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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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刊载于《儿童文学》97年第8期)

入选原因:

其实我蛮少写初中的女生,我笔下的很多主人公几乎都是高中生。这是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写了一个女生初中三年的生活,用了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才完稿。在《巨人》杂志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成为了当年“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

在我的小说里,这是一篇文学性很强的小说。写它的时候我刚从鲁迅文学院首届儿童文学作家培训班毕业,立志一定要写点好东西。如今我们那个班许多的同学现在都成了儿童文学界里炙手可热的人物,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如同我的青春岁月一样,真是令人难忘。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再歌唱。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又想唱了。我站在无人的楼梯的拐角处,嗓子那儿痒痒的,说不出名的旋律一个个排了队拼命地往外挤。然后我就听见了自己的歌声,那歌声由陌生而变得熟悉,由惊吓而变得温暖。天慢慢地黑下去,星星游出来,在湛蓝的夜空,象一艘艘扁扁的小船。我乐此不疲地唱啊唱唱啊唱,一个叫梅子的女孩从我的身边走过,她有黑色的短发和灿灿的笑容,她用温暖的掌心握住我,说:"来,晓萱,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很可惜这只是一个梦。

当妈妈连拖带骂的把我从床上叫起来的时候。我害怕的发现我真的又要迟到了。洗脸刷牙喝牛奶吃鸡蛋找昨天的英语卷体育课要穿的球鞋大扫除要用的抹布还有中午吃饭的饭盒,真不知道一大清早怎么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我在妈妈挑剔和不满的眼光里走出家门,匆匆地跑了一小截路,突然又不想跑了,迟到就迟到吧,最多操行分再扣它个两分,我不在乎。

可是当我把脚步放下来的时候我的心却扑扑通通地跳了起来,我对自己说那是书包打在背上的声音,再走慢点就好了。但心还是没出息地乱跳,这一切说明,我还不习惯做一个坏学生。

我本来一直是个好学生。可是有一天,我在语文课上唱了一句歌。准确地说,是哼了一句歌。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语文老师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范读课文时,我注视着她薄薄的嘴唇,优雅的一张一合,突然就很想唱歌,于是我就唱了。当全班同学诧异地望着我继而哄堂大笑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犯下了无法挽回的过错。

我清楚地记得语文老师是如何愤怒地将教科书"啪!"的一声拍在陈新的桌子上,用怕人的眼睛盯住我说:"干什么呢,你!"还有前排的男生苏波,是怎样轻蔑的回过头来,嘴里轻轻地吐出三个字"发癫哦!"我还记得我是如何无地自容地在讲台上做检查:"我不该不认真听讲,还无组织无纪律的在课堂上唱歌,扰乱课堂秩序......"

我怀着忧伤的回忆走在上学的路上。我很想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是不是真象他们说的"神经病"。路过"红木屋"的时候,我停下来歇了一小会儿,"红木屋"的门上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锁。我知道,累了一晚,那个小小的乐队一定还在沉睡,还有那个叫梅子的女孩,我是多么喜欢她高亢嘹亮的歌声,从重重红色的帷幕里飘出来,骄傲地游在大街上。梅子多好啊,想唱就唱。

学校门口的小巷,一路是卖馄饨的老太婆,大清早就出了摊,薄薄的馄饨皮在满是皱纹的手掌心里跳跃。其中一个冲着我叫道:"丫头,还不快跑,迟到了!"我偏不跑,我昂着头慢慢地走,我就走给他们看,迟到算什么。

课间操的时候,班长毛蔚挤到我跟前来,不满地说:"谢萱,你今天又迟到,校门口有没有记你的名字?你会影响我们班流动红旗的你知不知道?"

我不作声。毛蔚无可奈何地说:"明天有检查团要来,肖老师让我提醒你别忘了穿校服,你千万要记得。"

"嗯。"我眼光看着别处应了一声。我才不想看毛蔚,老师的臭跟班。

做操的时候我故意把胳膊和腿伸得很直,这样我觉得快活。在我前面的徐小小穿了一双很新的鞋,红色的鞋面,高高的木底。徐小小逢人就说:"这是我爸爸从日本给我带回来的,别看它鞋底厚,走路可轻巧了。"我狠狠地踢起一层灰来,踢到她鞋上才好,看她能漂亮几天。我成了一个恶毒的女孩,我想我一定是喝下了童话里老巫婆的药汤,我无可救药了。所以才会在课堂上唱歌,才会迟到了还一点也不觉得羞耻。

吃过午饭是一段最寂寞的时光。我细细地洗我的塑料饭盒,把它洗得象新的一样白。凉水冲到我的手上,我的手背也变得白白的,象翻了肚皮的小鱼。我的同学们在操场边打乒乓球,用刚吃过饭的哑嗓子拼命地叫:"快来呀,快来,这儿差一个!"

没有人会叫我。

我走到球台边,恶作剧地说:"我也来一个。"

其实我很会打乒乓球,我在小学时曾拿过全校的冠军。我把我的第一个球准确无误地抽到了毛蔚的鼻子上,然后我就拍下球拍拿着饭盒扬长而去了。远远的我回过头,看到毛蔚在操场上慢慢慢慢地蹲下去,一字排开的乒乓球桌象几片没有感情的规规矩矩的落叶。

我的手心很爱出汗,肖老师给妈妈的纸条在手里捏久了,就成了一团小小软软的棉花。我知道纸条上写着什么:"请家长带谢萱到医院做必要的检查。"肖老师你真傻,我是不会把纸条给我妈妈的。我没有病,真的。我一直一直都想做一个好女孩。

从办公室里出来,肖老师一直把我送到大马路上。肖老师的脾气出了名的不好。但是她今天一直脾气很好的拉着我的手。她说:"回去把条子给妈妈,叫妈妈抽空来学校里一趟。"

我乖乖地说好。

肖老师说走路小心,当心车子。她的口气象是和一个幼儿园的孩子在说话,我就有些想哭。我低下头看见了她的袜子,有一个红色的大斑点,象是批作业时红墨水不小心掉下去染上的。怎么就会掉到袜子上的,真是奇怪。其实在刚刚进初中的时候我很喜欢肖老师,她没有我想象中的班主任那么老,笑起来也很好看,嘴角弯弯的,象月牙儿。而且肖老师能管住我们班男生,我们班男生很皮,上课时敢用棍子去挑历史老师的假发,但见了肖老师就大气都不敢吭一下。只有我,敢在她的课上唱歌。

所以我一定是有毛病。

老远我就听到了"红房子"传来的歌声。我加快了我的步子。很快我就发现那歌声不是梅子的,梅子不会有这么娇作的歌声。梅子的歌声让人激动。她只要往麦克风前一站,下面就会响起一阵哄声:"梅子,来一个!来一个,梅子!"舞厅要晚上八点才正式开门,此时,是他们排练的时间。我可以掀开红色的帷幕偷偷往里望,寻找那个有着一头短发的眼睛大大的女孩子。有时和我站在一起的是一两个居委会的老太婆,她们探头探脑地往里望的时候就会有人哄笑着说:"晚上买了票再来,回家给老伴做好工作,别闹家庭矛盾。"把老太气得一脸通红的走开。而我,他们却多半不会赶的,只要我愿意,可以在那里一直看到舞会开场。

我很快就找到了梅子。她穿了一身黑衣,坐在亮闪闪的爵士鼓前,双腕一动,音乐就象喷涌而出的山泉,在她的身体周围飞溅。贝司手把麦克风轻轻一斜,我们就听见了梅子无以伦比的歌声:

"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

想要飞呀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

......

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

我想我是能听懂梅子的歌声的。我的身体有些微微的颤抖,在远离歌声又靠近歌声的日子里,十三岁的我依赖着一个素不相识的叫梅子的女孩。只有她让我深信青春正悄悄地来,尽管伴着阵痛,却依旧那么美好和抒情。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爸爸在沙发上看报,头也不抬地说:"怎么这么晚?"

"补课。"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撒谎。

"吃饭吧。"爸爸说:"你妈妈有事出去了,我马上也出去,你一个人在家不许看电视。"

爸爸说完就出去了。出门的时候说:"把门锁好,不是我们敲不要乱开。"

以前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总是很害怕。门上三重保险,每个房间的灯都打开,门后还放一张椅子。但现在我一点也不害怕了。我吃完饭一边洗碗就一边想,谁要是乱来我就用菜刀劈下他的头。我喝了老巫婆的药汤,我谁也不怕。但这样一想我又有些怕我自己了,怕我真的变得连自己也不认识自己。

我用老师写给妈妈的纸条来擦了桌子。蓝色的墨汁很快就从反面渗了出来。我再把它细细地撕碎,扔进抽水马桶里,抽水马桶打个漩,一切都干干净净没有痕迹。

我有足够的把握对付肖老师。我会说:"我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过了,医生说我营养不良。"我还会说:"我妈妈说一有空就到学校来拜访你。"

梅子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紧张得有点不能呼吸。我看到自己的鼻翼,僵得象一座小山。梅子你的眼睛真好看,亮亮的,是贮满了音乐的眼睛啊。你今年多大,十八,十九,还是二十?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象你一样肆无忌惮地歌唱呢。

"我终究要离开,往天涯的尽头单飞。"多好的歌。

肖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的偶像》。

大家都高兴极了。这是多么新鲜的作文题目,谁都有一肚子的话可以写。我知道陈新会写刘德华,她张口闭口都是刘德华。其实刘德华都快四十岁了,人老珠黄,还有什么好崇拜的。还有苏波,她一定会写邓亚萍,邓亚萍球打得是不错,但人长得那么矮,也不知道有什么好写的。至于毛蔚,不用猜也知道她会写肖老师,要不怎么够格叫"马屁精"呢。

我跟他们不一样,我的作文是这样写的: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不是明星,不是老师,更不是我的爸爸妈妈,她是一个我说认识认识说不认识也不认识的人,我只知道她的名字叫梅子。

梅子是个女孩,她是"红房子"舞厅里的一名歌手。

每次放学回家,路过"红房子",我都会听到她的歌声。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美的歌声,它时而美得像西天的晚霞,时而美得像夜空的明月。总让我陶醉。让我相信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让我忘记什么是孤独。

......

我希望我长大后能和梅子一样,我希望有机会亲口告诉她:你是我的偶像。"但是我的作文只拿了一个及格的分数。老师写在后面的评语是:"写作文要有真情实感,注意比喻得当。"老师说这次写得最好的是郑凡,郑凡写的是他的爸爸,写他爸爸深夜在灯下写论文,冒雨送楼下的老奶奶去医院......有实例,有真情实感,写出了爸爸为什么是他的偶像,不象有的同学写得空泛不真实。我觉得郑凡写的才叫不真实,他爸爸灯下赶论文,没准是为了升官发财。而且现在谁还会冒雨送人去医院,谁不知道该打伞或是打的?

只有老师才那么傻。

既然没有人欣赏我的作文,我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决定把它送去给梅子。

这个决定让我整整一个下午坐立不安。我想象着把作文递给梅子时的情景,她一定很吃惊,而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傻瓜。但我推翻不了我自己的决定。我在上政治课的时候用涂改液把老师的评语涂掉了,我怕梅子看了后会受影响,认为我写这篇文章不是出于真情实感。我还设想了无数和梅子见面时该说的话:"你教我唱歌好吗?你做我姐姐好吗?文章写得不好但是是我的真心话。我也是一只小小鸟我怎么也飞不高......"

事与愿违。

实际上当我把作文本急匆匆地塞到梅子手里之后我就惊慌失措的跑掉了。我感觉到梅子的手和我的手轻轻地触了一下,她的手很软,触得我心里慌慌的。我还看到那个长头发的弹吉它的青年冲我诡秘的一笑。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逃一般地来到大街上,白花花的阳光铺天盖地而来,真不知道黄昏怎么还会有这么白花花的阳光。真不知道梅子是不是又在纵情的唱,而我的作文本正孤零零地躺在闪烁不定的彩灯下。

我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傻瓜。自从我在课堂上发出那怪异的歌声以后。

我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清早,我却走进了童话中。

梅子穿了一件红色的上衣,拿着我的作文本,站在"红房子"的门口,等我。

那是我第一次清清楚楚地看到梅子,我甚至怀疑不是她。

梅子把作文本塞到我手里,笑嘻嘻地说:"写得真好,我很高兴,可是你为什么转身就跑呢,我又不吃人。"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傻傻地笑。

"作文本今天要用的吧,所以我一大早来送给你,老师最讨厌的就是不带作文本的同学,对不对?"梅子一面说一面对我眨着眼睛。

"我有很多作文本。"我有些结巴地说:"这个,这个送给你,作个纪念。"

"好!"梅子爽快地把它放起来说:"快去上课吧,老师也不喜欢迟到的学生,对不对?晚上放学来找我,我唱首好听的歌给你听。"

我拼命地掐着自己的手往学校里跑去。真的,真的,真的是真的!我只用五分钟就跑到了学校,我在早读课上很大声很认真的读英语。我才不管别人会怎么看我呢。只有这样才能表达我内心的快活。

梅子真的为我唱歌了。那是我第一次正正式式地坐在"红房子"里。梅子说这首歌送给一个喜欢我的孤独的小女孩,她要更快乐一点,在年轻的岁月里,快乐是多么的重要。"梅子说完就唱:

旅行是童年的梦想长了透明的翅膀

一站一站飞翔在人间天堂

心情好不好实在很重要

因为终究要长大终究要离开

要展翅昂首

向天涯的尽头高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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