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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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很愿意,就此“滚”出一个人的生活。
我用很长的时间来思考一个关于“赢和输”的问题,但是,我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我没有兴趣去伤害任何人的自尊,这么做也许纯属可笑的“自卫”。但记忆中那张灰败愤怒的脸总是挥之不去,像缠绕多年的恶梦,久而久之成为习惯,只能安然接受。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伤到,“假山事件”后我的背痛了很久,有时候上着课,就觉得自己再也坐不直,只能趴在那里听,但我一直都没有去医院。春天真正到来的时候我变成一个愈加沉默寡言的女生。读书成为我唯一的乐趣,考第一更成为我的家常便饭。但很多时候,我常常一整天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课间的时候,老爽走到我旁边,用力拍我的书一下,跟我开玩笑:“马卓,别太拼命,偶尔也让第二名有点活路。”
我笑笑,继续背诵我的化学元素表。
“多参加参加集体活动。”他看看窗外打闹的男生女生说,“免得嫉妒你的同学觉得你很清高。”
清高也好,装酷也罢,我只是想让生活简单明确。何况,这一切出自于我的本意,我并不是在装。我愿意相信,生活在每个人面前呈现不同的面目,一切早是命定,如果热闹注定不属于我,我又何必去强求?
周末的时候,回到家里,面对阿南,喝着他做的鸡汤,跟他聊点家常,或者和他一起看会儿电视,是我“读书”之外的生活里唯一的乐趣。
“你瘦了。”阿南有些担心地对我说,“要是学校吃不好,你干脆就溜回来吃,我让奶奶上来帮你做饭算了。”
“天中三千多号人,我哪有那么特殊。”我说,“你就别瞎操心了。”
“学习别太拼了。”阿南说,“我看周末人家小姑娘们都喜欢逛逛街什么的,你也不去,整天就窝在家里,对了,有件事我差点忘了,我给你买了台新电脑,以后你在家上上网什么的也好。”
“求你别再乱花钱了。”我连忙说,“原来家里的电脑搬过来不就行了。”
“那你回县里也要用啊,搬来搬去的多麻烦。再说了,那台也旧了,也不好使。”
“不要。”我忽然来了脾气,“买来我也不用。”
谁知道他比我更倔:“不用我也买了。”
那个周末我过得很烦躁,电脑真的送来了,就放在我的写字台一角。阿南帮着人家搬弄,额头上全是汗珠。我坐在床边,装模作样地看一本英文小说。阿南问我:“放这里好不好?会不会挡到你写字?”
我摇摇头,但其实我很想很想大声对他说,别对我这么好,这会成为我心理上很大的负担,会让我夜不能眠甚至伤心难过。但我终于没有。
我已经不开心,何苦再牵带上本来一片好心的他呢?
新电脑很漂亮,夜里九点钟我复习完功课后,终于忍不住打开它。没过多久,他从我的后面走过来,弯下腰,装作很懂行地对我说:“你试试速度咋样,硬盘120个G,内存很大的呢。”
我在屏幕上打字,很大的字,一个一个打给他看:你再乱花钱我就告诉奶奶。
他在我身后嘿嘿地笑。夸我:“字打得挺好看的嘛。”
我晕。
那晚我给自己开了个博客,博客的名字叫做《风决定了蒲公英的方向》。这好像是一个韩剧的名字,又好像不是。我觉得很贴近我的心情,于是就抄了过来。我用了很多的时间来研究博客的设置问题,直到他再次推开我的门,很严肃地对我说:“不许玩太晚哦。”
“噢。”我说。
“不过,”他摸摸头说,“有空的时候你也教教我,我连QQ还不会用呢。”
我招呼他过来,问他说:“现在教可好?”
“好!”他端了凳子,很高兴地在我旁边坐下来。
我很快替他申情好了QQ号,问他要给自己起个什么样的网名。他坐那里很认真地想,我真担心他会取出什么“忆果果”之类的让我绝倒的名字来,谁知道他想了半天,想出一个更让我犯晕的名字:川海一粟。
我没问他为什么,他自己答说:“其实很怀念成都的,我习惯了那里的生活,那里还有好多老朋友呢。”
我从没想过,原来他对那片土地,爱得那样深沉。
我又开始胡思乱想,如果不是因为我,他或许还会自由自在地生活在那里吧,说不定早就娶妻,有个堂堂正正的比我漂亮乖巧的小女儿。内疚一作祟,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哪天有钱了,一定带他回四川,或者,在四川替他买个小房子,让他在那里安享晚年。这辈子我和林果果欠他的,我都一定要加倍地还给他。
“发什么呆,快教我啊。”他催我。
“噢。”我忽然想起来,“你还会讲四川话不?”
“呵呵,”他用四川话答我说,“弄个子不晓得讲哦,你呢?”
我笑到不行。
他很奇怪地问我:“你笑啥子嘛?”
“不知道。”我说,“一听你讲四川话,就觉得特别好笑,像演戏一样。”
他摸摸头:“是吗,那你讲句给我听听?”
“不。”我说。
“哎呀,马卓。”他做出一副幡然醒悟的样子说,“我才发现你很坏啊。跟你妈一样,就会捉弄人。”
天地良心,我根本不是捉弄他,我就是觉得好笑。或者往深里一点说,我有些怕久违的乡音,如同我怕过去那些虽然支离破碎却一直难已忘却的片断。笑,或许是我隐藏慌乱的最好方式吧。
周一的清晨,一封信从前方座位传过来,带着男生特有的汗渍味。这是早自修还没开始的时光,有人用手机在放小野丽莎的歌,我知道那歌有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叫:《不可思议的蓝色雨伞》。我第一次发现他的手指是如此的修长,洁白,像个女孩子。
他用一根手指在信上点了点,说:“回宿舍再看吧。别误会,不是那种信哦。”说完,就转过了他的头。
我把信夹进了我的语文书。感觉很厚,不知道他又要玩什么花样。
我没听他的回宿舍再看,下课的时候趁颜舒舒不在,便拆了信。原来是厚厚几页的打印纸,题头是:“青春期自闭症的前期预防和解决方案”。旁边还有他手写的一行字:请一定认真阅读,对你一定有用,祝你早日康复!
天,这是什么?
我只扫了一眼,就把那些纸塞回信封里去了。
晚餐时间,我拿了饭盒去食堂,肖哲从后面追上来,对我说:“马卓,给你的东西一定要认真看啊,很有用的。”
我一面走一面回他:“有什么话你可以当面跟我说,信写来写去的,浪费时间,又容易让人误会。”
他想了一下回我说:“你都不肯和我说话叫我怎么说。”
“如果话不投机,可能半句都多。”我说。
“你喜欢说什么。”他傻傻地推推眼镜说,“我觉得我是可以配合的。”
“不爱说话不一定代表自闭症。”我说,“但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你的好意。”
他跟在我后面,一面走一面评价我说,“你呀,好像很难知道你在想什么,就像一本永远都读不懂的书。”
这样老土的句子亏他说得出,我实在忍不住笑。
“就这样。”他欣喜地说,“你不知道你笑起来有多好看。”
噢。真是败给他了。
但我当然不会去读他打印给我的那些鬼玩艺儿,我没有病,我自己心里很清楚。如果要说得准确一些的话,我算是有一些“伤”吧,但我有足够的自信自己治好它们,是谁说过,时间是最好的良药?我对此深信不疑。
天中的每个周三都有教师例会,我们可以少上一堂课。从下午放学到晚自修的时间显得有些稍长,我多半会选择去图书馆呆上一小会儿。那里的书几乎没什么变化,但已经足够我的需要,虽然上网读书更方便,但我还是不太习惯那种网上的快餐式读书方式,只有真正的书拿到手里,闻到隐约的墨香,才会觉得是“读书”。
去图书馆的时候会经过花蕾剧场。除了那个让我讨厌的假山,这条路我还是很喜欢的,因为它幽静、狭小。花蕾剧场旁边还有一个琴房一个舞蹈室,偶有轻柔的钢琴声从这里传出,让人忍不住遐想连篇。天中有不少艺术特长生,这个小角落是他们的小天地。据说他们中的好多人都是凭着艺术特长中考加分进来的,大多数人会为此抱怨不公平,我却觉得他们非常了不起。我一直羡慕从小可以学习艺术的女生,音乐和美术都可以涤荡人的灵魂,兰心慧质的境界,不是谁随随便便用功就能追求得上的。
我自认没有这样的天赋。
我走到图书馆我自己习惯的座位,把水壶摆好,文具和笔记本摆好,选书,落座。一抬眼,吓了一跳——于安朵。
再一看,才发现我看错了。是另一个女生,长得和她并不很像,只不过有着和她一样的长头发和一样的髻。我忽然就走了神,想起那一次她坐在我对面时说话时的神态,和她说的那些有关他的故事。其实每一个细节,我都记得那么清楚,无法忘怀。还有那个护身符。我记得她向我索要时,眼睛里那攫取的光芒,仿佛一根绳子勒住我的脖子,逼我立刻吐出吃进肚里的一切。
对了,那个护身符,我把它放哪里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当胡思乱想不受控制时,大脑里就像早就安好一枚定时炸弹一样,准时“嘭”的一声,将那些迷糊纠缠的脑细胞炸得粉碎,人立刻清醒不少。所以,就在快把整面笔记本上都画满黑色的蜘蛛网之前,我恢复神志,撕掉那页纸,开始继续抄写《傲慢与偏见》——
If a woman conceal she raffection with the same skill from the object of it, she may lose the opportunity offixing him.
我在下面写下我的翻译:如果一个女人掩饰对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是这样吗?
我想了想,又把自己写的这句话用笔轻轻地划掉了。
那天的晚间校园广播电台里播送了一则人物专访:“最近,又有好消息传来:本校高一(2)于安朵同学在国际青少年芭蕾舞比赛中夺得少年组冠军,这是我国青少年在国际芭蕾舞舞台上取得的最好成绩,也成为我国芭蕾舞舞蹈比赛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于安朵同学从五岁开始学习芭蕾……”
播这条新闻的时候,我正在宿舍吃一碗泡面。宿舍外面异常热闹,颜舒舒当然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落后,她率先看过于安朵得到的奖杯,在宿舍形容得惟妙惟肖,没有赶上观摩的女生们跟着七嘴八舌的提问。
“水晶的还是钻石的啊?”这是她们那一晚热议的话题,关于那个舞蹈的少女的奖杯,和上面的八国文字雕刻的“冠军”字样。
“天中又该得瑟了,据说是要大庆祝,汇报表演,连市领导都要来,电视台现场直播!”
“于安朵算是红了,比起来,当年的蒋雅希算啥呀!搞不好被什么导演看上,就成了咱们天中的章子怡。”
“人家于安朵说了,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和毒药去吃碗面。”
“是吗?”女生们嘻嘻笑,“看来女生都是这样哦,爱情永远第一。”
……
不知道为何,我忽然觉得那些讨论在我听起来很碍耳,简直俗不可耐。我习惯性地拿出我的耳机,用音乐把耳朵堵得严严实实。我已经没有什么新歌听了,王菲退出歌坛很多年了,而且听说,她为了爱情,复出再次变得遥遥无期。
我弄不明白,难道女人的一生,真的是为爱情活着的吗?
就算真的是这样,我也一定要做一个不一样的女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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