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如果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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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如果云知道


我以为,时间是最好的医生,它会让我们忘记很多过去的人,过去的事;
但是到最后,我才知道,时间其实是一把锋利的刀。
时光,用那个我们怎么忘也忘不掉的人,对我们,一剑封喉!
----题记

 

1 她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像一个钢铁女侠一样坚硬了。

于莫春接到夏律的电话时,正在公司忙得鸡飞狗跳,只恨老娘怀她的时候没给她多生几只爪子。
每到夏季,就是永安模特经济公司最忙碌的日子。各色小身板的姑娘们恨不得将自己剥光了来应聘,而那些身材出挑的男孩子们也在兜售着自己有限的青春。
于莫春看着他们,她知道,青春和美貌是上天赐予人类的最原始的资本。这种资本会成就许多人的万千星辉,但也会让更多人沉寂在这星辰大海里。
作为一个局外人,她对这些模特圈内的事情看得格外透彻,所以多少有些冷眼旁观的味道。
夏律就是这些吃青春饭的男模之一。
于莫春一直觉得他是个孩子,虽然她承认,夏律长得不是一般的好看,有一种介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魅力,但再怎么好看,在莫春眼里他也只是个好看的孩子。
此刻,这个好看的孩子正对着她高分贝地鬼哭狼嚎,救命啊!
莫春歪着脑袋夹着电话,面无表情地说,舌头撸直了说话!
与此同时,她的纤纤玉手正在键盘上挥舞着和财务核对账目,嘴巴还指挥着手下将新合同送往西门总监那里过目。
夏律一直是款让她头疼的货。她也不明白,自己的生活为什么会同这个男人纠结在一起,扯都扯不清,而且那个家伙隔三差五就会给她的生活添点“色彩”。

夏律慌乱得快哭了,说,怎么办?我手里有个婴儿!
夏律冷笑,新鲜!不做模特改行做人贩子了?
夏律说,正经点儿。
莫春将数据迅速打印出来,眉也不皱地问,好吧,正经。女朋友给生的?
夏律真要哭了,说,不是啊。我和四眼妹在街上逛,走着走着,突然有一个人冲出来,将一团东西直接塞我怀里就跑了。我低头一看就傻了,是个婴儿啊!婴儿啊!

一个刚出生没几天的婴儿啊!
莫春微微吃惊,但依旧冷笑,说,那就是一夜情的产物,今儿寻你来了?
夏律直接疯了,吼道,姓于的,你不帮忙也不要这么埋汰我,我怎么就是那种人了?!我品格高尚、为人道德,你怎么就不相信、不相信、不相信呢?!
莫春说,闭嘴吧你,花花公子!
夏律说,我和四眼妹不知道该怎么办,快来救我们啊!
莫春说,上班呢,走不开。陈总弄死我,你给我收尸啊!
夏律说,春姐你不来,我就抱着孩子死!
莫春说,撞车、跳下水道、投海,你好好想想,哪个死法更爽,实在想不出再给我电话,我帮你想!
说完,她就挂掉电话,埋头去忙手头的一堆文件了。
在电话那端,夏律则对着四眼妹狂叫,他冷血!冷血!冷血!

她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像一个钢铁女侠一样坚硬了。似乎只有埋头工作的那种辛苦和疲惫,才能让她的人生轻松一些。
五年前,她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城市。在永安摸爬滚打了四年,她在人事部,由最初小小的HR专员,熬到此时的人力资源部经理。
她抬头,看着桌上弟弟莫帆的相片。
他在相片里笑得那么美好,仿佛随时会奔出来,冲她走来,喊她姐,挽着她的胳膊,像所有的少年对姐姐那般亲昵。
遗憾的是,在五年前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少年时代。
莫春的眼眶微微一红,她不敢去想那个夜晚,那个她那么信任的男子,带给了她最亲爱的弟弟,一场死亡。
莫春低头,深吸一口气,以迅速调整自己的情绪。
可目光触及的,却是那枚用红丝线系在胸前的钻戒,是那个叫纪戎歌的男人亲手系在她胸前的。
他那么郑重地对她说:“男人如果送给女人戒指的话,就意味着这一生都不会离弃!把你的心给我吧,我保证一辈子都不辜负它!”
那个血色之夜后,她决绝地将戒指送还给他,遗憾的是,心却已落在了他那里,再也找不回。后来,她离开C城的日子,却意外收到一个包裹。包裹里是这枚戒指和那根

扯断了的红丝线,没有任何卡片,也没有言语。可是,她似乎能看到它的主人紧抿的唇,悲伤的眼……
……
思绪如同狂潮,袭来之时,让她好不容易筑起的重重心防毫无招架之力。
她嘴角弯起一丝嘲弄的笑,自圆其说般安慰自己,瞧,这个城市让人多么忙碌呀,忙到居然忘记了解下这根红丝线。
嗯,反正是已经忘记的事,不重要的人,就当是个装饰品吧。
莫春挑了挑眉毛,轻抿了一口助理送来的咖啡,如同加满了血的女战士,开始继续为自己在这个城市的每一口呼吸,战斗。

下班的时候,她刚走出办公大楼,便见苏伯文的车停在一旁。
莫春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微笑着走过去打招呼,露出平日里难见的小女孩神态,咦,你怎么来了?不是去外地了吗?
苏伯文是个斯文儒雅的中年男人,正是城市萝莉们心中时兴的叔级人物,有钱,有品,亦有闲。
莫春认识他,是因为白楚在这个城市的画展正是由他承办的。
当初别人跟她和白楚说起苏伯文的时候,用的是“投机商人”这种不算友善的称呼,口气是轻蔑的,但却透着掩不住的羡慕。
苏伯文的哥哥从政,一路坦途,如日中天;他则生性散漫,却也生财有道,借着哥哥的东风,啥赚钱做啥,但也不为钱财所累,所以比大多数执迷于追逐财富的所谓成功

人士多了一些超然洒脱。

苏伯文见到莫春微微一笑,眼角有些许岁月留下的痕迹,却掩不住他迷人的目光,他说,不欢迎我啊。
说完,他就下车,为莫春拉开车门,仿佛是习惯那么自然。
莫春注意到了他脚下的那双白皮鞋。
记得很久以前,夏律参加一个选秀节目,她和四眼妹陪他去选鞋子。在F开头的那一线品牌的专卖店里,夏律看到一双白色的皮鞋时,对莫春私语,这种鞋子……设计师

傻了吧……弄脏了怎么办?
女店员化着精致的妆容,用专业而温柔的语气,却透着傲娇的情绪,说,买咱们这种鞋子的人呀,下车就是地毯铺路,一般很难弄脏的。
夏律当时差点跟那女店员火并了,结果被莫春给拖了出来。莫春当时还想,你说的那是神,不是人,哪个人不沾烟火尘土?
直到她认识了苏伯文。

莫春刚坐到车上,还未来得及同苏伯文说上话,就见夏律怀抱着一物冲了过来,他身后跟着四眼妹钟晴。
莫春只觉得脑袋突然两个大,但此时的她是女战神金刚般的存在 ,应付一个夏律还是绰绰有余的。
没等夏律开口说话,莫春已经走下车。高跟鞋尖细的鞋跟踩在水泥地上,是尖锐对着坚硬。她一把搭在夏律肩上,眉眼含笑,像是温柔的蛊惑,说,你是不是要说,咋儿

子饿了,我该给他喂奶了?
夏律的话被生生憋了回去,他的嘴巴直接张得跟吞了个鸡蛋一般。苏伯文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一副波澜不惊的摸样。
夏律是个很受小女生拥护的男子,大概是太多女孩子对他要死要活的追逐,导致了他霸道强势的性格,于是他总是一副“我就是尼采,我就是太阳,我就是世界之王”的

姿态君临天下,仿佛“天下女子皆我妻”。
年轻的男孩自认为没有女孩子能逃脱自己的掌握,在男女关系中,他永远处于主导地位,仿佛被调戏、被挑衅、被搞得哑口无言的永远是那些追在他屁股后的姑娘们。
很显然,于莫春不在这些女孩的范围内。
对莫春是爱,还是一场追逐,连夏律自己都不清楚。

莫春上了苏伯文的车,只剩下夏律和四眼妹傻傻地留在原地。
夏律醒悟过来,追着车跑去,恨不得捞起啥东西摔到苏伯文的车上。他骂道,,你就是爱钱,爱他的那些臭钱!
四眼妹赶紧跑上前挡住夏律,唯恐他将怀里的婴儿当石子扔出去。

2 城市的夜晚,我们该用什么抵御思念?
城市郊外的夜晚,灯火明灭。一朵朵光亮,或妖艳,或凄凉,似乎是于这世间寻不到伴侣的魂。
在茂密的树木掩映之下,是一栋灯火辉煌的别墅。书房厚重的紫楠木门,将大厅之中亲朋好友的喧闹嬉笑完全阻隔掉了,房中只有两个男人高挺的身影。
张志创斜靠在巨大的花梨木椅内,唇角啜笑地看着手中的酒杯,红酒潋滟,如他不日将至的婚期。
纪戎歌背对着门,静静地环手站在窗前,眉心微锁,看着窗外的院灯,正在思考着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情,有些出神。

今晚是张志创的婚前单身Party。
他年纪轻轻,便已是三级警察,这也是凭借了他父亲多年累积的良好人脉。不日他将迎娶的女子,据说是最高人民法院某副院长的千金,苏泽。当然,这个婚姻,更是他

父亲为他人生所重重筹划的一笔。
他年少轻狂之时,同父亲的关系也曾剑拔弩张,势同水火。他极其看不上父亲的此类行为,认为这很俗套。只是后来,渐渐地,在社会中他也被磨去了那些棱角,适应甚

至可以说习惯了这种现实的活法。
他细细看着手中的那杯红酒,仿佛看着满身金光的未婚妻苏泽,更像是看到了他青云之上的未来。
此刻,他也说不清自己的内心到底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他也曾单纯的爱过一个女孩子,只是,在她遭遇到地狱般的伤害之时,他做了逃兵。
这些年,他偶尔会想起那个叫麦乐的女孩。
当然,对于男人来说,他们会念起某个女人,不一定是因为还爱她,忘不了她,更多的可能是残存的良知导致的不安。
很显然,张志创对麦乐,是后者。
张志创冲纪戎歌努努嘴,说,哥们儿,你……就没打算把自己的终身给定下来?
纪戎歌没回头,说,你自己一个人吃了春药,就得全世界都跟着你发情?安静的结你的婚!别操心我。
张志创起身,说,唉,关心你,还不让说。
纪戎歌转身,笑,等啥时候离婚,哥们儿帮你打官司。
张志创直接被噎住了,说,你啊……
纪戎歌立刻拍拍他的肩膀,说,唉,我这也是关心你。
张志创:……
这两人的情分是从年少时便开始的,文明一点的说法,是过命的交情,俗一点,那就是蛇鼠一窝。
情分到了这地步,一般就是互损。
张志创问纪戎歌,要不,咱俩晚上去“夜潮”玩儿?也不知道以后有没有这种机会喽。
纪戎歌冷笑,省点儿力气吧!省的洞房撑不住,又不能搬救兵。你不介意儿子是不是自个儿的,你爹还介意孙子是不是自个儿的呢。
张志创说,滚滚滚滚!

……
夜,渐渐在俩男人的互相倜傥中加深了。
纪戎歌离开的时候,张志创突然开口,说,喂!你不是还没忘记……她吧?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小了下去,仿佛自言自语,唉,都这么多年了……
纪戎歌愣了一下,说,啊?啥?
是的,并非伪装,他确实没有回过神来。
男人之间,不像女人的闺蜜之间,时不时的念叨一下过去的人和过去的事,几圈眼泪,一番欷歔;男人总希望自己表现出来的是硬若盘石、坚不可摧。
纪戎歌没说话,耸耸肩,表示自己真不懂张志创在说什么。
张志创走上前,怜悯地看着纪戎歌,那眼神恨不能将他的心脏挖个透彻,看个明白。他说,装!你就装!哥懂,过度的坚强就是脆弱最后的堡垒。来!装不下去了,就来

哥这有力地臂膀上痛哭一把吧!
纪戎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张志创,半晌挤出一个词,神经。
张志创继续嬉笑,说,你就装吧。你……不是……还……帮她……照顾……那谁……吗?你不记得你帮她照顾……那谁啊?
纪戎歌正色看了看张志创,说,那谁?
张志创叹了一口气,有些艰难,却极力表现得很无所谓,问,那……谁……她……她还好吗?
纪戎歌“咚咚”锤了几下张志创的胸口,说,讲点良心!我!是!帮!你!照顾!!
张志创一时无言,但男人的本能就是反击,他还是说,我谈过的妞可不止她一个……也没见你都帮我照顾,你还说不是因为她?
纪戎歌垂下了眼睑,说,可你的哪个妞……像麦乐那么惨?我要是她哥,我非削死你!
张志创不说话,对麦乐,他始终有愧疚。
纪戎歌叹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车钥匙,准备离开。
张志创正了正身子,收住了飘忽的思绪,将红酒搁在一旁,沉吟了很久,开口问他,她……还好吗?
声音中是隐隐的怯。
纪戎歌走到门前,停了步子。半天,他才回头,看了看张志创,面无表情,说,呵……五年了,等到了你一句问候,可真难得!
张志创自觉无趣,却也不知如何回答,侥侥地说,好吧,你是情圣,你有情饮水饱!我做不到!纪大公子,你就尽情地俯瞰我、鄙视我好了!
纪戎歌斜了他一眼,不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缓缓说,其实,很早之前,我已经将她送到了国外。我怕这里对她来说终究是个伤心地。
张志创叹了口气,说起来,算我欠她的!
纪戎歌嘴角扯起一丝讥讽的笑,说,对啊,你欠她的,所以呢,她最需要你的时候,你离开了她;所以呢,这么多年来你对她一点都不闻不问;所以呢,你终于要结婚了

,娶的还是别人!
张志创只觉得头皮都发麻了,他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纪戎歌说话。不知道是律师做久了还是怎的,他一说话就跟甩飞刀似的。
张志创尴尬地笑笑,故作轻松地拍拍手,说,都过去了,不是吗?她早已经忘记我了,就像你,不是也已经忘记于莫春了吗?
纪戎歌愣了一下,笑笑,点点头,轻叹一声,也对。
这是他在这个夜晚,说过的最轻缓的一句话。

那个夜晚,他的车子飞驰在公路上,以靠近死神的速度。
车载电台的音乐声开始流淌,许茹芸的声音像一股缓缓的溪流,划过夜空,袭入人心—
如果云知道,
想你的夜慢慢熬。
每个思念过一秒,
每次呼喊过一秒。
只觉得生命不停燃烧。
……
在他分神的瞬间,只见有行人穿过马路——车速瞬间减缓,车轮制动时与路面重重擦出的火花撕开夜幕,响起尖锐的刹车声。
行人仿佛无事一样走到马路对面,丝毫不觉死神刚刚与之擦肩。
在巨大的惯性下,纪戎歌重重前倾,安全带狠狠地勒住了他,将他绑回座位。冷汗滑落脊背,只剩下喉咙间混杂的不知是何情绪的喘息。
望出窗外,是重重的夜,任凭你如何跋涉,却也走不出。

城市的夜晚,我们该用什么抵御思念?

3 女人,就是天真,以为自己有多特别!

苏伯文找莫春,是希望她能陪他去一趟C城。因为自家侄女将嫁至C城,他要去参加婚礼,恰好听闻那里是莫春的家乡,便也来了游兴。
莫春刚要推脱,倒不是她不希望陪苏伯文,只是近日工作确实很忙。未及她开口,苏伯文便已含笑说,呐,陈总那里我已替你请假了。说完,他将一杯茶端到莫春眼前,

静静地笑。
莫春愣了愣,轻轻抿了一口茶,说,那……好吧。
苏伯文轻呷了一口茶,笑,陈总都说你是该好好休个年假了,没见女孩子工作这么拼命的。
莫春知道,陈总无非是给了苏伯文一个顺水人情。“吃人饭,受人管”,打死她,她都不会主动跟陈总这个资本家提及请假一词的。不过可以回家探望奶奶,这让莫春很

开心。

吃过晚饭,她随着苏伯文的习惯喝了点茶,消食。
其实,莫春是不喜欢在夜里喝茶的,容易影响睡眠。只是这些年来,这习惯就这么被苏伯文给养成了。
苏伯文驱车将她送到楼下,莫春装作无意地看了看手表,说,哈,时间还真不早了。
苏伯文看着她,笑笑。万花丛中过遍,他怎么会不明白眼前这女子的这点儿小心思,她这是在婉拒自己,唯恐他提及“上去坐坐”之类的词汇。
他喜欢看她耍一些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小聪明,这种时候,她像是狡黠的狐狸。
苏伯文下车,送她到楼前,冲她道晚安,温雅如月光。
突然,他轻呼了一声,哦,你瞧,差点忘了。说着返回车里,将一盒精致的桃花糕放到她眼前,说,这次出门,吃得顺口,给你带回了一盒,也尝尝。
莫春接过,素白的手腕在夜里显得格外白,她笑笑,说,谢谢。
莫春上楼后,房间里的灯亮起来了。
她踢掉高跟鞋,换上平底拖鞋,缓缓地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看着楼下。苏伯文靠在车前,仰望着她所在的楼层,看到她的灯亮起来了,才反身坐进车里,缓缓驱车离去


这个习惯,他已经维持了多久,莫春忘记了。
说起来,她和苏伯文是什么关系,她自己也不清楚。但她明白,苏伯文是她在这个城市里可以依赖的人。
文艺点儿的说法是,苏伯文就是她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为数不多的温暖。
尽管,她明白,苏伯文算不上一个善人。

苏伯文年轻时,曾是有名的情场浪子。用夏律的话说,姓苏的,那不是什么好玩意儿,情场十里鬼见愁你懂不懂!
莫春认识苏伯文,是因为白楚漂流到了这座城市。苏伯文不知是为了附庸风雅,还是有利可图,为他办了一场画展。
那是的莫春,还是一个有些单纯的萝莉,完全不似现在御姐般的存在。
在画展期间,苏伯文对这个萝莉也动过点儿小心思,尽管他发现这萝莉的心思似乎全部在那个怀才不遇的画家身上——可对苏伯文来说,但凡是有点儿姿色的,他便总会

用他那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来发现她们的与众不同。
只是后来,不知是因为她太过寡淡,还是因为下不了手,便渐渐淡忘了。
直到两年后,还是拜白楚同他侄女间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所赐,苏伯文再见莫春,这时她一身凌厉的决绝,如同锋利的刀,突然掘开了他记忆的罅隙。
一个女人,两种面孔,一个是记忆中的天使,一个是现实中的萝莉。此种冲击之下,让他再次对她提起兴趣。
苏伯文不缺女人。
寻欢作乐的、逢场作戏的、非君不嫁的、纠缠不清的、寻死觅活的……各种类型的女人。但总的来说,莫春似乎是他所缺少的类型。
所有的女人,终极目标似乎都是能嫁他便嫁他,不嫁他至少也捞一笔。但莫春似乎对嫁给他没多少兴致,她的心是游离态的。
从不拒绝,也不迎合。
这些年,他喜欢和她聊聊天,说说话,喝一杯清茶,品一方风月。清汤寡水的相处中,好像毫无暧昧;但后来,苏伯文发现,原来毫无暧昧才是最大的暧昧。
因为一切皆有可能。
娶妻,苏伯文是不可能了,他经历过一场失败的婚姻,便也不肯再入围城。常常他也会玩味地想,如果他同莫春突然提及,让她做自己的情人,她会怎样应对。
很多时候,他很想知道答案;可更多时候,他不想知道答案。因为任何答案都会破坏掉这种时不时撩拨他的心的怀想。
再说,他是真的不缺情人,不缺床伴。
他很喜欢自己和莫春现在的这种状态。

莫春放下窗帘,突然有些不放心夏律,还有那个莫名其妙而来的小婴儿,犹豫了一下,她拨打了钟晴的电话。
钟晴的职业很特殊,她在大学做助教,是个性心理学家,给两本时尚杂志撰写专栏,当然,与性相关。
他们仨曾是合租伙伴,莫春跟着夏律称呼钟晴“四眼妹”,谁都不会想到这个厚镜片后的文静女孩,研究的是那个“项目”。而钟晴跟着夏律称呼莫春“老处女”。
莫春很厌恶这个称呼,钟晴就帮她出谋划策来洗脱这名称——莫春当时很虔诚地看着钟晴,希望她给出的治理夏律的方式得当。结果钟晴所谓的好主意就是把夏律给“办

”了!她手舞足蹈跟个跳大神的似的,说,莫春,我以我血荐轩辕!还有什么方式比这个更直截了当的?
莫春说,滚!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莫春都以为钟晴是个女色魔,要不她就是精神不正常。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原来真有性心理学家这种职业。
当翻看了钟晴出版的图书后,她才咂嘴,说,四眼妹,看样子我还真错怪你了。这一年多来,我还一直以为我跟个女变态一起合租呢。
钟晴白了她一眼,说,我就跟你说了,性学是一门跨学科的领域,它包涵甚广,什么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统计学、流行病学、社会学以及……犯罪学!
说完,她斜了莫春一眼,期冀从她的眸子里看到崇拜之情,然后继续滔滔不绝道,所以,我们性心理学家,真可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之博学,之多才,不是你能想象的

!我们研究人类的性成长、性关系的发展、性交的机制以及性功能障碍等。当然,我们也研究性病理学,比如,性虐待……
莫春当时就差点趴在她面前。
后来,莫春就搬出了合租房,房子里就剩钟晴和夏律了。不知道为什么,此后莫春每当看到钟晴和夏律,脑子里就会蹦出“性虐待”这个词。
当然,夏律是被虐的那一朵。

钟晴说,她已经快见上帝了。搞了一下午,她和夏律才把那婴儿送进了福利院。她说,你和姓苏的老男人玩真的吧?你放着夏律这样的嫩草不吃,你去嚼老菜帮,你心理

变态吧。
莫春不置可否,说,我下周和苏伯文回C城。
钟晴倒吸一口冷气,说,见你奶奶,然后订婚?
莫春说,你想象力太强大了。
钟晴说,莫春我跟你说,苏伯文那就是荷尔蒙泛滥的一主儿。老花花公子!滥情!滥性!你可别以为他要为你洗心革面了。女人,就是天真,以为自己有多特别!其实都

一样!你不听专家的话有你好受的!
莫春说,好了好了,将你的观点留着给专栏吧。我要休息了,晚安。另外,睡觉的时候请关好门,别忘了你可是跟一小花花公子“同居”呢,小心他兽性大发。
钟晴冷哼一声,很帅地说,跟姐比兽性,他们都差着呢!

莫春挂掉了电话。有一点她是确定的,钟晴喜欢夏律,虽然她从来不说。
因为太喜欢一个人,所以我们总是静默,小心翼翼地陪在他身边,陪着他疯,陪着他傻,陪着他呆,陪着他去追逐他喜欢的女孩。
她也曾经这样喜欢过白楚。
男人表示自己宠一个女人,会说,你就是要星星月亮我都能给你摘!而女人,说不了这等美丽的情话,她们只会做更二的傻事——你要是喜欢别的女人,我都能陪你追。

4 那我可就不告诉你,谁来参加我的婚礼了。

纪戎歌最近的工作日程被安排得满满当当,他都有些怀疑女助理是不是被对手收买了,在故意整自己。
整整一周,自己一热爱生活的大好青年被折磨成工作狂了。
整理好手边的最后一份文件,他起身。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喧嚣。
车水马龙,不停追逐。
他端起女秘书送来的咖啡,味道很香。
忙碌了一个上午,就这么随便一口咖啡,都让人觉得人生格外惬意。他看了看手表,时间已近晌午,婚宴已经开始了。
他故意将电话转至秘书台。朋友的婚礼他并非不喜悦,而且他也见过苏泽,是一个很文艺清新的姑娘,发黑如檀,肤白如雪。
只是,昨天,他收到了麦乐从澳洲寄来的明星片,是微笑着的麦乐和一只袋鼠。那一刻,他又有些难过,为麦乐。
所以,大概是想找一个平衡点吧,他选择了婚礼晚至。

张志创的电话拨进来的时候,他已驱车赶到举行婚礼的酒店,按下电梯按钮那一刻,整个人还沉浸在上杯咖啡的香浓带来的好心情中。
张志创说,你搞什么鬼,电话转至秘书台!泡妞泡过头了?起不了床了?
纪戎歌看着闪烁的电梯灯,骗他道,我在外地,忙。
张志创几乎 毛,说,我婚礼,你居然不来!
纪戎歌看了看手中为这对新人准备的礼物,嘴巴却不饶人,说,你婚礼,又不是跟我拜天地,我来不来有什么关系?新娘子来了就行。
张志创:……
纪戎歌笑道,要不,你求求我?
张志创说,嗯哼,很好!那我可就不告诉你,谁来参加我的婚礼了。
纪戎歌愣了愣,不掩好奇,却意兴阑珊,说,谁?
对啊,又有谁呢?
说完,他缓步走入电梯。
张志创冷哼了一声,但他也不卖关子,有点小报复,并端着看好戏的姿态,很干脆地说了两个字:莫春。

电梯缓缓上升,纪戎歌愣在了那里。四周瞬间静寂,心脏仿佛被一只轻柔的手轻轻地撕开,如失重的花瓣,悬浮空中,最后,急遽散落。

5 就这两样除外。

莫春随苏伯文来参加这场婚礼。
女人强势到了一定的程度,会呈现出一种让人甘做裙下臣的妩媚。
这就是苏伯文眼里此时此刻的莫春。他同周边的人应酬着,目光却不时落回到身边这个女人身上。
莫春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现今天的新郎居然是张志创。巨幅照片上,他望着新娘的目光,是一寸一寸的温柔。
莫春整个人愣在那里。往事呼啸而来,仿佛全世界的聚光灯都打在了自己身上,是赤裸裸的掩不住的岁月过往,无处可躲,无处可藏。
她惊恐,却不能动声色,只是四处搜寻那个可能出现的影子。他们是好朋友,没理由不在。
她惊恐的不是他这个人,也不是惊恐他会出现。她惊恐的是,当他出现,当他走来,自己的手该放在哪里,脚该放在哪里,该说一句怎样的。或者就这样木然而过?
这是这些年里,她想过千百遍的场面;也是这些年里,她不敢去想的场面。
目光搜寻下,并不见他。稍微镇静了一下,人却是筋疲力尽。她想借口离席而去,她已绷不住这种惊慌。
苏伯文却不动声色地握住了她的手,声音很低,说,这么久了,你是该忘记他了。
莫春吃惊地抬头,看着苏伯文。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她发现,白楚出现在了这里,正在同新娘、新郎纠缠着,然后被赶来的保安人员给拖走了。
苏伯文说,他给不了你的,我都能给你。
莫春这下明白了,苏伯文以为她想逃离,是因为白楚的出现令她羞于自持——一个自己深爱的男人,却出现在别人的婚礼上,以最壮烈的“抢婚”姿态表达着自己的爱情

。是谁,谁也受不了。
莫春愣了一下,却突然笑了。原来,她内心的这个秘密被自己掩饰得这么好,她深爱过的男人,深爱过的那个名字,就这样成了独属于自己的秘密。
她恢复了以往的干练冷静,很天真地笑着,在苏伯文耳边低语,仿佛一种挑衅和回敬,她说,包括爱情和婚姻吗?
职场的残酷,人情的冷暖,漂泊的城市,将她雕琢得八面玲珑。天真的贪婪和坦白的直接,是她抵御苏伯文的法器。
苏伯文笑着和客人点头,嘴里轻轻吐出几个字,说,就这两样除外。
莫春笑着,叹气,说,看样子,我太不会选择了。
苏伯文轻轻喝了一口酒,说,不过,你还可以爱他,不必掩饰得那么辛苦,可以明目张胆!估计除了我,这是另外任何一个男人都给不了你的。
莫春也笑,说,你说这么多年了,我竟没有瞧出原来你这么豪气。
苏伯文笑笑,说,没事,我就等在这里,你有足够的时间去想。

6 五年时光变化,唯一不变的就是: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永远不是他!

纪戎歌闯进婚礼现场的时候,白楚正被保安给拖走。
两人对面交错的那一刻,纪戎歌竟仿佛回到了多年前,那时他们也曾这样错面而过。只是彼时,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子心里心心念念的是他。
纪戎歌愣了一下,很显然白楚没有看到他,只在自顾自地对着苏泽喊,你心里明明是我,为什么却要和他在一起?!
纪戎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的目光迅速地找到了那个熟悉的影子——
她比以前纤瘦了,不复少女时的婴儿肥。眼眸里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天生的小傲娇,而是矜持疏离的冷漠优雅。
纪戎歌的喉头紧了一下,只觉得呼吸变得艰难起来。
于千万人中,她总是最能俘获住他视线的人。虽然这五年里,他谈过几个女朋友,,不咸不淡。
突然,他看到了她身边的那个男人——金丝眼镜,斯文儒雅,年纪颇大。他们之间那肢体眉眼间的亲密,无不在宣誓着他是她的依靠。
纪戎歌突然想大笑一场——过去是白楚,现在是这个中年男人。五年时光变化,唯一不变的就是: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永远不是他。

纪戎歌以为白楚是来讨莫春的,他并不清楚,白楚是为苏泽而来的。
五年前,莫春留在了白楚身边。后来,她随着白楚去了A城,因为画展,认识了苏伯文。
当然,白楚也认识了苏泽,一个外表文艺清新内心渴望被理解的女孩,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有身家背景的女子。
对于白楚这种自诩才华满腹不得抱负的才子,他懂得苏泽的价值。他明白,苏泽就是他命数中的东风,可以送他青云直上。
他不是不爱莫春。从溪蓝开始,到苏泽结束,他心里一直有莫春。只是,他更明白,莫春对于他的意义,改变不了他的命运,给不了他想要的生活。她唯一可给他的就是

爱情。
爱情?
爱情是奢侈品。而面包,则是必需品。

两年后,苏泽知道了莫春的存在,要白楚在她和莫春之间做一个选择,且闹到了苏伯文那里,要叔父出面同白楚谈谈。
其实,苏泽太傻,在白楚眼里,这根本就不算是个选择题;或者说,莫春压根不是能同她相提并论的选项。
苏伯文没有找白楚,他以为男人是不爱被胁迫的动物,所以,他径直找到莫春。
一别两年,再见到莫春的时候,苏伯文也愣了好久,他说不清为什么莫春身上会有一种让他整个人发冷的气场。
咖啡馆里,他直截了当地说出目的。
他想过很多,女人的伎俩,不外乎,一哭二闹三上吊。
但是,莫春一句话也没说,只是自顾自地摆弄着手机。不久之后,白楚就来到了咖啡厅,气喘吁吁的样子。
莫春站起来,一脸宠溺的表情,笑着同他打招呼,好好玩,玩够了再回家!哦,就别带回病来。带回孩子都不怕,咱养;带回病来……就不好治了。
说完,她转身就走了。

苏伯文就是从那一刻开始,重新注意起莫春的。
当然,莫春的这些经历,纪戎歌是不知道的——在他的认知里,莫春应该和白楚在一起了。他以为,一个肯如此为自己付出的女子,白楚应该去珍惜的。
白楚怎么把莫春弄丢了?
纪戎歌不想去知道。他只知道,莫春的手,被握在了别人的掌心里。
有些黯然,他试图悄悄地坐到席间,不被发现这身单影只。

7 这么多年,你难道不想问问麦乐好不好?

张志创的婚礼是无比热闹的。
他和苏泽挨桌敬酒,而事情就发生在苏伯文这一桌。莫春手一抖,那杯酒就泼到了张志创的脸上。
苏泽在一旁愣了,苏伯文也愣了,而莫春,自己也愣了。

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冷静,内心也足够强大了,可看到他们两人郎情妾意举杯微笑的那一刻,莫春还是想起麦乐,想起了她遍身的伤痕,想起了她脆弱得不堪一击的时候

,张志创决绝的离去。
她一生凋零,他怎么可以幸福如此?!
那杯酒泼出去之后,莫春觉得自己的心都笑成了花。
而在争执一触即发的那一刻,几乎是出于本能,纪戎歌回过神来,快步穿过人群,挡在了莫春身前。

那个身影几乎是从天而降。
莫春整个人都愣住了,傻了,呆了,疯了。
他挺拔的背,厚实的肩,还有那熟记于心的气息,他的发丝,他的一切一切——五年时光凛冽,都这么迎面而来,差点将她的眼泪给撩拔出来。
张志创忍不住气,想要说话,纪戎歌拍着他的肩膀,示意他冷静。
自已的婚礼被闹,就算张志创能冷静,其他的亲友也无法冷静。
苏伯文直接傻菜了,但也迅速地帮莫春安抚其他亲友。
现场乱成一团之际——
纪戎歌突然一把拉住莫春,看着自己被他抓紧的手。衣服在趔趄奔走中,被高跟鞋踩扯开了线。
——哇嘞!抢婚啊!
莫春被纪戎歌牵着奔出酒店的时候,耳边居然响起了夏律惊愕的声音。
回眸的瞬间,她以为自己看花了眼——所以夏律那张惊艳的大脸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差点疯掉。
就这样,纪戎歌拉着莫春跑,夏律在莫春身后跟着追,钟晴更甩着她的小短腿追在夏律身后,大喊,别!别摔着孩子!

奔出酒店,确定了安全之后,两人停下。莫春不停地大口大口地喘息,纪戎歌掐着腰,也累到不行。
两人之间没有任何话。
莫春看了看他,简单地说了句谢谢。说完,就提着被撕裂的裙摆招呼出租车——此时此刻,她唯一想做的就是逃离。
逃离他!
逃离快疯掉的心脏!
逃离自己已无法控制的呼吸!
纪戎歌看着她,并未挽留。
一句“谢谢”,两个字,简单而直接,明白无误地告诉他,她和他之间的疏离。纪戎歌甚至想,她不会压根都忘了自己是谁吧。
然而在出租车停下那一刻,纪戎歌突然走上来,像一个赌徒,赌最后一把运气!
他挡在车前,伸手,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望着她,声音淡而凉,这么多年,你难道不想问问麦乐她好不好?
旧情人之间,最大的悲凉,就是连一句“你好吗”都问不了;而更可悲的是,一句挽留,都要借他人名由。

8 这是夏律第一次看她失控。

酒店的长包房里,她换下了裙摆被踩碎的礼服,他吩咐了秘书去给她买身新衣服。新衣裳送来之前,她穿着他大大的衬衫。
旧情人,本身就是一种说不清的暧昧。何况在这密闭的空间里,又穿上了他的衣衫。
莫春突然想,逃不掉的,逃不掉的啊。五年时光,转了个圈,她和他还是走到了一处。
酒店的空调开至了最低温,纪戎歌还是扯了一把领带。
松开的衣领里,是他诱人的颈项,喉结微微的抖动间,让人心猿意马。莫春故作冷静地坐在距离他很远的地方,眼睛却不敢再望向他。
为什么会跟着他到这里?
真的只是为了换下这身衣服?
真的只是想听听麦乐的消息?
明明是告诉自己了呀,不能碰,不去碰,不再爱,不能爱,可是为什么却还是管不住自己的人、自己的心、自己的腿,中了邪一样,到此换下这身衣服?
莫春在心里暗暗叹气。
随即,她的眼睛又不安分地四处搜寻,试图在这个房间里搜索出其他女人的气息。不知为何,她像被蛇咬了一样,从床上弹起。
她还是在意的,在意这张大床之上,可能曾有过的他同别的女人的缠绵。

分分秒秒。
心乱如麻。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应付任何男人都游刃有余,哪怕是像苏伯文那种男人。可是……在他面前,她竟然还是手足无措,一如当初。
对!装!狠狠的装!
莫春定了定神,努力保持姿态自若,说,给我一根烟。
纪戎歌愣了愣,说,干吗?
莫春看了他一眼,说,放火!
纪戎歌自知多问了,便不再说话。他是不抽烟的,但他还是很自若地拿起房间里的电话,拨号客房服务,说,来一盒摩尔。
莫春看着他,说,没有的话,就算了。
她说,我该走了。
纪戎歌说,你的衣服……还是等衣服送来吧。
莫春看看自己身上那件宽宽大大的白衬衫,叹气,说,好。
明明是彼此渴望的两个人,却都要装作万不得已——他的挽留是万不得已,她的留下是万不得已。
纪戎歌看得出莫春的不自在,他却不知道该如何缓解这种不自在。应该说,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了什么,还要做什么。
想问一句,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却觉得太多余。
好与不好,与自己何干?
想问问她,那个他……苏伯文,会不会等得着急?
可又觉得自己是她的谁啊,要管这么多?

当响起敲门声的时候,纪戎歌以为是ROOM SERVICE送来了要的烟,一开门,却见一个年轻的大男孩抱着一个孩子出现在门前。
夏律看着莫春身着宽大的白衬衫、光着腿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房间里,火直接冒了起来,孩子回头扔进了钟晴怀里,一拳头挥向纪戎歌。
纪戎歌猝不及防,唇角沁出额血迹。莫春尖叫了一声,就冲出来,一把推开夏律,说,你疯了吗?!滚啊!
举手之间,眉目之下,是掩饰都掩饰不了的关切。
夏律愣住了,在他心里,莫春是一个冷面罗刹,何曾见她为半个人、半件事挂心?自己闹跳楼,白楚提分手,苏伯文……她都那么淡然、游刃有余的摸样。
这是夏律第一次看她失控。

9 爱情,就是这么霸道,明目张胆、毫无道理可讲地欺男霸女!

莫春的歇斯底里,吓坏了夏律。
他是害怕她的,忌惮她的,之前之所以那么肆无忌惮得像一个讨爱的孩子,是因为他知道,莫春没有生气。
可是,这次,莫春生气了。
夏律便不敢再闹下去——他爱莫春,这是毫无疑问的;为什么爱,他是不清楚的。
他像个丢盔弃甲的败兵之将,放弃了原本准备好的台词,比如“莫春,咱们孩子该喂奶了”,比如“你这么狠心,不要我,也不要孩子了?”……
落荒而逃。
其实,他那些台词,是准备给她和苏伯文的。可是半路杀出来的这个男人,是谁呢?

他是谁?
这是夏律走后,纪戎歌问莫春的第一句话。
莫春看了看纪戎歌,没说话。
纪戎歌没有坚持,他转身,接了一个电话,很神秘的模样。挂掉电话,他回头看了莫春一眼,仿佛想把她整个人看穿一样。
他一字一顿地说,一个老花花公子,一个小花花公子,于莫春,这就是这些年你干的事情吗?!
莫春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说,你查我?
于莫春肯定不会知道,纪戎歌在宴席上坐定的那一刻,就打电话让人帮忙查她在A市的事情了——当然这事情就是感情生活。他非常想确定,那个中年男人是她的谁。
纪戎歌未及回答,秘书的电话打了进来,说的是,堵车,一时回不来。老板,怎么办?
纪戎歌无奈地看了莫春一眼,告诉她,她可能得多等一会儿了。
他的心很虚,生怕莫春认为这是他和秘书早已串通好的桥段,为的就是让她多留一段时间。
莫春没理他,说,你查我?你凭什么查我?!好吧,我就告诉你,那男孩就是我的小丈夫,他怀里的是我的孩子!现在,我跟一个老男人私奔了,所以……
所以,你就去做那个老男人的情人?你到底有多缺父爱?!纪戎歌也愤怒了,他恨她的自轻自贱。
情人?!于莫春愣住了,很显然,她没想到纪戎歌获得的资料是,她是苏伯文一众情人中的一个。很显然,任何认识苏伯文和她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对啊,情人!我就喜欢做人的情人,付出肉体,得到钱财!我穷,从小穷,穷得只剩下一具身体可以卖了!对,他是老男人,所以我不满足,就找了一个小情人!怎么样

,这就是我……
她未出口的话语,都被一个突然而至的吻给狠狠地锁在了喉咙间。
她用一身的坚强,来掩饰自己深藏的软弱。而这坚强,却在一个吻中,丢盔弃甲。
她愤怒地试图推开眼前这个男人,可是,她的心却又如此渴望他的靠近,渴望他抚慰自己的愤怒和伤痕。
她想了他、念了他整整五年时光,漂泊的城市,流浪的爱情,无舟可渡,无岸可依。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可当时,看到她咄咄逼人的那一刻,他只想吻她,只想吻她!
他一直在想,到底是经历了什么,受过怎样的伤害,才让她变得这么咄咄逼人,变得这么凌厉。她一定是独自飘零,一身伤痕,所以才会成为一个老男人的情人。
所以,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疼,试图用一个吻、一个怀抱、一双手,来融化眼前这个满身是刺的女子。

爱情,就是这么霸道,明目张胆、毫无道理可讲地欺男霸女!

宽大的衣衫之下,是她玲珑的身体。
那丝绸一般的肌肤,让他整个人被点燃了一般。他的吻落在她的耳际,突然清醒,试图推开她,却被她紧紧抓住。
不知是因为太过迷醉于他的呼吸、他的吻,还是想在诀别前试图赐予他和自己这场最后的盛宴,她开始诱惑他,在他耳边吹气,你不想知道我这个坏女人是怎么让他们着

迷的吗?……
他的吻又锁住了她的唇。是的,他恨她直白的残忍。
他残存的理智被嫉妒彻底蒙蔽,唯一的想法就是,占有她!狠狠地占有她!

10 天黑了,我会怕。一个人,太孤单。

赤裸相见的那一刻,她的脸红成了天边的火烧云。
她将脸埋在他的胸前,却又竭力想在这场沉醉中保持清醒。她渴望主导这一切,她不想让他知道,这些年里,她的心,她的身体,她的整个人,都在完完整整地等待着他


因为,她心里是如此的清楚,她和他,是不能在一起的。
莫帆和那个残忍的夜晚,始终是横在他和她之间的一道壁垒,谁都逃不过的。
在这个暗淡的午后,她只想把自己完完整整地交付,然后让这场爱情,完完整整地结束。
或者……
莫春想,或者,是她自作多情了啊。
眼前这个男人,或许已对自己没有多少感情了,或许已经结婚了,或许已经有孩子了……
可他此时此刻同她的这场欢娱,也不过是一个男人,对于一个自己曾染指过的女人,最后的掠夺。
然后,心满意足。然后,相忘江湖。
思来想去,心下更绝望。
绝望之下,便更妄图一场抵死欢娱。

他进入她身体那一刻,她的眉头还是紧紧地皱了起来。任凭前戏伪装得如何风情,终是轻轻呼出了一个字,疼……
他愣了一下,说,你……
她没回应,紧紧咬下嘴唇,试图扭动身体来摆脱这种不适。
两下无语,却彼此明了。
纪戎歌虽然不忍,却也骑虎难下。他的大手亲亲撩开她黏湿在光洁额头上的头发,俯下身去,用更深沉的吻与温柔来融化她的紧张和僵硬……
……

云雨间,一场沉沦。
她久久不愿醒来。
偷偷睁开眼,他正在深情地凝望着自己,她只能又紧紧闭上。
转身,心中又是轻轻的一声叹息。
自从认识了你,却不能再爱你,这些年里,情不知所寄。我已经再也爱不了任何一个人了,可我不想这么孤单地活下来。
天黑了,我会怕。一个人,太孤单。
可是,怎么办?
这条路,我们何以为继?

纪戎歌说,我知道,你醒了。我们谈谈吧,莫春。
莫春睁开眼睛,望着他,突然笑了,很欢乐的模样,说,我最爱瞧你们男人认真的模样了。怎么,你不会说要对我负责之类的话吧?
纪戎歌:……
莫春起身,飞速地将那条裙摆破碎了的 裙子穿到身上,望了望纪戎歌,说,我说疼,你也真信啊?哈哈哈。我不是说了吗,我要让你知道我是怎么让那俩男人为我魂不

守舍的……哈哈哈哈,你怎么这么天真了?大律师,这五年,你可真没进步啊!
纪戎歌:……
莫春轻轻抚了一把他英俊的面颊,说,亲爱的,你很棒!我走了。
话是假的,这一把轻抚却是真的。
多少年,多少次,在梦境之中,她的手拂过他温柔英俊的年,醒来,却是一场冰冷一场空。
伸手的那一刻,她多么害怕,害怕自己会哭出声息。可是,还好,她的演技还是不错的。
说完这话,她穿上高跟鞋,优雅地转身,推开门。
纪戎歌突然喊了她的名字,说,莫春……
莫春回头,为掩饰红了的眼眶,她故意风情万种地垂目,巧笑倩兮,怎么,需要为我刚才的服务付钱吗?哈哈。
纪戎歌:……

莫春走出酒店,她以为自己会哭,却滴泪未落。
关于这段爱情,终于可以圆满地结束了。她已拥有过他的一切,再无遗憾了。不是吗?

11 可是爱啊,挣脱不了,忘记不掉,挥之不去!

钟晴的电话打进来的时候,莫春正在酒店楼下打车。
这是一个多么糟糕的日子,她搅坏了张自创的婚礼,还被旧情人救驾,最终两人干柴烈火了……
钟晴说,事情办完了?
莫春说,什么?
钟晴哈哈大笑,说,旧情人见面还能做什么?哎,你说我这个专家给的时间够不够,专业不专业?
莫春一时说不出话来。
钟晴说,那啥,你们俩该不会旧情复燃了吧?打架都以为是白楚,可我就知道,你根本就不爱白楚。爱一个人,怎么会是哪样子呢?我第一眼看到你们俩的时候,就知道

你们有戏,原来还真被我猜对了!就是可怜了夏律那孩子,跑到福利院把孩子偷出来做道具,结果被派出所抓去了。你看能不能找找老苏帮帮忙呀……
莫春突然说,钟晴,你喜欢夏律是不是?
钟晴的声音突然大起来,有意思没,有意思没?!地球怎么了?好朋友之间不搞个三角恋,是不是都不好意思出门跟人打招呼啊?
莫春突然笑了,她是女人,她知道,这就是欲盖弥彰。
钟晴对夏律,她对纪戎歌!
可是爱啊,无论是否在一起,都是爱啊,挣脱不了,忘记不了,挥之不去!
……
钟晴挂掉电话前,很八婆地来了一句,你们戴套了没?
莫春快疯了,她知道她是性心理专家,可也不能这么青天白日地跟她这个刚刚结束了处女时代的女人讨论这种问题啊,她会想死的!
钟晴说,好吧,我知道了,肯定没戴!那你是打算带球跑吗?
莫春愣了一下,球?
钟晴说,孩子!
莫春问,孩子?
钟晴说,据统计表明,这种情形之下女人怀孕的几率比较大。嗯哼,你此刻极有可能已经是人家孩子的妈妈了。偷人家孩子这种事情,泯灭人性,丧尽天良!老处女……

呃……老非处女,我可不是没提醒你哇!
莫春喊,你去死吧!
说完,挂掉了电话。
结果,钟晴的短信飘了过来,两条——
第一条:你可以考虑一下毓婷。
第二条:要真怀孕了,我可第一个去告密!这种现实版的带球跑,被球爹追杀的剧可比小言精彩多了……

莫春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总觉得有一颗种子正在疯长。她被钟晴给吓疯了。
失神之间,一辆车疾驰而来,莫春毫无防备,尖叫了一声——
啊!!

12 他回眸,只一眼,她的眼泪就流下来了。

啊!!
张志创的喜宴上,新娘苏泽一声尖叫。
莫春刚刚从那场神游之中清醒过来,她眼前,依然是张志创被泼了酒的脸——她刚刚的举动,让一旁的苏泽愣了,苏伯文也愣了,而莫春,她自己也愣了。
这一愣,便是惊梦一场。
梦里的他,是那么真实的存在,他的呼吸,他的吻,他的眼神……

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冷静,内心也足够强大,可看到他们两人郎情妾意举杯微笑的那一刻,莫春还是想起了麦乐,想起了她遍身的伤痕,想起了她脆弱得不堪一击的时候

,张志创决绝的离去。
她一生凋零,他怎么可以幸福如此?!
望着张志创湿漉漉的脸,莫春觉得自己的心都笑成了花。
她明白,争执在苏泽的尖叫后,将一触即发。而在刚刚的惊梦中,他为她挺身而来。
可现实之中,莫春知道,他不在的。
白楚出现之时,她已经本能地搜寻过所有人群,明白无误的就是,他不在。

但那个身影几乎从天而降!此情此景,和刚刚的梦境一般无二!那么清晰,那么真实!
莫春整个人真的愣住了,真的傻了,真的呆了,真的疯了。
他挺拔的背,厚实的肩,还有那熟记于心的气息,他的发丝,他的一切一切——五年时光凛冽,都这么迎面而来。
他回眸,只一眼,她的眼泪,就这样,轻轻地,轻轻地,被撩拨了出来。


-The end or to be continued-

 

后记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梧桐那么伤》的番外《如果云知道》,就定格在这里了。
莫春的那个梦,可能是很多米饭所期待的:他们终于还有可能在一起,有个宝宝,然后,霸道男主重新追逐带球的妈妈……
这是最好的小白文,我一直想写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有爱的、傻乎乎的故事,所以,突然之间,不知道该给《如果云知道》打上句号“the end”,还是打一个小小的

逗号——“to be continued”。

这些年在一群米饭、梧桐粉的围追堵截,追着讨要《梧桐那么伤2》的情况下,我一次一次信誓旦旦地扯着五花猫的大腿发誓:不会有《梧桐那么伤2》了!!!!
可是,这次,写《如果云知道》的时候,竟然上瘾了,舍不得完结,不想完结——就好像同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见面,怎么舍得短短相聚,就又分开了呢?
总觉得不够尽兴呀。

在写字的日子里,我纠结,我亲爱的紫木叶跟着纠结。
每当拖稿的时候,我就假装失忆了,假装自己不认识她……可是阿木,你得相信我,在拖稿的那些日子里,其实你一直活在我心中。
写稿写不出来,或者涂改、修订,一个字、一个词、一个表情的不妥,都会让我抓耳挠腮到觉得全世界都欠去哦200块!
但惟独你,是让我金额的亏欠你的。
亲爱的,编辑大人,辛苦了。

继续说回来。
嗯。
我可能会写《梧桐那么伤2》,因为《如果云知道》让我写上瘾了。当然,得在我有时间的情况下——你们知道的,我身后一堆坑,足以埋了我全家。(亲爱的母亲大人

,我不是诅咒你啊……)
【紫木:雷公电母,劈死这出尔反尔额家伙吧!!!!】
后记写到这里,我还没跟紫木发短信,告诉她,我已经完稿了。

我也知道,大家看到《如果云知道》这个结尾,肯定想拿着菜刀来剁了我——因为,现实中的后续发展,有可能会像莫春的梦。
有可能不是。
有可能是N种情况。
……
年轻的时候呢,希望一切都是残酷的美,不死不休。
而年纪大了后,宽容了,懂得了,便期待一切都是轻松快乐的,期待一个美满的句号。
我可能已经不能理解你们的心了,但我知道,等你们年长之后,终归会明白我此刻的心的。
一颗认为平淡是真的心。


乐小米
2012年6月29日夜于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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