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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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君如杨柳三月新。
洗漱完之后,我从宿舍里抱着书本出来,和胡冬朵一起去食堂吃早饭。宿舍里的其他女生早已经起床去早读了。
读一所三流大学的好处就是,高考失利的屈辱会时时刻刻折磨着你,让你在大学之中奋发图强在考研第一线。
不是都这么说么?
一流大学里,一等学生出国,二等学生工作,三等学生考研;对于我们这些三流大学里的学生,正好倒了过来:一等学生考研,二等和三等就一起等待毕业证发下来那天,集体失业。所以,我们宿舍里的那几个女生,从进入大学开始就全线为考研做热身了,每天早晨六点就起床,开始一天的生活。
我和胡冬朵,很显然是属于三流大学里的后者,所以我们俩人的生活基本上是从早晨九点开始——在不逃课的情况下。逃课的话,就很难说了。
从宿舍到食堂的路上,会经过一个露天篮球场。
早晨,总有一些在篮球场上打篮球锻炼身体的男生。运球、假动作、过人、起身、投球。这一些如同画面一样的动作,总会轻轻触动我记忆的神经末梢。
低头。会心地一笑,想起了多年前。
不辨悲喜。
我们走到餐厅的门口,遇见了夏桐,她正踮着脚,朝男生宿舍那里张望,手里还拎着一只兔子。
胡冬朵溜过去,猛地蹦出来,吓了她一跳。胡冬朵笑嘻嘻的,你在张望什么啊?等情郎吗?
夏桐回头,白了胡冬朵一眼,说,你吓死我了。然后将兔子扔到我的手里。
夏桐是生物系的,经常做这种活体实验。不知道学校经费紧张还是教务处克扣,每次实验,总会出现十几二十几个人围着解剖一只甲鱼的情况,原应是四个人一组,分派一只甲鱼的。反正,不管是甲鱼还是鸽子、鲤鱼,总之,实验室里总是缺这少那的,同学们私下议论,说是被老师们给煨汤了。不过,也有除外,小白鼠和蛔虫的数量总是很充足。
夏桐一直比较有个性,所以很多实验,她总是自己去买一只活体回来用,也绝不和十几人围在一起凑合。曾有那么两次,一次,我正和一男生约会,她一通电话杀过来,说艾天涯,你赶紧去农贸市场买一只小公鸡回来,我腾不出时间。还有一次,他们解剖鱿鱼,结果这个从小不靠海的姑娘买成了乌贼,于是,在实验开始时,她又一通电话过来,说,艾天涯,我要鱿鱼!鱿鱼!
我当时正在宿舍睡得满脸口水,于是迷迷糊糊出门了,心说夏桐怎么这么急不可耐?当时长沙的香辣鱿鱼不是很有名吗,前天晚上,因为打赌,我还输给夏桐十根鱿鱼串。于是,我就给她买回了一堆鱿鱼串。那一次,夏桐觉得我是故意的,其实天地良心,我真没有,就是睡觉睡多了,人恍惚了。
我抱过兔子,问夏桐,咦,这么热闹,你在看什么?
夏桐指着男生宿舍楼,说,,三号楼的男生宿舍,有个叫于意的男生突然猝死。听说因为吸毒。
啊?吸毒?胡冬朵一听,脸变得像被马蜂蜇了一样,说,喵了个咪的!那得多费银子啊,他妈怎么生了这么个败家子。
夏桐笑笑,说,有钱人家的孩子,玩得就是刺激。听说生前还是一小帅哥,而且马上要毕业报效社会了。
胡冬朵一听,可惜不已,说,喵了个咪的!怎么猝死的不是辛一百这个贱货呢!
你可不要以为胡冬朵是在为我诅咒这个无情的男人,她是在为她自己。这个世界上,最憎恨辛一百的人,估计就是胡冬朵。
没错,辛一百同学,泡妞神功,天下无敌。老天无眼,把这个极品赐给我之后又赐给胡冬朵,我用他完成了极品初恋,胡冬朵用他完成了他那狗血淋漓的初婚。
夏桐指着从三号楼出来的一群男生,说,喏,今天他朋友过来收拾他的遗物。胡冬朵就拖着我和夏桐的手,向三号楼人多的地方跑去。说,上前去看!哎,要是我猝死了,可只有你俩给我收拾遗物了。真伤感啊。
我们三个好不容易冲了过去,在那么多围观的男生中,有三个面色肃穆的年轻男子走了出来,衣着打扮明显有别于周围的学生。他们手里抱着去世朋友的遗物,胸前佩戴着一朵白色的花儿。其中有一个男子长发飘飘,跟做了离子烫似的,眼睛周围居然是乌青色的,显然不知道被什么击中过。
我们三个还没有站稳,突然,那个乌青眼的长发男子往我们这里瞥了一眼,立刻目露凶光,跟发现了杀父仇人似的,把手里的东西往身边那个面容冷漠如冰山雪莲、身穿暗灰色风衣的男子手里一放,就冲我们这里奔了过来。
我和夏桐还没有反应过来,胡冬朵早已跑得没有人影了。
对面那个身穿暗灰色风衣的男子一愣,抬眼望来。当我的视线触及他那美得令人想扔炸弹的脸蛋时,蓦地,想起了那么一句词——君如杨柳三月新。
这个眼神清冷、唇染桃花、浑身涣散发着一种懒洋洋气息的男子,就是江寒。大三那年初冬的校园里,呵气成霜的早晨,我第一次遇见了他。
而刚刚追胡冬朵而去的长发飘飘的乌青眼男子叫康天桥,他就是胡冬朵嘴巴里所说的“人妖似的臭流氓”,前天,他和胡冬朵之间产生了血海深仇。
整个事情是这样的。
前天,胡冬朵去溜她的狗公子——富贵同学。
“富贵”是胡冬朵收养的一只流浪狗,自从她遭遇辛一百的打击之后,就彻底对男生死了心,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她的至理名言就是:嫁给一个男人不如养一条狗。
那天,于意还没有猝死,正在唐绘PUB里面,与自己的两个狐朋狗友康天桥和周瑞无聊地打发着下午时光,等待江寒从北京回来。
无聊的他们就掷色子玩“囧囧更健康”游戏,赢家可以要求输家做任何事情。
于意赢了,康天桥输了。
以前于意被康天桥整过,而且整得很惨。
康天桥让于意去超市买卫生巾,结账时,当着众多顾客和收银员大声说,我们女人量多的那几天,这东西真不能少。康天桥、周瑞他们就在边上看着,幸灾乐祸。
所以这次,于意当然不会放过康天桥,正当他考虑如何整康天桥时,胡冬朵牵着富贵从窗外经过。于意突然有了主意,对康天桥悄然耳语了一番。
这些二世子们一贯玩得很疯,所以康天桥虽然不甘但碍于面子还是慷慨就义了。
他冲到大街上时,把胡冬朵吓了一跳,连忙把富贵给拉开,谁知康天桥扑通就跪在了地上,抱着富贵就喊,爹啊,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胡冬朵一听乐了,觉得这人病得不轻。结果还没等她咧开嘴巴笑,康天桥一把就抱住了她大腿,喊她妈,说,妈啊,你和爹一起回家吧。
胡冬朵顿时知道自己被耍了,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气运丹田,粉拳一挥,一记天马流星拳就打在了康天桥的眼眶上。
所以说,不要惹女人,不要惹彪悍的女人,最不要惹的就是像胡冬朵这种失婚过的女人。
康天桥毫无防备,偌大一个男人就被胡冬朵给打倒在地,眼眶顿时充血肿起老高。这个时候,康天桥的狐朋狗友一看玩大了、出事了,连忙跑出来。
于意和周瑞拉住了暴怒康天桥,说,好男不跟女斗,在大街上呢!然后转头跟胡冬朵理论,说,年轻人怎么开不起玩笑呢!大家玩玩而已。
而这时,康天桥喊着,放开我,老子要把这女人和这只狗一起给剁了!
于意对胡冬朵说,你人也打了,你想怎么办?赔个礼道个歉吧,别让我哥们儿生气。我们也不是恶人,不为难你!
胡冬朵一听康天桥要剁了富贵,连忙伏下身将富贵抱在怀里,趁于意和周瑞拉扯康天桥,脚底抹油冲到路边的出租车上,逃了。
临逃命,还不忘留一句话送给于意和康天桥,说,道歉?神经病!你们都去死吧!
不幸的是,一语成谶,于意果然当晚猝死在宿舍里。
我和夏桐追到胡冬朵那里,她正和康天桥在那里拉扯不清。这个时候,抱着遗物的江寒和周瑞也走了过来。
周瑞小眼睛一闪,看清来者是胡冬朵,于是眉头一皱,眉心那点美人痣别样销魂。很长一段时间,对于周瑞这个人,我的印象就是他长了三只眼睛!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觉,那是周瑞的眼睛实在太小,而眉心的那颗美人痣又实在太大。大概他也对胡冬朵离开前那句诅咒记忆很深吧。
倒是江寒,因为当天不在场,并不知晓发生过什么。他看了看胡冬朵,问,天桥,你朋友?
康天桥晃着满头飘逸如仙的头发,指着自己的眼睛说,是的,她的拳头和我的眼睛比朋友还亲!
江寒大概知晓了康天桥的熊猫眼与眼前女子有关了,他看了看旁边虎视眈眈的我和夏桐,视线落到我脸上时,眼睛微微一眯,闪过一丝极其惊异的光芒,但转瞬即逝,藏匿了起来。他转头对康天桥笑,说,走吧,三只老虎啊。
康天桥指着胡冬朵说,都是这个女人乌鸦嘴、扫把星,咒死了于意!
胡冬朵向来就不是肯受气的主儿,直接反诘,要是我一句话就可以杀人,我干脆开个复仇公司好了!明明自己流氓,什么事都要往别人身上推!
康天桥急了,直着小细脖子,尖着小细嗓子,指着胡冬朵的鼻子说,你骂谁流氓?
夏桐对康天桥眨了眨桃花眼,笑笑,一字一顿,生怕康天桥听不懂:她说你是流氓。
我这人吧,没什么出息,就是一般胡冬朵和夏桐存在的场面,我的胆子就特别大,再者也确实受不了康天桥说胡冬朵扫把星,于是我也和夏桐一起站在胡冬朵身前,说,就是嘛,你那朋友也是命不好嘛。
有句话叫做“死者为大”。很显然,我当时的话说得有些过分了,逞了一时之快。
男人的朋友是不能拿来说事儿的,尤其这个朋友还刚刚去世,尸骨未寒。更不要挑战男人对兄弟情谊的看重,即便这个朋友可能只是狐朋狗友。每个男人的骨子里多少都有一些“梁山情节”。
所以,当时的江寒在离开之前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目光冷得,如同寒冬腊月里湖水里的冰一样。
我的心紧紧缩了一下。
很多年后,江寒跟我说,那年初冬的早晨,他第一眼看到我时,觉得这女生怎么长了一张情妇脸,情妇脸就情妇脸吧,还抱着一只小白兔装清纯。装清纯就装清纯吧,嘴巴还那么刻毒。
那一天,江寒着急将于意的遗物早点带回去,说服了康天桥。所以,胡冬朵暂时清静了。
夏桐看着他们离开,指着他们的车说,三个人中,有一个人是杀手。
杀手?我和胡冬朵面面相觑。
夏桐笑笑,说,少女杀手!专杀你们这些无知少女。
我和胡冬朵忙装作松了一口气,说,切!老娘不是少女!老娘是女人!是背负着梦想与生活、现实与理想的女人!胡冬朵末了还补充了一句,老娘还要拖家带口,养活富贵呢!
那一天,夏桐预言了江寒是女人杀手,原因,就是这个男人那张脸长得太致命太诱惑了。
我和胡冬朵故作清高的鄙视了她一顿,就准备吃饭上课了。胡冬朵拜托夏桐,如果她上午没有课的话,就去帮她照看一下富贵。说完,将宿舍钥匙扔给夏桐。
我,夏桐,胡冬朵。
基本上,我们三个人的相处关系是,胡冬朵是个惹事精,我就跟在她屁股后面煽风点火瞎起哄,将事儿惹大了,夏桐就给我们擦屁股。用海南岛的话说,夏桐这个倒霉孩子是属厕纸的。
我和夏桐认识,缘于我的窥私癖。进入大学没几天,我就在一个自习室里,看到了一个女生落在自习室里的日记,日记里的文字让我后背发冷,它里面有这么一句我至今记得:“那天夜里,我在母亲杀死了父亲的房间里发呆……”
其实,偷看别人的日记已经很不对了。可我还非常极品、非常热情洋溢地在这本日记的后面写了自己的疑问:请问同学,你这是日记还是小说啊?是小说的话,我帮你推荐编辑发表吧。联系QQ:77237837。
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认识了一个叫“虎阿哥”的编辑。要说我这写作生涯,开始得可挺传奇。
当时,我刚失恋,悲痛得不知东南西北,偶尔在信纸上写几句酸涩的情诗散文抒发一下悲秋伤春的心情。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往信纸上写啊?你写日记本上多好啊!
我当时不正是一认为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情伤少女吗?写信纸上,就是为了凸显这种“山盟虽在,锦书难托”的绝望情绪。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不是脑子中了文艺的毒,就是自己在装十三。
不过我的十三装对了,我的同桌是一男生,叫鲁护镖,长得人高马大,一副气吞山河的强盗模样。初入大学,他对我这个跟黛玉附身似的女同桌没什么好感,一心在追求文学系的一才女。可那才女相当二五八万,看他总是不用眼睛,用鼻孔。
后来,他十八般武艺全部用尽,玫瑰、吉他、下跪、偷袭、割腕、撞墙……总之,就差拉那女生一起跳崖了。再后来,他绝望地用信纸给那女生写了一封情书……结果吧,我同桌是个大老粗,将桌子上我写情诗的信纸给装了进去……
谁知道,这一封错放的情书简直可谓神来之笔,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就在我同桌还为放错了情书和我斗气时,那女生终于冲他抛出了盈盈秋波。
于是乎,我一战成名,变成了我们系里有名的情书大王兼名誉才女。这以后,不管谁有了心上人,保准跑到我这里来求情书一封。
再后来,我同桌觉得我实在不该埋没在情书堆里,就鼓励我写作。大一第二学期的夏天,我在教室里写青春小说,他就光着膀子给我扇扇子,弄得我一看他的胸大肌就觉得我该转型去写色情小说。
后来,半吊子的我恰好碰上一个新开始做青春杂志的小编辑虎阿哥,于是,我开始了比较系统的写字生涯。
所谓“比较系统”就是终于有人肯为你发稿费了。虎阿哥给我发的第一笔稿费,是六十二大洋,就是这点银子,却让我欣喜得几天没睡好觉。
那时候,应该说是,与钱无关,与梦想有染。
于是当年被文字梦想冲昏脑袋的自己,在夏桐的日记上留下了QQ号,希望自己能结交一位朋友,一起在文字的道路上并驾齐驱、共同进步、共同努力!
后来,日记的主人,也就是夏桐找到了我,将偷看她日记的我擂得头破血流……再后来,胡冬朵找到了她,和我一起将她擂得头破血流……再再后来,我们三人成为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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