寡弱小,没想到…

“好!”他笑望着她,目光明亮,如珠玉璀璨,让傅庭筠看着有些出神,“你小心点,别被人发现。到时候一哄而上的挤抢,反而把自己弄伤了。”

“嗯!”傅庭筠收敛了心神,连连点头,“我悄悄地给,不让别人发现。”

赵凌还是交待了她几句,这才放她出门。

那妇人还在原地,表情呆滞地抱着孩子坐在草席子上,喝斥她的男子并不在她的身边。

傅庭筠瞅了个机会靠近那妇人,朝妇人使眼色,示意妇人跟她走。

那妇人踌躇了片刻,或者已身无长物,不怕别人打主意,最后还是跟傅庭筠到了他们落脚的铺子后院。

傅庭筠见四下无人,递给她一袋水,两个馒头:“只有这些,给你们救救急!”

那妇人望着她手上的吃食,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眼泪扑扑地落了下来,嘴角翕翕,一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样子,抱了孩子跪在她的面前不住地磕头。

傅庭筠忙将那妇人扶了起来:“快起来,我能帮你的,也只有这些了。你快弄点给孩子吃吧!”傅庭筠摸了摸蔫蔫地躺在母亲怀里,头发黄稀稀的孩子,“孩子都饿得没精神了!”

那妇人不住地点头,不断地说着“多谢”,抱着孩子又要跪下去给她磕头。

她强拉着不让,那妇人这才作罢。向她讨碗和调羹,掰了一小块干馒头用水泡开了,迫不及待地坐在门槛上喂起孩子来。

傅庭筠坐在一旁看着。

自从舅舅去世后,她一直在想舅舅家的遭遇。

明明是做好事,为何最后却引狼入室,弄得家破人亡?

难道做善事还做错了不成?

她幼承庭训,要“惠普乡邻,恤寡矜孤,敬老怀幼”,为何事实和她所认知的有这样大的差距?

直到在城隍庙里遇到十六爷。那个掌柜模样的男子一手拿着银子一手拿着剑,让她心有所触。

没有自保的能力就去帮助别人,钱财外露,只会引人别人的觊觎,反而把自己置于困境,是件很危险的事。只有在自己有自保能力的情况下再去帮助别人,才可能做到体恤孤幼,惠及乡邻。

所以才有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样的至理明言。

现在他们有陌毅护着,又有多余的吃食,她这才敢救济那妇人。

尽管如此,她还是不敢一下子把吃食都给这妇人。既怕这妇人回去后引起其他流民的眼红又因为没有自保的能力遭到抢劫,甚至是为此丢了性命,好事办成了坏事,又怕这妇人起了歹心算计她…

见傅庭筠看着她,那妇人羞涩地道:“我要喂孩子,怕他们把馒头抢走了。”

傅庭筠朝她笑着颌首,表示理解,那妇人这才安心下心来。

那孩子或者是不习惯,刚开始含在嘴里半天都不往下咽,喂了几口,尝到了滋味,一口接着一口狼吞虎咽。

母亲脸上开始洋溢着喜悦的笑容,看得傅庭筠心里也暖暖的。

她问妇人:“孩子多大了?”

“十个月零五天!”妇人喜滋滋地道,“辛末年冬月初一生的。算命的说,他的八字好。”说到这时,她像想起什么了似的,忙对傅庭筠道,“要不,让他给您做干儿子吧?”话音未落,已惊觉失言,慌慌张张地站了起来,“姑娘,您看我,高兴得糊涂了…您还没有成亲吧…孩子的命是您救的…我就是想报答您的救命之恩…”

乡下有收干儿子求子的风俗。

傅庭筠知道她是好心,不以为忤地笑了笑。

妇人再三陪不是,直到孩子因为没吃的不满地哭起来,这才满脸歉意地坐下,继续喂孩子吃馒头泡的糊糊。

傅庭筠小声提醒她:“别喂得太多了。我们家的人生了病,要先饿几天,之后就只熬点粥喝,刚开始还只能吃小半碗…饿得久了,一下子吃多了人会不舒服的。”

那妇人点头,立刻依言放下了调羹。

孩子却不依,大哭起来。

妇人就抱着孩子在院子里来回走着哄。

“姑娘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吧?”妇人和傅庭筠说着话。

大户人家的小姐?

从前是,现在…她和他们一样,也是个落难之人,只是她的运气好,遇到了赵凌。

她笑着摇头。

那妇人却不信。道:“小姐,要是您有脏衣裳要洗,只管叫我!”又怕她误会,忙道,“我不要吃的,只是想报答您的救命之恩。”说完,尴尬地笑起来。

现在连喝水都困难,还谈什么洗衣裳。

“我男人就是嫌我嘴笨,”她呐呐地解释,“小姐千万不要放在心上。”闭了嘴巴,再不说话。

傅庭筠觉得这妇人挺有意思的。问她:“你叫什么?”

“我当家的姓郑,在家里排行第三,”她犹豫了一会,道,“我姓田,因是五月生的,就叫了五月。”

把她当成自己人,说了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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