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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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哥十九岁那年初夏,年迈的奶奶因病过世,她却因在外执行任务,连亲眼见她最后一面都不可得。回府时,容浔已将她孤苦无依的妹妹接进门。那是个凉夏,廷尉府的大院里开满紫阳花,她妹妹穿着雪白的孝衣,和她一模一样的一张脸,泪盈盈站在白色的花丛中,怀中抱着一只巨大的净瓷骨灰瓶。她匆匆赶回来,仍是翩翩的紫衣,遍布未洗的血痕,风一过,可想胭脂味犹带杀伐的血腥。妹妹抿着唇角,神情酷似她十五岁软弱又要强的模样,一头扎进她怀中,哽咽道:“奶奶想看看你,说一定要见你最后一面才下葬。”她伸手握住那净瓷的白瓶,手心微微颤抖,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半晌,道:“让奶奶一路走好。”
容浔不疾不徐缓步过来,看着抱住妹妹的莺歌,轻声道:“你累了,先回房休息。”她怔了怔,将妹妹放开,指间颤抖地仍贴住瓶身,他仔细看她:“听他们说你三天没合眼了,你奶奶的后事我会处理。”话毕漫不经心回头看了她妹妹一眼,又转头同她道:“一直以为她叫燕舞,没想到,是叫锦雀。”脸上犹带着泪痕的锦雀抬起头来狠狠瞪了他一眼,脚下紫阳花丛间飞过两只白色的蝴蝶,他捕捉到她瞪他的视线,楞了一愣。
花丛中两只嬉戏的白蝶瞬间燃成一簇青烟,我心中一空,蓦然产生不好的预感,也许这幕场景正是魇住莺哥的心结,而于我而言,最危险的时刻终于到来。
在我织出的华胥之境里,快乐止步的地方就是悲伤,希望到无甚可望就是绝望,一切仍同现实一般逻辑分明,但在活人的梦境中,大家却惯用极端方式来抵抗现实的无能为力。就好比我看上慕言,可我又得不到他,于是我想杀掉他再分他一半鲛珠好让我们永生永世在一起,可这是不计后果的疯狂想法,只要我还有理智,就绝不会这么做,但我天天这么想,这件事必然就将在梦里得到体现,然后在梦里我就成为了一个杀人犯,这就是所谓抵抗现实的极端方式,或者我更狠一点,觉得这命运真是坎坷凄惨啊,天地山河都应该给我们陪葬,那在我的梦中,必然也会真的出现山崩地裂海枯石摧的神奇景象,就是所谓的抵抗现实的更加极端的方式…这也是君师父教导我不要随便入他人之梦的原因,假使我入到那个人梦中,他梦里正上演山无棱天地合的八级大地震,突然有块石头从山上砸下来,一不小心砸扁我顺便砸碎胸中的鲛珠,那我就死定了。活人的梦于他们自己而言做做就罢了,于我而言却十分要命,因假使我在他们的梦中死去,那就是真正的玩儿完了。在梦中此时想要毁灭一切的莺哥,我不知道她的想望和绝望是什么,我只知道她也选择了山崩地裂摧毁一切的方式来结束这个梦境,而我要在她爆发之前快点将她领出去。
可显然已经来不及,就在我松开慕言的手拼命跑向莺哥的刹那,天地间蓦然空无一物,巨大的空旷转瞬淹没白色的紫阳花簇,墨一般的浓云从天边滚滚而来,一寸一寸染过灰白雾霭。这就是梦,我想,前一刻还是青天白日里滚滚红尘,后一刻便袭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莺哥的影子在这墨般的暗色里消失不见,我顿觉茫然,不知该跑向何方,脚步停下来,身子却被猛地往后一扯,一副蓝色衣袖揽住我脖子,慕言的喘息响在耳边,沉沉的带点怒意:“跑这么快,不知道很危险么?”
我握住他袖子拼命伸手指向前方:“哎,好神奇,你看,那是什么?”
他顿了顿,揽住我往沉沉雾色中蓦然晕出的白光走去,一步一步。这旷野般空荡荡的暗色里,只听得见他和我的脚步声,似踩在水上,发出泠泠轻响。
周围墨黑的雾霭一寸一寸散开,天上漾出一轮银白圆月。冷月白光中,一棵巨大樱树迎风招摇,红色的樱花散落半空,似赤雪纷飞。一身紫衣的莺哥执了壶酒懒懒靠坐在树下,微仰头,望住站在她身前面容冷峻的白衣男子。慕言已算是十分俊美,男子的俊美不下于慕言,周身披了层冷月的银辉,显得面色尤为冷淡。凉风夹着三月樱花与莺哥的声音一同飘过来:“陛下的刀若是快得过我,别说是这恼人的宫廷礼仪,就算同床共枕之事,我也无一件不听陛下的…”她话还没说完,一柄狭长刀影已在半空划过一个圆弧利落回鞘,男子连站姿也无甚改变,她头上松松挽起的发带却应声断开,泼墨般的青丝披散肩头,半空中被长刀削成两半的樱花慢悠悠飘落在她胸口。她怔怔看他好一会儿,扑哧笑出声来:“你腰间那把长刀,原来不是带着做做样子的?”他墨色瞳仁映出她万般风情,却沉着无半点涟漪。他走近两步,微微俯身将手递给她:“夫人方才与孤打的赌,孤赢了。”她伸出手来,做出要去握他手的样子,却猛地攀住他肩膀,伸手一拂便取下他发簪发带。她淡淡一笑,拍拍手:“这才算公平。”樱花翻飞中,她提着酒壶摇摇晃晃走在前方,脸上的笑一半真心一半假意。他走在她身后,面色冷淡,看着她似倒非倒的模样,却并没有伸手搀扶。浓云散开,有歌声悠悠响在云层后:往事一声叹,梦里秋芳寻不见,蓦然回首已千年…
慕言问我:“还要再跟上去?”
我摇摇头。这梦境已无危险,自那白衣男子出现之后,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我问慕言:“你晓得穿白衣裳的那个是谁?”
他顿了顿,道:“郑国前一任国君,景侯容垣,平侯容浔同岁的叔叔。”
还没有将莺哥带出去,她的这个梦就已平和地自行结束,被强制从别人的梦境里丢出来着实难受,这一点从慕言紧皱双眉的模样就可以推测出,我其实没什么感觉,但为了不使他怀疑也只得做出难受模样。将慕言送回他房中,莺哥才彻底醒过来,模糊看着我,半晌:“你解绳子的手法不错。”我想的确不错,少时我常和君玮玩这样的游戏,就算五花大绑也能轻易解开,遑论只绑住手脚。
我将灯台端得近一些,问她:“你梦到了什么?”
她蹙眉做沉思模样,笑了一下:“我夫君。”良久,又道:“他们说他死了,可我不信。”
月白风清,她从床上坐起来,将头靠在屈起的右腿上,又是那样半真半假的笑意:“还梦到了从前的许多事,梦着梦着,突然就想起他们说我夫君死了,我就想啊,如果在这个梦里,我的夫君确然已离开我,那我还要这个梦做什么呢?不如毁掉算了。”她抬头看我:“你说是不是?”
我点头道:“是。”我心里的确这样想,假如慕言有一天离我而去,又假如我有毁灭这个世界的力量,那我就一定将它毁得干干净净,但好在终归不会是他先离开我,会是我先离开他。
我第一次这样庆幸自己是个死人。
十三月之第四章 上
第二日刮起南风,由赵国吹往郑国,正是预定行进路线,若是选择坐船,速度就能快一倍。我和慕言双双觉得与其按照既定路线探寻十三月之事,不如不动声色跟着早早离开的莺哥,说不定还能快点揭开谜底。但莺哥的路线却是水路逆风由郑国前往赵国,真是乘风破浪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而且更加困难的是,此时前往赵国只有一艘船,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跟踪势必不能默默无闻,要被被跟踪的发现。
幸好慕言身手不错,一路才不至更丢。抬眼望去,隔着半道水湾的莺哥正懒懒靠在船桅,头上戴了顶纱帽,帽沿围了层层叠叠的浅紫薄纱,直垂到膝弯,裹住曼妙身姿浓丽容颜,只露出一圈银紫裙边和一段垂至脚踝的青丝黑发。我有点惊讶,昨夜灯台暗淡,竟没注意到她头发留得这样长。而此刻她穿得这幅雍容模样,如同家教严厉的贵族小姐郑重出游,倘若不是一路跟着,真是不能确定眼前这个就是昨夜拿短刀抵住我脖子的紫衣杀手。大约是为了躲避口中仇敌。
临上船时,慕言留我从旁看着,说是临时有什么要事。船快开了才提着只鸟笼子缓步而来。鸟笼用乌木制成,单柱上以阳纹刻满锦绣繁花,做工精致,其间困了只黑鸟,乍看有点像乌鸦,只是双喙紫红,和乌鸦不太相同。
踏上甲板,为了不被莺哥注意,显得我们搭船刻意,两人特地找了个荒凉角落。我倍感无聊,蹲在地上研究笼子里的黑鸟,研究半天,问慕言:“你刚才就是去买这个了?你买这个做什么?”
他垂头看我:“买给你玩儿的,高兴么?”
我心里一咯噔,握紧袖子里的玉雕小老虎,想起上次他用这个老虎换我的扳指,踌躇半天,怯怯问他:“你是不是想用这个破鸟换我的小老虎?”
笼子里的破鸟睁大眼睛,嘎地叫一声。慕言愣了愣,目光对上我视线,噗地笑出声。
我瞪他一眼,蹲在地上别过头去:“这破鸟一点不值钱。”
话刚落地,破鸟头上的绒羽哗啦竖起来,再度冲我嘎地叫一声。我嫌弃地将笼子推开一点,只是拽紧手里的小老虎,不知道他什么态度。其实这只老虎着实是我用不法手段谋得,就算他要强行取回,我也没有办法。而这样贵重的东西,他确实有理由随时取回。但我还是睁大眼睛:“我绝对不会和你换的,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破鸟。”
破鸟激动地从笼子底跳起来,扑棱着翅膀嘎嘎叫个不停,船上众人纷纷掉头观看,慕言将我拉起来,哭笑不得:“刚觉得你有点姑娘模样了,不到半日小孩子脾气又发作。”
我想这不是小孩子脾气,这是一种执着,那些长门僧将其称为贪欲,认为是不好的东西,但我的贪欲这样渺小,除了伤害了这只黑鸟的感情以外真不知道哪一点还称得上是贪欲,所以绝不是什么不好的东西。我同慕言终归会分开,对这玉雕小老虎的感情就是对慕言的感情,从文学角度来讲可称之为移情,也许这一生都没有人会理解,我自己知道就好。
我看着慕言。我不知道他喜欢怎样的姑娘,我一直只想给他看最好的模样,却时时不能如愿,让他觉得任性,觉得我只是个小孩子。明明是个没有心的死人,还是会觉得悲伤,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远方是碧水蓝天,他看着我,我吸吸鼻子做出高兴的模样,打算转换话题,却猛地被他一把拉入怀中。脸颊紧紧贴住他胸膛,他搂得太紧,这导致连转个头都成为颇有技术难度的事情。我心中倏地一颤,第一感想是我的心意他也许知道,还来不及有第二感想,他声音已从头顶传来:“别乱动。”接着是极低的一声笑:“阿拂,你躲的人居然也搭这趟船。”我趴在他胸口一边沮丧地觉得自己真是想太多,一边在脑海里反应半天最近是在躲谁,情不自禁问出声:“你说谁?”他慢悠悠道:“平侯容浔。”我赶紧将头更埋进他胸膛一些。
木质甲板传来平稳震动,必然是四人以上步履整齐才能达到此种效果,脚步声自身后响过,良久,慕言将我拉开,容浔一行已入船上楼阁。我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靠在船桅边的莺哥,以为此次故人相逢,能擦出什么不一样的火花,但她动作依然懒散,几乎没什么改变。
难得的是慕言的目光竟也是投向莺哥,却只是短暂一瞥,末了回头淡淡道:“别看了,容浔走的另一边,和莺哥姑娘并未碰面。”顿了顿又道:“上船前听说了桩挺有意思的宫廷秘闻,想不想听?”
我表示很感兴趣。
河畔风凉,慕言同我说起这桩有意思的宫廷秘闻,同所有所谓秘闻一样其实并不怎么秘,也并不怎么有意思,但胜在年时久远,情节复杂,我还是听得很开心。
说这桩秘闻一直要追溯到两代以前的郑侯,就是景侯容垣他爹,平侯容浔他爷爷。按照大晁的规矩,郑国最初是立了长子,也就是容浔他爹做的世子,但因老郑侯着实是个福厚之人,立下世子三十年都没有驾鹤西去的苗头,让容浔他爹很是心急。谋划许久,终于寻到一个月黑风高夜叛乱逼宫,结果自然是被诛杀,留下一大家子被贬谪到西北蛮荒之地,包括十四岁文武全才闻名王都的独子容浔。老郑侯一生风流,膝下子嗣良多,可子嗣里大多是女儿,儿子只得四个,中途还夭折了两个,只留大儿子和小儿子。所幸大儿子虽然伏诛了,小儿子容垣看起来比大儿子倒更有治国经世之能。次年,老郑侯便报了天启王都,将小儿子容垣立为世子,待他百年之后,世袭陈侯位。这一年,十五岁的容垣除了一向领有的大郑第一美男子之衔外,已是郑国刀术第一人。大儿子逼宫之事对老郑侯刺激颇深,成为一块大大的心病,不过两年便薨逝了,十七岁的容垣即位,是为郑景侯。景侯即位后,因欣赏容浔的才干,值国家举贤授能之际,将他们一大家子重新迁回王都,一面压着,也一面用着。容浔着实没有辜负叔叔的期望,廷尉之职担得很趁手,叔侄关系十分和睦,六年前,容浔还将府上一位貌美女眷送给叔叔做了如夫人。民间传说,一向冷情的容垣对侄儿呈进宫的女子隆恩盛宠,那女子在霜华菊赏中胡乱诹了句诗,宫垣深深月溶溶,容垣便为其将所住宫室改为了溶月宫。而郑史有记载的是,溶月宫月夫人入后宫不过两年,便被擢升为正夫人,封号紫月,母仪郑国。看似又是王室一段风流佳话,可好景不长,不过一年,得景侯专宠的紫月夫人便因病过世。紫月夫人过世后,景侯哀不能胜,年底,即抱恙禅位,因膝下无子,将世袭的爵位传给了侄子容浔,次年,病逝在休养的行宫中,年仅二十七岁。说景侯病逝的那一晚,东山行宫燃起漫天大火,不只将行宫烧得干干净净,半山红樱亦毁于一旦,更离奇的是,此后东山种下的樱树,再也开不了红樱。
我想起昨夜梦境中红着脸丽容惊人的莺哥,她对容浔说:“我会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想起红缨翻飞中她踉跄的背影。
我问慕言:“容浔送给容垣的那位女子,后来被封为紫月夫人的,就是莺哥么?”
他摇着扇子点了点头:“显然。”
我觉得有点迷茫:“那其后紫月夫人之死又是怎么回事?”
慕言顿了顿:“诏告天下的说法是景侯因病主动禅位,但从前也有传闻,说景侯禅位是因平侯逼宫,逼宫的因由还是为的一个女人。”他唇角一抿,笑了笑。我真喜欢他这样的小动作。“这女人便是紫月夫人。这是件趣闻了,也不知是真是假,说那日平侯将随身佩剑架在景侯的脖子上,问了景侯一句话:‘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从前一直以为是个器物,今日方知是位美人。”
我唏嘘道:“可终归是他将她送人的,怪得了谁呢?我真是不能理解,倘若要我将自己的心上人送人,我是打死都不会送的。”
慕言瞟了我一眼:“哦?不会把谁送出去?”
“把你送出去啊”六个字生生卡在喉咙口,我嗫嚅了一会儿,在他意味不明的注视下抬不起头来,半晌,道:“小黄…”
扇子收起拍了下我的头:“又在胡说八道。”
远处有山巅连绵起伏,云雾缠绕,山中林木隐约似琼花玉树。慕言淡淡道:“人心便是欲望,欲望很多,能实现的却很少,所以要分出哪些是最想要的,哪些是比较想要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
我想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只需得到最想要的就可以了么?”
他笑了一声:“不,最想要的和比较想要的都要得到,因为指不定有一天,比较想要的就变成最想要的了,而最想要的已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就如平侯,当初他送走莺哥姑娘,也许只是觉得莺哥姑娘并没那么重要。”
我看着他:“你是说假使你是容浔,便不会送走莺哥,但莺哥依然不是你最重要的吧?”
他摇着扇子似笑非笑看着我:“谁说最重要的东西只能有一个?”
我似懂非懂,但他已不再说什么。
再看向船桅,莺哥已不知去向,驶入江心,河风渐渐大起来,我找了个无人的隔间挑出随身携带的一幅人皮面具戴好,慕言打量半天:“这就是你原本的模样?”我想若是没有额头上那道疤痕,我原本的模样要比这个好看多了,但多想无益,这些美好过去还是全部忘记,免得徒增伤感。我摇了摇头:“不是,我长得不好看,不想让人家看到。”
其实我只是不想让他看到。
踏上二楼,看到一身紫袍的容浔正靠着雕花围栏自斟自饮。这是郑国的国君,此时却出现在赵郑边境一艘民船上,着实令人费解。锦雀、莺哥、容浔,这些人相继出现在我眼前,像一出安排好的折子戏,又像一穗未盛开便凋零的秋花,有什么要呼之欲出,令人欲罢不能,却理不出任何头绪。眼前容浔的面容仍同莺哥梦境中一般俊朗端严,修长手指执起龙泉青瓷杯的动作,雅致如一篇辞赋华美的长短句。
还没找好位置坐下,猛然听到楼下传来打斗声,抬眼望去,甲板外江水掀起数丈高的浊浪,船客惊恐四散,水浪里蓦然跃出数名黑衣蒙面的暗杀者。黑衣的刺客来势汹汹,泠泠剑光直逼甲板上一身紫衣的高挑女子。
我见过莺哥杀人,不只一次。却是第一次看她以长刀杀人。狭长刀影在空中利落收放,站姿都无甚改变,却都是一刀毙命,那是樱花树下容垣曾使过的招式。刀柄镶嵌的蓝色玉石在水浪绽出的白花中发出莹润绿光,衬着黑衣人脖颈间喷出的鲜血,显出妖异之美。而莺哥一身紫衣从容立在船头,似飘在船舷上一幅翩然轻纱,手中长刀刀尖点地,杀了六个人,锋利刀刃上却只一道淡淡血痕。可看出着实是把好刀。
遍地血腥,她全身上下未染一滴血渍。这样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
打到这个地步,双方都在观望,可怜楼下瑟瑟发抖的船客。风中送来几丝凉雨,天地都静寂。无边无际的悄然里,突然响起莺哥一声冷笑:“外子教导在下杀人也是门艺术,要追求利落之美,今次你们主上派这许多人来杀区区一个弱女子,恕在下也不与各位切磋什么杀人之美了。”酒杯啪一声脆响,我回头一望,看到容浔仍保持着握住酒杯的姿势,手中却空无一物,木地板上一滩青瓷碎片,他目光紧随船舷上持刀与数名黑衣人对峙的莺哥,冷淡面容上神色震惊。
莺哥已凌空跃起,凌厉刀影划破飞溅的水花,身姿翩然如同春山里一只破茧的紫蝶。我靠近慕言,担忧道:“她身上有伤。”这担忧没持续多久,在容浔和身边几个便衣侍卫跃下阁楼加入战局时彻底解决。我注意看莺哥,即便眼见着容浔加入战局,砍向黑衣人的刀锋也未停顿半分。她是个合格的杀手。
当最后一个黑衣人于水花四溅中毙命于莺哥刀下,容浔手中的长剑却反手一扬,挑向她的纱帽,隔着半臂距离,本无可能失手,她却轻巧一个旋身,立在船沿之上,纱帽后看不清面目,但想象应是一瞬不瞬正打量眼前男人。江风浩浩,将她周身轻纱吹得飘起来,宛如日暮之时天边扯出一副紫色烟霞。她手中长刀就搁在他颈边,他走近一步,刀锋沿着脖颈擦出一道绯色血痕。岚岚雾雨中,翩翩贵公子微微皱眉,叹息似地唤她:“是你么,月娘。”她手中长刀倏地收回,没有回应,转身扑通一声便跳进浑浊江水。他伸出手想去握住她,却只握到半幅轻纱。又是扑通一声,一旁的侍卫突然反应过来:“快救爷,爷不会水。”
我在一旁呆了半晌,只能用三个字来表达此刻想法:“真精彩。”完了一想不对:“我们是把莺哥跟丢了么?”
慕言正坐下来执起茶壶斟水,一本正经道:“莺哥姑娘虽是顶级的杀手,但照理以我的追踪术追踪她,应该不成问题,问题是多了一个你,将追踪术平均分配下来,实力就大大降低…”
我放下杯子转身下楼:“青山不改绿水常流,今日一别后会无期。”被他一把拉了回来:“我本也没打算一路跟着她,这样的杀手,只要让她有一点察觉,就很容易将我们甩掉,如此岂不是前功尽弃,所以才去买了这只黧鸦。你可听说过以西木花制成的药粉为媒介,利用黧鸦追踪的追踪术?将那药粉施到被追踪的人身上,即使她远在天涯海角,与被施药粉相配的黧鸦也能追踪到。”
我摇摇头:“没听说过这种追踪术。”
他点点头:“哦,那是自然,那是我们家祖传下来不为外人所知的追踪术。”
我:“…”
船驶向目的地,也没再见到莺哥和容浔一行。
目的地是赵国边境的隋远城,我们在城中住下,等待莺哥前来,听慕言说,倘若莺哥入城,黧鸦必然有所反应。但遇到母黧鸦时,这只关在笼子里的公黧鸦也表现出了反应,且反应巨大,叫人完全没有想法。
我觉得既然要长久与我们同行,必须给这只黧鸦起个名字,想了半天,问慕言:“你觉得给它起个名字叫小黑怎么样?”
他的反应是:“你敢。”
才想起从前我也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小蓝。
住下不久,竟收到君玮的飞鸽传书。慕言对我在逃亡途中还能收到飞鸽传书表示惊奇,但这只飞鸽的运作机能其实和他的黧鸦差不多,如此,也就释然。摊开传书一看,字迹龙飞凤舞,依稀可辨是这样开头:“阿拂吾妹,一别数日,兄思汝不能自抑,汝思兄否?
午夜梦回,常忆及少时,兄至王都探汝,左牵黄,右擎苍,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悲乎?悲哉!
日前午时小休,兄思妹成痴,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山川载不动,许多愁,不察盘缠为强人所掳…
兄思虑良久,此事因妹而起,便当因妹而终…”
慕言问道:“写了什么?”我总结了一下:“他睡午觉的时候不小心被小偷把盘缠偷了,然后小黄不肯配合卖艺,他就把小黄典当给当地动物园了,让我用这个飞鸽绑张银票什么的给他。”
慕言伸手拿银票,我止住他:“不用。”拿出纸笔给君玮回信:“十日之内,若不将小黄赎出,吾定将汝卖去勾栏,望汝好自为之。”信纸晾干后卷入飞鸽的竹筒,啪啦将其放飞,此事圆满解决。
在隋远城安顿下来,一住就是五日。第五日傍晚,笼中黧鸦兴奋异常,兴许是附近又出现母黧鸦,兴许是莺哥终于入城,我着实不能辨别。慕言淡淡扫了眼四围暮色,将笼子打开,黧鸦立刻摊开翅膀冲了出去,而我们在后方紧紧跟随。我心中有隐隐的担心,忍不住问出口:“你说它这么激动不会是去会情妹妹吧?”
慕言头也没回:“怎么可能。”
我喘气跟上他:“万一呢。”
他淡淡:“那就宰了它给你炖汤喝。”
黧鸦在半空颤抖地嘎了一声。
半个时辰后,果然在护城河畔发现莺哥,昏倒在水草间,全身湿透,也不知这五日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惦记她肩上的伤,解开黏答答的绷带,看到伤处行迹可怖,已被污浊河水泡得发白。
这一夜是在城北的医馆度过。
医馆的老大夫看症后取出馆中最好的药材,和着续命人参熬成药汤,以长勺一点一点哺入莺哥口中。可大半碗药汤灌下,她依然未能醒来,且高烧不退,不断说着听不清的糊话,似在昏睡中陷入某种凶恶梦魇。老大夫的意思是,倘若黎明前这姑娘仍醒不过来,就请出后门往右拐,隔壁有个棺材铺,不仅卖棺材还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这种人性化布局固然温暖人心,但莺哥绝不能死在此处。她死了我们首先要买一幅棺材,然后要勘察墓地,还要请人抬孝掘墓下葬封土…处处都要花钱,真是后患无穷。为今之计,只有故技重施以结梦梁再入莺哥梦境,黎明之前,将她成功带出来。我心里觉得爱他必须珍惜他,就是说不能让慕言有任何冒险,但还是情不自禁将他带进了危险重重的梦境,这让我觉得害怕,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想将他弄死,只是没想到这样快理智就不敌潜意识。或者说人的理智从来都不敌潜意识。敌过潜意识的最后全去当了长门僧。
梆子声声,踏过结梦梁远远观望,不同于上一次的支离破碎,这一次,莺哥的梦境很连贯也很清晰。
因必须找到症结所在,解开她心结才能将她顺利带出来,我们不得不花费一段时间看完整个故事。心中诸多疑惑,一一得到解答,但始终无法搞清魇住莺哥的到底是什么,这故事的每个结点看起来都有魇住她的可能,这就是一个杀手的命运,这样坏的命运。告诉我们杀手这个职业的确不能寄托终身。
故事开始于郑景侯即位的第七年。
景侯七年,飞花点翠,春深。二十岁的莺哥已是廷尉府最好的杀手,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四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容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不过这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看小说的时候没有人敢前来打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明一模一样的眉眼,奶奶死后被接入容府的锦雀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莺哥那样人气低迷。总结原因,一来锦雀爱笑,同人说话未语先露三分笑意,像朵盛开在日光雨露下的太阳花,漂亮又干净;二来锦雀乐于助人,常帮园子里的花匠侍弄花草,帮厨房里的嬷嬷炖汤洗衣,还免费教小丫头们如何绣出最时兴的绣品。锦雀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该有不该有的所有美好,莺哥同妹妹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若她也是像寻常姑娘一般长大,如妹妹一样,每月有姐姐的月俸供养,熬汤绣花自不在话下,可她不在乎,九年前容浔将她捡回来,容浔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四月十七,容浔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莺哥在赵国的任务中受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将养,却惦记着容浔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四方城。赵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器带回郑国给容浔做生辰贺礼,遗憾的是刀虽使得利落,手工却连三岁小儿也及不上,跟着做陶瓷的老师傅学了好几日,才勉强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喝酒嫌大,喝茶又嫌小,真不知道可以用来喝什么。但杯上的白釉却上得极好,剔透莹润,看似价值不菲。她将杯子用丝绸一层一层包好,行路七日,带回四方城,才踏进容府大门,已迫不及待要奔去容浔房中拿给他看。人人都说莺哥冷情,冷情的人偶尔流露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其实是巨大的萌点…
落雨倾盆,院中梧桐遮天蔽日,阵阵春雷就落在浓荫之后,桐花在雨中瑟瑟发抖。应门的小厮递给她一把伞,她将蓑衣取下,抱紧怀中用丝绸裹了一层一层又用油纸仔细包好的瓷杯,嘴角浮起笑意,撑了伞径自踏入雨中。免了屋外随伺小丫头的禀报,她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想着他此时看到她会是怎样表情,眉会是如何的蹙起,又是如何松开来做出似笑非笑的模样,甚至想到他见到她会说的第一句话“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
归途马急,溅起的泥点子悉数洒上斗篷,她将斗篷脱下,并了油纸伞一同交给屋外的小丫头,只抱着怀中瓷杯,身法利落地闪过半开的房门。天边扯出一道闪电,如同神将的银枪划破苍茫暮色。闪电带过的浓光里,容浔正立在书案后提笔写什么字。
除此之外,一贯闲人免进的书房中,妹妹锦雀竟也兀自撑腮坐在案旁。
内室寂静,能听到狼嚎划过宣纸的声响,容浔埋头写了好一会儿,抬头望向锦雀时,眼里含了隐约的笑:“这两个字就是锦雀,你的名字。”原本坐着的锦雀好奇站起,立在书案旁,仔细端详案上宣纸,半晌:“那这边这一行字又是什么…”话尾和着天边猛然响起的怒雷转成一声惊叫,同时紧紧捂住耳朵蹲在地上。正执起墨石研墨的容浔愣了愣,打量她半晌,伸手将她拉起来:“这么大了还怕打雷?”话未落雷声接连响起,刚被拉起来的锦雀捂住耳朵朝后一退,腿被桌子绊倒,他赶紧伸手将她抱住,免了她腰骨撞在桌子角,蹙眉道:“怎么这样不小心。”很久,他没有放开她。她两手仍紧紧捂住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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