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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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请别误会,强迫别人干某件事,不合我的胃口。”路晗衣摆摆手,“更何况,杀了你对我也没有任何好处。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一些消息,然后问你几个问题而已。”

“消息?什么消息?”阿卜杜拉问。

“还记得你的老朋友达乌德·阿齐兹么?”路晗衣说。

“达乌德?当然记得。四十年前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就有他。”阿卜杜拉说,“不过他和我不一样,守卫人的责任和荣誉他永远也不会扔下。他怎么样了?”

“就在两天前,他和他的家族被血洗了,全军覆没,没有留下一个活口。”路晗衣说。

阿卜杜拉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瞪大了眼睛:“全军覆没?不可能,他的家族几乎是非洲最强的,怎么会……”

“但那是事实,”路晗衣说,“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才赶到埃及来的。而且,到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杀害了阿齐兹家族的那么多人,以至于没有一个活口能活着逃出来。”

阿卜杜拉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圈,慢慢地说:“你刚才说……‘或者什么东西’,难道会是直接由魔仆和妖兽下的手?”

“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因为我还想不到有哪个黑暗家族,甚至哪几个黑暗家族联手,可以把阿齐兹家族一举歼灭不留一个活口。我们中国的四大守卫人家族联手,也很难做到这一点。”路晗衣回答。

“如果真的是有什么魔仆干的,那它的力量就非同小可了,”阿卜杜拉表情凝重,“也许比四十年前被我们杀死的那一只更强。”

“自从去年,新的天选者身份暴露之后,黑暗家族就开始蠢蠢欲动,一些蛰伏已久的魔仆也……”

“等等,你是说,又有天选者出现了?”阿卜杜拉打断了路晗衣的话。

路晗衣点点头:“是的,就在中国。”

阿卜杜拉叹了口气:“我果然是离开那个世界已经太久了,连天选者出现这样的消息都完全不知道。这个新的天选者怎么样?”

“非常与众不同,”路晗衣说,“战斗的能力几近于没有,随便一个最低等的妖兽都能活吞了他,但他似乎总有一些运气护身,而且,就在几个月前,他终于唤醒了自己的蠹痕。尽管只是初级的,却已经足够让人惊讶了。”

“不能战斗,却能够让守卫人世界惊讶……”阿卜杜拉思索了一会儿,脸上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无中生有!难道真的是……真的是无中生有?”

“就是无中生有。”路晗衣说,“这样的蠹痕,过去我们也只是听说过,却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只有当它变成事实的时候,我们才不得不相信。”

阿卜杜拉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摊开手掌,看着自己手掌中央的一道深深的圆形疤痕:“也许,世界真的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了。所以你来找我,是希望我能被这些消息所打动,对么?”

“我当然是这么希望的,但如果你仍然拒绝重新出山,至少我也不会杀你或者伤害你的家人,”路晗衣说,“守卫人世界也许残酷无情,但至少不会为了杀戮而杀戮。”

“是啊,至少你清楚,我即便不帮你们,也绝不会倒向魔王那一方,”阿卜杜拉自嘲地笑了笑,“好吧,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建议。请给我一点时间。”

路晗衣从身上取出一个手机交给阿卜杜拉:“如果你改变主意了,请拨打这个电话里所存的唯一的那个号码。”

离开阿卜杜拉的家之后,路晗衣步行了一段路程,来到公路旁。站立了大约两分钟后,一辆摩托轰鸣着驶过来停在他身边。摩托上的人,是路晗衣的老相识梁野。

“看来埃及的这片鱼干还真是够腥呢,”路晗衣笑了笑,“我以为我的速度已经足够快了,没想到你还是紧赶慢赶地来了。”

“我误了航班而已,”梁野说,“出发之前,和王璐打了一架,耽误了一点儿时间。”

路晗衣抬起头,打量了一下梁野:“难怪觉得你精气不太足,手背上也有伤痕。这么说来,你和王璐的仇还真是越结越深了?”

“可惜我还是没有足够的力量杀死她。”梁野说。

“我们四个,怎么也是别人嘴里的四大高手,哪儿有那么容易被杀死?”路晗衣说,“就算是强如范量宇,也没办法轻易杀掉剩下的三个人。对了,他没来么?”

“范量宇一向不喜欢搀和这种事儿,”梁野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气。”

“说得也是,”路晗衣点点头,“怎么样,捎我一程?我想,我们俩想去的是同样的地方。”

梁野拍了拍后座,示意路晗衣上车:“搞不好要打架,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

时隔几个月,再次回到学校里,冯斯的心里难免有些滋味独特。就在几个月前,他还是一个成天旷课不务正业的大二学生,现在却已经退学成为了职场白领。尽管不管学生还是白领,都只是一种表面上的身份,无法洗掉他骨子里需要面对的诸多难题,但他还是更喜欢学生的身份。

“怎么说呢,总感觉学校就像是一层保护壳,”冯斯曾这样对文潇岚解释,“当我还有着大学生的身份的时候,就像是缩在这一层壳里,虽然真要遇到点儿什么事它根本不可能保护我,但至少是一种心理上的慰藉。”

但是现在,这层心理上自我安慰的外壳已经没有了。如今的冯斯,是走在大学校园里的一名社会人员。

正是四月好春光,校园的道路上照例走着无数成双成对的学生情侣。冯斯孤单的身影从他们当中穿行而过,最后停在了篮球场旁边。他从篮球场里认出了一些熟悉的身影:都是他过去在系队里的队友。

如果说离开学校会让冯斯产生某些内疚情绪的话,他最感到内疚的人,可能就是篮球队的这帮队友了。从颇具潜力的新人到可以信任的中坚力量,冯斯和队友们一同在球场上挥洒了无数汗水,彼此也有着深厚的情谊。尤其是日漫中毒的队长,虽然开口闭口总带些日漫腔,偶尔会说出些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漫画式台词,但他确实对冯斯照顾有加,甚至于在冯斯球场打人遭禁赛后都没有把他驱逐离队。

然而,冯斯却主动离开了他们。

现在系队似乎是正在打一场随随便便的野球,大家连队服都没统一,有的直接穿一件T恤、脚上套着跑鞋就上场了。对面的球队看来也是临时拼凑的,有穿着校服青春年少的大学生,有膘肥体壮的中年人,有传说中身怀绝技的球场老大爷,甚至还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小伙子。这个小伙子长得高大俊朗,在场上打中锋位置,篮下脚步很扎实,尤其擅长小勾手,系队外号“坦克”的中锋应付起他来都很吃力。

冯斯看得一阵手痒,几乎就想要上场和伙伴们一同比赛,但最后,他只是叹了口气,摇摇头准备离开。刚刚迈出两步,他像被电击了一样停住了脚步。

姜米。他看见了姜米。

姜米看上去和几个月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仍然像是一道足以把一切阴霾照亮的灿烂的阳光。她来到篮球场旁边,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这场甚至于连计分都没有的野球赛。而冯斯就站在远处,几乎是目不转瞬地看着姜米,内心百味杂陈。

他没有想到,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看见姜米时的那种难过和酸楚还是一点没有减轻,反而比以前更加深沉。冯斯并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经历的毛头小子,过去也有过好几个女朋友,包括去年年底在北京意外重逢的黎微。但没有哪个女孩能像姜米这样激发起他如此炽烈的情感。他用理智把姜米推离了自己的生活轨迹,然后用之后的每一天去伤心,去后悔。这样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现在,他希望能改变这一切,希望能唤起姜米失去的记忆,不管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教学区的下课铃声响了,篮球场旁边的时钟也指向了中午十二点,打野球的人们停止了比赛,相互点头道别。系队的球员们向和冯斯反方向的出口走去,这让他松了一口气,毕竟和昔日的朋友们见面还是有些尴尬,尤其在他无法说明退学真相的情况下。

等到系队队友们离开后,他才转过身,准备走向姜米。他已经在脑子里想过无数种开场白,但似乎每一种都免不了像街头猥琐男的搭讪,但无论如何,他不能再次让姜米从自己身边擦身而过。他决定不顾一切地抓住自己的幸福。

冯斯迈出了第一步,然后,他就僵在了原地。

——姜米正和先前打篮球的那个白人小伙子手拉着手站在一起,看起来十分亲密,姜米甚至还掏出纸巾替白人小伙子擦汗,明白无误地彰显出两人的关系。

冯斯站在那里,就像一尊石像一样,许久都没有动。直到姜米和白人小伙子的背影渐渐远去,他才失魂落魄地迈着步子来到篮球场旁边的一张石凳边,一屁股坐了下去。他的心里一片茫然,忽而回想起和姜米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忽然想到刚才姜米和白人小伙子的亲密神态,忘记了自己身处何方,也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最离奇的是他并没有感到吃醋的感觉。这并非因为他是一个心胸博大到不会吃醋的人,事实上他中学时打过的好几场架都和争风吃醋有关,然而现在,在姜米重新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刻,他并没有觉得酸溜溜的刺痛,心里更多的是迷惘,如同北京城十二月的雾霾一样的深重的迷惘。

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你在这里坐上一年,姜米也不会主动回来的,不是么?”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声音,让冯斯总算回过神了。他回头一看,站在那里的是他的老朋友,来自守卫人世界的何一帆。

“我怎么感觉我做的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中呢?”冯斯苦笑一声,“每次有点什么状况,第一个遇到的总是你。”

“这次你可真冤枉我了,我根本不知道你今天会回到学校。”何一帆说,“不过我来这里的目的和你是一样的。”

“为了姜米?”冯斯问。

“就是为了她,当然说到底肯定还是为了你,”何一帆诡秘地一笑,“她毕竟和你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啊,而你求路晗衣帮忙抹去她的记忆,也说明你很看重她。她如果一直在美国乖乖呆着,倒是什么问题都不会有,但偏偏重新回到了中国,我当然得关注着她可能给天选者造成怎样的影响啊。”

她接着说:“我本来只是想观察一下她现在的情况,没想到你也来了,所以我改成观察你了。”

“观察我得到了什么结论?”冯斯问。

“非常不妙的结论,你看她的眼光,就像是灰太狼看到了喜羊羊,”何一帆叹息着,“从你的目光里,我就能看出来,劝你从此远离她,假装她并不在北京是根本不可能的。”

“确实不可能,”冯斯涩然说,“但我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刚才的那些,你都看到了。”

“其实也不是没办法解决,”何一帆说,“你可是大名鼎鼎的天选者,只要发一句话,会有很多家族愿意替你把那个美国小帅哥……”

她没有把话说完,但意思已经再明白不过。冯斯摆摆手:“别闹了,你以为这是山大王抢亲哪?”

“我就知道,在这种事儿上你总是很古板,因为你始终还没有真正融入这个黑暗的真实世界,”何一帆说,“总之,随便你了,女朋友什么的也不至于就让你郁闷到跳楼。我现在也有点了解你了,你骨子里犟得就像一头驴,没有谁能强迫你什么。但是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件事太影响情绪。毕竟你已经选择了担负起天选者的责任,这是你自己的决定,不要辜负了你自己的决心。”

“不谈这个了,你那么年轻,别装我倒是有其他问题想问你。”冯斯说。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何一帆说,“过去几个月,魔王世界确实很安静,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事件发生。但是就在最近这几天,有了一些新闻。在埃及、挪威、委内瑞拉等几个国家,发生了好几起守卫人家族被屠杀的血案。”

“屠杀?整个家族?”冯斯一惊,“能端掉一个守卫人家族,那样的实力可不一般啊。是谁干的?”

“现在还不得而知。”何一帆说,“下手的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而且杀人手段十分残暴。那种感觉,就像是有好几个范量宇一起出手一样。”

冯斯哈哈笑起来:“这个比喻太精当了,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发生那么大的事情,梁野他们不可能不行动吧?”

“他们已经行动了,”何一帆说,“除了范大爷照例是不理会别人的事情,四大高手里剩下的三位都直奔埃及而去。”

“为什么都去埃及?”

“因为埃及被歼灭的那个家族,实力很强,虽然不如中国的四大家族,但相差也不远。”何一帆说,“如果他们都能被灭族,那四大家族只怕也危险,所以他们几个一定要去调查清楚。”

“听起来,似乎是新一波的麻烦又来了,”冯斯若有所思,“反正这一年来,每一桩麻烦我都逃不掉,那就等着它落到我头上来吧。”

与何一帆道别之后,冯斯觉得姜米带来的心情烦闷似乎减轻了一点,因为魔王世界发生的变故可以稍稍让他分一点神。但他很快又想到,通过分神去减轻对姜米的思念,本质上是自我欺骗,就好比武侠小说里用烂了的桥段——某位大侠陷入了左右为难的三角恋里,无法做出抉择,于是对自己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冯斯啊冯斯,你此刻当以家国大业为重,儿女私情暂时放到一边……”

狗屁!老子才不要做那种虚伪的大侠!冯斯狠狠拍了一下额头。他决定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找到姜米,把过去的事情向她说清楚。至于姜米信不信、万一信了会如何做出选择,那是姜米的事儿。但此时此刻,他一定不要让自己因为口是心非而后悔。

冯斯来到了留学生公寓附近,猜测姜米应该住在这里。他在公寓对面的一个校内咖啡馆坐了下来,点了一杯橙汁,慢慢地喝着。离开学校那么久,他也不愿意再去打扰文潇岚或者宁章闻去替他查课表,索性就在这里守株待兔。

慢吞吞喝了两杯橙汁一杯炭烧咖啡,膀胱都憋得难受了,还是没有见到姜米出现。冯斯想要去卫生间,又担心这一分钟的时间可能会错过姜米,正在左右为难,忽然想起了点什么。

“我怎么这么笨!”他敲敲自己的脑袋。

冯斯想起来了,姜米上一次来中国的时候,自己帮她弄了一个中国的手机卡,那个手机卡后来随着行李一起被她带回了美国。这一次再来,她多半会沿用那个号码。他窜进厕所迅速地放了水,然后回到座位上,开始拨打那个电话。

电话果然打通了。响了几声后,姜米接了电话:“Hello?”

终于又听到姜米的声音了。冯斯握着电话,愣了好一会儿,只觉得心脏跳得快要蹦出口腔了。不过他总算回过神了,用尽可能诚恳无害的语气说:“请问是姜米同学吗?我知道这件事说出来有点难以置信,但是……”

“是你?”姜米用诧异的口吻说。

冯斯又愣住了。他当然很清楚,在路晗衣的手下的帮助下,姜米的脑子里一切和他有关的记忆都消除了,无论是两人在一起的经历,还是他的相貌、性格和声音。但是现在,姜米竟然脱口而出“是你”,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的声音还残留在姜米的记忆中?

“你……怎么会听出我的声音?你知道我是谁?”冯斯试探性地问。

“不,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你的声音,”姜米说,“我的手机里有一段起床闹钟,就是你的声音。”

原来是这么回事!冯斯猛然间回想起来了。几个月之前,当两个人还在一起的时候,姜米曾经吵嚷着要冯斯替他录一段起床闹钟,冯斯没有办法,只能捏着鼻子怪腔怪调地录了一段。现在他都还记得那段录音的内容:“姜小姐,快起床,饲料已经备好,再不起床就被其他猪仔抢光了!”

后来在抹去姜米的记忆的同时,他也小心地检查了姜米的行李,把一切可能和他有关的东西都拿走了,手机里相关的照片、聊天记录甚至通话记录等等也全部删除。唯独这段录音被他忘了。他没有想到,这段录音成为了证明他和姜米相识的唯一的证据。

“姜小姐,快起床,饲料已经备好,再不起床就被其他猪仔抢光了!”冯斯对着听筒,缓缓念出了这句话。

“果然是你。”姜米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我的手机里会有你的录音,而我却完全不记得?”

“我们见个面吧,”冯斯说,“见面之后,我会详详细细地全部告诉你。”

第二章 不如不见

伍立楠对这一次的任务很有信心。从七岁那年移植了附脑之后,他的力量就在不断地迅速增长,几年后就超越了家族中那些带有天生附脑的族员。现在他还不到三十岁,已经是黑暗家族里屈指可数的王牌杀手,死在他手下的人达到了三位数。

这一次要刺杀的对象确实很强,但伍立楠还是相信自己能够干掉对方,毕竟他的蠹痕十分巧妙,简直就是为了暗杀而生的。而且家族为了增加保险系数,还派了另外两位高手来辅助自己,三人合力,基本可以做到万无一失。

现在他就等在位于河北的这条通往北京的公路旁边。另一个方向的道路已经被他们摆上了施工维修的假牌子,敌人的车只可能接受绕路提示开到这条路上来。而一旦敌人出现在他的蠹痕范围内,就难逃一死。

深夜时分,过往的车辆并不多,伍立楠认真地注意着每一辆通过的汽车的车牌和车型,没有半点懈怠。多年以来,这种一丝不苟的职业精神帮助他避免了许多不应有的失误,甚至于救过他的性命。

终于,他要等的那辆车来了。大切诺基2014款,车牌也核对无误,就是它了。伍立楠向两名同伴打了一下手势,三人同时催动了蠹痕。

伍立楠的蠹痕淡的几乎没有颜色,在夜色的掩护下很快在公路中央形成了没有实体的屏障,切诺基仿佛丝毫不查,径直撞进了蠹痕的范围内。伍立楠猛然发力,蠹痕内一刹那间闪烁出耀眼的电光,车上的每一块金属元件都迅速导电。车停了,电火花四处飞溅。

在这样的高电压之下,还从来没有人能活着逃生。而两名同伴似乎还不放心,其中一人手指一点,整辆切诺基像被泼了汽油一样,迅猛燃烧起来。火光中隐隐可以看出,在被烈焰吞没的驾驶舱里,一个身影动也不动。

“搞定了,”伍立楠得意地笑了笑,“说得有多么多么厉害,什么守卫人世界屈指可数的高手,也不过如此嘛。”

“那也是你老兄的电实在太厉害了啊。”一名同伴恭维他说。

“走,过去看看。”伍立楠挥了挥手,三人跟在他身后,走向仍然烈焰滚滚的汽车。

“这家伙的名气那么大,到现在也还是变成了一只烤猪。”刚才使用火焰蠹痕的那个人轻蔑地说。尽管负责主要攻击的是伍立楠,但能够亲手放火烧到“这家伙”,看样子他还是很有成就感。

“这些和魔王作对的守卫人,一个个听起来名头大得吓死我,到了我的蠹痕里,不还是一样被点得……”伍立楠正在说着,突然猛地住口。两名伙伴也都脸上变色,不自禁地向后退了两步。

——那个被他们称之为烤猪的火焰里的人影,忽然动了起来。就在熊熊的烈焰里,他轻描淡写地伸直胳膊,探出了车窗,清晰地对着三人比出一个姿势。

他竖起了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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