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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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种人,表面看着风光,其实朝不保夕,过了今天方知明天。如果下一次行动中他失手了,死了,这一辈子,也就无声无息的完结了!不会有人知道他曾那样深刻的爱过一个人,而他忍了一生一世,忍到热血变冷,也都白忍了!

金小丰想到这里,把心一横,起身将陆雪征放倒下去,然后开始动手,将对方扒成了刚出娘胎的赤裸模样。

金小丰见惯了陆雪征的身体,然而当对方光溜溜白亮亮的躺在床上任他所为之时,他还是忍不住咽下一口唾沫。

单手撑床弯下腰去,他呼吸紊乱的吻上了陆雪征的嘴唇,而另一只手抬起来,竟然是不知该往何处放置。茫然慌乱的向下落去抚上胸口,掌心一旦贴住了紧致光滑的肌肤,就再也不能分开了。

一丛野火在金小丰的下腹部蓬勃腾起,他像被邪魔附体了一般,狠狠的噙住了陆雪征的嘴唇,拼命的拉扯吮吸,随即又抬头向上,用湿漉漉的舌头舔过了对方的面颊。陆雪征仿佛也是略有感触,紧闭双眼微蹙了眉毛,而金小丰气喘吁吁的抬头正视了他的面目,又俯身压下去,腾出一只手来摸向了他的脸蛋。

拇指按住那一颗褐色的泪痣,他像一只饥饿的野兽一样,一口接一口的舔舐啃咬对方的面孔,津津有味、啧啧有声。

良久之后,他放开陆雪征站起身,心情反倒平静下来了——他大概想好了退路,应该还有活命的希望。

干脆利落的脱光身上衣物,他抬腿上床,不由分说的把陆雪征翻过去摆成了俯趴的姿势。大概是迷药的作用,陆雪征现在软化下来,筋软,肉也软。金小丰抓住他的屁股用力揉开,而后将一根手指抵在了那一处紧闭着的入口上。

陆雪征太“紧”了。

金小丰用手指去开辟他的身体时,感觉很紧,金小丰提枪上阵挺身而入,依旧是紧,紧的致命而又销魂。陆雪征一定是疼极了,腰部的肌肉紧张起来,结实纤瘦的腰身随之开始了难耐的扭动;而金小丰俯身握住了他的肩膀,大汗淋漓的起伏旋转。一波一波的快感让他产生了幻觉,他一时以为自己是名骑手,在剧烈的颠簸中驯服了高高在上的烈马;一时又以为自己身在水中,大水温暖而又沉重,秘密的包裹了他的身心。

他陷在旋涡中,从头到脚都被紧紧的缠绕住了!

第一次发泄,很快就结束了。

第二次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金小丰恍惚的对时间失去了概念。这回他把陆雪征扳过来面对了自己,又抬起对方那两条笔直的长腿,梦游一般的将其搭在了自己的宽阔肩膀上。

陆雪征不再是完全的无知无觉了,在金小丰那动作特别激烈之时,他会断断续续的发出哀鸣,手指也会轻微的颤动。而金小丰在又一次爆发来临的前夕,忽然停住动作,眼睁睁的望向了陆雪征。

身体如胶似漆的契合在一起,他摸索着抓过陆雪征的一只手,送到嘴边轻轻的亲吻啃咬。豆大的汗珠从头顶向下流到了他的眼中,这让他紧闭双眼一甩头,随即却又是再次紧盯住了陆雪征。

多看一眼是一眼,也许将来就再也看不到了;或是还能看得到,但又不知是在多么久远的将来。再一次运足力气侵略向对方的身体深处,他那古铜泛光的脸上显出凶相,一瞬间变回了当年那个在垃圾堆里讨生活的可怕孩子。

随着冲击的节奏,他低沉而痛苦的说出了自己的心声:“罗汉,罗汉,去他妈的罗汉!我是人,活生生的人,我爱你,我想干你,我不是什么狗屁罗汉!”

陆雪征的嘴角抽动了一下,是有心无力的模样。也许他的灵魂已经苏醒,可是躯壳在药物的作用下,依旧麻痹。

凌晨时分,金小丰下床穿衣,出去了一趟。

半小时后他回了来,先为陆雪征拭净身体穿上衣裤,又拧来冰冷的湿毛巾,给陆雪征擦了一把脸。

这样的刺激让陆雪征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金小丰迎着他的目光跪在了床前,因为几乎没有勇气去和他对视,所以低着头说道:“干爹,对不起。”

陆雪征张了张嘴,舌头还木着,说不出话。

金小丰又道:“干爹,饶了我吧,我是真心爱你。”

陆雪征暗自动了动手指,感觉双手倒比舌头强,还算有力。斜眼瞟向金小丰,他猛然抬手起身,从褥子下面抽出一柄薄薄的快刀,直接就抹向了金小丰的脖子。而金小丰早有预备,这时立刻侧身避开,随即从怀里抽出手枪对准了陆雪征的眉心。

他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不过贼心不死,一定要试验一次。那柄快刀彻底切断了他的痴心妄想,于是他恢复冷酷,一字一句的告诉陆雪征道:“干爹,我不是韩棠,我不想死,我也不会死。”

他一步一步的后退到了门口,最后说道:“干爹,我爱你。”

然后他紧握手枪,扭头便跑!

第47章 逃之夭夭

陆雪征眼看着金小丰逃之夭夭,却是无计可施。

他周身还处在麻木状态,一条腿抬起来,随即又沉重的落回床上。声音倒是还可以发出,但是舌头不听使唤,他总不能这样瘫在床上乱叫!

时间缓缓流逝,他渐渐感觉到了下身的疼痛——不算剧烈,不知是因为神经麻痹,还是因为伤势轻微。将一条腿挪到床边垂下去,他用双手抓住床单,咬紧牙关奋然而起,一挺身站在了地上。

用力的跺了跺脚,他自觉周身再无其它痛苦,想必夜里并未受到过分的玩弄折磨。然而一步迈出去,他忽然动作一僵,第一次明白了失禁的感觉。

温暖的液体从股间汩汩流出,已经向下淌到了他的大腿上——那是金小丰一夜狂欢,留给他的纪念。

陆雪征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他一时竟是呆住了。

热血一波一波的涌上他的头脸,好像直到此刻,他才真正意识到了金小丰的所作所为——他受到了侮辱!

戴国章住在苏公馆,正打算回北平去过个清静年,不想忽然接到李纯打来的电话,说是干爹让他们马上去找金小丰。

至于原因,戴国章倒是问了,然而李纯那边一问三不知。放下电话后,戴国章和苏清顺谈论此事,苏清顺笑了:“这怎么一年一个啊?金小丰又怎么了?干爹总不能也看上他了吧?”

两人想到金小丰那副魁伟健硕的模样,不禁一起打了个冷战。戴国章也是纳闷,哭笑不得的说道:“干爹这一年一直住在金小丰那里,金小丰也算是他的眼前的红人,怎么会无缘无故就闹到了这种地步?再说凭金小丰那个性格……他不声不响的,不是个惹事生非的人呀!”

苏清顺依旧是笑,一边笑一边穿厚呢大衣,预备调兵遣将去逮金小丰:“我不管闲事,反正明年春节别轮到我就行!”

戴国章和苏清顺茫茫然的出了门,四处撒网,想要在天津卫捕捉金小丰。而与此同时,金公馆内的李纯也是不知所措——干爹今天的状态很怪异,总像是处在隐忍与爆发之间,而且一言不发,绝不是个过大年的喜庆模样。

还有金小丰——他只听守门人说金小丰在凌晨时候亲自前去开了院门,又把汽车从车房里开出来停到了院外街上。后来在天色蒙蒙亮的时候,金小丰忽然冲出楼门穿过院子,跳上汽车疾驰而去,就此便消失了踪影。

李纯很纳闷:“金哥哪里去了呢?”

人人都很惶恐,唯有陆雪征比较平静——事实上,他已经过了气头,现在主要是感觉困惑。

抱着小灰猫歪在床上,他无论如何不能理解金小丰的所作所为。当然,他承认,自己的确是英俊潇洒、风采过人;金小丰对他仰慕崇拜,那也属于正常现象。不过话说回来,虽然金小丰很有眼光,但也不应该做出这种荒谬绝伦的事情!

陆雪征自认是条硬汉——如果他平时像叶崇义那么骚模骚样,或者像韩棠那样俊美羞涩,再或者像李纯那样娇嫩可爱,那金小丰的行为似乎还能解释的通。问题是……他着实是一条硬汉!

陆雪征觉着金小丰这是要变成金小疯,为了避免他继续发疯,自己有必要在他落网之后,亲手骟了他。

把手背过去伸进裤子里,他隔着裤衩摸了摸屁股。昨夜经历太像做梦,他在一片混沌中只感觉自己是被卷进了风浪里,身不由己的饱受侵略与攻击。仿佛是疼了几下,疼过之后呢?

陆雪征自己摇了摇头——不记得了。

陆雪征万万不曾想到会有人对自己的屁股感兴趣,更没有想到那个品味出众的家伙竟是金小丰。他并没有怒不可遏,可是感觉非常窝囊。为今之计,似乎只有骟了金小丰最为合适;真要说杀,他还有点舍不得,毕竟金小丰这些年任劳任怨,没别的错处,要是昨夜不发疯,大概还会继续做他眼前的红人。

思及至此,他忽然有些腿痒,有意一脚踢到金小丰的胯下,废掉对方那一套发骚的器具。想象着金小丰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可怜模样,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我的罗汉。”

陆雪征在家已经想好了惩罚整治金小丰的办法,然而一天一夜过去了,戴国章那边却是并没有金小丰的消息!

他们的确是不可能得到消息,因为金小丰不是韩棠。他无牵无挂目标明确,早在那个清晨便出门直奔码头,然后随便买下一张船票,登上了一艘即将启程的客轮。

上船之时,他身无长物,只有一支手枪、五发子弹以及一本朝鲜银行的存折——但是对他来讲,这就足够了。

睡过一天半夜漫长的大觉,他在凌晨时分下船登岸,来到了大连。

大连属于满洲国的地界,风光和天津相比,自有一番不同。他先去银行取出一笔款子,而后到大和旅馆安顿下来——大和旅馆是个复杂地方,往来宾客各有背景,一般的本分中国人是不会到此地住宿的;但是金小丰知道陆雪征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而自己住进日本人的巢穴之中,也许反而更为安全。

金小丰让旅馆茶房给自己送来双人份的饭菜,痛痛快快的饱餐了一顿。然后出门招来一辆黄包车,让那车夫带自己到繁华区域游览一番。车夫收了他的钱,脚步分外有劲,拉着他四处奔波,将本市的青泥洼桥、大广场、浪速町等热闹地方跑了个遍,末了到了下午时分,又将他送去了宏济大舞台。

所以,当戴国章等人在天寒地冻的天津四处寻觅他时,他已经坐在了舞台前方的包厢座位上。

在一片震耳欲聋的锣鼓喧天中,他好整以暇的为自己点上了一根香烟。皱着眉头深吸一口,他抬头望向光明璀璨的大舞台,台上正是唱念做打、缤纷夺目。据说此刻耍大刀的那位是个名角,可惜金小丰不大懂戏,也看不出名角的好处来。

面无表情的吐出一个烟圈,他忽然冷笑一声,感觉自己的所作所为,堪称是完全正确!

这样很好,得偿心愿,死了都不冤了。

当然,他是不会死的,因为他还不想死。离开天津之前,汽车已经被他抛在半路,他的兄弟们恐怕要走很多弯路,才能从码头一带打听到他的行踪。

看完这一场不明不白的好戏,他起身退场,回到了大和旅馆。

身为陆雪征的高徒,他唯一的本领就是杀人。大和旅馆这样一处鱼龙混杂的所在,对于他来讲,正是蕴藏着无数生机的好地方。

第48章 新任务

戴国章从塘沽码头那里打听到了金小丰的行踪,可是在金小丰上船的那一段时间中,接连有两三艘客轮起锚出航,这金小丰到底选择了哪一辆客轮,却是让人难以确定。

戴国章和金小丰没有仇恨,甚至对他有些同情——金小丰,哑巴蛮牛似的一个人物,能犯下什么滔天罪过来?况且这些年他兢兢业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干爹这么说翻脸就翻脸,其实也不是很对。

于是他到此却步,不肯亲自追查下去,把这任务推给了苏清顺。苏清顺不比他傻,也不接手,生怕自己一旦当真找到了金小丰,会被对方操刀砍死。

两人推推搡搡、互相谦让了许久,末了统一口径,把这一桩美差交给了杜小东。杜小东这人一贯是头脑简单、手段粗暴,并没有参透“大哥哥”的险恶居心,一口答应下来,而后凭借心中判断,上船就奔烟台去了。

杜小东乘风出海,浪迹山东,姑且不提;只说陆雪征坐在家中,时时刻刻的思考此事,总是不能放下,最后竟是疲惫到了心力交瘁的程度。金小丰尽管比他小不了几岁,可却是他眼看着长大的;而他对干儿子们虽然是以利用为主,但将个瘌痢头野小子培养成这么一条人模人样的精壮大汉,就凭他付出的那些心血,其中的感情也必定是浅淡不了。

他还是不能理解金小丰的思想。如果金小丰是像幼童一样蹬鼻子上脸,凭借着他的看重与宠爱而犯上妄为,那似乎还不必对这家伙赶尽杀绝——毕竟在陆雪征的眼中,金小丰就是长成山高,也仍旧是那个把光头伸到自己面前,等着自己亲手涂药的沉默小崽子。

但从另一方面再看,金小丰那夜的所作所为,分明就是一场迷奸!

陆雪征从未想过“迷奸”二字会与自己发生关系。这样下作的事情,他自己不会做,也不会引得旁人去做,然而金小丰竟然就真做了!

陆雪征很愿意和金小丰当面谈谈这事,可是金小丰平地消失,无影无踪。他在家里静等到了大年初五,心里便有些不是滋味了——金小丰,没种的货,什么东西!

他空有满腔怒火与一身力量,却是无处发泄,感觉极其郁闷。腻腻歪歪的熬到大年初八,他谁也不带,自己抱着小灰猫出去逛了一趟大街,兴许是衣着单薄受了寒风,回家之后就病倒了。

公馆里少了金小丰这个大块头,平白无故的显出了空旷,尽管金小丰素日不声不响,是个虽有如无的存在。而李纯在金小丰离奇出走之后,像是唇亡齿寒一般,莫名的感到了恐慌,越发勤谨小心。如今看到陆雪征病怏怏的终日卧床,他感觉这正是自己立功的好机会,将精神振奋到百分之百,把陆雪征伺候的密不透风;可惜陆雪征心情不好,对他也没有好脸色。

二月的一个下午,陆雪征接待了一位身高位重的神秘客人。

神秘客人来自南京,照理说,会是一位官员——也可能是军人,或者特务。客人既不肯做出自我介绍,陆雪征没有追问到底的兴趣。

神秘客人在见到陆雪征后,照例,是要先做出几句“盛国纲式”的恭维,仿佛专门是为了让陆雪征浪费口舌表示谦逊;随即,他直奔主题的讲述了来意。

等到他发言完毕,陆雪征抬手摸着下巴,倒是犹豫起来。

对方倒是没有向他提出什么异想天开的要求,杀人而已,而且明杀暗杀都无妨,反正只是要人性命。问题是对象身份特殊,乃是一位正当红的小军阀。据说这位小军阀已和日本关东军私下建立了合作,如今携带了一千万元活动经费,正住在北平的六国饭店里,煽动拉拢各方力量,为伪军招兵买马。

神秘客人显然是很信任陆雪征的本领,所以并不扭捏,当场便开出了十五万元的酬金。陆雪征听到这样一笔诱人数目,不禁心中一动。将这项任务的来龙去脉又重新考量了一番,末了,他面无表情的咳嗽两声,瓮声瓮气的答道:“好办,包在我的身上。”

神秘客人得到答复,立刻摸出一张花旗银行的本票,毫不含糊的送到了陆雪征面前。陆雪征拿起来扫了一眼,因为还在鼻塞,所以牛似的哞哞发出声音:“事情未成,一半就好。”

神秘客人显然是不怕陆雪征赖账,故而云淡风轻的做洒脱状,并且不肯久留啰嗦,站起身来预备告辞。

陆雪征也不客气,一个喷嚏就把贵客喷出去了!

陆雪征毕生还没有接过这么棘手的生意——军阀虽小,可是既然值得关东军利用,想必是小也小的有限,至少属于将军阶层。军界人士,就连唐安琪盛国纲之流,身边都有卫士前呼后拥;而那位张姓军阀既然有胆投日,自然更要谨小慎微,不会大意。况且他对这位张将军的情况一无所知,想要取人性命,谈何容易?

陆雪征思及至此,心乱如麻,不知不觉的喝下许多热茶,在暖和屋子里发出一身大汗,他竟是莫名其妙的因此治好了感冒。

越是难办之事,越是不能着急,急则生乱。陆雪征一封电报发出去,把北平的戴国章叫了过来。

他让戴国章去找一位这样的角色:首先,看起来要像是远方来客,越远越好,南洋欧洲最妙;其次,谈吐举止要文明阔气,须得适合六国饭店的环境,土头土脑的不行;第三,理所当然的,这人须得机灵敏捷,善于交际。

戴国章听闻此言,不禁犯难。他手下有的是长舌头机灵鬼,但要说起“善于交际”,那就未必;浪模浪样的小流氓也为数不少,可又谈不上“文明阔气”;至于第一点,那就更是不可能——他总不能现去南洋欧洲收徒弟。

干爹的命令是不能违抗的,所以戴国章心事重重的告辞离去,十天后再来,却是领来了一位高丽人。

这位高丽人能有个三十多岁,名叫朴昌植,身躯矮胖,圆脸小嘴,穿一身半新不旧的西装,倒也有几分富贵样貌。据戴国章所说,此人先前曾在祖国从事抗日活动,可惜没抗好,把队伍抗散了,他便流亡到中国来,目前也没有正经事做。

陆雪征上下打量了朴昌植,感觉此人若是在头发上刷些生发油,脸上涂些雪花膏,再配上一身好衣裳,倒也的确是个富商的模样。出言再一仔细询问,他得知这位朴先生只会讲高丽话和日本话,对于中文知之甚少,所以在北平三餐不继、混的艰难,要不然还能更富态。

朴昌植通过了陆雪征的审查,被戴国章一路带回了北平;而他因为一心抗日,所以对此事也十分关切。在戴公馆肥吃海喝了几日之后,他穿上新衣,梳了分头,满面放光的带着两只硕大皮箱迁入六国饭店,身份正是一名专做人参生意的高丽富商。戴国章随他搬到隔壁房间,充作他在中国的合作伙伴兼向导。

朴昌植语言生涩,不好四处寒暄;戴国章与他如影随形,正好补足了这个缺憾。不过几日的功夫,戴国章便和饭店内的茶房杂役们混熟了。

如此又过了一个多礼拜,在戴国章开始和张将军的侍从们套近乎时,陆雪征来到!

第49章 天衣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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