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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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二天我一直睡到11点,到底年纪大了,再也经不起疯玩,我用了四十分钟把自己从床上拽起来,决定继续上网找工作。

  我一到网上就发现宋天明已经挂在上面,QQ头像改成愤怒状。

  看见我上去他就张牙舞爪地扑上来:“陈小朵你你你昨晚上哪了?”

  “和……小烨……去了酒吧。”我坦白。

  他作伤心欲绝状。“你知不知道昨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日子?”

  他忽然矜持起来,死也不肯说。直到我耐心用完警告他不说就走人,他才扭扭捏捏:“是我们……第一次kiss啊。”

  说完他打过来一个亲吻的图标。

  “小烨,我很想你。”

  简单的一句话,居然让我红了眼眶。

  记忆回到我们在大学里的日子,在师大的那棵香樟树下,我和他的初吻。宋天明个子很高,我只能到他的胸前,所以要很辛苦的惦起脚尖。那时是夏天吧,天上有很多很多的星星,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熄了灯,然后我爬到小烨的床上,在她耳边轻声对她说:“我被宋天明算计了。”

  “你完了。”小烨说,“这就等于把自己贱卖了。”

  小烨一直认为我可以找到更好的男朋友,更好的标准其实也说不上来究竟是什么。但小烨骨子里确实比我骄傲,而且,如果是她想得到的,她说什么也要得到。

  比如Ben。

  前天她对我说,Ben开了一家新酒吧,她去应聘大堂经理,以她的美貌加学历肯定没问题,我问她,万一被录用了月薪多少,她说:“试用期800。”

  我还没晕倒的时候她又说:“钱算什么,陈阿朵,你真的好俗哦!而我呢,我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和自己爱的人一起浪迹天涯,现在真爱的人终于出现了,我的梦想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你当Ben是白痴?”我说。“放着大好的生意不做陪你做梦?”

  小烨振振有词万分臭屁地回答我说:“当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就等于是一个白痴。”然后她豪情万丈地一拍我肩膀,“陈阿朵,等我凯旋。”

  叶小烨果然凯旋,顺利地当上了Ben新酒吧的大堂经理。

  我摸去看她,下了公车按她给我的那个地址一路找过去,Ben的新酒吧在一个很安静的街区,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叫“旧”。

  我走进去的时候,疑是自己跌入了时光遂道。吧台,酒桌,椅子,窗帘,无一处不充溢着浓浓的复古味道。虽说我们上次去的“新世界”也是他开的,两者却是全然不同的风格。看来这个叫Ben的,还真是有两下子呢。

  下午时分酒吧里的人不多,很安静,我在吧台前高高的椅子上坐下,问正在调酒的服务生:“你们经理呢?”

  “哪个经理?”他问我。

  “最漂亮那个。”

  “是叶经理吧。”服务生说,“她在后面,一会儿就来。”

  有小姐过来问我喝什么,反正是小烨买单,我想也不想地说:“XO。”

  坐了一会儿,旁边忽然有人搭话说:“我看这里你最漂亮。”

  我掉头看,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长得尖嘴但不猴腮,难看得简直要交税,于是厌恶地往边上挪了一个位置。

  谁知道他竟跟着我挪过来:“小姐我们有缘,我今天请你,你吃什么喝什么都算到我帐上,好不?”

  他话说完,小姐刚好把XO替我端来,我接过来,顺势往前面的烟灰缸里一倒,然后对小姐说:“麻烦记到这位先生帐上。再麻烦给我请你们叶经理快点出来!”

  “呵呵,没关系,倒吧。”那家伙好像有些喝多了,说话舌头开始打结,“你倒多少我都请得起。”

  我只好离开吧台,坐到窗边的位子上去。

  好在他没有跟过来。

  没过一会儿有人放到我桌上一杯透明的柠檬水,上面飘了一片薄薄的黄色柠檬。一个声音拿腔拿调地对我说:“小店刚刚开张,小本经营,还望海涵。”

  我抬眼一看,是小烨。穿一件相当别致的旗袍,把整个身材衬托得凹凸有致,一张清致的面孔笑眯眯地对着我,美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天。”我说,“你门口应该立个牌子。内有天仙,凡夫俗子不得入内。”

  “服了你这张嘴。”小烨朝我挤挤眼,“这里不方便,到我经理室去!“

  我跟她进入她那储藏室般大小的所谓经理室,她把我往那张转椅上一按,人在我面前得意地转个圈说:“怎么样?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

  “他来这里?”我问她。

  “当然,这里是新店,他一周起码来四次!”小烨在我面前竖起四根手指头,然后说:“他已经四次夸我能干,呵呵呵。”

  “等他四次上你床你再得意也不迟!”

  “哎呀陈朵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小烨啐我。

  我无可奈何地说:“看来你是铁定了心要拿你青春赌明天喽。”

  “我好喜欢他的眼睛。”小烨花痴地趴到我耳边说,“他一看我,我就整个晕了。”

  “哪里那么严重。”我笑。

  “看我身上!”小烨又在我面前一转说,“在苏州定做的,只此一件!”

  “他送的?”

  “工作服么。”小烨红着脸说。

  真是乱了套了。

  就在这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一个服务小姐,对小烨说:“叶经理,外面有人闹事。”

  “哦?”小烨说,“什么事?”

  “他说在我们这里丢了钱包。”

  “有这事儿?”小烨娇眉一蹙出去了,我也跟着去看热闹。闹事的正是刚才想请我喝酒那个,嘴里正在不停地骂骂咧咧。小烨走上前问道:“先生您钱包丢了?”

  “废,废话,当然是丢了,就在这里丢的,你们……你们快替我找回来!”那人真是喝多了,话都开始说不清。

  小烨比我想像中有耐心多了,问他说:“您一个人来喝酒的吗?有没有忘在什么地方,您再好好想想,刚才都和什么人接触过?”

  “有!”他手指往小烨身后一指,直直地指到我身上说:“从我进来,我就只跟这个小姐说过话,也只有她坐在我身边过!”

  “喂!你是大脑有问题吧。”平白无故被无赖冤枉,我火冒三丈高,小烨赶紧示意我莫吱声,转声又好言对那人说:“先生您一定弄错了,她是我朋友。”

  “你……你朋友就保证没事吗,我不管,先搜她身。”

  什么!

  要不是小烨拉着我,我上前就要给他一巴掌,这种人,不打怎么行。

  “要搜她身!”他还在翻着白眼不知死活地叫喊。

  小烨当然知道我的脾气,连忙低声对我说:“这人不讲理,乖,你先到我办公室去,这事我来处理。”

  我没打到他,哪里甘心走。正和小烨牵扯着的时候有人走了过来:“唐总,东西丢了好好找,别这么冲动。”

  竟然又是周国安!

  这个世界是哪天变小的?

  那个姓唐的家伙一见周国安气焰立马就下去了不少,搓着双手说:“周,周总,你怎么也在这里?”

  周国安淡淡地说,“这姑娘是我朋友,你别冤枉她。好好找找,就这么大块地方,丢不掉的。”

  正说着,有服务生举着他的钱包跑了过来,原来他把它放到了洗手间的台子上,不仅是钱包,还有他的手机。

  那家伙闹事不成,立马焉了。

  我恨恨地对小烨说:“要不是你的场子,我今天就砸了这里。”

  “那是那是。”小烨安抚我坐下,叫小姐给我倒杯冰水。

  身后周国安正在跟小烨说:“他喝多了,让保安给他叫部车送他回家,车费和他这里消费的费用我来替他付。”

  那人终于被架走了。

  “谢谢周总。”小烨说。又碰碰我说:“小朵,来我替你介绍一下,这是环亚集团的周总经理,出了名的义气。”

  “我知道。”我转头说:“也是出了名的有钱和出了名的忙。”

  “哦。”小烨一拍脑门说,“瞧我,忘了你们本来认识。”

  “她对我有成见。”周国安笑着说,“不好意思,我那边还有客人,恕不奉陪了,改天再聊?”

  我对着他的背影做个大大的鬼脸。

  周国安一走小烨就把我拉到办公室里一顿好骂:“你怎么不去他公司,又怎么对人家这样子啊,真是不可理喻。”

  “不可理喻的是你。来这种鬼地方上班!”

  “这里真挺好的啊,可以说是全市最有品味的酒吧了,像周国安这样的人也常来就能说明这个道理。”

  哼哼,小烨也就这点见识了,周国安算什么。

  又有人敲门,这回进来的是Ben,这家伙是挺帅的,难怪小烨会为他失魂落魄。冲我们笑笑后他问道:“听说刚才出点事儿?”

  “小事,摆平了。”小烨得意洋洋地说。

  “你们聊,我还有事要走先。”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赶紧溜吧,不然回头准会被小烨掐死。

  小烨对Ben说:“记得么,这是我朋友小朵。”

  “我记得。”Ben说:“上次中奖那个么。”

  “不会是因为我拿了你的小灵通吧,如此耿耿于怀。”我说,“赶明儿还你!”

  “哪里。怎么会!”Ben笑。

  “小朵喜欢瞎说的。”小烨说,“你别理她。”

  “有时也说说真的,比如上次在台上问你的那个问题,你要记得回答小烨哦。”我飞速地说完,然后赶紧拉开门走掉了。

  出了门,已经是黄昏了。我把手搭在眼睛前往公车站走去,有辆车缓缓地跟过来,在我身边按了好几下喇叭。

  是周国安。

  他推开车门。我想想下班高峰公车上人挤人的惨状,略犹豫了一回,还是上了车。

  他说:“我特意在这里等你。”

  “呵呵。”我笑,“如果宁子问起,你就说我还是她的家庭教师,等她妈妈回来,一切恢复正常。”

  “你让我有失败感。”周国安笑着说。

  我奇怪地看他。

  他又说:“我等了你三天电话,要知道我们公司的任何职位,都会让人趋之若鹜,可是你竟不理不睬,我想知道为什么。”

  “我没见识,周老板。”我说,“你这回看走眼。”

  “是吗?”周国安发动汽车说,“那你得让我再看看。”

  “你别看了。”我说。“放我下去,我还是比较习惯坐公车。”

  他充满深意地打量我:“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有宝马可坐还宁愿坐公车的女孩。”

  “这是宝马?”我问。“对不起,我对汽车一窍不通。”

  “你通什么?”他更好奇。“衣服?手表?首饰?”

  “零分。”我简慢地答道。大概因为他救了我,我今天看他也就没有以前那么不顺眼,甚至和他开起了玩笑:“我通爱情。”

  “人年轻的时候都这么想。”他和我玩深沉。“终其一生研究你会发现,爱情是一个假命题。”

  “那什么是真命题?”我反问他。“事业?金钱?地位?”

  他呵呵笑:“伶牙俐齿,我觉得你很适合我们公关部,真的不想试试?我一直在找一个像你这么能说会道的员工。”“是尖酸刻薄吧。”我刻薄自己。

  “也可以这么说。”他回答我。

  跟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斗嘴并不见得是我的长项,我决定保持沉默。看得出周国安也并不是饶舌的人,他把车开得相当平稳,专心看路似乎心无旁骛。车里一片静默,我忽然觉得紧张。除非我瞎了眼才能否认这个男人的魅力,他的沉默里都有种让人不能违抗的力量,换作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太容易为他神魂颠倒,只是,我已经有了宋天明。]

  “宁子这几天怎么样?”我问。

  “你很关心她。”他说。“不过你不用担心。她目前的环境不利于成长,我打算给她换一间寄宿学校。学校是全封闭的,管理很严,她不再需要家庭教师。”说到这里他抱歉地看着我。“这也是我为什么建议你去我公司的原因之一。”

  “之一?”我问,“你还有其他的原因吗?一个个放马过来?”

  “你生气了。”他淡淡说。“小姑娘到底冲动,其实我给你的机会,比做家教好十倍。”

  好一个刚愎自用不知悔改的臭男人!刚刚萌生的一点好感顿时消弭无形,我忽然觉得不能再任由他周作非为,世界上总得有人对这种烂人说不!

  “我做不做家教无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尽量让自己显得有气势一些,“可是宁子呢?她正在念初三,功课那么紧,你这样折腾她,于心何忍?”

  “我给她换的是全市最好的学校,”他忍受着我的不礼貌,“宁子是我的女儿,怎么做对她最好,我心里有数。”

  “周先生,我到家了。”我说。“请你停车。”

  “陈小姐,”他还是一直往前开,“我要告诉你两件事,第一,我去过你家一次,只要我去过的地方就一般不会忘记,第二,你关心宁子我很感激,但是你对她的了解,一定没有我这个当父亲的多。”

  “你了解她?”我哼哼。

  “我为她操碎了心!”

  听见了没?夫妻就是夫妻,连说话口气都惊人一致。一个动辄把孩子抛下出差十天半个月,一个高兴了就给女儿换间学校,再跟一个不相干的前家庭教师摆出这副怨妇嘴脸,做人怎么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

  他好像看出我心里想什么。

  “陈小姐,”他叹气,“宁子的成绩在全班排名倒数。”

  “成绩差不光是学生的责任,再说,成绩能说明什么问题?”

  “她在课堂上公然和老师对抗,把老师气出教室。”

  “你敢说你念初中的时候不想这么做?”

  “上个礼拜老师把我叫去学校,说宁子早恋,这就是我给她换学校的原因。”

  天哪!情况不是一般的严重,这个父亲还停留在史前时代!他干吗不造一个无菌室把女儿关在里面?山顶洞人!老封建!我在心里狠狠地骂。

  “你在想什么?”他不识趣地问。

  “我在想我初中时期的一百零一个男朋友。”

  他不怒反笑:“现在小姑娘是不是都爱说大话?”

  “一百零二个。”我横他一眼。

  “别开玩笑啦,你不是那样的人。”

  “我是什么样的人你来规定?笑话。”我继续挑衅。

  他淡淡一笑。“我打赌,到目前为止,你的男朋友小于或等于一个。”

  我还来得及反驳,他又接上:“我很羡慕你,你的眼睛里看不见任何伤口,年轻到底是不一样的。”

  面对这样一个自信充沛自说自话的老男人,我还能怎么样?只能装聋作哑。车还在一直开,我们尴尬地保持着沉默。但是他刚才的那句话让我怅惘,说到“年轻”,他脸上有种异常温柔的神色,我暗自嘲讽自己花痴,他温柔的对象又不是我。

  幸亏我很快到了家。车还没停稳我就忙不迭地拉开门,周国安叫住我:“关于我公司公关部的事情,我再等你三天电话,你考虑一下?”

  “周先生,我不会去的。其实你并不欠我什么。”我不想再和他拌嘴,“你已经送我回到家,省下我在公车上摇晃一个半钟头,现在是我欠着你。”

  他还想争取:“陈小姐,我公司待遇不差,而你的经济状况……”

  天呢,所以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周国安永远也改不了“说话直接”的毛病。

  可是奇怪地,这一次我不想和他发火。

  “周先生。”最后的几句,我说得诚恳。“我这人生性散漫,而且不学无术。你们公司的位置那么多争着抢着要干,你何必为了我一个小人物这么大费周章?我不喜欢受人恩惠的感觉,抱歉。”

  说完这句话我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不给他任何鄙视我的机会。

  他羡慕我,开的什么国际玩笑,我想起宁子说“他有新女朋友”的样子,想起宁子妈妈黯然销魂的脸。

  这样的男人,在爱情里,永远是让人受伤的那一个。

  但是他说得没错,宋天明是我的初恋。

  在综合性大学里外文系和中文系的女生永远最受男生欢迎,而物理系的男生却永远最不解风情,不知浪漫为何物。

  很受欢迎的陈朵和不解风情的宋天明这样死心塌地地恋爱,只因感动于他大二的那个冬天买给她的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之后的几年也有人对我许诺过风花雪月,但是从未有人像宋天明那样让我觉得贴心。大三我过生日的那天,我和几个优等生被分到镇上一所很穷的中学去实习。那时候我还没有手机,正想去找个公用电话跟宋天明诉苦的时候他忽然从天而降,背着一个大包,包里全是我喜欢吃的零食,还有二十根很大很粗的红色蜡烛。在镇中学那个破旧的宿舍里,我们一帮同学吃零食吃得牙帮子都疼,在偷偷燃起的烛火中,听宋天明用五音不全的破嗓门领衔为我主唱张学友的《情书》。

  此刻的我站在窗前看华灯初上,每一点都幻化成当时的烛光。不知何时,这座城市开始整夜不睡,人人都担心时间不够用,恨不得连日连夜拼命工作拼命享受,只有我一日恍惚超过一日。

  宋天明曾经对我说:“这个城市里灯光璀璨,我相信总有一盏,会属于我和小朵。”

  可是说完这句话的他几个月后就奔赴异国,在另一片天空下,点亮他每晚入夜时的灯。

  我呢?为了便宜住的是个老旧的小区,楼道里的灯已经坏了两个礼拜都没人管,还有人经常在楼梯拐角堆些杂物,我每次上下楼小心翼翼,还是崴过一次脚。

  崴脚的那天我对宋天明发脾气,当然是东拉西扯了一堆理由,自己越说越委屈,在电话里就哭起来。莫名其妙的宋天明在电话那端终于也山洪暴发,他说陈朵我在外面这么辛苦不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吗?我除了当助教每周还要去打工你知道吗?为什么你就不能体谅我一点呢?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吵架,最后以两人互相心疼抱歉不断自我批评和我的大哭告终。而我们也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各自打爆两张IP卡,相当于一个礼拜的口粮。

  而现在,宋天明的电话永远等不来,我又是如此窘迫,舍不得买一张新的电话卡。

  我们这么相爱,可到底敌不过生活琐碎。宋天明和我在各自的城市里各自辗转,心里明白对方的辛苦却不能伸手相助,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真像歌里唱的,永隔一江水的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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