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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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燃

最爱:红油抄手

讨厌:咸豆花

薛蒙

最爱:麻辣火锅

讨厌:咸豆花

师昧

最爱:臊子面

讨厌:冰糖葫芦

叶忘昔

最爱:糖醋鲤鱼

讨厌:煎饼裹大葱

梅含雪

最爱:折耳根

讨厌:猪肉(这很好,这很清真)

下一章出场的儒风门少主

最爱:各种肉,尤其猪肉(这很不好,这很不清真)

讨厌:文思豆腐

好饿……溜了溜了

第85章 本座岂是一千五就能打发的

老板娘的声音赔着笑传来:“哎哟道爷好阔气,出手就是五百金,你可真叫奴家开心死了。但是小店开门做生意,是要讲个和气的。哪能赶别的客人走呢?您看这样好不好,里头最大的一间归雾阁雅间,是专门给像道爷这般阔绰的尊客留的。我引您过去瞧——”

还有个“瞧”尚未出口,下面就响起板凳桌椅乱砸的声音。

“瞧什么瞧!我管你是归雾阁还是乌龟阁——你奶奶的,这名儿取得忒糟践。不要、不要,给你一千金,赶他们走!”

“道爷不要给奴家出难题嘛,您一看呀,就是那明白事理的饱学之士。”老板娘毫不犹豫地睁眼说瞎话,脆生生地娇笑道,“左右都是客,您要不满意归雾阁,我也可以给您换另一间,地方小一些,但雅致漂亮,再免费送您一段琵琶歌舞,您看这样好吗?”

“不好!不好!一千五!让人滚!”那粗犷的声音怒吼道,“别磨磨唧唧的!一会儿我家公子来了可要生气!”

“哇——”千金对于旁人来说或许是多的,但对于当过人界帝君的墨燃而言,听着就着实好笑了。需知他前世随便打发给宋秋桐一些珍玩,那都是价值连城的。因此他咬着筷子,眼睛睁得圆滚滚地咕溜转,低声和楚晚宁笑道,“师尊师尊,你听这人,一千五就想赶我们走耶。”

楚晚宁看了他一眼,撩开雅间竹帘,朝楼下望去。

只见饭堂大厅之中乌泱泱的挤满了一大群人,虽然他们穿着常服,看不出是哪个门派,但每人腰间都配着一柄寒光凛冽的上品宝刀,人手牵着一只口角流涎的妖狼。宝刀的价值或许不好判断,但这妖狼却是有价无市,寻常修真小派能得一只都不容易,但他们却每人都有一条,显然出身极其显赫。

原本在吃饭的宾客都惊恐交加地瞧着这些人,厅堂内一时鸦雀无声。

突然间,一道雪色白光飞进了客栈内,众人看清之后先是一愣,然后轰的一下全部往后缩,有胆小的还尖声叫了起来:“有大妖、有大妖啊!”

跃进来的是一只足有三人高的雪白狼妖,眸色腥红如血,毛发光亮如绸,一对狼牙寒光熠熠,足有成年男子手臂那么长。

然而,这只凶兽庞大的身躯上,却有个眉目俊俏、眼神嚣张的青年翘着二郎腿悠闲坐卧,那青年猎甲凛冽,甲胄下是一件鲜红衣裳,袖口盘绣着严整的金线,他头戴兜鍪,一簇柔软红缨自银狮含日的冠顶垂落,膝上卧一张碧玉弓,应当就是他的武器。

那些耀武扬威的修士一见他,立刻单膝跪下,手锤于胸,齐声道:“恭迎公子!”

“好了。”青年一脸不耐,挥了挥手,“要你们办点事情磨磨唧唧,还恭迎,恭迎你们的狗头!”

“噗。”墨燃失笑,低声和楚晚宁道,“他说他们恭迎狗头,那他自己岂不是就成了狗头?”

“……”

青年坐卧在妖狼柔软的颈项间,神情乖戾:“这破客栈的掌柜的呢?是谁?”

老板娘虽然害怕,但仍就强打镇定地走上前,赔笑道:“有辱仙君尊眼,这小店的掌柜正是奴家。”

“哦。”青年看了她一眼,“本公子要住店,但不习惯人多口杂。你跟他们说一下,损失的钱两我补上。”

“可是仙君……”

“知道你为难,这个给你,替我挨桌倒个歉。要实在不肯的,那就算了。”青年扔给了老板娘一个锦囊,打开来里面竟是一堆金灿灿的九转归元丸。这丸子在一旬内可助修为大增,市面上一颗就要两千余金,老板娘接了,先是因对方的阔绰而色变,然后才悄悄松了口气。

没有修士会拒绝如此好物,这样请人走,总还是说的过去的。

老板娘挨个儿道歉送礼去了,青年打了个哈欠,颇有些嫌弃地低头蔑视那群跟班,说道:“都是废物,还不是要我亲自来。”

左右互相看了一眼,连声道:“……公子英明,公子威武。”

人很快就散了,除了楚晚宁和墨燃并不在意钱财和丹药,其他人都拿了东西毫无怨言地离开了客栈,到别家住去了。

老板娘说:“公子,都走了,但有两位客人说夜已深浓,他们中有一位身体抱恙,不想另寻他处,您看……”

“算了算了,不跟病秧子计较。”青年痛快地挥挥手,“别打扰我就好。”

病秧子楚晚宁:“………………”

老板娘立刻喜笑颜开,热情道:“公子真是个善人。时候晚了,公子是要歇息还是先吃些东西?”

青年说:“饿了。不休息,我要吃饭。”

“公子要吃饭,那小店肯定得拿最好的菜肴来款待,咱们厨子最擅长做蟹粉狮子头,水晶肴肉……”

“泄愤狮子头?”青年显然不是南方人,也不爱吃南方菜,听了这菜名愣了一下,然后皱着眉头摆摆手,“不要,听不懂。什么乱七八糟的。”

原本以为是个世家子弟,现在看来却可能是个暴发富商。

老板娘:“……那公子想用些什么,只要小店会的,都可以做。”

“好说。”青年指了指他那些跟班,“给他们每人切五斤牛肉,另外单独给我来十斤牛肉,一斤烧酒,两只羊腿儿,差不多就这些吧,太晚了不能吃太多,稍微垫一下肚子。”

墨燃:“哇……”

回头想和师尊嘲笑一下这个青年食桶般的饭量,却见楚晚宁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青年看,眼神中似有些令人捉摸不透的薄烟雾霭。

墨燃下意识问道:“师尊好像认识他?”

“嗯。”

他原本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楚晚宁还真的认识,不由惊道:“什么?那、那他是?”

“儒风门掌门独子。”楚晚宁轻声道,“南宫驷。”

“……”墨燃心道,难怪楚晚宁会认识,楚晚宁毕竟之前是临沂儒风门的客卿,掌门的儿子,他肯定是见过的。也难怪自己不认识,自己前世血洗儒风门的时候,这个南宫驷已经患病去世了。

他当时还道这掌门的儿子是个病歪歪的半残,没想到今日一见,竟然是这样一个活蹦乱跳身康体健的嚣张青年。

……怎么就病死了?突罹恶疾?

南宫驷在楼下吃的开心,不一会儿就风卷残云般把两条羊腿十斤牛肉啃了个精光,又喝了好几碗酒,看得墨燃在楼上不住咋舌。

“师尊,儒风门不是最讲究儒雅吗?这少主是怎么回事?看起来比我们薛萌萌还不着调。”

楚晚宁把他凑过来的头摁回去,自己仍旧偏着脸,瞧着下面的景象:“不可给你同门乱取诨名。”

嘿嘿笑了两下,墨燃正想说什么,却因楚晚宁指尖点着他的头,烟云般飘逸的袖子正落在他面上,布料轻盈,似绡非绡,似缎非缎,触感温凉似水。不由一时想到了什么,愣了一下。

方才在屋里,自己意乱情迷去扯楚晚宁衣衫,扯了半天没有扯开,他还以为是楚晚宁穿的严实。

但此刻细看那衣服的料子,墨燃却突然认出来这是昆仑踏雪宫产的“冰雾绫”。

昆仑踏雪宫是上修界众仙家里最为高冷避世的一个门派,凡其弟子,五岁入门,一年后即须进入昆仑圣地闭关修行,直到结出自身灵核后,才能出关。虽说灵核本身就是自带,修行不过为了将它召唤出来。但这个时间十分漫长,往往长达十年到十五年之久,期间不得有无关人等入内。于是弟子的吃穿就成了麻烦事,吃的还好,因为昆仑圣地毗邻王母湖,踏雪宫弟子们每日吃食都可以自行入湖捕捞,可是衣服总不能自己织吧?

于是乎,“冰雾绫”应运而生。

用这种绫罗裁出的衣服,非但轻柔如烟,且本身附着避尘咒诀,灰尘沾染不上,除非溅到了血水一类的污渍,否则不需清洗。

但最妙的是“冰雾绫”会随着主人的身体形态改变而进行变化,这点对于踏雪宫弟子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他们五岁入禁地,可能要到十五二十才能出关,这期间漫长的岁月,从垂髫小儿到玉立青年,冰雾绫织就的衣服正好能与他们一同生长,免去了衣不合身的尴尬。

——可楚晚宁没事穿着这种料子做的衣服干什么?

墨燃眯起眼睛,脑海中忽然有一簇火花擦亮,他猛然觉得有哪里不对,似乎某个东西,自己从一开始就想错了,是什么呢……

“叨扰了,请问掌柜何在?”

一声中气十足,但和蔼客气的青年嗓音蓦地打断了墨燃的思绪。

往下看去,竟是日间在轩辕阁出现的那群儒风门弟子,为首的鹤麾飘飘,手持佩剑,那剑柄掀开门帘,探了半个身子进来。

“这不是叶忘昔的跟班吗?”墨燃瞬间来了精神。

儒风门有七十二城,弟子之间通常不会认识。至于南宫驷,他单独坐在一个雅间里,背朝着门口,因此那群少年扫了眼客栈里穿着常服的同门弟子,也没有认出张熟脸来。

叶忘昔对上南宫驷,这可有好戏看了。

“实在是对不住了,今晚小店被包了场子。”老板娘一边匆匆迎将过去,一边暗骂自己竟然忘了关门落锁,“几位仙君去别家看看吧,不好意思啊,真的不好意思。”

为首的少年面露难色:“唉,怎会这样?别的店家我方才也去看了,乌泱泱的都是人。我们这里带了位瘦弱姑娘,她已经许久不曾休息了,想着找个好些的住处让她睡一觉。掌柜的,烦劳您去问一下那位包场的大爷,能不能让出几间房来?”

“这……人家恐怕是不愿意的。”

少年作了一礼,彬彬有礼地恳求道:“只消老板娘去问一问,他若不愿,那便算了。”

老板娘还未来得及说话,靠门那桌忽然有南宫驷的随从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怒气冲冲道:“问什么问!出去,出去!别打扰我家公子吃饭!”

“就是!身上穿着儒风门的衣服,居然好意思带个姑娘睡觉,也不嫌给自己门派丢人!”

少年没料到他们竟如此误会,霎时脸涨得通红,忿然道:“这位道友何故含血喷人?我儒风门堂堂正正,自然不会行这苟且之事,这姑娘乃是我家公子好心所救,岂容你这般胡言乱语?”

“你家公子?”南宫驷的随从瞟了一眼雅间,见少主仍旧漫不经心地喝着烧酒,似乎默认了自己赶人的行径,于是放宽了心,提声冷笑道,“世人皆知儒风门的公子就一位,你家那位又是谁啊?”

“在下儒风门叶忘昔。”一个温雅的嗓音自门帘外响起。

众少年纷纷回头:“叶公子——”

叶忘昔一身黑衣,英俊的面容在烛火中无端多出几分清秀,他负手进了客栈,身后跟着个戴着面纱,露出双惴惴不安柔眸的女子,正是宋秋桐。

“……”墨燃一瞧见她,顿时额头青筋暴跳两下。

冤家路窄,怎么又是她……

南宫驷的随从看到来的人竟是叶忘昔,先是纷纷一愣,随即就有几个沉不住气的,脸上露出了嫌恶之色。

这叶忘昔是儒风门第一长老的养子,隶属于儒风门七十二城的“暗城”。顾名思义,暗城擅育暗卫,儒风门掌门原本将他教养成为下一任暗卫首领,但因叶忘昔根骨不适宜暗卫心法,渐渐的也就转至主城,成了尊主的左膀右臂。

因为叶忘昔早年暗卫的身份,他行事低调,知道他名号的人极少。不过尊主倒是很器重他,这些年,派中甚至流传出叶忘昔是尊主私生子的风言风语来。或许是因为这原因,正牌少主南宫驷素来与叶忘昔不睦。

少主不喜欢他,底下的随从又哪里能对叶公子有什么好印象呢?

原本作为小辈,他们是万不能得罪叶公子的,但是这群人各个都是南宫驷的亲信,直接受命于南宫,因此气氛僵凝许久,还是有性子粗犷的人冷笑两声,开口了:“叶公子还是请回吧,今日这客栈之中,恐怕腾不出给你的位置。”

“公子,既然他们说没有空处了,那、那我们再寻别处吧。”宋秋桐伸出纤纤玉指,拉住叶忘昔的衣摆,惶然道,“何况这里用度奢贵,我实在不敢教公子再破费了……”

墨燃在楼上听到这两句话,翻了翻白眼,心道这家伙当真走哪儿都是这柔弱可怜的腔调,当初坑他,现在又来坑叶忘昔。

叶忘昔正要说话,忽然间,一道庞大的白影从里间窜了出来,猛地袭至叶忘昔身后。

宋秋桐失声惊道:“公子小心!!”

“嗷呜呜!呜呜呜!!”

随着嘹亮的啼嗥,一只通体雪白的妖狼发足狂奔,绕着叶忘昔就疯狂地转起了圈儿来。

“…………”

在众人一片静默中。

叶忘昔垂下眼眸,对那个足有三人高,此刻却黏在地上打滚的白毛妖狼诧异道:“瑙白金?”

这只妖狼正是南宫驷的坐骑,因为瞳赤若玛瑙,毛白如飘雪,爪尖一抹金,故而得名瑙白金。

既然瑙白金在这里,南宫驷肯定也已大驾光临。叶忘昔抬手摸了摸瑙白金凑过来的白绒绒大脑门,四下环顾。

沙——

竹帘被一只手撩开,衣袖鲜红,沿口还缠着金丝包边。

半张透着不耐的脸庞露出来,南宫驷双手抱臂,闲闲靠在雅间里,掌里还拎着一壶烧酒,他看了叶忘昔两眼,嗤道:“有趣儿,怎么走哪儿都能碰到你。你跟我跟得这么紧,若是惹得别人说起咱俩的闲话,你让我的脸往哪里搁?”

作者有话要说:狼崽子:给你五百,走。

狗崽子:不走。

狼崽子:给你一千,走!

狗崽子:不走!

狼崽子:给你一千五!你到底走不走!

狗崽子:上辈子这个天下都是本座的,你这个早死鬼可以闭嘴了!

狼崽子:你敢咒我!*&#!&*嗷呜呜呜!!!!

狗崽子:汪汪呜嗷嗷嗷!!

老板娘:歪?野生动物防疫站吗?我店里有两只疯狗吵架,对,一只是哈士奇,另外一只是阿拉斯加……对对对,那只阿拉斯加还随身带着一只叫瑙白金的萨摩耶……对,看上去三只都没有打过疫苗,很危险呐……

第86章 本座前妻不是省油的灯

“……”叶忘昔被他说的明显一堵,但竟不动怒,隐忍片刻道,“你误会了。我并非想要跟着你,而是受尊主之命,来轩辕阁买一样东西回去。”

墨燃和楚晚宁听到此处,互相看了一眼。

——神武。

南宫驷晃着手中的红泥酒壶,面色更阴沉:“父亲要买东西,麻烦你做什么?难道我没手没脚,不会替他做吗?”

“……阿驷,我不是这个意思。”

“谁让你这么叫我了?”南宫驷眉宇压得极低,目光如电,“叶公子,你不要以为父亲他瞎了眼亲近你,你就能在我面前肆无忌惮……你难道自己就不恶心吗?”

“我如此称呼你,是尊主的意思。你若反感,自行与他说就是了。”叶忘昔沉默几许,说道,“冲我发怒又有什么用。”

“你别拿父亲来压我!”

南宫驷吸了口气,稍稍捺下自己的怒火,黑瞳两点亮色极寒,恰似银月高悬,狼烟弥漫。

“叶公子。”他似乎特别拖长了这三个字,“父亲让你叫我阿驷,恐是他对你在派中的地位会错了意,但你自己心里要有点自知之明。别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起了染坊,要知道,纵使你染的一身大红大紫,出身在这儿,你也无法与我比肩。”

叶忘昔君子如风的脸庞上,似乎闪过一丝黯淡,他篾子般浓密的睫毛垂了下来,静静道:“少主说的是,但叶某……也从未想过要与少主比肩。”

称谓上的切换让南宫驷稍微舒服了一些,他抬手咕咚咕咚喝了几口辛辣的烧酒,却是海量不醉,又盯着叶忘昔看了一会儿,从鼻子里嗤了声,摆摆手:“量你也是不敢的,你瞧瞧你现在这个样子,哪里能当……”

他忽然意识到这里人多口杂,自己差点说了不该说的话,倏地抿住嘴唇,不再言语了。

“……”

反观叶忘昔,纵是受了这般辱没糟践,他依旧垂着眼帘,没人能看到他眼里究竟是愤怒还是屈辱,他只给了众人一张平和温柔的脸庞,三分英气,七分内敛。

气氛一时尴尬到极处。

南宫驷别扭地左右看了一会儿,视线落到了叶忘昔身后的女人身上,似乎为了掩饰方才差点造成的失误,他咳了一声,下巴冲那女人扬了扬,问叶忘昔道:“你救的?”

“嗯。”

“她原是哪里人?来路不明的别乱救。”

“没事,是轩辕阁拍来的。”

南宫驷对轩辕阁的竞买并不在乎,也没费神去打听,但他一听说宋秋桐竟然是拍来的,不由吃了一惊。原本懒散敷衍的眼神忽然锐利起来,盯住了宋秋桐的脸,半晌道:“这东西是奴骨,还是蝶骨美人席?”

修真大陆只有两种人可以被公然贩卖,除了蝶骨美人席之外,还一种就是奴骨。

奴骨是人族与妖诞下的子嗣,由于人们畏惧此类异族的妖性,一旦觉察,就会毁掉他们的真元,并在他们的琵琶骨打上奴隶咒印,让他们沦为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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