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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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儿凝视着他,目光热切,嘴唇微微颤抖,是千言万语不能出口的模样。余至瑶看着她的眼睛,因为心内如同明镜,所以格外尴尬为难。
短暂的沉默过后,凤儿轻声开了口:“我喜欢你。”
余至瑶问她:“我是谁?”
凤儿有些懵懂:“你……你是叔叔啊。”
余至瑶拉过她一只手,把耳坠子放到她的掌心:“知道就好。记住,我是叔叔。”
然后他合拢了凤儿的五指,又把她的手送回到了她的腿上。
凤儿呆呆的望着他,眼泪忽然就流出来了:“我不管,反正我……”
余至瑶没等她说完,直接答道:“凤儿,不行。”
他从胸前口袋里抽出丝绸手帕,向前放到凤儿身边:“乖,不哭了。叔叔让人去起士林给你定做奶油蛋糕好不好?”
凤儿从小就爱吃奶油蛋糕,可是这时也顾不得了。抓起手帕捂住了脸,她失控似的哭了个一发不可收拾。其实不至于这样的,叔叔依旧还是疼她,可她管不住自己的眼泪——她爱叔叔,可是叔叔不爱她。
余至瑶双手扶住膝盖,费力的站了起来,亲自指派仆人出去定制蛋糕。现在怎样安慰凤儿都是不合适,所以他须得找点事情来做,给凤儿一点空间和时间哭泣。他想凤儿毕竟还是个小姑娘,哭够了,再吃点好的,大概也就不闹了。
蛋糕拿回来,奶油新鲜,花样繁复,散发着温暖的甜香;然而凤儿泪眼婆娑的哽咽抽泣,并不肯吃。
余至瑶拿起餐刀,挑那奶油厚重的地方下手,切下一块蛋糕放到白瓷碟子里。把碟子轻轻放到凤儿面前,他不再说话,自顾自的点燃一根雪茄,坐到一旁翻起了报纸。
熟悉的雪茄味道让凤儿渐渐感到了些许松弛。没滋没味的收了泪水,她扭头又看了余至瑶一眼。余至瑶不为所动的读着报纸,只给了她一个线条流畅的侧影,正是额头饱满,鼻梁挺直,英武标准的让她想起美术课上的石膏人像。
不由自主的端起面前蛋糕,她用小叉子挑了奶油送进嘴里。满嘴苦涩,显得奶油都不甜了。
凤儿在下午回了家。余至瑶如遇大赦,在卧室内对着哑巴笑道:“凤儿长大了,说喜欢我。”
哑巴听了这话,也是惊讶的笑。
余至瑶脱了皮鞋抬腿上床:“你看,我还挺招人爱。”
哑巴站在床边,在他头上轻轻揉了一把。
余至瑶舒舒服服的躺了下去:“这个混蛋小薄荷,电话也不来一个,还在和我冷战。”
他转脸望向哑巴,神情无辜而又认真:“他很折磨我。”
随即他又自嘲似的笑了:“不过我也不是很在乎。”
哑巴很怜惜的凝视着他,仿佛他也是一株花。
哑巴倚靠床头坐了,余至瑶便把脑袋窝在了他的腰腹之间。他放下手,正好抚上余至瑶的面颊。
仿佛只是过了片刻的工夫,余至瑶便入睡了。
他睡得姿态扭曲,呼吸滞涩的打起了轻轻的呼噜。哑巴想要搬他躺平,可是又怕惊醒了他。正是两难之时,余至瑶又轻轻的呻吟起来。
哑巴怀疑他是做了噩梦,也或者只是腿疼胳膊疼。外面是个阴冷的雪天,身体旧伤最爱在这个时候作痛。伸长手臂拉过余至瑶的右手,他饶有耐性的揉搓对方的小臂,权当按摩。
腊月二十九这天清晨,余至瑶终于接到了何殿英的电话。
何殿英保住官职,并没有被一撸到底,然而在香川次郎面前,还是灰头土脸了。想到在余至瑶心里,自己的分量还不如一个宋逸臣,他就恨得慌。
然而恨得久了,恨意淡化,也就恨不起来了。
通话之时,他是刚刚起床。照理来讲他是不大起早的,可惜凌晨时分做了个春梦,梦里的余至瑶真是乖极了,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以致于他快活了个一塌糊涂,醒来之时下身黏湿,裤衩被褥全被沾污。洗过澡后随便套了一条睡裤,他心猿意马,光着膀子就摸向了电话。一只手握着话筒,另一只手则是伸进裤子里懒洋洋的抓痒。
及至电话接通了,他梦游似的先打了个哈欠,随即开口说话,声音又软又懒又甜,颤巍巍的如同羊叫。没说几句,余至瑶在电话里就哈哈笑了起来。
余至瑶一笑,何殿英也跟着笑,笑过一气之后,他彻底清醒过来了,立刻停止羊叫,正经说话。
友美起得早,听到何殿英的卧室里有了响动,便想过来看看。门是拉门,她隔着一道缝隙向内望去,就见何殿英松松垮垮的穿着一条睡裤,正在一边挠屁股一边打电话,语气欢喜而又暧昧。
她很失望的退了下去,心中倒是并不愤怒,因为觉得男人嘛,就是这个样子的。
两人不提往昔旧事,毫无预兆的重归于好。余至瑶在电话里笑道:“我们小时候都没有这样天天斗气。现在快要老了,反倒成了孩子。”
何殿英告诉他:“你小时候那么听话,我和你没气可斗。”
话只说到这里,双方随即心有灵犀的另换了题目。大年下的,犯不上在电话里吵架。一番交谈过后,两人挂断电话,气氛其乐融融。
新年过后,平安无事。宋逸臣似乎也暂时下了日本人的黑名单。余至瑶知道宋逸臣依然是不老实,但也没有继续劝阻,因为宋逸臣的所作所为,往小了说是好事,往大了说是壮举。况且人在租界,想必应该还算安全。
太太平平的到了五月,商会选举成功结束。主席现在改称会长,新会长垂头丧气的进行就职演说,一篇稿子念得磕磕绊绊。待到典礼结束,何殿英像名钦差大臣似的,趾高气扬先向外走,结果刚一出门,就遭了刺杀。
他躲得及时,倒是没事,旁边一位和他身材相仿的保镖却是连中三枪,胸前开了碗口大的血窟窿。商会门前登时陷入混乱,余至瑶人在后方,忽然听说何委员中了枪,便是吓得心脏一缩。发了疯似的挤向前方,他正要大喊小薄荷,哪知声音尚未出口,就见何殿英从人群里站了起来,一头一脸的灰尘,是刚在地上打过滚的模样。
余至瑶立刻停了脚步。鼻孔一阵暖热,他抬手蹭了一下,发现是血。
抽出手帕堵了鼻血,他悄没声息的向后退去。有人问道:“哟,余二爷,您这是上火了?”
他点头答道:“是,最近有些上火。”
商会门前这一场刺杀,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一共三名刺客,死了两个跑了一个。何殿英虚惊一场,没觉怎的;余至瑶回到家后,却是鼻血长流,并且心脏一阵一阵的绞痛,直过了小半天才好。众人只见鼻血,不见绞痛,故而都说他是上火了。
如此又过几日,何殿英打来电话,问他愿不愿意和自己一起出城逛逛。
“我想避避风头,你也跟我来吧!咱们都多长时间没见过面了?”他很诚恳的邀请。
然而余至瑶不去:“我近来身体很不好,打算去医院住几天。”
何殿英带着笑意又问:“你不想我?”
余至瑶告诉他:“我很想你,但是我一直在闹心绞痛,不能出城。”
何殿英听出了他的坚决。三言两语的放下电话,他恨的咬牙切齿——本来想把余至瑶诳到文县,逼他交出宋逸臣的;哪知这个混蛋居然不肯上钩!
何殿英总怀疑宋逸臣和商会枪击案有关,虽然没有什么证据。
第69章 对战
瑶光饭店内的舞场中有位常客,是个十八九岁的摩登少爷,偶然间看到了宋逸臣身边的凤儿,立刻惊为天人,想要求亲。宋逸臣倒是没意见,因为姑娘十六了,满可以出门子嫁人。哪知凤儿得知此事,当即发疯,披头散发的在家大闹,表示自己一辈子都不结婚。
宋逸臣其实不是很关注这桩事情,嫁不嫁的都无所谓。家里的小太太却是在一旁冷嘲热讽,大发议论。结果凤儿和她先是吵作一团,后来又是打作一团,正是一片天翻地覆。张兆祥登门拜访,要找宋逸臣说话,哪知甫一进门,便有一只挺臭的高跟鞋迎面飞来,正中他的额头。
张兆祥捂着脑袋,二话没说转身就走。既然正事办不得,他只好顺路去了杜宅,把下半年的生活费用给了杜芳卿。杜芳卿如今是彻底失宠了,余至瑶给他换了一处好宅院居住,先还偶尔见上一面,不过现在算来,那最近一次相会,大概也要追溯到两年之前。杜芳卿像个清心寡欲的姑子似的,关上大门养花养草,养猫养狗;因为不愁吃喝,所以倒也心静。
张兆祥离了杜宅,驱车赶往瑶光饭店。上楼进了经理办公室,正好赶上宋逸臣在和一群手下聊天。他没提宋家的战况,只是饶有兴味的跟着倾听。众人说着说着,忽然提起一位同行:“可怜啊,四层楼的旅馆,就卖了五千块钱。”
张兆祥没听明白:“谁家旅馆卖了五千?”
宋逸臣答道:“就是福顺旅馆,五千,让何殿英买去了。”
张兆祥眨巴眨巴眼睛:“这是怎么个买卖?五千块钱,连给旅馆装副暖气都不够啊!”
宋逸臣很不屑的笑了一下:“人家带着日本兵去的,说是要把旅馆充当兵站。要钱呢,就是五千;不要钱呢,那更好,直接卷铺盖滚蛋。如果敢闹,就请宪兵队里走一趟。”
张兆祥想了想,又问:“姓何的现在手里有多少家大买卖了?”
众人一起摇头。何殿英如今不费一枪一弹的明抢,没人知道他抢了多少家生意铺子。
张兆祥咽了口唾沫:“幸好咱们这是英租界。”
宋逸臣这时忽然正眼看了张兆祥:“哎哟,小张,你来啦?”
张兆祥一愣:“你刚知道我来了?”
宋逸臣连忙站了起来,自己忍不住笑:“光顾着说了,我没留意。二爷今天出院是吧?”
张兆祥这才进入正题:“那什么,哑——二爷他奶哥哥昨天把脚扭了,走不成路。你力气大,你跟我去趟医院,把二爷背出来。”
宋逸臣莫名其妙:“二爷当初可是自己走着去的医院,怎么住了一个多月之后,反倒得让人背着出来?”
张兆祥答道:“二爷前天下地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右腿抬不起来。”
宋逸臣十分惊讶:“那还出院?”
张兆祥无可奈何的笑道:“住院太久,心里腻烦,他非要回家嘛!”
宋逸臣亲自出马,把余至瑶拦腰抱出医院,累得双臂颤抖不止。余至瑶没想到他是这个抱法,几乎不好意思。及至汽车开到公馆门口,宋逸臣又要抱他下车。他连连拒绝:“背着,背着就行。”
宋逸臣气运丹田,把他从车里掏了出来:“不行。我后背上……全是汗!”
宋逸臣一鼓作气,把余至瑶送进了楼上卧室,见余至瑶再无吩咐了,这才告辞离去。而余至瑶坐在床上,和金鸡独立的哑巴面面相觑。
“你怎么了?”他问哑巴。
哑巴做了个手势。
余至瑶又问:“没事吧?”
哑巴笑了,单腿跪到床边,双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推着他仰面朝天的躺下去,哑巴低下头来,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余至瑶毫不反感,反而感觉一阵温暖。他想自己和哑巴其实只是在人生道路上各自入了歧途,如今重新走到一起,还和幼时一样。哑巴的罪过并非不可饶恕,自己当初之所以念念不忘,大概只是因为年轻气盛。
与此同时,何殿英也从文县回来了。
这回他的何部队终于打散了一支小游击队,算是立下战功一件,他也因此受到了军部的嘉奖。趾高气扬的得意了几天,他认为自己真是个识时务的俊杰,跟着日本人混,果然好处大大的有。
然后,他就又盯上了宋逸臣。
宋逸臣现在根本不出英租界,让他无计可施。他准备挑选人手实施暗杀,然而宋逸臣粗中有细,并无破绽可以利用。何殿英几乎可以确定他的反日行为,只是始终没有明确证据。如果能把宋逸臣捉拿归案,那他既能再立大功,又可顺便报仇雪恨,当真是件一举两得的妙事了。
宋逸臣成了他的心病。既然宋逸臣本人刀枪不入,那何殿英脑筋一转,决定另找对象,重新下手。
在这一年的初秋时节,凤儿拎着书包站在学校门口,等着家里汽车来接。正是东张西望之时,一辆汽车忽然刹在她的面前。两名青年推开车门跳下来,一人抱上身一人抬双腿,二话不说便把凤儿掳进车内。在旁边大小学生的惊惶尖叫声中,汽车迅速发动,绝尘而去。一名刚刚走出校园的英国教师正好见到凤儿在车内猛拍车窗,便是大喊一声迈步要追,追了不过两步,汽车已然开了个无影无踪。
消息立刻传到了宋逸臣的耳朵里。宋逸臣气得暴跳如雷——虽然他重男轻女,虽然他觉得丫头全是赔钱货,但凤儿是他的女儿,他可以打可以骂,别人碰一指头都不行!
他自知平时横行霸道,免不了会和人结仇。可是真敢对他女儿动手的人,他思来想去,也就只有一个何殿英。
他揣了手枪子弹,又带了几名得力的手下,想要去找何殿英算账。可是没等他动身出门,就被余至瑶叫了过去。
余至瑶不许他走,随即自己把电话打去了何殿英那里。
余至瑶近来受了风寒,身上七病八痛,没有一刻舒适。压着怒火拿起话筒,他问何殿英道:“凤儿是不是在你那里?”
何殿英正憋着要和宋逸臣决一死战,就怕他跟着掺和,所以听了这话,十分头痛:“这事和你没关系,你别跟着添乱。”
余至瑶本是站着通话,这时便是慢慢坐到沙发上,极力的强迫自己心平气和:“那孩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和我的女儿也差不多。大人之间打打杀杀,不要把孩子也卷进来。”
何殿英一听此言,登时感觉很不入耳:“二爷,你少跟我讲大道理。我知道你想保护宋逸臣,我他妈跟你好了这么多年,还不如你手下的一条狗值钱!当年我把你儿子养的白白胖胖,结果一眼没看住就让你掐死了;现在你拿个野丫头当宝贝,为了个手下人的女儿跟我犯别扭。怎么着?是不是觉得这丫头养大了能用啊?”
余至瑶听了这话,只觉心如针扎:“胡说八道!你和逸臣有仇,那你去找逸臣!凤儿她一个上学念书的小姑娘,懂得什么?”
说到这里他咽了一口气,心知何殿英不是个乖乖听话的性子,自己还不能大肆发作,须得哄着他说。
“小薄荷……”他的声音低了下来:“看在我的面子上,把凤儿放了吧。至于逸臣,我以后让他收敛起来,不再和你做对也就是了。”
余至瑶越是为宋家父女求情,何殿英越是怒气勃发。像要啐出一个满脸花一样,他对着话筒力道十足的骂道:“我去你妈的!逸臣逸臣,叫的还真是亲热!当初我打死顾占海那个老王八蛋的时候,也没见你要死要活;如今刚动了姓宋的一个手指头,你就像让人踩了尾巴似的叫了起来!二爷啊二爷,你对我到底是什么心思?我对你是掏心扒肺,你呢?你是吗?现在我就问你一句话——我和宋逸臣,你选哪一个?”
听筒里面传来粗重紊乱的喘息声音,一声拖着一声。何殿英觉出了不对,然而依旧等待着余至瑶的回答。终于,微弱的语音响了起来:“我……”
话没说完,听筒里面传来撞击声音,依稀能够听到有人在慌乱的大喊二爷。何殿英心中一个激灵,随即却是听到了宋逸臣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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