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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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熊晖得到一个留校察看的处分。他本人因为这件事沉默了很多,虽然没有和熊橙保证他会和戴晓笙分手,但不再提起戴晓笙三个字。

事情似乎告了一个段落。

眨眼间,六一儿童节到了,正好那天是熊橙的休息日,她要履行和贝思哲的约定,陪他过节,而贝翊宁这个男人显然没有把承诺当回事,一大早接到建筑事务所的电话就出门了,无情地将贝思哲丢在家里。

熊橙赶到后,贝思哲扁着嘴巴,双手抱胸坐在沙发上冷哼:“爸爸真的太过分了,明明说好要陪我过节的,现在又去工作了,难道工作永远比我重要?”

“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贝思哲拖长了音,大眼睛突然一亮,看着熊橙的眼神很讶异,“小熊,你今天比平常要漂亮很多。”

“我只不过是穿了裙子,是不是在你眼里,穿裙子的女人都比较漂亮?”

贝思哲点头,很认真地说:“女人穿着白色的长裙子,大风哗啦啦吹过来,她用双手去遮是最具风情的。”

“你懂得挺多的嘛。”

贝思哲摊手:“多看几部电影就全懂了。”

熊橙陪贝思哲玩了两个钟头的游戏,到了十一点,贝思哲喊饿,她起身去厨房帮他做吃的。

门的锁孔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她突然停下脚步,耳朵后的一撮头发柔软地滑下脸颊,心却微微一提,连气流都有些微妙的变化,她用不快不慢的速度转过头去,看见开门进来的贝翊宁。

“嗨。”熊橙先打了招呼。

“嗯。”贝翊宁换了鞋子,非常自然地走进来。

“爸爸?”贝思哲听到声音,赶紧小跑过来,一脸惊喜,“我以为你会和去年儿童节那样,到晚上十一点多才会回来呢。”

“我不是答应了今天会陪你过节的吗?”

贝思哲在原地跳了跳,欢呼道:“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外面天气好好,我不要呆在家里。”

贝翊宁点头应允。

熊橙站在贝思哲身后,微笑地看着这对父子,心里带点难以描绘的感觉,这样的感觉从看到贝翊宁的刹那开始明显起来,尤其是当他和她对视的时候,她的眼眸竟然微微地闪烁了一下。

因为贝思哲想吃洛洛花园的三层奶油冰激凌,贝翊宁开车载他和熊橙一块去。一路上,熊橙看见街上不少大人带着孩子出来玩,孩子手里都拿着各色气球,飘在半空中成了一个色彩缤纷的海洋。

后知后觉地感受到节日的气氛,熊橙的唇角流露出惬意的笑容,贝思哲探出整颗脑袋,好奇地张望大千世界,她伸手拍了拍他肩膀:“坐回来一点,当心小脑袋。”

洛洛花园是一个休闲餐厅,以玻璃房为特色,外面一片郁郁葱葱,兼有白色秋千架和复古的木马摆设,还有两颗仿真的桃花树。里面的餐饮区很安静,头顶的玻璃覆盖上一层朦胧的薄纱,浮动其上的天光隐隐约约。

三人坐下后,贝思哲飞快地点了儿童套餐和三层奶油冰激凌,熊橙点了一个披萨,贝翊宁随便翻了翻餐单,点了一个便饭和一杯薄荷汽水。

熊橙低头问贝思哲:“你和爸爸常来这里吧。”

“不是经常,只来过两次,两次都是我求他很久他才肯的,他说他不喜欢来这里,因为很幼稚。”

难怪,贝翊宁一脸不太愉悦的表情。

贝思哲吃了一半就跳下椅子,跑去外面玩秋千了。

熊橙和贝翊宁面对面用餐,默默无语。

窗外的阳光明媚灿烂,投射在雪白干净的餐巾上,耀眼得想让人眯起眼睛,她对安静用餐的贝翊宁说:“我弟弟的那个事情,真的很谢谢你。”

贝翊宁闻言看了她一眼:“你忘记我在电话里说的话了?”

“你觉得说谢谢没有意义,但我还是坚持当面向你道谢。如果不是你帮忙,我弟他现在已经被学校开除,待在家里,前途未卜,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贝翊宁放下筷子,端起玻璃杯喝了一口汽水,打量着熊橙的脸:“你觉得我是特地为了你去找校长帮忙的?”

“也许只是你举手之劳,不过真的解决了我们家的一个大问题。”

贝翊宁只是看着她,没有说话。

熊橙被他“注视”的时间长了,有点不自在,脸上也烫烫的,装作不经意地撇开目光,看了一会窗外的贝思哲,小鬼头正蹲在草坪上,小手臂一摆一摆,好像在拔草,等她转过头来,再次和贝翊宁的视线碰在一起。

这一下,她掩饰不住脸上的尴尬,只好问他:“我脸上有东西?”

“左边,有一颗米粒。”

她立刻伸手去摸左脸颊,指尖刚触碰到皮肤,就想起自己吃的是披萨而非米饭的事实,尴尬地收回手,低声:“你干嘛骗我?”

“想试试看你反应是不是很迟钝。”他看到了她的动作,口吻没有揶揄,像是陈述一个答案,“果然很迟钝。”

换做平常,也许熊橙会回一句“你才迟钝,你们家都迟钝”,不过此时此刻,她垂下眼眸,不知如何应对,也不知道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

也许是对他的感觉有了改变,现在和他相处总有点别扭,即使再试图掩盖真实情绪,竭力表现得和以前一模一样,但凭他那么聪明,一定看得出端倪。

“你…”贝翊宁开口。

熊橙心想,果然,被他看出了,他不会就这样点破吧?

“你是不是想去一趟洗手间?”他平静地问。

“嗯?”

“你看上去一脸便秘的样子。”

“…”

熊橙暗自咬牙,自己怎么会对这样一个男人有了感觉?真是作死,她这么想着,人已经站起来,不咸不淡地说:“对,我要去一趟洗手间,不过只是想洗双手。”

熊橙刚离开一会,有个穿着休闲,身材枪手的男人走近贝翊宁,礼貌地低声询问:“如果没有认错的话,你应该是贝先生吧?”

贝翊宁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你 应该不记得我了,很多年以前,我刚高中毕业,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餐厅做实习服务生,当天是你女朋友的生日,我上菜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你们桌子上的蛋糕,你 们不仅没有投诉我,在结束的时候,你还给了我一笔小费。你们走后,我发现你女朋友落在沙发上的一本小册子,里面有几幅草稿图,左下方还署名你的名字,当时 没有你们的联系方式,无法归还,我等了你们一个月,你们没有人来取,我就保留了那本小册子。后来过了几年,我无意间在电视上看见你领奖的画面,才知道你是 个年轻,有名气的设计师,之后也一直追踪你的相关消息,在网上浏览你的作品。”

男人继续笑说:“没想到今天这么巧,会在这里遇上你,就冒昧上前和你问一声好,感谢你当年给我人生中第一笔小费,我用那笔钱买了一只小相机,从而喜欢上了摄影,现在成一名专业的摄影师。”

“对了,你那本小册子我保留至今,如果你还需要,我会尽快还你。”

贝翊宁静静地听完他的絮叨,表情没有任何波澜,连投射在眉眼,脸颊处的阳光也骤然失去了温度似的,他拿起一张纸巾擦了擦手指,声音很冷:“你认错人了。”

男人有点愣怔,随即识相地说:“也许是我认错人了,很抱歉,打扰你了。”

男人悻悻回座,继续和老婆孩子用餐,他老婆直率道:“我怎么说的,他对你有印象就怪了。”

男人只是摇头。

“我说你不会是认错人了吧?”

“怎么可能呢?”男人无奈地笑了一下,“绝对是他。”

熊橙在洗手间呆了很长时间,等确定妆容没有问题,她收起粉饼和口红,快步走回去。

贝翊宁正在说电话,熊橙在他对面坐下,不刻意去听他说了什么,转头找了找窗外的贝思哲,发现小鬼头竟然还蹲在原地拔草,她无语了。

下一秒,贝思哲转过身来,手里举着一跟树杈,看见熊橙后小脸蛋绽放一个天真烂漫的笑容。

熊橙朝他招了招手。

贝思哲站起来拔腿跑回来,等他回座,熊橙问他蹲在外面在做什么,他回答说有一只毛毛虫差点蛰了他一口,幸好他反应快躲开了,毛毛虫狡猾地钻进洞里,他就拿了树杈挖洞把毛毛虫揪出来。

熊橙笑了,拆开一包湿纸巾,擦了擦他的双手。

贝翊宁挂下了电话,贝思哲又把毛毛虫的事情重复给他听,他听后直接说无聊。

熊橙敏锐地察觉到他的情绪和刚才不太一样,虽然他一进来就表现出兴致缺缺,但现下更心不在焉。

他们又坐了一会,贝翊宁买单,女服务员递上三张奖券,微笑地对贝思哲说:“小朋友,今天是六一儿童节,你和爸爸妈妈来我们这里玩,三个人都可以抽奖哦。”

熊橙没有机会澄清“我和他们不是一家人”,因为贝思哲已经朗声在问服务员具体的奖品是什么。

“你拿一个硬币刮开这个地方,上面会告诉你有没有中奖,奖品是什么。”服务员指点贝思哲。

结果,三人都刮开奖券,皆有奖品,熊橙得到一张餐厅二十元的折扣券,贝翊宁得到一盒水彩笔,贝思哲捡到了一块肥皂。

当听见后面一桌的孩子在欢呼“我中了一只学习机”,贝思哲果断垮脸:“为什么我的奖品是一块肥皂?”

“你又不喜欢学习,要学习机做什么?还不如一块肥皂,回家好好洗个澡。”贝翊宁的目光落在他玩得脏兮兮的胳膊上,无情地说。

“爸爸真的是太讨厌了。”贝思哲嘀咕。

走出门口的时候,正好一群学生模样的人嘻嘻哈哈地走进来,熊橙往边上退开一步,撞到了贝翊宁的肩膀,她转头看了他一眼,他却没有看她,她说了句不好意思,他也当没听见似的,没有理会。

他怎么了?熊橙在心里琢磨这个对她而言困难度不亚于“世纪十大难以破解的迷”的问题。

离开洛洛花园,贝思哲提出去海洋馆玩,但不巧的时,熊橙接到了曹领班的电话,得知一个不幸的消息,十五分钟前,方师傅在后厨房犯心脏病晕过去了,人已经送往医院,她必须立刻赶回艾朵顶方师傅的班。

贝思哲依依不舍地拉住熊橙的衣摆:“小熊,你真的要回去上班?”

熊橙无奈地点头。

贝思哲依旧拉着熊橙的衣摆不肯松手。

贝翊宁拉回贝思哲的手,低头叮嘱他乖一点。

就这样,这个晴朗的休息日被打断,两人分道扬镳,熊橙回去艾朵上班,贝翊宁开车带贝思哲去海洋博物馆。

熊橙在后厨房有条不紊地处理食材,心里直骂自己傻气又冲动,一大早就起来翻箱倒柜,找到了那条压箱底的浅绿色过膝长裙,配了一双高跟鞋,还化了妆,用卷发棒做了个下垂自然卷的造型,所作所为简直和第一次约会的无知少女无异。

结果当然是她一个热的独角戏,虽然一切早在她的意料之中,但还是不免失落。

夏天天气变得很快,傍晚时分就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熊橙等到另一位师傅来交班,她才换下厨师服,离开艾朵。

天色已晚,熊橙撑了一把伞,慢慢地走在路上。

走着走着,高跟鞋的鞋跟别了一下,她站稳后低头一看,浅绿色的裙摆不知什么时候沾上了一团污渍,她用手随意掸了掸,环顾四周,才发现自己早就走过了地铁站,正身处市中心的商圈。

而雨势越来越大,啪嗒啪嗒地打在伞面上,她加快脚步,往离这里一站路远的公车站前行。

风雨飘摇中,斜落的水珠沿着她的脖颈滑落至衣服内,又黏又湿,小腿酸得抽搐,高跟鞋里了水,伞被突如其来的一阵狂风吹得左摇右摆,令她差点握不住…情况糟透了。

终于,“扑扑”两下,大风把整个伞吹反了,她只能停下来,伸手去折伞面,脑袋离开遮蔽物,雨水浇注在头顶。

不远处的一辆车停在十字路口等红灯。

贝翊宁的双手搭在方向盘上,悠悠地看着这个女人在街边的狼狈模样,顺手打开了音乐调频。

红灯非常漫长,他想到中午在洛洛花园遇到的那个摄影师,却无法把摄影师的脸和当年打翻生日蛋糕的服务生的脸重叠在一起。

他记性很好,但不屑去记无关紧要的事情,他有记忆点的人和事都和他人生历程的标志有关。

譬如此时此刻,他看见街边的熊橙弯腰去捡伞,这一幕很鲜明地重播在他脑海里。

那年,他高考结束,是三年来H城最大的一次暴雨,也有个女的一边啊啊地叫,一边追着被吹远的雨伞,而那一次,他站在原地,没有追上去。

其实她们完全不像,从头到尾没有重合点,却屡次有这样的巧合。

熊橙捡起伞的同时,整个人被淋得湿漉漉的,她索性也不急了,慢慢地把伞面翻正。

蓦地,有一只手按在她的肩膀上,她吓了一跳,脱口一个“谁?”的同时,伞再次掉在地上。

贝翊宁就站在她身后,近在咫尺的距离,她完全傻了,入眼的是他眉心的一颗水珠,停留了些许就沉沉下坠,此外,他额角,鬓发,宽肩上都缀着细细密密的晶莹。

下一秒,按在她肩膀上的手下滑,揽住了她的后背,雨中他的声音又近又远,有些不真实,却不至于令她听错。

他说的是:“现在跟我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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