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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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看出来了。”
“洪州的国力兵力自是比南蜀强,可也没道理这个地方刚刚开战就是这种一边倒的局面,现在南蜀节节败退,简直就是被洪州压着打,通常这只能是一种情况,南蜀出了内奸。”
“你看呢?”
“是这个人……”冉清桓沉吟了一会,食指在一个名字下划了一道线,“黎殇。”
“直觉?”
“不,桩桩件件综合下来,十有八九是他——”冉清桓皱皱眉,“明锐是白痴么?在他眼皮底下做的这么明显他居然看不出来?”
“还有,你觉得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人能身居高位地在南蜀隐藏了这么多年突然出手手法却这样低劣?”郑越问。
“我想不出。”冉清桓叹了口气,“我看来,他简直就是在找死。”
“樱飔!”郑越一声召唤,少女好像凭空冒出来一样,这丫头的轻功实在是炉火纯青。
“去查查这个人,如果确认他是洪州放在南蜀的钉子,就杀了。”
“哦。”樱飔领命下去,没有半分质疑,冉清桓暗暗赞叹,这就是专业素质了。
“我们忙,让吕延年闲着,岂不是会很麻烦?”郑越唯恐天下不乱,站起身来拍拍冉清桓的肩膀,“准备回去了,天可是真凉下来了,出来的时候还是烈日当头呢,转眼都快看见雪花了。”
“哎,相爷,王妃漂不漂亮啊?”不得不说,郑越的谨慎实在让人咂舌,岭东就算完全拿下了,只剩下收尾的一些事情,郑越和冉清桓只带着百十来个侍卫,悄无声息地便踏上了回锦阳饿路,几天走下来,冉清桓和这帮侍卫的关系已经进展到可以勾肩搭背随便说笑的地步了。
“漂亮,”冉清桓回想起那个羞羞答答文文弱弱的小王妃,不由赞叹了一声,“花为貌,玉为骨,月为神,秋水为姿。”
这个侍卫叫王小忠,还是个新兵蛋子,听得眼都直了:“妈耶,您怎么那么多词啊?”
“唉唉,”冉清桓压低声音,“你家王爷真是美啊,你看走马都和平时不一样吧。”
郑越这时偏巧回过头来,也不知道是听到还是没听到,反正冉清桓觉得自己被若有若无地瞪了一眼,忍不住干笑了两声。
“真好,”王小忠露出向往的神色,“这次回家,我也能娶亲了。”
“啊?真的啊,恭喜恭喜。”冉清桓没大没小地抱拳作揖,“到时候我可得去讨杯喜酒喝。”
“相爷要是肯赏光,那真是小的家蓬荜生辉了。”王小忠笑弯了眼,几天下来,早知道这位大人没溜,便没了那么多规矩,话也多了起来,“我不是从军的料子,武功一直没练好,王爷开恩让我当个侍卫,就算是混出来了,还得感谢我娘,当年要不是我娘非让我娶一个姓张的女子,我也不会离家从军。”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都不从。”冉清桓眨着眼睛,“是不是那个人长得特别没有公德心啊?”
王小忠反应了好一会才明白什么叫“长得没有公德心”,咧开嘴笑起来,“别瞎说,长得可好的哪,媒人都快把她家门槛踩破了,就是我不愿意。”
“为什么?”
“我心里有人。”王小忠脸色微微有点泛红,但仍然大胆地说了出来,“不怕相爷笑话,她是我们对街的,从小一块玩大的,我早就答应娶她了,可是我娘不同意,嫌她家里穷,嫌她长得不俏,但是即使这样我也要娶她。”
冉清桓忽然收了嬉皮笑脸的表情,静静地望着这个勇敢的年轻人。
王小忠的眼睛在那一瞬间亮得像星星一样,没有感觉到冉清桓的沉默,兀自沉浸在幸福里:“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说她不好,就算全天下的人都比她好看,就算全天下的美人都排成一排叫我选,我也绝对要她,别人再美再有钱,那是别人,她不一样,她是我心里的人。”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你娘同意了么?”
王小忠羞涩地笑起来:“我娘拗不过我们,答应这次回家就让我们成亲。我跟她说,只要我王小忠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对她好,绝对没人再敢欺负她!”
冉清桓看着他认真无比的表情,有一瞬间,就那么呆住了。仿佛还是很久很久以前,凤瑾带着还是半大孩子的他走过公园,看见了一对对浓情蜜意的情侣,常年带着吸谑的嘴角忽地便染上了霜华意,他说:“清桓啊,将来如果有一天,遇到了你喜欢的那个人,千万不要犹豫,弃了你天命师的身份,与那人做一双凡间鸳鸯吧。”
自己当时是怎么说的呢?对了,好像是习惯地顶了一句:“你不是当年放弃了我师母她老人家,这会儿后悔了才这么劝我的吧?不过老头你放心吧,我天生就冷血无情,不会喜欢什么人喜欢到那种非卿不娶的地步的。”
凤瑾没有抬杠,只是笑笑:“无情人必定是极知情懂情的,你懂么?”
“我当然……”
“你、懂、个、屁。”凤瑾漂亮的嘴唇微启,吐出四个不雅的字,“要知道了情的酸甜苦辣,历尽了百世百劫,忘了喜怒哀乐,没了爱憎贪痴,去了六根绝了生趣,已不再算为人——他才真正无情。你小屁孩儿,不要在这里为赋新辞强说愁。”
没错,那个时候,凤瑾的目光就和现在的王小忠一样认真,认真地叫人无所适从。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他心里忽然就感慨了起来,有几分寂寥,就像这天上人间,唯有自己是孤单一人的,天将晚,日已沉。
夜幕很快就降临了,燕祁南部多山,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想找那小桥流水人家是不可能的了,所幸众人都是惯了沙场征战的,偶尔露宿倒也没什么问题,连帐子都随身带着。
“樱飔那边好久都没有回音了,”郑越翻了翻手上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有那么难么?黎殇——我们都觉得这人明显就是洪州的内线,明锐却把他摆在那么位高权重的位子上,还有,黎殇既然在南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吕延年又凭什么相信他对洪州的忠诚?这都是我还没有想明白的事。”
用过了晚饭,郑越也不闲着,拖着躲在帐子里仔细研究那一堆不知道打哪来的东西,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冉清桓聊着。
冉清桓奔波了一天,觉得自己两个眼皮都快黏在一起了,字迹跳到眼里都好像会跳舞一样,飘来飘去,郑越同志真不愧是领导,精神头足的跟什么似的。
“嗯……”他托着下巴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你怎么一直都睡不醒?”郑越抬头看了他一眼,啼笑皆非,“醒醒哎,人家不知道的以为我怎么压榨臣子了呢。”
“你这是□裸的压榨和剥削,”冉清桓哼了一声,“事儿那么多,工资那么低……我要跳槽!”
“什么是工资?”郑越这丫估计实在是精神得睡不着,拖人聊天。
“工资就是薪水,就是你们说的那个什么来着……嗯……俸禄。”
“我们说的?”郑越狡猾狡猾地眨眨眼,看着眼前的人已经困得口齿不清了,心怀不轨地把暖炉往他那边推推,“那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好人……”冉清桓不上当,虽然困得不行了,警觉性还是有的,闻言有气无力地抬头瞪了郑越一眼,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老大,我真困得不行了,你放我回去吧,明天睡醒了当牛做马报答你……”
郑越笑一笑才要说话,忽然神色一凛,猛地把冉清桓扑倒,一支箭擦着他的脊背扎在了地上。
外面侍卫一声“什么人”已经喝出口,来人却不答话,转眼间已杀声骤起。
郑越拧紧了眉,扶起冉清桓,嘱咐道:“在里面等着,小心点,我出去看一眼。”冉清桓翻了翻眼睛,在郑越诧异的目光下从怀里摸出一把长刀,对着郑越挑衅似的一笑,少年的桀骜蓦地让人眼前一亮——
这人,还真是千变万化,身怀脸谱八百张。
冉清桓才出了帐子,刀剑便劈头盖脸地像他招呼过来,那些蒙面的刺客拼了自己的后背给对手也要杀了他一般,冉清桓目光一闪,这是谁派来的死士,好像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身体已经本能反应地贴上去,那些人含着内力的压下来,他是架不住的,只有出其不意,武学一道,唯快不破。
蒙面人没想到他不退反进,正要收着,却忽然觉得脖颈一凉,鲜血在各种意味不同的目光下喷洒在月色里,白日里嬉笑的翩翩公子,蓦地变成了黑暗中的狼。这样的刀,众人看得分明,不像是武功,更像是专门用来杀人的夺命刀!
背后风声又起,冉清桓方要回头,一把佩剑却为他挡了下来,郑越的声音传过来:“好利落的刀法,背后交给你了。”一句话竟把冉清桓的眼角说得热了起来,十分不合时宜的,这一刻,他来到这世界一年半多以后,第一次有了融进去的感觉,再不是事不关己地冷冷旁观,而是真真正正地有了活着的感觉,只因有人说——背后交给你了。
原来自己也并不像想象的那样无心无情,凤瑾那句“你懂个屁”,也居然这么有道理!
冉清桓并不缺乏实战经验,从前和凤瑾捕捉邪灵妖物时,这种规模的恶战也不少,但那时自己只要顾好自己就行了,凤瑾自然是不用他管的,而且通常是速战速决,现在却不行,他有同伴,他缺少的是气力。
渐渐觉得有些辛苦,这场战斗,整整打了将近两个时辰,天色已经露出了鱼肚白,地上横七竖八躺得都是尸体,有对方的,也有自己人的。冉清桓吁了口气,软软地跪下来。郑越吓了一跳:“你怎么了?受伤了?”
冉清桓摇摇头,嘴唇泛白,好一会儿,才小声说道:“没事,有点累,你还好吧?”
郑越拈起他的手腕,皱着眉把了一下,冉清桓的脉象很弱,还有些零乱,他迟疑了一下:“你其实练过功夫的吧?但是内息这么虚浮……是受伤还是中毒……”
这人想象力不是一般的丰富,先是显现出同人男的天分,现在又有点狗血武侠作者的意思,冉清桓有气无力地笑了笑:“不骗你,我不曾练过,只是一些外家刀枪拳脚功夫,防身用的。”因为防的不是人,反映自然快一些,身手自然好一些。
“乱来!”郑越让他靠在一棵树上,忍不住训斥了一句,看了看他发白的脸色,终究也没说出什么重话来,叹口气,拍拍他肩膀,“你先歇着,我看看伤亡去。”
冉清桓点点头,闭上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嗯,差不多是年前最后一次更文了,么存稿啦^^给亲们拜年咯~~
第十六章 夜奔
“我们会突然返回锦阳,不算是临时决定的,锦阳王怎么也不会误了婚期,但是就算对方能算出我们的时间,如果我们高调带兵护驾,这几十个刺客也根本不够看。”冉清桓面无表情地整理着一个死者的衣服仪容,这人叫林英,儿子今年十九岁,前些天烤鱼的时候长辈一样地帮冉清桓挑过鱼刺,现在,他的胸腹被人生生地剖了开,内脏流了一地,“所以,此人要么知道我们的路线计划,要么及其熟悉你。”
郑越看着他,叹了口气,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忽然发现了眼前这人的稚嫩,冉清桓的身体还处在少年和青年之间,有种特别的纤细,然而很长时间以来,令人老是忽略了他还充其量只是个少年,算不得真正的长成男人,甚至没有加冠——若是个小富小贵人家的孩子,还在承欢父母膝下,偶尔因为闯些小祸挨顿板子,可是他已经站在同伴的尸体面前,近乎苛刻地整理着他们的遗容,然后,冷静地分析时局和事因。
没有等郑越的回答,冉清桓半垂了眼睑,继续自顾自地说:“可是无论是哪方面的人,目的又是什么?如果真的是有内奸,这人要么很熟悉你,要么身居高位……为什么这个时候才动手?为的是什么?岭东的话不可能现在才动手,黄花菜都该凉了;闵州?不是我看不起姚夜琪,他不像是能隐忍这么久的人;北蜀那老头,不能做这么赔本的生意,女儿刚送过来就杀女婿,泠州没有理由……南蜀和洪州现在正打着,西戎么……”
“这次是我托大了。”郑越打断他自言自语,沉静而清淡,“知道的人有你我,李野,瞬华,长鸣,余彻……樱飔那边我已经捎了信过去,但是应该还没有传到她手里。”
“间谍战打得还真是热闹。”冉清桓站起来,目送着几个侍卫把尸体一具一具地安葬下去,“这些兄弟们的账,我会、原原本本地讨、回、来。”他的声音放得很柔,即使是在九太妃那里哄着几个女孩的时候都没用过这么柔的声音,仿佛是在情人耳边的呢喃,夹着相思的附骨之毒。
郑越牵过马来,说道:“上路吧,只怕这一路是不能善了。”
被他一语成偈——
三天后,一百五十个侍卫只剩下了十二个人。
那钩子夹着风声过来的时候,王小忠已经避无可避,他闭上眼睛,有些绝望地等着最后的结局,忽然颈后一紧,被人硬生生扯得转了个圈,一声脆响如裂帛,王小忠呆了一呆,以为自己听错了,冉清桓中气十足地喝斥:“你不会躲啊,闭什么眼?!油梭子发白——短炼!”
他低下头,地上星星点点几滴血迹,从冉清桓的衣角滴落,土地上触目惊心的红。
王小忠嘴唇哆嗦了一下:“相爷……”
冉清桓解决了持钩的人,回头一看王小忠:“大哥,求你了,这个时候别进入自杀模式啊!”
剩下的侍卫要么都是精英级别的,要么和王小忠一样人品爆棚,这一批的刺客很快被解决了,敌方损失了二十五人,我方死伤两人,算是不得了的战果了,冉清桓略微扫视了一眼,苦笑着松了口气,这一松气可不要紧,一阵剧痛从前胸上经过阻塞的神经传导到大脑里,冉清桓眉头一皱,差点痛呼出声,只觉得有人七手八脚地扶住他,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声音和视野却都不仗义地其他而去。身后接住他的怀抱体温偏低,坚硬的肌肉硌着他的肩胛骨,不舒服得很,冉清桓最后一个念头是——郑越这家伙看起来身材匀称,原来是个深藏不露的施瓦辛格……
“王爷。”
郑越一抬头,是个年轻侍卫,叫什么小忠的,他点点头,压低了声音:“什么事?”
冉清桓胸口一直拉到小腹的一道伤口着实吓了众人一跳,翻开的皮肉隐隐透出下面的肋骨,幸而他闪得快,没有伤到脏器,可是连日奔波也够他喝一壶的,伤口止了血半晌也不见苏醒的趋势,郑越几乎怀疑他借机补眠了,无奈只得把这人带到自己的马上,一路尽量平稳行进,他看看靠在怀里呼吸清浅的人,忍不住摇头感叹,这可是这么多年以来第一个有和锦阳王共乘一骑殊荣的,本以为会是个倾国倾城的绝世美女,谁知道是个一身血肉模糊骨头拉碴硌得他浑身难受的男人。
王小忠顺着他的目光,不禁有些激动:“相爷的伤、相爷的伤是替属下受的,属下……”
郑越皱皱眉,多少有些不赞同冉清桓的做法,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这人平时精明厉害得紧,怎么连主次关系都分不清楚,但是这种话说出来就不是锦阳王了,他只是点点头,安慰道:“大家都是兄弟,他救你可不是让你自责的,要好好活着好好干,也算不辜负他,嗯?”
“是,属下……”王小忠低下头,眼泪差点掉出来,忍了再忍,才说道:“王爷,属下的舅家不是锦阳城里的人,过了前边那座山,再走上三十几里就到了他的家乡怀优镇了,那离锦阳不远,可以联系到官家,也就安全了。”
“三十几里?”郑越想了想,看了一眼周遭,“不对吧,孤记得怀优镇地处锦阳城郊,距此至少还有四五天的路程……”
“王爷稍等。”王小忠从身上摸出一张锦帕,上面竟工工整整地绣了一张地图,“那山脚下有一个湖,叫做子规湖,其实是蓼水的末支,子规湖底靠着山壁,那山壁上有一个洞,憋住一口气从那里穿过去,再上岸就是一条近路,王爷千万把这图收好了。”
郑越迟疑着用拉缰绳的手接过来:“这是你从何处得来的?”
王小忠叹了口气:“属下年轻不懂事的时候跟一个姑娘私奔,被家里人追得狠了,曾经想过跳河殉情,谁知误打误撞地知道了这个秘密,之后她为了纪念,便把那里的路绣在这帕子上,算是定情信物,用完后,还望王爷看在主仆一场的份上替我交还给她……”
“这是什么话?”郑越低低地喝斥了一句。
“王爷,哥儿几个商量过了,若是普通情况,我们给您当侍卫,可真遇着这样的杀手,我们纯粹就成了王爷的累赘,还连累相爷受伤。若咱们能就此安安稳稳地回去,那是佛爷保佑,若是再有刺客,二位只管按着这路子走,我们兄弟几个就算拼了命也会拖住他们,过了那子规湖,没多远就是锦阳禁军大营,就算是到了家了,他们不敢再设埋伏,回了锦阳,把那帕子给黄家的玉儿,给她留个念想儿,叫她找个好人家。告诉我娘属下是因为什么死的,不丢了老王家的人。”
“王爷,属下们知道您仁义,”几个侍卫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上前来,“可是燕祁的大业还等着您呢,您万万要保重!”
“王爷,您可能不记得了,属下的命是您救的,现在还给您也是天经地义!”
“王爷,属下一家是逃荒来的,到了这里,就剩下属下一个人啦,没爹没妈,死了也算不得不肖,就为了您一句‘将来要让全天下的人都像锦阳一样富足’,让属下死上一百次也值得!”
“王爷,相爷这伤经不起再有波折了,您不为自己也为相爷啊!”
“王爷,大局……”
依郑越的性格,本来是正有此意的,堂堂锦阳王本来就不可能如冉清桓一样拿他们当自家兄弟,但是忽然间不知道为什么,竟凭空生出了几分凄怆意味,怀里的人像是没有重量一样,他不顾身份地替这些注定做主子替死鬼的侍卫挡下攻击,满是同生共死的意味,就像是个天生的将兵之人,能激发出人心中最后一滴热血,这些人掏心挖肺心甘情愿地赴死,其中不少原因,恐怕是为了他吧——见他出神,王小忠以为是郑越犹豫:“王爷,别推了,别吵醒了相爷。这事不到最后不要被相爷知道,到时候,他若不走,属下就算僭越也打晕他!”
郑越闭了闭眼睛,一字一顿道:“列位尽管放心,孤若回得锦阳,定保你们全家老小一生荣华无忧。”他长长地出了口气,“是孤计算不周,连累你们了。”
锦阳王亲口承诺,之后又是昭然的歉意,一条命等于买了全家的幸福,几个侍卫交换了一下眼神,各自决绝。
入了夜,冉清桓觉得冷了,动了动,睁开眼睛,似乎好久才回过神来:“……郑越?”
他眼睛里满是水汽,郑越看到他的时候愣了一下,心里忍不住赞叹——原来没留神过,这张脸竟然这么精致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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