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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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仪师?兮安星眠眉头一皱,似乎模模糊糊想到了些什么,又不能确定。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也进了城,向着客栈方向走去。经过一个路边的小食摊,桂花糕的清香飘过来,雪怀青不禁有些馋,安星眠一笑,掏钱替她买了两包。摊主是个老人,手脚不太利索,找零时不小心手一抖,几枚钱币掉到了地上。安星眠眼疾手快,回身在地上捡拾起来,然后拉着雪怀青若无其事地离开。

“别回头看,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安星眠低声说,“有人在跟踪我们,刚才捡钱的时候我瞥见一个影子。他虽然马上闪身躲开,还是被我看清了脸。”

“想找我们的人太多了,你看得出这属于哪一拨吗?”雪怀青问,“霍钦图邦?宇文公子?还是天驱?”

“都不是,”安星眠的面色十分古怪“是我的另外一个老熟人。”

“什么老熟人?”雪怀青很惊讶。

“还记得我和你说起过吗,我刚来宁南城试图救你的时候,靠父亲老部下的帮助找到了住处,那位老部下名叫汪惜墨,是我家开的安禄茶庄的掌柜,”安星眠说,“我刚才所见的那个追踪者,就是汪惜墨手下的一个羽族伙计。”

老掌柜汪惜墨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前用火炉温着水,沏着一壶茶,除了自己的茶碗外,还放了两个空茶碗,似乎是在等待客人的来访。

到了凌晨,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汪惜墨步合起头,镇静地说:“都进来吧,门开着。”

门开了,安星眠和雪怀青走了进来。雪怀青还很有礼貌地点头致意,安星眠却一反常态,冷着脸一屁股坐下,然后双目炯炯地死死盯住汪惜墨。

“不用看了,”汪惜墨微微一笑,“我知道你砚在一肚子的火气,也有很多怀疑。是的,无需否认,我有很多事情都骗了你,但是我得告诉你,如果没有我的话

你三岁的时候大概就已经死了,根本不可能活到今天跑到这里来找我算账。这么说,你能不能稍微消点儿气?”

安星眠心中悚然,雪怀青也吃惊非常:“三岁?这是怎么回事?”

“我没有记错的话,你跟随我父亲超过了三十年,而我三岁的时候,不过是二十年前而已,”安星眠说,“难道你三十年前就已经有预谋?”

“不,我的计划,只是持续了二十年而已,不过你所认识的汪惜墨,已经不是你父亲认识的汪惜墨了。”汪惜墨回答。

这话有些拗口,安星眠想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说一一你是冒充的?你在二十年前取代了真正的汪惜墨?

汪惜墨的目光中隐隐有一些悲凉:“我染了发色,用洛族磨制的晶片遮掩了瞳色,易容成他的样子,用他的嗓音说话,过他的生活,二十年过去了,几乎已经忘记了我真正的模样了。”

随着他的这几句话,雪怀青忽然感受到一阵异样的精神力波动,不由得暗暗警惕起来。汪惜墨似乎发现了她的警惕:“不用担心,我不是要对你们动手,只不过是想要让你们知道我的真实身份罢了。”

他一面说,一面来到了房屋的中央站定。他的背上渐渐发出轻微的僻啪声响,并且闪现出了蓝色的弧光,那道弧光渐渐拉长,转化为纯白的光芒,而那些耀眼的光芒聚合在一起,慢慢地有了形状——

羽翼!汪惜墨的背后凝出了一对白色的羽翼!

安星眠惊疑不定地看着他,努力回想着过往的一切。汪惜墨是父亲的老部下,三十多年前随着父亲一起经商,后来长居宁州,不过每年都会回东陆一两次。从自己四五岁比较能记事之后,就记得汪惜墨对自己一直比较亲近,每一次回东陆都会给自己带许多好吃好玩的东西,然后牵着自己去逛街。安星眠的父亲一直对他要求比较严格,相比之下,汪惜墨更像是一个慈父。人们都以为,这是由于汪惜墨早年丧妻,一直没有子嗣,所以把对小孩的疼爱转移到了安星眠身上的缘故。

除此之外,安星眠对此人的其他方面还真说不出太多,他不大关心父亲的生意,也没有去宁州探望过汪惜墨。汪惜墨就像是一个小孩子们最喜欢在新年时看到的慈和大方的长辈,见到时会很亲热,但如果见不到……也就那样。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假扮汪叔叔一直潜伏在我身边?”安星眠沉着嗓子问,声音里仍然有掩饰不住的怒意。

“越州兰朔峰三烘三晾的青芽,你最喜欢的茶叶之一,”鹤鸿临伸手指了指火炉和茶具,“自己动手吧。今晚要说的话很多,不用急。”

“里面没有毒,可以放心。”雪怀青说。

“他不会下毒的,”安星眠一面倒茶一面说,“他如果想杀我,过去二十年里有无数的机会。所以我才不明白他究竟想要做什么——是为了萨犀伽罗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鹤鸿临的下一句话让安雪两人都无比震惊,“因为你身上的这块萨犀伽罗,原本就是我给你的。”

“你给我的?”安星眠手一抖,碗里的热茶泼出来洒在手上。但他仿佛不觉得痛,直直地瞪着鹤鸿临:“萨犀伽罗是你给我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目的,原本只是利用你保住萨犀伽罗,但是萨犀伽罗反过来也保住了你的性命,所以我其实是你的救命恩人,”鹤鸿临说,“这件事说起来,话就太长了,千头万绪。我想,我还是从头开始说起吧,从我儿子的死开始说起。就是这一件事,让我,一个原本安享太平的贵族,开始注意到了萨犀伽罗的存在。”

二十七年前,鹤鸿临还是一个年富力强的中年人,居住在宁南城。他是世袭三等贵族,相当于人类爵位中的伯爵,傣禄优厚,衣食无忧。而鹤鸿临为人端方正直,年轻时曾怀有为国效力的崇高理想,却不断在现实面前碰壁,终于彻底看透官场的肮脏黑暗,早早就抛弃了政治野心,只是寄情于风雅之物,尤其偏好东陆的诗词书画和音乐。他没有在朝堂上领任何职务,只是每天和三五知已在一起研讨诗词音律,日子过得轻松惬意。

唯一让他头疼的就是他的儿子鹤梁。这个孩子顽皮淘气、不务正业,喜欢和许多同样不务正业的贵族子弟混在一起,在宁南城里横行霸道,欺负平民。鹤鸿临的妻子早亡,只留下这个独子,让他不忍心下重手管教,平时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终于酿成了大错。

那一年的秋天,这一帮贵族子弟在一次挑衅中,招惹了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平民青年,不想这位青年虽然身份低微,却有着一身好武艺,以一敌五,反而把几个贵族子弟狠狠揍了一顿。为首的贵族子弟、也就是当时五王子的次子,对此十分恼恨,怂恿鹤梁在一个夜晚去放火烧掉那位平民青年的房子。鹤梁头脑简单,没有想到太多的后果,只是想要尽量在老大面前表功,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个任务。

然而他却闯下了弥天大祸。放火的那一夜,天气突变,突如其来的大风大大扩扩展了火势,于是这一把火迅速蔓延开来,烧掉了一整条街的平民房屋。这一天不但不是起飞日,还是一个月里月力最弱的时段,普通血统不纯的平民根本无法凝翅起飞,结果烧死了三十多个人,其中大部分是妇孺。

这可是一桩大案,在宁南城轰动一时,民怨沸腾,人人要求严惩凶手。由于影响太大,即便是身体不好的领主也不得不亲自出面处理此事,面对着震怒的父亲,五王子也无力保住他的次子,这位带头的不良贵族子弟被判流放充军,终生不得离开边境。

其他人也各有重罚,至于亲手放火的鹤梁,作为这起惨案的直接制造人,被判处三天后处以绞刑,并且不许家属收尸,尸首直接扔在荒野,由野狗啃食。对于一向对死后的身体十分看重的羽族而言,这种人死了还糟践尸体的做法,无疑是最严酷的刑罚之一了,也只有这样才能稍微平息一点民愤。

鹤鸿临如遭五雷轰顶。儿子只有三天的性命了,他却发现自己完全束手无策,因为他多年来不在官场混迹,和其他贵族也很少打交道,连求人都不知道该找谁。最后他终于想起,几年前,曾有一位一等大贵族想要买他收藏的一幅东陆大画家庞诚彦的名画《落霞秋水图》,被他断然拒绝,对方当时很生气。但现在,为了儿子,别提一幅画了,叫他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换只怕也情愿。

“你拿着这幅画来求我,可见算是诚心,”那位大贵族倒也有几分气度,没有计较几年前的龌龊,“但是实话实说,你儿子这个案件,别说只有三天,就算是给三个月时间活动运作,也绝对不可能保住他的性命。这件事不仅仅是死了几十个人那么简单,更牵涉到贵族和平民贱民之间长达千年的相互对立,领主就是要借你儿子的命抚平平民的怒气。他已经是一个政治筹码了,谁也没本事救他的。”

这个道理,鹤鸿临当然明白,但亲耳听到大贵族说出来,他才算完全死心了。大贵族拍拍他的肩膀,用同情的口吻说:“不过呢,死无全尸也稍微惨了。既然你把这副宝贵的画送给我了,了了我多年的心愿,我也帮你一个忙吧。这三天之内,我帮你打听出抛尸的地点,到时候你可以把你儿子的尸体偷回来,至少留个全尸,还能有副棺木埋在陵墓里。不过要小心,别被抛尸的兵士看到,那就是给我找麻烦了。”

鹤鸿临很不甘心,但他也知道,这是他唯一能为儿子做的事情。他如行尸走肉一般浑浑噩噩地过了三天,大贵族果然守信,把抛尸地点告诉了他。他没有勇气去目睹儿子如何被公开处刑,于是提前来到抛尸地,躲在二棵大树上,悲伤地等待着。和他一起等待的,是附近一群饿红了眼的野狗。

到了黄昏时分,果然来了一辆马车,几名官兵很麻利地把一具尸体扔下车,又很快离去。鹤鸿临强忍着悲痛,耐心等到马车离开消失后,才赶紧从树上跳下来,抢在野狗扑上去之前护住了尸体。他赶走了野狗,含着泪把尸体头上套着的黑布摘了下来,立刻被惊呆了。

这不是他的儿子!这具尸体虽然也是个年轻人,但是脸型和儿子完全不同。更加古怪的是—尸体非常枯瘦,几乎就是皮包骨头,只有长期的饥饿才可能让人瘦到那种程度。

鹤鸿临有些不解。他仔细检视尸体,发现尸体的脖颈处有新鲜的勒痕,说明是刚刚被绞死的。也就是说,这一场公开的绞刑的确绞死了一个人,但却不是他的儿子。那儿子呢?到哪儿去了?

虽然这段日子被儿子的事情搅得心神不宁;但鹤鸿临毕竟是个有头脑的人,从这件简单的换尸事件上,他看出来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文章,甚至可能影场大阴谋。他决定要调查一番,哪怕仅仅是为了作替罪羊的儿子。

何况,眼前的尸体并不是儿子的,这让他心里也隐隐燃起了一丝希望:也许儿子还

活着呢。

鹤鸿临深夜将尸体背回自己家里,细细检查。他发现,这具尸体不仅仅是枯瘦而已,浑身上下布满了脓疮,肌肉萎缩得十分厉害,体内脏器、包括头颅里的脑子也都萎缩干枯,就像是……被某种不知名的怪物吸干了身体的元气。它现在完全就是一层皮包裹着的骷髅,与其说像人,不如说像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鬼。

想到“恶鬼”这个字眼,鹤鸿临猛然间浑身一颤,想起了一些久远的往事。在他小的时候,曾经被父亲带着去看过一场火刑,受刑者是他家的以为远房亲戚,是一个叫做鹤澜的星相师。鹤氏是羽族十大姓之一,分支众多,鹤澜不过是远亲,两家来往不多,鹤鸿临对此人原本也没有太多的印象。但他受火刑的原因却十分出名,因为他建立了一个邪教,宣称末日将临,地狱的大门即将洞开。

按照鹤澜的说法,在几个月前那个著名的孛星降临之夜,天神让他亲眼见到了地狱打开的景象,虽然那只是天神制造出来的幻象,但其中的寓意是明白无误的。而他所形容的地狱中恶鬼的形貌,和几十年后鹤鸿临所见的这具尸体,竟然十分相似。并且,这具尸体的手腕脚腕上也有长期被镣铐锁住的痕迹。

“恶鬼……一模一样的恶鬼……这不会是巧合,绝不会是巧合!”鹤鸿临看着眼前这具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尸身,自言自语着。

“你们能不能猜一猜,这些恶鬼的真相是什么?”鹤鸿临讲到这里,故意停下来卖个关子。

“你得先把孛星之夜的详情讲给我听,我才能有凭有据地猜。”安星眠说。

鹤鸿临点了点头,把鹤澜当年推算出孛星坠地、决定去守候的事情以及后来目睹的一系列奇景都告诉了安星眠。安星眠思索着:“这些东西,都是鹤澜后来做了邪教教主后,讲给信徒听的?”

“是的,后来官府给他定罪后,这些大火。地狱、恶鬼的说法都被当成别也胡编乱造的,深夜造访的天神使者更加不可信,”鹤鸿临说,“但是当我亲眼见到了‘恶鬼’之后,我开始重新思考他的那一番话。万一他看到的是真的呢?能不能有‘地狱之门洞开’之外的合理解释呢?”

“假定恶鬼是真实存在的……”安星眠在屋里走来走去,苦苦思考着。雪怀青替他倒了一杯茶,他把茶碗端在手里,却忘了喝。鹤鸿临又看向雪怀青“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星眠早就和我提过你,他说你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姑娘,而且由于是尸舞者,思路经常和常人不同。你能不能天着胆子也猜一猜呢?”;

“不是恶鬼,是人。”雪怀青说了六个字。

“为什么呢?”鹤鸿临说。

“我是一个尸舞者,什么怪诞可怕的死尸都见过,”雪怀青说,“我相信世上没有鬼,人们所见到的鬼,不过是因为外表的恐怖让他们丧失了正常的判断罢了。”

“没错,鬼和地狱,只不过是鹤澜在极度恐怖之下找出来的非常理解释而已,”安星眠重重地放下茶碗,“如果从常理出发去推测,抛弃光怪陆离的邪说,那一夜发生的事情其实很简单。”

“哦?那你说来听听?”

“所谓的恶鬼,不过是一群人,一群被囚禁起来饱受酷刑的人,”安星眠说,“而那个你们的脸色,你们都听说过这本上古邪书?”

雪怀青轻叹一声:“我师父……就是因为强练这本书上记载的秘术,导致身体彻底被毁掉,才早早死去的。那绝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些羽人真是糊涂。”

“那就是所谓的火烧眉毛不顾眼下啊,”鹤鸿临也陪上一声叹息,“为了对抗苍银之月,城邦上下都失去了理智。他们所参考的种种邪术和黑暗秘术,确实有很大的威力,不由得人不动心,这样一件原本应该花上几十年、甚至一百年来慢慢锻造的法器,就那样在三年的时间里速成了。在这三年中,城邦的行动处处受到辰月掣肘,名义上是宁南城的新主人,其实不过是傀儡,人们都忍够了,迫不及待地想要反击,一点也没有去考虑,在那么短的时间里锻造出来的东西,会不会有什么致命的缺陷。这样的疏忽,终于带来致命的后果。”

羽人们成功了,而且几乎是完美的成功,这件新打造出来的法器,表面看起来像一块普通的翡翠,威力却大到超出人们的想象,远远超越了过去的旧法器,当它启动之后,在方圆一两里的范围内,都能让苍银之月完全失效。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动攻击的能力,全都威力不凡,寻常的武士或者秘术士根本抵挡不住。

那一战,霍钦图城邦大败辰月,还差一点把苍银之月抢到手,实在是赢得扬眉吐气。这件法器在人们的心目中几乎等同于神器,庆功大宴之后,领主亲手把它交给城邦第一秘术士经若隐保管。经若隐深得领主信任,又没有家室,一向住在王宫里,所以交给他保管也仍然是很安全的。

经若隐知道责任重大,回家之后就把法器收藏在自己卧室里的密室之中,并且主动向领主请求了一批精干的卫士日夜守护。刚开始的日子里一切正常,但是十余天之后,经若隐在一次修炼秘术时突然昏倒了,醒来之后就感到脚腿无力,头晕眼花。领主派太医为他详细诊治,其他秘术士也用太阳秘术为他治疗,却没有任何效果,那之后经若隐身体越来越衰弱,竟然卧床不起,神智也渐渐迷糊。

这之后,那些整天巡逻在经若隐所住的独院外的卫士,和在院子里穿进穿出服侍经若隐的仆人,也一个个感到身体不适,只不过程度比经若隐轻得多。人们经过推想,终于想到了那件法器的身上,于是让经若隐搬出了那个院子,另外找地方调养,仆人们不再进入院子,卫士们的守卫圈也扩大了。这样调整之后,经若隐的身体竟然慢慢恢复了,其他卫士和仆从也都恢复正常。这样所有才弄明白,那件新锻造出来的法器会让接近的人变得衰弱。不过此时他们还不是太在意,以为这不过是一种可以控制的副作用罢了,反正从经若隐生病的过程可以看出来,它对人体的伤害是慢性的,不会一触碰就立刻发作,而是有积累的时间,因此可以平时把它封存在无人触及的地方,需要用的时候拿出来用、用完立即重新封存就好。

又过了十来天,某个深夜,附近轮值的卫兵忽然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他们寻声找去,发现声音正出自经若隐之前的卧室,也就是存放那件法器的地方。卫兵们不敢怠慢,直接报告了领主,领主连忙派出几位秘术上前往查看。

秘术师领命前往,一打开密室的门。就哲见这块翡翠状的法器正在闪烁着诡异的七彩光芒,持续发出类似尖啸的声音,并且在不断颤动,甚至时不时出现较大的移位,仿佛是什么有生命的东西在跳跃一样。而他们无一例外感受到了法器内稳藏的星辰力正处在极不稳定的状态,忽而高涨忽而收敛,很有可能自己爆炸。

他们立即通知了领主,召集所有与此相关的秘术士和锻造师来商量。就在这时侯,发生了另一件事情,两个王室里的小孩出干好奇心偷偷溜进了那个院子,想要看看这件神奇的法器到底有什么特异之处。他们年纪幼小,没有修习过秘术,在那块发光的翡翠面前站了不到十分钟,就晕厥过去。被发现时,他们的脸色已经开始发紫,完全失去知觉,但令人惊讶的是,法器却稍微微稳定一点了,无论尖啸声还是闪烁的光芒都收敛了一些。

“它需要活人喂养!”秘术士们异口同声地说。

“放心吧,它们只吃死人肉,不必担心”牵着骆驼的向导回过头,对不安的行商们说,“这片戈壁很凶险,很多人冒冒失失闯进来,往往难逃一死。所以这些鬣狗早就有了经验,一遇到商队就会远远跟着,等着吃死人肉。”

“我们……我们不会那么不走运吧?”一名客商强笑着说。

“物品准备充分,向导经验丰富——比如我,一般而言就有七成的把握可以活着走过去,”向导说,“乘叮下的三成嘛,就看运气了。天神不赐给我们运气,那就无论如何都没希望。”

“说了和没说一样……”另一名行商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支商队进入西南戈壁已经有好几天了,渐渐地深入戈壁腹地。虽然向导是个经验丰富的本地人,据说已经成功地带领过好几十支商队穿越戈壁,但行商们还是不敢大意。毕竟这片名为戈壁实为沙漠的西南戈壁凶名在外,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要不是这条路的确能节省大量的时间和路费,他们是不会做出这种选择的。

“都放宽心,传说这种东西,有时是会有所夸大的,”一个老行商安慰着惴惴不安的年轻人们,“我从三十年前就开始走这条路,每年都会走一到两次,到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更何况,在戈壁深处,还藏着一些绿洲,还有游牧民在那里居住呢。”

“居然有人能住在这种地方?”一个黑脸膛的年轻人叹为观止,“在这种地方,就算是野兽也很难活下去吧?”

“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比野兽还坚韧,”老行商说,“听说那是一群在几百年前的人羽战争中投向人类的羽人,战争结束后既不被人类接纳,更被同族所唾弃,索性迁居到了这里。到后来,慢慢又吸纳了一些逃犯和马贼,形成了一个戈壁中的部落。什么种族的人都有,随着绿洲迁居。有些实在走投无路的逃犯,就会到这里来求生存,不过大多数人在那里待不了两天就自己离开了,宁可被抓回去。”

“您在这里走了几十年,见过他们吗?”黑脸膛的年轻人问。

“倒是见到过一两次,”老行商说,“不过只是远远见到他们的影子。他们有时候也会拿一些猎物或者矿石之类的东西,去找沙漠边缘的居民交换盐巴、药物一类的必需品,但一般不和商队打交道,商队很难有他们需要的货品。我只是很庆幸,他们一般不打劫,否则以他们在戈壁里的生存能力,什么样的护卫都拦不住。”

“那一定是一帮很了不起的人,”年轻人的脸上露出了赞叹的神色,“真希望能有机会和他们打打交道。”

“最好还是不要,”老行商说,“他们虽然一般不打劫,但发起脾气却比马贼还狠,我当年就亲眼见过他们竖在沙漠里警告敌人的木桩,那上面挂了二十多个被割掉鼻子的人头,……我可不希望自己的头颅也变成那样。”

“那您知道他们的部落在什么方位吗?”年轻人又问。

老行商还没答话,向导已经冷冷地开口了:“想要安全走过这片戈壁,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不该知道的事情不要去打听。张小哥,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对那些游牧民感兴趣,但我奉劝你不要再多问了,别给所有人找麻烦。”

姓张的年轻人轻轻一笑,果然不再发问。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向导带着商队来到早就计划好的驻营地点——一座石山的背面,开始安营扎寨。姓张的年轻行商显得有些笨手笨脚,无论是栓骆驼、生火还是扎帐篷都不太在行,不过他倒是十分卖力,四处看着有忙就去帮。

“老桑,这个张小哥跟你的吗?”向导远远看着他忙碌,悄声问那位老行商。

老行商摇摇头:“不是。我们是在戈壁边缘的小镇客栈认识的。他家是宛州华族人,但一向在瀚州做玉器生意,兄长醉酒在草原上打死了蛮族人,为了救命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他只好挺而走险,走这条道去宁州碰碰运气。唉,这个世道,求生真是不容易啊。”

“初次出门的话,手拙一点倒也可以理解,其他地方似乎也没什么破绽。”向导说,“不过我还是觉得不大对劲,他为什么对游牧部落那么感兴趣?”

“年轻人的好奇心吧?”老行商说,“我像他这个年纪的时候,也对一切未知的事物怀有浓厚的兴趣,不过等到我再大一些之后,就只对钱和自己的性命感兴趣了。”

两人一齐笑了起来。戈壁里行程艰辛,人们匆匆用过干粮之后,就早早就钻进帐篷里休息,营地很快安静下来,只能听到隐约的鼾声。但到了后半夜,一个人影悄悄从营地里走出,顶着夜风离开了营地,绕到石山的另一面,点亮了一丛篝火,这正是姓张的年轻行商。之前大家一起宿营时,他用火石打火的手法十分笨拙,但现在,他却根本没有用火石,只是用手轻轻一点,火焰就在呼啸的夜风中凭空燃烧而起,下面没有任何柴薪。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秘术士。

火光之下,他轻轻拈动着手指,火堆开始有规律地闪动起来,一下明一下灭,就像是给远处的人发出的信号。在连续闪烁了七下之后,远处也出现了微弱的闪光,他再一挥手,熄灭了篝火,在黑暗中轻声自言自语:“还有一天路程了。”

一天之后,商队来到了一片早已干涸的河谷。这里曾经有一条宽阔的河流,但现在河床里一滴水都没有,只有白森森的动物尸骨在阳光下反着光,把死亡的气息投射道人们的眼里。

看着那些白骨,行商们都有些不舒服,那位见惯了世面的老行商却依旧和向导谈笑自如。姓张的年轻行商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他一会儿看看河床,一会儿把手放在额头上眺望远处,像是在寻找些什么。

“都注意,要起风了!”向导大声喊道;“看好牲畜,捆好货物,不要慌张,听我的指挥!”

随着他这一声喊,天色变得阴暗起来,远方的天空浑浊不清,就像是有人搅动了池中的泥水,一阵隐隐的呼啸声传来,夹杂着打得人脸生疼的沙石。这是西南戈壁中常见的裹着沙石的风暴,行商们初见时都觉得惊恐,当商队被风暴卷在其中时,更是有一种连呼吸都要停止了的错觉。不过经历过一两次之后,也就慢慢适应了,只要听从向导的指挥,就不会有事。他们手脚麻利地把骆驼牵到一起,围成一圈,让骆驼跪下,商人们则都在圈里趴下,死死抓着缰绳,做好了准备。

沙暴很快到来了,所有人都不敢乱动,只是死死地制住牲畜,努力在沙石的缝隙里艰难地呼吸。风暴带来的压迫力让每一个人都有即将被活埋的可怕错觉,但向导早就告诉过他们,宁可被沙石埋起来,也绝不能站起来奔逃,因为不管是人还是骆驼马匹,绝不可能跑得过风,在风暴里奔跑的唯一结局就是被大风卷走,像羽毛一样随着狂风乱飞,最后活生生地摔死撞死。

“挺住!都不要动!无论如何不要动!”向导声嘶力竭地在风声中叫喊着。

人们咬紧牙关,终于挺到了风声渐渐弱下去的时候,风暴慢慢止息了,大家这才挣扎着站起来,抖掉身上的沙土,体会到自由呼吸的畅快感。就在这时候,一个行商发出了惊呼声:“张小哥!你在做什么?”

人们这才发现,那个姓张的黑脸年轻行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骆驼圈子之外,在他面前,一个人正悬浮在半空中,身体努力挣扎着,却难以动弹,好像是被什么无形的绳索牢牢捆住了。这个悬在半空的人,是商队里另外一张陌生面孔,一个姓宫的中年商人,一直沉默寡言,一路上几乎没说过几个字。谁也不知道姓张的年轻人为什么要找他麻烦。

“我就知道这小子有问题!”向导怒吼一声,拔出了随身的长刀,“一路上不停地打听沙漠游牧民,不知道想干什么……”

他嘴里骂骂咧咧,就想要挥刀冲上去,姓张的年轻人却扭过头来,挽起袖子,露出手臂上的文身:一只栩栩如生的黑色蝎子。

向导如遭雷击,一下子呆立原地,他的刀落到了地上,身体也开始筛糠一样地颤抖。姓张的年轻人已经重新拉起袖子,若无其事地转回头,不再看他一眼。

“原来是……原来是……我还以为……”向导结结巴巴地说,“请您……办您的事……我什么也没看到,什么都不知道!”

他几乎是喊叫着说出最后两句话,忙不迭地逃开,这一路上的镇静沉稳仿佛被刚才那阵风暴卷到了天边。老行商连忙上前扶住他,低声发问:“怎么了?他是什么,是来找游牧部落麻烦的吗?”

“不,我猜错了,”向导的上下牙关仍然在相互碰撞,“那个被他制住的姓宫的家伙,才是来找麻烦的,而他……这个姓张的……他就是游牧部落的人!那个黑蝎子文身,就是他们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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