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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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第一个讴歌流浪的女人是三毛,那首歌是《橄榄树》,演唱的是齐豫,三毛写的歌词。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齐豫是齐秦的姐姐,姐姐要流浪,弟弟要做狼,毕竟看起来不是一家子,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写词女人的梦想,要背一把吉他去远方流浪,无羁无挂,宛如烟尘。
三毛的书我读得不多,惟有《撒哈拉的故事》和《梦里花落知多少》。对于这个女人,我的尊敬大于仰慕,每次想起这个名字,总是想到夕阳下一个长发女人的背影,此外还有非洲沙漠上干枯古老的风。
我相信三毛是个真的想要流浪的女人,因为撒哈拉、荷西和沙漠深处的仙人掌,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
三毛小的时候,课堂命题作文《你的理想》,三毛写,“我想做个拾破烂的,一边可以享受自然的阳光,一边可以看看别人是不是丢掉了什么好东西。”老师大怒,打回去重写,三毛的第二版理想是:“我想做个小贩……”老师勉强表示满意,虽然不够崇高,毕竟也是社会流通的一个环节,至少比起第一版已经大有进步了。接下去三毛继续写,“我想做一个小贩……一边可以享受自然的阳光,一边看看有没有人把好东西扔到旁边的垃圾堆里。”
我想流浪是一种情结,很多凡俗的人都有的,想要跳出身边这个凡俗的世界,梦想自然和自由,远方和远行,宛如烟尘的生活。我中学的时候,周围多的是趁老师板书时候翻起裙子看闲书的女孩。中午吃饭说起理想的时候,女孩子就跷起手指,招摇着指尖并不存在的豆蔻说:“我的理想是流浪。”这个梦想变到男孩嘴里,则是:“我要周游地球。”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猛扒几口饭,并且尝试一下能否从神游千里的同学饭盒里弄一块牛肉什么的出来。
后来我从中国走到美国,发现这个情结已流毒西夷。除了高速公路上跑着的旅游房车外,更亲近自然的野外生活也很流行。我的一个美国朋友在伊利诺伊州大学芝加哥分校的药学院读药学博士,曾是一个自然主义者,二十三岁那年和有着共同追求的女朋友去了美国国家公园“Smokey Mountain”旁边的一处寂静深山,尝试过和大自然心贴心的享受,据说除了衣服和避孕药之外,没带任何物质文明的装备,封了银行账户卖掉房子,仰天大笑出门去,这个情景在我脑袋里总有点弥尔顿《失乐园》的感觉:“两人携手慢移流浪的脚步 离开伊甸
踏上他们孤寂的旅途。“
当然,不同于亚当夏娃对于恶劣环境的畏惧,这大兄弟满心都是即将告别污染和束缚、享受自然阳光的快活。不过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如果他至今仍在大自然里悠哉游哉地睡在吊床上,吃野葡萄看溪水里沐浴的女朋友,那么即将从医学院毕业的那个新博士是谁?
二十五岁的时候,这个大兄弟光着屁股在高速路旁拦了辆车,到最近的镇子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回到喧嚣凡俗的现实中了。
“首先是裤子破了,针线都没有,”兄弟是如此解释他那次伟大的放弃的,“然后是伊利诺伊太冷,要是在南方找个地方,也许还能再多挺两年。”
这番话的效果仿佛一个半途溜回家的红军战士说“就是路上没有吃的,要是有美国牛肉罐头,我肯定能到革命根据地……至少再走五百里地。”
我很想跟那位美国朋友说,流浪是没法挑地方的,总去佛罗里达海滨浴场那叫度假。
流浪有流浪的风骨,流浪也有流浪的代价。
流浪的宗师,我想该是犬儒学派的安提赛尼斯(Antisthenes),再往上追溯一辈,就是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大哲安提赛尼斯因为家里起的名字太长,不好记,所以在普通中国人的记忆中,是难以留下什么印象的,不过有个故事,倒是妇孺皆知,话说有一日亚历山大大帝去探望这位流浪的大哲,大哲正吃完讨来的面包,在街边晒太阳浴。大帝上前说我富有四海你想要啥我给你啥,大哲说那你赶快站一边儿去别挡着太阳行不?无疑,大哲取得了这一轮斗争的胜利,他坚持了犬儒学派的原则,真正的幸福不靠丰富的物质生活满足,而是精神。物质是稍纵即逝的玩意儿,精神上的安乐才是永恒的至高的。
如果安提赛尼斯可以跋山涉水三千公里,我想他会和印度大哲释迦牟尼相见恨晚,不过我们要说的并非他的学说而是他的生活方式。安提赛尼斯住在一只木桶里,全部家当是一袭斗篷、一根棍子和一只面包袋。这让我们想到武侠时代的丐帮和一只破沿缺口的大碗。那么安提赛尼斯流浪得如此逍遥,为何不见丐帮弟子个个满怀舒畅?我琢磨着如此多的希望流浪的人该不是想变成丐帮弟子?
我总是怀着某种幸灾乐祸的恶意,看着我那些向往流浪的朋友。我知道我无法劝说他们,所以总是等着他们碰到南墙之后回来跟我讲如何失败的故事。至今我还记得高中时代,两个向往流浪的朋友骑着自行车带着100块钱上了路,要骑到他们所知的最远的地方去。他们骑到了两百公里外的南京,用最后几块钱打了长途电话,拿到汇款之后买了火车票扔下自行车,悄无声息地回家了。
青春年少或者说少不更事的时候,人总是有那种美好的憧憬,只看纸面上的一层,却看不到先贤们留在纸背后的汗渍甚至血印。那些曾经流浪独行的人们曾经挥下怎样锋利狠绝的一刀,去斩断对凡俗的依赖和眷恋啊。后人却没有跟梦想相配的勇气,大家重复着头撞南墙的经历,安然也黯然地回到林立的钢筋混凝土大厦中去。
流浪所以如此浪漫和令人向往,是因为只有少数人可以承担它的代价。它是一种高贵甚至残酷的享受,冷冷地高高地嘲弄着羁縻于物欲的凡夫俗子。
不过也好,如果世人都能享受流浪,那么也许女人都会是三毛,男人都会是海子。前者用丝袜把自己吊了起来,后者在山海关下平躺在铁轨上。
有时候想想,流浪还是血腥的,已经有不少为此付出过血酬,却偏偏还有新来的人憧憬着这种生活。
我们都是好孩子
把博客的首选音乐更换成王筝的《我们都是好孩子》,附歌词:推开窗看天边白色的鸟想起你薄荷味的笑 那时你在操场上奔跑
大声喊 我爱你你知不知道
那时我们什么都不怕
看咖啡色夕阳又要落下
你说要 一直爱一直好
就这样 永远不分开
我们都是好孩子
异想天开的孩子
相信爱 可以永远啊
我们都是好孩子
最最善良的孩子
怀念着 伤害我们的
那时我们什么都不怕
看咖啡色夕阳又要落下
你说要 一直爱一直好
就这样 永远不分开
我们都是好孩子
最最天真的孩子
灿烂的 孤单的 变遥远的啊
第6章 我们都是好孩子 最最可爱的孩子
在一起 为幸福落泪啊
和沧月、那多一起去福州签售《上海堡垒》,当晚在一家名叫IGoGo的店唱歌,唱了这首《我们都是好孩子》,因过度装纯,被大家鄙视了。
可这真的是我最近最喜欢的歌。最难的的事,我居然是在百度MP3搜索时从千万首歌中找到它的,第一次听就被“我们都是好孩子”那句杀倒,如果当时在喝上一杯,也许就悲辛得流下几滴鳄鱼泪来。分明是个非常非常干净的女声,十二分校园民谣的曲调,可是听到耳朵里,却透着隐隐的悲伤。
因为是在歌唱一些注定会失去的东西。
譬如那只白色的鸟,它飞走了,在谁也不知道的时候。转头看不见他白色的翎羽,你想大声喊,可它不回来。
那些脆薄如铅笔画的过往,是一种等它碎裂的时候你会特别惋惜的美。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在安徽省委幼儿园那座古老庄严的老别墅里午睡,身边是一群和我同龄的孩子,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一排排小床和白色的床单上,晚夏的鸣蝉异常地催眠。我被那个忘记名字的阿姨轻轻拍醒,睡眼朦胧。她拉着我的手,穿过小床之间的走道,带着迷迷瞪瞪的我来到窗前的办公桌上,给我一张厚实的大白纸和一盒子蜡笔,用不吵醒其他孩子的低声让我画一幅公园的风景画。其实白纸上已经用铅笔很浅地勾勒好了痕迹,我只需要照着涂色就好。
我在那场催人睡眠的阳光里给树涂上绿色,给湖面涂上蓝色,再给路上增加几个小人,并未得到什么表扬,就被阿姨拉着手,悄无声息地送回了床上,盖好了被子继续午睡。醒来的时候我几乎都忘掉了这件事了,完全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我的同学们对此也一无所知。
一个月之后,我在幼儿园的窗口里看到我涂色的那幅画在展示,说我得了市里一个少儿绘画比赛的二等奖。阿姨对我的父母说我是个有画画天赋的孩子,说我做得很好。她这麽说的时候对我挤挤眼睛,示意我不必多说。
那是我迄今为止所得的不多的奖之一,大概也只有我还记得。那是一场作弊的产物,因为我在落笔之前,阿姨就已经为我打好了淡淡的底稿。其实我不是什么有画画天赋的孩子了,在幼儿园的时候,我比其他孩子都小半岁,非常好哭,个头不高,睡觉不老实,根据我的回忆还经常拖着鼻涕,简单地概括就是一无是处,所以就有点自卑,总是很沉默。
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那幅画来,我想那个阿姨也是要应付幼儿园某种评奖的要求吧,毕竟帮一个孩子作弊比慢慢教会他画画容易多了。
但我其实不是要说对于哪个奖我受之有愧,只是想说,在那个阳光美好的中午,她勾勒完底稿之后在满满一屋子孩子中要挑选一个她心中的获奖者,?他们都睡在有护栏的小床里,盖着白色的被单。她居然选中了我,也许是因为她觉得我需要一点鼓励,也许我某些时候看着窗外发呆给她留下了什么印象。
也许只是我臆造出来的记忆,但我隐约能感觉到她拉着我的手穿过那些小床间的走道时温暖的触感。
于是我非常地想念她。
第7章 那个叫KOI的越南仔
KOI是我的越南学生。我记不得他的名字是否是这样拼写了,只记得发音,在实验室里我大声喊着他的名字,KOI,KOI。
因为他的实验做得最差。
那时候我在大学里兼职当助教,教有机化学实验课,手下有二十号学生,个个都比我神气。那所大学是贵族大学,加上研究生还不足一万学生,只培养精英。校园很美,建筑风格统一,仿佛中世纪古堡,建筑外都会有一块铭牌,铭刻着捐助者的名字。它以富有而著称,门人往往腰缠万贯,反过来对母校捐款。从这里毕业的父母们都想把孩子送回自己的母校读书,把这看作家庭传承的荣耀。每年盛夏他们在草坪上举行大型的校友会。美国总统竞选演讲的时候这里是其中一站。
但这些都跟KOI没关系,KOI是个越南仔,他和那些美国学生格格不入。
但KOI是我的朋友。我那时夜里耽于写书,还要做一个即时监控的实验,困得头晕眼花,经常在实验课的间隙里打盹。好在我的美国学生们也乐得清闲,不太希望我始终辅导他们,我乐得呆在一旁,佯做监督实则瞌睡。可我的上司是一位极精明也美丽的美国女人,经常会悄悄走进实验室视察我的工作,此时KOI总是抢先一步上前拦住这个美女,大声地询问她一些实验问题。我立刻睁眼,精神抖擞。
KOI喜欢我,因为我是中国人,而他是个越南仔。在美国,大家会忘记老山的战争,看着彼此的黄皮肤就觉得温暖,好比三国时代吕布跟刘备推心置腹地说,你我都是边地人。吕布是九原人,按照那时的观点就是边塞野地,在门阀贵族拱列的长安、洛阳或者许昌,他这个武夫大概也曾被人冷眼,没有办法靠着家荫去平步青云,只有靠手中的一杆方天画戟扫荡群雄。出于这个原因我始终对吕布印象不错,玩《真三国无双》的时候第一个把他的四维给升满了。而刘大耳虽然也是个英雄,却有根深蒂固的皇权思想,抱着祖上的侯爵封号恋恋不舍,所以并不觉得跟奉先同心。
KOI很聪明,但实验成绩不好。可他依然很骄傲,他指着那些美国学生说,他们会的,我也都会。
KOI喜欢太极拳,托北大太极拳教育的普及,我的二十四式练的还不错。KOI经常带着一本简陋的英文版太极拳和我探讨,说有个大师要来了,Richard,你知道么?他真的太强了,能够一手推倒一面墙,我们一起去看他吧。我每次都是笑笑,从没跟他一起去看。我想这个越南仔大概希望我在他的判分上手下留情,可我能做的只是多给他一些指导。
不过我跟KOI变得很熟,我们一起去吃一种希腊风味的wrap,吃饭的时候KOI会罕见地有点忧郁,他说他真的讨厌这里,这个城市那么老旧那么封闭,太无聊了,生活不该是这样的。
我也不喜欢圣路易斯,可我对KOI说你必须学会适应生活,因为生活不会反过来适应你。KOI神采飞扬地问Richard你喜欢加州么?洛杉矶!哪里比这里棒多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也是一个很好的学校,我想去那里!
我还是笑笑。洛杉矶?太遥远了吧?那时我拿着学院一份不菲的助研薪水,失去了这个,我去洛杉矶能做什么,凭着我那足够山吹胡侃可专业单词却全部都忘光的英语?我也很想去洛杉矶,但我觉得我没有能力去那里。
对KOI来说去洛杉矶也是个梦想罢了,我知道KOI家里并不富裕。在我们那所学校里,KOI的家庭是个异类。他父母年纪很大,垂垂老迈,像是我的爷爷奶奶。他们从越南移民来不久。有一次KOI的父母带着午餐来看KOI,因为那天我们要做一个很长的实验,跨中午。两个老人拿着一份家里做的盒饭在实验室门口微躬着腰低声问我说能否给他们的儿子送一点吃的进去。我说不行,实验室不是一般人可以进的,但我可以帮你们把饭送到准备间,KOI可以在那里吃。那对老人以东方人的礼节千恩万谢,我看着他们的衣着,猜想他们大概是在做一些刷盘子或者切菜的苦力活。后来一些侧面的消息证明了我的猜测。即便这样他们也本着东方人给孩子受最好教育的想法,送KOI来这个本地最贵的大学。
可KOI还是信心百倍,他说他可以争取在加大那边找到一份资助。他说Richard你要教我,教我怎么才能把这该死的实验做好一点,这样我就可以有个A去加大申请资助了。我说好,可我知道我能做到的很有限。
KOI做着实验填写着各种乱七八糟的资助申请,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名目繁多好比政府公文。后来KOI从我的课上毕业了,成绩并不算很好,不过终得及格。
有足足一个学期我没有看见KOI,也没有任何他的消息。
一天晚上,大雨就要下下来的时候,我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KOI的声音在电话那边异常快活,他的第一句话是,Richard,我通过了,我可以去洛杉矶分校了,你不是喜欢洛杉矶么?也一起去,这里太无聊了。我震惊地拿着话机,不知说什么好。KOI在电话那边喋喋不休,说他的申请和资助,还说父母也支持他。他说Richard你不要担心,我知道怎么申请,我帮你搞资料,Richard,你不是喜欢加州么?你就要去那里,带在这个鬼地方,有什么意思?加州啊,那里不下雨,整天都是阳光。我忽然想起一支叫做《加州阳光》的歌来,看着窗外晦暗的天空。
KOI就这么去加州了,他那么坚持,因为他觉得那里很好。就像是他的父母觉得美国可以带给他们新的生活,所以他们移民到了美国,千辛万苦。
我没有再联系KOI,因为我觉得加州太远,很不现实。虽然我也常常想起那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来,他在实验室顶着反应皿,翻着大叠的申请资料,执着的憧憬着未来。
第二年圣诞的时候我在几张贺卡中的一张上看见了KOI的名字,他在卡片上简单地写说:“圣诞快乐,加州很好。”
此时此刻我很想念KOI,我相信他如今已经功成名就,因为他是那么聪明而骄傲的少年,打得那么帅的一手太极拳,而且他永不放弃。
第8章 Happy New Year
春节又要到了,渐渐的开心起来。
二十二岁以后,这是我第一个将在家里度过的春节。二十二岁时我出国,只有圣诞节有假。
这几年习惯了每年春节跟组里的美国同事说“happy Chinese new year”,然后向他们解释为什么是“Chinese new year”以及它和公历新年的区别。我说这个节日有点像你们的感恩节,因为亲人们会在此时团聚;同事们问我那么你们也吃火鸡或者什么类似的玩意儿么?我真想说见鬼的火鸡,我在跟你谈一个“团聚”的概念,温馨而伟大,火鸡能跟这个概念比么?就算它个儿大也不过是个傻鸟。
我走在美国中部大雪覆盖的路上,看不见红色的爆竹碎屑,也没什么人迹,电视里没有春晚滑稽或者俚俗的小品,他们可能在直播冰球。我从年三十的睡梦里自然醒,而不是被劈啪的爆竹吵醒,我趴着窗户看见铺了雪的窗台上松鼠跳跃,这一天平静如同以往。我拨十次电话才能拨通一次跟我的父女说声新年好,我想着成千上万出国的人把这句干瘪的话变成电子流,它们穿越在中美海底电缆里,上面巨大的抹香鲸悠然游过。
父亲不太明白为什么我对于回国如此固执,因为我在美国可以买独栋别墅,开野马,按照美金算工资,折合成现在的现钞买入价,也是799.57,比人民币翻了8倍。我无数次想对父亲说你知道么,能够说中文,买到方块字的书,还有打开但是能够有几十个说着中文的频道对我是何等重要啊。虽然我也许半年才有空去书店逛逛,每天晚上甚至看不了十分钟的电视,但是半年一次在下午的阳光里逛小书店,和每晚十分钟的电视,对我而言很重要,为了它们我可以放弃很多东西。但我没说,对于始终生活在中国人的人来说,太慢明白了。
我到美国的第二个春节,和老孙老谢来着一辆1990年的TOYOTA COROLLA飞驰心理宽阔无人的街道上,音响里放着张信哲的《从开始到现在》。我咀嚼歌词中说“难道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
难道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
真是孤单啊。
现在我终于可以把Chinese去掉了,在这里谁都能明白我的意思,更不会跟我提某种很不好吃的傻鸟。
我曾经想过写一个漫长拖沓的故事,在这本杂志上慢慢的连载,让主人公们慢慢长大,和读者们一起过着中秋除夕和圣诞感恩节,也许他们过生日的时候还会收到读者寄来的礼物,这时候我就可以把礼物偷偷藏起来。这个念头源自我看的日本漫画,那些动辄连载纪念的长篇漫画总是会在比如圣诞的时候推出圣诞版,比如天道茜和乱马在圣诞得到了一张温泉大礼卷而准备出行,等等?
北条司的《非常家庭》也是,我很喜欢,2000年的圣诞节,我下载了这部漫画来看,紫苑在路灯下轻轻踮起脚尖,吻在雅彦的嘴唇上,那时候东京的街头正飘着雪。我一时间分不清楚真实或者虚幻,想要出门走到雪地里去买一罐咖啡。
幻想是另外一个世界,那里有些人我们一起长大,我们也一起老去。
祝愿我们的所有的朋友新年快乐。男孩英俊女孩漂亮,叔叔阿姨们年轻健康,除夕的夜晚该回来的人都回来了,回不来的人也有个电话,希望那窄得要死的中美海底电缆今年通畅一些。
嗯,还有就是祝愿每个喜欢某人的人会听见那个人对你说“yes”,yes,yes……yes!
第9章 城游
合肥,桐荫之城
到不了的地方都叫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忘记谁说的了,有那么点意思。
离开合肥的很多年之后再回忆这座城市,总想到长江路上茂盛的法国梧桐,我还是那个上高中的孩子,骑着辆自行车在深秋季节飞驰在盘旋坠落的、枯黄的大叶中,道路两侧的树伸出如同巨人手臂的枝干,在我头顶交错,盛大的桐荫覆盖了整座城市。
那时我生活在这个城市里,像是雏鸟栖息在母鸟用树干个干草搭好的巢中。
我在合肥生活了18年,我出生在那里。
家住在淝河边,“合肥”是因为淝水在那里交汇而得名的。
合肥是一座小城市,只有一条叫做“长江路”的主干道,我只记得三路公共汽车——一路、三路和十一路。后来我踏上了北京的地界,发现北大门口竟然有三百多路公共汽车,非常惊骇,觉得公共汽车都能排三百多号去,可见这城市的巨型。
大城市的生活很大,却常常让你觉得自己像个过客,时至今日我在北京买了房子建了公司,司机开着车穿过北京的大街小巷,我还是会经常指着外面陌生的建筑物问,那是哪里?
小城市就不一样,在那座小小的合肥城里,我的生活也很小。在那里我有几个好兄弟,每天放学就流连游戏厅打“名将”和“三国志·吞食天地”,在街头的防雨布的棚子下,粗糙不平的台子上打美式落弹,在天冷的季节还会凑钱在小店吃碗热乎乎的馄饨,然后一同骑车回家,我们飙行在长江路东段的桐荫下,大声说话,有种爷在此称霸的感觉。
高考那年夏天,我估出了自己的高考分数,远高于我的期望,于是面临两个选择,中国科技大学或北大。前者的好处显而易见,合肥是我的地头,在家上学有吃有住,衣服不用自己洗,当年的中科大以极高的出国率而出名,我那么熟悉它,小时候我家就住在中科大的后门,我经常在校园里抓蚱蜢玩。而北大对于我,是个完全未知的地方,美好神秘。
我在这个决定我人生的选择前颠来倒去,踌躇良久。最后,在填报志愿的前一夜我决定用抓阄来决定自己的命运。
第一次抓到了北大,犹豫了一下,决定在抓一把,第二次抓到了科大,一比一平……说起来抓阄真的有“抓平了”这总说法么?第三次,咬牙伸爪一捞,又是北大。
于是我相信这是冥冥之中自有指引,第二天一早,在志愿表第一格里写上了北京大学,书包里揣着那张纸飞蹬自行车,经过夏日阳光中碧透的桐荫,去学校交表。
我在做重大决定的时候总是有点软弱,因为不确定自己的手能够抓住命运,所以才会抓阄。
回想起来,在抓阄之前我心里已经倾斜到北大那边去了,我以前跟人说做这个选择是因为当年李延年唱曰“北方有佳人”,幻想北大校园里的莺莺燕燕那只是个玩笑,真正的原因是我不了解那里,所以想去看看。
我后来碰到二选一的选择时,往往挑那个我不了解的,我不知道能否称赞自己有开拓精神。
另一个原因是我很想从家门里走出去。在一个还小的时候,还有股气随着血管流淌,去健身房总是想挑战最重的哑铃的时候,我也总是渴望更宽广的天空。
忘记了从哪里看来的心里分析,说人十三岁以前的经历决定了他的一生,我在合肥过了整整十八年,所以我是个小城市长大的市民而无缘成为贵族。离开合肥之后我一路向北,在北大上了四年学之后去了纬度更高的St.Louis读博士,说起来也算是走过了不少地方。以前在合肥的时候,有人对我说北京好,后来上了北大,又有人对我说美国好。离开合肥10年之后,我从美国回到上海,拎着全部行李走出浦东机场,面对熙熙攘攘的都市,仍觉得自己是乡下人进城。
在人们的印象里,乡下人总是要进城的。可是乡下人为什么要进城呢?
也许并非为了更好的生活,只是每个人都会厌烦了眼前的城市,想出去看看,然后就再也不能回头,王家卫老师在东邪西毒里借欧阳锋的口说“山那边,无非还是山。”
多年之前我在高考志愿上写下了“北京大学”,不是因为北大在我的印象里多么好,而是我厌倦了生活18年的小城市。
如今合肥变得蛮大的,各种各样的新区围绕着它,街上也能看到各种豪华进口车,不是当年那个上了出租车只要五块钱起步费几乎可以去任何地方的小城。
我有点不适应新的合肥。
我熟悉的合肥是座慢悠悠、不太发达的小城,那里有我的几个兄弟,还有桐荫下的长江路,街机厅台球室,我骑着车,沿着固定线路,日复一日地穿过东市区。
小城市里没有游乐园,大家会自己找乐,比如把自己锻炼成小李飞刀。
每天放学我都走着回家,长街两侧都是学名“悬铃木”我们叫“法国梧桐”的大叔,那条一尘不变的道路我走了很多年。两侧的大树用伸出的枝条把整条街道遮蔽起来,仿佛一个绿荫的长棚,巨大的手掌形状树叶遮阳避雨。落叶的时候,巨大的叶片从天飘落,仿佛一场枯黄色的大雪,有种天穹碎落的感觉。
我发明过无数的办法来消遣那段步行的时光,最重要的就是苦练飞刀。
我从学校商店买了一把铅笔刀,在水泥路沿上磨得锋利了,沿路对着树干“嗖嗖”地飞刀,千里不留行。我幻想着这种日复一日的苦练会让我的刀技大成,最终有一天百步之外指哪打哪儿,可惜我的神功并未练成,而梧桐树很受伤。
多年之后我学了学力学,才明白我那柄从学校商店买来的铅笔刀即使在小李飞刀的手中也只有50%的几率命中树干,它缺乏一柄好飞刀应有的配重。所以它虽然有一颗当一枚好飞刀去行侠仗义的心,最重还是只能和笔打打交道。
这么说来其实我也是一柄铅笔刀。
我偶尔回家看望父母,父母住在新楼里,夜深的时候安安静静,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聊天,我妈妈唠叨我说你办事没有调理,这个没做好那个也没做好,一切事情都要事先有计划,你这样子能照顾好自己的生活么?我就反驳说我很忙啊,我很累啊,我一个人要做好几个人的工作啊,我有这样那样的烦心事。我爸爸说你要再买一个大房子在北京,最好六室两厅,我就抱怨说北京房价很高啊,好地段的房子买六室两厅?爸爸你当我是干什么的?我们说着说着就争吵起来,彼此都不太开心,于是都沉默下来,看着屏幕上的人影闪动。
“那么累不如回来吧!”妈妈忽然说,“回来考个公务员,以你的能力没问题,待遇也不错的,不过是少赚点钱。”
妈妈你开玩笑的吧?“我说。
我们接着沉默。
我是真没法回到那座记忆中的城市了,对于我那个城市已经不在了,这些年合肥的变化已经很大了,那些梧桐树都被伐倒了,淝河边我家的老房子也拆掉了,过去合肥最高建筑叫“十层大楼”,大家都想去十层大楼坐电梯,如今那栋建筑灰色的外墙在周围的玻璃幕墙下显得那么破败寒酸,在一次执行力很强的市容整顿中那些好吃的早餐铺子都被取缔了,我的死党们结了婚,我和他们相聚时常常是没话找话说,我的爸爸妈妈也老了,还会越来越老,并会睡一觉醒来精神奕奕。
我很难确定是我变了还是合肥变了,也许彼此都在改变,无声地远离。
开篇引用的那句话出自“南拳妈妈”的《牡丹江》,我在一个陌生人的论坛签名档中看到的,在这里录全:弯成一弯的桥梁倒映在这湖面上 你从那头瞧这看
月光下一轮美满
青石板的老街上
你我走过的地方
那段斑驳的砖墙
如今到底啥模样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谁在门外唱那首牡丹江
我聆听感伤你声音悠扬
风铃摇晃清脆响
江边的小村庄午睡般安祥
谁在门外唱那首牡丹江
我脚步轻响走向你身旁
思念的光透进窗
银白色的温暖洒在儿时的床
离开那个城市的时候,我猜过我的未来。我没有猜错这个结局,我将永远也无法回到那片盛大的梧桐树荫下,那些残留我小刀刻痕的梧桐树都长大了,又被伐倒了,电锯声里那些手掌形状的叶子和树枝一起拍在尘埃中,桐荫之城随之崩塌。
有一次回家,我在夜色里步行在新筑的淝河大堤上,想要带着我喜欢的女孩来看我曾经生活的城市。找一张地图画上一条红线,点上各种各样的标记,告诉他那是我每天骑着自行车沿着这个路线经过。这里有一个有名的馄饨铺叫“飞来鲜”,那里是我最喜欢的豆腐脑摊子。就在明教寺的对面,这里是淝河的河堤,我曾经壁虎一样徒手爬上20米高的大堤没有任何保护,那里一片如今看来低矮破败的楼房是我小时候住的地方,我曾趴在水泥台子上写着作业等我爸爸妈妈下班回家。1984年的一场暴雨导致淝河大水,我家所住的一楼被彻底的淹没了,人们划着逍遥津的游船逃生……
在这座小城市我曾经对外面的世界无限神往,而现在我有些疲倦了,我又记起了它的好。
可纵然一遍遍地缅怀,却不能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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