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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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殿英叹了口气,忽然怀疑自己这回要完——原来宋逸臣也是用了前后夹击的战术。

  然而那辆汽车开到近前,车门一开,里面却是传出了森园真人的声音:“上车!”

  何殿英怔了一下,头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是已然钻入车内。在宋逸臣追上之前,汽车迅速掉头,加大油门绝尘而去。

  何殿英捂住臂上枪伤,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师父,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森园真人没有看他,沉着老脸说道:“我找你找了很久。”

  然后不等何殿英回答,他继续说道:“你这样意气用事。过了今夜,天津卫不会再有你的容身之处了。”

  他扭头盯住了何殿英,目光十分坚决:“去满洲吧!”

  

  第43章 春暖

  

  余至瑶在医院内躺了一个礼拜,然后就回家去了。

  两名保镖用担架把他一直抬进楼上卧室,哑巴和宋逸臣又合力将他抱上大床。他直挺挺的伸着胳膊腿儿,四肢中有三肢箍了石膏,唯有一只左手还是原样。保镖收起担架退了出去,哑巴站在床边,就见宋逸臣在余至瑶面前俯下身来,郑重其事的警告:“二爷,您可千万别乱动。现在正是长骨头的时候,养不好可就要落残疾了。”

  余至瑶在枕头上微微的点了点头。他懂这个道理,家里的张兆祥就是个例子。

  宋逸臣依旧保持着俯身的姿势,鼻尖快要蹭上余至瑶的面孔。仿佛非得如此,他的话才能发挥出最大的震慑性。威胁似的竖起一根手指,他又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别动啊!”

  哑巴偷偷的笑了一下,感觉宋逸臣好像快要咬人。

  等到宋逸臣走了,哑巴将一小盆温水端到床边,浸湿香皂涂抹了余至瑶的面颊下巴。拿起剃刀弯下腰来,他很细致的为对方刮净了胡茬。

  拧一把热毛巾又给他擦了把脸,哑巴在这难得的独处机会中,对余至瑶发出了一声“啊”。

  他想知道余至瑶现在是否还疼,可是余至瑶面无表情的扭开脸去,一言不发。

  一言不发也是一种回答,那表示他已经痛苦到了无法言喻的程度。哑巴懂了,所以不再追问。

  余至瑶的脑海中,又多了一段恐怖的回忆。

  噩梦有了新的画面——他只要闭上眼睛,前方便是一片车灯闪烁。两条小腿忽然发作剧痛,是他的骨头正被车轮生生压断。

  没想到何殿英会对自己痛下狠手,可这的确就是何殿英的行事风格。

  余至瑶偶尔会觉得何殿英很碍眼很讨厌,不过始终恨不起来;事到如今了,他也依旧不恨。你邪恶,我也不善良。大家彼此彼此,愿打服输。

  宋逸臣让余至瑶“别动”,张兆祥微跛着来到二爷面前,现身说法,结论也是“别动”。于是余至瑶就日日夜夜躺在床上,当真是一动不动。

  哑巴一手包揽了他的吃喝拉撒。他这粗胳膊长腿的大个子,也就只有哑巴能够摆布得动。旧日的空气忽然浓厚起来,余至瑶想起自己十岁那年被父亲开膛破肚,养伤之时照顾自己的就是哑巴,也只有一个哑巴。

  躺在床上侧过脸去,他对哑巴说了这话。哑巴笑了一下,随即张开双臂比划出了一个长度,表示那时的余至瑶很小很小。

  放下双手,他又低头望向了余至瑶,试图从余至瑶的脸上找出幼时的蛛丝马迹。余至瑶当年真是单薄清秀极了,谁也没想到他会越长越高,最后变成了个肩宽背阔的大个子。

  他看余至瑶,余至瑶也看他。双方对视了片刻,余至瑶缓缓闭上了眼睛。

  余至瑶在床上躺了四个月。四个月后他变成了全身瘫痪的废人,因为周身肌肉都已萎缩。不过断骨愈合的很好,起码从爱克斯光片上看,是很好。

  复健又是一场死去活来。锻炼到了春节之后,他已经能够拄着双拐独自行走,然而走不多远,时常是迈出七八步后便停下来,心里虽然还有劲头,可是双腿自己打弯。“咕咚”一声跪倒在地,他的膝盖永远都是青紫颜色。

  除此之外,右手也是不复先前的灵活,手臂稍一运力就要彻骨疼痛,甚至连筷子都用不得。凤儿现在放了寒假,无所事事,便一日三顿的坐到余至瑶面前,端着饭碗喂他吃饭,每次只喂一小口,因为怕他会呛到,会咳嗽,会咳破肺。

  余至瑶发现凤儿是越来越丑了。

  她大概是进入了成长期,胳膊腿儿全抻得细长,身子脑袋却小;一张紧眉俏眼的标致小脸日益显出轮廓,竟然隐隐有了尖嘴猴腮的意思。

  余至瑶看在眼中,嘴上不说。家里就这么一个欢天喜地没心事的,他犯不上给孩子添堵。

  节气变幻,冬去春来,何殿英这个名字终于是彻底在天津卫消失。众人都听说他是被他的日本师父护送去了满洲国。可是关外地方那么大,到底人在何处,却是无从知晓。

  何殿英无影无踪了,他留下的徒子徒孙们也像秋虫一样各找地方蛰伏下来,再也不敢耀武扬威。

  余至瑶拥有了整个英租界,却是走不出自己的余公馆。

  阳光明媚的五月天里,他第一次凭着一己之力走下二楼,进入庭院。在哑巴的搀扶下坐到楼前的大理石台阶上,他也想见见天日,晒晒太阳。

  哑巴忙着浇花,无暇陪他。他伸长双腿低下头来,安安静静的盯着一只蚂蚁从前方爬过。一双眼睛随着蚂蚁从左慢慢转右,最后他欠身伸出左手,把小黑蚂蚁捏了起来。

  小黑蚂蚁在他的指间动了动触角,然后很伶俐的爬过手指爬上手背。他抬起手臂慢慢变化姿势,让小黑蚂蚁在他手上绕圈爬行。

  小黑蚂蚁那么的小,然而爬得很快,一往无前的冲向衬衫袖口。余至瑶对着它连吹了两口气,没能拦住,情急之下只好抬起右手抓它。右手手指是麻痹而又迟钝的,一下子就把小黑蚂蚁给捏死了。

  余至瑶想要再捉一只蚂蚁,可是身边再也没有蚂蚁经过。饶有耐性的等了许久,他最后只等来了张兆祥。

  张兆祥步履匆匆的从楼内走出,口中惊讶的说道:“哟,二爷,这儿多晒得慌啊!”

  余至瑶抬头看他:“干嘛去?”

  张兆祥笑道:“这不月初了吗,我给杜老板送月钱去。”

  余至瑶愣了一下:“谁?”

  张兆祥在他面前弯着点腰,一团和气一派精明,正是个标准的管家模样:“就是杜芳卿啊,您把这人给忘啦?”

  余至瑶的确是把杜芳卿给忘了。抬手轻轻一挥,他面无表情的低下了头。

  张兆祥满面春风的向他鞠了个躬,然后健步如飞的向外走去了。

  乘坐汽车穿过大街小巷,张兆祥在一处小院落前下了汽车。

  抬手连拍几声门环,大门应声而开,杜芳卿怯生生的露出了脸:“张爷,您来啦。”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对张兆祥的称呼,从“小张”变成了“张爷”。侧身向院内一伸手,他又很有眼色的柔声说道:“大热的天,您请进来喝杯茶吧。”

  张兆祥迈步进门,就见房子虽旧,但是处处干净。院角花草葱郁,倒也别有一番生机。伸手从长袍口袋里摸出一只信封递给杜芳卿,他停了脚步说道:“茶我就不喝了,家里还有事情等着我,我坐不住。”

  杜芳卿双手接过信封,捏出里面柔软的钞票。试试探探的瞟了张兆祥一眼,他又陪着小心问道:“二爷的腿……好些了吗?”

  张兆祥苦笑摇头:“都养七八个月了,还是只能从楼上挪到楼下。”

  杜芳卿听了这话,便是蹙着眉尖低下头去,轻轻的“哦”了一声。

  张兆祥向来是把杜芳卿当成下堂小妾来看待。下堂归下堂,可毕竟是主子用过的,自己就该懂分寸、避嫌疑。转身摇晃着走向院门,他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杜芳卿拿着信封呆站在院内,心中把余公馆的上下老小掂量一遍,就觉没有一个是细致体贴的,全都粗手粗脚。而余至瑶伤到这般田地,怎能禁得住那帮家伙们搬弄?

  黯然神伤的叹了一声,他慢慢走回房内,同时想道:“可惜,我是没有资格了。”

  

  第44章 他乡故乡

  

  一九三三年七月,哈尔滨。

  傍晚时分,何殿英穿着衬衫长裤,意态悠然的走在松花江畔。凉风掠过水面习习而来,他手里拿着一只蛋卷冰激凌,冰激凌融化横溢,他一边转着圈的大舔特舔,一边在岸边长椅上坐了下来。眼睛盯着前方走过的一名日本艺伎,他饶有兴味的打量不休,觉得对方像个花花绿绿的小面人。

  正当此时,一只巴掌拍上了他的肩膀。猛然回过头去,他看到了一张笑脸。

  “哎呀!”他捂住胸口急叹一声:“森园,你他妈吓我一跳!”

  所谓“森园”者,乃是森园真人的侄子森园茂。去年夏末他受了叔叔的委托,把何殿英与李振成一路护送出关。何殿英是漫无目的,只要离了天津,去往哪里都没关系。听说森园茂在哈尔滨已经有了一番作为,他和李振成便也跟着过来了。

  森园茂是三十多岁的年纪,剃着平头,相貌憨厚,满口东北话。笑眯眯的看着何殿英,他开口说道:“今晚你得请我好好吃一顿。”

  何殿英上下审视着他:“凭什么啊?”

  森园茂:“我给你找了个发大财的机会,让你请客都是便宜了你!”

  何殿英笑了:“森园啊,你自己那破矿都要停工了,还能给我找到发大财的机会?不会是让我出钱入股吧?”

  森园茂把双臂抱到胸前,表情厚道的发出奸笑声音:“嘿嘿,我先不告诉你,进了馆子再说!”

  从江边向前穿过一条马路,便是中央大街。此刻华灯初上,街上店铺林立,十分繁华热闹。何殿英这一年来虽然是坐吃山空,但是积蓄丰厚,尚能维持。领着森园茂进了一家料理馆子,他点了一桌昂贵菜肴,先由着森园茂吃了个半饱,然后才一伸筷子夹住对方筷头:“行了行了,差不多就停一停吧,你先说说你那个发大财的机会是怎么回事?”

  森园茂放下筷子,隔着桌子向前探身说道:“何君,这个机会,我一说你就明白了。”

  “说!”

  森园茂双眼盯着何殿英,压低声音吐出四个字来:“输入劳工!”

  何殿英眨巴眨巴眼睛,三秒钟之后才有了回答:“哦……”

  “哦”完一声,他恍然大悟的一笑:“哦……”

  不动声色的垂下眼帘,他微笑着举杯抿了一口清酒。一名艺妓此时姗姗而至,然而刚刚进门,便被他挥手撵了出去。

  和室拉门重新合拢,何殿英把胳膊肘撑到桌边,歪着身子对森园茂一挑眉毛:“来,咱们详细谈谈吧。”

  料理馆内的一番密谈,成就了何殿英的新事业。东北有着亚洲最富饶的黑土地,森林煤矿,大豆高粱。然而,人少。

  森园茂在哈尔滨附近拥有一座小小的煤矿。在与劳工贩子打过几次交道之后,他忽然发现与其买人挖煤,不如直接卖人。

  他在华北毫无势力可言,森园真人也只是一位不成气候的叔叔,所以何殿英变成了他唯一可用的合作伙伴——虽然这家伙在天津惹出官司,正受通缉,不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是跑了,可他的徒子徒孙还在。

  森园茂在中国混了十五六年,十分了解帮会里面“师父”的地位。对于何殿英的能力,他是非常的有信心。

  何殿英夜里回家,把李振成从床上推醒,将今晚见闻讲述一遍。李振成素来对他言听计从,自然毫无异义。洗了把脸收拾行装,李振成在天亮之后赶往火车站,打算买票潜回天津,把藏到乡下的兄弟们全都联络起来。

  李振成一路谨慎,因为不了解城内情形,所以提前在倒数第二站下了火车,根本就没往天津卫走。

  倒数第二站是文县,进了文县继续下乡,他像一滴水汇入大海,悄无声息的四处流动。百里之外的细微暗涌,当然不会惊动天津卫里的大鱼。在他与断了手臂的小老九见面之时,宋逸臣坐在瑶光饭店办公室内的桌子上,正在和张兆祥讨论余至瑶的腿。

  “二爷的腿啊,是这么回事——”宋逸臣对着张兆祥比划手势:“长短一样,不能算瘸。但是呢,落地就疼,不敢使劲。”

  张兆祥犹豫了一下,不大确定自己这话说的合不合适:“那要是总也养不好的话,还不如我这瘸的呢。我不耽误走路啊!”

  宋逸臣抬手挠了挠鬓边短发,顺带着上下扫了张兆祥一眼,轻描淡写的说道:“你还可以,不是很瘸。”

  余至瑶不知道会有人对他的伤腿大发议论,独自坐在卧室床上,他在明媚的阳光中自得其乐。

  雪白的衬衫袖子没有系纽扣,松散开来挽到肘际。左手举起一只玻璃药瓶,他凝神观察着瓶中两只小黑蚂蚁。小黑蚂蚁全是圆脑袋细腰大肚子,相遇时碰一碰触角,算是打了招呼。拧开瓶盖放出一只,他由着蚂蚁在手上爬。

  他已经隐约猜出了自己的身体状况——大概是恢复不到先前模样了,虽然先前也并不能算健康。

  暖风从大敞四开的窗口吹进来,是一种温吞吞的柔和。两边的浅色窗帘随风轻舞,一只金黄蜜蜂飞进来打了个转儿,嗡嗡的又逃出去寻找花朵。余至瑶高高的横抬手臂,看到小黑蚂蚁正在自己的手臂上急行军。眼睛平视了小黑蚂蚁的侧影,他发现自己每一根汗毛都是小黑蚂蚁前进路上的荆棘。

  眼看小黑蚂蚁又要爬进袖口里去了,他颤巍巍的抬起右手,很小心的捏起蚂蚁送回瓶中。

  他不寂寞,蚂蚁也是他的伴儿。

  到了晚上,他坚持独自走下楼去,坐在沙发上读报纸抽雪茄。凤儿搬着小板凳坐在一旁,愁眉苦脸的握着铅笔写作业。唉声叹气的在本子上写下标题,她自言自语的轻声念道:“我的家庭。”

  她的家庭与众不同。暴躁粗野的父亲是懒得提的,叔叔是天下第一大好人,倒是值得一写,可是在她心中地位太高,反而不敢轻易下笔。忽然灵机一动,她探身用笔杆一戳余至瑶的小腿,轻声开口唤道:“叔叔!”

  余至瑶扭头看她:“嗯?”

  凤儿认真的问道:“哑巴叔叔有名字吗?先生要我们今晚完成一篇作文,我想写哑巴叔叔种花的故事!”

  余至瑶一笑,温和的答道:“哑巴有名字。他姓苏,名叫苏如愿。”

  说出这三个字后,他凭空觉出了一种奇异的陌生——他想天下亿万人中,大概就只有自己还记得哑巴的名字,苏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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