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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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雪山叹了口气,然后抬手点了点自己的胸膛:“宝贝儿,哥哥也是肉长的,禁不住你没完没了的玩。你把我干坏了,往后可就没乐子了。”
然后他一手揽住吴碧城的后背,一手托住吴碧城的腿弯,猛一用力把人拦腰抱起扔回了床上。弯腰捡起棉被抖了抖灰,他也一并扔了上去。拖着两条腿走到外间倒了杯冷茶,他喝了一口,身上很不舒服,但是控制着情绪,没有生气。
他理解吴碧城,他像吴碧城一样发疯的时候,还只有十三四岁。小孩子,没长成,所以疯的有限,也没被人从床上踹下来过。
叶雪山回到床上,刚一躺下,吴碧城就又凑过来了。
乖乖的躺在叶雪山身边,他像只柔顺的大猫。而叶雪山忽然有了话题:“下个月,到我家里过年吧!”
吴碧城迟疑着没说话,因为不想去。叶雪山的朋友太多了,自己夹在其中算什么人呢?况且众人都知道他家里的事,他宁可再也不回天津。
“公寓里不断人的,过年也不会寂寞。”他思忖着开了口:“等到年后我们再见面,不也是一样吗?”
叶雪山说道:“留你一个人在这里,怪可怜的。”
吴碧城摸索着握住了他的手:“有什么可怜的?我知道你是好意,我也不和你客气,所以你不要勉强我,我说不去,就真的是不想去。”
叶雪山沉默片刻,最后打了个哈欠:“那我这回多陪你住几天。年后可能要出远门,未必还能来了。”
吴碧城随口问道:“要去哪里?”
叶雪山含糊答道:“不一定。”
叶雪山是时常到处走的,所以吴碧城也没有刨根问底,以为他至多是去趟热河。欢欢喜喜的和叶雪山共度了一个礼拜,他在被窝里终于能够与叶雪山和平共处了。
叶雪山惦念着天津事情,不能在北平久留。临走之时他要给吴碧城留一笔钱过年,吴碧城死活不要,并且急得快要生气。他没坚持,等到真走之前,他悄悄把钱掖到了枕头下面。
顺顺利利的回了天津,哈代先生已经找好了船长大副,水手也会在新年后到位。合作的三人聚在一起,把任务彻底分配开来。金鹤亭负责在天津码头接应;哈代先生还有英国公司的事务在身,要在下周赶去哈尔滨,走西伯利亚铁路去欧洲;叶雪山只好独自乘船出海,如果一切正常的话,他大概会在印度和哈代先生会合;若是哈代先生能够尽早完成欧洲公务,也许两人在安南或者马来亚就能见面了。
计划敲定下来,三人各自散去。而林子森听说叶雪山要孤身上船,登时急出了一头的汗:“不行不行,太危险了!你带上我,我陪你去!”
叶雪山说道:“你跟我走了,家里怎么办?我带程武,你留下来。”
第56章 风浪
林子森第一次发现叶雪山竟然如此倔强。
正劝不听,反劝也不听。天气干冷,他难得的站在浴室镜子前,给自己涂了一点雪花膏滋润皮肤,一边满脸的乱抹,一边不耐烦的说道:“你说你不啰嗦,其实你比谁都啰嗦!我这一趟至多是失败,失败就失败,要不然那几十万也不够我吃一辈子。可一旦成功,就又有新的财路可走了。”
他香喷喷的转身向外走去:“过去穷了,我还能东拉西扯的自己找钱;现在要是穷了,我离不得鸦片,连悄悄饿死都不能够,我死都不是好死!”
林子森急了:“什么死不死的?临出门前说这个话?”
叶雪山站在窗前向外望:“总之你别管,我已经定了主意,你乖乖留下来照看家里。”
林子森走到他身后,忽然把他拦腰抱起来扔到了床上:“家里有什么可照看的?他妈的你走了,家里还有谁要我来照看?”
叶雪山摔成什么样是什么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货栈里不是还有一批膏子吗?你把它卖了。”
林子森拧着眉毛伸手指他:“少爷,你太不让我省心了。”
叶雪山听了这话,感觉挺温馨,仿佛林子森变成了娘,正在痛斥自己的淘气。
新年没有过好,因为林子森对叶雪山软硬兼施,一定想要跟他出海。叶雪山不想远行归来后没有家,所以执意不肯——单有房子还不算家,家里必须有人才行。
初五刚过,水手就齐了。叶雪山去见了几次船长大副,迅速建立起了友谊。及至出了正月,他开始打点行装。
林子森败下阵来,唉声叹气的帮他整理行李,又把程武等人叫了过来,一遍一遍的细细嘱咐。待到临行之前,林子森亲自烧烟喂足了叶雪山,又从头到脚的为他穿戴整齐。微微驼背站在叶雪山的对面,他用修长灵活的手指给他打出一个饱满的领带结,同时垂着眼帘说道:“少爷,出门之后玩归玩,可是得看准了对象,别跟着那帮水手到处乱跑。水手都走龌龊地方,饥不择食的,你仔细染上脏病。”
叶雪山知道这是好话,所以郑重点头:“我心里有数,别人诳不了我。”
林子森服服帖帖的理好领带,然后双手握住他的肩膀,抬眼看着他长叹一声:“我没别的话了。那么远的路,让我去我都犯怵。少爷别当是好玩,上船之后注意保护身体。一旦有了头疼脑热,立刻吃药。另外管着程武,程武在热河嚣张惯了,我怕他惹是生非。船在大海上,四面不靠,谁知道船上都是些什么人?”
叶雪山继续点头:“我记住了,你放心吧。”
林子森把他抱进怀里,狠狠的搂了一下。他是个苗条颀长的身坯,软软的毫不结实。林子森恐慌的闭上眼睛,恨他不是自己的。
在这个清冷的早晨,叶雪山带着程武和八个身强力壮的伙计,揣着手枪上了轮船。两千吨的轮船拉着汽笛驶离码头,叶雪山站在早春凛冽的寒风中,还对着岸上的林子森等人挥了挥手帕;姿态和笑容都很像个留洋学生,看起来稚嫩而又兴奋。
林子森站在岸边,也不甚自然的招了招手。他做不惯这种西洋派的举动,所以很快就把手放了下来。轮船越开越远,最后缩成了海面上隐隐约约的一个点。在寒风中打了一个冷战,他忽然生出一种冲动,想要跳到海里追上叶雪山。
与此同时,叶雪山的信也被邮差送去了吴碧城的公寓。
叶雪山也知道旅途未测,好容易坚定了信心,只怕身边几个亲近的人一味劝阻,会使自己动摇,所以干脆隐瞒到底。等到自己真要出发了,才在信上告诉了吴碧城。吴碧城上午起床拆了信封,先还以为叶雪山添了新兴趣,要和自己鸿雁传情;及至展开信笺一读,他脑子里轰鸣一声,这才知道叶雪山竟然是往波斯去了。
他也算是出过远门的,当初家中鼎盛之时,他欧洲美洲全走过。可即便如此,波斯二字还是让他感到了遥远与陌生。茫茫然的坐在椅子上,他到底是比林子森更乐观一些,并没有想到生死问题,只是不知道叶雪山何时才能归来了。
当天中午,他照例是和公寓里的学生们去大学校打篮球,进大门时,却是迎面正遇上了顾雄飞。
顾雄飞在前面走,身后跟着两名年轻随从,一人抱着一摞厚书,一人拎着个公文皮包。吴碧城一直怕他,可是双方打了照面,又不能躲藏,只好垂手向他微微一躬,口中喃喃的招呼道:“顾先生。”
顾雄飞停了脚步,在看他之前,先把他身后的学生们扫视了一遍,然后居高临下的望向了他:“来玩?”
吴碧城“嗯”了一声。
顾雄飞没再多问,继续前行。在门口坐上汽车,他扬长而去。
时光易逝,转眼间过了将近一个月,林子森和吴碧城分别收到了叶雪山的来信。信是从安南发过来的,没有什么内容,只是报平安而已。吴碧城很快乐,以为叶雪山可以在异域好好的玩上一趟了;林子森则是继续提着一颗心,开始等待下一封信。
下一封信隔了很久才到,地址却是马来亚。叶雪山在信上依旧是报平安,同时又说“船开的很慢”。林子森摊开地图,顺着航线慢慢辨认国家,末了发现的确是慢。
他继续等待,可是又等了一个月,什么都没有等到。他急了,去找金鹤亭探消息。金鹤亭也悬着心,然而此刻既找不到哈代,也联系不到叶雪山。林子森相信他的焦虑——就算不念他和叶雪山的友情,投进去的几十万资本也够他惦记的了。
叶雪山是早春出行,归来之时却是已到盛夏。
林子森在一天清晨忽然接到了上海电报,叶雪山详详细细的说清了自己到达天津的时间。捏着电报愣了半天,他像被针刺了一样,猛的来了精神。
他忘记了上午那一份不可缺少的鸦片烟,忙忙碌碌的洗漱更衣,然后却又发现自己无所事事。失魂落魄的又等了好几天,他终于把叶雪山等回来了。
在一个雨后的明媚下午,轮船停靠在了日租界三井码头。作为“家里人”,林子森随着金鹤亭一起前去码头迎接归人。金鹤亭事先得到确实的消息,知道叶雪山这一趟是满载而归,所以心情大好,一路上谈笑风生。林子森站在一旁,心不在焉的恪守着大伙计的本分,一边附和,一边望眼欲穿的盼着船来。
最后,他终于如愿以偿,看到叶雪山扶着程武走下轮船舷梯。
程武在前面开路,他跟在中间,后方是黝黑黝黑的哈代先生。金鹤亭是嘻嘻哈哈的伸手迎上栈桥去了,林子森跟在后方,却是没有兴高采烈的往前挤。定定的盯着叶雪山,林子森发现他不但黑,而且瘦,走路走的小心翼翼,仿佛脚下踩的不是栈桥,而是瓷器。
他笑了,心想少爷可能是胆子小?
第57章 双双高升
叶雪山一路无话,单是扭头透过车窗浏览街景,腰背挺直了,并不肯向后倚靠。及至进了家门,熟悉而又洁净的环境让他渐渐活泛过来,甚至有闲心对林子森说道:“黄二爷也太胖了!”
林子森关切的注视着他,同时笑了。大黄狗已经胖成了门口一块黄石头,从早到晚永远趴着,不是吃就是睡,并且天天少不了一大碗凉啤酒。仆人们拿它当个乐子,全惯着它,宁可自己不吃,也少不了它的食物。
程武跟了进来,开口说道:“少爷快把衣服脱了吧,大热的天,当心感染。”
林子森到底也不知道叶雪山是受了什么伤,直到叶雪山在客厅里小心翼翼的脱了衣裤。
叶雪山下船之时西装齐整,如今脱了外衣脱衬衫,黑鱼似的光滑脊背露出来,上面赫然翻着几道殷红伤口,有长有短,短的像是刀尖戳出来的,长的则是从肩胛一直划到后腰。弯腰解开腰间皮带,他把宽松长裤一下退到脚踝。腿上也有浅浅伤痕,已经结了薄薄的血痂。
林子森吓了一跳,随即转身质问程武:“这是怎么弄的?少爷被人伤成这样,你是干什么的?”
叶雪山抬腿甩开长裤,然后吸着凉气一抬手:“别说他了,他当时是没瞧见。”
林子森转向叶雪山,就见他细条条的站在地上,只有一条裤衩挂在胯骨上遮羞。两条腿是一点多余的脂肪都没有了,白棉袜子的松弛袜筒堆在脚踝上,脚上穿着一双怪模怪样的翻毛皮鞋,鞋带系的倒是很紧。
走上前去蹲下来,林子森为他解开鞋带:“在家就光着吧,皮肉伤最怕天热发炎。”
叶雪山挺和气的答道:“是,我在船上就不大穿。下船要见人,所以才打扮上了。”
林子森抬起他一只脚,为他把翻毛皮鞋脱了下来,不由自主的抽抽鼻子,林子森感觉自己有好些年没闻过这么臭的鞋了。顺手把厚袜子也扒了下来,他发现叶雪山连脚都是黑的。好好的一个少爷,在船上晒成了黑鬼子。
程武见叶雪山没有吩咐,便告辞回家,自去休息。而叶雪山打着赤脚上了楼,进入卧室一看,见床上铺着平平整整的凉席,便很满意。慢慢的爬上床去趴下来,他很惬意的伸展手脚,从鼻子里向外“嗯……”了一声。
林子森关上房门,拧了一把毛巾为他轻轻擦身:“少爷,这伤都是怎么来的?你告诉我。”
叶雪山平静的闭了眼睛:“唉,出发的时候还挺太平,一过上海就变了气氛。都知道船上有钱,水手们就像狼似的,天天滋事,天天打架。船长和大副倒是好样的,可也双拳难敌四手。船在海里,四面不靠,谁厉害谁就说了算,亏得我们带了枪。”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回想起那些炎热不眠的恐怖夜晚。杀戮随时可能发生,逃生用的小舢板也被水手霸占住了,他握着手枪时刻准备着还击。和大洋中的水手们相比,城市里的混混们简直成了文明人。他的雇主身份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优势,水手们翻了脸,一样可以把他扔到海里去。
他从来没有经历过那样绝望恐惧的时刻,从早到晚没有一秒是轻松的,他甚至怀疑哈代找来的不是水手,而是经过伪装的海盗。然而日复一日的过得久了,他的精神变得麻木,开始不怕。
“到印度之前,船上打了一场狠的,一共死了十几个人。”他回忆着继续讲到:“有人用刀追着我砍,砍在了后背上。”
林子森已经在他的后背上发现了旧伤——说是旧,其实还留着黑色的血痂。
“到了印度,就和哈代会合了,重新又雇了人手继续上路。接下去走的倒是顺利,波斯的烟土也真是便宜。没想到在返程路上,水手们成箱的偷烟土,轮船一旦进港,他们就要扛了箱子下船去卖。哈代拦不住,我也拦不住,结果过了西贡之后,就又打起来了。这回打的凶,他们要杀了我和哈代。哈代跑到底舱去了,我站在甲板上抽烟,冷不防的被人劈了一刀。”
说到这里,他扭头对着林子森微微一笑:“我立刻往后面跑,程武就赶出来了。程武这两年总算是没有白和土匪打仗,谋略没有,枪法可是真好。”
林子森静静听着,仿佛在听一个噩梦。而叶雪山语气平淡,最后说道:“甲板上都是血,冲也冲不干净,乱哄哄的招来许多苍蝇,过了香港才彻底太平。”
林子森蹲在床边,凝视了叶雪山的侧影:“少爷,以后换我去。”
叶雪山又闭了眼睛,因为瘦,所以显得面目轮廓分外清晰:“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反正这回的钱是赚到手了,不虚此行。”
林子森抬手去摸了他的头发,他的头发本来就有些凌乱泛黄,如今彻底被海风和烈日改造成了干涩的荒草,而且不知是怎么剪的,薄一块厚一块,后脑勺上的伤疤微微凸出,摸起来是很分明的长长一道。
林子森前去药房买了刀伤药回来,细细的撒上叶雪山的伤口。他等着叶雪山喊疼,不喊疼,呻吟两声也好;然而叶雪山一声不吭,仿佛已经不知了疼。
他心里有些难过,因为觉得叶雪山是在一点一点的变化,初见面时还是个活泼的少爷,慢慢的生意做久了,活泼就变成了精明世故;如今在海上漂泊了小半年,精明世故中又添加了麻木冷漠。而叶雪山侧脸枕着他的大枕头,不愿再去回想海上往事——斗殴,私刑,偷窃引起的全船大搜查,尸体堕入海中的扑通水声,为了震慑叛徒而在甲板上施行的虐杀……天高皇帝远,他算是开了眼界。
羽绒枕头非常松软,显然是提前被暴晒过,还带着干燥的太阳气味。叶雪山抬手抓住枕头两角,半晌没言语。林子森起身为他擦净双腿和脚丫,放下毛巾又给他端了一杯冰镇汽水回来,可在床头停住脚步,他只见叶雪山双目紧闭,微微张嘴,竟是已经睡着了。
波斯烟土是便宜货,买时不过几毛钱一两,因为所购极多,所以将长途运输的费用均摊开来,依旧还是便宜;饶是如此,零售之时还要往里掺假。便宜货好出手,叶雪山、金鹤亭以及哈代三人合作成立了一家洋行,不出几天的工夫,竟把烟土一卖而光。三人按照股份分了利润,各自获得一笔巨款。
叶雪山一拿到钱,立刻恢复了精神,只是身上有伤,让他无法出去狂欢。光溜溜的蹲在床上,他和林子森对着烧烟泡玩。
他所用的烟土,当然不是成批过来的波斯货。即便是把波斯货提纯加工了,也依然入不了他的眼。他的烟盘子里摆着最昂贵的印度烟土,烟土经过人参水的熬制,外表包着平整光亮的锡箔纸,看起来宛如一根金条。林子森的手很巧,能把烟泡烧出花样来。行云流水的烧出一只大肚子老鼠,他挑着烟泡给叶雪山看,引得叶雪山嗤嗤发笑。叶雪山笑,他也跟着笑,一边笑一边探头,轻轻一顶对方的额头。
“再给你烧个弥勒佛?”他问叶雪山。
叶雪山饶有兴味的点头:“好。”
他灵活的转动着手腕,当真又烧出了个胖墩墩的大佛,手艺很好,越看越像。一个接一个的烧下去,他和叶雪山每月在烟枪里就要烧掉一两千元。
瘾君子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叶雪山的瘾头越来越大,可是脸上干干净净,从来不带青灰烟容,这当然全是金钱的功劳——最纯净的烟膏,最精巧的烟具,他最怕被人当成大烟鬼来看,所以自有一套奢侈的保养方法。
清清爽爽的在家休息了好一阵子,他身上的刀伤全部收口结痂,总算可以穿上衣裳出门去了。他有心去瞧瞧吴碧城,分别久了,心里想的厉害。然而未等他动身,金鹤亭却是登门来了。
金鹤亭人逢喜事精神爽,见谁都是笑微微的。坐在叶家吃了几片西瓜,他抬头说道:“请柬收到了吗?”
叶雪山翘着二郎腿坐在一旁,嘴里缓缓的嚼着一块酥糖:“那封请柬让我糊涂了半天——我认识这位沈将军吗?”
金鹤亭擦了擦手,然后一拍他的膝盖:“弟弟,不要犯傻。人家现在是舰队司令,给你请柬就是给你面子,认不认识有什么关系?过去玩一场也是好的嘛!”
叶雪山低头又剥了一颗酥糖:“去是要去的,否则闲着也是没事做,我只是想不清楚这层关系。”
金鹤亭一笑:“你不认识沈将军,可你认识他女婿,不是一样的?”
叶雪山一怔,随即恍然大悟——沈家姑爷也在烟土上面发财,可算是自己的老主顾之一。
金鹤亭嫌自己的汽车陈旧,看着寒碜,正好叶雪山新近换了一辆林肯汽车,所以在叶家坐到傍晚,要和他同车赴宴。
沈将军的公馆位于英租界,叶雪山和金鹤亭到达之时,门前街上已然长长停了一溜汽车,没头没尾,快要堵塞道路。汽车夫倒车停车,怎么停都不对劲,急出一身的大汗。正在他手足并用的操控新汽车时,另有一辆黑色汽车响着喇叭缓缓通过,一直开进了公馆院内。车门一开,顾雄飞弯腰跳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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