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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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低低的“唔”了一声,一个脑袋歪斜过去,是濒临昏迷的样子。
张兆祥喂了哑巴几粒仁丹,又打电话叫来了医生。经过一番救治,哑巴总算缓了过来,原来只是中暑而已,不过程度严重,已经危急生命。
余至瑶让仆人们把哑巴抬到床上躺好,然后关了房门,独自在床边椅子上坐了下来。沉着脸看了哑巴一眼,他低声说道:“你是个小孩子,不知道冷热?还是以为自己是个小伙子,不怕冷热?”
他抄起搭在椅子扶手上的毛巾,又给哑巴擦了把脸:“奔四十的人了,会活活的把自己热死,新鲜!”
哑巴还是头晕,晕头转向的对着余至瑶笑,很羞愧的表示自己没事。
余至瑶长叹一声,不再多说。幸好只是虚惊一场,否则他当如何?
在旁人眼中,哑巴只是个种花种草吃白饭的奶哥哥,在余公馆中有点地位,毫无价值。可是对于余至瑶来讲,就因为余公馆内有着哑巴,所以才像个家。
哑巴身下铺了凉席,清爽柔软。抬手拍拍身边,他让余至瑶坐到床上,床上比那硬木椅子舒服。
于是余至瑶就脱了皮鞋,盘腿坐到了哑巴身边。哑巴宁静而又虚弱的凝望着他,而他弯腰低头,专心致志的摆弄一只怀表。
良久过后,哑巴伸出一只手去,搭上了他的膝盖——没别的意思,哑巴只是想摸他一下。不知不觉就长大了,不知不觉又要老了,可哑巴总觉得自己还是少年。与世隔绝的生活在余公馆中,岁月在他心上留不下痕迹,只有爱情能够让他苍老。
老着老着,胸怀就博大了,宽容了。他像少年人一样满怀爱情,又像老人家一样无欲无求。心平气和的闭上眼睛,他想这就是他一生的事业,无可比拟,无法言喻。
八九月份,凤儿出院了。
和入院前相比,她那头脑的确是清醒了许多,见人也会招呼了,不过目光还是发直,不复往昔的灵透。
宋逸臣带着小太太过来,接了女儿回家。小太太如今又有了身孕,还不显怀,所以行动倒还伶俐。她与凤儿本是一对仇敌,水火不能相容;如果凤儿摔了一跤跌落门牙,或是出门在外受了欺负,那她一定站在一旁幸灾乐祸、抚掌大笑;然而凤儿所遭的苦难太深太重了,平日两人打归打,骂归骂,可是眼看凤儿被恶人毁了一生,她心里也是同情难过。
在凤儿到家这天,友美生了。
友美在生产前夕,受到了家中众人的至高呵护,连何殿英都不敢再使唤她做事,因为她那肚子太大了,沉甸甸的鼓出多远,让人看了心惊。小老九总来看望嫂子,可是不敢靠近,总怕嫂子会爆炸。
结果到了临盆这日,友美死去活来呼号半天,竟然产下一儿一女,是对结结实实的大龙凤胎。这可是件稀罕的喜事,何殿英作为一名最没有家庭心的丈夫,也跟着眉飞色舞的得意起来。提前找好的奶妈子这回分身乏术,简直不知先顾哪个孩子;幸而友美身体强壮,奶水来得也快,昏昏沉沉的休息了小半天后,便能挣扎着坐起来给婴儿喂奶了。
何殿英在房内来回走动,一会儿看看儿子,一会儿看看女儿,感觉两个孩子都够丑的,让他想起了当年的胖宝儿——胖宝儿生下来时也是丑如猴子,不过往后越长越是白净漂亮,像极了余至瑶的模样。可惜余至瑶没有福气,不能享受儿女带来的快乐。
喜讯传出去,李振成当即就在文县上了火车,因为只预备了一副金锁,所以又提前给小老九发去电报,让对方速速再打一副,以便凑成一对送给孩子。哪知李振成未到,森园真人先到了。
森园真人已经老的走不动路,出入只能借助轮椅。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出人头地,晚年时无意收了个中国徒弟,却是让他威威风风的变成了众人口中的“老爷子”——何老板的师父,那还了得?
何殿英为了表示自己对师父的尊重,让师父给儿子起个名字。森园真人略一沉吟,开口说道:“就叫英雄吧!”
何殿英一听这话,不禁暗笑,感觉师父口气太大,给个小毛孩子取名英雄。不过师父老天拔地的开了口,自己也没有驳回的道理。恭恭敬敬的点了点头,他笑嘻嘻的答道:“好,就叫英雄!”
森园真人犹不满足——他一生无家,除了一个侄子之外,亲近的晚辈便只有何殿英一人,所以他想把何殿英的儿女认为孙子孙女。将来两个孩子如果要入日本国籍,正好可以跟着自己改姓森园。
何殿英很痛快的答应下来,心里并不介意。师父一个孤老头子,总没有能力抢走自己的儿女,况且他也没打算让儿女去入日本国籍。
友美认为男孩子是要做大事的,应该交给父亲;而女儿则是属于自己的,可以让自己为她做一点主。
她给女儿起名叫做“桃子”,因为小时候家乡镇上有位又美丽又阔气的小姐,大名就叫青木桃子。她是个知足常乐的人,认为女儿长大后若能像青木小姐一样可爱,就很好了。
时光易逝,两个孩子转眼间就一起满了月。何殿英摆了一场规模很大的满月酒,而在宴席开始之前,他把照相馆的师傅叫到家中,抱着孩子左一张右一张的大拍照片。
英雄和桃子渐渐长开了,皮肤雪白如瓷,一双黑眼珠子也是滴溜乱转,只是毛发疏淡,头发干脆就是一层黄黄的茸毛。何殿英不知道合格的父亲应该是什么样,只晓得这两个小东西很有趣,越看越是讨人喜欢。
待到照片洗出来了,他挑出一张装进信封,然后邮寄给了余至瑶。
余至瑶撕开信封,倒出照片。拿起照片一看,他登时就忍不住微笑了。
他看到何殿英趾高气扬的站在艳阳之下,一手抱着一个大胖娃娃。早就听说何殿英得了一对龙凤胎,如今一看,两个娃娃还真是一模一样。
翻过照片再看背面,何殿英依照次序从左至右,一笔一划的写出名字:“桃子,小薄荷,英雄。”
余至瑶认为这三个名字放在一起,也是分外可爱。他是断子绝孙的了,如今看到小薄荷儿女双全,也很欢喜。
余至瑶站在窗前,捏着照片看了许久。最后将照片夹到书里,他在一面墙的书架前踮起了脚,珍而重之的把书摆上最高一层。
第75章 将错就错
何殿英认为自己务必去见余至瑶一面了——不是要去撩拨挑衅,也不是要去倾诉衷肠,是真有必须面谈的事情要讲。余至瑶不接他的电话,他也不敢把话随便告诉外人。
于是他就开始寻找机会。
这天清晨,余至瑶闲来无事,坐在餐厅里一页一页的翻看黄历,手边摆着一碗米粥,已经晾得没了热气。
哑巴走到他的身后,抬手为他理了理西装后领。而他头也不抬,自言自语的轻声说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哑巴以为他是从来不过生日的,所以这时便也弯腰看了黄历。看过之后,他却是摇头说道:“哇!”
余至瑶回过头去,满脸困惑:“不是?”
哑巴伸手又翻两页黄历,嘴里哇啦哇啦叫了一通。余至瑶听了之后,几乎大惊失色:“不是十月初一吗?”
哑巴几乎哭笑不得了,手指摁住十月初三的那一页,他比比划划的长篇大论。而余至瑶听到最后,还是难以置信:“我一直记得是十月初一……”
哑巴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余至瑶的生日,全家上下只有奶娘记得清楚。而他作为奶哥哥,自然也不糊涂。
余至瑶盯着黄历愣了半天,末了自己笑了:“唉,哑巴,我记错了这么多年。”
然后他合上黄历,端过米粥:“算了,将错就错吧!”
米粥吃进嘴里,温吞吞的没滋没味。其实到底生在哪天,本也不算问题。何殿英按照十月初一的日子给他过了那么多年生日,那他就还是生在十月初一吧!
余至瑶中午让厨房给自己做了一碗长寿面,也不惊动旁人,自己悄悄吃了。
下午时分,他起了闲心,忽然想要出去消遣一番。找出今日的报纸翻开,他专挑戏院广告来看。天和舞台是自家的买卖,虽然环境富丽,然而最近没什么好角儿,不值一去;换了一张报纸再看,他发现金桂大戏院今晚上演新戏,或许可以过去凑个热闹。
傍晚时分,他在保镖们的簇拥下上了汽车,直奔金桂大戏院。抵达之后上了二楼包厢,他独自一人进去坐下。身后门帘放下来,保镖们静静的守在外面。
包厢里面收拾的很干净,前方一溜精致长桌,桌上整整齐齐的摆着干果蜜饯、水果香茶。余至瑶慢条斯理的点燃了一根雪茄,然后戴上眼镜向后仰靠过去,懒洋洋的望向前方舞台。或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他的兴趣爱好也有了变化。先前杜芳卿唱得那么红,可他听在耳中,只像鸡叫;如今台上一名小旦尖着喉咙啸叫不已,扮相明显不如当年的杜芳卿,然而他心平气和的慢慢吸着雪茄,竟也听出了几丝婉转悠扬。
听着听着,他喷云吐雾的笑了一下——还是有点像鸡叫。
抬手扶了扶眼镜,他放下手中雪茄,向前欠身拿起一只白梨。果盘旁边预备了小水果刀,大概是刚刚洗过,刀刃上还带着水珠。他低头抽出手帕擦净刀子,然后开始慢慢的给梨削皮。
正当此时,后方依稀有了响动。帘子骤然被掀起来,有人走入包厢,带着淡淡的风。
余至瑶认得那脚步声。缓缓的抬头望向前方,他竟是不舍得就此回头去看。相遇永远美在最初一刻,况且他和何殿英又总是不欢而散。
脚步停在身后,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眼角余光瞥过去,手很干净,几乎惨白。
他垂下眼帘,继续去削手中的白梨。
何殿英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余至瑶。余至瑶微微低着头,大概是新近剪的头发,后颈向上剃出一片短短发根;抬手摸上去,正是暖烘烘的扎手。忽然忍无可忍的弯下了腰,他在余至瑶的耳边低声说道:“二爷,今天是你的生日,回去想着吃碗寿面。”
余至瑶一言不发,只是举起一只削好的白梨,头也不回的向后递去。
何殿英接过了梨,直起腰来慢慢的吃。余至瑶静静倾听着他那轻不可闻的咀嚼声音——台上的唱念做打,台下的喝彩鼓掌,一瞬间全部变成了默片。整个世界都寂静了,只有他的小薄荷在吃梨。
一颗心柔软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他闭上眼睛,几近陶醉的享受此时此刻。冰凉手掌抚上他的面颊,指尖向下描绘出了他的鼻梁嘴唇下巴。最后何殿英轻轻捂住他的喉结,仿佛捂住一只熟睡的小鸟,偶尔一动,动在手心里面。
随手扔下梨核,何殿英再次俯下身去,姿态亲热的双手搂住了对方的脖子。余至瑶端坐在椅子上,只觉何殿英的气息越来越近。嘴唇凑到自己耳边,他想对方一定要问“想没想我”。
然而何殿英开了口,呼吸中带着白梨的清甜:“我想你了。”
余至瑶不回答,也不看他。
何殿英抽出了余至瑶的领带,慢慢擦净手指上的梨汁:“快点把你那个宋逸臣打发了吧。军部已经有了证据,英国人也保不住他。逮捕随时可能开始,也许是明天,也许是明年。你马上和他划清界限,否则必受牵连。”
余至瑶犹豫了一下,随即微微一点头。
何殿英已经把话说完,照理就该尽快离去。可是手臂在余至瑶的脖子上越环越紧,他的身体不受指挥,分分秒秒的拖延着不肯走。前方便是缭乱舞台,下方便是攒动人头,他什么也不能做,只能这样紧搂着对方。
命运道路走出了错,他们本来应该并肩同行,如今却是不得不分道扬镳——这样美丽的花花世界,这样的残酷的人生法则。
忽然把余至瑶强行拖下椅子,他“咕咚”一声跪到了桌子旁边。一切都是心有灵犀一触即发,他向前一扑,正是落入了余至瑶的怀抱之中。
余至瑶拥抱的太用力了,手臂身体都在发抖。何殿英挣扎着仰起头来,一口咬上了他的嘴唇,狠狠的咬,咬到出血。余至瑶紧皱眉头默默忍受——小薄荷总是让他疼,然而这种疼,也是久违的了。
此地和外界只隔了一层门帘,所以他们宛如一簇火苗,静默颤抖着烈烈燃烧。连气息都是被压抑着的,他们吻在一起抱在一起,几乎窒息,可是还不愿分开。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有人唤道:“老板。”
何殿英恋恋不舍的松开了余至瑶。把下巴抵上对方的肩膀,他闭着眼睛轻声说道:“二爷,保重。”
然后他站起身来,弯腰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转身迈步向外走去。
余至瑶也失魂落魄的爬了起来。门外保镖忽然蜂拥挤入:“二爷,您怎么样?”
余至瑶挥了挥手,示意保镖退下。这群青年全是废物,大概在外面是被人用枪逼住了;可是带条狗还能汪汪几声,他们都不如狗。
余至瑶坐上椅子,继续看戏。台上唱的越发热闹了,台下的叫好声音此起彼伏,一浪高似一浪。相形之下,包厢成了一条半封闭的小船,在人海声浪中飘飘荡荡。余至瑶恍恍惚惚的望着舞台,心中不觉欢喜,只有美梦醒来的怅然。
一场大戏结束,余至瑶起身离开戏院,直奔宋宅。
余至瑶让宋逸臣暂时避避风头——也不必离开天津卫,因为租界外面更危险。
宋逸臣最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故而此时不敢犯倔,只是紧张:“二爷,您从哪儿听来的消息?准确吗?”
余至瑶自然不肯细说,只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给你找个地方住下,这一阵子不要露面。等到风声过了,你再出来。”
宋逸臣不大好意思了:“二爷,我这……真是对不住您。”
余至瑶连连摇头:“逸臣,你我之间,就不要再说那些外道话了。凤儿陪你太太留在这里,不必活动,否则反倒引人注目。你自己悄悄的搬走,权当失踪也就是了。”
宋逸臣心知情势危险,于是一口答应。连夜收拾了几件衣裳,他又对女儿太太嘱咐了几句,然后便上了余至瑶的汽车,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76章 变天
新年前夕,巡捕冲到宋宅抓人,当然是连宋逸臣的影子也没扑到。
宋太太挺着个大肚子,因为心里知道丈夫此刻安全,所以倒还有点底气。凤儿现在见了凶神恶煞的男人就怕,瑟瑟发抖的攥着她那继母的手,两个小女人抱成一团,像两只受了惊的白鸟。
因为宋逸臣曾经通过租界私运炸药,所以余至瑶这回也保不住他。他的照片上了通缉令,贴的满街皆是。宋逸臣东躲西藏,似乎住到哪里都不合适。末了张兆祥灵机一动,把他送到杜芳卿那里去了。
杜芳卿是常年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关上院门藏个活人,只要别出动静,左邻右舍就绝不会生疑。
余至瑶去了宋宅一趟,专为安抚两个女人。家里没了宋逸臣,宋太太又有着七个来月的身孕,只能全靠凤儿当家立计。凤儿现在是一丝上进好胜的心都没有了,每天素着一张苍白小脸,忙忙碌碌只管家中琐事。书本锁进柜子里,她一眼都不再看。
余至瑶总以为凤儿漂亮聪明,将来一定会有大大的风光,大大的造化。看到凤儿成了个沉默寡言的小管家婆,他心中惋惜难过至极,可又不能多说,因为说得多了,只能勾得凤儿痛苦。
“好孩子。”他夸凤儿,声音轻淡:“真懂事。”
凤儿看了他一眼,然后微微的笑了一下,笑是苦笑。
瑶光饭店少了宋逸臣,立刻就要开始乱套。余至瑶无可奈何,只好亲自上阵,身边又带上王连山——他的头脑,加上王连山的拳脚,正好能够再凑出一个宋逸臣。手忙脚乱的撑到新年,余至瑶以为自己总算可以歇上几天了,哪知又有日本特务登门拜访。
来人是位阶级颇高的机关长,言谈举止都很客气,先是拜了个早年,随即把当下的格局形势一五一十分析出来,希望余至瑶识时务,做俊杰。
余至瑶满面春风,表示自己只是一介商人,不敢妄为;然后做了个斩钉截铁的保证,说这个宋逸臣确实是不明不白的失踪了。
机关长听了这话,依旧笑容满面,有礼有节的起身告辞。余至瑶送他上了汽车,心里也有些惴惴。不过待到机关长走远了,他心思一转,又想天津卫虽然沦陷,但租界总是安全孤岛,除非日本人对自己使用暗杀手段——不过凭着自己的所作所为,似乎还不值得让日本特务大动干戈。
新年过后,眼看就到了三月天。这日张兆祥乘车来到杜宅,进门后见杜芳卿正在扶着大笤帚扫院子,便是低声问道:“宋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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