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书农小说网友上传整理陆观澜作品冤家宜结不宜解全文在线阅读,希望您喜欢,记住本站加入收藏下次阅读。

晚上,偶尔,当她从书房出来小休片刻,下到半楼梯的时候,都能看到两个年轻的头颅,离得很近地,十分亲昵地,坐在沙发上,边说边笑,边看电视。

从女士微微皱了皱眉,但是,她同样地,悄悄转身,上楼回书房,也当作什么都没看到。

大家就这么心照不宣地,打算先平平静静过完这个春节再说。

潇潇和宋聿毕竟都还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孩子,经验有限,他们还掩耳盗铃般地尚且心中窃喜,以为自己瞒得天衣无缝,毫无破绽。

这会儿,大年三十,为了感受春节前那种倒计时式的极其热闹的气氛,他们各自找了个理由溜出来,再找了个地方会合,现在,一路闲逛着,来到了D市最大的君临广场。

但是,他们不知道,后面跟了两个盯梢的。

是开车过来,一路跟得很辛苦的宋致山先生和从珊女士。

他们实在是对这对小儿女近期的变化有点心惊胆战,于是,连孝庄也暂且瞒过,两人一合计,便百忙中抽空,偷偷跟在这两个又一次故伎重演,一先一后溜出家门的小男生小女生后面,来验证一下让他们最近夜不能寐的假设和猜想。

基本上,从一跟出门开始,他们心里就完全明白了。

因为,从两人会合那一刻开始,宋聿和潇潇的手就一直牵着,从来没松过,两人还时不时地,相视而笑。宋先生和从女士都是过来人,自然明白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并且,两人不无惊骇地发现,在家里一贯惜言如金,表情冷淡,又酷又跩的宋聿,竟然时不时凑到潇潇耳边,一路上都在很开心地说着笑着什么,眼里满是温柔的笑意,而宋致山眼中一向文雅内敛的潇潇,因宋聿大概是说了几句玩笑话,居然也时不时发发娇娇小女生的嗲,嘟着嘴,在宋聿肩头捶上几下,惹得宋聿在不时地假意闪躲之余,更加眉开眼笑。

越是一路看下去,两人就越是心惊肉跳。

到了君临广场之后,等到宋聿开开心心跑去似是买了两杯热饮,再跑回来递给潇潇,与此同时,出其不意地,略带顽皮地笑着在她脸上偷吻了一下的时候,宋先生和从女士两人不约而同地,低下头去,各自表情略带沮丧地,揉了揉眉心。

他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然后,无精打采地,开车回去。

不管怎样,年还是要过的,而且,还要开开心心地过,于是,尽管心里各自都有疙瘩,或是自己的想法,但是,孝庄,宋先生,从女士,还有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张阿姨,还是带领着一直快快乐乐也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潇潇和宋聿,尽心尽力地,打好过年这一艰苦战役。

忙忙乱乱热热闹闹的,这个新年总算过去了。

终于,大年初八,该应酬的也应酬得差不多了,琐事也暂且告了一个段落的宋先生和从女士,心有灵犀地,在一次晚饭过后,早早回到了卧室,打算深谈一次。

坐在卧室里,两人一时沉默,都不知说什么好。

显然,两人千算万算,都没有算到这种情况出现,而且,两人心里都有些后悔,悔不该当初,为了缓和这两个小冤家的关系,不遗余力地给他们创造各种机会让他们相处,没想到,过犹不及,结果缓和来缓和去,这两个小冤家居然――谈上恋爱了!

从心底来说,宋先生也好,从女士也好,从心底,对这件事,都并不乐见其成。

宋先生从一个家长兼一个生意人的双重角度来看,不赞成这件事。

潇潇这个小丫头做他的女儿固然文雅谦逊,且才貌双全,称得上无可挑剔,但是,要做他宋致山的儿媳妇,可能还并不合适。宋氏公司将来百分之百千分之千地,肯定是要交给宋聿的,那么,在他心目中,宋氏公司未来的女主人应该是能辅佐宋聿在生意场上纵横驰骋的,能时不时从旁提点他的,深谙交际和变通之道的,性格开朗大方的贤内助,因为他一早就发现,儿子的精细,果敢和魄力尽得他的真传,且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但是,也许来自于他的亡妻的遗传,宋聿的性格里还有两个特点:极其固执,且太重感情。这两项特点对单纯做人这个角度来讲,或许是好事,但是,对在生意场上摸爬打滚的生意人来说,绝对是缺点,要知道,在谈生意的时候,必要时,要铁面无私六亲不认,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但要学会、还要精通圆滑变通。

而潇潇,仿佛远远算不得圆滑,而且,骨子里,书生气太重,兼过于清高。他明白,潇潇虽然对他颇为尊重,但骨子里一直不卑不亢,且保持距离。他犹记得上次潇潇和宋聿两人过生日,他送出两张信用卡,当时这个小丫头不动声色地收下了,过后他无意中从从女士口中得知,她悄悄地,把这张卡又还给了从女士。他嘴上没说什么,但是,以他在商场上多年来呼风唤雨和在公司从来无人敢违抗的一贯做派,毕竟有一种失了面子的感觉,心里颇有些不悦,他明白,是这个丫头骨子里的傲气和自尊在作祟。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清高一点固然好,但是,过于清高,未免有拒人于千里之外之嫌,是生意场上的大忌。

并且,更为重要的是,潇潇是沈寒培先生一眼相中的,而沈先生,尽管年纪轻轻,但在D市的深厚社会背景和高超的社交手腕很是出名,是个不容小觑的人物,难得他对潇潇一片痴情,心意诚恳,于公于私,宋先生都没有道理不全力玉成。想到这儿,他不禁蹙了蹙眉,他一直觉得潇潇这个丫头对于这件事的态度有点含含糊糊的,站在他的立场,又不太方便问得太仔细,前一阵子碰到沈寒培先生的时候,还问起此事,犹记得当时沈先生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还在努力”,现在想起来,内里恐怕大有文章。

但是,以他的这么多年的阅历来看,少男少女的感情,年少不经事的,来得快去得也快,一阵风似的,说不定,说过去也就过去了,况且,宋聿和潇潇大抵就属于日久生情那一类型,同在一个屋檐下待得时间太长了,又是一对金童玉女,条件相当,难免会产生感情,如果不再给他们机会多接触,而让他们各自向外发展发展,多结识一些异性,见的人多了,可选择余地大了,时间长了,说不定很快也就淡了,而且,再怎么说,从年龄上看,潇潇都要比宋聿大上两岁呢。因此,他倒并不是太担心。

此刻,他最担心最在意的,倒是从女士内心的真实想法,毕竟,不管怎样,从女士才是将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唯一的那个人,如果从女士想法跟他相左,倒是要让他大费一番踌躇。而过年以来一直就忙个不停,直到现在,他都还没来得及跟她好好沟通一下,因此,想到这儿,他不禁看了看低着头,一言不发的从女士。

此刻从女士心中所想的,倒也和宋先生异曲同工,尽管理由不尽相同,但以她的立场,同样不认为潇潇和宋聿会是合适的一对。

以宋聿的精细和少年老成,做儿子她倒也没什么意见,要做她陆家的女婿,恐怕还缺了点什么。以他一贯娇纵的说一不二的大少爷脾气,就算现在对潇潇百依百顺,看上去也的确是为人处事都比以往随和了很多,毕竟是小男生心态,现在是兴头上,说不定过一阵子也就故态复萌了,况且,要知道,他比潇潇还要小上两岁呢,再怎么说,都不够成熟,也不太会照顾人,真正到以后一起过日子的时候,吃苦的还是潇潇。

她在内心里还是一直看好沈寒培的,沈先生从家庭背景,相貌,到人品,学历都无可挑剔,再加上为人稳重儒雅,成熟体贴,对潇潇也一直钟情不移,更重要的是,他一看上去就是可以包容潇潇的那种男人。要知道,潇潇尽管从小到大被她和孝庄培养得也算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但毕竟是独养女儿,从小顺风顺水惯了,从没经受过什么挫折,又一直在校园中生活,单纯不经世事,还多少有些娇气,以后走上社会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棘手问题,以沈寒培的经验和阅历,自然能提点和帮助她良多。

只是,她也曾私下盘问过潇潇几次,这个小丫头都不露痕迹地推挡了过去,说是正在慢慢了解,平日里,好像也不见沈先生怎么来找她,偶尔打个电话过来,两人也是三言两语谈家常似的就挂了,当时她还颇有几分疑惑,现在她总算明白了,原来自己的宝贝女儿,在眼皮子底下,跟她玩了一招偷梁换柱。

和宋先生一样,她倒也不是很担心,自己的女儿自己了解,一个青春美少女,长这么大了,从没谈过恋爱,对爱情自然充满了玫瑰色的稍显不切实际的憧憬和幻想,再说,以宋聿的出众外表和鲜明个性,想必也是对潇潇穷追不舍了很久,再加上他身上天生具备的那种女孩子很难抵挡的霸气和深情,女儿迷上他自然也可以理解。说不定等过一阵子,潇潇结识的人多了,考虑得更周全了,觉得不合适,也就散了。

并且,她嫁给宋致山,所承受的冷言冷语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女儿再跟宋聿好上,在世俗眼光中,陆家母女跟“拜金”二字铁定要划上等号,以女儿年少不经事的傲气,是承受不起的。

因此,经过这一阵子以来的反覆思考,爱女心切的她终于下定了决心,要想办法不露声色地疏远潇潇和宋聿二人,而尽力撮合她和沈寒培先生。

她抬起头来,看向宋致山,后者的眼神尽管很复杂,但是,以她目前的了解程度,和这些天来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她知道,此刻的他和自己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于是,她沉吟片刻,轻声开口:“过一段时间,你跟沈先生说一声,约个合适的日子,我带上潇潇,跟他一起吃顿饭。”

宋致山先生看着从女士,愕了片刻,然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这一年的二月十四号就到了,恰逢假期,兼又是潇潇和宋聿谈恋爱以来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因此,两人满心雀跃地,筹划着要好好过一过。

他们在闹市里逛了一圈后,心有灵犀不点通地,一致想到了要故地重游,于是,又到了去年那家KFC。

和去年一样,KFC里依旧是人头攒动,气球飘扬,灯光温暖,热闹非凡。

并且,两人又坐到了宋姚二人去年坐的那个老位置上。

潇潇想起去年这个时候,某人一阵强风似的从她身边刮进刮出,还当作压根就没看见她,不免有几分好笑。

宋聿自然知道她在笑什么,脸一红,有些恼羞成怒:“陆潇潇――”

潇潇吐吐舌,然后,不顾对面某人的脸色,情不自禁地,继续微笑。

两人坐了一会儿,又聊了一会儿,吃了点东西,然后决定打道回府,毕竟,是各自找了理由溜出来的,还要分头回去,得早一点。

出门的时候,无巧不巧地,和两个人迎头撞上,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宋聿极其极其不愿看到的人。

他的噩梦,刘霏霏同学。

只不过,刘霏霏同学的手,已经很是亲密地挎在了一个同样浑身上下叮叮当当挂满了重金属摇滚乐歌手般饰物的一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年轻男子的臂弯里。

是一条很般配的菜花蛇。依照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和敏锐眼光,宋聿暗下评语。

刘霏霏同学看到他们,显然有些意外,而且,脸色很是红一阵白一阵了一会儿。要知道,虽然她对宋聿钟情甚深,但是,男未婚女未嫁,并不代表她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再加上宋聿同学从小到大一贯对她爱理不理的,十次约他出来倒有九次半不肯,唯一的一次半次还是在宋致山先生软硬兼施之下才十分不情不愿地出现在她面前,脸上的敷衍之色溢于言表,闪得也极其迅捷。再怎么说,她毕竟也是个二十出头豆蔻年华且一向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信息社会,让她面子往哪儿搁?因此,留几个候补的,有备无患。但是,在如此尴尬的场合硬生生一头撞见,倒是她始料未及的。

但无论怎样,刘霏霏同学毕竟骨子里还是遗传了她那位超级高杆老爸的些许基因,因此,很快便平静了下来,神色自若地打了个招呼:“宋聿,潇潇姐――好。”

那个“姐”字,一如既往地,仍然拖得很长。

宋聿无意攀谈,只是简单点了点头,潇潇倒是微笑着颔首且回应:“你们好”。

她对刘霏霏同学印象颇深,一直以来,都很是记忆犹新,而且,说到底,她和宋聿其实还应该感谢面前的这位表情略显怪异的刘霏霏同学。

然后,就只见宋聿礼貌而平淡地开口:“对不起,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再然后,推开门,轻揽住潇潇的腰,护着她,和她一同走了出去。

看着宋聿对潇潇一脸呵护的神情和两人的亲密态度,饶是再怎么笨,刘霏霏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有几分恨恨地,带着些许妒意地,看着那两个靠得很近,还不时微笑对视的身影,和宋聿揽着潇潇腰的那只手。怪不得宋聿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对她尤其阴阳怪气的,原来,一向眼高于顶的他不声不响地,看上了他那个长得虽然还挺过得去的,但明显看上去自高自大,不怎么爱搭理人的从天上掉下来的姐姐,有什么了不起啊,不就是一个研究生吗,这个年头,没看报纸上天天登的吗,临到找工作的时候,就数女研究生最不吃香了!!

回去后,一定要告诉爸爸!

她恨恨地,又盯着那渐渐远去的两条背影看了看,气冲冲地,昂首走进了那家KFC。

她想破脑袋都想不到,当初正是她,误打误撞地,无心插柳柳成荫地,做了潇潇和宋聿的大媒人。兵临城下

情人节那晚回去的时候,应宋聿的强烈要求,潇潇把那只手镯戴上了,虽然从头到尾,宋聿都没跟她多说什么,但当他有几分小心翼翼地帮潇潇将镯子戴上手腕的那一霎那,她明显感到他眼里闪动着极其喜悦的光亮,而且,立刻俯下头,热烈地吻住她。

同样沉浸在无限的喜悦和甜蜜中的潇潇,也没多想什么。

没过几天,假期就要结束了。

假期的最后一天晚上,宋致山先生在餐桌上,似是不经意地提起:“小聿,你马上就念大三下了,功课眼见着也没那么紧了,公司的事情也应该上上手了,以后,每个周末回来,跟我到公司去多熟悉一下环境,顺便也好多见识见识公司里的人和事。”而且,他叹息了一声,“最近老觉得自己越来越累了,身体也不太扛得住了,上次去看医生,他说我的心脏不太好,胃也有些毛病,以后,要多注意休息,不宜太劳累。看来,人不服老,还真是不行啊……”

宋聿看着老爸的确看上去很疲惫的脸色,心里微微一动。虽然他跟宋致山先生一向并不亲近,但骨子里十分孝顺的他,嘴上不说,对老爸的话和事情从来都很记挂在心,再加上他一向对宋氏公司除了一份应有的责任感之外,还真的很有些兴趣。因此,倒没什么异议,只是点点头,他有准备,早晚老爸会跟他提这件事。

只不过,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他原本以为,会等到他毕业之后再说。

他没注意到,坐在对面的孝庄,神色颇有些复杂地,瞥了他和潇潇一眼。

开学了,潇潇和宋聿又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中去,潇潇这学期基本已经没课了,而是进入了论文开题和准备撰写阶段,经常要忙着跑图书馆,查中文资料和外文文献,宋聿自然继续充当一个让众人刮目相看,让王荛恨之入骨的好学生,时不时地,他也会趁没课的时候,陪潇潇跑跑图书馆,去查一些经济和管理方面的资料,反正,多学点这方面的知识,以后一定会用得上的。

并且,以宋同学一贯的聪慧和如今的心无旁骛,这年秋天,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MICHAEL SPENCE应邀来D大访问时,陪同潇潇一起穿越礼堂里的人山人海,慕名去听讲座的他,不仅听得极其入神,而且运气很好地抓到了一个提问机会,在潇潇的提心吊胆下,所提的问题,居然还赢得了温文儒雅十分谦逊,且对中国学子尤其友善的斯宾赛教授的稍稍赞赏,倒让一贯内敛的潇潇,也不禁心生几分骄傲。

每天晚上,两人照例在一起自修,然后,在校园里逛上一圈半圈的,说上一会儿闲话,到接近熄灯时分,宋聿再把潇潇送回去。

两人的心里,一直以来,都充满了微带青涩的甜蜜和欣喜。

但是,潇潇和宋聿很快就发现,在家里,他们突然一下子,很少有机会可以聚在一起了。

每次周末回到家,一吃过饭,原本已经越来越以家庭为重的宋致山先生,突然之间,又重新转向以事业为重,而且,带上他一心要培养的儿子宋聿同学,忙忙碌碌地,去公司加班,去开会,周六,周日也不例外,有无数的工作和应酬在等着宋家父子俩。

等到好容易宋聿可以歇一歇,待在家里,满以为可以跟潇潇再偷偷溜出去逛逛,看看电影,或是去听听两人都很喜欢的音乐会的时候,极其之讨厌上街的从女士又会突然很有兴致地,要拖着女儿陪她去美容院,去买东西,或去逛街,宋聿只有眼睁睁看着潇潇有些无可奈何地,被从女士一路拉了出去。

一次两次可能是偶然,次数多了,潇潇和宋聿是两个何等聪明的孩子,立刻就发现不对劲了。

尽管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神色恒常,依然对他们嘘寒问暖地颇为关心照拂,一点都看不出什么,但是,要知道,世界上的事情,绝对没有那么凑巧。于是,潇潇和宋聿很敏感地觉得:宋先生和从女士一定是已经知晓了些什么。

而且,态度很明确,那就是――都不赞成。要不也不会这么处心积虑地,想方设法地,要把他们分开。

纯净的感情天空蓦地投下一片阴影,他们心中都有些忧虑。

但是,在宋致山先生多年来宽松放任家风的熏陶下,头脑成熟得超乎年龄,且极有自己主意的宋聿倒不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自认为对自己这个外表作风洋派实质骨子里极为保守的老爸宋致山先生,还是很了解的。他无非是觉得潇潇在年龄上比自己还要大上一些,并且,聪明如他,自然也看得出潇潇对老爸虽尊重,但一直以来刻意和整个宋家都保持一定距离,以他对老爸多年来在公司一呼百应惯了的秉性的了解,潇潇此举他口中不说,但心中必定有些想法,再加上,这么多年来,宋致山先生总不免染上了生意场上的世俗习气,一直以来都喜欢搞那种身家攀比,门当户对,还喜欢搞那种老掉牙的,在相互之间看得对眼的朋友之间,进行儿女相亲的幼稚把戏,以前的刘霏霏就不说了,就在最近,每当宋聿应宋致山先生要求陪他出去应酬,见见世面的时候,对方客户总不免恰好有一个跟宋聿年龄相仿的女儿,一同联袂出席,而且,席间宋致山先生总是会不断制造机会和话题让儿子和人家女儿多多交流沟通,宋聿何等聪明,他心里有数,并且自有主张,因此,心中冷哼了一声,脸上依然不动声色。

他从不跟潇潇多说什么。

潇潇倒是想得比他要更多一些,而且,她心里未免有些沮丧,以她对宋致山先生一贯以来的了解,她十分清楚,自己并非他心目中的上佳儿媳之选,他更认同的,应该是刘霏霏那一类和宋聿家庭背景相仿的,家里社会关系众多的,对他和公司以后发展有好处的女孩子。

因为,有一次在家里,大家齐聚客厅的时候,潇潇无意中脱掉了外套,不小心露出了她一直藏得颇为小心的那个镯子,眼光一直都颇为锐利的宋致山先生一眼就瞧见了,虽然他一言未发,但他的脸色,顿时很明显地,沉了一下,从女士也看见了,但她同样,只是微微变了下脸色,旋即就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一句话也没多说。潇潇一向敏感,当时就觉得有什么地方,肯定不对劲,但是,她知道问口风一直甚紧的宋聿同学是一定问不出什么的,因此,过后,她借口说怕在学校里不小心弄丢了,先收起来,一向十分依着她,且最近分外忙碌的宋聿倒也没有多想,更没多问。

更而且,从开学起,沈寒培先生又开始很有耐心地,过一段时间,就在潇潇面前出现一下了,而且,时机很凑巧,都是宋聿有课或是恰巧被宋致山先生拖住的时候。

尽管沈寒培先生仍然是看上去很温和很不经意的,当作凑巧路过D大,顺便来看看她而已,但次数一多,潇潇当然知道,这位沈寒培先生,背后绝对有高人指点。

这位高人,毫无疑问的,当然就是她老妈从珊女士。

因为,她老妈从女士居然在一次借口带她上街买东西之际,将她引到一家餐馆,然后,假装和其实早就等在那儿的沈寒培先生偶遇,并在沈寒培先生的盛情相邀下,拉她坐下来一起吃了顿饭。

那顿饭,她吃得十分十分地如坐针毡,食不下咽。

以潇潇一贯的敏锐,她也当然知道这只是开端,真正的难题,还在后面。

但是,她想了想,同样决定,什么都不告诉宋聿,并且,对宋聿时不时流露出来的略带烦躁的情绪,她一直想方设法地,好言相劝。

向来明理的她明白,也能体谅宋先生和从女士的顾虑,她想,或许,向他们坦陈一切的时机还未到,又或许,她和宋聿一直以来颇为顺遂单纯的感情也必须要经历一些不可避免的波折,彼此才能更认清对方的真正心意。

毕竟,这是关系到一辈子的事情。对一向谨慎小心的她而言,更值得仔细掂量和考虑。

而且,她的心里,其实还是有些许的芥蒂和不安。

想当初,当她面对宋聿毫不掩饰的,霸道而不容拒绝的爱意的时候,这些诸如此类的担心和疑虑只是在心头萦绕而过,并未过多停留,而且,她一度十分强烈的清高自傲在宋聿的热情和妥协面前,似乎也一点一滴地,渐渐退却,消弭。

但是,不管怎样,现实毕竟是现实,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实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她不由得从心底,叹了一口气。

面对最近越来越忙,而且,显然想得并没有她这么多,也显然有很多内情都不知道的宋聿,她是千言万语,无从说起。

在学校里,他们还是一如往常地,经常待在一起,仿佛家里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宋聿还是依然对她深情款款,关心备至,潇潇也时不时在宋聿上课或忙的时候,帮他打饭,借书,占讲座座位,陪他去打球,或是相偕出去游玩,他们像要作补偿一样,在学校里,将所有空闲出来的时间,下意识地,都交给了对方。

日子继续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

到了六月份,最近以来一直有些一筹莫展的宋致山先生终于眉头稍有纾缓。

虽然,那个胖胖的刘山峰先生,仿佛察觉了什么一样,最近在和他洽谈生意的时候,明显没有以前那么热络,说起话来,也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了很多,但是此次,他倒不是太在意。

毕竟,之前,在和刘山峰先生的合作中,也已经获利甚多。

而且,那个刘霏霏同学,很明显的,与宋致山先生心目中所期望的实在也相差甚远。

再怎么说,事关儿子一辈子的幸福,还是要慎之又慎。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的心里还是一直七上八下的,因为,他知道,儿子和潇潇的感情一直在平稳发展,而且,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因为,他费尽心思,带儿子一同出席的宴会,儿子毫无兴趣,对那些女孩子的敷衍之态,溢于言表,几让他弄巧成拙。

并且,尽管在家里,他和从女士想尽办法隔开了这两个人,但是,在学校里,他们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鞭长莫及。

他只有寄希望于沈寒培先生的努力了。

不过,天助他的是,现在,他的手上有了一个一举两得的筹码。

因为,前一段时间,他的一位旅居美国多年,也时常有联系和生意上往来的大学同学,突然跟他通消息说,因为妻子已经去世,在美国也无任何牵挂,所以,他有这个意向,想待唯一的宝贝女儿大学毕业后,携女儿重返D市定居,并且,可能想把事业重心转到这里来。听闻此消息,宋致山先生也十分高兴,于是,在前两天老同学回来探探路子,顺便作作前期准备的时候,着实和他好好聊了一番。

既于公亦为私。

一方面,这位老同学手上资金雄厚,且长期待在美国,对那边的市场行情,风土人情,十分熟悉,在商言商地,对宋致山先生以后的事业拓展不无益处;另一方面,他和这位想当年念大学时候睡上下铺的老同学虽然已有好些年不见,但是一向都互通电话,或是互寄礼品,私交甚笃,这次回来,听到老同学抱怨说自家宝贝女儿也念大三,在国外时间长了,西化严重,但是,中国人嘛,总不能忘本,因此,女儿交的那些美国男朋友他简直连看都不要看,他就想找一个真正的炎黄子孙作女婿,但是,长期待在异国他邦,要找到合适的,谈何容易。

他当时心里一动,但是,不动声色地,就把话题岔开了,然后,随便找了个理由,看了老同学引以为豪的,在常春藤名校念书的女儿的玉照,果然看上去眉清目秀,开朗大方,而且,念的专业就是对口的工商管理,他心里一喜,然后,有意识地,带着儿子去和老同学吃了几顿饭,叙了几次旧。

果然,他看到了老同学眼中的赞许和满意,他心里有数,但是,仍然沉住气,不多说什么,过了两天,老同学就照原定计划回美国去了。

没过多久,老同学就来电话,说等到宝贝女儿放暑假之际,要带她这个从小深受西洋风习熏陶的外黄内白的小香蕉回到自己的祖国,领略一下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到时候,恐怕要麻烦宋先生招待招待了。

宋致山先生自然心领神会,且十分欣喜。

  如果觉得冤家宜结不宜解小说不错,请推荐给朋友欣赏。更多阅读推荐:陆观澜小说全集冤家宜结不宜解青青陌上桑守望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心素如简向莎翁致敬守望(1)守望(2), 点击左边的书名直接进入全文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