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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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是有着中二病的富二代?

不管如何,沈熹还是非常感谢他的,她愉快地与他打招呼:“嗨,你好快哦。”

少年意气风的一张脸倏地白了。他真想不到自己辛苦办事,没有赞扬就算了,还是一句——好快?!

少年看向表哥,希望表哥能给自己出气。

何之洲扯了下嘴,笑容难得小坏:“的确快了点。”

啊啊啊啊啊,纯洁的少年快要疯掉了!他气呼呼地看着表哥,但他又无法面对表哥现在的脸,最后精神错乱地对着天空说:“你还有没有人性了,让一个高三生来做这种事。”

他已经无法面对这个世界了。

“哇,你才高三啊?”沈熹搭腔说。

少年点点头:“是啊。”

“高三就会撸了吗?”沈熹小心翼翼问。

高三怎么就不能撸了!少年气得咬牙切齿,不过心里终于肯定了一点:这个长得跟自己表哥一样的人,真不是他的表哥。

沈熹以为少年生气是因为何之洲,她看少年不说话,安慰了几句:“你表哥是有点不厚道,不过呢…做都做了,你就当做放松减压,对吧?”

少年生气地转过头:“你到底是谁?”

沈熹指向何之洲:“我原本是他,现在是你表哥,快叫声哥哥听听。”

啊啊啊啊啊!少年望了望两张脸,再次错乱了,他对何之洲说:“那你们怎么办啊,总不能一直这样吧?”

何之洲拍了下少年的肩膀:“这事你别操心了,操心也没用,回去准备考试吧。”

被用完就扔掉的少年表示非常不爽,甚至连个名也没留下,他对沈熹说:“我叫钟毓。”

“什么玉,碧玉的玉吗?”沈熹不知道是什么字。

钟毓一直很喜欢自己的名字,无法接受沈熹对他名字的玷污,他正要开口告诉沈熹是“钟灵毓秀”的“钟毓”时,沈熹已经先开口了:“哦,我知道了,是毓婷的毓对吧?”

“毓婷你个头啊!”钟毓吼完,默默转过身拦下一辆出租车,他现在只想回家让外公给他换个名字…

沈熹看钟毓郁闷离去的背影,朝他挥手:“加油啊,钟毓。”说完,咧着嘴笑起来,她真觉着钟毓挺好玩的。

何之洲看了眼沈熹,对她说:“走吧。”

沈熹愉快地同意了,前面就有地铁站,她对何之洲说:“我们做地铁回去吧。”

何之洲没意见。

梧桐路走过来,就是S市老城闹区,十字路口车来人往,何之洲走在了沈熹的左边,如果有人横冲直闯,就将她拉到自己身边,动作细微得沈熹并没有察觉到任何怪异。

何之洲想:既然她和他交往,人家男朋友能做的,他也不能少了她。

“要喝水吗?”前面的冰冷店有不少男人排着队,给女朋友买饮料。何之洲看了眼沈熹额头上的细汗,就停下来问她。

沈熹手里拿着一张小姑娘发给她的传单,不远处一家新开张烧烤店的宣传单。她不想喝水,她想喝冰啤吃烧烤。

沈熹把烧烤店宣传单递给何之洲:“你看,只要66块一个人,全自助,还送冰啤酒。”

何之洲最讨厌的食物就是烧烤了,闻到味儿就不舒服,只是他看到沈熹眼巴巴的眼睛,嘴巴虽然没答应,人已经朝烧烤店的方向走过去。

太棒了!

沈熹心里高兴啊,快乐地走过去把何之洲抱起来,转了个圈儿。猝不及防的何之洲一口气血直接冲上大脑,他真恨不得掐死她。

——

烧烤店今天做活动,生意爆满,里面已经没有什么好位子,只剩下过道还有两个位子。沈熹一个箭步上前,随后贴心地给何之洲拉开了椅子。

何之洲勉强地坐下来,过了会。他还是扮演起男人的角色,问沈熹:“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拿。”

沈熹哪需要何之洲给她拿啊,转身就跑向食材区了,五分钟之后,一个人端了两个大盘子烧烤食物回来。

沈熹是烧烤小能手,她把烧烤架的食物摆好,对何之洲说:“这是我发明的菱形烧烤,格外入味。”

呵,何之洲伸手帮忙。

沈熹低头有模有样地制作调料,蚝油、麦芽糖、海鲜酱、五香粉、蒜泥、料酒…调好自己的,她又根据何之洲清淡的口吻,给他调制了一份轻口味的。

身旁有一只吃货,何之洲也慢慢地融进了烧烤的气氛中。

沈熹拿了一些鸡心,她用钳子将它们一个个串起来,美食在前,她心情很悠哉,不经意哼出一首小虎队的老歌儿来。她一边串着鸡心,一边哼唱着:“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

串一串,烧一烧…

何之洲放下手中的串烧,顿时失去了胃口,当看到沈熹手中串号的鸡心,开始反胃了。

“等会这个烤给你。”沈熹说。

“别了,你自己留着吧。”何之洲喝了一口果汁,正要站起来去卫生间,身后就传来一道亲切的呼叫:“沈美人!”

沈熹和何之洲纷纷转身。

只见猴子、壮汉和林煜堂三人全立在五米外的地方,猴子收了收嘴角:“老大,你也在啊?”

沈熹有点不乐意:“我在很奇怪么,我不在才奇怪好吗?”

好吧,猴子看向林煜堂,又把壮汉推到了中间,希望能挡着点。结果林煜堂根本不需要壮汉挡,这一次他连瞧都瞧一眼,直接转身离开。

“诶,老三…”壮汉看着掉头就走的林煜堂,作为老大和老三两人的室友,他好为难啊。他原本偏向老三的,最讨厌男人挖墙脚,只是有时候看老大萌萌哒挖墙角的模样,他又有点不忍心责备。

果然卖萌是王道啊!连挖墙角都会变得情有可原,难道这只是老大的策略之一?

猴子又何尝不是跟壮汉一样的想法,最后叹叹气:“老大,我们吃好先回去了,你跟沈美人注意安全,老三那边有我们呢,你们吃得开心点!”当室友当得如此两面插刀,猴子也觉得自己太不容易了。

沈熹也不再挽留,挥挥手:“你们路上注意安全。”

接下来,沈熹虽然依旧吃得很开心,她的心情还是被林煜堂影响到,她喝了两杯啤酒,一张脸喝得红通通的,她对何之洲说:“其实我这人有个坏毛病,你知道是什么吗?”

何之洲冷静地看着沈熹:“毛病太多,猜不着。”

沈熹吸了一口气,委屈地趴在桌上,像一条大狗。

何之洲拿刀叉戳了戳沈熹的胳膊,淡淡发问:“怎么了?”

沈熹挪开一点,就是不说话。何之洲见惯了沈熹话多的样子,她这样真让他不自在了。他拿过一串沈熹最爱的大虾,沉默地烤起来。

过了会,闻到香味的沈熹终于开口说话了:“何大哥,是不是男生都喜欢读书好的女孩啊?”

何之洲翻了翻烧烤架上的虾:“不,看脸。”

沈熹一下子被治愈了,心满意足地说了一句:“谢谢何大哥。”

“…”何之洲就没见过那么自恋的女人,他把烤好的大虾放到沈熹的餐盘里:“你先吃吧,吃了带你回学校。”

沈熹吃好了,何之洲顺手递给了她一包湿巾;当沈熹像大爷一样坐着擦嘴时,又是何之洲去买的单…这一幕,全落进了不远处一位帮女友拎包的大男孩眼里,他不由辛酸地叹了气:“什么是别人家的女朋友,这就是啊!”

——

晚上,沈熹回到921宿舍,林煜堂又不在。

猴子签到的时候给林煜堂打了一个勾,沈熹问猴子:“林煜堂去哪儿?”

“他有个朋友过生,到酒吧庆祝。”

沈熹端了一盆子脏衣服到洗衣房,哗哗啦啦的自来水溅湿了她的T恤。对于一些事,她心里没有难过是假的。

以前林煜堂从来不爱热闹的,他讨厌没有意义的社交。

只是人都会变,变好或变坏,变成熟或清醒。

沈熹想起了她一个在国外生活的堂姐,堂姐因为情伤出国。原因是几年前跟谈了十年的男朋友劳燕分飞了。两人彼此是初恋,初中开始的恋爱,相遇太早,爱得太早。谈恋爱的时候男友各种不懂爱,分分合合十年后,心累了,最后分手告终。

今年新春,堂姐回国,前男友有了新女朋友。堂姐抱着她就哭了,她说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我在他最不懂事最不懂爱的时候爱上了他,一爱就是十年。我陪伴了他十年,陪伴他慢慢变得成熟优秀。十年的分分合合,他也终于懂得了如何照顾女孩子的情绪,懂得了浪漫和体贴。然而等他终于长成为一棵大树之后,另一个女人过来坐享其成了。”

“熹熹,我不希望你跟我一样。”

沈熹搓着洗衣板上的臭袜子,心情不是一点难过。

——

第二天中午,林煜堂才回来,回来就瘫在了床上。

沈熹吃了午饭上来,宿舍只有她和林煜堂。她看到躺在床上的林煜堂,走过去摸了摸他额头,确定他是否发烧。

林煜堂什么都没察觉,依旧熟睡。

外面乌云密布,是打雷下雨的节奏,她连忙到露台收衣服。当她收好一半衣服时,外面传来了两道敲门声。

她本要进去开门,想到门根本没有关上,就抬起头看谁进来。

然后她就看到了凌潮汐。

露台和宿舍房间隔着推门和窗帘,凌潮汐看不到外面,但她看得到里面。同时,林煜堂也醒来了,他似乎非常惊讶凌潮汐会出现在他宿舍里。

凌潮汐立在林煜堂的床前,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有点自嘲也有点认真,她说:“昨天大丁打电话过来说你不开心,我整个人就不正常了,我冲动地买了火车票过来,全程无座。林煜堂,我知道你肯定会感到很突兀,但我还是想过来看看你,看看你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小小的爆发了下!!就要突破五千了~大家还满意不?

然后大珠说个事,就是关于撸的事~~不骗你们,撸的情节我原本是想写的,我也写了,撸了一千多字~最后呢,我没用,换个桃僵李代的情节。

怎么说呢,肯定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其实撸的内容吧,也没觉得哪样,但是我最后决定不用,还是觉得有点无突兀了吧~不知道你们怎么认为。

然后呢想看的童鞋,别担心,过几天大珠就放在作者有话要说里面。

为什么现在不放呢,怕你们精分啊~~现在看情节会混乱的~后面放出来,你们当番外吧~嗷嗷,然后就撒个小花吧~花多点~大珠就把内容多放出来点~不然就放一个字——”爽…”

第二十六章

外面天色越来越昏暗,一片一片乌云覆盖天际,黑压压的仿佛要压下来。狂风席卷校园里的香樟树,树上的白色小花“嗖嗖”地落了一地。

过了会,雨水就像帘子一样落下来,连成了一张巨大的网,将沈熹围在露台外的一个小世里。她手里捧着全宿舍的衣服,最上面一件就是林煜堂的白色衬衫。林煜堂这人不管是洗衣服还是刷碗,都像做实验一样认真,她手中的这件衬衫洗得是干净又不留一点肥皂味。

沈熹想到有一次林煜堂高二时候组织全校看电影,她从姜老师那边跳完舞回来,就跟着林煜堂和他班里的同学一块看电影。

她穿着初中校服扎在一群高中校服里面,一下子成了显眼的那一个。有人问林煜堂她是谁,林煜堂仗着他高,按住她脑袋:“我家女孩。”

我家女孩,多好听的话。结果大家都以为她只是林煜堂的妹妹。当时她一直没想明白,她和林煜堂那么般配他们都看不出来么!?

后来她才知道,因为在他们眼里,还有更般配的,那就是林煜堂和凌潮汐。

林煜堂是班长,凌潮汐是纪律委员,他们才是大家公认的天作之合。

电影结束已经是傍晚,凌潮汐在电影院小店买了三支棒冰过来,她和林煜堂各挑了一种口味。她吃到一半,使了小心机要跟林煜堂换着吃,林煜堂不犹豫地跟她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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