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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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留给冯斯的是一种很复杂的混合记忆。他在这里从一个小屁孩慢慢地长大,放学后和伙伴们拖着书包奔跑于街头巷陌,逃学去河边钓鱼,积攒零花钱偷偷进网吧玩游戏。在这里他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喝酒,第一次打架,第一次约会,第一次亲吻女孩,第一次打工赚钱…这是一座打车只需要20分钟就能逛遍的小城,每一个角落都能找到他少年时代的温暖回忆。但也是在这里,他失去了最爱的母亲,从此将父亲视为陌路人。对他而言,家乡是一个令人怀恋却又想尽早摆脱的地方,那样他就可以从父亲身边离开,再也不见他的面了。

所以在考大学的时候,冯斯果断地选择了北京,考上之后即便是春节也没有回过家。他曾经以为,他可以一辈子摆脱家乡,一辈子躲开父亲,从此开始属于自己的生活。然而命运似乎很喜欢捉弄他,大半年之后,他又回来了,背包里装着冯琦州的骨灰盒。

半个月前,在那场惊心动魄的暗夜厮杀之后,冯斯被带到了警察局里。案情是扑朔迷离的,但所有怀疑的方向都指向了冯琦州的职业。这个道号“忘虚子”的假道士,多年来通过封建迷信活动敛财,和不少有身份的人物都有接触,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所以,无论是得罪了别人招致报复,又或者是因不小心窥探到什么机密而被灭口,都是很有可能的。

但没有人怀疑到冯斯。他只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学生,翻遍他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履历,除了打架次数稍微多点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劣迹,而且学习成绩也一直不错,现在正就读于重点大学。冯斯虽然一向和冯琦州不和,但要说这么个不满19岁的大学生会为此买凶杀父,实在只有暗黑系的日本推理小说才能写得出来。何况他本人在这次事件中受伤也不轻,头颅在挡风玻璃上的那一次撞击尤其沉重,让他有些轻微的脑震荡。

所以警方在例行盘问了一番之后,迅速排除了冯斯的嫌疑,并没有过多地打扰他。而冯斯虽然详细描述了那一晚上他所见到的双方动手的过程,却也隐瞒了所有与他自己有关的信息。把这些告诉警方,也许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但冯斯却选择了沉默。因为他已经意识到,隐藏在自己身上的,一定是一个非同一般的秘密,让警方介入也许反而会招来麻烦。他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先去查找真相。

冯琦州的尸身就在北京火化了。辅导员听说冯斯已经死去的父亲又死了一次,眨巴着眼睛半天没反应过来。按他的脾气,当场就要处罚冯斯,但系主任好心为他说情,最终不但没有受罚,还免除了期中考试,但计入期末总成绩时只能按60分算。一通忙乱的手续办完后,冯斯请了假,携父亲的骨灰盒回乡,名义上是安葬父亲,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去找一找父亲留下的线索。

“你一个人回去,真的没事?”文潇岚问他。

冯斯乐了:“你还怕我被拐卖到山沟里当媳妇吗?”

“就你那德行,不拐别人就不错了!”文潇岚瞪了他一眼,“我是说,你现在状态很不好,看得出来心里压着很多事,回家有那么多事要处理,我怕你忙中出错。”

“放心吧,其实也没有太多事要办,”冯斯说,“我家在当地没有任何亲戚,连丧事都可以省了。我这趟回家,最主要是把我爸留下的房产和车子什么的托人处理掉,以后就再也不回去了。”

“开始…新的生活?”文潇岚努力挤出一个笑容,似乎是为了让冯斯轻松一点。

“你这话说得跟离婚分家产似的。”冯斯摇摇头。

“不过,你终于愿意叫他一声爸爸了。”文潇岚轻声说。

冯斯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过了好久才说:“爸爸终究是爸爸,这是什么都改变不了的。”

文潇岚说,看得出来冯斯心里压着很多事,这话没有说错。除了父亲死后留下的一大摊子琐碎事务和与他身世有关的种种谜团外,冯斯心里还有两件事。其中一件是检查脑震荡时做的CT。查完之后,医生对冯斯说:“有件事情必须告诉你,不过你千万不要紧张。”

“是在我的脑子里找到了点什么东西吗?肿瘤?”冯斯的反应很快,“真像韩剧剧情,除了我还没找到女朋友…别担心,我不会紧张的,您照实说就行。”

医生点点头:“没错,是发现了肿瘤,不过是良性的星形细胞瘤,属于一种常见而恶性程度很低的脑瘤,而且体积还非常小,也没有压迫到神经,短期内很难对你的健康造成影响。但你还是应该尽快复查,好确定治疗方案。”

“会需要开刀吗?”冯斯问。

“进一步检查之前,我还不能下定论,也有保守治疗就可以治愈的可能性,”医生说,“但就目前肿瘤的生长程度来看,即便需要开刀,风险也不大,你不用太担忧。”

“我明白了,谢谢您。”冯斯说。

另一件事就是父亲用冯斯的名字办的那张卡,当初在他考上大学时就给了他,但他一分钱都没用过。父亲多年来四处做法事看风水,认识了不少兜里有点钱的朋友,这些人往往会在春节时登门拜访,给冯斯派发不少压岁钱,或是在冯斯生日时给他塞红包,算是变相地讨好“忘虚子”大师。冯斯平时花钱很不在意,但还是剩下不少,于是上大学时就用它们交了学杂费和住宿费,其后的生活费基本是自己赚来的。尽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压岁钱的来源也和父亲密切相关,但在他心里,还是比直接用父亲替人画符驱鬼骗来的钱要好一些。

在冯琦州遇害之前的最后那个夜晚,他告诉冯斯,又往那张卡里存了一笔钱。由于这年头的丧葬火化收费高昂,冯斯不得不动用这张卡。但是把卡插进ATM后,刚刚点击了“查询余额”的按钮,他就吓了一跳。

——现在卡里的存款数额达到了七位数,并且已经接近八位数,足够在北京城买两套房子了。这哪里是区区的“一笔钱”,恐怕是父亲把他毕生坑蒙拐骗存下来的钱全部转进了这张卡!

自己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千万富翁,这让前一天还在靠卖游戏开局号赚小钱的冯斯实在难以适应。他想了想,先提出了一笔现金用作火化费,决定其他的钱暂时不动用,弄清楚了再说。对这个满脸温和笑容、内心比驴还倔强的年轻人来说,尊严比钱更加重要。或者说,这甚至未必都涉及所谓的尊严或者荣耀之类冠冕堂皇的词汇,这只是一口气,一头犟驴子无论如何也要死咬着不松口的一口气。

而他也想到了,在那天夜里去找他之前,父亲一定就已经料到了未来的结局。所以早早地做了准备,把所有钱都留给他,又给他买好了飞机票,原意是把他送走,自己一个人去应对那六个杀手。他从中体会到了一丝久违的温情,同时又是一阵糊涂,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重要。而这些答案,都需要回到老家去寻觅了。

从火车站出来,冯琦州的助手张圣垠已经在等着他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张圣垠这些年跟着冯琦州也赚了些钱,如今一身笔挺的西装人模狗样的,不知道的多半会把他当成大公司的高级白领。但冯斯始终记得此人当年在街边挥汗如雨地卖羊肉串,还用着本名张土根时的样子。不过这个人平素很守规矩,说话做事也有分寸,倒是不招冯斯讨厌。有时候他需要和父亲说事却又实在不想面对面时,也会让张圣垠帮忙传话。

“先去哪里?”张圣垠问。

“麻烦先送我回家吧,”冯斯对张圣垠一向比对父亲更有礼貌,“一路上太累了,想休息休息。”

“哪个家?老房子?”

“嗯。”

张圣垠点点头,发动了汽车。这座小城和中国大多数的小城市相类,火车站周围看起来繁华漂亮,但开不了多久就能看到农田和河流。冯琦州就在能看到农田的郊区有一独栋别墅。这栋别墅是在冯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建成的,但冯斯高中选择了一所寄宿学校,放寒暑假也经常回城区里的老房子住,所以几乎没在别墅里住过。

“你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要我帮你卖掉别墅,我已经找好了中介,”张圣垠说,“需不需要先回去清理一下物品?”

“不必了,和我有关的、和我妈有关的,都在老房子里,”冯斯说,“别墅里的你看着办,该扔的扔,值点钱的你都留下好了,他手里应该有不少珠啊串啊镯子啊什么的。家电和家具可以随房子一块儿卖,或者送。”

“那好,我把能变卖的都变卖了,回头钱全部汇给你。”张圣垠说,“这些年跟着师父…”

他从方向盘上举起右手,摆了摆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冯斯听得懂他的意思:这些年跟着师父,我已经赚了很多了,他去世了,我不能再占半点便宜。

这是张圣垠另外一点讨冯斯喜欢的地方:从来不矜夸卖好。

“那随你吧。”冯斯也不多说。

老房子位于城南,那是一个专门为国企职工修建的福利房小区,建筑质量很一般,冬冷夏热,原本是冯斯母亲的单位分给她的,后来房改掏了一笔小钱买下了。在冯琦州发达起来之前,这套两居室外带一个地下储藏室的房子就是家里的全部财产了。

冯斯跳下车,背着行李爬上七楼,掏出钥匙打开了门。大半年没有回来过,一开门就是一股呛人的尘土味儿。他咳嗽了几声,进屋放下行李,先去卫生间拿出一块抹布,细细地把客厅里挂着的母亲的遗像擦干净了。相框里的母亲沉默地微笑着,黑白凝固的青春容颜永远也不会改变了。

“妈,我回来了。”冯斯轻声说。

最近十年里,“忘虚子”冯琦州大师的名气越来越响,以至于大学修体育馆都要请他看风水。但在冯斯小时候,他只是一个不成器的街头小骗子,靠着街边摆摊测字问卜赚一点糊口钱,或者说,还不够糊口的钱。那时候是冯斯的母亲池莲在默默地支撑着这个家。她在县城医院里当护士,每周要上两个夜班,非常辛苦。而冯琦州几乎不会做什么家务活,她还得在上班之余打理全部的家务。

“我的爸爸是一个没用的爸爸。”这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冯斯完成家庭作业“用一句话描绘你的爸爸”时所写的话。因为这一句话,他被老师罚站了一个下午,但在心里,他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当然了,冯琦州也并非全是坏处,至少他温顺听话,在家里从来不会惹老婆生气,挣到的那一丁点儿钱也绝不私藏,一股脑儿全数上交。不过,这样的形象更加让冯斯觉得,父亲是个窝囊的男人。

在冯斯8岁时,也就是他上小学三年级那一年,这个窝囊的男人干了一件极其窝囊的事情。当时他终于积攒了点儿薄名,可以为稍微上点档次的人物服务了,有一次被人介绍去给邻县一个新开张的茶楼看风水。看风水的过程还算顺利,但当冯琦州揣着红包准备走人的时候,茶馆老板的一位朋友叫住了他。

“大师,我妈最近老是精神恍惚、茶饭不思,晚上睡觉还总是无缘无故地惊醒,非要说床底下藏着什么东西…我怀疑她是中邪了,能不能请您看一看?”这个戴着金边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男人说。

能多赚一份红包,冯琦州自然是满口答应,就随他去见了他的母亲,还装模作样地做了一场驱邪的法事,烧了一张符纸制成的符水给老太太喝了。当天晚上,冯琦州回到县里,拿着白天赚来的钱豪迈地带着妻儿下馆子。正在逸兴横飞的时候,手机响了,是介绍他这单风水生意的朋友打来的。他接通手机后,一下子脸色就变了。

“你说什么?老太婆死了?”他失态地喊了出来,“那不是糟糕了吗?”

“还有更糟的,”朋友在电话里唉声叹气,“她儿子是混黑道的,而且是个大哥。”

当然了,老太太的死必然有着多种复杂的原因,区区一碗符水不至于死人,至少在喝这碗符水之前,她的身体脏器一定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病变了,但黑道大哥显然只会把符水作为致命的诱因。

于是冯琦州逃走了。他找不到应对黑道大哥的办法,只好一走了之,但这只是一种鸵鸟把头埋进沙子式的自欺欺人。他逃走了,他的妻子和儿子还没有逃走,还在家乡的老房子里等待着即将落到头上的悲惨命运。

黑道大哥发动手下的小弟们找了一个星期,没能找到冯琦州的踪迹,于是他来到冯斯的家乡小城,推开了冯家的房门。他带着一脸温和斯文的笑容告诉池莲,冯琦州害死了他娘,人又失踪了,他只好从冯琦州的家人身上讨回这笔债。如果池莲也不能还他一个公道的话,他只能拿冯斯开刀了。被吓得魂不附体的池莲别无选择,咬着牙答应了那笔对当时的普通百姓来说算得上是巨款的赔偿。当然,家里肯定拿不出这笔现金,唯一的选择就是卖房卖家当,可就算这样还不够,好在仁慈的黑道大哥允许池莲分期付款。

“不过分期还得加算利息,只能请你多辛苦一点了。”他彬彬有礼地说。

这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母子俩过得凄凄惶惶。池莲在医院给实习医生准备的临时宿舍里找到一个不到十平方米的空房间,带着冯斯住了进去。然后每天完成本职工作后还得想办法打工挣钱,而冯斯偏偏在这当口又生了一场病,高烧不退,令池莲不得不挤出本已经很稀少的睡眠时间去照料他。那段时间池莲劳累得天天脸色发黄,黑眼圈从未退过,整个人瘦了一圈,但却坚决制止了冯斯想要去摆摊赚点钱的想法。

“你给我老老实实读书!”她呵斥道,“钱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不久之后,一个下着暴雨的黄昏,在城北雇主家做完钟点工的池莲骑着自行车直奔城南,准备值夜班。也不知道是因为她太疲惫了,还是那一夜的雨实在太大道路太滑,当路过流经城区的那条河时,她被卷进了河里。

几天后,她肿胀腐烂的尸体才被人发现,而冯琦州也恰恰在这时候赶了回来,正好可以料理后事。黑道大哥发现自己逼出了人命,也怕事情闹大,于是不再追究余款,也不再找冯琦州的任何麻烦。但冯斯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母亲。

尸体火化的那一天,冯斯把母亲的遗像紧紧地抱在胸口,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当母亲的躯体终于随着烈焰化为一缕青烟时,他霍然转过头,死死盯住冯琦州,目光中的仇恨似乎能把冯琦州也火化掉。

“你记住,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冯斯一字一顿地说。

冯琦州深深地低着头,不敢朝儿子看上一眼。

几年后的冯琦州发财了,重新买回了那套当年被卖出去换钱还债的老房子,想要讨好一下冯斯。但冯斯见到老房子,对冯琦州的怨憎更深。他借机搬回了老房子里住,尽量减少和冯琦州见面的机会。等到报考大学的时候,他果断地选择了离家千里之外的北京,以为以后可以彻底摆脱掉这个父亲了,却没有想到事情会有惊人的变化。

冯斯回想着那些不愉快的往事,打开所有窗户散气,然后在布满灰尘的家里一面打扫卫生,一面寻找着地下室的钥匙。但地下室原本就是用来堆放平时很少用得上的杂物的,一年不打开都很寻常,找了许久也没找到钥匙,倒是感觉又饿又困。他索性不找了,把自己的卧室草草地收拾一下,烧水泡了一碗坐火车时剩下的方便面吃掉,决定先睡一觉,第二天再慢慢找。

火车上蜷了一天,没怎么好好睡觉,这一觉睡得格外沉,几乎没有做梦。但到了半夜,一声巨响把他从梦里惊醒。打雷了,窗外瞬间暴雨如注。

冯斯从床上爬起来,伸手按向台灯,台灯却没有亮。看来这栋陈旧的老楼电路又跳闸了。他也早就习惯了,反正家里的一切都熟悉,索性手电筒也不打,摸索着去关各个房间的窗户。当他走进当年父母居住的那间卧室时,正好一道电光闪过,把整个房间照得雪亮。冯斯忽然间停住了脚步,一把从书桌上抓起一个仿古花瓶。

房间里有人!在一闪即逝的电光下,冯斯分明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一下子缩进了大衣柜里。那不像是成年人的体型,倒像是一个小孩。

“什么人?出来!”冯斯厉声喝道,身子一步一步地靠近了大衣柜。正当他准备伸手打开衣柜的时候,柜门自己从里面打开了,把他手里的花瓶撞到地上,“哗啦”一声摔得粉碎。与此同时,一个黑影猛地蹿出来,一下子撞到了冯斯身上。那个黑影虽小,这一撞却迅若闪电,而且力量十足,冯斯猝不及防,竟然被一下子撞倒在地上。

而此时,第二道电光也亮了起来,照亮了这个刚刚撞倒冯斯的小小黑影。冯斯一下子惊愕得忘了站起来——那是一只猴子!一只身上的毛像斑秃一样掉了许多、脸上有一个红色大肉瘤的丑陋之极的猴子。

猴子发出一声狰狞的嘶叫,再度向着冯斯猛扑过来,但冯斯这次早有防备,虽然还坐在地上,但手里已经顺手抓起了一块刚才撞碎的花瓶碎片。黑暗之中,他隐隐辨别着猴子的身体轮廓,自己并不发力,只是稳稳地举着碎片,等着猴子自己撞上来。

又是一下猛烈的撞击,冯斯简直怀疑自己的手腕要脱臼了,但猴子也同时惨叫了一声,几滴热乎乎的液体溅到了他手上。那团黑黢黢的影子一下子冲向窗户,随即消失在了窗外如注的雨帘中。

冯斯这才慢慢地站起来,并惊讶地发现,在遇到了这样怪异的突发事件后,自己的心脏竟然跳得不算太快。大概是经历了那个杀戮的夜晚之后,我对于这些紧急的危险状况已经有了适应力?他想着,苦笑了一声。

他从冰箱上面找到了蜡烛,点亮后细细查看。花瓶碎片上沾着血,自己手上也有一些血迹,而手上并无伤口,说明猴子确实被自己刺伤了。而父母的房间被翻得乱七八糟,书桌的抽屉倒扣在地上,衣柜里的衣服也被扔得遍地都是,无疑是那只猴子的杰作。

他一时间睡意全无,一边收拾着满地狼藉的屋子,一边猜测着猴子的来历。虽然之前也听说过有人训练猴子偷窃的传说,但自己第一次遇上,还是难免非常吃惊。他冷静地判断着:这是一个陈旧的小区里的陈旧福利房,住在这里的不会有有钱人,假如是临时起意的盗贼,不应该偷自己家;如果是听说过冯琦州的大名,想要从风水大师家里捞一笔的,理应去别墅,而不是这里。

所以,这只猴子也许是冲着自己来的,冲着自己身上所隐藏的那个秘密,甚至说不定它也和自己一样,想要找那把储藏室的钥匙。冯斯回想起父亲遇害的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忽然间意识到:自己早已习惯的那种平静恬淡的生活,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未来的道路,注定充满曲折艰辛,甚至有生命危险。

他叹息一声,忽然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了篮球场上,他只想舒舒服服地在外线飘逸地投篮,却总有人对着他大吼:“大个儿!进内线!大个儿!顶人!”

“那就顶人吧,反正早就习惯了。”冯斯握紧了拳头,“我顶你个肺。”

天亮后,冯斯继续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抽屉的角落里找出了地下储藏室的钥匙。打开储藏室的门,一股浓烈的霉臭味扑面而来。他不得不在门外站了很久,等到霉味儿散去一些,这才走了进去。

昏黄的灯光下,储藏室里更显得乱糟糟的,各种各样无用的杂物堆积其中。这里面有冯斯童年时骑过的儿童三轮车,有他看过的童书,有母亲从医院拿回来的早已过期不知多久的针管棉纱。这里本来还有父亲年轻时摆摊算卦用的小桌子之类的物品,但都被冯斯扔掉了。他总是希望从生活中抹去一切和父亲有关的痕迹。

但是现在,他却必须找出父亲给他留下的东西。

父亲所说的黑色木头柜子就在房间的角落里,上面覆盖着厚厚的蜘蛛网。打开柜子清出了里面的杂物后,果然能目测出柜子内部的厚度比外部所看要小不少,理应有一个夹层。冯斯摸索了许久,找到一块活动的木板。他把木板抽掉,从后面的洞里掉出一样东西,撞在柜子的木头底板上发出金属的颤音。

冯斯仔细一看,认出这是他小时候曾经很喜欢的一个绘有唐老鸭图案的金属饼干筒,打开筒盖,从里面取出一包一层层包裹着的文件。最上面的是两张血型化验单,看名字分别属于父亲冯琦州和母亲池莲。

“冯琦州…A型?池莲…AB型?”冯斯皱起了眉头,努力回想起自己学过的血型知识。他还担心自己记错了,打开手机上网查证了一番,然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冯琦州和池莲,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或者至少有一个不是。因为自己的血型是O型,而A型和AB型血型的父母,子女的血型可能是A型、B型、AB型,唯独不可能是O型。

那有没有可能两人中有一个和他有血缘关系呢?仔细一想,冯琦州把这两张化验单放在最上面,无疑是一种强烈的暗示,暗示他们两人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虽然从那天夜里的事情发生后,冯斯就已经有了这样的猜想,并且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此刻当真相确凿无疑地摆在面前时,仍然觉得心里堵得慌,总觉得自己已经被撕裂的生活又被狠狠切了一刀,好像是老天想要把一切宝贵的事物都从自己身边抢走。

他走回到地面上,狠狠地喘了两分钟的气,这才慢慢镇静下来,重新回到了地下室,继续翻看冯琦州留下的资料。接下来的是一份公安局审讯记录的复印件,嫌疑人名叫翟建国,家庭住址在东北的某座小城,而审讯的时间…正好是自己出生那一年,而且刚好是生日的第二天!

冯斯觉得心里一阵寒意上涌。毫无疑问,父亲留下这份发生在特殊时间的审讯记录,也是想要说明,这件案子和冯斯的身世有关。但是他从来不认识,也未曾听父母提起过这个名叫翟建国的人。真是奇怪了,他想着,家乡在西南,这座城市在东北,我的身世怎么会和一座东北小城以及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挂上钩呢?又或者说…我本来就是从那座城市被带到这里来的?

他正准备接着往下翻要看个究竟,瞧瞧这个翟建国到底犯了什么罪,又是怎么和他关联起来的,但忽然之间,一种近乎本能的直觉让他浑身一紧,他感受到了某种危险的逼近。

背后有人!

他急忙试图转过身去,但只转到一半,刚好用眼角的余光瞥到一个人影,一个粗壮的身影,然后他的头上就挨了重重一击,被打倒在地上。但这一次,他尽管被打得眼冒金星,却并没有晕过去。倒在地上的他,隐隐看见那个袭击他的人伸手把父亲留下的那包东西一股脑全拿走了。

冯斯十分着急,一伸手抓住了那人的脚踝,但对方狠狠地一跺脚,踩中了他的手指。十指连心,他疼得不得不缩手,而那人已经飞快地跑了出去。

冯斯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也不顾脑袋像要裂开一样地疼,拖着蹒跚的脚步一摇一晃地奔出门去。上到地面时,那人早已在小区的楼群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颓然地一屁股坐在了单元楼门口,一阵阵怒火在心里升腾,却又不知道该向何处发泄。

父亲留下的资料很厚,除了自己已经看过的两张血型化验单,以及刚看了开头的审讯记录之外,剩下的还有一大摞,里面一定还包含着许多重要信息。虽然父亲临死前说,他对冯斯真正的身世还不是很清楚,但结合这些资料,至少能找到一个查证的方向。可现在,大部分的资料都消失了。

冯斯揉着疼痛难忍的脑袋,回想着自己刚才挨那一记重拳的情景。作为街头打架的常客,他即便没有受过专业的搏击训练,在面对危险时的反应也比一般人快,否则凌晨的时候不会那么快就解决掉那只凶猛的泼猴。而他的听力也不错,按理说不会被人欺近到身边才发现。但是刚才偷袭他的那人,从进门到一直走到背后他都完全没有捕捉到任何响动,可见对方的脚步十分轻,多半也像那天晚上的六个杀手一样,是受过特训的。

说不定这家伙和那只猴子是一拨的,冯斯想,猴子或许就是被派来找地下室钥匙的。他进一步想到,这应该和那六个杀手不是一路的,因为那六人显然是想把自己抓走,而这个人只是想要抢走资料,目的大概是…不要自己知道真相。

看来我还真是值钱啊,冯斯苦笑一声。现在已经至少有两批人盯上自己了,可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却还依然毫无头绪。

冯斯重新回到地下室,不甘心地把黑色柜子仔细翻检了一遍,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看来父亲确实只是留下了那一包重要资料,却在顷刻间又被人抢走。

他长叹一声,正想关灯离开,兜里的钥匙不小心掉到了地上。弯下腰捡钥匙的时候,他忽然看见柜底有一张纸,可能是刚才资料被抢走时不小心掉落了的。那么厚的一沓,少一张对方也未必会注意到。

尽管只是一张纸,但总算是聊胜于无。冯斯找到一根母亲当年用过的毛线针,把那张纸扒拉出来,发现那是一封信的最后一页纸,信纸上的字数很少,但这些字所传达的内容却让冯斯惊讶不已。

“…所以,我未完成之事,只能交给你来完成了,我的儿子。记住,这并不是什么个人的事业、个人的成败荣辱,而是守望千年的家族使命,是冯家的祖辈世世代代试图完成却始终难以如愿的心结。现在我老了,把这个重担交给你,希望你能对得起列祖列宗。

父字

于病榻中

19××年×月×日”

“儿子?冯家?”冯斯皱起眉头,“这难道是…爷爷写给爸爸的?”

冯斯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祖父,甚至连他的照片都没有见过。父亲和母亲都告诉他,他们不是在这座城市出生和长大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已经去世,家里的亲戚也大多断了联系。所以逢年过节的时候,别人都是走亲戚,父母却只能拜会朋友。过去冯斯并没有仔细去思量这件事,如今想起来,才觉得其中有问题。

“但是爷爷奶奶为什么连照片都没有?”冯斯小时候曾经问过冯琦州,“我连他们到底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当时冯琦州打着哈哈搪塞过去了。而后来又有一次,在语文课上学习了“故土”的概念之后,冯斯问父亲:“你的故土到底在哪儿?我们什么时候回去看看呢?”

冯琦州沉吟了一会儿:“故土…老家…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那里又穷又破,不通公路,没什么好的。我都忘了该怎么回去啦!”

这当然又是搪塞,而后来因为母亲的去世,冯斯和父亲的关系很糟糕,对于父亲的一切都不想过问,自然也就没有再提起。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世之谜,竟然很有可能和整个家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而这个家族,用信上的语句来说,已经“守望千年”。

难道我是一具千年僵尸?冯斯气闷地想。

他郁郁地锁好地下室,爬楼回到家里,开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由于遇上了意外的袭击者,剩下在他手里的线索少得可怜,但也绝非完全是两眼一抹黑。比如,那份审讯记录自己虽然只看了开头,却记住了受审者的名字和家庭住址。尽管时隔19年,这个地址或许早已失效,但毕竟还是可以想办法查问的。

另外,得知自己的身世和父亲的家族有关,也许可以去父亲的别墅里查找一下,说不定就能找到老家的所在。现在就剩这两根稻草了,无论如何也得抓一抓试试。

如果是在过去,冯琦州说要卖掉自己的别墅,恐怕会有许多有钱人来抢,以便沾上一点大师的仙气,但如今冯琦州是非正常死亡,看上去仙气也不太灵,这栋别墅就不怎么好卖了。挂牌数日无人问津,冯斯正好可以回去清理物品。

如张圣垠所言,别墅里的一应物品他都没动分毫。此外,冯琦州的卧室和书房还加上了两把锁,钥匙给了冯斯。这样正好,冯斯想,如果有什么秘密的东西,藏在卧室和书房应当是人之常情。

他先搜寻了卧室,并没有发现任何和祖父相关的物件,同时他也略有些惊讶地发现,父亲自己私藏的值钱物品少得可怜,除了平时戴出去招摇撞骗的几件饰物外,其他古玩字画、黄金珠宝一概没有。冯斯禁不住想,难道他真的是把所有钱都留给我了?

对父亲那种无法理清的复杂感情又开始在心头翻搅。他摇摇头,强迫自己暂时不要去想这些,离开卧室他打开了书房的门。冯琦州有两间书房,一间装修得富丽堂皇,专门用来见客,靠墙的三面大书柜里装满了各种书籍,既有道教经典和国学典籍,也有《时间简史》之类的正经科学书籍,甚至还有一堆纯外文的学术书籍。当然都是用来装点门面的,可以显得“忘虚子”大师学贯古今中外,在唬人的时候多添加一些筹码,实际上那里的书冯琦州基本从未读过,有些书连翻都没翻开过。至于卡尔?萨根的《魔鬼出没的世界》也混在这个书柜里,和《科学风水学》做邻居,简直滑稽。

而眼下冯斯打开的是冯琦州的私人书房,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有一张书桌、一把木椅、一个小书柜,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这个书房连冯斯都从来没有进去过。他带着好奇之心先去查看了一下书柜,这一看让他愣住了。

书柜里满满当当,装的都是中国古代神话、志怪传奇、道教方术与道教史、西方神话、西方巫术传说之类的书,从古旧发黄的线装本到新近出版的精装英文原版,而且每本书都并不新,涉及道教史和神话巫术史的一些老书甚至已经被翻得卷边了。

他随手从其中抽出几本翻开,发现父亲十分小心,并没有在书上留下任何勾画标记,也没有任何折页或书签,让他完全无法找到父亲阅读的重点在哪里。

为什么父亲会对这些书有着那么浓厚的兴趣?冯斯心里疑云重重。作为一个崇尚科学的网络时代的大学生,冯斯一向对怪力乱神的东西嗤之以鼻,不过基本常识还是有的。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中国宗教,有着自己的独特神仙体系和修炼方法,和西方神话体系与魔法体系完全是两个概念。至于很多民间志怪和地方传说,甚至连宗教的边儿都挨不上,基本只属于原始崇拜的范畴,完全是愚民们编出来自己吓唬自己的。而书柜里的《世界灾难史》《世界瘟疫史》一类书,更是匪夷所思。

这些东西杂糅在一起,到底能指向什么?冯斯眉头紧皱,心中渐渐有了一种极度不祥的预感。神话、传说、志怪、道术、巫术、魔鬼、历史、灾难、瘟疫…怎么看都不像是什么好事。他感到自己正站在一堵厚重的高墙前,努力寻找着墙上的裂缝,一旦穿越了这堵墙,呈现在自己眼前的,或许将是极致的黑暗、极致的恐怖。

冯斯一时也没有时间细看这些书,只能给张圣垠打了个电话,请他帮忙晚上把这个小书房里的书都搬运到老房子里。张圣垠也不问任何原因,爽快地答应了。

他想了想,有些不放心,又用手机把所有的书脊都拍了下来,然后拉开书桌的抽屉。抽屉里有一些零散的纸张,但上面大多只是记录了一些道教的咒语。此外还有一本记事本,里面记录的都是可以见光的受邀作法的日程,没有半个字提到儿子冯斯,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冯斯叹了口气,正想离开,忽然眼神扫过放在书桌上的物件,不觉微微一怔。他注意到,桌上放着毛笔和砚台,但书桌里的那些纸张和记事本,上面的字迹全部都是用钢笔写的,根本没有用到毛笔的地方。

这是父亲的私人书房,完全不同于那个用于炫耀显摆的待客书房,里面应当没有什么无用的东西才对,但为什么偏偏有没用的毛笔和砚台?

冯斯想着,试探着挪开砚台,他发现砚台下方的桌面上有一个不起眼的圆洞,配在这张陈旧的老书桌上,仿佛只是一个蛀洞。但冯斯把毛笔的笔杆插进去,才发现笔杆的直径和这个“蛀洞”契合,严丝合缝,笔杆插入后,向下滑落了两厘米左右才被挡住。

他用力把笔杆下压,体会到了一种类似弹簧的阻力,像是有什么开关被压了下去。紧接着“咯噔”一声,从书柜方向传来一声轻响。冯斯抬起头,只见书柜上层的侧板处露出了一个暗藏的夹层,但这个夹层实在是太小了,从长宽来判断,即便连一张信纸也很难塞进去。他走近前去,用钥匙串上的旅行小剪刀小心地把夹层里的东西弄出来,那是两张发黄的老照片。冯斯捏紧了拳头,意识到自己找到了一些真正重要的东西。

第一张照片就让他大喜过望,照片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和一个微微驼背的中年人站在一起,两人的背后是一座形状有点像双峰骆驼的青山。这张照片本身没有太过特异之处,但冯斯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个少年人正是父亲冯琦州,而中年人的相貌和冯琦州也有好几分相似,尤其是两人略带扁平的鼻梁和薄薄的上唇,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是我的祖父!冯斯瞬间做出判断,随即又有些自嘲地想,冯琦州和自己并无血缘关系,这位中年人当然算不得自己真正意义上的祖父。但现在找到了祖父的相片,总是一大收获,更何况照片上的两人穿着随意的背心短裤,肩膀上搭着毛巾,一看就是在家居的时候随手拍的而并非旅客在外的留影。也就是说,这张照片的背景,应该就是冯琦州的家乡。根据这张照片,完全有可能找到家乡的具体位置,找到这个背负了许多秘密的冯氏家族。

这个意外的收获让冯斯十分喜悦。他小心地收起第一张照片,然后把第二张照片拿起来。这张照片是黑白的,相纸的颜色更加古旧,而且触感明显很脆弱,显然是经受了漫长时光的无情侵蚀。而照片上的内容更是离奇,那上面有一群中国人和几个西方人,在某个庞然大物的前方合影留念。那些中国男人…一个个都梳着辫子!

这是一张清朝的照片!冯斯吃了一惊。他还记得一些历史课上的知识,黑白照相技术是在问世没过几年就传入中国的,那会儿大致是在19世纪40年代,而清朝灭亡是在1912年。也就是说,这张照片的拍摄年代也在这个区间里。

父亲为什么会如此秘藏一张清代末年的老照片?冯斯仔细地看着这张已经有些模糊的相片,辨认着人群背后的那个庞大的物体。他突然发出一声惊呼,手一抖,照片落到了地上。

冯斯并没有急于弯腰捡起这张照片,而是像木头人一样,在原地呆立了很久,足足几分钟后,才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怪物…”

“爸爸,你为什么会留着这张照片?”他喃喃自语着,“这个怪物…和我有关吗?”

几天之后,冯斯已经回到了北京,回到了大学宿舍。父亲冯琦州的骨灰他委托给张圣垠代为安葬了,购买墓地的费用是从冯琦州留下的卡里提出的,除此之外,他并没有动用父亲给他的那张卡里的一分钱。这些日子里,除了把网游委托朋友代管,他仍然每天定时发送胡编乱造的语录微博,还接下了两个营销广告。对他而言,父亲在他心目中的形象虽然已不像往日那样不堪,但丧母的愤恨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消弭的。不用父亲的钱,也是他维护自尊的一种方式。

在宿舍草草地洗漱了一番后,冯斯换了件干净衣服,下楼走向校园南侧的教职工宿舍楼。那是20世纪80年代修建的老楼,和冯斯家的老房子有异曲同工之妙,最近几年来拆迁的传闻不绝于耳,不过因为教师抗议的声浪比较高,一直磨蹭着没有拆。

冯斯走进一个单元楼,按响了302室的门铃。门很快开了,开门出来的赫然是文潇岚。文潇岚见到冯斯,先是露出欣喜的表情,继而脸色又转为沉重。

“是不是阿姨的身体…”冯斯察言观色。

文潇岚轻轻点点头,让到了一旁。冯斯连忙快步进屋,先走入了北面的房间,房间里一股浓烈的药味,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正斜靠在床上听着收音机里播放的昆曲。此时已经接近五月,气温并不低,她却还盖着厚厚的棉被,面色蜡黄,形容消瘦。床边放着一个医用氧气瓶,吸氧设备就在床头柜上。

“小冯?你回来了?”听到有人进门的声音,她转过头来,看清了冯斯的样貌,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

“阿姨,是我!”冯斯在床边坐下,握住老妇人的手,“您的身体怎么样了?”

老妇人低叹一声:“一天不如一天了…唉,真是麻烦你和小文了。”

“别这么说,我们应该做的。”

冯斯在父亲和学院老师面前总是一脸坏笑、玩世不恭,但在这个病弱的老妇人面前却耐心而温和。他陪着她说了一会儿话,轻声说:“您休息吧,我去看看宁哥去。”

他走进了靠南面的房间,一进门就能看到一张硕大的电脑桌,桌上三台显示器通过分屏程序显示着不同的画面。一个男人正在紧张地盯着屏幕,不停地敲击键盘、点击鼠标,对身后的脚步声恍如未闻。而这个房间里除了电脑桌和床之外,其他地方堆满了书,就连床上也有一半的地方被书占据着。

“喂,我回来啦!”冯斯大大咧咧地说。

对方一下子停住了动作,站起身转了过来。这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面容清秀但脸色苍白,一看就是很少在户外运动的。他看见冯斯,嘴角抽动了一下,似乎是想表达出一个笑容。

“你上次要的那个新网游的外挂,我做好了,”年轻人的吐字有些僵硬,似乎是很长时间没和人说话了,“自动走位,自动补红蓝,自动捡拾装备,自动原地复活。”

“你要照看的几个手游我也每天帮你挂机,两个梅西,三个西门吹雪,两个姬野…”他把不同的游戏串在一起说,倒也丝毫不乱。

“我就知道你那么聪明,绝对没问题!我的饭碗全靠你啦!”冯斯重重一拍年轻人的肩膀。年轻人的嘴角又抽动了一下,目光中流露出欣悦和满足。

大半年之前,冯斯刚刚进入这所大学不久,有一天下午打完篮球正往宿舍走,看见主路旁边的人行道上有人摆了个旧书摊卖书。按理说这是违章占道,但几名巡逻的保安经过却也并不去管,好像是司空见惯。一旁几名校内的职工家属走过,也并不停步,眼神里既有怜悯也有嘲弄。

冯斯一时好奇,走上前去,发现书摊上摆的全都是计算机和编程方面的技术书。虽然每一本书都有些陈旧了,却保存得很好,几乎没有任何破损和脏污。摊主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身穿一件上了年纪的老头才穿的白色汗衫,坐在一张小圆凳上,目光呆滞,神游物外。

“这本多少钱?”冯斯拿起一本《Java编程实例》,向摊主发问道。

摊主瞥了一眼他拿在手里的书,想了想,摇摇头:“不卖。”

“不卖?”冯斯一愣。

“我要留着看,”摊主回答,“我舍不得。”

“你要留着看还摆摊干吗?”冯斯哭笑不得。但这时他有点明白过来了,这个摊主多半是精神有点问题,难怪保安们都不管——谁也不想去招惹一个疯子。

正在想着,远处走来一个步履蹒跚的老妇人。她满头白发,看上去甚为孱弱,满脸的皱纹却掩饰不住优雅知性的气质。她喘着气慢慢走到书摊旁,用温柔的语调说:“回去吧,儿子。”

“我不回去,”摊主说,“我要帮你赚钱,妈。”

“我们的钱够花,”老妇人依然温柔地说,“你还是安心读书最好。”

“我就是要赚钱!”摊主显得火气十足,“我要帮你!”

老妇人好说歹说,最终劝服了自己的儿子,带着他离开了。冯斯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呆立在原地没有动弹。他虽然总是喜欢笑,平时待人也很友善,除了无法抑制的毒舌,却并不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他一向的认知是:人世间的苦难千千万万,与其动不动就去伤感落泪却无力改变,还不如视而不见独善其身。

但这母子俩的对话,却一下子触动了他的心事,让他想起了童年时代的那段往事。当父亲出逃而母亲一天天疲于奔命赚钱还债时,他也曾经想过要到街上摆摊帮助母亲,可她却坚决制止冯斯这样做。那时候两人的对话,和眼前这母子俩的对话几乎一模一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让冯斯回忆起了早逝的母亲。

此时文潇岚已经混进了学生会,她生性开朗,结交了不少学长学姐,冯斯就托她帮忙打听那对母子,很快有了答案。那位老妇人叫杨绍芬,是这所大学里一位退休的老教授,名叫宁章闻的年轻人是她的独子。宁章闻两岁的时候,父亲就因车祸去世,从此杨绍芬没有再嫁,独自把儿子抚养长大。

这个过程充满了艰辛,绝不仅仅是因为单身母亲所面临的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还在于宁章闻一直患有轻度的自闭症。他就像人们常说的白痴天才,对于书本上的知识,尤其理工类知识有着惊人的学习能力,但在社交、生活自理等方面却一塌糊涂。而且越是不擅长和人交往,脾气就越坏,除了母亲,几乎没有人能亲近他。

十年前,宁章闻以相当高的分数考上了这所大学的计算机系。他原本可以上清华或者北大,却最终选择了低一个档次的本校,当然是杨绍芬为了方便照顾他而做出的决定。宁章闻为了让母亲高兴,使出吃奶的劲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一学期下来,尽管仍旧被全系的人都当作怪人,但居然没有惹出什么祸事,普通人和“怪人”之间至少相安无事。但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意外终于发生了。

一个同班同学求宁章闻在离散数学考试时帮他作弊,宁章闻自然知道作弊不好,但想到母亲千叮咛万嘱咐的“一定要尽量和同学搞好关系,同学有找你帮忙的尽量答应”,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但他作弊实在没什么天赋,第一张纸条传出去就被监考老师抓了个正着。

这所学校一向以学风严谨而著称,对作弊一贯从重处理,宁章闻和求他作弊的那个同学一起被记过处分,取消学位资格,而且与其他许多学校不一样,这个取消学位的处罚是不能撤销的。

上学半年就闯出这样的祸事,宁章闻遭受的打击可想而知。杨绍芬根本不敢批评他,足足劝慰了一个星期,才算勉强把他的情绪平复下来。消沉了一个寒假后,宁章闻没精打采地继续上学。有一天家里的热水器坏了,正好上完体育课浑身是汗,他便索性去了学校的澡堂。

这所学校的澡堂一向以拥挤著称,每到高峰时段,无论男女都得光着屁股排队等喷头。无巧不成书,就在等喷头的时候,宁章闻听到身后有人在聊天,声音很熟悉,那是同班的两个同学。他原本没有兴趣去听别人的谈话,但他们却提到了一个让宁章闻浑身一震的名字——那个求他作弊的同学。

“贺涛真的没事儿了?”同学甲问。

“没事儿了,他姨妈是教务处的,估计这学期过了,处分就会取消,最后还是能拿到学位的。”同学乙回答。

“有关系真好,作弊都能没事儿…那宁章闻呢,也没事儿了?”

“他姨妈也不是万能的,能把他一个人捞出来就算不错了。再说了,就算能捞,贺涛也不会帮宁章闻的。”

“为什么?宁章闻不是为了帮他才作弊的吗?”

“前两天喝酒,贺涛跟我说,宁章闻那小子太笨了,连作弊都笨手笨脚,差点连累死他。他说,要给宁章闻一个教训,就是不替他撤销处分,算那个傻子活该。”

宁章闻默默地听完,默默地退出了浴室,穿好衣服回到宿舍。当天夜里,他出现在校内的一家水吧里,那个名叫贺涛的同学正和女友在那里约会。当着水吧里几十个人的面,他抄起桌上的一个玻璃烟灰缸,狠狠地砸在贺涛的头上,一下、两下、三下…直到被人七手八脚地拉开并死死按在地上,他都没有说过一个字,脸上的表情也平静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非常幸运的是,贺涛是个硬脑壳的家伙,虽然血流满面,外伤不轻,却并没有伤及大脑和神经,也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杨绍芬求爷爷告奶奶,又赔了一大笔钱,才换来了贺家的不予起诉,最后宁章闻被刑拘了半个月。当然,身背处分还恶意伤人,学校的开除是免不了的。

从拘留所出来的那一天,面对着杨绍芬的嘘寒问暖,宁章闻一言不发。他抬起头来,直直地盯着刺眼的太阳看了几秒钟,嘴角绽起了一个古怪的笑容,从此以后的十年中,他再也没有笑过。回到家里,他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彻底和外面的社会断绝了联系。在外人眼里,宁章闻基本等同于一个疯子。

文潇岚把这母子俩的事情向冯斯说完后,充满同情地说:“我们帮帮他们吧。”

“帮?怎么帮?”冯斯斜眼看着她。

“现在杨教授年纪大了,浑身是病,但宁章闻完全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家里的生活很艰苦。所以我们可以先在校园内发起募捐…”文潇岚活脱脱一脸圣母的光辉。

“瞎扯淡。”冯斯只说了三个字。

“哪儿扯淡了?”文潇岚很不服气。

“首先,这个人只是自闭外加脾气古怪,并不是真正的精神分裂,更加不是白痴。”冯斯说,“他懂得摆摊卖书帮老妈赚钱,说明这是个有自尊心的人,捐款就意味着把他完全当成废物,还大张旗鼓地‘在校园内发起募捐’,当心被他砸烟灰缸。”

“说得也是。”文潇岚想了想,叹了口气。

“其次,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说句难听点儿的,老太太迟早要归西,这位大少爷怎么办?你天天给他募捐募到他寿终正寝?还是你索性收养他当个干儿子?”

文潇岚噘起嘴:“那你说怎么办?”

“他是学计算机的,我那天看他摆的书摊上都是与计算机相关的书…”冯斯琢磨着,“我去试试吧,你就跟老太太介绍说我是学生会去帮忙的,我去试试能不能给她儿子找到一点用处,我自个儿也可以多条赚钱的路子,就不必做家教那么辛苦了。”

文潇岚警觉起来:“喂,你到底是想帮他们,还是想给自己找个廉价劳动力啊?”

“别说得那么难听,零和博弈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我追求的是双赢。”冯斯严肃地说。

一个星期之后,文潇岚实在不放心,于是敲响了杨绍芬家的大门。进门之后她就吓了一跳:那个传说中从来不和陌生人说话的怪人宁章闻,赫然正和冯斯勾肩搭背地坐在一起。冯斯的手臂在空中乱舞,唾沫四溅地说着些什么,宁章闻则手里拿着记事本,一边听一边认真记录。

“不能修改数据封包,那样一旦被抓到铁定封号,”冯斯说,“重要的是实现不运行客户端的脱机功能,这样一台配置普通的电脑也能多开几十上百个号…一定要能识别自动捡拾的物品,可以自动丢弃没用的…能有这些功能就行了…”

“不难,几天就行。”宁章闻听完后说。他说起话来略有些口吃,应该是常年不怎么说话的缘故。

“我就知道你一定行,”冯斯拍拍他的肩膀,“靠你啦兄弟!”

好家伙,这才一星期的工夫,这俩人居然开始称兄道弟了,文潇岚呆若木鸡,却也不得不佩服冯斯,这厮平时看起来嬉皮笑脸完全不靠谱,真做起事情来的确有过人之能。而她虽然不玩网游,网络时代的年轻人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从两人的对话里能判断出,冯斯大概是想走网游打钱的路子,而宁章闻已经成为他的技术支持。

倒还真是人尽其才,文潇岚呆呆地看着宁章闻略带兴奋的脸,忽然间明白了冯斯的用意。让宁章闻赚到钱倒在其次,他其实是在为这个孤僻的怪人营造一种被人需要、被人重视的心理氛围,其实也就是给了他自立的尊严。

这样的尊严,用金钱无法衡量。

此后的半年里,宁章闻利用他的计算机技术帮了冯斯不少忙,无论是网游外挂,还是微博刷粉、刷转发都手到擒来。这些事情说起来不太光彩,但由于十年前的那桩往事,宁章闻对于“规则”这种东西深恶痛绝,能够打破他人的规则,对他而言反而是充满快意的。这一次冯斯回老家料理父亲的后事,就把手里的网游都交给了他代管。

“这次回家,怎么样?”宁章闻问道。虽然问得有些生硬,但对这个自闭十年的怪人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遇到了一些麻烦事需要处理,能帮得上忙的可能只有你了。”冯斯说。他很清楚和宁章闻说话的方式,越是把事件描述得复杂,越能让宁章闻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

果然,宁章闻眼前一亮。冯斯打开书包,抽出一本硬皮字典,从字典里拿出他在别墅里找到的两张老照片,把其中一张递给宁章闻。宁章闻拿起来一看,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这个东西…真奇怪。”宁章闻说。

他所指的“这个东西”,就是照片上人群背后那个巨大的物体。从黑白照片上来看,那似乎是一块浅色的岩石,但上面的花纹又十分古怪,看起来很像是皱纹。“岩石”上还有一个破洞,破洞里露出了一个圆溜溜的深色的球体。

“你觉得…这个东西像什么?”冯斯问,“你的直觉比一般人更加敏锐。”

宁章闻仔仔细细地审视着那块岩石状的物体,缓缓地说:“大脑。”

“果然如此。”冯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大脑上还有眼睛。”宁章闻平静地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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