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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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天罗总是分为两组行动。一组只负责杀人,另外一组负责断后、取头颅和制造混乱,必要的情况下杀死被困的同伴,避免他们落入敌人手中。负责处理后事的一组人往往比杀人者还要精干,但是他们却往往会在刺杀完成后还长时间伪装成路人留在现场周围观察。我的几次行动都是抓住了处理后事的人,进而找出了刺客的所在。但是这个方式对于这个孩子恐怕完全没有意义。”
“为什么?”
“因为他独自行动。他是不受控制的,自己杀人,自己料理后事,没有人知道他的联系办法。如果我没有猜错,天罗内部应该也只有一个人向他下达杀人的命令。”苏晋安端起一杯酒,眯起眼睛品着,“独狼是草原人所说的最难捕获的猎物之一,因为它们独自往来,没有牵挂,而且已经经历过最残酷的考验。”
“要猎杀独狼……再多的猎人只怕也不够用。”陈重低声说,“因为我们根本找不到他。”
“猎人当然找不到,可是,谁能比狼更善于寻找狼的足迹?如果我们要找一条独狼,何不试着……放出另一条狼去?”苏晋安微微睁眼,一瞬间陈重愣住了,他看见寒冷的光从苏晋安细细的眼缝里溢出来。
“另一条狼?”陈重沉吟了一下,“晋安你的意思是……”
“子仪兄出身斥候世家,应该完全清楚帝都的乱党们是如何组织的。这些人自称勤王义士,都是各诸侯国流亡来的没落世家子弟。他们的精神领袖是春山、平临、紫陌、桂城四大公子,都是数一数二的大世家子弟,这四个人都广蓄门客,家世没落的年轻人无不以投奔在他们门下为豪。但是四大公子择人也是出奇的严格,紫陌君白曼青是皇室贵胄,挑的是家世,平临君顾西园是宛州豪商,喜欢能言善道长袖善舞之徒,春山君苏秀行来自唐国,府中好蓄不惜命的死士,而桂城君魏长亭那里,军武世家的后人最受器重。这四大家就算门客数千,却只是乱党中的一成,另有九成都找不到人效忠,在这卮酒百金的帝王城里,不过是虚掷光阴的流浪人。”
陈重微微颔首:“是,这局面的造成多半是因为平临君顾西园,此人在自家府邸旁开‘信诺园’,只要是世家后人,去信诺园说一声我是来勤王的,验明身份之后就可得五个金铢的安家费。多少乡下来的孩子都是仗着自己有些世家血统,梦想到了帝都就有人接待,走上勤王救国的路,将来出将入相重振家族声威,所以不惜跋涉千里。”
“可是他们很快就发现这梦碎了,没有过人的本领,他们在帝都得到的,也只是平临君的五个金铢而已,花完了这五个金铢,无处可去的年轻人就只能流落在城里,像是流氓。就是这些人,给了那些刺客掩护,令我们在追缉中一再地失手,刺客杀人之后只要混入流浪人聚集的几个坊,就像鱼游进海里那样失去踪影。平临君这一手不但漂亮,且让我们全然抓不住他的把柄,真是令人敬佩。”苏晋安轻声说。
“根据我的情报,这些无所事事的世家子弟中身手好的会被天罗相中,雇佣他们为临时杀手,以弥补本堂人手的不足。我猜测,这一年来帝都里一多半的案子都不是天罗的手笔,而是这些世家子弟。天罗是个巨富的组织,他们很懂如何用钱办事。”陈重说。
“正是,但这时候他们的组织就不再是天衣无缝的了。”苏晋安说。
“晋安你的意思是,我们不如收买几个世家子弟,等着他们被天罗选中,这时候我们就会收到情报?”陈重忽然明白了。
苏晋安笑笑,接着品酒:“但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天罗这个组织,能把暗杀武术推到极致,当然看不上普通人。能被天罗看中的,不但要履历清白,还要有足以媲美天罗刺客的身手。这样的人,在帝都可太难找了。”
陈重一愣,仿佛当头被浇了一盆冷水。他想了一会儿,全无头绪,一转头,看见苏晋安唇边一缕悠悠然的笑意。
“晋安你心中已经有了人选吧?”陈重脱口而出。
苏晋安伸出手来,陈重也伸手,两人击掌,呵呵地笑出声来。
“他叫易冉,也有人叫他易小冉,像是个女孩的名字,长得也像个女孩。不过我看过他的身手,以他的资质若被天罗发现,应该不会放过。他祖上凭军功封过男爵,后来举家回乡,是个乡下贵族,家道已经没落了。他自己是听了同乡说起进京勤王,热血沸腾,就跟着来了,履历上天罗绝看不出破绽。”苏晋安说。
陈重挑了挑眉:“晋安我真服了你,万事你都提前想到。不过真很少听到晋安你那么激赏一个人。七卫那么多好手,包括你那个得力的下属原子澈,你一个都看不上,却看中一个来帝都讨取功名的乡下孩子?”
苏晋安点头:“确实是难得一见的材料,他是晋北八松人,跟我一个地方出来的。他大概三岁开始练刀,刀术是现在很少有人知道的‘古蝮手’,在蔷薇朝却极有名气,晋北出身的武士学上两手就可以横行东陆了,要是‘古蝮手’的大师,到哪里都有人供起来。这个孩子还不知道他学的刀术有多可怕,大概教他的人也只想他把刀术传下去,却并不想他用来上战场吧?但是我以为,他可以说和白发鬼不相上下!”
“会是白发鬼的对手么?”陈重有些怀疑,“从我们的情报看,即使在天罗刺客里,白发鬼也是罕见的好手。”
“‘古蝮手’是种刺杀武术,面对十个人,一点威力都没有,可是面对一个人,却是强绝。即使在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手里……”
陈重沉默了一刻:“晋安,有时候真的觉得我们是罪人啊……当孩子也被押上了角斗场去搏杀,大人们真的可以心安理得的坐在这里喝酒么?”
“这个世上,还有几个人不是罪人呢?”苏晋安淡淡地说,“今天是圣王八年四月十八,如果今年的十二月三十我们还不能擒获白发鬼,大教宗面前,也许我们就该替他去死了。”
“事不宜迟,什么时候行动?”陈重说着就想起身,陈家从小的教育就是如此,该当行动的时候,容不得片刻迟缓。
“子仪兄,让我好好地喝完这顿酒吧。月明星稀的好天气真是不多,每当这时候总觉得人生短暂。”苏晋安手把酒盏,拍栏看月,“明天,明天我去找易小冉,在那之前我要去取一双鞋子。”
“鞋子?”陈重愣了一下。
门无声地开了,一缕檀香、一缕酒香、一缕女人香混在一起扑面而来,陈重一惊,随即觉得一阵清爽。门边站着一个女人,披着一件绣有白色云纹和粉色桃花的长袍,大袖滑到肘间,露出象牙般的小臂和纤细圆润的手腕,兰花般的手中是一壶温好的酒。女人笑吟吟的,歪着头,冲陈重打了个招呼,陈重立刻起身还礼。陈重也是个温雅洒脱的男子,可每次他见到这个女人,都觉得自己被她的容光照亮,不由自主地觉得拘谨起来。
“阿葵,你来晚了。”苏晋安这么说着,依旧看向窗外。
“没办法,客人很烦人的。真对不起。”女人带着歉意地说,盈盈走到屋里把酒壶放下。后面跟进来一个穿白衣的少年,低头捧着七尺的长琴。他把琴架好就无声地退了出去,女人跪坐于席上,一抖长袍遮住那双笔直修长的腿,轻轻调弦,叮咚如春雨打在石板上。
“今天想听什么呀?”她问,一挑眉,眉色淡如远山。
三
圣王八年四月十九日。
易小冉蹲在原家牌楼前的台阶下,双手搭在膝盖上,叼着根草,龇着牙,草尖骄傲地指着天空。
中午的太阳照在易小冉的身上,暖洋洋的,正是一天里难得的好时候。他穿着一件灰蓝色的夹袄,棉布面上开了好几处口,露出灰色的棉花,腋下破了一个大洞,冬天刮风的时候冷气呼呼地往里灌,所以他总得把胳膊夹紧了,现在这个天气穿着它却有点热得让人不能忍,下身是条只到脚踝的单裤,倒还没破。这些衣服都是易小冉从家乡带来的,他是不会像其他人那样去捡衣服穿的,毕竟祖上凭着军功封过男爵,是有家世的人,可没料到十五岁的人长个子奇快,小半年的时间,裤子就短了一截。
易小冉低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他蹲在那里看了一上午了。有家酒肆就是因为易小冉这个坏习惯而拒绝雇他的,他看人总是从脚看起,顺着往上看,最后才看对方的脸,让人觉得有点阴阴的,心里就不太痛快。其实仔细看易小冉的眼睛会发现他的眼神一点也不阴,瞳仁黑而且大,有几分野,有几分傲气,却难得的干净。易小冉这个习惯是他母亲教他的,说看一个人的身份,从穿的鞋子最能分辨。很多乍富或者好夸耀的人把钱都花在衣服腰带或者佩刀上,不惜装金嵌玉来标榜身份,但是鞋会暴露他的本质。世家子弟一定很讲究鞋,因为比起一件不合身的衣服,一双不合脚的鞋更加让人难受,此外,好做工的鞋子也很贵,贵得很含蓄,主要是手工和式样,用料倒未必很特别,所以那些有点钱又喜欢装模作样的人往往不会在鞋子上花太多心思,最后,一个人的鞋子越是干净,他的生活就越优渥,在易小冉的家乡,有些人靠着租大车给来往的行商发了点财,也处处学世家子弟的派头:佩剑、熏香、说话文绉绉的,可是他们鞋底不可避免地沾着马粪。
易小冉的母亲总带着一点点怀念说起她嫁入易家的时候家族里还有几百亩土地和一片庄园,进进出出都有下人伺候。她新婚第一日下厨做了一碗汤,连细葱都有厨子帮她切好,她只要亲手扇扇火,把葱和盐洒进熬好的鱼汤里,就算是她的厨艺了,公婆在几个下人伺候下喝了,都夸她贤惠,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碰过锅,只需画好精致的妆,安安静静地等待她的丈夫,鞋子踩不到一点灰尘。
不过易小冉从别人那里知道,母亲嫁入易家的时候,这个乡间大族已经是在死撑最后的光鲜场面了。易小冉的父亲好赌,私底下把田契地契都输给别人了,不两年,人家找上门来,易小冉的爷爷气死了,奶奶伤了心,很快也病死了。父亲怒火中烧,说那些赌友骗他,拿了刀出去要跟人拼命,就再也没回来。从易小冉有记忆开始,他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每天都去集市上买一些嚼不烂的菜叶,切碎了和小米一起熬成粥,她漂亮光滑的脸儿很快就失去了光泽,常年操持着铁锅陶碗,曾经白嫩的手上沟沟壑壑,里面填满了黑灰。
易小冉讨厌总是想起这些,蹲得腿也麻了,于是站起来跺了跺脚,他的脚上穿着一双藤编的鞋子,没有袜子,露出脚趾,趾甲里漆黑。
“跺什么脚?触人霉头啊?”旁边经过的一人吼了一声。
有些地方乡下有个习俗,路过服丧的人家门口要跺跺脚,表示把晦气踩在脚下了,把游荡的死魂也吓走。所以在一般人面前,跺脚很不礼貌。易小冉从下往上一扫,打量了那个呵斥他的人,一个三十岁出头的胖子,脚下一双棕色的熟牛皮靴子,身上一件皂色的布袍,里面似乎还套着软甲,腰间配着一把近三尺长的剑,剑柄上张扬的挂着一块佩玉。这显然是个淳国世家子弟,但不是来自毕止那种大城,应该和易小冉一样,在乡下长大。这些日子天启城里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了。
“世兄别跟这种小鬼生气,他没见过世面,懂得什么?”胖子的同伴来劝。他们一共有五个人,风尘仆仆。
“看人的眼神真贱!”胖子被易小冉的目光刺了一下,心里一颤,怒气更甚,也不听劝,举起鞭柄照着易小冉头上敲打。
易小冉没犹豫,两只胳膊锁住胖子的手腕,往他怀里一扑,手肘猛击他的喉咙。这一击易小冉用了五成力,但他身高差了胖子不少,没有正中喉骨,打在胸骨上方。胖子一时间无法呼吸,眼前一黑,跌跌撞撞地往后退了几步。他的几个同伴大怒,二话不说,一齐扑了上来。易小冉双手护头,却被人一脚踢在膝盖下方,立刻跪了下去。他痛得几乎要背过气去,只能拼命地抱着头,强忍着。那些人一边大声地咒骂,一边抬脚往他背上踩,灰尘呛到了易小冉的鼻腔里,他忽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给我一把刀……给我一把刀……”这个念头把他的脑海里烧得一片火烫。
原家牌楼的对面,一条小巷的出口处,一个戴着斗笠的黑衣男人靠着墙,默默地看着易小冉和那五个人在灰尘里扑打。他笑笑,嘴唇上的胡须轻轻一动。
那些外地初来乍到的世家子弟直打到手腕酸痛,骂骂咧咧地走了。那个胖子最后冲地下的易小冉狠狠吐了口口水,用家乡话骂了一句什么。周围的行人自顾自走过,就像什么都没看见,易小冉在地下趴了一会儿,费力地抬起头摇了摇。他的脑袋里嗡嗡地叫着,眼角痛得厉害,大概是裂开了,身上更是无处不痛。他爬了起来,转头看时那几个人已经走得没影儿了,只能拍拍头发上的灰尘,再拍拍裤子。那条原本还没有破口的裤子如今从后臀到膝弯裂开了一道大口子,大概是不可能补好了。易小冉捂着那个裂口,默默抬起头来,看见不远处那个黑衣男人站在一棵桂树下,靠着小巷的墙,对他缓缓招手。
易小冉心里一喜,然而还是克制住了,拖着脚步穿过小街,跟着男人一起走进巷子里。
“你说你上午会来找我。”易小冉看着男人的背影。
“抱歉,我晚了。因为我有个东西送给你,约好了早晨去拿,到了那里伙计说要让客人试穿之后再改改,我说不必,伙计却坚持说店里百来年一直是这规矩,所以耽误了一点时间。”男人转过身,伸出手,手里是一双鞋。
易小冉心头一跳,那真是一双好鞋,就像他妈妈说的那种世家大族穿的鞋子。一双黑色的便鞋裹在一张青灰色的毛边纸里,绒布面,厚实的白布鞋底,针脚细密,形状端正,透着股让人觉得舒服慵懒的贵气。最难得的是,易小冉一眼就看出那双鞋子正合他的脚,大小宽窄厚薄都正好,就像这双鞋子是随着他的脚长大的。
“‘顺意作坊’的鞋子,选料不是最好的,手工和式样却一定是。帝都里诸位重臣的鞋子也都是在那里订制的,而且只要在那里订过一双鞋,他们一辈子都记得你。等你长大了,脚定型了,再去踩个脚印子,留下鞋样。以后你只要派个人告诉他们你要新鞋,几天工夫你就会收到一双绝对合你脚的鞋子。”男人淡淡地笑。
“你的鞋子可不是在顺意作坊订制的。”易小冉说。
他看着男人黑袍下的脚,那双脚上套着黑色的牛皮靴子,鞋帮磨得很旧了,皮面也久不上油,一道道裂纹。
“我是个行伍出身的人,祖上是个渔民,用不着穿那么好的鞋。”男人淡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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