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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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忆笙在桌子底下踢了林朗一脚,他不动声色地收起自己的长脚,夹菜到顾天一碗里:“叔叔您吃。”

这到底是谁的家啊……顾忆笙无语,味同嚼蜡地啃着鸡翅。

他们吃完饭才差不多十一点半,顾忆笙提了保温瓶。“爸爸你在家看会儿电视,我去医院看朋友。困了就在床上睡会儿。”她交代完顾天一,和林朗一前一后地出门。

遇到周末,赵一芒要求她连午餐都要送。他住院有一个多月了,人瘦了一圈,顾忆笙当然舍不得拒绝他。

林朗一直沉默不语,走在顾忆笙半步之遥的距离。她望着他的背影,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着什么药。因为不确定他是否认出了顾天一——照理是认不出的,因为当时他戴了面罩,又过去那么久,记忆早已模糊了。只是开门时她太过惊讶,怕露出了什么马脚。但是林朗不提,她也不能问,只好沉默地跟在他身后,心怀鬼胎。

春末夏始的天气,路边的广玉兰树上绽开了硕大的白色花朵,空气里流淌着被阳光晒暖的花香。天气说热不热,但是薄薄的阳光洒在背上时仍觉得燥热难耐,顾忆笙的额头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

“你很热?”上车后,林朗体贴地开了一点空调,同时开窗通风。过了许久,他突然开口道,“你爸爸,好像对我挺满意的。”

顾忆笙托着下巴,正望着车窗外熟悉的街道发呆,被他的话吓到,结结巴巴地问:“你,你说什么?”

“没什么。”他像一只将老鼠玩弄于股掌的狡猾的猫。

“你别胡说……”她其实听清了,有些慌乱,心跳得很快,却隐隐又有种宿命般的无奈。

林朗瞥了她一眼,知道她在意那个秘密:“顾忆笙,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只要没对今天造成任何后遗症,其实都不算什么。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他觉得自己很无辜,因为这样的事情被顾忆笙拒之千里之外多年。其实除了刚开始时的惊讶,他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多感觉。顾天一已经变成了一个平和的老人,就算他和顾忆笙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想旧事重提。毕竟最后他并没有真的失去什么无法挽回的东西。

顾忆笙总觉得林朗已经知道了什么,只是他闭口不提。她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任何事,都能过去吗?”她抬起头问他。

“任何事。”林朗望着前方,非常郑重地承诺道,“已经发生的我也不会追究。比起你不爱我这个可能,没有任何事更能让我伤心的了。”

顾忆笙在林朗飞驰的车上,捂住脸孔,因为心中悬了五年的石头落地,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来。有发泄的意味,又带着盛大无比的幸福,像窗外丰盈的阳光一样让人喜悦。

“对不起。”她到了医院下车,站在车门口对林朗诚恳道歉为了五年前的伤害,和五年后的游移不定。

“我爱你。不管你爱不爱我。”最后一句她说得飞快,几乎同时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飞一般跑进住院部的大门。

林朗的耳朵被那声巨大的关门声震得耳朵嗡嗡直响,想了许久才明白顾忆笙的话。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伏在方向盘上平静了一下心情,直到后方的车子摁着喇叭催促他开车,他才抬起头,从后视镜中发现自己的脸,竟然红得像番茄。

真丢人。二十四岁的男人,竟然像个十四岁的少年那样,因为女生的告白而羞红了脸。

林朗一边开车一边微笑,同时在内心深深鄙视自己。

【四】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顾忆笙一路跑上楼,在赵一芒的病房门口停了停,害怕自己心跳声太大,脸涨得太红。然后才推开房门,结果发现病床上空无一人。她走回护士站问护士,值班的护士看了她一眼说:“他刚才病情突然恶化,送急救室了。”

顾忆笙愣了半晌才记得说“谢谢”,一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靠着身边的柜台勉强稳住身子。又想起什么,转过身问:“请问急救室在哪儿?”

“你还是在病房里等吧,有什么情况我在通知你。”

顾忆笙谢过护士,缓步走到赵一芒的病房,看着空无一人的病房,上面还有他躺过的痕迹,不由得鼻子发酸。她曾经狠狠妒忌过赵一芒的才华和他年纪轻轻就靠自己拥有的一切,与此同时还长得不赖,有时候临时顶替出境,比专业模特也毫不逊色。

赵一芒是恒星,天生是闪耀的发光体。她以为他受尽上天宠爱,却没想到上天那么小气,这么快就想要收走赵一芒的一切。

顾忆笙不知道在病房里等了多久,她抱着保温瓶几乎要睡着时,赵一芒被推进了病房。他脸上散发着一种病态的白光,但是人是清醒的,看到顾忆笙露出大大的笑容:“你今天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因为生病,因为住院,赵一芒瘦了十几斤,原本就瘦削的身材,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下巴尖得可以戮死人,小小的脸上,原本稍显细长的丹凤眼倒显得圆润了几许。

跟着赵一芒一起进来的除了医生和护士,还有许久未见的苏紫杉。她像个普通女人那样上身穿白色吊带,外面披一件黑色针织开衫,底下是剪裁合身的牛仔裤,平底鞋。卷曲的栗色头发在脑后简单地绾了个发髻,有几缕发丝垂在耳边。她没有化妆,近看能看到鼻尖上小小的雀斑。

顾忆笙这才发现,赵一芒和苏紫杉有一双相同的眼睛,妩媚的、多情的,又有点骄傲的丹凤眼。只是平时看到她时都化了妆,双眼皮胶和小烟熏淡化了这个特点。

苏紫杉细心地为赵一芒铺床、盖被子,顾忆笙站在她的身后不知道能做什么。在赵一芒的催促下才想起给他带了饭。栗子烧鸡、蒜末青豆和高汤娃娃菜,还有一个是西红柿鸡蛋汤。

赵一芒的手在打点滴,不方便拿汤匙,苏紫杉很自然地接过说:“我来。”

赵一芒似乎并不很习惯这样的场面,但也不方便拒绝,一口一口吃她喂的饭。

“没事我先走了,晚上再来看你。”顾忆笙起身告辞,想多留给他们一点时间。却被赵一芒着急地叫住:“别走,再坐一会儿。”

苏紫杉看了看赵一芒,又看了看顾忆笙,朝她点了点头。顾忆笙又重新坐回位置。

苏紫杉喂完了饭,她的经纪人打来电话,下午她还有两个通告要赶,催促她去化妆和彩排。

“一芒我先走了,再来看你。你别任性,好好配合医生治病。”她转而面对顾忆笙,“顾小姐,有劳了。”

“应该的。”苏紫杉对她很客气,反倒让顾忆笙有点无措。

赵一芒吃过饭睡了一会儿,醒来的时候看到顾忆笙靠着窗边在看书。阳光给她的侧影涂上了一层金边,让她看起来很温柔。他安静地望着她,听着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着走着,属于他的时间正一分一秒地流逝着。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如果死了,就再也没有机会像这样静静地望着她了。

因为保持同一个姿势太久,顾忆笙的脖子有些酸疼,她舒展筋骨的时候发现赵一芒醒了,正静静地望着她。眼神有点凉又有点暖。

她对他露出甜甜的笑容:“你醒啦。”

赵一芒望了望窗外,对顾忆笙说:“我想晒晒太阳,你能陪我去外面走走吗?”

在他睡着的时候点滴已经打完了,赵一芒看起来有点虚弱,但是精神还不错。顾忆笙点点头,她去推轮椅,被他制止:“我又没残,能自己走。你过来帮我扶下就成。”

见他有点不高兴,顾忆笙没再坚持,跑到床边小心地扶着赵一芒下床。

住院部楼下有一块很大的绿色草坪,穿着病服的小孩没心没肺地边跑边笑,周围是郁郁葱葱的胡杨树,茂盛的枝叶间筛下细细的阳光,落在地上不停跳跃变换着。顾忆笙扶着赵一芒在树荫下的一处长椅上坐下。

一个彩色的小皮球滚到赵一芒的脚边,有个穿蓝白色条纹的小男孩跑到他们三五米远的距离,怯生生地停住脚步。

赵一芒捡起皮球拍了两下,朝小男孩招了招手:“小朋友过来。”

小男孩迈着小短腿噔噔噔地跑到赵一芒面前,眼巴巴地望着他手里的皮球,却并不开口要。

赵一芒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很大爷地说:“叫我大哥,我就把皮球还你。”

顾忆笙傻眼。

小男孩看了看小皮球,很能屈能伸地叫道:“大哥。”

赵一芒满意地点头:“大哥最帅!”

“大哥最帅。”小男孩有样学样。

“很好。”赵一芒把小皮球还给那个小男孩,摸了摸他的头。小男孩说了声谢谢,抱着小皮球飞快地跑开了。他奔跑的背影像一只还在学飞的小胖鸟。

“真可惜。”住在这一区的病人,多半是绝症,没的治了。

“是‘好变态’吧?”顾忆笙吐槽,“哪有人生病还那么变态,连小朋友都要欺负?”

赵一芒眯着眼睛邪恶一笑,说:“怎么样?我不只要欺负小朋友,我还要调戏良家妇女呢。”说着伸手来捏顾忆笙的脸。手指触到女生细腻柔软的肌肤,那柔软而难忘的触感让他微微一怔。只一个闪神,顾忆笙就躲开了。

“你果然很变态。”她擦着他触碰过的脸颊说。

赵一芒微微一笑,双手自然地垂落在身体两侧,背靠着椅背,懒懒地坐着,视线没有焦点地望着前方。眼前是大片的草坪,草的绿色快要和阳光的金色融在一起,可是在那边界却又硬生生地出现了一堵围墙,将医院和外界隔离开来。

天空真蓝,灰色的鸽群扑棱着翅膀飞过湛蓝的天空。

【五】因为他真的爱她。他希望她有生之年,永远幸福快乐。

“我爸爸二十一岁就死了,爷爷三十二岁去世的,都是脑癌。”赵一芒眯着眼睛,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语气里亦听不出情绪,“我每年都会定期做检查,一年前就知道自己中标了。因为从记事起就一直给自己做心理准备,所以知道结果的时候就像知道一个早就知道的答案。其实我对生命没什么留恋。不用太长,足够精彩就行。你觉得我的生命精彩吗,顾忆笙?”

他其实并不是要她的答案,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我觉得我的人生还蛮精彩的。二岁丧父,妈妈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从小跟着奶奶过日子,吃过不少苦。后来出来工作,又被人坑……直到我遇到苏紫杉。那时候其实我跟了苏紫杉很久,发现她和某神秘男子走得很近,想拍独家新闻,结果被她派人把我请进了她家。”

那个赵一芒拍到的男人其实是私家侦探,按苏紫杉提供的线索寻找她的儿子。最后居然找到了赵一芒这里。

赵一芒上初中时看过苏紫杉演的电影,她演一个为智障儿子撑起一片天空的伟大母亲。十四岁的少年赵一芒在黑暗中偷偷抹眼泪,暗暗想,他既不痴也不傻,为什么却没有妈妈?那时候他未曾想过,大屏幕上为了智障儿子操碎了心的母亲就是他的亲生妈妈。

苏紫杉十六岁时因为长得漂亮出挑,所以总有男生缠着她,放学路上堵她,想和她做朋友。她心高气傲,言行举止从不给对方留情面。后来不知怎么惹上了社会上的人。那一次差点被人欺负,是赵一芒的爸爸赵林偶然经过时挺身而出。

赵林因为家境贫寒,高中毕业就进入家附近的邮局成了一名邮递员。

苏紫杉和赵林好上后,她最喜欢做的事便是抱着他沉重的邮差包坐在他的自行车后,从城市的这头骑到那头。

后来他们的事被家人发现,苏紫杉的父母几乎将她软禁起来,除了上学,不让她出门半步。年少气盛的苏紫杉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住进了赵林的家。他们在一起一年很辛苦,但那却是苏紫杉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直到有一天她在打工的地方接到赵林的妈妈惊慌失措的电话。赵林在工作中突然晕倒,被送往医院后,发现他得了脑癌。苏紫杉只觉得天旋地转。那时候她的例假,已停来了三个月。

因为赵家家境贫寒,无法负担怀孕的苏紫杉和生病的赵林的费用,她硬着头皮带着他回家,希望父母可以念在亲情,帮他们渡过难关。谁知苏紫杉的父亲勃然大怒,根本不想听她的任何解释,操起扫把对她连打带骂,把她赶出家门。

苏紫杉扶着虚弱的赵林,在林家门口跪了一夜都没有得到原谅。

后来赵林死了,赵一芒出生了。苏紫杉跟着许诺她未来的星探去了北京,成了北漂一族……

“她说她那时候没的选,她只有十九岁,我爸又死了,她实在没有办法继续待在那个地方守着我长大。她说她那时候只要一看到我就会一直哭一直哭。”

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赵一芒从苏紫杉家出来,开着他的小奥拓从城东飙到城西。他一个人在乌烟瘴气的酒吧里喝了两个小时闷酒,仍是无法接受苏紫杉的解释。甚至他情愿她永远都不要出现,永远不要回来认他。

喝得醉醺醺地开车回家,赵一芒在路上差点撞到那时候失魂落魄的顾忆笙。

“顾忆笙你还记得吗?其实早在你来O2面试之前,我们就见过。”赵一芒扭过头望向顾忆笙,被她满脸的泪水吓到,“白痴,你哭什么?”

顾忆笙哭得像一只皱了的包子,用袖子拼命抹眼泪:“我没哭……呜呜,我没哭……”赵一芒说得轻描淡写,但是没有人比顾忆笙更明白没有妈妈的童年有多孤独,何况他从小就双亲皆失。

“是你,让我决定原谅苏紫杉。”赵一芒揉揉顾忆笙的头发说,“是你对我说‘人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他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人生就是我自己的。他们对我好,我应该对他们更好,他们离开我,我也希望他们在没有我的地方过得好。’是你让我知道,宽恕比仇恨更让人快活一点。”

后来他和苏紫杉相认,但是只是叫她苏姨,并不叫她“妈妈”,二十几年没有这般叫过,他叫不出口。后来他陷入“强暴门”,前途尽毁。在苏紫杉的安排下,他出国游学,并在她的搭线下认识了各国顶尖的设计师,经常出入著名时尚派对。三年后他回国,从一个小娱记变身成时尚潮人,苏紫杉设计让他的师傅和小明星反目,互相抖出对方的丑闻,他沉冤得雪。随后又经苏紫杉介绍认识O2的投资人,受其赏识进入O2……

“你以前是不是很崇拜我靠自己就有今天的成绩?其实我也是靠了别人……”

“苏小姐只是给了你一些机会。如果你没有才华,那些机会最终仍会作废,且今时今日其他人提起赵一芒这个名字,不会是今天的神态。”O2并不是一个凭关系进了之后就能高枕无忧的地方,赵一芒能做到今天的成绩,有苏紫杉为他穿针引线的功劳,但他本身所具有的特质和才华才是最根本的东西。顾忆笙不喜欢赵一芒的妄自菲薄。

“苏紫杉是你妈妈,苏紫杉又是林朗的小姑,那么你和林朗……”故事突然想起这一层关系,惊讶地瞪大眼睛望着赵一芒。

他做了一个很勉强的表情,或许还翻了一个不屑的白眼:“没错,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我是他的表哥。”

“天哪……”顾忆笙捂住嘴巴,震惊得不知道说什么。

“你一直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你吧?”赵一芒皱着眉头笑了一下,又顺手捏了一下顾忆笙鼓鼓的脸颊,“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点点。”

顾忆笙瞪他,小声抗议道:“我本来就不笨……”

赵一芒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了出来:“我之前说喜欢你,确实是骗你的。我不知道你和林朗之前发生过什么,但是我看得出他很在意你。所以我故意在记者面前说你是我的女人,因为那天你是林朗的女伴最后却被我带走,这种三角关系媒体最喜欢了。所以在你家楼下,我发现等你的林朗时,在他出来之前向你告白。”

“可恶的是,你居然都没有上当,害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后来住院,每个值班的小护士都向他暗送秋波,才慢慢又帮他树立起强大的信心,“顾忆笙,我都是骗你的啦。”赵一芒的尾音在午后的阳光中软软地融化开来。

顾忆笙对赵一芒喜欢她这件事,一直持将信将疑的态度。她不信他会一夜之间瞎了眼,喜欢像她这样平凡到爆,又缺乏时尚感的女生。可是他一次次说喜欢她,有时候望着她的眼神几乎可以称之为温柔和神情,她便有了一点点动摇。

赵一芒是顾忆笙最敬重也最疼爱的人,如真的被他喜欢,会有点困绕,因为她能回应他爱,但那爱却不是爱情。可是老实说,能被赵一芒这样优秀的人喜欢,感觉还不赖。

“我就知道你骗我的啦。幸好我没有陷进去……如果你再真诚一点点,我相信你是真的话,说不定会真的爱上你。”顾忆笙拍拍胸口,很庆幸的样子,“我们回病房吧,太阳快落山了。”

或许是因为坦诚了心事,顾忆笙更加心无芥蒂,主动拉住赵一芒的手,小心地扶住他。他其实能自己走,但是顾忆笙愿意扶着,他便让她扶着。她身子软软香香的,挨着很舒服。

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赵一芒和顾忆笙说了许多他不曾与人启齿的故事。他说了许多,但是有一个秘密他没有说,之后也不会提起,这个秘密将随着他生命的消逝而一点点消散。

他不会告诉顾忆笙,他最初说喜欢她,确实是为了气林朗。因为他拥有他羡慕和忌妒的一切,圆满的家庭和完整的人生。顾忆笙不当真,他便似口头禅一般总是挂在嘴边说喜欢她。但是说着说着,最后连他自己都开始相信,他是喜欢顾忆笙的。

他是喜欢顾忆笙的,喜欢她的纯真与善良,简单和开朗。他对她那么恶毒,她却总像一个笨笨的球状小动物,一脚踢开后又会磨磨蹭蹭地爬到他脚边,讨好他。

无论他发生了什么事,生病或者意外,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永远是顾忆笙。

她还是很土,穿很丑的T恤和不合她身材曲线的牛仔裤,但是她有一个全世界最时尚的灵魂。

赵一芒爱顾忆笙。

赵一芒真的爱上了顾忆笙。

这个秘密他永远不会让她知道。

因为他真的爱她。他希望她有生之年,永远幸福快乐。

第十二章 {相信} 那爱情变美丽,因为我开始相信

【一】“我也爱你林朗。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从未曾改变。”

因为确定了顾忆笙的心意,林朗开始变得厚脸皮,几乎把她的小公寓当做了他自己的家,常常赖着不走。他甚至没有经过她同意就复制了一把房门钥匙,即使顾忆笙不在家,他加班后也会就近去她家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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