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过去的那些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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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这座小区,一看就是有钱人住的。这里无论地段、建筑质量、绿化都做得无懈可击,而小区内出出入入的车辆也都是名车。

“我想起了一段相声,”冯斯说,“以后我如果要死的话,就到这个小区门口来等着,看到一辆宾利就赶紧迎上去。这辈子死也要死在宾利的轮胎下。”

“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高档社区,不好办哪。”姜米皱起了眉头。

“什么不好办?”

“有钱人胆子都小,未必愿意见我们这两个陌生人。”姜米解释说。

冯斯看着小区每栋楼外站着的保安,点了点头:“说的也是。咱们到这儿来,到底是找谁啊?”

“按照我妈的日记里所说,哈德利教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年前、曾有另外一位中国学者也曾调查过那座失踪的道观。那位学者的名字叫袁川江,是一个神话学家。”姜米说。

“哦,我们是来找袁川江的?”

姜米摇摇头:“不,袁川江早就死了,得有好几十年了。但是他的研究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一个名叫袁志何的人,子承父业也在研究中国古代神话,哈德利教授主要接触的就是他。”

“这种偏门的学问…应该买不起这种高档小区的房子吧?”冯斯有些疑惑,“在中国,最不值钱的大概就是知识。”

“这个么,我倒是在网上查过了,”姜米说,“这位大爷多年前就放弃公职下海经商了,现在是一个成功的书商,出版过不少畅销书。你在微博上那些七拼八凑的心灵鸡汤,搞不好就有出自他们公司的畅销书的。”

“那我倒是应该向他隆重致谢,”冯斯嘿嘿一乐,“说起来,他可真是比他爹聪明多了,赚钱才是硬道理。”

两人说笑着,来到了袁志何所住的那栋楼。向楼门前虎踞着的保安表明来意后,保安的脸上露出了惊诧的表情:“袁志何?你们是他的什么人?”

“我们是出版社的实习生,和他们公司有合作,约好了来给他送资料。”冯斯回答。他知道两人面相年轻,要冒充正式员工不太容易,所以使用了实习生的幌子。

“难怪不得你们不知道呢,”保安打量了两人一会儿,“袁志何死啦。”

“死了?”姜米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冯斯却相对镇定一点,这样的事情,他已经隐隐有所预料。

“嗯,你们回去吧。有什么事情,直接找他公司的人问。”这个保安看来是经过了物业叮嘱的,口风极严,无论怎么也不肯多说一个字。

两人只能无奈地离开小区。姜米一脸不甘心:“要不然我们偷偷溜进去看看?”

“您这是看多了贵国的影视剧了吧?”冯斯说,“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呢?”

“其实没什么难的嘛,我又不是没干过…”姜米嘟哝着。

“好啦,不用秀你的光荣史了,”冯斯说,“要弄明白袁志何死的具体状况其实很容易,我打个电话就行了。”

“你认识警察?”姜米有些惊诧。

“警察倒是认识,不过不是能帮上忙的,”冯斯苦笑一声,“我是要找一个网络公关公司的人,那个人是我在微博上的营销伙伴。他专门帮助图书公司炒作畅销书,和出版圈子里的人都很熟,肯定听说过什么。”

“还真是猫有猫道呢…”姜米的话语里虽然有些讥刺,却也不乏佩服。

冯斯走到一旁,很快打完了电话,走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很是凝重:“袁志何真的死了。而且,不只死了他一个。”

“不只死了一个?”

“他和他老婆、儿子,还有一个保姆,一共四口人。全死了。死因是煤气中毒。他儿子好像也就是我们俩这个年纪。”

姜米紧皱着眉头,过了好久才说:“这种有钱人家里的煤气炉灶,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泄露?”

“我也觉得不对,”冯斯说,“那个公关碰巧打听到了一些细节。他说,不只是煤气炉灶的质量完全没问题,袁志何的厨房里还装了煤气报警器。没那么巧煤气泄漏和报警器坏掉赶在一起。但是除此之外,家里没有找到别人闯入的痕迹,也没有丢东西。”

“就是说,这应该是一场高明的谋杀了,”姜米思忖着,“按照你的形容,那帮自称守卫人的家伙一个个能力超人,估计警方也很难找到犯罪的证据。”

“他们不可能找得到。”冯斯很确定地说。

两人有些愁眉不展地走在街边。这一天是周末,北京城的街头人山人海,被汽车限号憋得够呛的人们发泄式地把车都开到了路上,于是形成了平时堵早晚高峰、周末堵全天的景观。但人们还是兴致勃勃,还是精力十足,因为这是他们的生活。

“你怎么了?”姜米侧头看着冯斯,“怎么看得那么出神的样子?街上有很多美女吗?”

“有很多,不过最漂亮的那个站我旁边呢。”冯斯不动声色地随口拍马屁。但他的视线仍然流连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流连在那些接踵摩肩的红男绿女、街边小食摊的锅里升腾起来的烟雾、不停排放的汽车尾气、扔得遍地都是的小传单上,仿佛那些东西里真的蕴藏有什么能吸引他的美好。

“那你也没顾得上看她…你是不是想到了些什么?”姜米又问,“看着你这会儿的眼神,我一下子想起那些在海里漂了两年刚刚上岸的水手。”

“说得你真的见过那些水手一样…”冯斯笑了笑,“我就是很羡慕这些人罢了。多好啊,上学,工作,赚钱,恋爱,结婚,养孩子,慢慢活到老死。”

“慢慢活到老死…”姜米咀嚼着这句话,“说真的,我还没问过你呢。你一下子就跳进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是不是很烦躁很不爽?”

“不是一般的不爽啊,”冯斯说,“那种感觉,打个比方,就像是你本来在好好地洗着澡,喷头里出来的洗澡水突然变成了油,沾的你滑溜溜油腻腻的一身,你说你烦不烦?”

“是挺烦的。”姜米同情地点点头。

“而且这个世界还很危险啊,打另外一个比方,就像是被突然扔进了一锅正在开着小火烧的凉水里。虽然一时半会儿水温还低,但还是会逐渐升高,最后难逃被煮死的命运。”

“所以你看着这些人,其实是在…羡慕?”姜米问。

“我就是在羡慕,”冯斯冲着街上一挥手,“做个普通人是最值得羡慕的。我他妈的羡慕他们,羡慕死了,羡慕到现在就想找人痛痛快快打一场群架,被打到鼻青脸肿躺在地上骂街再被警察叔叔铐到局子里去。”

后来冯斯也觉得很奇怪。这一番话他没有对文潇岚说过,没有对宁章闻说过,没有对关雪樱说过,也没有对那些和他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们说过,却偏偏对着认识还不到一天的姜米脱口而出。他只能猜测,或许是比起其他的朋友与敌人,姜米身上有一些和他更加接近的地方。

但说都说了,也无可挽回。他只能借口到路边去买饮料,好稍微稳定一下情绪。等到把饮料买回来,姜米正在若有所思地发着呆。

“怎么了?”冯斯把姜米要的橙汁递给她。

“其实…除了这个袁志何,倒也有另外一个人可以找。我本来、本来不想找他的。”姜米说话有些吞吞吐吐,和她之前神采飞扬的二货德行完全不一样。

冯斯很是奇怪:“你咬着舌头了?还没见你这样说过话呢。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想找?”

“我的生父。”姜米咬咬牙,还是说出来了。

“生父?哦,詹教授离过婚?”冯斯问。

“不是,他们压根没结婚,”姜米的表情看来很烦躁,“他和我妈妈是在美国读博士的时候认识和恋爱的,但是我妈妈怀孕后,那个男人…他甩了我妈妈。他们俩都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

冯斯略一思索,已经想明白了这层关系:“也就是说,虽然后来詹教授没有再跟着哈德利教授了,但你的生父却还和他在一块儿。难道当时他也回中国了?”

“当时他本来就在中国,”姜米说,“他在美国生活得很不习惯,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国。哈德利到中国的时候,因为一个人行事不太方便,曾经请他担任临时助手。所以理论上来说,他对哈德利的调查应该了解一些,但他当助手的时间段是什么、具体跟进到了哪一步,我也不知道,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冯斯盯着姜米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其实一开始,你并不打算去找他,是听我发了那几句牢骚之后,才改变主意的吧?”

“我可不是为了你,”姜米把脸转开,“就算我再讨厌他,为了我妈妈,我还是得去试试。”

“知道啦,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冯斯说。

“好啦,别废话了,快走吧!”姜米挥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这一次出租车来到的是一套陈旧的老式小区,每一栋楼的外墙都在脱皮剥落,和先前的富豪区形成鲜明的对照。坐在门口传达室的老头随口问了两句,放两人进去了。

“看到这样的小区我就觉得很亲切,”冯斯说,“我爹发财之前,住的就是这样的旧楼房,连看门老头儿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的生父是一个奇葩,”姜米撇撇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面,只是看到过照片,然后听我妈说起过关于他的一些事情。说实在的,我不想见他。”

“到底奇葩在何处?”冯斯禁不住有些好奇。

“斤斤计较,比娘们儿还喜欢算计,极度自私,外加胆小如鼠,”姜米说,“这倒也罢了。我妈最恨他的就是不敢承担责任。当初她发现自己怀孕之后告诉我生父,他居然死活不承认,差点闹到要去做亲子鉴定的程度。所以我妈妈也寒心啦,任由他离开了。”

“如此极品,你妈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呢?”冯斯问。

“因为他在外人面前总是能做得道貌岸然,”姜米说,“只有相处久了才能发现他的缺点。人类不都是这么擅长掩饰自己的么?”

“说得也是,要不然你就别去了,”冯斯说,“我很清楚这种不得不面对一个不想见的亲人的痛苦。我直接去找他就好了。”

“不,我们还是一起去,”姜米坚定地说,“一味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何况,我也想亲眼见见他。”

“他现在是干什么的?”

“听说曾经在大学教书,后来离职去了个什么研究所,但始终混得不如意,不然也不会住在这么破的小区——这里连新自行车都找不出几辆。”

两人一同来到姜米的生父所住的那栋楼,爬上五楼,敲响了房门。防盗门打开了,一个戴着金丝眼镜、面相白净斯文的中年男人走出来,打量了一下两人:“你们找谁?”

“请问您是杨谨先生吗?”冯斯问。就这么一个照面,他相信了姜米所说的话:这个人确实看上去道貌岸然,一副知识分子的形象。

中年男子点点头:“我是杨谨,你们是?”

冯斯正想说话,姜米忽然插嘴:“我叫姜米。”

杨谨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冯斯能敏锐地捕捉到,杨谨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极度厌恶的光芒,这样的厌恶让他心里突然感受到某种冰山一样的尖锐和寒冷。

“你来找我干什么?”杨谨问。他的语调变得硬梆梆的,既包含着抗拒,也包含着反感。

姜米不可能感受不出这种情绪。她看着杨瑾,紧咬着嘴唇,眼圈忽然有点红。

“你别误会,”姜米用同样生硬的语气说,“我只是有些过去的事情想要问你,无关我妈妈,只是和哈德利教授有关。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普通路人。”

杨谨冷冷地哼了一声:“路人?那我没有义务回答任何一个路人的问题。你去找别人吧。”

他退回到门里,真的想要关门,姜米一把按住铁门:“我妈死了!”

杨谨的身子微微一震,停住了手:“她…詹莹她死了?”

“就在几天前,就在北京,被人谋杀了!”姜米大声说,“而这件事和哈德利教授在中国的经历有关。所以你必须告诉我当年的事情,必须!”

杨谨半天没有吭声,有一个瞬间,冯斯觉得自己似乎在杨谨的眼睛里捕捉到了那么一丁点泪光。这个抛弃女友也抛弃了女儿的男人,似乎表现出了某种忏悔的意味。

杨谨推着门的手一点点松开,冯斯以为他会让自己和姜米进屋了,但没想到,杨谨突然间大吼一声:“别来烦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他猛地手上用力,重重地做出关门的动作。姜米情急之下,伸手拦在门缝里,防盗门狠狠地夹住了她的手。她疼得脸都在抽搐,却强忍着既没有叫出声来,也死活不肯收回已经被蹭破了一层皮的手腕。

但是她的脸上,已经流下了眼泪。

冯斯铁青着脸,用力把防盗门重新掰开。杨谨这样文弱的人自然力气不及他,眼睁睁看着门被拉开,嘴里惊慌地警告着:“你想要干什么?我警告你快放手,不然我打110报…”

最后那个“警”字还没有说出口,冯斯已经硬把铁门拉开。他瞪着杨谨,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报你妈!”

他一把拽过杨谨,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杨谨哪儿经得起这么一拳,被打得仰面倒下,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冯斯在他面前蹲下:“姓杨的,你听着,姜米是个有身份的人,而我不是,我只是个爱打架的混混。你今天要是不把她想要的给她,我会每天阴魂不散地缠着你,缠得你一辈子不得安生。”

杨谨的脸肿得老高,哼哼唧唧了老半天,最后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快点滚!”

冯斯冷冷地打量了他一阵子,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明白了。”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举动——他站起身来,拉住姜米的手腕:“别搭理这个王八蛋了。我们走。”

姜米想要抗拒,但力气远不如冯斯,被冯斯生拽着下了楼。刚一走出单元门,她就一把狠狠甩开冯斯的手腕:“你什么毛病?几秒钟前还学着地痞流氓的样子威胁人呢,怎么一转眼就放弃了?我不管,我今天非得问到答案不可。”

她正准备上楼,冯斯拦住了她:“别上去!你没有搞明白状况!”

姜米莫名其妙:“搞明白状况?什么状况?”

冯斯把她拉到一边,贴着单元门一楼的楼道站立,似乎是在躲避某种视线。他压低声调,轻声在姜米耳边说:“屋子里有其他人。”

“其他人?”

“是的,其他人,敌人,可能会要命的敌人,”冯斯说,“也许你的生父的确对不起你母亲,他过去也的确是一个混蛋,但是刚才,他赶我们走千真万确是为了保护你。”

四、

伤口处涂上了紫药水,然后用绷带包扎起来,范量宇的呼吸渐渐平稳。他躺在沙发上,胸口均匀地起伏着,心跳还算有力。

文潇岚当然知道紫药水只对表浅伤口有作用,但此刻家里也找不到别的伤药,也不能把他送到医院。更何况,针对普通人的治疗手段未必对他有用。此时此刻,她只能期待这个怪物的特殊体质能够发挥出独特的效力,救他自己一命了。

安顿好了范量宇,她这才跑下楼,骑车回到先前周宇玮昏迷的地方,但周宇玮已经不在那里了。她猜测应该是被路人发现,然后送到了医院,于是连忙骑车去往附近的医院,辗转了两家医院,总算是找到了人。

周宇玮始终昏迷不醒,但各项生命体征都基本正常,脑部CT做完了也没有发现任何脑损伤。文潇岚松了口气,知道范量宇重伤之下总算还是控制好了力度,周宇玮应该如他所言,躺上一两天就能恢复。

她打电话通知了周宇玮的宿舍同学,重新回到宁章闻家,看着范量宇那两颗丑陋的脑袋发着呆:该怎么办呢?

她忽然间觉得自己能体会到冯斯那种掺杂着无奈和愤怒的纠结心态了。那就是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下子扰乱甚至撕碎后的应激反应。几个小时之前,她生活中最大的难题还只不过是和前任男友看场电影之后谈一谈分手,然后突然之间,自己要被迫去窝藏一个杀人如麻的大怪物。这个大怪物背后还有许多追杀他的人,不是警察,却比警察更加危险。比起这些,甩掉一百个男朋友只怕也算不了什么了。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文潇岚抱着脑袋想了许久,想到头都疼了,也没有想出任何办法。最后的结论只能是:顺其自然,或者说得更直白一点,干等着。

于是她在干等中蜷缩在关雪樱的床上睡着了。前一天饱受折磨的不只是冯斯,她也被折腾了个够呛,始终没怎么好好睡,现在终于有些熬不住了。

这一觉醒来的时候,看看日头,已经是下午了。她猛然想起屋子里还藏着一个煞神,慌忙起身跑到客厅。

沙发上是空的。范量宇并没有躺在那里。

她心里一惊,正打算四处寻找,阳台那边传来范量宇的声音:“别找了,我在这儿。”

这声音听上去还是有些虚弱,而且很含糊,像是嘴里包了什么东西。她一回头,立即忍不住“啊”的一声尖叫了起来。

范量宇正在咀嚼着什么东西,难怪不得说话含含混混的。他的嘴角正在流出红色的血,牙齿好像在嚼着什么硬梆梆的东西,发出嘎嘣的声响。而在他的身上和面颊上,还沾着几根或白或灰的羽毛。

“你在吃鸽子!”文潇岚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好像不属于自己了。

范量宇大口地嚼了几下,把嘴里的东西咽下肚子:“这鸽子不够肥,不过还是将就能填填肚子。”

“你这个疯子!你这个变态!你!”文潇岚愤怒得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这是小樱辛辛苦苦养的鸽子,是为了训练信鸽,不是拿来吃的!”

“只要是活物,就可以吃。”范量宇神色不变。

“你想要吃东西可以跟我说,我会给你买的!”文潇岚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尖叫,“可你为什么要吃鸽子!”

“我和你们不一样,”范量宇依旧平静地说,“我需要新鲜的血。”

文潇岚说不出话来。

吃完鸽子后,范量宇随手抹了一把脸,又转向了厨房:“这屋里看来没什么别的活物了,但愿冰箱里还能有点生肉。”

啪的一声响,他的后脑勺被什么东西击中了,然后那个东西掉到了地上。扭头一看,地上是一个空的矿泉水瓶,他禁不住笑了起来:“你的手边就有瓷杯,比空塑料瓶重得多,也硬得多,你为什么偏偏要用塑料瓶扔我?”

文潇岚一时语塞,范量宇摇了摇他的大头:“这说明你虽然生气,仍然还没有生气到会为了这几只鸽子而伤人,更不必说杀人了,这就是你们普通人的怒火——软弱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能转化成报复的愤怒有什么用处吗?唯一的作用只能伤到你自己而已。”

文潇岚怔住了,范量宇摆摆手:“所以,等到你真心想要对我下手的时候,再去展现你的愤怒,否则的话,把它收在心里吧。”

他继续走进厨房,真的从冰箱里找出一块冻得硬邦邦的生猪肉,就那样放进嘴里,像咬冰棍一样咔嚓咔嚓大嚼起来。文潇岚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怪诞的一幕,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升腾的怒火却忽然减弱了许多。

或许是因为范量宇所说的话吧:“如果你不能伤害到对方,愤怒又有什么意义呢?”

范量宇虽然已经可以在屋内轻微活动了,但看来伤口状况仍然不是太好。吃完了鸽子和生猪肉,他重新躺回到沙发上,又不动了。但他的身畔开始出现了一圈淡淡的灰色光晕,和周围的透明空气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就是你们所说的…蠹痕吗?”文潇岚忽然问。

范量宇点点头:“你最好别靠近,这玩意儿你恐怕承受不住。”

“我听冯斯说过了,你好像特别喜欢拿他当肉垫玩。”文潇岚说。

“这小子屁本事没有,还总喜欢在脸上摆出一副‘我有志气我骨头很硬’的德行,我最烦的就是这种货色,”范量宇说,“骨气这种东西,是需要实力做底蕴的,不然的话,不分场合地充硬汉,无非就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而已。”

“你这种天生的强者,大概是没有办法理会弱者的心态的吧。”文潇岚耸耸肩。

“天生的强者?”范量宇扭过头看着她,眼神里充满了嘲弄。

“怎么了?我说错了吗?”文潇岚说。

“你认识我吗?你了解我吗?你怎么知道我是天生的强者?”范量宇翻着白眼。

文潇岚支支吾吾:“我…我猜的。”

“那我就告诉你,你猜错了,”范量宇淡淡地说,“我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时候,我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时候,我被人关在铁笼子里卖钱展览的时候,我被一群小地痞打得跪在地上讨饶管他们叫爷爷的时候…这些你都没有看到过。”

文潇岚愣住了。她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个杀人无算的怪物会对她说起这些往事,而且是那么悲惨的往事。范量宇的神情淡然,说起这些话的时候也没有丝毫语调上的波折,一双眼睛空洞洞的没有任何情绪,但不知怎么的,越是这样的语气,越让她感到一种她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酸。

我在为了这个可怕的怪物而感到悲伤?文潇岚吓了一大跳。她有些慌乱地转过身,走回到关雪樱的房间里,匆匆关上门。

我这大概就算是所谓的滥好人吧?文潇岚想,见不得也听不得任何悲惨的事情,一听到就心软,哪怕对方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

太阳落山之前,她出了一趟门,去小吃店买了点儿盒饭之类的食品,往回走的路上又拐了个弯,去到针对职工家属开设的小农贸市场。

回到宁章闻家里的时候,她手里拎着的除了熟食之外,还有一只拔掉了毛的生鸡和两条肥大的活鲤鱼。鲜活的鲤鱼在塑料袋里不停挣扎着,发出簌簌的声响。

“前几年闹过禽流感之后,北京对活禽买卖管理得很严,”文潇岚对范量宇说,“所以活鸡活兔什么的我实在没本事帮你找了,只有活鱼和生鸡,将就了吧。”

范量宇接过袋子,看着正在玩命蹦跳的鲤鱼,哑然失笑:“我这是要变猫了…谢谢。”

“你居然会说谢谢?”文潇岚有些诧异地看着他。

“这是做人的基本礼貌,我经常也会对马上就要被我杀死的人说谢谢。”范量宇一本正经地说。

文潇岚心头一跳,不敢接茬,拎着自己的盒饭正准备回到房间,范量宇忽然叫住了她:“这里不是大学宿舍,有厨房,冰箱和厨房里有米有肉有蔬菜,你为什么不自己做饭吃?”

文潇岚脸一红:“我不会。”

范量宇嗯了一声,走到她身边。文潇岚下意识地退了一步,但范量宇手很快,已经把她手里的袋子抢了过去。

“牛肉炒饭…香肠炒饭…”范量宇吸溜着鼻子打开盒盖,“牛肉炒得太干,米饭太黏,香肠都快变质了,要不就是黑心猪肉灌出来的。这种垃圾你也能吃得下?”

“我呢,本来是有其他选择的,”文潇岚气鼓鼓地说,“但是家里藏着一颗定时炸弹,医院里还躺着一个因为我而无辜受难的人,我哪儿还有时间挑拣?不泡方便面就不错了。”

“这么说是我的错了?”范量宇叹了口气,“那我就补偿一下吧。”

说完,他一扬手,把两份炒饭都扔进了垃圾桶。他不由分说,把哭笑不得的文潇岚赶进了她的房间,然后走进厨房,关上房门。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后,香味开始传了出来。

几十分钟之后,餐桌上摆上了三个菜:两条红烧鲤鱼,一盆川味口水鸡,一盘香菇菜心。高压锅里的米饭也散发出阵阵清香。范量宇解下身上的围裙:“好久没做过熟菜了,将就吃吧。”

文潇岚只觉得自己吃惊得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了。她试着用筷子夹了一块鱼肉送到嘴里,鱼肉鲜嫩,汤汁浓淡适宜。再尝尝口水鸡,鲜香麻辣,十分爽口。单从做菜的水准来看,范量宇似乎并不逊色于天生大厨关雪樱。

“我服了。人不可貌相。”文潇岚喃喃地说。

“快吃吧,”范量宇说,“不过我建议你不用去医院,他没事,差不多明天就能醒。你去看他,他也不会早醒一秒钟。”

“你不过来一起吃么?”文潇岚岔开话题,“你是只能吃生的,不能吃熟食?”

“其实吃倒是能吃,不过生的、尤其是生血对我的附脑更有益,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生吃了。”范量宇回答。

“吃熟的会有反作用吗?”文潇岚追问。

“那倒是不会有。”

“那就坐过来,一起吃。”文潇岚拍了拍身边的板凳。

范量宇侧头看着她,看得她一阵心虚:“喂,应该我看你的眼神比较像在看怪物吧?怎么倒过来了?”

“我只是不太习惯而已,”范量宇耸耸肩,“我得有很多年没有和人同桌吃饭了。确切地说,是很多年没有安安稳稳坐在桌子上吃饭了。”

但他还是坐了下来。文潇岚替他盛了一碗饭,他捧着饭碗,有些愣神。

“当年还能和人坐在桌上吃饭的时候,每顿饭前,我们都会念叨点什么,”他说着,闭上了眼睛,嘴里用虔诚的语声开始祝祷,“觉醒之日,万物俱灭。”

念完后,他又嘿嘿一笑:“不过念不念都是狗屁。”

“这话是什么意思,是你们那些家族用来警醒自己的话吗?”文潇岚问。

“差不多吧,”范量宇说,“都是一些可笑的废话。狗屁。”

“虽然你这么说,但你还是在为了阻止魔王觉醒而努力。”文潇岚说。

“别把我说的那么高尚,”范量宇说,“如果单凭我的意愿,我更情愿魔王醒来,去找他痛痛快快打一架,死了拉倒。我不过是在践约而已。”

“践约?什么人的约定?”

“与你无关。”范量宇硬邦邦地说。

文潇岚忽然有些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是那个吊坠里的相片上的女孩子吗?”

砰的一声,桌子一阵剧烈震动,连菜盘里的汤汁都溅了出来。那是范量宇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他忽然站起身来,一下子逼近到文潇岚身前,双目中流露出狼一样的凶光:“你偷看了我的项坠?”

文潇岚吓得浑身一哆嗦:“我…我只是随便看了一眼…”

范量宇的身上带有一种恐怖的压迫感,让她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向后退,直到靠在了墙上退无可退为止。范量宇却也紧跟着逼到她面前,喉咙里发出一阵凶恶的咆哮声,整张丑陋的大脸都因为极度的愤怒而绷紧了,看上去仿佛真的会随时张口用牙齿把文潇岚撕得粉身碎骨。不知不觉中,他身上开始浮现出淡灰色的蠹痕,不受控制地向外扩散。

文潇岚的右手无意间触到了蠹痕的边缘。她立刻感到右手好像被烙铁烫了一下,十分之一秒后,那种灼痛感又立即转化为千万根钢针的攒刺,接着是被重物锤击般的感觉、被钝刀割裂般的痛楚…她惨叫一声,一跤跌坐在地上,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范量宇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失控了,连忙把蠹痕收了起来。尽管如此,他仍然余怒未消,拖着残疾的腿歪歪斜斜地走回到沙发旁边,靠了上去,不再说话。

从蠹痕收回的一刹那开始,那些剧烈的痛感就消失了,但文潇岚仍然心有余悸。她不声不响地站起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心里想着: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一提到她就会让范量宇凶性大发?

正在这时侯,手机响了。她连忙擦干净眼泪,拿起手机,一看,是关雪樱打来的。

关雪樱不会说话,但冯斯还是掏钱给她买了手机,毕竟发发短信还是很有用的。而有时候,关雪樱和其他人之间需要及时联络的时候,就会先发一条短信,然后再拨打对方的电话,意思是提醒对方赶快看短信。

于是文潇岚直接按掉了这个电话,打开短信收件箱。里面果然有关雪樱刚刚发来的短信,点开之后,里面的内容立刻让她忘掉了几分钟前发生的一切。

“我们好像被人跟踪了,”关雪樱在短信里写道,“但是又好像有人在保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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