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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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玮移动到三分线附近,和正在运球的己方控球后卫做了一个挡拆配合。对方来不及换位防守,周宇玮轻松地顺下,接到控卫的击地传球后,上篮得手。球场四周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上半场还剩8秒钟时间,对方仓促地发球,快速推进到前场,小前锋接到球后,虽然已经被对位防守人盯住,还是只能强行出手三分。球砸到篮筐上弹出。上半场就此结束。

看一看场边的手动记分牌,中场比分是30:18,周宇玮所在的系已经领先12分。在这30分中,周宇玮一个人就拿下了11分。

“你男朋友打得真不错啊,我不太懂篮球,都能看出他打得很好,又能得分又能抢篮板。”正在这个露天球场边观战的宁章闻对文潇岚说。

“啊,还可以。”文潇岚有些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冲着正在场边喝水的周宇玮鼓了鼓掌,目光却更多地在对手的休息区游离着。冯斯就站在那里,听着队长的中场部署。他也注意到了文潇岚的眼光,冲她微微笑了笑,然后继续把视线移到队长的脸上。

“上半场篮板保护得不错,防守没办法,他们的火力就是那么猛,大家已经尽力了,”队长说,“关键是我们自己的进攻没有打出来,跑出机会了都投不进空位,太紧张了。尤其是你,裴彪,八中一,这个命中率有点不像话。”

名叫裴彪的小前锋擦着汗:“昨天吃坏肚子了,拉了一天,今天实在有点儿手脚发软。”

队长想了想:“要不然下半场你先休息休息。冯斯,你顶小前锋,多绕掩护,有机会就出手。不过防守得卖点力气,别吊儿郎当的。”

“我会的。”冯斯简洁地回答。

此时这所大学已经开学了。现在正在进行的,是一年一度的以系为单位的篮球联赛。这一场是整个赛季的第一场比赛,周宇玮所在的系对上了冯斯所在的系。周宇玮是球队绝对主力,而刚升上大二的冯斯只是个替补,上半场并未出场。

“菜鸟一般都是坐板凳的,很难有上场机会,你们真的不用来。”赛前冯斯对宁章闻和关雪樱说。

“能上一分钟也好,”宁章闻说,“我在这所学校呆了快三十年,一场正经的篮球赛都没看过呢。”

关雪樱也表示出对她从未看过的篮球赛的浓烈好奇心。冯斯拗不过两人,把比赛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他们。他没想到上场机会来得那么快,下半场刚开始就得披挂上阵,而且是在己队大比分落后的时候。

但是他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紧张。己方中锋跳球取胜,他快步跑到底角三分位置,接到传球后一记稳稳的跳投,球刷筐而入。分差缩小为9分。

在同系学生们的欢呼声中,冯斯一边回防一边暗暗纳闷:怎么我的手就这么稳呢?

此后的比赛中,虽然对手的实力还是略占优势,但冯斯表现得相当活跃,除了拿手的中远投之外,防守也很卖力。这个系队菜鸟的积极表现也点燃了全队的斗志,下半场进行到十分钟时,双方分差已经缩小到了5分,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这是从父亲去世后,冯斯打的第一场正式比赛,他发现自己在赛场上的心态起了很大变化。过去他在篮球场上,要么就是满不在乎过于放松,要么就是不小心被激起了火气、导致心态失衡;而现在,他能始终保持足够的专注度和兴奋度,既不紧张,也不懈怠,而且在攻防两端无论和对手发生什么样的肢体接触,都一点不觉得生气。论实力,他其实仍然比不上队里首发的学长们,尤其防守经验不足,但良好的心态让他有了出色的发挥,俨然成了下半场的奇兵。

对方叫暂停的时候,他才有时间梳理一下自己的心绪。他意识到,这半年里发生的事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将他改变了许多。在经历了那么多生死边缘的事件后,他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能控制那些乖戾暴躁的负面情绪。而在过去,哪怕是观众中有人冲着他喝一句倒彩,他都会有扑上去干一架的冲动。

人终究还是会长大的,冯斯不知道自己此刻究竟是欣慰还是怅然。

“打得好!继续这么干他们!”学长们拍着他的肩背鼓励着他。

暂停过后,球赛继续。对方的防守策略起了变化,之前在防守冯斯时表现不佳的小前锋被换了下去,换上了一个身材更高一些的球员。但这名球员并不负责防冯斯,而是去盯冯斯这边的大前锋。

负责防守冯斯的换成了对方的大前锋:周宇玮。

冯斯的心微微一沉。他发现,当看着周宇玮的脸时,那种久违了的阴暗情绪似乎又开始在心里发芽了。

事实上周宇玮并没有做错什么——冯斯和文潇岚在名义上始终只是好朋友,从来没有确立过关系,向一个单身女生表白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如同文潇岚一再强调的,周宇玮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向文潇岚告白成功后,每次见到冯斯,他的表现都很得体,既没有那种“你看你喜欢的姑娘被我撬走了”的骄傲,也没有那种故做出来的带有怜悯的热情。而且他也从来没有阻止过文潇岚去宁章闻家聚会,虽然他应该清楚,冯斯多半会在哪里。

但是这样理性的分析还是无法约束情感上的波动。看到周宇玮,他就是会觉得不爽,觉得烦躁不安,觉得有一种无名邪火在悄悄上升。

偏偏周宇玮对他的对位防守很见成效。冯斯个头不小,但周宇玮比他还高出半个头,而且双臂颀长,反应也快,对于主要靠跳投得分的他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周宇玮对上后,他三次出手都没有中,两次在周宇玮长臂的干扰下投偏了,一次直接被赏了个脆生生的大帽。

对方的士气又起来了,连得分能力并不强的肉盾型中锋都在篮下强吃得手,分差重新回到12分,而比赛只剩下了最后五分钟。对于这种业余级别的篮球赛来说,五分钟追回12分是相当困难的。球员们都有些沮丧,队长叫了暂停,除了说几句“不要放弃”之类的打肿脸充胖子的话,在战术上也做不出新的调整了。

暂停回来,全队都显得很焦急。得分后卫在外线仓促出手三分,球根本没有碰到篮圈,直接撞到篮板反弹回来,双方内线球员谁也没有拿到这个长篮板,球正好落到了冯斯手里。他一咬牙,不再选择跳投,而是运球直扑篮下,三步上篮。

这个非常规的选择让周宇玮也没有预料到,补防的时候节奏已经慢了半拍。情急之下,他挥出的手臂没有碰到篮球,而是正打在冯斯的手臂上,紧跟着,高壮的躯体也撞在了冯斯身上。两人在半空中失去平衡,同时摔在了地上。球场四周响起了一片惊呼声。

裁判的哨声立刻响起,判了周宇玮一个违体犯规。周宇玮顾不得自己的手臂在水泥地上擦出了血,连忙把冯斯扶起来。

“真对不起,”他一连声地说,“我一下子没有收住。你没事儿吧?”

冯斯没事儿。虽然看起来摔得很重,但多年来丰富的打架经验让他在摔下去的一瞬间就收好四肢,倒地后就势滚了几滚,抵消冲力。尽管肩背摔得很疼,但并没有任何部位伤到,事实上,只需要休息一两分钟缓一缓,他就能继续比赛。

冯斯晃晃脑袋,慢慢站直身体。他的目光扫过球场旁边,文潇岚看向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关切,似乎还有一点内疚。显然她是在内疚自己的男朋友伤到了冯斯,这种与她原本并无关系的内疚,不知怎么的,就像是一瓢沸腾的油,浇到了他的心上。

那股邪火再也压制不住,凶猛地燃烧起来,烧掉了所有的克制和理性。冯斯猛地挥起拳头,重重打在了周宇玮的脸上。

夜里十点。

冯斯躺在床上,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怎么也平静不下来。白天发生的一切仍然像电影画面一样,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反复播放。观众们惊愕的脸…裁判“驱逐出场”的坚决手势…队长愤怒到扭曲的面孔和“你他妈傻逼啊!”的狂吼…队友们无奈的表情…宁章闻的摇头苦笑…关雪樱捂住嘴害怕的样子…

还有文潇岚隐隐含着泪水的双眼。还有周宇玮从地上爬起来,吐出一口血沫,摆了摆手:“我没事儿,不用换人。”

最终系队以20分的分差惨败。对冯斯的追加处罚决定暂时还没下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哪怕这个赛季他还有参赛的机会,队长也绝不会让他出场了。他多半会被直接开除出队。

这倒不是什么大事,篮球对于冯斯一向只是一种有趣的游戏,而不是非要拼死拼活竞争的信念,不能打就不能打呗。但他怎么也想不通,当时自己是怎么脑子一热冲着周宇玮拔拳相向的。

周宇玮那个动作确实有些危险,但冯斯能确定,他是无意的,那只是业余篮球手无法精确控制防守动作的结果。更何况两人一起摔倒后,周宇玮不顾胳膊还流着血,就抢过来扶自己,也算是很有诚意了。而自己这一拳挥出去…完全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万众鄙视的浑蛋,简直比浑蛋还浑蛋。

被别人当成浑蛋浑球倒也罢了,一想到文潇岚会如何去想,他就觉得心底像被钢针刺过一样一下一下的疼。在文潇岚面前,他最不希望流露出的就是这种近乎心胸狭窄的表现,为此他甚至好长时间不和对方见面,就是担心自己尖锐的毒舌不小心说出些让人不愉快的话。但是现在,他似乎是把最丑陋的一面都暴露出去了。

真他妈丢脸!冯斯狠狠在自己的脑门上拍了一下。他开始体会到了那种恨不能地球裂开一条缝、自己好钻进去把自己人道毁灭掉的感觉。

正在胡思乱想着,宿舍里的呼叫系统响起来了:“冯斯!冯斯!到一楼来,有人找!”

冯斯有些奇怪,如果是文潇岚等熟人,来之前会先打电话;他还给不会说话的关雪樱买了个便宜手机,教会了她发短信。会用呼叫系统来找自己的,一般应当是陌生人。可是哪个陌生人会在晚上十点的时候来拜访自己呢?

难道是周宇玮的兄弟来找茬?冯斯苦笑一声,那样倒也好。这件事本来就是自己做错了,正在心里憋得难受呢,假如能让周宇玮出出气也好。想到这里,他翻出长裤长衫穿在身上,走下楼去。

来到宿舍一楼的门厅,四处晃了一晃,却并没有看到想象中那一群摩拳擦掌的彪形大汉,正在纳闷,背后有人拍他肩膀,一个清脆的声音说:“你就是冯斯吧?”

冯斯回过头来,发现面前站着一个装扮有些古怪的姑娘,看样子应该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大学生。她长得挺漂亮,五官精致,尤其高挺的鼻梁有些异域的色彩,个子虽然不算太高,身材却很匀称。按理这样的天生美女应当更在意衣饰的搭配,但她现在却穿着一身运动服一样的肥大的中学生校服。

没错,真的是中学生校服,胸口还绣着这所大学附属中学的校徽。难道是这年头中学生发育得格外成熟?冯斯一边胡乱猜测着,一边还是回答:“是我。你是?”

“我叫姜米。”对方简短地回答。

“姜米?”冯斯愣了愣,“八宝姜米鸭的那个姜米?”

“没错,也是姜米莲菜的姜米。”

“名字不错…不过我好像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我来找你,是因为我妈认识你。”

“等等!你难道是…”

“是的,我妈的名字叫詹莹。”

九月初的北京,夏日的热度还未曾完全退去,所以校内的冷淡杯小店还在抓紧最后的时间赚钱。姜米对这种中国式的消夏方式甚为感兴趣,刚一坐下就把各种小吃要了个遍。

“您也不用那么着急展示吃货的风采吧…”冯斯喃喃地说,“你的中文相当流利啊,和我见过的一些华裔不太一样。”

“我爸和我妈本来就都是从国内去到美国的,又不是那种中文都不会说的ABC,”姜米说,“他们挺注重培养我的中文能力的,我还会说贯口呐——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

“行了行了!我知道您多才多艺了!”冯斯连忙打断她,“还有你这身超凡脱俗的校服是从哪儿偷来的?”

“谁偷啦?这是我买来的!”姜米往玻璃杯里咕嘟咕嘟倒着啤酒。。

“买来的?”冯斯一愣。

“是啊,下午我在这学校附近转悠的时候,正巧遇到这所大学附中的学生放学,就拦着他们商量让他们卖一套校服给我,”姜米把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满脸都是惬意,“我拦了好几十个人,才遇到一个愿意卖给我的。”

“你还真执着…话说你买这玩意儿干什么?”冯斯啼笑皆非。

“好玩啊,我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没有穿过这种校服,”姜米把校服宽大的袖子卷上去,露出白皙的小臂,“我妈跟我说,得穿一次这样的衣服,才能体会到中国式青春。”

“你说起你妈妈的时候…好像并不难过?”冯斯看着姜米的脸。这张青春靓丽的面庞上此刻正带着快乐的笑容,的确并没有显露出什么悲伤。

“难过也没有用啊,死了终归是死了,”姜米毫不躲闪地和冯斯对视着,“我现在在你面前大哭一场,向你倾诉两个小时我是如何思念她,她就能活过来吗?”

冯斯愣了愣:“这个…当然不行。”

“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哭丧着脸?”姜米一摊手。

“话虽这么说…算了!”冯斯也抓起啤酒杯,一饮而尽,“不说这些了。你这次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还用问吗?当然是想找你帮忙,查清楚我妈的死因、完成她未完成的心愿了。”姜米说。

“你这话简直说得像让我带你逛逛北京城吃吃小吃那么轻松,”冯斯搔搔头皮,“可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妈是一个很谨慎的人,尤其是从事考古工作,最担心重要资料丢失,所以平时有备份的习惯。而我破解了她的icloud密码,在那里面找到了她的日记和一些资料,包含了她这次来中国的全部原因。”姜米说。

“你是一个黑客?”冯斯很是意外。

“黑客谈不上,兴趣来了的时候学过一点而已,”姜米并没有显得骄傲,反而充满了懊恼,“但我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在我侵入的时候,另外有一个未知的敌人也同时侵入,导致了资料受到损坏。唉,还是学艺不精…”

“未知的敌人?”冯斯眉头一皱,“那最后存留下来多少?”

“这么说吧,前因基本清楚,但后续进展却有很多日记被对方提前删除,”姜米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自己再去调查一次的原因。”

“好吧,有前因也足够重要了,那你赶紧给我讲一讲詹教授来中国的原因。”冯斯有些迫不及待。这个谜团已经困扰了他很久了,他确实十分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位考古学专家究竟为了什么了不起的要紧事而赶回中国,而且一定要找到他。虽然可以肯定此事一定与魔王有关,但有趣的是,从两个人的对话中,冯斯发现詹莹其实对魔王、附脑、家族等等概念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她并不知道冯斯“天选者”的身份,纯粹是从另外一个方向找到自己的。

难道那会是一些有助于解开魔王身份之谜的重大线索吗?

姜米正用筷子夹起一颗福寿螺,研究着怎么把螺肉从壳里弄出来,最后她终于发现了牙签的妙用。她一边兴致勃勃地剔着螺肉,一边说:“没问题,但你也得答应我,把你的一切秘密都告诉我。”

“我的一切秘密?”冯斯一怔,“你具体指的是?”

姜米盯着冯斯的眼睛:“你父亲的死,你在东北和西南的奔波,那些出现在你身边的神秘人士,还有…那座被烧掉的栖云观的秘密。我只得到了一些只言片语,还无法拼凑出整个真相。”

冯斯下意识地霍然站起,动作太大,把身后的椅子也撞翻在地。周围的人都侧头看过来,他连忙扶起椅子重新坐下。眼前这个套在中学生校服里的美丽女孩,在他眼里忽然变得像妖兽一样狰狞可怖。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知道再要装傻充愣肯定不行了,压低了嗓子发问说。

“没什么,就是随便侵入一下计算机系统,随便翻了一下网络聊天记录而已。”姜米说得轻描淡写。

“这不可能,我一直很谨慎,从来不留下任何聊天记录。”冯斯说。

“你是很小心,但是你的前女友就没那么小心了,”姜米悠悠地说,“我都忍不住想要帮她好好清理一下电脑了,要是被别人侵入,会以为天底下的女孩子都是电脑白痴的。”

“显然不是,看看你就知道了…”冯斯叹了口气,“不过她不是我的前女友。还有,你好像把我调查得挺细致,你在美国是学什么的?”

“和学什么没关系,”姜米说,“拼凑线索是我擅长做的事情。我最喜欢玩解谜游戏。”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又开了一瓶啤酒,一口气往肚子里倒了半瓶。放下酒瓶,他的脸上因为酒精而泛起了红光,胆气也似乎壮了一些。

“好吧,那我们就交换吧,”冯斯邪恶地一笑,“我把一切都说出来,但你有50%的可能性会以为我是在编故事——剩下50%你会觉得我就是个疯子。”

“我相信我的判断力。”姜米简洁地说。

“不过我们得换个没人的地方。”冯斯站了起来,招呼老板结账,姜米拦住了他。

“我妈说过,中国人有抢着付账的习惯,挺好玩的,”她笑嘻嘻地说,“这我也得试试。”

“您这真像是出国旅行团见什么都要尝鲜的作派…”冯斯摇摇头。

姜米付完了钱,按照冯斯的提醒“我们不流行给小费”,有些遗憾地收过店主的找零。她问冯斯:“什么地方算是没人?”

冯斯想了想:“你应该是住在宾馆的吧?我们可以去宾馆,那里比较安全点。”

姜米脸上浮现出一丝坏笑:“第一次见面就要上宾馆,这也是现在中国年轻人的作派吗?”

“喂!!!”

两个小时后。

冯斯坐在宾馆房间的扶手椅上,玩着手机。姜米则坐在床上,膝上放着笔记本电脑,不断地敲击着鼠标键盘,乍一看很像是在玩即时战略游戏。但实际上,她是在网上不停地搜索着各种各样的资料。从听完冯斯的讲述后,她保持这样的状态已经有将近一个小时。冯斯也不好打搅她,只能玩手机了。

“什么都搜不出来,”最后她合上了笔记本,疲惫地揉着眼睛,“附脑、魔王、守卫人、魔仆、妖兽…最多能搜出一堆不相干的玄幻小说,真的找不到丝毫和你所说的相契合的东西。”

“守卫人们最注重的就是保守秘密,即便网上有什么痕迹,也会被他们尽快抹去。”冯斯说。

“但你不是认识几个这样的人吗?能让他们在我面前演示一下吗?”姜米问。

“那些家伙,除非他们主动来找我,否则我是不大可能找得到他们的,”冯斯摇摇头,“更何况,虽然他们一直监视我、肯定会注意到你的存在,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守住詹教授的秘密。我和他们,可能有一些共同的利益,但绝对不能算作同伴。只要有必要,他们会把我一片片地切开扔进涮锅里。”

“那么,魔王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想要干什么?”姜米问。

冯斯摇摇头:“没有人知道。这是一切谜题的核心,不只困扰了我一个人,那些家族都被困扰了几百上千年了。在离开贵州山区的时候,我也和梁野还有路晗衣交流过,他们一直想要解开这个谜,却一直不能如愿。”

“你说魔王是想要灭绝地球上的生物吗?不像,因为如果它想要这么做,它早就有无数机会可以下手,从前寒武纪就可以轻松办到,但它没有,任由地球生物进化出现在的智慧人类。你说魔王是想要帮助地球生物进化吗?前半截还真有点像,我也在科幻小说里读到过这种更高级生物对地球进行进化干预的题材,但到了人类产生之后,还是不对,因为它也在屠杀人类,却又做得并不决绝。”

“守卫人们都在猜测,涿鹿之战是解开魔王之谜的关键,那一场战争中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让魔王从此失踪。但这也只是猜测,完全不得要领。所以现在,我倒是很有些期待能从詹教授那里发现一些新的线索。科学家的视线毕竟和常人不同,也许能找到一些非同一般的细节。”

姜米皱着眉头,许久没有说话。冯斯站起来:“能说的我已经全部说了,你好好考虑吧。我先回去了。”

“等等!”姜米叫住了他。她也放下笔记本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走动了几圈,嘴唇紧咬。最后她哼了一声:“赌一把吧!”

“你相信我了?”冯斯很意外。

“我别无选择,”姜米说,“宁可变成疯子,也不能空手而回。我一定要弄清楚妈妈的死因,不弄明白绝不回美国。”

她的语气依旧很平淡,但眼神里却在一瞬间闪现过汹涌的怒火,这怒火让这个之前一直笑容满面的女孩仿佛突然间变了一个人。冯斯点点头:“现在你看起来很像詹教授的女儿了。”

姜米微微一笑,重新打开电脑:“现在就让詹教授的女儿告诉你,她在詹教授的日记里到底发现了什么。虽然很不完整,也没有你的故事那么惊悚离奇,倒也足够有趣了。”

三、

接到电话的时候,詹莹以为对方在开玩笑。

“会不会是弄错了?”詹莹问,“我根本就不认识一个叫伯纳德?卡莱尔的人,更不用提是我的亲人了。我和我丈夫都生在中国,不可能有叫这种名字的亲人。”

“但是他的确准确地说出了您的名字和身份,女士,而且重复了两遍,”电话那头的人说,“他一定要我们联系您。他的情况很不好,这是十多年来他第一次醒来,也许根本坚持不了多久了。”

“十多年…”詹莹沉吟了一下,忽然间身子一震,不知不觉提高了声调,“这个人是怎么昏迷那么长时间的?是不是911?是不是911?”

“您怎么知道的?”对方非常吃惊,“卡莱尔的确是在911事件中受了重伤,全身烧伤,头部遭受重击,此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的状态。今天是他第一次醒过来,但也极有可能就是最后一次…”

“告诉我地址!我马上过去!马上!”詹莹激动得甚至忘记了说“请”。

她很快驱车赶到了这家医院。皮肤上满是疤痕的伯纳德?卡莱尔躺在病床上,浑身插着几根导管,脸上罩着氧气面罩。他的眼睛原本紧闭着,听到詹莹的脚步声后,却忽然睁开了。他艰难地微微抬起小臂,用手指头做了个示意动作,护士犹豫了一下,摘下了他的氧气面罩。

“没时间了,请快点说,东西在哪儿。”詹莹开门见山,没有说半句废话。

卡莱尔的手指向了病房的墙角,那里放着一个陈旧的公文包。詹莹走过去,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找到一把钥匙。然后她走回到卡莱尔身前,俯下身去。卡莱尔告诉了她一个地址。

“你说什么?真的在那儿?”詹莹很吃惊。

卡莱尔用尽最后的力气点点头,随即头一歪,监控仪上的心率和血压骤然降到0。詹莹逆着乱纷纷跑来的医生和护士走出医院,手里把玩着这把古色古香的黄铜钥匙,喃喃自语:“保险柜的钥匙?教授,你可真会骗人啊…你是怕当时告诉我资料藏在北京,我就不肯答应吧?”

十三年前,詹莹曾在一个深夜接到她的导师霍奇?哈德利教授的电话。哈德利告诉她,他在中国寻找一座“消失的道观”,发现了一些“可能会改写人类历史”的惊人的发现,但却因此遭到了追杀,并且被陷害卷入了一场杀人案。在他的苦苦哀求下,詹莹勉强答应了接手他在中国找到的重要资料。

按照哈德利教授的指示,她于次日前往世贸中心准备和哈德利教授安排的接头人碰面。但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正当她已经距离世贸中心很近的时候,一场巨大的灾难发生了。911,震惊世界的911恐怖袭击,就在她的眼皮底下发生。世贸中心双子楼很快倒塌,她终于没能见到那个接头人。

那以后的十来年里,始终没有任何人联系詹莹,她只能猜测接头人已经在恐怖袭击中丧生。没想到,这个接头人原来只是重伤,并且在临死前回光返照般地醒来,完成了他的任务。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哈德利教授耍了个花招。当年打电话的时候,他并没有说明,那些资料他根本没有带回美国来,竟然还存留在中国。这可不是转动汽车钥匙就能解决的问题。

这一天夜里,如同十年前接到哈德利教授电话的那夜一样,詹莹失眠了。她回顾着自己过去半生的时光,学业、事业、家庭、名誉…该有的似乎都有了,但却总显得缺了一些什么。事实上,当哈德利教授给她打来那一通莫名其妙的午夜电话时,她的第一反应是拒绝,尽管其后勉强答应了接手那些资料,态度也相当勉强。

因为她害怕。害怕卷进麻烦,害怕遭遇变化,害怕触犯法律,害怕失去已经拥有的这一切。尽管哈德利教授的描述十分吸引人,令她意识到其后蕴藏着的学术价值之大足以令任何一位考古学家动心——那甚至可能是让人名垂青史的机会。然而,一想到此事背后隐藏着的巨大的邪恶力量,她就产生了畏惧感,不想去冒险。

但第二天,当目睹了双子楼顷刻间灰飞烟灭、无数无辜的生命瞬间消失之后,她的心境却起了很大的变化。正如她向冯斯所说的那样,世事无常,胆小谨慎也未必能躲得过灾祸,倒还不如专注于自己想做的事情,顺应本心。如今,“本心”驱使着她想要找到哈德利教授留下的资料,完成导师未竟的心愿。

正好此时从事电影工作的丈夫在外地参与某部新电影的拍摄,女儿也正在大学里读书。她下定了决心,准备尽快去中国。正好这时候,“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给她发来了邀请函。如果是在往常,詹莹自然会对这种山寨大会不屑一顾,但现在,这封邀请函正好替她省了事,也算是个掩盖真正出行目的的借口——倘若旁人不去深究该大会的真正性质的话。

来到中国的第一天晚上,尽管已经疲惫不堪,她还是在酒店草草梳洗了一番后,立即动身去往卡莱尔告诉她的地点——位于京郊的一间精神病院。

由于那里位于郊区,没有出租车愿意去,最后她以两倍高价叫了一辆黑车,在天黑时才辗转找到了那间精神病院。她这才发现,这家所谓的“精神病院”其实只是一家民办的精神病人管理机构,收的都是附近郊区无钱进入正规精神病院治疗的穷人,早在数年前就因为没有医疗卫生机构资质——显然不可能有——而被管理部门叫停了。病人都被遣散回家,里面的医生、护工、看守也都纷纷离去,只剩下当初建立这间精神病院的人,还在固执地守在那里。

“那个人,他自己就是个疯子!”替她指路的村民说,“你最好别去招惹他!”

所以现在摆在詹莹面前的是一个荒芜的大院子和院子中央的一栋破旧的二层楼房。太阳已经落山,浓云遮蔽着天空,四周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呜咽般的风声。几里以外的村庄里的点点灯火,更加将这座荒芜的大院衬托得阴森可怖。

詹莹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作为考古学家,她也并不乏在潜伏着野兽的黑暗荒野里过夜的经历,但不知为什么,这座废弃的精神病院给她带来一种潜意识里的恐惧感。就像是有一只毛茸茸的蜘蛛趴在你的后背上,即便你还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也会瞬间背脊发凉。

但她还是走了进去。大院里虽然一片黑暗,但在二楼最深处的角落里,还有一点微弱的摇曳光亮,看来像是蜡烛。有蜡烛,自然就有点蜡烛的人。

打亮手电踏进楼里的时候,她微微有些惊奇。这座院子从外表看起来荒芜不堪,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灰扑扑的楼房也十分破败,墙皮大块大块地脱落,留下一个个惨白的瘢痕。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楼里却出乎意料地干净,电筒光照下的地面上近乎一尘不染,墙面也刷得洁白如新。楼道里虽然空旷,却看到任何多余的杂物。

难道是这位“院长”每天仍然在一丝不苟地打扫着这间只剩下他一个人的疯人院?

詹莹小心翼翼地走上二楼,沿着烛光找到了那个房间。房门上挂着“院长室”的标牌,此情此景下显得有些滑稽。

“有人在吗?”詹莹轻轻敲了一下门。

等了一会儿,门里传来一个含含混混的声音:“进来吧。”

詹莹推开门,走了进去。她发现这个房间里依然还是办公室一样的布置,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沙发,简单而整洁。不过电灯没有亮,只有办公桌上点着一支蜡烛。

另一样不太协调的是靠窗放着的一张钢丝床。床上此刻有一团模糊的黑影,那是一个裹在杯子里的人。现在正是夏末,气温颇高,但这个人却把全身都藏在被褥里,好像半点也不觉得热。

“请问,你就是魏崇义先生吗?”詹莹问。

“你是什么人?”对方反问。他的嗓音嘶哑难听,就像是在用生锈的锯子锯木头。

“我是霍奇?哈德利教授的学生,我叫詹莹,”詹莹说,“是哈德利教授让我来找你的。”

“哦?霍老头的学生?”对方的声调里微微有些惊诧,“十多年了,我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

“我不知道他现在的下落,也许死了,也许活着,”詹莹说,“我是因为被某些事情耽误了,才会现在才来找你。”

她简单解释了一下为何卡莱尔直到十三年后才把资料的存放地点告诉她,魏崇义点了点头:“这个解释倒是很合理,倒霉的美国人…不过,得有钥匙才能打开那个箱子,而且我必须先看到钥匙,才能把箱子给你。”

詹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钢丝床前,把那把中式的黄铜钥匙递给对方。魏崇义伸手接过钥匙时微微抬起了头,昏黄的烛光下,詹莹看到一张苍老憔悴的面容,鼻端更是闻到扑鼻而来的浓重中药气味。

就在这时候,从魏崇义的被窝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随即一个硕大的黑影突然闪电般地钻了出来,一下子撞到詹莹身上。她吓得大叫一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一跤跌坐在地上。她也看清楚了,那个黑影原来是一只肥大的黑猫,浑身乱糟糟的杂毛,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看上去甚为凶悍。

黑猫绕着惊魂未定的詹莹转了一圈,骄傲地走开了。过了好久,她才镇定下来,重新站了起来:“对不起,失礼了,我不是故意的。”

“应该是我说对不起,我有病,怕冷,这只猫是放在被窝里暖脚的,突然蹿出去谁都会害怕,”魏崇义说,“钥匙我检查过了,就是这把,你把箱子拿走吧。”

詹莹按照他的指点,在这个房间的墙角里掀开几块活动的瓷砖,从里面取出一个样式古旧的红漆木盒,这就是哈德利教授所说的“保险柜”。詹莹捧着木盒,心里不由生起诸多感慨,正想对魏崇义说些什么,魏崇义已经先开了口:“请不要问我和霍老头的关系。我已经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他的托付我也已经完成,那些往事,就不必再挖出来了。”

“我只是想说:谢谢你。”詹莹说。

当天夜里,詹莹在附近的农家旅馆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坐上短途绿皮火车回到市区。回到宾馆后,她顾不得洗澡,匆匆忙忙地锁好门窗,打开了木盒。木盒里放着厚厚一大摞资料,一部分是打印的,剩下一部分都是手写的,那是詹莹很熟悉的哈德利教授的字体。

她以水土不服为借口推掉了这天上午的会议,在房间里花了半天工夫,看完了所有的资料。她这才明白过来,哈德利当时所说的话,没有半分夸张。这的确是一个足以震撼世界的秘密,甚至和她在过去十来年间的各种想象都全然沾不上边。她甚至怀疑哈德利疯了,其实这一切的一切,是在魏崇义的那一间精神病院里完成的这种种狂想。但理智告诉他,哈德利没有疯,这些全都是真的。

“人类的历史…真的需要全部改写么?”她脸色苍白,自言自语着。

除了这些资料之外,还有另外一样让她惊骇的东西,那也是这份资料里唯一一样没有给出任何解释的物件。

一张彩色照片。

这是一张孤零零的照片,没有只言片语的解释或提示,和资料里提及的任何信息都不搭边。詹莹一时间无法猜想出这张照片的用处,但是照片上的这个人的身份,却让她震惊莫名。

照片上是一个大概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正握着一个糖饼,带着一脸天真地笑容。但作为能一眼分辨出不同地质年代的地层特点的专家,她也一眼就把这个男孩和另外一张成年人的脸对上了号。

这赫然就是前一天在机场接机的那个名叫冯斯的大学生。

她仔细地看了两分钟,不会有错的,更何况照片后面也用模糊的字迹写着此人的姓名和住址。这个小孩子,也叫冯斯。而那个住址,是西南部的一座小城,大概是此人的老家。

“有缘千里来相会啊…”詹莹注视着照片上的这张笑脸,“你的照片为什么会在这个十三年前的盒子里?你和这件事到底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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