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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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头脸上闪过一丝悔意,哼了一声:“他有没有交给过你什么重要的东西?”
“没有,”施惊木继续摇头,“您瞧我就这么一间小破屋子,我自己连杀鸡都没个胆,人又吊儿郎当,谁会把什么重要东西交给我保管?”
这话倒真让人难以辩驳。捕头反反复复盘查了他很久,确认不可能有什么东西藏在他手里后,这才放过了他。但之后的若干天里,无论施惊木走到哪里,都会觉得有一些眼睛在暗中盯着他。
他倒也无所谓,只是很关心朋友曲江离的下落。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是一桩大事,曲家全家都被官府抓起来了,罪名貌似是里通外国一类,只有曲江离脱身逃走,下落不明。几天之后,曲江离仍然没被抓到,而他的家人统统被斩首弃市。
真是个悲剧的世道!施惊木感慨着,却也无能为力。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正当他已经快把这件事忘掉了的时候,曲江离却出现了。确切地说,施惊木并没有见到他的人,而是听到了声音。当时他正靠着墙根边晒太阳,耳边突然响起曲江离的声音。
“老施,是我!”曲江离的声音很急迫,“别出声,听我说。记住,这些日子我们商量的事,无论如何不要说给第三个人听,否则可能有性命之忧!千万记住了!我走了。”
就这么没头没尾的几句话,说完之后,曲江离就消失了,留下施惊木在原地发怔。“前些日子我们商量的事”,那分明就……什么事也算不上啊,为什么曲江离会如此郑重地警告他?他进一步想到,一个月前那名捕头极力想要寻找的,难道指的是这个?
太荒唐了,施惊木想着,但也不能全然不信。虽然在他看来,那么微不足道的事情怎么可能带来什么危害?但反过来想,既然微不足道,那自己从此不提,倒也没什么问题。
“不说就不说呗,”他自言自语,“不就是丧乱之神么,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的。”
CHAPTER 02 丧乱之神
[一]
这个房间宽敞而装饰堂皇,但是那张红木床的价值就足够寻常百姓家庭挣上个几十年,但现在,所有窗户都关得死死的,窗帘也拉得严丝合缝,不透入一点阳光,令房内弥漫着一种阴森的气息。房间的主人——一个面色苍白、相貌平庸的少女,正沉默地坐在屋角的一张藤椅上,双目无神,对闯进屋来的亲友和陌生人们熟视无睹。
“好长时间了,一直都这样痴痴呆呆的,半夜还经常从房间里传出怪声,会不会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上身了?”少女的父亲、宛州知名茶商艾森小声发问,“眼看着婚期就要到了,这要是不能顺利过门,那我的损失可就大了。南淮黎家可不是谁都能高攀得上的。”
他所提问的对象,是一个穿一身白袍的年轻除妖师,身材高瘦,头发藏在帽子里。从进房之后,他那张冷峻的脸上就没有半点表情,只是不住地左右打量,时不时在墙上挂着的饰物上摸一下,透出一种冷人信服的专业气质。
“在我们的字典里,没有‘会不会’这三个字”,这位除妖师淡淡地回答,“一切都要靠事实来说话。在此之前,我不会贸然下任何结论。”
说完,他伸出手往自己的左眼上轻轻一抹,艾森惊讶地发现,那只左眼变成了幽蓝的荧光色,与此同时,右眼却仍然是黑色,放在一起显得颇为妖异。他心头一凛,知道这是传说中的通天之眼,可以看到凡人看不到的鬼怪、魂灵之类的东西。据说每一百万个人当中,才可能出现一个通天之眼,没想到今天自己运气那么好,请来这么一位高手。
“那就都交给您啦!只要能让我女儿恢复原状,钱不是问题!”艾森感激地说,带着其他家人退了出去,随手掩上门。
除妖师矜持地点点头,等门外的脚步声远去后,先回身把门锁死,然后转过身来,刚才那副严肃的嘴脸也已经不翼而飞了,取而代之的是轻松戏谑的微笑。他信手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对那个一直像雕像一样动也不动的少女说:“艾小姐,这枚水晶片的钱也得记在成本里。”
艾小姐那副黯然无神的表情也消失了,眼神开始灵动:“你是说……你眼睛上的这一片?”
除妖师点点头,手一抹,左眼又恢复了原有的黑色。他摊开手心,一枚晶莹的小薄片正在手上闪着光:“河洛的手艺,花了我二十个金铢呢。”
“钱不是问题。”艾小姐的话和她的父亲一模一样,“只要能帮我把这桩婚事搅黄了,一切都好说。”
除妖师叹了口气:“你父亲想方设法要把你嫁出去,你却想方设法不愿意嫁。他想把你嫁出去肯定是为了钱了,攀上南淮黎氏那样的亲家,对他以后的生意大有好处。你又是为了什么呢?为了男人吗?”
艾小姐神色自若:“那当然了。我有我爱的人,不能为了父亲的生意去嫁给一头猪。”
除妖师吃吃笑起来:“黎三公子其实也没你想象中那么胖,他的体重充其量也就是崔明伦的两倍。”
“你……你怎么知道崔明伦?”艾小姐终于显露出吃惊的表情,“你已经见过他了?”
“不止见过,连他的情人也一并见到了,就是一直积极地在崔明伦和你之间牵线搭桥的那位你的闺蜜,”除妖师回答,“诚实地说,她比你长得可能更接近于美丽的标准。”
这句话一下子让艾小姐面色惨白。她急促地呼吸着,过了好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你骗我!”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再请另外一个游侠去调查一下,”除妖师耸耸肩,“崔明伦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爱你,不过他对你家金钱的热爱,可能超乎你的想象。你一旦真的带着私房钱和他私奔了,不出一个月,他就会卷走你的钱,和他的情人远走高飞,留下你鸡飞蛋打什么都得不到。这不过是个早就设好的局,而你一直在局中。”
艾小姐呆若木鸡,久久不能言语。除妖师等了一会儿,看她稍稍平静了一点,接着说下去:“倒是黎三公子,其实一直口碑不错,算是个有良心的商人。我知道父母之命的婚姻谁都讨厌,哪个年轻姑娘都会觉得自己挑中的男人才是最好的,但是……很多时候,爱情让人盲目,反抗命运也未必会给你带来真正的幸福。”
“你再考虑三天吧,我可以替你拖住你爹三天,让你想个清楚,”除妖师站起身来,“现在你继续伪装妖邪附体吧。”
他向着门口走去,艾小姐叫住了他:“云湛先生!请等等!”
真名叫云湛的冒牌除妖师停下了脚步:“还有事吗?”
“我愿意付给你我的全部身家,请你……替我杀了崔明伦和那个贱女人!”艾小姐咬牙切齿地说,“您是南淮城最好的游侠,一定能办到的!”
云湛毫不迟疑地摇摇头:“对不起,我的业务范围不包括杀人放火,我们游侠是有自己的行为准则的。”
他走出去,把艾小姐捂着嘴的绝望哭泣声关在房门之内,艾森已经焦急地等待了很久了,见到云湛出来,立刻迎了上去:“除妖师先生,我女儿她到底怎么样了?”
“不出我所料,是厉鬼附体,”云湛神色严峻地回答,“你这栋房子的宅基选得不好,底下曾经是一片坟场。”
“可是,这里最早是一条河呀,后来河流干涸了而已。”艾森有些疑惑。
“是啊,你不知道很多无人收尸的死囚被砍了脑袋就埋在河边么?”云湛答得滴水不漏,“附在小姐身上的,就是一个被诬告通奸杀夫的冤死的女鬼。她对尘世间的一切幸福充满了怨憎,所以会附身在即将大婚的艾小姐身上。”
艾森打了个寒战:“那应该怎么才能驱走这个冤鬼呢?”
“这只女鬼修炼了上百年,道行深厚,我一时除不掉,只能用秘术暂时压制,”云湛屈着手指,“我需要回去借一样魂印兵器,再和她斗。最多三天,就能弄赶跑她了。不过喂饱这件魂印兵器可不便宜……”
他胡诌一通,又从千恩万谢的艾森手里弄到一笔钱,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等到艾宅脱离了他的视线后,他抹去了脸上改变脸型的化妆,把那身别扭的白袍扯掉,再将头上的帽子一摘,露出一头银色的长发。这是一个羽人。
冬日的脚步渐渐远离,南淮城正在迎来春季的新绿。那些薄薄的积雪早已化尽,城市的生气开始从冰冻中释放出来。南淮是东陆公国衍国的都城,这座宛州乃至于整个九州最繁华的城市,此时人头攒动,春意盎然,对于云湛而言,这样的镜像也颇能让他心情愉悦。春天到了,人的欲望会像冬眠的蛇一样复苏,对于游侠而言,慢慢会进入不错的生意旺季。
而那也会是云湛发财的季节。在这座人类的城市里,羽人并不多见,羽族游侠更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按理说,自视高贵的羽人跑来干游侠这种下三流的活计,是会受到嘲笑的,但云湛安之若素,体现出比人类更厚的脸皮。而他的脑子也相当灵光,办起案来更是不择手段,时间长了,渐渐成为南淮城名气最大也最是毁誉参半的游侠——不然他在艾森面前也不用乔装改扮。假如刨除掉此人接完活后总喜欢赖账等恶劣品行,他倒是勉强当得起优秀的评价,可惜这样的品行好像是他与生俱来的。
云湛的事务所位于城南,那里是南淮的贫民聚居区,环境肮脏混乱,但是房价便宜。尽管如此,云湛仍然时常拖欠房租,并且练就了一身卓越的逃债本事。据说他那间小小的事务所里至少藏了十七八道不同的机关,无论是敌人来袭,还是房东来逼租子,他都能轻松地全身而退。
当然今天不同,他刚刚从富商艾森手里骗到了一笔钱,而且还没来得及花完。那些叮当作响的金铢难免让他有财大气粗的错觉。可惜的是,这样的良好感觉值维持了不到一个对时,就被人无情地粉碎了。
当时他刚刚来到事务所所在的木楼前,还没来得及进去,就发现楼外站了不少杀气腾腾的捕快,看样子是打算在那里围捕什么人。这样的场面云湛见得不少,正在幸灾乐祸地想着不只是谁又招惹了官家,忽然看到一个捕快的视线转到了他身上,愣了一愣之后,响亮地喊了一嗓子:“回来啦!那个姓云的回来啦!”
呼啦一声,捕快们齐刷刷围了上来,拔出半截腰刀,把他围在当中。云湛看着眼前一张张凶神恶煞的脸,这才知道,自己以小人之心幸灾乐祸了半天,结果倒霉的就是自己,可见恶有恶报这句老话永远都是正确的。
游侠和捕快,这两个阶层一向关系十分微妙。捕快们自认为是国家律法的代表,想来看不起不食国家俸禄的民间游侠;而游侠比之捕快,办案手段更加灵活多变,自然也瞧不上循规蹈矩的死板捕快。双方就像天上的鹰隼和地上的虎豹,互相干瞪着眼对视,却谁也无法压倒谁。
云湛本来是南淮城的一个例外,因为曾解决过不少捕快们难以破获的疑难案件,所以很得普通捕快的尊敬。而前任捕头安学武表面上一直和他关系别扭,内心还算是惺惺相惜,何况安学武二号云湛一样,背地里都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某种程度上像一条线上的蚂蚱,彼此牵制着。
可惜收到去年一桩案子的牵连,现在安学武已经离任,新来的捕头盛怀山比安学武还要忌惮云湛,但他的行事风格却比安学武更加令人厌恶,是一个笑里藏刀的角色。而他带在身边的亲随也大多是新提拔上来的,在他的影响下,自然也对云湛很不客气。这让云湛的日子有些不好过,因为从捕快们那里打探信息,本来一向是他的拿手好戏。
眼见着云湛被围住了,盛怀山不知从哪个角落钻了出来,慢吞吞地走上前,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云兄,得罪了,兄弟这也是公事公办,身不由己。”
“我早就被公办习惯了。今天找的什么借口?”云湛直截了当地问。
“这次不是借口了,”盛怀山笑容不变,“你可能卷入了真正的大麻烦。”
“看得出来,”云湛点点头,“不然你那张永远堆满假笑的脸不会一下子笑得如此真心。”
他顺从地跟着捕快们上了楼,来到自己的事务所门口,还没有进门,鼻端已经闻到一股微微的尸臭味,心里立刻明白自己惹上了什么样的大麻烦。这股尸臭说明,有人死了,而且恰恰死在他的事务所里,这简直是老天赐给盛怀山来收拾他的机会。即便不认定他是疑凶,只需要以查案为名,一趟接一趟不停地传唤他,就足够把他累到吐血了。
但云湛很清楚,自己这两天根本就没有回来过,而是一直在为了艾小姐的事情奔忙。这个离奇出现的死人,会是一种巧合,还是一个可以设好的陷阱呢?
地板上果真躺着一具尸体。盛怀山的笑意更浓,似乎是在说:看你这次怎么抵赖。
幸好刚刚开春,温度不算太高,所以尸体腐烂得并不厉害,还能辨识出相貌。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脸上胡子拉碴,身材高壮,穿着一身肮脏的布衣,靴子上面已经有好几个破洞,看来是刚刚经历了一次漫长的旅程。此刻他正斜斜地仰躺在地板上,从外表看不出死因,但脸上却有一个非常醒目的伤口。
他的左眼被挖掉了。伤口处虽然涂着药膏,但从伤疤颜色来看,这不是一个这两天新挖出来的伤口,而是已经基本愈合了的旧伤,也就是说,这只眼睛至少在一两个月前就已经被挖掉了。现在,被挖掉的左眼眶只剩下一个黑洞,右眼则大大地睁开着,毫无生气的眼球向上瞪视着,让人不寒而栗。
“这个人,你认识吗?”盛怀山拿腔作调地问。
“我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云湛摇摇头,“他是怎么死的?”
“我觉得这个问题可能应该问你,”盛怀山慢悠悠地说,“尸体是在你的事务所里发现的,而他的身上还搜出了一张写着你的事务所地址的纸条,说明他就是来找你的。”
云湛一怔:“纸条呢?拿给我看看。”
“我可事先警告你,你别做毁灭证物的事,否则更加脱不了干系。”盛怀山警告着,递给云湛一张纸条。云湛接过来一看,若无其事地递回去:“不是我的字。”
“当然不是你的字,不然我就会直接把你铐上,然后再和你说话,”盛怀山说:“但你还是得跟我回去,回答我几个问题。”
云湛心不在焉地点着头,居然没有半点抗拒,乖乖地跟着盛怀山回到了衙门。这个地方他已经进出过许多次,早已熟门熟路,连守夜看门的老头脸上痦子的位置都记得清清楚楚了。
老头儿见到云湛,脸色有些变,这可以理解:云湛每次到衙门来,都不会有什么好事。但盛怀山是一个不信邪的人,径直把云湛带进审讯室,开始连珠炮似地提问。
他问的嗾使一些无比烂俗的套路:你真的不认识这个人吗?你真的不知道他会来找你吗?你这几天都去了什么地方干了些什么事?尤其是两天之前的午夜——那是仵作大致推定的死亡时间——你在哪里、有没有证人可以证明?
云湛信口应答着,丰富的经验令他的答案无懈可击。盛怀山问来问去,抓不住他的破绽,只能有些气馁地先把他放回去。
“这只是开头。”盛怀山脸上的笑容很勉强,“接下来,还有很多要打搅你的地方。”
云湛做了个请便的姿势,出门时顺便冲着一直瞪眼看她的看门老头儿轻声说了一句:“又是大事情,真可怕!你们衙门说不定又要死人啦!”
老头儿的脸瞬间变得比黄瓜还绿,云湛大笑着离开,但笑声很快就停止了。
那张纸条上的字他见过!
只是瞟了一眼纸条,他就认出了那个慌慌张张、歪歪斜斜的字迹。十多天之前,在他还没有接下艾森的委托时,他曾收到过一封奇怪的信。这封信是从宛州的另一座城市淮安寄来的,但既没有详细地址,也没有寄信者的姓名。信封里装了一张信纸,上面用和这张纸条上一模一样的字迹写着几行令他无法理解的话:
“云湛先生:
我会在半个月之内来找你,只有你能挽救九州的命运了。
邪魔已经复苏,血灾即将降临。找到尸”
就是这么两句话,最后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尸”字,没有署名,那个“尸”字的位置紧贴着上一句话,也不像是署名。很可能是写信人还想写点什么,但一下子遇到了意外,于是慌慌张张把信塞进信封就藏了起来。或许之后还有人奉他的指令找到信寄出去,但他想要写的话终究没有写完。这是什么意思?找到尸体?
云湛回想起字迹收到这封信时嗤之以鼻的心情,完全把它当成了一个恶作剧。但现在,恶作剧的主人已经出现在自己眼前,而且在和自己会面之前就变成了尸体。看着信上那颤抖惊慌的笔迹,这个人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帮助他啊,可惜最终,自己并没有能帮到他,甚至没能让他活下去。
不知怎么的,云湛微微感到有些内疚。如果自己当时认真地对待这封信,也许就不会去接下艾小姐的无聊委托——虽然很赚钱——而是耐心等待此人上门,那他可能就不会死。可惜世事不存在“如果”,这个独眼人和自己失之交臂,没有留下任何话语就死掉了,云湛只能一遍遍回味着那句话,思索着包含在其中的难解谜团:“挽救九州的命运”,“邪魔已经复苏,血灾即将降临”。
会是什么样的邪魔和什么样的血灾呢?这短短十二个字,似乎包含了无尽的恐惧和焦急,死者究竟想要向他传达些什么?
云湛在街边席地而坐,眼前交替闪过死者空洞的左眼和盛怀山阴笑的面容。他下定决心,要把这件事弄清楚,三分之一为了抚平自己些微的内疚,三分之一为了这件怪事本身还算有趣,三分之一是为了狠狠给盛怀山一巴掌。至于艾森那边,他有绝对的把握,艾小姐会“恢复正常”的,过段时间去找艾森收余款,编造一点注入“施法于千里之外”的鬼话就行了。这年头越是有钱人越是相信那些完全无根无据的鬼神之说,云湛很多时候都想转行做个专职的除妖师,那可比当游侠赚得多多了。
这一夜,一股来自北方的寒流袭击了南淮城,也就是所谓的倒春寒,一时间气温骤降。衙门的看门老头把已经收进箱子里的棉衣又翻了出来,一边打着寒战,一边以五十步笑百步的精神看着巡夜的捕快们清涕长流的可怜模样。他在晚饭时间弄了点烧酒回来,此时用热水温了酒,就这猪头肉喝上两盅,身上才算是有了些暖意。
他正在哼着小曲,享受着酒精带来的晕乎乎的惬意,窗外忽然有一个影子快速闪过。他吓了一跳,定睛再看,却什么都没有了。
喝多了,眼花了,他自言自语地告诉自己,但在内心深处,却有一张坏笑着的脸慢慢浮上来。老头儿晃晃脑袋,把这个该死的影子一脚踢开。就算是那个小流氓来了,老子也做不了什么,他想着,管他那么多呢。
老头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个悄悄潜入的黑影,的确是那个总给人带来霉运的云湛。只不过他并不知道,云湛其实是故意让他看到一点影子的,以便捉弄他一番。
熟悉衙门结构的云湛很快摸到了停尸房。他从怀里掏出很久以前就配好的钥匙,打开锁钻了进去。房内一片黑暗,弥漫着尸体的臭气和防腐药物的刺鼻气味。他谨慎地关好门,把窗帘都拉好,这才在桌子上摸到油灯,打火点亮。
那具尸体就停在房间的正中央,看了仵作已经检查过了,衣服被扒得精光,用一张白布掩盖着。尸体的胸腹部分有一道切口,无疑是仵作干的,可惜现在仵作不在,他也无从得知死因究竟是什么。不过尸体的四肢都有一些冻伤的旧痕,很可能是去过什么严寒的地方。
但死因眼下并不重要,他想,关键是弄明白这个人的身份,可是这个人身上的东西一定都被捕快们取走了。他盯着死者空洞的左眼看了一会儿,隐隐联想到一些什么,然后转身出去,将门锁上,又捅开了证物间的门。
白天的时候,虽然只是粗略扫过,他已经牢牢记住了死者的衣着以及脖子上挂的一块小玉雕,一通翻检之后,他找到了属于这个独眼人的随身物件。衣服、靴子,随身的汗巾碎银之类都并无特异之处,属于那种在九州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获取的东西。但是那件粗布外衣腹部的一块黑渍引起了他的注意。能让人在这里蹭上油渍的地方,全南淮只有一家,那就是李记包子铺。这家包子铺的店主老李手艺独到,蒸出的包子皮薄馅大,价格也公道,很多人慕名而往。
但如同大多数的名厨一样,这位老李也有点臭脾气,比如不喜欢打扫卫生。他的铺子里,桌椅总是脏得离谱,新食客不明就里,随随便便坐下来,就会一不小心在桌脚上蹭一点陈年油污。而李记包子铺之所以生意上佳,和它所处的地理位置也有关系,它的隔壁究竟是南淮城最大的廉价客栈:久盛客栈。该客栈奉行“来的都是客”原则,对于住进去的客人从来不多加盘问,只要给钱,谁都能住,乃是一个著名的藏污纳垢之地。而一个外地人住在这里,也确实不大容易被找出来。
盛怀山新来南淮城没多久,应该不会清楚李记包子铺的奥妙,云湛想着,让他去遍地撒网,我老人家却是有的放矢,有机会抢在他之前查找到这位死者生前的行踪。
[二]
对于一个胆大心黑的游侠而言,久盛客栈是个获取信息的绝佳场所。这里三教九流无所不包,来自九州各地的犯罪分子都聚集于此,你想要打听的新闻、想要寻找的人、想要了解的真相,可能都藏在那一张张的嘴巴里。当然了,要撬开这些嘴巴,总得有适当的工具,有时候是金铢,有时候是恐吓,你必须懂得灵活运用。
云湛在南淮城有不少的眼线,久盛客栈里自然也不会例外,该客栈的小伙计卢保根就和他往来密切。卢保根曾经是一个诈骗小团伙中的一员,结果某一日骗到了一位有钱盐商的头上,这位盐商一怒之下,请了云湛替他讨回公道。云湛略施小计,把这伙人一网打尽,但看卢保根年纪尚幼,再一问身世,乃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自幼被拐骗入伙。云湛听完,居然动了点怜悯之心,放掉了他。卢保根感恩戴德,利用自己在乞丐流氓阶层中的关系,开始为云湛服务。
市井小人物的力量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但对于云湛来说,却十分清楚那些看似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可能蕴藏的力量。他自己就出身于一个没落的羽族贵族之家,父亲死后偏偏被送给宁州最大的贵族做养子,再加上体质特异,不像寻常羽人那样可以借助明月之力凝翅飞翔,从小到大没少受血统高贵的同胞们的白眼,所以也很明白这种气势会给人带来的积怨,以及一点点尊重就足以点燃的熊熊烈焰的力量。人言士为知己者死,但云湛很清楚,那些被“士”们所看不起的贩夫走卒、街头地痞往往更容易为知己者死。
“您真的……不像一个羽人啊”,卢保根有一次陪云湛喝酒,喝到半醉的时候壮起胆子说,“以前我也见过几个羽人,都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主,一不小心碰到他的衣角他都要发脾气,就像被泼了一身泥水似的。”
云湛嘿嘿一笑:“你不明白羽人的。长着翅膀的种族总觉得自己天生比别人高一头,却总是忘了自己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得落在地上、站在泥里。”
“可是您就不一样,和别的羽人都不一样。”卢保根用崇拜的语气说。
“我当然和他们不一样,”云湛眨眨眼睛,“我是个很特殊的暗月体质的羽人,连飞都飞不起来呀。所以我一辈子都是在泥里的,早就待习惯了。”
正午的久盛客栈正处于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光,一批批客人结账离开,又有新的补进来,还有吃午饭的、早饭午饭一块儿吃的,足以把人忙得晕头转向。卢保根刚刚往后厨搬去了一大摞盘子,又领着一波新住店的客人入了房间,回过神来马不停蹄地去擦桌子,出了一身大汗。
他正在费力地擦着桌上的一片油污,一个客人已经坐到了桌旁。他正想着提醒这位客人小心别弄脏了衣服,一抬头却喜出望外:“云大爷,您怎么来了?”
“你有没有见过这么一个人?”云湛开门见山,把那位死者的相貌描述了一下,“他的左眼是瞎的,很容易辨认,即便刻意不把左眼露出来,也一定会用头巾之类的来遮挡。”
卢保根回想了一下:“还真有这么一个人。大概是三四天前住进来的,嗯,没错,二月十五号那天,正巧是发薪水的时候。”
“仔细说说。”云湛说。
“那个人……用布包着眼睛,说是害了眼病不能见光。他是一个人住进来的,随身带了一个小包袱,预付了两天的房钱,但第二天就不见了,到现在还没露面呢。今天早上老板刚刚把他留下的包袱扣下了,说是抵房钱,房间也让给了新客人。那个人住店之后好像就没有下过楼,什么时候溜出去的也不知道,其他的我确实没怎么注意了,这店里客人太多。”卢保根很明白云湛想要问什么,一口气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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