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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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台上的人会反而注意到人群中的一个就够反常了,麦芒就是这么不同寻常。身在四班的陈峄城三番五次听说九班麦芒的奇闻异事,心理距离仅50cm,感觉熟悉度就像同桌过整个高一。
今天是麦芒在走廊上把偷拍自己的男生打趴在地,明天是麦芒做了“早锻炼有害身体健康”的课题通过学校各部门投票导致早锻炼被直接取消。但最离奇的不在于此。由于麦芒的闺密韩一一和陈峄城的哥们薛嵩同属于年级总分数一数二的尖子生,四人见面的机会还挺多,可是麦芒却从来不记得陈峄城这么个人。
周三下午明明还在便利店门口遇见,聊了会儿两个班共同的课程作业,周五放学时在校门口碰见她打翻了奶茶,上前递去纸巾,她倒是高兴地道了谢。
陈峄城说:“多见外啊,这么点小事还说什么谢谢。”
麦芒一脸困惑:“我们认识吗?”
陈峄城看向一旁面带同情之色的韩一一:“你给我解释一下这怎么回事儿?现实版‘初恋五十次’?”
韩一一表示,麦芒平时也不算记性特别差,也不算特别脸盲,除了有时候声画不同步,基本上不算是个bug特别多的人。
“什么叫声画不同步?”
“名字和脸不太对得上。”
“那我不属于这种情况啊,她既没有记住我名字也没有记住脸。”
“是的,可能你只是太平凡无奇了而已。”
陈峄城被“平凡无奇”这四个字死死地限制住了。从小到大,还没有人告诉过他“你是个平凡的人”。
在这之后,麦芒又无数次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确实是个平凡无奇的人。
追麦芒的过程比追一般女生的过程艰难百倍,整个人生都深陷在“你是谁”“你又是谁”和“话说你是谁”的泥沼中。
陈峄城其实也不太明白,为什么七夕偶遇送过花之后,麦芒就突然记住了自己。按理说,以前送的东西,可比玫瑰花费心多了,不过送玫瑰花的情境也确实挺离谱的。
在店里遇见麦芒,她说:“你来买花吗?也买一些给我吧。”
陈峄城看着她。
她的眼睛像两三岁幼儿的眼睛,清澈见底,又有点知人事,眨一眨眼睑,瞳孔里仿佛有鸟儿飞过。而她整个人的骨骼也像鸟儿那样轻盈,很容易激发人的保护欲,但其实她并不像外表展现的那样需要保护,心中有坚强的部分。
一个很怪的女孩子。
要找到一个很甜美的女孩子太容易,很怪的却很难。
麦芒抱着花和他一起走回学校,路边小店门口卖着炭烤玉米,两人一人来了一棵。玉米外部有点焦,吃起来苦涩,但里面很甜。陈峄城觉得能坐在一起吃玉米,也算是一种关系上的进步。或许麦芒是炭烤玉米型的女孩?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把麦芒送到寝室楼下后,陈峄城问她要手机号。
麦芒眨眨眼,在陈峄城眼皮底下把一直拿在手里发微信的手机藏到身后:“我没有手机。”
毕竟在同一个社团,陈峄城多方打听,还是拿到了麦芒的手机号,想添加对方微信,申请好友后一直没有回音。
据平时观察,麦芒可是低头党,不太可能是因为没有看见。但乐观地想,她不也没拒绝吗?
于是想麦芒的时候,就用验证申请和她聊天,虽然是单方面有一搭没一搭的问候,时间长了,也有种熟悉已久的错觉。
有时周末约韩一一出门玩,麦芒也会跟来,没有什么尴尬忸怩,和每个人像朋友一样交谈,其中也包括陈峄城。美中不足的是,韩一一不是总能约到,她有自己的生活,有恋人,对集体活动已经兴趣平平。
转机出现在一次集体桌游过后的饭局上,隔壁桌的小正太过来借调料,他不强行伸手去够,只是站在一旁叫麦芒:“漂亮姐姐,能帮我递一下吗?”
麦芒固然也是漂亮的,但经常行走在大美女韩一一身边的她应该并不太习惯听到这样的称赞,何况童言无忌,孩子的鉴定就像被打上了如假包换的钢印。桌上其他人愣了一秒,跟着微笑起来。麦芒是真的漂亮啊。
当事人有点慌张,在取调料递给孩子之前的那个瞬间,不知怎的,匆匆瞥了陈峄城一眼。陈峄城本也是和周围朋友一样微笑着,在这一刹,突然意识到自己对麦芒是个和周围朋友不一样的人,她在乎自己的反应。
感觉有戏。
感觉到自己有戏的时候,已经到了第二年的暮春。
而这一年的夏天气温反常。
气象就一直没有明媚起来,早晨刚要出门,天空浇下一阵雨,到了中午还没有停的意思,连着十天半个月都是如此,大好时光都闷在屋里。刚放晴一天,花了十几个小时思考明天开始去哪里短途旅行,然而当天夜里,台风来了。
早晨起床一出单元门,鞋踩进水里瞬间不见,水位最后静止在膝盖下两厘米处,幸好将近五月,穿的都是短裤。
陈峄城抬起头,看见远处原本该有校园小路的地方,有个女孩撑着伞在步行,与其说是步行,不如说是划水。穿着及膝的高筒胶靴,让她有点肆无忌惮,年轻的脸颊在阴沉天色下浮出一层光彩。不是麦芒,但勾起了男生沉在心底的一些东西,让他放弃强行出门,折回宿舍冲了冲腿,那时候他满脑子都是麦芒。
作为一个不被通过好友申请的陌生人,他只能看见麦芒相册里最近的十张照片,这也足够了。即使只能看最近的一张照片,陈峄城也一定不会错过任何一张。他一边冲着腿,一边翻看麦芒相册,就这一刻,突然多了一张照片。
麦芒只拍了面前滚滚流水,她自己没有出镜。背景中可供推敲的线索太少,陈峄城猜不到她身在何处,可是这一刻,他就是放弃不了去找她的冲动,一种秘密的灼热烧在心里。
他因为暴雨放弃了前往图书馆的计划,却因为想见麦芒而游进雨里去满街乱转。他和自己约好一件事,如果能巧遇麦芒,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那几乎是必然的,他跑遍了整个校园和校园周边,找遍每一个看起来像照片里的石墩和台阶一角,认真对比过每一处细节,他当然能找到麦芒。
麦芒在图书馆自修,但她总是要出来的。陈峄城两条腿湿漉漉的,不想滴滴答答地进楼,他在门外徘徊,看起来像读完书不敢跃入汪洋的众生一员。对面楼前有学生在捞鱼,陈峄城眯眼往那边看,雨里飘来的风也是湿润的。
麦芒出来的时候,一条鲤鱼刚被捞出来,红色的,是原先养在池塘里那些,大家都认得。能一路游到图书馆也算小有本事,不过也可能只是随波逐流。
陈峄城放弃观看这个期待已久的小高潮,转向撑起雨伞的麦芒,打了个招呼。
“好巧,在这儿遇见了。”
麦芒淡淡地,或者说,呆呆地看着他。眼神中那一丁点对下文的期待反而让人慌乱了。
“麦芒,我…喜欢你。”慌乱之下他唐突地告白,一点新意也想不出来,但唐突本就是新意。
麦芒收起伞,微笑一点。
“从寝室那边走来一路也遇见不少人吧?你喜欢得过来吗?”
啊,这姑娘,她那一击毙命的能力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
我不喜欢这一
路上的任何人,我是为你来的,可是在你面前,我只能词不达意。
即使这样手足无措,竟也误打误撞不知怎的讨了麦芒喜欢,过程也简单得不能再简单,陈峄城把说话毫不留情的麦芒背回她寝室楼下,对方回过身打算道一声谢,又放不下面子,话到嘴边成了钦羡——“长得像你这么高真好啊”,有点不伦不类的。
陈峄城说:“那你能跟我交往吗?”
听起来风马牛不相及。
可是麦芒说:“好啊。”
直觉告诉陈峄城,这时候不能有任何迟疑,一定要装出理所当然的神情,否则像麦芒这种奇怪姑娘,转念又会把许可收回去。
于是就这样开始交往了,没什么大惊小怪。
交往的最初,陈峄城就发现,麦芒是百科全书。与做朋友时沉默寡言的状态截然相反,麦芒在亲近的人面前简直算得上聒噪。
情侣晚餐,她一刻不停地在给陈峄城科普政治与经济,非理性繁荣与经济危机。
最后她小手一挥:“唉,看起来你一点都不懂。”
陈峄城忽然意识到这已经不是十七岁的恋情了。麦芒二十一岁,自己也二十一岁,而自己确实什么也不懂。十七岁的时候,我们希望自己的是叛逆的人种,公然违反几条本身就可被质疑的校规,不过是想惹人注目,可我们其实是乖孩子,回到教室还是照样完成作业。每个人都在假装叛逆,因此真正的叛逆者是很难从中脱颖而出的。二十一岁的时候,他才发现,麦芒的叛逆才是与生俱来的,并不刻意,也不知收敛。
十七岁到二十一岁之间,麦芒变得出类拔萃,她的聪明使韩一一那种不容辩驳的明星气质都显得黯淡。而这五年,陈峄城在做什么?
曾经是领奖台上竞赛获奖的少年,上了大学之后,失去了竞赛这个目标,也逐渐迷惘起来,在教室里混混时间,在寝室里打打游戏,和90%大学生一样,的确是平凡无奇。
平凡无奇的人可以和出类拔萃的人相爱吗?
当然可以,爱人并不需要是知己。
爱情是想与对方共度一生的欲念,共度一生的模式多种多样,有对谈型,当然也有一方倾诉一方倾听型。
生活是琐碎的,可没那么高大上,所以遇上明星八卦之类的话题,陈峄城还是能和麦芒聊聊。这个周末因为某位女明星的离婚事件变得热闹,周围十个人有九个人在对此议论纷纷。
“我死党的女朋友你记得吗?阮萌,啊,你应该不会记得。”陈峄城想起麦芒高中就转学了,而那两人是上了大学才在一起的。
“记得啊。薛嵩阮萌嘛,所以他们后来交往了?”麦芒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轻描淡写地说道。
整条路上都是情侣,有人在她侧后方燃起了仙女棒,那种火星是冷的,陈峄城还是把她往自己这边拽了一点。
所以说,她连阮萌这种无关紧要的路人都还记得,只有陈峄城始终站在她的盲区里啊,这到底是平凡无奇到什么地步了?
“嗯,阮萌看了新闻就一直嚷着不相信爱情。”
“她都和薛嵩在一起了还要信什么爱情?薛嵩本人就是一个大写的爱情啊。我们年级的女生当年多迷恋薛嵩!”
“诶?你也迷恋么?”
“我比较迷恋一一。”
又过了一个路口,话题重新回到女明星身上。陈峄城说:“这么看起来她丈夫人挺好的呢,虽然离婚也很洒脱,有点‘抱一抱拳,江湖再见’的感觉。”
“她的前男友们不也都是这样吗,说明这样洒脱的人就是她一贯的择偶标准啊。”
“我觉得不是,是因为她本身就挺高冷的,通常来说总是这样——高冷的人看上去不会没了谁就死去活来,对身边的人也就那样无所谓的态度,谁对他而言都可有可无,反过来他对谁而言也就可有可无了。”
“你觉得你自己对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吗?”
陈峄城愣了一秒:“嗯,有那么一点吧。”
“那我对你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吗?”
“诶?那可不是。你对我而言是不可或缺的。”
“你看,你自相矛盾了。”
陈峄城吓出一身冷汗,别说麦芒,就是一般的小姑娘,也肯定会借机闹个别扭。
可是麦芒舔了舔冰激凌,继续朝前走去:“你啊,去学点辩论基础吧,和你这样的对手完全提不起过招的兴致呢。这么轻率地以偏概全,秒你简直是弹指之间的事儿,只要举出一个反例就直接驳倒了。”
男生笑笑,从她右边的位置换到左边,把她往人行道内侧挤了挤。
“不想学,我想永远输给你。”
夏夜长鸣不歇的蝉声以细腻的笔触点落在这条繁忙的街上。
我们知道,永远,还远着呢。
后记
大家好,我是猪妞(^-^)Y。
这是我的第大概十几本长篇单行本,无论是从第一本书就一直注视着我的读者,还是初次见面的读者,谢谢你们的存在。
书出得多了心态上会有一点变化,比如完全不记得是第几本。还记得《三年K班》出版前连字体间距都要过问一下那种神经兮兮的状态,出版后很“低调”地给差不多一百多个认识的人送了书。到了上一本《假面》,已经变成十二月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诶?不是计划十月出吗?我书呢?”而当时手头正在写这本《无法直视》。
今年,是我持续写长篇小说的第十二年,我还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很多人都误以为写作是一个灵感性的工作,经常会好奇“没有灵感的时候你怎么克服困难呢?”。并不存在“没有灵感的时候”。写作需要日常生活中从不间断的思考和每天坐在电脑前完成定额字数,哪怕数量并不多,也必须每天完成一个目标。仅仅靠养家糊口的生存初衷是无法支撑这项事业的,它要求一种疯狂并且持久的热情。这种热情似乎是我最拿得出手的特长了。除了写作,所有喜欢的事都是如此,翻译自己喜欢的文章(然而没有稿费),学自己喜欢的职业技能考证书(然而对我的本职工作也并没有什么X用)…小说中经常会有很多想法要传达给读者,但我本人能传达给读者的只有“看!我一直在打着鸡血过日子噢”。
随着时光流逝,写作对我而言变得越来越单纯,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当前写的文稿内容里。大家热情的支持也让我获得了越来越大的自由度,没有人限制我“最近写什么销量好”,只有人催促我“什么时候能交稿”,感谢读者和编辑们如此宽容我,使写作成为了我生活中最幸福的事之一。
为什么会写《无法直视》?
因为前后的书题材都比较沉重,想给自己和读者转换一下心情。简单的成长,简单的倾慕,简单的人际交往,陪伴、校正、鼓励,恋人未满,是我心目中高中男生女生的模样。从最初鄙夷地说对方“无法直视”,到后来怀着一点小心思害羞得“无法直视”,这个过程在我看来比学着大人的样子牵手亲吻谈恋爱更值得珍惜。
番外的《词不达意》确实是大人的恋爱——他们明显都成年了,但也不是典型的恋爱形态。它不能算番外,只是本篇另一种形式的递进。
有个别读者曾经挑剔过:你怎么只写好学生的故事?我当然没有只写好学生,但是我只写聪明学生。像《再见,冥王星》中的单影,成绩都差到班级垫底了,可是不可否认,她还是聪明的女孩,思想深度连顾鸢都比不上。当然这样聪明的女孩,只要找准适合自己的专业,成绩上打个翻身仗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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