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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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横涛留下一句话:“我回家弄些钱去!”随即转身就走。

陆雪征起身快步赶上,一把揪住了他:“来了还想走?给我回来!”

易横涛回头看他:“干什么?”

陆雪征把他扳过来面对了自己:“打劫!”

易横涛立着眉毛:“我没钱哪!”

陆雪征在他屁股上狠狠掐了一把:“老子劫的是色,谁要你那两个造孽钱?!”

“嗨呀!我的钱都是我用双手挣回来的,哪里造孽了?”

陆雪征伸手一指他的鼻尖:“兽医!”

易横涛听闻此言,当即张口结舌起来:“我、我、我是兽医,那你是什么?”

陆雪征笑了,用轻快的语气说道:“我是吃兔子的狼呀。”

易横涛闭了嘴,犹犹豫豫的不知自己是怒好,还是笑好。

金小丰不在家,陆雪征让易横涛开车载自己出去兜风。易横涛答应了,站在一边旁观陆雪征更衣打扮。及至陆雪征戴上了那顶麂皮猎帽,拄着手杖要往外走了,他福至心灵,忽然想到了回击词语:“瘸子!”

陆雪征走到门口,听闻此言回头对他一笑:“我瘸,那让我来骑你,好不好?”

易横涛没听明白,以为陆雪征在骂自己是动物。后来发动汽车开出老远了,他才忽然反应过来:“你要骑我?”

陆雪征坐在副驾驶座上,斜过目光向他微笑:“同意吗?”

易横涛单手扶着方向盘,转头向他竖起一根手指,用警告的语气严肃说道:“你太下流了!”

陆雪征笑出声音,觉得易横涛真可爱;如果他老子不是易崇德,那就更可爱了。

第111章 回家

陆雪征早就吵着要回天津,金小丰听在耳中,虽然是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但是嘴上一直没有明确的表示过反对。及至到了三月天,他发现陆雪征这回是当真要筹备着动身了,这才心中悚然,忍无可忍的柔和了语气,走到陆雪征身边弯下腰说道:“干爹,现在回天津,会不会在安全上……有问题呢?”

陆雪征坐在沙发上,正在低头用手指给小猫顺毛:“一朝天子一朝臣,我都走了两年多了,那边的形势也有了大变化,未必还会有人对我关注。”

金小丰垂下眼帘,盯住了他眼角处的泪痣:“毕竟是上海更安全,干爹不如把腿养好后再走,那时也不迟。”

陆雪征扭过脸来望向了他:“我可以一个人走。你想留下,就留下。”

金小丰连忙摇了头:“干爹,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就给我滚!”

金小丰没有滚,他一言不发的直起腰来,默默站在了陆雪征身后。

陆雪征抱着小猫,良久之后才背对着金小丰说道:“我是在这里住不惯。这里再好,不是我的地方!我十三岁那年到了天津卫——你懂不懂什么叫做故土难离?”

金小丰不懂,他七岁就到了天津,但也没觉出天津有什么特别的好处来;也许是因为初来乍到时经受了太多的苦楚,所以感情上有些麻木。

但是他装成懂的样子,把双手放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又深深的俯下身去,低低的答道:“是,干爹,我不拦您了,我们一起回去。”

陆雪征抬手握住了他的一只手,送到嘴边亲了一下:“干爹知道让你这样单身离开上海,是受大损失了。你是好孩子,干爹会补偿你。”

金小丰轻声说道:“我心甘情愿,不要您的补偿。我爱您。”

陆雪征已经接受、并且习惯了金小丰那句“我爱您”。“我爱您”总比“我恨您”要好一万倍,况且听得多了,也觉得理所当然,不再心惊。

易横涛听说陆雪征当真是要出发了,兴奋异常,当即就开着汽车跑过来,随车带了一皮箱的行李。然而陆雪征拒绝带他同行。

“你不要跟着我一起走,否则你家老爷子会以为是我拐带了你。”他告诉易横涛:“你自己走,到了天津再去找我。”

易横涛失望的冷笑:“懦夫!”

陆雪征不是懦夫,他喜欢易横涛,可是觉得那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已。单凭两人之间那点打情骂俏的小感情,易横涛还不值得让他去冒险得罪易崇德。

于是他毫无诚意的狡辩道:“我这是谨慎。”

易横涛生气了,他生气也不大发雷霆,单是沉着一张脸不言不语;及至气到了一定程度,便会毫无预兆的拔腿跑开,一鼓作气不知道会跑到什么地方去。

陆雪征拄着手杖站起身来,快步赶上去揪住了他。金小丰站在楼梯上冷眼旁观,知道易横涛逃不出干爹的手掌心;还知道干爹现在能对易横涛甜言蜜语、千依百顺,等到将来得了手,就不一定又是怎样的态度了。

金小丰向来不在感情上用心,故而现在虽然看出了陆雪征的几分特质,却又不知应该采取何种手段来制服他——当然,也是不忍心下手。

金小丰时而甜蜜时而痛苦,但是世上能有一个让他“不忍心下手”的人,他自己想着,也是好的。

一个人太忍心了,对别人冷酷的同时,对自己就也残忍了。金小丰不爱说话,只爱思考。他知道陆雪征是很会自我排遣、自我安慰的,所以很少气急败坏;他向干爹学习,也快要变成一位草根思想家了。

四月初,金小丰向南京那位老板兼老友做了一番交待,又安抚了手下众人,然后就带着几名心腹,护送陆雪征北上回津。

火车开的不顺利,时常是每隔几站停下来,就有宪兵上来搜查。陆雪征这边证件齐全,身份合法,没有破绽,倒是不怕。如此走走停停的过了两日,他终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上午,重新踏上了天津的土地。

这一行人刚下火车,站在月台的李绍文、白嘉治、林逢春、丁朋五等四名干儿子立刻迎上来,也不喧哗,单是统一的向陆雪征深深一躬:“干爹好。”然后直起身又对着金小丰唤道:“金哥。”

陆雪征抬手一拍白嘉治的肩膀,顺势对着李绍文一点头,微笑着点头答道:“好。”

李绍文眼尖,忽然瞧见了陆雪征手里的手杖,先没在意,以为干爹在上海学会了绅士派,故意带根手杖作为装饰;可是待到陆雪征在众人的簇拥下向外走去之时,他留意观察,发现那手杖乃是精钢打造,步步落地,却是并非饰品。

他能看出异常,旁人一样的伶俐,自然也能看出;不过都是聪明人物,全部装聋作哑,不敢去问。

在火车站外,陆雪征上了李绍文的汽车。美国汽车,空间宽敞,李绍文和金小丰左右护着他坐在后排,前方是白嘉治开车,丁朋五坐在副驾驶座上。汽车开起来驶上大街,陆雪征回头望去,就见三辆黑色汽车络绎跟上,正是林逢春和保镖们。

转向前方坐正身体,他淡淡说了一句:“不必来这么多人。”

丁朋五从前方回过头来,很有分寸的笑道:“干爹,街面上不太平,林逢春不放心,就多带了两车人。”

陆雪征想了想,又问:“不太平?”

李绍文轻声答道:“现在杜文桢一家独大,旁人都被压下去了。”

杜文桢素来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和陆雪征倒是并无交集。听了这话,陆雪征也没说什么——他有他的道理路线,和杜文桢吃的不是一碗饭。不过,他也知道,杜文桢未必会这样想。

白嘉治把汽车开去了李绍文家。李纯正在家中忙忙碌碌做招待员,忽见干爹到了,就连忙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然后一路小跑的到了大门口:“干爹。”

陆雪征看了他一眼,发现李纯彻底变成一名美男子了——美的还挺英气,浓眉大眼的;皮肤倒是又白又细,一把能掐出水来。抬手搂住李纯的肩膀,陆雪征一边向内走,一边开口笑道:“哎哟,我这儿子越长越体面了!”

李纯不像旁人那样拘谨,低头一眼看清陆雪征的手杖,不假思索的便问:“干爹,您的腿怎么了?”

陆雪征浑不在意的答到:“受了点小伤,好的也差不多了。”然后他对着李纯又是一笑,压低声音说道:“干爹养了一只新猫,比当年的小灰灰还漂亮,是你金哥买回来的外国猫,在后面汽车上,一会儿抱出来给你瞧瞧。”

李纯笑吟吟的,刚要回答,然而这时他那些异姓兄长们一起迎了出来;他察言观色,便很有眼力的悄悄向后退了下去。李绍文嫌他狗腿子似的和干爹凑得太近,一把就把他扯到了身后,又瞪了他一眼。

除去身后跟着的五名干儿子,陆雪征大概放眼一瞧,发现前方还站着能有六七个人。可见不肖子虽然也有,但是数量不多——毕竟是一个头磕在地上,拜过干爹的,又的的确确是依靠干爹一手提拔起来,纵算是有人起了自立门户的心思,也不好真去付诸于行动。最起码的情义都不讲,将来岂不是要坏了名声?

拄着手杖走到俞振鹏面前,他上下审视了这位精精壮壮的小伙子:“不错,干爹在上海一个电报发过来,你能立刻把嘴里的食儿吐出去,算是给了干爹的面子。”

俞振鹏立刻笑了:“干爹别这么说,这是我应该的。”

陆雪征原地转了一圈环顾四周,然后说道:“应该?什么叫应该?干爹不是那种自以为是的老家伙,给人一点好处,就要人一辈子做自己的孝子贤孙。你们有情有义,干爹空手从上海回了天津,你们不把干爹当成废物,还能一起过来见我一面……”

他点点头:“你们的好处,干爹心里有数。”

丁朋五听了这话,鼓起勇气说道:“干爹,我们要是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那也不是个人了。”

陆雪征笑了,没说话,在心里暗暗列出了那几位不是人的、未到场的干儿子名单。

陆雪征嫌李绍文这房子太小——他就喜欢先前那所带花园的公馆。

可是自从那十几个陆雪征被统一枪毙之后,公馆经过了几次大搜查,末了就被贴上了封条。两年过去了,封条已被揭下,房屋几易其主,现今乃是本市教育局局长的官邸了。

陆雪征派人过去,好言好语的开出条件,愿出一笔款子,把这房屋购买下来。局长听闻此言,莫名其妙,嗤之以鼻。

于是第二天,他接到了一封信,信封里装着一颗雪亮子弹。冰冷子弹贯穿了局长的威风与骄傲,他当即就吓得晕了过去,直过半个小时才苏醒过来。

局长是文人出身,刚刚来到天津担任职务。拿着那颗子弹,他去找了日本人求救。日本人忙着满城去抓反日份子,没空搭理他,随便派了两个特务去他家门口站岗。局长不放心,转而又去了警察局。警察局长听他提起了“陆雪征”三个字,大惊失色——当初就是他签字枪毙了那一大队陆雪征。说起来都是了结的案子了,怎么又被人翻了出来?难道是自己失职了不成?

警察局长死活不承认陆雪征的存在,一口咬定那些人无非是陆氏遗留下的门徒。教育局长磨破了嘴皮子,然而警察局长口不对心,任凭对方说破天去,陆雪征也是死了。

半个月后,教育局长卖房搬了家——他是脆弱的文人,他怕大流氓杀他。

他一搬家,陆雪征就回家了。

第112章 擦肩而过

午夜时分,一辆黑色汽车缓缓在偏僻路边停下。金小丰推开车门,在暗淡星光下默默的抽烟。一条腿长长的伸出去踩上地面,一名手下就蹲在他的脚边,聚精会神的扭头望向小路远方。

遥遥的,有了车灯光亮。手下小子站起来,顺手一敲身后车窗。后排车门应声而开,连滚带爬的下来了两名青年。而金小丰掐灭手中烟蒂,头也不抬的从一名青年手中接过了枪支。

汽车夫发动汽车,瞄准时机一打方向盘,将疾驰而来的汽车堵了个正着。刺耳的刹车声音骤然响起,金小丰快步冲上前去,未等车中人发出声音,他拉开车门伸进手枪,一言不发的便扣动了扳机!

手枪上安装了消音器,低低的几声怪响过后,金小丰收回手来,“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朦胧月光下,金小丰等人乘车撤退,一溜烟的便没了踪影。小街寂静,那辆汽车孤零零的停在道路中央。四面玻璃一片血雾,鲜血滴滴答答的,顺着下方门缝流淌落地,越积越多,最后这汽车就被浸在了浅浅的血泊之中。

一位“不是人的”干儿子,就这么横死了。

金小丰回到家时,陆雪征已然睡了。

他轻手轻脚的洗了个澡,披着睡袍走到床边。低头对陆雪征的睡相审视了片刻,他关闭床头那一盏小小壁灯,然后脱下睡袍,赤身上了床。

他是小心又小心,可还是惊动了陆雪征。陆雪征闭着眼睛,含糊的问道:“回来了?”

金小丰试探着依偎向他:“干爹,事情办成了。”

陆雪征微微的呼出一口气,抬手把他搂到胸前,又睡着了。

翌日清晨,陆雪征早早起床,四处走动着浇灌楼内花草。天气微凉,他在衬衫外面套了一件薄薄的黑色绒线衣。金小丰无声的走过来,就见那绒线衣看起来柔软温暖,便忍不住弯下腰去,用面颊在陆雪征的胸膛上蹭了一下。

陆雪征将一只手搭在了他的光头上,然后用力一搡:“这是要吃奶了?”

金小丰有气无声的嗤嗤笑了,从后方抱住了陆雪征。

陆雪征掐断了一截兰花叶子:“混账东西!”他侧过脸去:“今天下午,到白嘉治那里去一趟。他要给我送点东西过来,我不放心,你一路跟着他。”

这话说的没头没尾,但是金小丰一听就明白了。低低的答应一声,他歪过脑袋,试图去吻陆雪征的后脖颈。

陆雪征被他亲的又热又痒,于是举起手杖搭上肩膀,对准金小丰的光头轻轻一磕:“这是要吃肉了?”

吃过午饭之后,金小丰开车出门,前往白宅。

前边的路口又闹起了封锁检查,所以人走不快,汽车也开不动。金小丰百无聊赖的坐在车内,打开车窗向外看风景。这是一条繁华大街,街上商铺依旧兴隆——老一批人穷下去了,自会再有新一批人富起来。生意还是能做的,当然事在人为,看你做的是什么生意。

这时,他看到了街边委顿着一对乞丐。

乞丐是一男一女,想必是从乡下逃进城内的两口子,年纪都大了,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肮脏的快要看不出模样来。

乞丐是很常见的,然而金小丰不知怎的,不由自主的紧盯了那两名苦人,一眼不眨的细瞧。

他想自己是看到了亲爹和后娘。

在他的记忆中,他那亲爹也是个大个子,有力气能干活;可是如今苍老了,瘦骨嶙峋的佝偻着,看着就缩小了一号。他们父子两个其实是很相像的,都是深眼窝高鼻梁,亲爹有头发,花白的一绺一绺,污秽的披在了肩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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