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你是翻山越岭来寻找我的小熊,我是茫茫人海中等待你的那棵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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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一觉醒来,会发现小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那种眼神我曾经在他看一株植物的时候看到过。对我来说,他还是个很陌生的人。虽然很早以前就在电视访谈类节目上看到过他,但那时候他的身份是一名探险家。在认识他之前,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一本杂志的封面上。而那时候,他的身份就只是一个平面模特。
所以对于他突然之间走进我的生活并且和我亲密无间这件事,我除了感到开心幸福之外,更多的还是莫名其妙和匪夷所思。
我不知道山洞生活会持续多久。就像他突然加我qq,告诉我他是谁,然后要和我交朋友,半个月后就让我来这座山找他一样,也许突然有一天他觉得需要换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里不需要我了,我恐怕就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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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洞里待了两个月之后,我感到有些无聊了,我想到这座山的其他地方看一看。可是小朴不允许。他只让我往山洞的深处走,走到山的心脏里去,可是里面漆黑一片,没有人陪伴,我怎么敢进去。
无聊的时候我就坐在洞口发呆,遇到有鸟儿飞过来我就会想办法捉住它,然后编个笼子养起来。可是它陪伴不了我多久,就会被小朴吃掉。我埋怨起来,小朴就会说,是你捉的它呀,与其让它像个囚犯一样活着,不如用死来解脱它。
小朴的话让我有些害怕,因为我有时会突然觉得自己也像一只鸟儿一样被他囚禁着。虽然他对我很好,但说不定哪天他心情不好了就会把我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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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洞生活了一年之后,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想出去走走。以前我很讨厌的城市生活现在却让我无比向往。我开始找各种借口为难小朴。比如在本该睡觉休息的时候故意不睡觉,还在山洞里走来走去制造噪音。每天都是小朴做饭给我吃,我以前觉得受宠若惊,现在却开始挑食。而且故意违背他的意思,在他下山购物的时候我会偷偷地离开山洞,四处走一走。
但是我找不到理由离开,离开山洞就意味着离开小朴。他不会为了我而改变他的生活方式,我留在这里他会很好地对我,像父亲、像哥哥、像情人一样对我。如果我离开了,我想象不出他会怎么样,他可能会就此跟我一刀两断,就像从来没有认识过。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宁愿忍受这单调枯燥的山洞生活。我想我应该试着像刚开始那样去寻找和发现这种生活的美。我可以肯定一旦我离开这里,一定会怀念这里,会觉得这里美好无比。就像怀念小朴,他从一个我远远仰望着的人,变成我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果有一天突然跟他分开了,我想我还会远远仰望着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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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始吵架。我简直不敢想象,有一天我会跟我仰视的人吵架。以前靠近这样的人我就会紧张,说不出一句话,一说话就脸红甚至结巴。可是现在,当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两年之后,我们竟然开始吵架了。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真的是讨厌死了。为什么一定要我按照他的生活方式生活呢?为什么我们不能四处走一走?是的,他曾经是个探险家,还做过模特、飞行员等等。虽然他年纪并不大,有时候甚至还有些孩子气,可是他经历了太多太多,所以他对外面的世界一点也不好奇。但我不一样,我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十七岁离家出走来到这里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座山。而十七岁之前,我也没有去过什么地方。所以外面的世界对我来说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为什么他就不能理解呢?百闻不如一见,无论他讲得多么生动,终究抵不过带我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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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说他下山去买食物,走的时候他带了很多东西,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山洞里剩下的生活用品和食物只够维持一周的生活。这一周里我通宵达旦地上网,我到网上人肉搜索他,发现有好多人都在找他。区别只是找他的目的。他们是为了爱而寻找,我则是因为恨。我想找到他然后揍他一顿。
最终所有的电池都被我用光,而用来发电的工具也被他带走了。我开始想念他,夜深的时候听到近处奇怪的鸟叫声我开始感到害怕。而以前,我觉得那种声音比人类的歌声美多了。
离开山洞的时候我放火烧毁了一切,我固执地认为小朴是故意离开我的,而不是在山下遭遇了什么意外,所以他不会再回来了。这个见证了我们两年生活的地方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也许以后还会有人找到这里,开始一段爱情,或者在这里了却残生,但我肯定不会再来了。我是这样想的,我带着爱来到这里,带着恨离开。
我回到城市里,被人问起这两年的生活,我只是摇头。没有什么可说的,我曾经以为那是常人无法拥有的幸福,现在却觉得只是一场骗局。我想我只是他的一个试验品。只是为什么偏偏是我呢?
既然从一开始就不是爱情,那为什么要开始?为什么要让我产生幻想?为什么要来认识我,给我一个美梦,又在我做到一半时把我叫醒告诉我这只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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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爱总是让人哭,让人觉得不满足…
我把这首孙燕姿的《天黑黑》换成了博客的背景音乐,每天听很多遍,最初听几句就想哭,觉得肝肠寸断,渐渐地也就习惯了、麻木了,甚至觉得有些烦躁。
人常说知足者常乐,我发现认识了小朴之后,我变得越来越不知足,越来越贪婪。我明明已经得到了很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可是我一点都不快乐。
我安慰自己说就当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吧,可这场梦的代价未免有些大了。一梦两年,醒来之后所有的东西都跟以前不一样了。我人生的轨道已经转向,我将永远朝着这个扭曲的方向走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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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后再在报纸上看到他时,他的身份已经变成了一个游戏编程人员,他讲了很多关于游戏的东西,那些东西太专业,我全然不懂。只有最后一句我看明白了,那句话看似是在讲游戏里的人物,实际是在讲他自己。那句话是——活着上报纸,死了进博物馆。其实也是件挺没意思的事。
梦想照进现实
(一)
今天是腊八,据说是冬天最冷的一天。我起了个大早,煮了一锅粥,粥里有花生、红枣和葡萄干,这些都是美容养颜的东西。
小t躺在棺材里面,不知道睡了多少天了。我盛了碗粥放在她的枕边,我想也许下一秒她就会醒来。当然也许醒来后她只是翻个身,就又睡着了。
我给自己也盛了一碗,坐在灶台前慢慢地喝着。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这么冷的天围着灶台喝热粥的,这样一想,我心情好了许多。
心情好的时候我通常会摸出笛子来吹上一曲,可是今天太冷了,我也懒得再吹给自己,吹给风花雪月。这种天气只适合就着灶台的余温,睡上一觉。如果睡不着,回忆回忆过去也蛮不错的。
回忆里的我总是很年轻,年轻的我一直住在诺城。我记得很清楚,是诺城的第七大道。
诺城一共有九条大道、九条长河。大道长河纵横交错,从空中看,诺城就像一个又一个小格子拼凑成的大格子。
可是我记不清楚有多少人和我住在同一个格子里了,如果现在让我回到诺城的第七大道走上几遍,我估计一个人也不认识了,他们也不会认识我。不过这也没有什么,我不需要记得那么多的人,尽管他们都曾施舍过我,都是我的救命恩人,可是他们都死了,而且尸骨无存。让我去哪里祭拜呢?或许我应该祭拜我自己,因为他们的死在我看来是由我造成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在代替他们活着。
我唯独不能忘记那个人,那个差一点就变成我的人。是的,只差那么一点点,要不然,此刻坐在灶台前喝粥的人就是他了,而我,恐怕已经变成了孤魂野鬼。
他已经死了,已经变成孤魂野鬼了吗?我不能确定,毕竟离开诺城之后,我和小t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也没有见过他。
其实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人们管他叫季公子,我也跟着那么叫。小t倒是知道他的名字,可是小t恐怕再也不会醒来了。
(二)
我十八岁的时候,流浪到了诺城。因为喜欢第七大道上的柳树,我留了下来。先是在一家包子铺打工,没有工钱,但是可以吃得很饱。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干了一阵子之后,我就去了一家绸缎铺打工,还是没有工钱,但是可以穿得很暖和。这仍旧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最后我到了一家棺材铺当学徒,吃不饱,穿不暖,还常常被训斥。不过当学徒是件有前途的事,学好了手艺,以后就可以自己创业了。尽管打造棺材的手艺并不是我喜欢的,可我还是留了下来。一留就是七年,七年里我看着小t在我身边从一个小姑娘长成一个闭月羞花的大美人,也看着门前的柳树叶落枝枯又逢春。
因为是战争年代,远方在打仗,近处会有土匪偶尔下山烧杀抢掠,所以棺材铺的生意非常好。当然,如果不好的话人家也不会招人,我也当不了学徒了。
我需要做的工作就是站在某个师父身后跟着看着,他吩咐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端茶倒水擦汗递工具,日复一日。后来他们发现我会吹笛子,偶尔也会叫我吹曲子给他们听,都是些艳俗的调调,我很讨厌,但无能为力。
小t是掌柜的女儿,比我小两岁,掌柜已经给她预备好了很多口棺材。那时候有钱的人家,生下孩子就会先定做一口小棺材,随着年龄的增长,再不断地定做更大更合适的棺材。除了棺材有升官发财这一美好寄托之外,更现实的意义是,在这个年代,人随时可能会死,谁也不想被抛尸荒野。
除了给自己准备之外,棺材也是礼品中很重要的一项。很多官员都喜欢把金银珠宝装在棺材里送给自己的上司。
这些都是有钱人的事,穷人只能想想。那时候很多人最期待的礼物就是棺材。我也不例外。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学会做棺材了,就先给自己做一口。躺在自己做的棺材里,睡得踏实。
我第一次见到小t,就是掌柜在给她做第八口棺材的时候。掌柜每年都要给他这唯一的女儿做一口,到第八口的时候,她主动提出要到现场挑选,挑选她喜欢的木材,还有花纹和颜色。
当时我正在给师父们吹笛,本来吹的是下流曲子,见到她之后,我赶紧换了,吹了一曲当时最著名的乐人的一首新曲。我喜欢她,她和我见到的所有小姑娘都不一样。她睫毛很长,眼睛像猫一样。虽然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我一眼,但我知道,她感觉到了我的存在。
我已经在棺材铺待了半年了,已经从小学徒混成了老油条。因为嘴甜,几个师父也都挺喜欢我的,就等着我再长大点,有了力气,就教我正儿八经的做个木匠。
直到小t挑完棺材离开之后,师父们才说,她已经和城西季千秋家的公子订婚了。我当然不能和富可敌国的季千秋家的公子比,毕竟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学徒,在所有人眼里我都只是一个混日子的穷小子而已。不过我还是想瞅个机会专门吹一首曲子给她听,亲手做一口棺材给她睡。
小t挑的那口棺材做好之后,我悄悄地爬进去,在她转个身就能看到的地方,刻下了我的名字。
我喜欢雕刻,用那种很有力道的秦隶书写我的名字。在我的笛子上,在我喜欢的棺材上,在我的床上,在街边的柳树上。
第七大道的柳树一棵挨着一棵,如果你身手足够敏捷,可以不下树,走上几条街。
遇到土匪抢劫的时候,我就坐在树上,看着街尽头的季家大院,心想要是土匪一狠心把他们家抢光了,季公子和小t的婚约大概就可以解除了。可惜每一次,土匪都只是在季家吃顿饭,到隔壁有钱的人家抢一点就走了,好像季家跟土匪有交情或者住着比土匪更厉害的人一样。
(三)
灶台已经完全冰冷了,我到外面捡了几根树枝,重新生起火来。透过火光,我好像又看到了小t的笑脸,透过火光,我的过去变得模糊。我不知道我把我的经历以这样模糊的方式说出来,有没有人能懂。
从来没有人试图去了解我,包括我最喜欢的姑娘小t。她喜欢的是季公子,到死都是。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我守着她的尸体其实没有多大意义。我应该回到家中去,回到我那权倾天下的父亲身边,在他老去之时,接管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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