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秀水街的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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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结束的爱情我和你
从两个窗口看出去
往事远远地演着一场无声的电影没人注意
因为太了解所以很伤心
没有你只好听着风的呼吸
却有种叫做时间的东西说没问题
最后我们会痊癒……
——孙燕姿《了解》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后的一天,你最想做的是什么?”
“别胡扯!”
“我想对每一个认识我的人说:我爱你。”
“拜托!牙都要被你酸掉了。”
“天意,我好困。”
“那就睡睡吧,我去把花瓶里的花换了,细细才送来的花真漂亮。”
“你慢点,水房里滑。”
……
这是我和博文之间最后的对话。当我拿着盛了清水的花瓶从水房走回去的时候,我听到了从博文病房里传出的撕心裂肺的哭声。我靠墙站住了我摇晃的身体,从里面奔出来的叶细细一把抱住了我。
太快了。
我和妈妈之间的争执还没有蔓延到白热化的地步。瓶里的幸运星只叠到一半,班里的募捐活动才开始筹划,许多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他就悄悄地走掉了。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无情,生与死,原来就是在这转身之间。叶细细一直抱着我,她冰冷的脸贴着我的,她说:“天意天意你想哭就哭个够吧。”但是我一直都没有哭,那个夜晚我无法入睡,妈妈来看我数次,我都闭上眼睛装做睡着了,爸爸也进来看我,妈妈低声对他说:“这孩子,不知是哪一天变得这么稀奇古怪,哎!”
“你别讲她了,过两天就会好的。”还是爸爸脾气老好。
再接下来又是妈妈的叹气声,在寂静的夜里连绵不绝。
他们终于出去,替我带上门,还给我安静。
隔壁阳台上的歌声一直没有响起,我一直在等,我有两天没有听到凌夏唱歌了。我躺在床上,睁开眼可以看到半天的繁星,星很冷,不知道哪一颗会照亮博文远去的灵魂。估计着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我起身来到了阳台上,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博文,他正阳台上伸着懒腰。见了我,他奇怪地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我说。
“呵呵。”他在我面前卖老,“半大的孩子心事多。”
我走近一些,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男朋友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此时的我,竟会渴望和一个陌生的人聊天。
他怔了一下问我:“你说什么?”
“我男朋友死了。”我说,“就在今天,白血病。他还没满十八岁。”
“天意。”他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真的?”
“这好撒谎吗?”我说,“我真愿意我是撒谎。”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说。
“你今晚怎么没唱歌?”我问他。
“唱不动了,才唱了三个多小时。”他说,“我们乐队从前天起开始在酒吧演出了,所以我每晚会回来得晚许多。”
“真遗憾。”我说。
“有机会来听我唱歌啊。我们乐队很不错。”凌夏从上衣口袋里递给我一张名片说:“酒吧的地址在上面,是个不错的地方。”
“好。”我把名片收起来。
“去睡吧。”他朝我挥挥手说,“睡一觉起来,会好许多。”
“好吧。”我说。
我回到床上躺好的时候听到了忽然听到了木吉它轻柔的弹奏,夜很深很深了,凌夏没有唱歌,但他很专心地弹完了那支优美的曲子,我知道这只曲子是为我而弹奏的,这个萍水相逢的好心人,弹出的曲子安详而动听,他知道此时的我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安慰。
我终于怀着感激的心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晚。妈妈单位远,一早就上班了。爸爸摸摸我的额头说:“要不,你就在家里歇一天吧。”我点点头。
中午的时候妈妈来了电话,她在电话那边喊:“你真没去上学?我的姑奶奶,你到底要怎么闹心才算够!”
我放了她的电话。不过我还是决定去上学。
走进教室的时候满教室的人都同情地看着我。还记得博文去英国的那一天,好像他们也给过我这样同情的目光。我在老丁的课堂上睡着了,不过她并没有责备我。
放学的时候,于枫在车棚边拦住我说:“你别骑车了,我用车带你回去吧,反正顺路。”
“不用。”我说。
于枫却不由分说地替我把车推进了车棚,淡淡地说:“我答应过博文要照顾你。”
“就让他带你吧。”叶细细拉拉我说,“他心里也不好受。再说看你的状况,也不适合骑车。”
我没有再坚持。
坐在于枫的车后回家,妈妈等在小区的门口。我一看到她,赶快从于枫的车上跳了下来。于枫喊了她一声阿姨,车子调头飞快地骑走了。
妈妈的脸色铁青。一句话也不说地带我回家。直到家门关上了,她才咬牙切齿地对我说:“说吧,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不想和她吵,于是走到我自己的房间。
她却一把拉住了我,继续厉声问我:“你说,你说,你到底想怎么样!”
“什么也不想。”我说,“妈,你可不可以不要跟我吵?”
“好。那我们坐下好好谈?”她终于放低姿态。
“对不起,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请你尊重我,要打要骂,再过两天好不好?”我说完,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反锁了。
我没有出去吃晚饭,因为我什么也吃不下。我握着博文留给我的Diskman傻傻地发了一上午的呆。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可以接受博文已经离去的事实。
一直到夜里九点多,叔叔来了。他轻轻敲我的门说:“天意,我是叔叔。”
叔叔比我爸爸小七岁,是奶奶的老来子,和老实巴交的爸爸不一样,叔叔是我们家族的骄傲,他自小成绩就好,从清华大学毕业后他出国呆了三年,然后回国自己搞了一家公司,几年时间不到,资产已是几千万。我自小和叔叔感情很好,从小学起他就老替我补课,我算不出题来他从不骂我,而是耐心地跟我讲了又讲,在我面前一点总经理的架子都没有。有时候我把我的作文给他看,他会兴奋地读出声来,然后夸我说:“我们家出了个小张爱玲呢!不错,不错!”
“开门呢,天意。”他继续敲。
我把门拉开。叔叔对我笑笑,走了进来。
“我不想听任何的劝告。”我说,“行行好就让我安静一会儿。”
“我带你出去吃点东西吧。”叔叔说,“你妈说你没吃晚饭。”
“你带我去听歌吧。”我从枕头下拿出昨晚凌夏递给我的名片。我发现我想念他的歌,只有他的歌声能让我忧伤浮躁的心得以安宁。
“OK。”叔叔很爽快地说:“你加件外套,我们出发。”
我和叔叔一起走出小屋,首先看到的是妈妈的目光,她担心地看着我,看着在一夜之间显得陌生的女儿,黄昏的时候她还曾拍着我的门大喊大叫,但现在,绝望的伤心已经让她失去所有责备我的勇气。
“放心吧。”叔叔拍拍她的肩,“我带她出去吃点东西,负责安全送她回来。”说完,他拉着我下了楼。月光明媚地照着,我发现他换了新车,看上去不错。
一边发动车子他一边看着我给他的名片问我:“秀水街Bar,你去过吗?”
“没有。”我说,“想去听歌,听说那里的乐队不错。”
“是吗?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听歌。”叔叔说:“我那时听齐秦和唐朝。把歌词抄在笔记本上,呵呵。”
“你那时不是天天都在念书么?”我说。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说,“看来我骗过所有的人。我还追过两个女生呢,你们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说。
“我知道你难过。”见我心还情稍好,他趁机教育我,“你妈说你莫名其妙,我说她是不够了解你,你们这一代和我们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过呢,你也不该让她那么担心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她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对叔叔说,“你不了解的。”
“我了解。”叔叔说,“你要相信我,过一些时间,你会恢复的。”
“怎么会?”我把头俯下来把眼泪硬憋回去,“大人都是这样没心没肺吗?”
“我们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运的残忍。”叔叔腾出一只手递给我一张纸巾说:“想哭就哭吧,我可不会笑话你。”
“不哭。”我硬撑着说。
“天意,会痊愈的,你相信我。有一天,伤心会化作记忆里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说,一点也不像是学理科出身。
他继续说:“人生苦短,聚散无常,很多分离再不愿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个样子来,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弃。
他并不生气,而是转头看着我微笑。他的微笑让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继续地活下去,他应该可以像叔叔,对自己的人生运筹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绝不拖泥带水并且胸有成竹,他有这样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叹息。
叔叔说:“昨天还是包在睡袋里的小婴儿,今天已经懂得生命的无常,学会像模像样的叹息。这时光是不是快得惊人呢?”
我把脸放在手心里,手心很快就潮湿了。
“秀水Bar”在一条很寂寞的大街。叔叔的车绕了好几圈才找到。大街上显得空落和寂寞,走进酒吧完全是另外一番景像,灯光迷离,杯盏交错,音乐热闹地响着。我和叔叔找了个相对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叔叔问我:“你常来这种地方?”
“第一次。”我说。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台上,寻找那个叫凌夏的人。我认出了他,他坐在话筒前,正在专心地弹着一段音乐,电吉它的他和阳台上木吉它的他是那么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时候他的歌声已经响起:
你把蓝色的梦写下当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装,不停的脚步
夜风滑落的时候,你望着星空
伴着歌声,忘记了寒冷和孤独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在梦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独
你从未想过会这样满足
也许从前的你并不如此寂寞
也许没有希望,就不会被失望吞没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声里听到一种撕裂的深情和坠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乐队用他的音乐,直击我十七岁的漫长的伤痛和无助。可惜的是现场的知已看样子并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声里站起身来挥舞双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兴地笑了,然后给我做了一个打招呼的手势。但是他没空和我说话,随着变幻的音乐,他的第二首歌已经响起:
留下你的影子
涂上我的颜色
在时间里掩埋
只不过是快乐
接好我的硬币
然后把我忘记
没人将我带走
就像我从未带来什么
呵,我只是路过
请不要怀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过……
呵,我只是路过……
间奏的时候,凌夏忽然说:“这首歌,送给美丽的女孩天意,路过的已经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说,“原来你们认得。”
“邻居。”我说,“他才搬来没几天。”
“歌不错,值得一听。”叔叔说。
“他在阳台是唱歌被我听到,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听他唱歌。每次听他唱的时候,都觉得心里特别的安静。”
“喜欢是不要理由的么。”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说:“不介意说说那个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妈妈来的间谍,不过我还是愿意在这种环境和心情下跟他说起博文,我说:“我们很要好,高一的时候,几乎天天在一起。”
“你妈无法接受‘男朋友’这种说法,她惊讶到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时候他去了英国,过去的一年,我没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怀疑过全世界,你知道吗?可是现在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如若不是亲身经历,你不会了解那种痛苦。我知道我妈伤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没有办法顾及到她的感受。”
“路过的已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叔叔说,“你没听刚才那男孩说吗?你妈妈是很爱你的,怎么说让她伤心都是你的不对。”
“好吧。”我说,“我回去跟她说对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说:“给点面子吃点东西?”
我咬着三明治的时候凌夏从台上下来了,他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下说:“没想到啊,这么快就来捧我的场!怎么样,心情好些么?”
“还好,谢谢。”看他盯着叔叔看,我连忙介绍说:“这是我叔叔。要谢谢他今晚带我来这里,这里好难找。”
凌夏笑着向叔叔伸出手说:“夏总,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没想到我这么有名。”
“我有句歌词:‘世界很小,我们总是狭路相逢。’”凌夏笑着说:“更何况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营企业的领头羊,一年替市里解决数十名下岗员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说,“你干记者的?”
“不。”凌夏说,“小职员一个,混口饭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个弹吉它的手势说:“就凭这一点,你这口饭应该混得不错!”
“承夏总吉言。”凌夏起身说,“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听什么?”
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说,“你真是个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过也好,像你这样的人不容易移情别恋。”
说完,他跟我们眨眨眼,回到台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那首歌的名字如此伤感,竟叫《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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