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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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摩尼睁大了眼睛,看窗外阳光映红了连毅薄薄的耳朵,很精致的小耳朵,没耳垂,福薄之相。
伸手一捻他的耳朵,白摩尼轻声又道:“想没想过再讨个女人?我看你现在身体还行,兴许也能鼓捣出个一儿半女。”
连毅很惊讶的笑道:“我有了儿女,你怎么办?”
白摩尼答道:“我不占你断子绝孙的便宜。”
连毅想了想,随即问道:“你是不是有了别的心思?”
白摩尼面不改色的一笑:“你怕什么?爱和我玩的人,很不少,可是敢把我弄回家里养着的人,简直没有。姓杜的那一对山药蛋子倒是肯,我又嫌他们太粗鲁。没个人样儿。”
连毅良久的不说话,末了在枕头上一摇头:“算了,我这辈子,就是天碧一个孩子。天碧没了,我也不再要了。”
白摩尼捏弄着连毅的耳朵,耳朵软,像是没骨头:“孩子夭折的有的是,没了再生一个就是了,哪有像你这么想的?”
连毅苦笑了一下:“再生一个,对不起天碧。”
白摩尼一拧他的耳朵:“这可真是胡说八道。一个儿子,又不是老婆。”
连毅又沉默了,沉默到白摩尼快要以为他睡着了时,他却又忽然开了口:“天碧也许不是病死的。”
他把白摩尼越搂越紧:“那年霍云朴去热河打仗,经过我老家时,底下人闹内讧,两个师的人马造了反,把那一带的几座县城全占住了。我带兵过去支援,天碧和他娘当时就在城里,离霍云朴的大营不到十里地,可是为了先救霍云朴,我领着骑兵从城外冲过去,狠心没管他们。”
他的身体是紧张的,语气却是平淡:“等把霍云朴救出来了,我调头再往城里打。叛兵关了城门杀人放火,城里烧得像火海一样……天碧身体是不好,一直闹病,我宁愿相信他是病死的。”
口中呵出寒冷的气,连毅把棉被向上拉了拉,盖严白摩尼的肩膀:“天碧是个很好的孩子,对我很孝顺。我这个当爹的,对不起他和他娘,他们没了,我讲一点忠贞,也不再要新的。世上的孤老头子有的是,多我一个,也没什么。”
白摩尼抽出一条胳膊,打了他一下:“你还忠贞?真不要脸!”
然后他想大笑几声,以示讥讽。可气息沉重的坠在腔子里,他笑不出来。
连毅把他的胳膊掖回了棉被下:“今天暖气烧得不热,你乖乖躺着,别张牙舞爪的晾肉。”
白摩尼感觉自己是手持尖刀,把怜悯的心肠一刀割下。自己怜悯别人,谁来怜悯自己?
站在大穿衣镜前,他用左手轻轻抚摸了自己的脸。今年他是二十五岁,细皮嫩肉,看着更小一点,好时候还没过去,他有时候休息好了,打扮好了,不用人夸,自己也觉得自己是色如春花。可在通宵的纵情玩乐过后,他也时常虚弱的带出几分痨病鬼相。
他心里明白,自己这是要走下坡路了。
明白,也庆幸,因为在这最好的年华里,还有机会和大哥重归于好。他现在彻底理解了连毅,因为他也开始怕老怕丑。生活中没什么幸福的成分,所以他需要很多人的爱,那爱都轻浮浅薄,很多人的爱聚在一起,其实也并不多。
可是一旦老了丑了,就没人爱了。即便还有人看在钱的份上前仆后继,那爱虚假得令人一望而知,也没趣味了。
所以白摩尼照着镜子,几乎窃喜。他不想变成连毅,而能救他的人,只有大哥。
如此过了几天,他又设法和马从戎见了一面。这几天发生了不少大事,船找好了,出发的日期也订好了,是艘几千吨的大货轮,从三井码头出发,直去东京。而白摩尼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便是在出发那一天设法出门——只要出了连宅的地界,自会有人拦截汽车,把他直接送往码头。
非得这么办不可了,若是提前让白摩尼失踪,连毅少不得要惊天动地的满城找人,况且白摩尼一出门,又有汽车又有汽车夫,线索还太多,一旦露了破绽,让连毅找上门来,又是一场麻烦。
白摩尼心里有了数,表面不动声色,回家之后依旧有说有笑。及至快到出发那一天了,他开始四处打电话邀角色,要在家里再开一场通宵的牌局。
连毅一贯是下半夜上场,往牌桌前一坐,雷打不动的能坐好几个小时,不到九十点钟不起身。而连毅一忙,他就闲了,就自由了。
第176章 突发事件
马从戎把双手插进睡袍口袋里,在黑暗的走廊中静静的走。前方卧室门下透出一线暗黄的灯光,可见霍相贞果然还没有睡。这么晚了还不睡,马从戎想,难道忘了明天要起早了?
转身停在了房门前,他伸手轻轻一敲,随即推门向内探头一笑:“大爷,还不休息?”
霍相贞倚着床头半躺半坐,手里握着一本薄薄的书。抬头望向马从戎,壁灯光芒给他的面孔镀了一层金。金的皮肤,黑的眉眼,没有表情,单是在对着马从戎看。
马从戎侧身进房,随手关严了房门。走到床边坐下了,他微笑着继续端详霍相贞。霍相贞的脑袋被他亲手又修理了一遍,现在看着已经不那么斑斑驳驳;大概这一阵子真是营养充足的缘故,皮肤也是溜光水滑的紧绷洁净。一刹那间,马从戎恍惚了一下,忽然感觉他和自己的感情真是似海样深。只是他不知道,自己也不说。
世上总有些事,是无法言表的。不说,它就一直在那里;一说,它反倒乱了,散了。
一刹那间的恍惚过后,马从戎回到了现实。抬腿上床把两只脚伸到了棉被下,他柔声笑道:“大爷是不是惦记着明天上船的事儿,睡不着?”
霍相贞本是被他看得莫名其妙,如今听了这话,倒是有一点不好意思。低头对着手上的薄册子笑了一下,他随即诚实的一点头:“第一次出这么远的远门儿,又是到外国去,心里真是七上八下的,尤其是还有一关没过。”
马从戎问他:“担心白少爷出不来?”
霍相贞这回没说话,只又一点头。
马从戎爬到他身边坐下了:“大爷这可真是乱担心了。白少爷身边有人监视是不假,可出入的自由还是有的,平时他也常在外面跑,怎么偏偏明天就不行了?”
然后伸手收走了霍相贞的书,他望着对方的侧影又道:“等到白少爷一来,大爷就没我的份儿了。今晚儿趁着还是只有咱们俩,让我在大爷床上睡一夜,成不成?”
霍相贞听他说话说得可怜,便向旁边挪了挪,给他让出地方:“睡吧。明天你比我辛苦,应该早点儿睡。”
马从戎面对着他侧身躺了,同时一笑:“大爷真是会关心人了,要是放在先前,肯定得把我撵出去。”
话音落下,他没得到回答,只等来一只温暖的大手。那手先在他的脑袋上拍了拍,拍乱了他乌黑的短头发;然后伸向上方,关了壁灯。身边床褥一陷,是霍相贞也躺了下来。人是躺着了,可一颗心还站着,他越是想睡,越睡不着,脑子里像是过火车一般,轰轰隆隆的放映着前尘旧事。
这一趟走,表面上看着轻松愉快,仿佛是要去开始新生活,其实本质是什么,他心里清楚得很。
本质就是逃亡,逃去异国,亡命天涯。偌大的中国,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一旦走了,也不知道哪一天才能再回来。马从戎为他做了三年五载的准备,而他自己估计着,感觉三年五载都是少说。横竖自己没有兵了,南京政府自然也不必再对自己做出妥协。
自己是走了,别人呢?孙文雄被俘之后,一点消息也没有;李克臣倒是还有点运气,在能投降的时候投降了,终归最后没有变成俘虏,但是也不知道跑去了哪里。可惜小老毛子死得早了,若是活到现在,肯定顶数他最高兴。就怕打仗,就喜欢马从戎,这回不打仗了,家里也有马从戎了,是多合他心意的好日子啊!
在霍相贞辗转反侧之时,白摩尼已经坐到了牌桌前。
镀金链条将一盏大电灯吊到了牌桌上方,白摩尼坐在上首,谈笑风生的伸手洗麻将牌。今天他凑了个争奇斗艳的漂亮局面,面前三位客人,第一位是近日常来的当红男旦;第二位是男旦的师弟,刚登台不久,半红不红的,正急着攀高枝找人捧;第三位是个演电影的男明星,摩登英俊,是个为了钱无所不为的人。这三位都年轻美丽,都活泼可爱。电灯光下,他们的绸缎衣服在反光,他们的戒指手表在反光,他们笑起来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牙齿也在反光。白摩尼是唯一穿西装的,领带结系得端正饱满,领带夹子上嵌了一粒钻石,随着他的动作闪闪烁烁,像是怀了一颗小星星。
欢声笑语的把牌打到了午夜时分,四个人起身进入客厅休息,连毅也精神焕发的下楼了。他一露面,三位客人立刻众星捧月一般的围上了他,都知道锋老大方,只要把他哄高兴了,他能成千上万的往外扔钱。白摩尼坐在沙发上,低头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深吸一口抬起头,他一边喷云吐雾,一边去看连毅。两个戏子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趣话,把连毅逗得哈哈大笑。白摩尼看他笑得痛快,忍不住垂下眼帘,也跟着笑了一下。
得看一眼是一眼吧,明早一走,从此就未必还有再见的机会了。连毅,老妖怪,当初谁能想到他会和这个老妖怪一混混了整四年?人生如戏,而且是出荒诞滑稽戏,差了二三十岁的两个人,打起来是认认真真的打,好起来也是认认真真的好。对于这个孤独的老妖怪,他是爱的,可惜是怜爱,不是恋爱。
热热闹闹的吃过一顿夜宵之后,牌局重开,连毅上场。电影明星在打麻将一方面略逊一筹,无法像磐石一样稳坐一夜,所以姑且躺在沙发上打瞌睡。一觉睡到凌晨,电影明星接替了哈欠连天的白摩尼。白摩尼扶着个仆人退了场,直接进了楼下的烟室。
侧身往烟榻上一躺,他让个小仆人蹲在榻前烧烟泡,自己则是撸起衣袖,看了看腕子上的手表。轮船是下午一点钟开,按照计划,自己应该在九点钟之前赶到日租界的旭街。那里有家大烟土行,只要他在烟土行门口一下车,就算成功了。马从戎的人会一直等在烟土行外,见到他后一拥而上,用汽车拉了他就跑。等到连毅这边反应过来时,码头已经开船了,不信他能追到日本去!
一扯衣袖遮住手表,白摩尼又顺势摸了摸胸前的领带。然后扶着烟枪深深的吸了一大口,他支使小仆人去倒热茶,自己则是从枕头下摸出个小纸包,偷偷揣进了裤兜里。纸包里装着吗啡药丸,完全靠它是不行的,不过实在到了难熬的时候,吞几粒也很管用。当然,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应该根本用不着它。即便大哥没有给自己预备鸦片,上船之前现派人去买,也一样能买得到。
一口气吸了八个大烟泡,白摩尼欠身喝了一口热茶,然后躺回原位闭目养神。手表的秒针一格一格,走在他的心上。再过一个小时,他就要走了。
与此同时,霍相贞已经起了床。
马从戎起得比他更早一点,把要带的行李检查了一遍,又把家里的人叫到面前,开课似的一一训导了一番。三爷是走了,可三爷并非一去不复返,所以看房子的得好好看,管账目的也得好好管。干好了,三爷回来有赏;干不好,三爷回来一脚把他踹出去!
训到最后,留下两个不训了,因为这两个是要跟着他上船的,其中一个五短三粗虎头虎脑,正是他最心爱的小苦力;另一个略高挑些,天生一双飞毛腿,东跑西颠的十分伶俐,也算他的爱将。让小苦力把收拾出来的四只大皮箱运上了汽车,马从戎一手叉着腰,一手摸着下巴,正是沉吟着想要说话,冷不防客厅里电话铃声大作,飞毛腿跑过去接听了,片刻之后回了来,对着马从戎一弯腰:“三爷,顾军长来了电话。”
马从戎心中一惊,连忙走去客厅抄起了话筒。三言两语的交谈过后,他放下了心——原来顾承喜一直想来天津再看霍相贞一眼,可是冗务繁杂,始终没脱开身。此刻他是刚到天津,因为身边还带着小久保,所以就直接去码头了,届时大家在码头上见。
挂断电话一转身,马从戎和霍相贞打了个照面。霍相贞是衬衫长裤的打扮,衬衫外面只加了一件青缎子马甲。马从戎对着他笑道:“顾承喜的电话,说要到码头送送您。”
霍相贞很平静的一点头:“好。”
外面正是春寒料峭,所以马从戎先支使仆人上楼去拿毛衣下来,又对霍相贞说道:“我看大爷和他是和解了。”
霍相贞抬手堵嘴咳嗽了一声:“他那个人……”
话没说完,余音袅袅,顾承喜毕竟是为他跳了一次冰河,所以他不想背后嚼顾承喜的舌头。况且那都是胎里带来的病,顾承喜自己也没办法,细想起来,其实也算一桩不幸。
马从戎伸手推他:“大爷上楼去吧,上楼别忘了穿毛衣。楼下大开着门,屋子都晾冷了。”
霍相贞依言向外走去。上一次肺炎实在是犯得厉害,现在看着是好了,可一旦呼吸了冷空气,就要咳嗽。霍相贞也怕自己这时生病——他心里已经算计好了,马从戎和那两个随从管行李,自己管小弟。那四个箱子很有分量,马从戎又是个身娇肉贵的,两个随从能把箱子拎起来就算不错。小弟腿不方便,有自己背着他抱着他,上船下船走路也都不是问题了。
霍相贞在楼上卧室脱了马甲换上毛衣,白摩尼下了烟榻站稳了,也由仆人伺候着穿了大衣。
精气神养足了,鸦片烟吸足了,又刚喝了一碗热粥,他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简直是力拔山兮气盖世,非常激动,非常豪迈。身上穿戴利落了,他低头向下看看,脚上皮鞋半新不旧,是穿惯了的,手杖是笔直锃亮的细细一根,英国绅士派的“司的克”,也很结实。他觉得凭着自己这身准备,走个十万八千里也不成问题。
汽车夫接了命令,已经把汽车开到了楼门前。白摩尼隔着大衣摁了摁胸膛,领带夹子坚硬的硌着他,提醒他那张支票的存在。钱在,人也在,白摩尼深吸了一口气,决定出发!
他有力气,但是攒着不肯用,有小仆人可扶的时候,他还是扶着人走。出了烟室进了走廊,他听到了一阵清清楚楚的大笑,正是连毅的声音。前方房门半开半掩的,门缝逸出淡淡的灯光和烟雾。下意识的放缓了脚步,白摩尼扭过头,一边走一边从门缝中望了进去。名伶和明星正在伸手洗麻将牌,连毅独自起了身,一手扶着椅子背,一手端着一杯加了冰块的洋酒,仰起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然后把玻璃杯往桌面上一顿,同时很痛快的长吁了一口气。
白摩尼看着,走着,把心一横,无声的说:“刚锋,我走了,你多保重。”
随即昂首转向前方,他不动声色的加快了速度。然而刚刚走了几步路,他忽然听到身后房中爆发出了一阵惊叫。脚步随之一顿,他回了头,只见电影明星撞开房门退了出来,伸手指着房内只是哆嗦。忽然见了白摩尼,他立刻哭丧着脸喊道:“白少爷,您快进去瞧瞧,锋老、锋老他……”
白摩尼情知不对,转身快步走进房内,先见屋子正中央摆着一桌砌了一半的麻将牌,而桌旁地上躺着姿势扭曲的连毅。两个小旦则是花容失色,如同见鬼一般,远远的避到了角落里。白摩尼慌忙走到连毅身边蹲下了,见他面红耳赤,睁着眼睛,正在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便大声的问道:“你怎么了?”
连毅一动不动,只低低的哼了一声。而角落里的男旦开了口,声音又尖又颤的说道:“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锋老方才喝完一杯酒后,没有人碰他,自己就倒下去了。”
连宅除了连毅和白摩尼之外,一个能管事的人也没有。眼看三位牌客全像避瘟神似的逃出老远,白摩尼心中一阵烦躁,抬眼再看墙上钟表,已经到了七点半钟。从连宅到旭街,不算很远,可从旭街到三井码头,却是有着几十里地的路程,不提前走是不行的!左右为难的顿了一顿,他低头对连毅说道:“你别怕,我这就打电话叫医生过来!”
说完这话,他又看了钟表一眼,一边在心里疯狂的计算着时间,一边吼叫着唤来仆人,让他们把连毅抬到隔壁的烟室榻上,顺带着撵走了三位呆若木鸡的牌客。九点钟之前赶到旭街就可以,现在距离最后期限还有一个半小时——还有一个半小时的机会!
白摩尼是中医西医全信奉的,此刻病急乱投医,便翻开电话簿子,一个号码一个号码的要了过去。让他丢下半死的连毅远走高飞,他做不出;一个半小时之内,他至少得给连毅找几名医生回来。仆人保镖全是没主意的,除了自己,谁还能管他?
第177章 相别离
一位知名西医,因为自家拥有汽车,所以在半个小时之后,第一个赶来了。连公馆是豪华的地方,连毅也是有名的阔人,所以这医生虽然是初来乍到,但是并不轻慢。和白摩尼交谈了三言两语之后,他一边往烟室里走,一边挂上了听诊器。及至到了烟榻前,他听白摩尼说“这就是病人”,便弯腰伸手去解连毅的纽扣。连毅直挺挺的躺在床上,口水顺着嘴角往下躺,浑身一动不能动,一张脸呈紫红色,唯有一双眼睛还能转。白摩尼进门时,他便盯着白摩尼,及至医生开始解他的衣服了,他才看了医生一眼,一眼过后,他心里大概也明白了自己的情形,重新望向了白摩尼,他一眼不眨,喉咙里像有气拱着似的,“呵”的一声,声音很轻,似有似无。
白摩尼下意识的用右手捂了左腕的手表,一颗心油煎一般。三分之一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现在还什么眉目都没有。家中如今天下大乱,正是他逃走的好时机,可他走了,连毅怎么办?他现在心里还有知觉,还明白着。李子明已经成了他的仇人,家里就剩一个自己,也在这时候离去,他怎么办?让他就这么明明白白的等死?
白摩尼此刻不能向他做出任何保证,只俯身攥着他的手握了握。连毅连回握的力量都没有了,一滴眼泪顺着他的眼角淌下去,只有一滴,仿佛很稠,所过之处,留下一道亮晶晶的痕迹。眼珠追着白摩尼走,他看他看得一眼不眨。
白摩尼不敢再和他对视了。松开手拄了手杖直起身,他听医生向自己说道:“白先生,连将军这病,名叫脑充血,也就是常说的中风,我看若想彻底治疗的话,非得送到医院里去不可。”
白摩尼从头到脚都在哆嗦,连手杖都在匀速的晃——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找来医生还不行,还得送他进医院!
“好……”他颤声答道:“好……”
几名身强力壮的保镖把连毅轻轻搬运上了一张小帆布床,然后抬着床钻进汽车,一路直奔了英租界内的维多利亚医院。白摩尼坐在副驾驶位上,拉起衣袖去看手表。八点二十了,还有四十分钟。把连毅送进医院安顿好,自己再往日租界赶,也许也来得及。毕竟是下午的船,只要把汽车开快了,按时赶到三井码头也不是不可能。
随即他又一转念——脑充血到底是个什么病?能不能治好?能治好倒也罢了,治不好,会不会有人去通知李子明回来给他办后事?
这个问题一出,他紧接着又一拍脑袋,暗骂自己愚蠢。连宅的保镖仆人虽然没主意,但还不至于傻到连常识都没有。自己还是设法抓紧时间,尽早往日租界赶才是正经。
在白摩尼带着连毅进入医院之时,霍相贞和马从戎的汽车,已经疾驰在了通往码头的马路上。汽车一共是两辆,他和马从戎坐一辆,两个随从坐一辆。阳历三月天,冷一阵热一阵的,春寒还很厉害。霍相贞侧了脸往车窗外看,看风景眼花缭乱的往后退,像一场放快了的电影片子。
他长久的不发一言,于是趁着白摩尼还没出现,马从戎试探着握住了他的手。见他没反应,他大了胆子,索性把手拽到了自己的腿上:“大爷没走过这条路吧?”
霍相贞头也不回的答道:“好像走过一次。”
马从戎用拇指轻轻摩挲着他的手背,天干气燥,手背的皮肤一点也不滋润,几乎就是粗糙。马从戎一边摸,一边自己也感到可笑:这么一只大手,有什么好摸的?
可是他不但想摸,而且想看。低头把这只手翻来覆去的摆弄了,他从掌心一直捏到指尖;长圆形的指甲洁净圆润,是他亲手修剪出来的。
他从九岁起就开始给霍相贞剪手指甲,在此之前,这是老奶妈子的工作。后来奶妈子老眼昏花不敢下剪子了,霍相贞亲自动手又剪掉了自己一块肉,他便自告奋勇的接了差。想起来,他是从小就喜欢跟着霍相贞,可是无所事事的干跟着也不像话,真卖力气他还懒,所以就找些小小的活计来做,表示自己是真有本事真有用。霍相贞虽然是个霹雳火爆的脾气,但是不藏心眼,好就是好,坏就是坏,虽然总像是看不上他,偶尔还把他拎过来揍一顿,但像个气哼哼的保护神一样,也不让他受旁人的欺负。在他还不懂拈酸吃醋的年纪里,霍相贞是个令他非常省心的大爷,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决定往后要跟着大爷讨生活了。
霍相贞一直向外望着,得看一眼是一眼,虽然他是在北平长大的,但是常来天津,天津也算是他的家乡。这个时候冰消雪融,满地泥泞,草木又尚未发芽,风景着实是不美,可毕竟是家乡的风光,将来到了日本,想看也看不到了。
看了良久之后,他从怀里掏出怀表。低头盯着表盘指针,他忽然说道:“摩尼该上汽车了吧?”
马从戎向他凑近了,挤着看了一眼时间,随即答道:“该上汽车了。大爷放心,我在那儿留了好几个人,绝对护得住白少爷。”
霍相贞点了点头,然后一边收起怀表,一边自嘲似的笑了一下:“反正只要是没见到面,就不放心。”
马从戎微笑赞同,同时想“喀吧”一声,掰断他一节手指头。
白摩尼人在医院,也知道自己此时此刻该在旭街上汽车了。可连毅一直在看着他,直勾勾的,眼巴巴的。在被看护妇推进手术室的前一秒钟,还在看他。白摩尼几乎要被他看哭了,但是欲哭无泪,只憋得眼红鼻塞,太阳穴酸胀着疼痛。坐在手术室外的长椅上,他忽然拄着手杖起了身,东倒西歪的要往大门走——已经九点钟了,已经九点钟了!
走出几步之后,他转身又折了回来。望着手术室的大门停住了,他在心里疯狂的吼:“你死了吧!你快点儿死了吧!你死了,我就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他这回不是去河南,不是去山东,是去日本。中间隔着那么大的一片海,他如果真走了,我追不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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